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是懒洋洋的。昨晚刻意关灯,把房间弄得暗暗的
躺在床上看
在世界中心呼唤爱。凄凄惨惨戚戚。
好喜欢这样把自己卷起来,然后世界暗暗的,
谁也找不到我,我也看不见谁。于是可以很放心的面目模糊。
每过一阵这样封闭式的生活,就能顺利的培养出流浪狗的气质。
虽然说自哀自怜是不被允许的,却一旦想起就算我死在房间也没人及时发现
忍不住就觉得伤心。总不能把全世界都拉来陪伴在你身边。
(而且是你自己不要说话的) 好─可──怜───啊(Sorry)
突然想起之前的那一阵日子,蹲在7-11挑零食挑了好久
(就是那种便利店也可逛个1小时的神经病)
其实我是喜欢那明亮的日光灯的,那么理直气壮。
虽然那种人造灯照久了会死得更快,不过还是很喜欢。
(怎么会突然想起呢)
昨晚的救命巧克力已经从箱子搜出来了。暗暗的房间里,
我们互瞪。吃?不许吃。吃?不许吃。吃?不许吃。
如果有玫瑰在身边,也许早就尸荒遍野。哎。
原来我最想吃掉的是一支玫瑰花。把花瓣吃下去,
搞不好心就会香香的。(必须跳过腐烂这类的事想象才会美)
(背景音乐:你最难讨好.....你最难讨好........)
我一直在取悦自己。写字、拍照、唱歌、看戏、买东西吃东西
或者爱上一个人或者憎恨,我一直都热衷于讨好自己。
慢慢地,也许哪一天疲倦,像忍辱多年的情人失去耐心,
结果不一定会叫人伤心。
MSN挂了这张照片。她是宇恒。竟有人跑来问说是不是我的相片那么可爱
那个时候我还没把灯关上于是我笑。谢谢这么看得起我。
有那么可爱我做梦都会笑醒。(这只是一种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