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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朋友问的,恳请各位朋友帮忙!
昨天朋友的太太突然身体不适,朋友一早就驱车载太太过海就医,匆忙中打了一通电话给同事,叫他和工厂的ADMIN说要请个假。
11.00am,工厂的2位负责人还打回给我朋友问候下,怎知在13.00pm峰回路转的,其中一位负责人口吃酱打给我朋友说“我站在工厂立场,我现解雇你!”我朋友立即问他有没有赔偿,他说有一个月。
我朋友一从医所回来,就约了那负责人在工厂附近的咖啡店见面,那负责人一坐下就抛了句“工厂没钱赔给你!,现是给你一个月的通知,你要替工厂做一个月,期间不可请假超过3天,否则你要赔偿回工厂一个月的薪水!”
我朋友一头茫然,问那负责人说到底理由是什么,他支吾以对,答不出来!
那封解雇信里写的是纪律问题,我朋友从来没有接过任何警告信!也没犯什么滔天大错!
我朋友是在那间工厂服务只有9个月,comfirm了6个月。薪水不超过RM1500.
请问各位,
1}这算是无理解雇吗?
2}投诉劳工局会受理吗?
3}能成功获得赔偿吗?
4}如能,可获得多少赔偿?
谢谢各位能拔刀相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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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9: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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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薪水不超过1500的,
只要公司解雇的话是必须要赔偿!!!
那间公司真的很无理,
建议当事人去向劳工局投报,
他们会受理的,
比起其他的政府部门,
他们效率比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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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5-2009 02: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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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講对一半
薪水不超过1500 是 governed、protected by Employment Act 1955
但是, LZ 的朋友是在那间工厂服务只有9个月, under Employment (Termination AndLay-Off Benefits) Regulations 1980, 是没有 termination benefit 的 (少过 12 月)
这种情形, 不是 claim under Labour Law, 不是去 Labour Office
应该是 claim under unfair dismissal, 去 Industrial Cou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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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5-2009 08: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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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5-2009 08: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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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王律師 的帖子
那工业法庭需要聘请律师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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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09 08: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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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公司? 如有 union, 也可以找 union 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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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2-5-2009 1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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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王律師 的帖子
没有
没有法律援助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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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1 11: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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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的一位员工因为私事和老板有了一些顶撞,
结果老板一气之下把员工给解雇了,
老板愿意陪三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可是,
这名员工在公司里工作超过7年了,
完全算是无理由的解雇,
照理是不可能陪三个月就算数,
请问,
要如何计算赔偿给该员工才算是合理呢?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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