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耶稣基督不是受造之物。 我们生活在一个相对论的世界里,而神不是。如果你硬要把神归入:他是 ...
tashleng 发表于 4-10-2011 02:56 PM
接著來考查前人對於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的字義研究與解釋: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s)說: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也就是說,生在一切受造之物以先,存在於萬物與時間之前,出自於永遠。(11) 魏斯特(Wuest)說:首生者在希臘文中意指二件事,一是向著一切受造之物是居先的(priorityto all creation),二是主權高於一切受造之物(sovereignty over all creation)。在第一個意義中,我們看見話(Logos)的絕對先存性(absolutepre-existence)。既然基督存在於一切受造之物以先,祂就必然不是受造的。既然祂不是受造的,祂就是永遠的,祂就是神。…所以這一段話應該翻譯為「向著一切受造之物是居先的並有最高主權的一位」。(theOne who has priority to and sovereignty over all creation)(12)
文生說(Vincent):首生指的是永遠的先存性(eternalpreexistence)。我們必須很小心的避免說到基督是受造之物的第一位。這樣將會與接下來說到「萬物是在祂裡面造的」這話產生矛盾。真實的領會應該是,「生」是在「造」之前。正如我們比較17節所說的,「在萬物以先」。這個居一切之先(priority)的事實,意味著祂的主權(sovereignty)。祂是被高舉在一切主權之上的。(13)
亨利馬修(Matthew Henery)說,祂是一切受造之物的首生者,並不是說祂自己是受造之物。乃是說祂生在一切受造之物以先,這是聖經向我們顯示永遠之神的永遠性的方式。(scripture-wayof representing eternity, and by which the eternity of God is represented to us)(14)
因此,關於基督是受造之物的首生者,就著前人的論述,大都是強調基督不是受造者,不是受造之物的第一位。而是指著祂的先存性,永遠性,祂是居先的,祂有最高的主權,祂是存在於一切受造之物以先的。
這樣的結果是很有趣的,與我們先前在翻譯上所作比較的結果似乎是相反的。難怪,Robert Jamieson,A。R。 Fausset and David Brown在他們的著作中說到,英文譯本似乎較偏愛亞流派,而將基督視為受造者(EnglishVersion might seem to favor Arianism, as if Christ were a creature。)。雖然Jamieson等人並不贊同這樣的譯法,但他們卻也看出翻譯上是支持這樣的譯法的。(15)
既然如此,我們就需要更仔細來研究這個問題,使原文的翻譯與解釋能夠一致。其實從聖經學者們所強調的論點,可以明顯的看出他們寫作的用意,是為了與亞流派劃清界限;因而強調基督不是受造之物,而指出歌羅西書一章15節,乃是強調基督的超越性。但我們是否能僅止於滿意這樣的解釋呢?這樣的解釋在一面上固然是正確的,但是否有不完備之處呢?因此我們需要繼續探究這個真理。而達秘對這段聖經的解釋,似乎為我們開了另一扇窗戶。達秘(J.N.Darby)在其聖經略解中,對於這一段的解釋,沒有明文的說到基督是否為受造者,但他說到一段話卻是很有意義的。
達秘說:「根據神永遠的商議,當基督進到創造裡時,祂在創造裡取了何種地位呢?毫無爭議的,祂必是取了至高的地位,就是所有受造之物中的首生者;這是一個相對的名稱,無關乎時間或日期。如箴言中所羅門所說的:『我要使祂成我的首生,高於世上的君王。』因此,這位創造者當他在創造裡取了地位時,必是取了作頭的地位。」
在接下來的一段中,達秘繼續提到:「這是何等奇妙的真理,救贖我們的這一位,就是使祂自己成為人的一位,在性情上也是我們當中的一位,為要如此行,祂是創造者。接著他繼續說,在神的商議中,人要管理一切祂手所作的工作。當基督作為人時,祂也有權利,據有這一切。這一部份的真理是在希伯來二章中所提到的。聖靈在此說到的這一位,是人,但同時也是創造萬有的創造者。萬有是藉著祂造的,也是為著祂造的。」(16)
從達秘的這段話中,我們歸納出他陳述了下列幾個點:第一,為著救贖我們,基督進到了創造裡,並在其中取了人的地位。第二,基督作為人,是與我們有同樣性情的人。第三,基督是人,同時也是創造者;這也似乎暗示了,基督是受造者,也是創造者。細想這段話是很有意思的,達秘在開頭的問句就提到,祂在「創造裡」取了何種的地位?根據下文,這問句的答案乃是,與我們有同樣性情的人。這整句話含示了,基督這創造者,進到創造裡,並且取了受造者(人)的地位。
倪柝聲弟兄亦曾有過類似的觀點,他說:「基督的救贖,第一是祂的降生。基督所以降生為人,為要從創造者的地位,來到受造者的地位。祂取得受造的肉體,纔能為人死,也為萬有死。有伯利恆,纔有各各他。有馬槽,纔有十字架。」(17)
接著,我們來看亞他那修(Athanasian)所說的話:「為了永遠就恩的需要,我們必須堅信,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成為肉體。我們相信且承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神的兒子,是神又是人。祂是神的本質,由祂在萬世以前由父所生,祂是人的本質,由祂的母親將他生在世界中。他是完全的神,完全的人,存在於有理性的魂與人類的肉身中。」(18)
在迦克墩信經(The ChalcedonianCreed)中也提到:「基督就其神性而言,是與神相同的,基督按人性說,祂與我們同體,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19)
從亞他那修與迦克墩信經這段話中,我們確知,基督是神又是人,這是今日所有正統的神學家所公認的真理。根據這樣的真理,或許我們可以將其引伸為,基督是神祂是創造者,作為與我們有同樣肉身與魂的人,祂乃是受造者;這樣的推論,應該是很合理的。
討論至此,我們發現,若綜合達秘、倪柝聲、亞他那修、與迦克墩會議的觀點,事實上與李常受弟兄的觀點是相合的。他們共同的說到,基督的神性與人性。達秘也說到,基督是創造者,並且為著救恩的緣故,在創造裡取了人的地位。惟一不同的只是,達秘沒有明說基督是人,有血肉之體,所以是受造者,而李常受明說了基督是受造者。
討論至此,我們禁不住要問,撇開亞流的異端說法以外,除了李常受與倪柝聲,是否還有其他正統的神學家,不僅論到基督的神人二性,也進一步的說基督就著人性說是受造者呢?答案是肯定的,所以,在接下來的段落中,我們將進一步引用早期教父們的著作,來說明他們不僅陳明基督神人二性的真理,事實上,他們也曾經明言,基督是受造者,並且其論點與李常受弟兄所言,實為一致的。
首先我們引述奧古斯丁的話,奧古斯丁(Augustine,主後354~430)是拉丁教父中最偉大的一個,也是歷來最偉大的神學家之一。直至今天,仍是天主教和更正教最重要的神學思想泉源之一。而奧古斯丁為著駁正當時有異端說:「聖靈是那人基督的父,如同父神生道,照樣聖靈生那人。」為此奧古斯丁曾有以下的論述,他說:「我們承認,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出於神的神,就著祂是人而言,是由聖靈和童女馬利亞所生。兼有神聖的和屬人的這兩種性情,是全能父神的獨生子,是由聖靈而出的。現在就著什麼理由我們能夠說,基督是聖靈所生的呢?如果聖靈並未生祂,是父造了祂(Hemade Him),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雖然,就著祂是神而言,萬有是藉著祂造的;然而,就著祂是人而言,祂自己是受造的(yet as man wasHimself made),正如使徒所說的,按肉體說,是從大衛的後裔生的。」(20)從這段話,我們確切的知道,奧古斯丁認為,就著耶穌基督是人而言,祂乃是受造的(asman was Himself m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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