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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2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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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死穴常常就是爱情……”
程灵素:现在来谈谈爱情。
张爱玲:爱情有时就是毒药。毒死了你,也差点毒杀我。
程灵素:死就是一瞬间。长的是磨难,短的是爱情。我从没后悔过。
张爱玲:女人都这么说。你是金庸笔下的殉情女子,至情至性,人生态度非此即彼。我是现世中的女人,经常身在灰色处境中,思考得更多更复杂些。
程灵素:您当年和胡兰成热恋、结婚,不也热烈如火?
张爱玲:年轻的时候几乎没有理性。那时候就想快乐,想飞扬,来不及想更多。我千里迢迢,赶到丽水见他,他不是欢喜,竟是埋怨,嫌我沾染他似的。我见到他的新宠,是他迫于现实的一种选择吧,男人在感情上很少做长线投资,多是瞻前不顾后的。 我心都被戳疼了,又能怎么办呢?总不会在他在逃难的逆境中,再增添他的苦楚吧。毕竟他是我爱的第一个男人。
程灵素:胡兰成写过《山河岁月》,回忆你们的情事,对您始终不能忘怀。
张爱玲:因为那时候,他在生活和感情上都很稳定,不再受到威胁。他后来逃去日本,跟大汉奸胡世宝的老婆佘爱珍结婚。他遥遥地追忆爱情——他知道我的生命从此已和他没有任何瓜葛,我不会回头再接受他,他就来不及地扮演忏悔情人的角色,在自己和世人面前做戏。也是男人的通病,太过自信,觉得女人爱一个人就会爱一世。其实并不然,女人也会变心移情。不过,我象所有的俗世女子一样,没有爱情就开始枯萎。离开胡兰成,我也离开了创作的巅峰状态。我的感觉只有惆怅。
程灵素:您的第二段婚姻好象很神秘。
张爱玲:这里面有许多苦楚是不能为外人道的。我先有赖雅的孩子,才和他结婚;他说我们养不活这个孩子,叫我把孩子做掉。经过这次流产,我的身体越来越差。
程灵素:那时您刚到美国,是不是想找个依靠?或坦率地说,您不想回到大陆,想找张绿卡。
张爱玲:可能是这样的。我知道自己的局限在哪里。我生活能力差,没有方向感,在自己的房间里还会撞得青一块紫一块。这些都是我的问题,但从未困扰过我。我唯一担心的就是我没有条件写作。写作是我的生命。当时大陆的环境是我不熟悉的, 我象是得了精神便秘,写不出自己满意的东西来。所以我选择离开。我的美国丈夫赖雅一开始帮了我许多忙,更主要是精神上的支柱,之后他健康状况一直不好,我操了不少心,一度甚至影响我的写作。
程灵素:您的婚姻里有爱情吗?您怎样看待婚姻和爱情的关系?
张爱玲:婚姻是花,爱情是蜜。不是每朵花都能酿出蜜来的,也并非所有的蜜都来自花。
程灵素:您的婚姻里有爱情吗?
张爱玲: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程灵素:您怎么看待殉情?我特别想知道。您清楚我前生曾为胡斐殉情?
张爱玲:力士参孙力大无比,不过剃去他的头发后,他的神力就消失了,头发就是参孙的死穴。人都有自己的死穴,或是一个不能触摸的伤口,或是一段不堪的回忆。女人的死穴常常就是爱情,没有爱情的女人,任她倾国倾城都会黯然失色。大多数人在最疯狂的爱情里也还能残存点滴的理智,因为人性生来是自私的,这理智足够他顾全自己的底线。肯为爱情把自己燃烧干净的人一般都较年轻,爱情里杂质较少,他们会用激越的方式要求爱情延续,这时候就可能发生殉情。殉情者在爱情里迷失了自己,才会走上不归路。我不赞成殉情。生命不能复制,爱情也应该是美好的情感,生命和爱情应该交相辉映,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印才对。爱情很重要,但生命的支点并不是爱情。
程灵素:您认为殉情是否值得?
张爱玲:这种事倒是旁观者迷,当局者清。你为胡斐殉情,如果至今无怨无悔,倒也算值得了。
程灵素:他当时爱的是袁紫衣。可惜紫衣是出家人,他们无缘相守。后来胡斐爱上了苗若兰,他们门当户对,真是一对佳偶。我心里波澜不惊,也不犯酸。
张爱玲:因为你们已经一点可能都没有了,你才能这么平静。如果你们还在情场上对峙,你还爱着胡斐,情况绝对两样。
程灵素:胡兰成曾说您不懂得妒忌,是真的吗?
张爱玲:妒忌是人的天性,不分男女,女人尤甚。不是我不吃醋,是他太聪明,聪明得姑且认定我不吃醋。希望在今天的访谈里不要再提起他。我们曾经相爱过,后来在那种情况下分手,有时候想起他仍有亲情在,觉得他很亲;有时候又觉得心直往下沉,说不出来的堵心;有时候想到他流连红粉,觉得自尊心很受伤害。
程灵素:对不起。我们说回爱情。我的金兰姐妹凌霜华为了爱情,被自己的亲爹害死,也算得上情殇女子,现在她在鬼城的一处景点望夫石当导游呢。
张爱玲:怎么这里也有望夫石?
程灵素:一直就有。前段时间我采访了也是从美国来的地府公司的商务代表乔伊娜,她来和我们鬼城奈何桥集团谈合资经营的事情,打算股份制改造后挂牌上市。我还陪她去看了望夫石等几处景点,我们聊起女人的话题,她也问我同样的问题。她还告诉我,西方也有殉情的事情?
张爱玲:中西方的殉情是不同的,有不同的文化背景、民族心理。罗蜜欧、朱丽叶在经过热烈的爱情后相互殉情;梁山伯和祝英台只有十八里相送的同窗情谊,和“我家有个小九妹”的试探,殉情的基础不扎实,而且更多地是祝英台为梁山伯殉情。本身中西方对爱情的态度就不同。中国的爱情诗多写于婚后,最善于“怨”;西方的爱情诗多于婚前,多长于“慕”。中国文人受儒家思想影响,重视功名仕途,一个在京做官、一个在家务农,夫妻分居是常事;西方受中世纪骑士风的影响, 对女人和爱情较为重视。
程灵素:爱情真是一个谈不完的话题。
张爱玲:不知道地府和奈何桥联手后,会不会产生合资爱情?就是说股份比例、股权明确的商业爱情?
程灵素:但愿不会。这种推测很可怕。
张爱玲:关于爱情我们已谈了很多,先告一段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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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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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谋有阴谋邪恶的美丽,它是一种残忍的智慧……”
程灵素:前面我们谈起导游凌霜华,她前生的爱情就毁于一个阴谋。
张爱玲:我写过一个故事《半生缘》,里面也有一个与爱情有关的阴谋。
程灵素:啊,我正在拜读您的这篇作品。
张爱玲:我觉得爱情就象一杯炭烧咖啡,有如火的燃烧;阴谋就象一杯清咖,不加一点糖,有浓重的苦涩,一股寡淡的人生滋味;而被阴谋算计的爱情,就象一杯中国茶,有一种甜涩交织的滋味。
程灵素:阴谋的力量似乎比爱情强大?
张爱玲:因为爱情如君子,阴谋如小人。君子往往不是小人的对手。
程灵素:那当两者交锋的时候,爱情岂不是束手待毙?
张爱玲:也许是。然而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爱情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都有磁铁般的吸引力,阴谋则处处见不得光,如同胶卷爆光会作废,阴谋见了光就会破产。
程灵素:凌霜华遭遇的阴谋由她的父亲一手策划,这种悲剧比较极端,令人有彻底骨的寒凉。《半生缘》里的阴谋相对柔和一些,是女主角曼桢的姐夫导演的,更近情理。
张爱玲:金庸写的是传奇,所以描写的阴谋可以比生活夸张。我写的是平实的人生,阴谋的底子也是真实而琐碎的生活细节,对我而言,生活的图案只能临摹。
程灵素:阴谋是人生的恶梦,总在纠缠,总是挥之不去似的。
张爱玲:审美包括审视美与丑两面。阴谋有阴谋邪恶的美丽,它是一种残忍的智慧,是在人性中丑恶一面的土壤上开出的罂栗花。
程灵素:您是说阴谋并非全是负面的?
张爱玲:的确。有些阴谋增加了人生的低回,使得生命起伏错落,更加刺激;有些阴谋则象一个大毒瘤,毒害人生从中间烂起。前一种有惊无险,经历过也不必大呼小叫;后一种要尽力避免,不然终会为其迫害。
程灵素:看《半生缘》中曼桢被软禁的那一段,我心里一直很压抑。您的生活中是不是有过类似经历,或者说您熟知这类阴谋的背景?
张爱玲:我读书时曾有一段时间与父亲不和,他把我软禁在家里,我生了一场病,几乎快病死了。那种感觉象烙铁烙在生命里,一辈子都忘不掉。这件事和阴谋并不沾边,写这篇小说时,它还是从潜意识里浮了出来。当然有许多写作素材都是间接经验,是我四处听来的。我自己的生活经历不算丰富,中学的国文老师曾建议我学写童话,他认为一个生活阅历有限的女子还是应在想象力方面图谋发展,童话倒是一条捷径。我对人性有较深刻的洞察,这对我写作很有帮助。有时候阅历并不代表什么。
程灵素:现在有人提出不要阴谋,要阳谋,您认为如何?
张爱玲:一些人在玩文字游戏而以,并没有太多意义。更或者如同当初亚当和夏娃用树叶缠在腰间——现代人虚晃一枪,给自己找了块遮羞布——他们太精通阴谋算计了,便生造出“阳谋”这个词来,表白自己的谋划、谋略都见得人,可以拿到阳光底下展览。
程灵素:我也有同感。一旦宣传拾金不昧,等于鬼城不打自招,供认路不拾遗已成历史;如果大肆宣扬反腐倡廉,那就说明蛀虫胃口越来越大,快把屋梁蛀空了,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张爱玲:多年来我深居简出,生活得很低调。但我始终关注人性的发展,这是作家的基础课。我熟知现代人,和现代生活打成一片,并无隔膜。可以说,现代社会是阴谋大发展的时代。
程灵素:人类不断进化,智商越来越高,高智慧阴谋也比比皆是。
张爱玲:凌霜华和曼桢面对的阴谋都是纸上的阴谋,现代生活里的阴谋还要一环扣一环,九边环般难拆难解。
程灵素:我发觉您在现实主义的基础上,略带悲观。
张爱玲:我不是悲观。悲也只是慈悲,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只是想得多、看得透。古人云: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际云卷云舒。是说不要大喜大悲,要冲淡平和,我喜欢这样的意境。
“英雄应该横看成岭侧成峰……”
程灵素:我本是个武林女子,常听人家说起英雄一词。武艺高强是英雄,行侠仗义是英雄,为国为民更是英雄。英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
张爱玲:红粉赠佳人,宝剑酬知己。英雄这个词,本身就有点惺惺相惜的味道。不仅武林中有英雄,武林外也有英雄;血雨腥风里诞生英雄,和平年代也诞生英雄。
程灵素:我前世的生长环境里充满了英雄,从胡斐到胡一刀到苗人凤,他们都武功盖世,人品出众,在武林中一呼百应。
张爱玲:他们当然算是英雄。英雄应该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有不同情况。
程灵素:英雄和凡人有什么不同呢?
张爱玲:凡人是白描,英雄是水彩画;凡人是袋泡茶,英雄是一级龙井;凡人是庞然大物的计算机,英雄是手提电脑……从根本上来说,英雄和凡人只有量的区别,没有质的不同,他们比凡人更有勇气,更有决断,更少妥协。
程灵素:我们那个时代已经过去,现代生活里的英雄也走下云端,进入现世生活了。
张爱玲:金大侠是借写武林写社会,借写江湖写世界,他的英雄比较理想化。现代社会里的英雄更细节化一些。我写过《倾城之恋》,女主角白流苏颇有些巾帼不让须眉的意思,硬是在几近绝境中打出了一条生路来,嫁到了范柳原,也成了别人嘴里的传奇。她算得上是脂粉英雄。其实在现实生活里,大多是这类烟火气很重的英雄。
程灵素:武林英雄是否给人质地粗糙的感觉?
张爱玲:也许惯经武林风雨,人就变得皮实、粗线条了。另外,我注意到武林英雄的出身大多凄苦,他们的成长过程不很健康,不是无父无母就是父母双亡,没有正常的家庭环境,心理上是有缺口的。所以他们往往渴求母爱,有恋母情结,长大后的恋爱对象都具备理想中母亲的影子,典型的如杨过对小龙女。同时他们对情人很难专一,具有意淫倾向,信奉一把茶壶要配多个茶碗一说,处处留情,突出的如张无忌。
程灵素:英雄并不完美。
张爱玲:虽然英雄身边的女人都愿意做他天空里的小星,他倒也并未把她们变为情妇,做到了合情合礼,还算纯情;现代男人就不可同日而语了。我写过《红玫瑰与白玫瑰》,男主角振宝的感情摆荡在情妇和太太之间,他希望情妇是红玫瑰,是胸口的一粒朱砂痣;希望太太是白玫瑰,是床前明月光。这两个女人的爱情姹紫嫣红开遍,却都付与了断壁颓垣。振宝就是凡人,做不了俗世中的英雄。
程灵素:我们讨论的英雄的范围好象不太宽。
张爱玲:就到此为止吧。再谈下去,要变成泛英雄论了。
“我纠缠,他潇洒;我深幽,他开阔……”
程灵素:您特别擅长描写小女人的情爱悲欢,如果我在您笔下,会是怎样的?
张爱玲:我笔下的女人在黑白之间,是朦胧的灰色,而你黑白分明。我写不出你这样的女人。现实中的女人会为爱情要死要活,但真死成的,千百年来也就是祝英台等几个凤毛麟角。大多数女人,包括我,为情苦楚,好象痛不欲生了,但终能起死回生,找到活下来的理由。对我来说,理由是写作,对别的女人也许是“父母在,
不远游”,也许是其他。我笔下的女人就是这些人。你不同,你是传奇中的主角,离现实生活较远,不能生活在市井小民里,只活在人们的想象中。
程灵素:您是说你的文路和金庸迥异。
张爱玲:不错。不同不在于我不写武打,金庸不写小男女的悲喜。不同的地方在于我调子低回,是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金庸则高调激情,是理想主义者;我有所保留,他则较为彻底;我重视细节和意象,他着力于情节起伏和故事铺排;我纠缠,他潇洒;我深幽,他开阔。单讲爱情描写,他的情花长在绝情谷,我的情花就是俗透了的玫瑰;他写爱情是一招一式,都有清楚的交代,我写爱情是遗弃在停车场里的电车,热衷探究其中的神秘细节。
程灵素:我总是把你们的书放在一起看。就象是烧饼夹油条,搭配得特别香。如果只看您的小说,我会变得很灰,您把人性的阴暗、迂回写绝了,您看透看穿了一切,您的俗世生活不见得快乐,简直不可能快乐。您在自己的世界里过了一辈子。如果只看金庸的书,生活从底子开始就是高扬,悲喜都很极端,是大红大绿,而您给人的感觉是葱绿配桃红。
张爱玲:男人和女人的眼光是不同的。男人更阔大,女人更幽深。作人如此,为文也是如此。
程灵素:武侠小说到金庸已是极难逾越的一个高峰。然而古龙另辟新径,他的武侠小说几乎没有武打,武林也很抽象,主题往往是快刀浪子、美酒妇人。不过他实在有才气,是才子型高手,金庸是学者型高手,非常渊博。感觉您从“武功路数”上看, 接近古龙多些。
张爱玲:也许吧。我相信作家是天生的。后天的努力只能造就写手,真正的作家浑然天成。
程灵素:从作品看,您和金庸的爱情观、男女观、道德观、金钱观等都不太相同。
张爱玲:这些不同除了我们两个人个性化的不同外,还有一些是共性上的不同,即男人和女人两大阵营的不同。女人在道德观念上比男人拘紧许多,这也是社会的要求;讲到金钱,我是很喜欢钱的,因为从来没有吃过钱的苦头,也知道钱是由来生计的动力。
程灵素:文学已开始式微了,您怎样看待这一现象?
张爱玲:文明不断进步,现代人的兴趣热点有所转移,文学小路上不再挤满热血青年,这是一个好现象。文学不应该出现这个热那个热,对于写者来说,文字本身就是美,写作的过程充满了快乐;对于读者来说,读书不是附庸风雅,而是自身确实需要这种文字营养。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已朝向理性的方向发展,是一件好事。
程灵素:文人相轻,您是不是也这样?
张爱玲:我有我欣赏甚至倾慕的作家,曹雪芹的《红楼梦》我百看不厌,熟到版本不同的字微觉眼生就会自己跳出来;张恨水的书我也手不释卷。我不喜欢御用文章。一般来说,我喜欢不高不低的书,太高了看了我敢写,太低了看了浪费时间。
程灵素:最后一个问题,现代商业社会,您认为文人的位置在哪里?
张爱玲:这不成为一个问题。文人的位置当然在文字里,在读者心里。
程灵素:今天我们先聊到这里。孟婆茶楼半个小时后有大批茶客要接待,都是为了这次专访被拦在楼外的,有几个是与您乘同一架班机抵达的。谢谢您接受采访,再见。
张爱玲: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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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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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说中的农业漏洞
1、 玉米
《笑傲江湖》第2回:“那农妇从屋中出来,拿着四枝煮熟的玉米棒子,交在他手里。”
《神雕侠侣》第6回:“他(杨过)自幼闯荡江湖,找东西吃的本事着实了得,四下张望,见西边山坡上长着一大片玉米,于是过去摘了五根棒子。玉米尚未成熟,但已可食得。”
《碧血剑》第1回:“老婆婆拿出几个玉米饼来飨客,烧了一壶热水给他们喝。张朝唐吃了一个玉米饼。”
玉米本非中国土产,这是常识。玉米原产美洲,1494年哥伦布从美洲回来后才传入欧洲,辗转传入中国的时间最早估计也在16世纪中期(现在最早的记载是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甘肃《平凉府志》,当时叫“番麦”)。
如果林平之真的能在福建内地山区吃到“煮熟的玉米棒子”,那估计最早也应该在1577年(福建这一年开始有种植玉米)了。不过《笑傲江湖》的年代背景不确定,书中充满了这类似是而非的历史背景特征。《碧血剑》中张朝唐能在广东一带吃到玉米饼还是有可能的,不过这也要建立在一个不太可靠的假设上:即该老婆婆是当地的农村模范带头人,居然有引种这么新奇的外国品种,而张朝唐居然也知道这是玉米饼。
然而杨过想要在陕西的山坡上找到一片玉米地,那至少要等上三四百年才有可能——不过金庸大笔一挥,就一口气空运给杨过五根玉米棒子之多!当然,他不只是对杨过这么好,下面我们还会看到,他对杨过的爷爷也是这么慷慨:
2、 花生、蚕豆、南瓜
《射雕英雄传》第1回:“(曲三)慢慢烫了两壶黄酒,摆出一碟蚕豆、一碟咸花生,一碟豆腐干,另有三个切开的咸蛋。” “杨铁心见一壶酒已喝完了,又要了一壶,三人只是痛骂秦桧。那跛子又端上一碟蚕豆、一碟花生。”“两人有时也仍去小酒店对饮几壶,那跛子曲三仍是烫上酒来,端来蚕豆、花生等下酒之物。”
《天龙八部》20回:“(萧峰)只见地下放着不少熟肉、炒米、枣子、花生、鱼干之类干粮,更妙的是居然另有一大坛酒。”
《笑傲江湖》第1回:萨老头道:“是,是!爷们要下酒,先用些牛肉、蚕豆、花生。”
《笑傲江湖》第2回:“茶博士泡了壶茶,端上一碟南瓜子、一碟蚕豆。”
《笑傲江湖》第25回:“(令狐冲)端起酒碗,又是一饮而尽,小店之中无下酒物,随手抓起几粒咸水花生,抛入口中。”
这里把蚕豆、花生、南瓜子写成寻常的下酒物,但这三种作物却和玉米一样,都是中国本土所无而很迟才由国外传入的。 蚕豆大概在元朝时才由波斯传入中国(参考研究这方面的权威著作:[美]劳费尔《中国伊朗编》“豌豆和蚕豆”条),到明朝时才普遍种植。
花生、南瓜则是美洲植物,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才开始在旧大陆传播。花生传入中国的时间比蚕豆迟得多,大约1530年代传入中国,由沿海传入内陆地区的速度很慢,直到乾隆末年花生仍然是稀见的筵席食品(参见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第8章“土地利用和粮食生产”中关于美洲作物在中国传播的内容。)。
在《笑傲江湖》中,在内陆城市武汉花生也被描写成极普通的下酒物,甚至更内陆的武当山居民也知道(第26回,武当派弟子假装老农,嘲笑令狐冲是“瓜子花生”),这种情况决不会早于1700年。
《射雕英雄传》中,公元1199年临安乡下的一个穷村破店,曲三居然能够摆出波斯和美洲的进口食品(蚕豆、花生),郭、杨二位大侠对这样惊世骇俗、连当时大宋皇帝也没见过的新奇食物,居然毫不在意,按理他们至少要揪住曲三大喝一声:“兀那跛子,你哪来的进口食品?这零售价卖多少?”不过考虑到跛子曲三是桃花岛高足,见识武功均属一流,他比哥伦布更早到过美洲也没什么好希奇的。
甚至可能还有比曲三更早到过美洲的:北宋时的契丹族英雄萧远山也给儿子萧峰捎带了若干花生作为下酒之物。萧峰在《天龙八部》里是个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点菜动辄就是切几斤牛肉羊肉之类的。萧远山留下花生这样珍贵的稀罕外国食品,显然深有寓意。我中国人比哥伦布更早到达美洲在此有多一条证据。
3、 西瓜
《射雕英雄传》第23回:“(黄蓉)到村中去买了一担西瓜。”
《笑傲江湖》第5回:“(仪琳)走出二里有余,果见数亩瓜田,累累的生满了西瓜。”
“西瓜”一词本非汉语,而源自女真语(参《汉语外来词词典》),该种植物本来也非中国所有,而出产于西亚,在五代北宋时引入西域,后又由金国引种到南宋,不过西瓜的普遍种植大致要等到清乾隆年间回疆平定之后,也就是陈家洛那个年代(参考[美]劳费尔《中国伊朗编》“西瓜”条)。
在黄蓉那个年代,西瓜也算是引种不多年的进口时令水果,她居然一口气买了一担,虽然女孩子爱吃水果,但也算出手阔绰,亏她能在牛家村口买得到。24回黄蓉将西瓜顶在头上,沙通天等一见“一条青一条绿的圆球”,都吓跑了,想必鬼门龙王见识虽广,也不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西瓜。
《笑傲江湖》第5回这一段描写的盛夏之夜场景,衡山县也有普通的农村也有“数亩瓜田”,那已经类似于清朝乾隆年间的景象了。
4、 人参
《天龙八部》第26回:“匆匆数月,冬尽春来,阿紫每日以人参为粮。”
《天龙八部》故事中,阿紫在长白山保命的三大法宝是人参、熊胆、虎骨。萧峰也正是由人提醒,在想起人参有效果,并因此前往长白山——可见人参保命、人参最佳产地在长白山等观念已经很深入人心,连萧峰这样的读书不多的人也都知道。《射雕英雄传》里的梁子翁,原本也是关外的参客,既然已经出现参客这样的职业,可见此物为当时所重。
但在历史上,人参长期以来却并无这样的地位。隋朝还一度视为妖草,唐时只当作茶叶一样的时尚饮品,宋人也只将之看做干果一样的送礼之物,并不认为它有什么药效。认为人参包治百病、长白山人参为最上品等观念,都直到明朝后期才兴起(见易华《人参崇拜》一文)。
《连城诀》中也有提到丁典把关外的人参运送到汉口做买卖,《侠客行》中关东四大门派的高三娘子家有良马、参场无数,这些人参贸易已达到产业化的景象,大略都是清朝的事情了。
5、 辣椒
《天龙八部》第11回:“自此一路向东,又行了二十余日,段誉听着途人的口音,渐觉清雅绵软,菜肴中也没了辣椒。”
《连城诀》第1回:“那少女(戚芳)十七八岁年纪……脸上红得象屋檐下挂着的一串串红辣椒。”
以上两处,显然金庸认为云南、贵州四川、湖南一带食物都嗜好辣椒,但辣椒却也和玉米、花生、南瓜、烟草等一样,是美洲农产品,传入中国的年代也在明末时期。中国传统的辛香料不是辣椒,而主要是花椒。并且辣椒最早也只是作为观赏植物,放进菜肴中的时间更迟,史料记载贵州、湖南一带最早?汲岳苯返氖奔湓谇迩 ?∧昙洌??毡榭?汲岳苯犯?僦恋拦庖院蟆#ú卫队隆吨泄?晾蔽幕?肜苯犯锩?罚?茨戏街苣??002-1-24)
所以段誉在一路东下时,不是菜肴里“也没了辣椒”,而是可能从来就没吃到过辣椒,除非鸠摩智带着他去了一趟美洲又回来了。不过鉴于段誉后来在苏州燕子坞也喝到了600年后才出现的碧螺春茶,这样时光倒流的事情也未必不能有二。
6、 苹果
《倚天屠龙记》第16回:“(张无忌)在矮树上摘了几枚不知名的果子,拿在手里,已闻到一阵甜香,咬了一口,更是鲜美绝伦,桃子无此爽脆,苹果无此香甜,而梨子则逊其三分滑腻。”
金庸这里并未说这种果子是苹果,但实际上张无忌甚至不可能将苹果拿来比较。因为苹果传入中国在元朝末年,当时只有在宫廷才可享用,他当时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不可能吃过,而“苹果”这一名称,更是直到明朝才出现。
梁羽生在《冰川天女传》第1回中有写到陈天宇“劈果救佳人”,劈开的是一个金色苹果,不过此时已在乾隆年间,没有历史问题的风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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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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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九家著名公司
1.日月神教(《笑傲江湖》)
日月神教继承了明教的品牌,这条金庸未曾点明,但明眼人洞若观火:明字拆为日、月。张无忌的明教被朱元璋窃取后,修成正果建立大明帝国,明教的另一半流落民间而成为日月神教,犹如盘古挥斧后的清者扬升为天,浊者沉降为地。宽厚的张无忌风格竟衍生出见诸正史的朱明皇室暴戾与见诸江湖的“三尸脑神丸”草莽暴戾,正所谓“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值得注意的是,《倚天屠龙记》与《笑傲江湖》间可以挤入一部百万巨著,详细阐述明教“浊降”这一半向日月神教的蜕变。它至少该解决人们一个疑难:为何郭靖大侠当初的设想──屠龙刀之主推翻元朝后,假如以暴易暴,涂炭生灵,必另有一位大英雄仗倚天剑取其人头──竟至完全落空?仅仅是因为倚天剑出世在前、断折又被吴劲草因私愤拒绝修补?还有几分是因为明教“沉降于地”这一半的不肖?
日月神教公司,首任法人代表任我行,次任法人代表东方不败,三任法人代表任我行,四任法人代表任盈盈,五任法人代表向问天。不到20年时间四次更换法人代表,短期行为,损伤元气是理所当然。向问天接手后该公司再无讯息,连注册地点河北黑木崖也从今天的地图上消失了。大公司注册地点设在交通不便、商贾难至,信息闭塞的深山峻岭,本也卓识诡异。想来东方不败曾想改变经营方向开发旅游业,打算引进泰国人妖并亲身体验。假若其规划实现,猩猩滩,黑木崖成为芭堤亚,拉思维加司也不无可能,事就坏在令狐冲手上。
2.天地会(《鹿鼎记》)
天地会是台湾郑氏公司在大陆的业务总代理。总经理陈近南应属年薪60万美圆级别的最杰出企业家。这公司与云南沐王府的相遇最体现商业社会的无情:沐王府是大明王朝总公司下属的二级子公司,本来经营状况良好,只因受总公司破产清盘的拖累,公司拍照被吊销,经营场所被取缔,孤苦无依。而郑氏公司虽同为二级子公司(郑成功与沐氏氏族同为郡王),但由于在总公司清盘时成功地保住了不动产(台湾)和动产(军队),业务做得风生水起。它的下属单位天地会,已完全凌驾于沐王府之上。连天地会的下属部门(青木堂),也可在业务往还中欺负沐王府。
联想到98年夏天某日,笔者与几位朋友一起吃饭,交换名片后发现:他们的新换身份全都是“投资公司总经理”。言谈中发现他们每个人都拿着一两个三四千万人民币或五六百万美圆的项目,但结帐时没人拿的出七、八两银子,只好我买单。我当时的感觉即是天地会遇上了沐王府。幸而没有铁背苍龙柳大洪一流人物以世勋身份指责我为“新进”,这点上我的朋友们比沐王府的干部们明白。但他们中间竟然有人认为可以从美国人投资的一亿美圆中提取两三个百分点作回扣,这点就是他们不如沐王府明白了。
3.天龙寺(《天龙八部》)
表面看来,天龙寺只是大理段氏公司资助的一间研究机构,是事业法人而非企业法人,实际上它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秘密注册了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从事经营活动。这公司不仅下辖一个帐目不公开的基金会(段氏公司历任法人代表常在任期结束前就辞职进入该寺,使基金会的资金得到源源不断的补充),而且还拥有一项价值极高的专利──六脉神剑。为这项专利,天龙寺与吐蕃国大轮寺发生激烈对抗后者借事业单位名义从商比天龙寺尤甚。六脉神剑在《天龙八部》中的地位,大约相当于微软的Windows在今日世界的地位。
大理国疆域不大,市场狭小,天龙寺作为文化企业却又庞大的出奇──多位前任皇帝归隐寺中,等于公司养了太多大腕;寺的佛学造诣高深,等于技术领先,且无竞争对手。
市场小,公司大,这种不和谐本该产生强烈的垄断欲望。今日大公司自办的文化公司或广告公司,谁不是头等要物就是把大公司广告的代理费一口吃尽?但难能可贵的是:天龙寺的领导班子有恢弘的气度。卧榻之侧,他们竟能容忍黄眉僧这样的“个人工作室”存在。
而优秀的自由职业者黄眉僧,敢于接下大公司不愿接的棘手业务──在保定帝段正明与“恶贯满盈”段延庆之间搞公关,其自信与敬业精神也另人钦佩。
4.五岳剑派(《笑傲江湖》)
五岳剑派集团公司,是金庸世界里唯一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集团公司。确实实现了政企分离、独立经营。五个法人公司中,嵩山公司法人代表左冷禅兼任集团公司法人代表;华山公司法人代表岳不群;衡山公司法人代表莫大先生;泰山公司法人代表天门道长;恒山公司法人代表定闲师太。干部配置强劲,地域布局合理,基本覆盖全国市场。内部管理之严格从一件事上可见一斑:衡山公司副总经理刘正风突然辞职,放弃名牌公司领导层成员的优厚待遇与社会名望,投身官场去当一名副处级调研员,事有可疑。集团公司立即派出以托塔手丁勉、大嵩阳手费彬为正副组长的调查组,赶到衡阳对当事人进行离任审计,果然查出了问题。但该集团公司在企业文化上有一点大大应受抨击:没有集团内部各公司间的人才流动制度。一流人才令狐冲不容于华山派后,只有撞入本集团死对头日月神教的罗网。
集团公司在组成上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成员公司内部却未必。以华山派而论,华山派的剑宗、气宗之争,完全可以用分割股份、分别持有的方法来解决,那样华山派当可续执五岳牛耳。但岳不群师父那一辈见识短浅,只知有一张牌照、一个法人,不知可有百份、千份股权。实际进程是气宗耗费巨额诉讼费告倒剑宗,全公司五分之三以上资产在这场恶性内耗中灰飞烟灭,且几十年后仍留下封不平、丛不弃等后患。还幸亏应得股份最高的风清扬风总没有搅和进来,否则,华山公司当比另外四岳早20年破产。这也给我们一点启示:几个农民企业,哪怕财力雄厚,如果自身内部不改革,仅在外层规范地组成集团公司,那结果只能如钢筋混凝土大厦建在流沙层上。五百年前五岳剑派土崩瓦解;五百年后巨人大厦因为选错地点,不得不把本该往上垒的建筑费换用于打穿60米厚的烂泥层,终致大楼盖不起来。咳,人世间的基本道理,本都是很简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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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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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侠客岛(《侠客行》)
这是一家外国公司,资料不详。只知它为了逃税的方便,而把注册地点设于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世界上很多小岛是避税天堂)。它不使用国际惯用名词,我们只能猜测龙岛主、木岛主分别担当类似于董事局主席和总裁的职务。负责其中国区业务的是两名外籍人士,取中国名字为张三、李四。
侠客岛公司据我们所知从事的是暴利行业──组团出国考察。随着经济社会渐趋有序,出国考察不再普遍暴利,但侠客岛公司风光依旧。首先是因为他们不组团则已,一组团必然请动列入中国富豪榜的人士;再者因为它不设分公司、不设办事处,经营成本之低到了不可思议、匪夷所思的程度。张三、李四这样的干才,应赋予38万美元以上的年薪,外加每人3%公司股份。
6.姑苏慕容(《天龙八部》)
初看起来这是一间相当不错的中型公司,拥有“斗转星移──以彼之道还施其身”的品牌,注册地点燕子坞地处经济发达地区。上届法人代表慕容博老先生名声甚好,现任法人代表慕容公子年少有为,是人中龙凤。四个部门负责人邓百川、公冶乾、包不同、风波恶都可列入大宋经营人才档案库前100名和世界经营人才档案库前300名(世界包括大宋、大辽、西夏、吐蕃、大理)。出动其中一人即可轻易同时击败青城派、秦家寨这样的三流公司。这样一间公司,负债率高达百分之八千!真叫人大掉眼镜!
百分之八千的负债率如何算出呢?请看前燕、后燕、西燕、南燕地图。无论慕容复要“复”的是哪个“燕”──莫护跋的前燕、慕容垂的后燕、慕容冲的西燕、慕容德的南燕(北燕为叛将冯跋所建,慕容子孙一概不会认同),都至少要扩展力量80倍,所以算出百分之八千的负债率。慕容氏从万里疆土,沦落到只拥有燕子坞及金风、赤霞等四个庄,丢失疆土比例超过丢掉大陆只剩台湾的国民党政府。
慕容复及其祖先本可象破产的超级富豪如李自成般逍遥自在,解散公司即可。但他偏要维持一个公司的架构,而又不履行一个法人单位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它不创造就业机会、不交税、挑动恶性竞争,殊不可取。但总比今日社会里那些借贷款自始至终就没打算还的公司们要好。
7.全真教(《神雕侠侣》)
真正把全真教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的,是《神雕侠侣》而不是《射雕英雄传》。
全真教的创始人是王重阳,他是怎么样一个人呢?黄药师称颂他:“重阳起全真,高视仍阔步。矫矫英雄姿,趁时或割据。”这四句诗颇象吴佩孚的一首绝句:“军中名将志,江上昔人非。建树须及时,动静宜见机。”说穿了王重阳与吴佩孚一样,都是有政治抱负的。而且“趁时或割据”比“动静宜见机”要更赤裸裸。一心从政,企业家未免当得心不在焉,留下来的全真教便只有4分象个企业,倒有6分象个社团或事业单位,类似今天由宣传部主管的××研究会或××中心之类。
产权不明、政企不分,全真教有限公司在商界的风光一世而斩。谁要是借了钱给这家“企业”就倒足血霉了,因为事业单位无法清盘、不可破产,甚至没有偿债责任。王重阳虽拥有豪宅“活死人墓”,但那先是“抗金义军”资产,后被王某化公为私,继而转赠林朝英,从来就没有入过全真教的固定资产帐目。
8.明教(《倚天屠龙记》
明教公司规模可观,阳顶天时代有资产数亿、雇员上千。作为身负重任的企业家,阳某人恪守“只能老总一个人进秘道”的怪规矩,其实是对企业和员工不负责任。果然,他在秘道中出了意外,对公司大计、人事安排未作任何交代,公司因此大乱,几乎崩溃。董事副总经理范遥失踪;财务副总经理黛绮丝失踪;经营副总经理殷天正跑到东南沿海创立天鹰教株式会社,与明教公司决裂;销售副总经理谢逊先是因家事发疯,继而在社会上搞了一系列虚假的“策划”骗人钱财,最终卷了一件特大硬通货(屠龙宝刀)后不知去向;技术副总经理韦一笑得了怪病,每天喝血才能活命;五个职能部门(五散人)与五个子公司(五行旗)都与总公司断绝往来。
董事副总经理杨逍苦撑苦熬守着明教最后的家当。他组建了四个新的子公司天、地、风、雷四门,场面也还不小。但他也犯了阳顶天的毛病,孤身出巡,差点被何太冲夫妇开膛破肚。
张无忌出任明教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后,万众归心。张总抓住机遇,负债经营,大肆扩展。明教一度成为拥有几百家下属企业、几十万员工的特大集团。张无忌不再孤身犯险了,老有赵敏在旁边出点主意,因此遇事总能有惊无险。但这不能说明张总已懂得身为大企业家要自重身份,他只是惑于女色。作为大企业老总,每时每刻都不能与企业隔绝。小企业则未尽然,特别是今天的小企业。有位友人掌管一个不足10人的小公司,效益良好,不仅买得起汽车,而且雇得起专职司机。但他就是不买不雇。上班时间忙完工作后背一个轻轻的小包,打的随意跑到某个所在,或证交所、或书店、或商场、或街道,看看苟苟营营的人群,呼吸尘世的烟火气。一旦遇见旧识,寒喧几句后请入路边酒吧或茶苑,饮一杯咖啡,啜一口清茶,讲几句怀旧的言语,舒一舒怀古的幽思,令旧识辨不清他现在究竟是得意还是落魄。这中间,有一份说不出的儒雅,有一位说不出的从容。
这给人何种启示呢?──千万不要做大。有朋友批评我上述论断过于极端。他认为应该讲:“不要轻易做大。”一般中国企业在年销售额三千万左右是一道坎,所有管理问题、结构问题、人员素质问题都在这道坎上暴露,严重者导致企业崩溃。但只要对如何闯过这道坎做足了精神上、物质上的准备,就可以做大。
马上又有人批评他而赞同我,这回的论据是:梁山泊毁就毁在“做大”上,如果控制在三四十条或四五十条好汉的规模,价值观念上有高度共识,对外又不引人注目,“一辈字逍遥快活”肯定能做到,错就错在宋江拚命做大,吸纳了呼延灼、关胜以至卢俊义等一大批“外向型干部”,弄得不受招安已势所不能。最后弄得众好汉十之八九都死得不明不白。
再有一人提出论点:这回金融危机,四小龙中的台湾损失小,就因为它的经济结构靠中小企业支撑,大家都做得很用心、负责任;而韩国之所以损失惨重,就因为弹丸小国拼凑了五个世界级大公司,官僚主义盛行,浪费巨大,运转不灵,光是少数巨头操心着急而大批精英有劲使不上。所以……嗨嗨,到此为止,不能再发散下去了。下一节中我们将批判“发散型思维”。
9.逍遥派──灵鹫宫──星宿派(《天龙八部》)
童姥、无崖子、李秋水师兄弟三人,本是大学里的博士生同学。他们把持的逍遥派是个研究机构,不对外经营。三人之间产生感情纠葛,直弄得人人伤心。两名才女心灰意冷之余都出了国──跟今天在大学里发生的故事一样。李秋水去了西夏,童姥向西走得更远,去到天山。我查宋时地图,才知其时天山是西州回鹘的地盘。那时节辽国最强大,相当于今天的美国;西夏国势强劲,相当于今天的日本;西州回鹘欠发达,相当于今天的匈牙利乃至塞拉利昂或汤加、塞班。二女不去大辽,当然是因为该国对有移民倾向者拒绝发签证。李秋水去成西夏与前几年很多女孩子一样,走的是嫁人的路子。不过李秋水比今人强得多:上海好端端的女孩子嫁到日本的边远农村,而李秋水一嫁就是西夏国天皇。童姥也比另一种女孩子强得太多:首先她不是想从匈牙利、塞拉利昂诸地转一圈跳往发达国家,而是立足西州回鹘艰苦创业,志气上强很多;其次,她终能在商界取得辉煌成功,其“缥缈峰灵鹫宫控股公司”本部发展到9个强大的职能部门(九天九部),而且回国收购了108 个子公司(36岛、72洞)。比之那些只在国外混了几十平方米房子兼作卧室、办公室、外租房,就厚颜回国写书自吹自擂的人,哎,真是有云泥之别!
无崖子的师姐妹都出了国,自然非常伤心。心神恍惚下,他和他得意的弟子苏星河博士被丁春秋发动政变来了个一锅端。丁春秋没有学历,给逍遥派打杂工出身,因多年受歧视引起的怨毒一起发作,把无崖子与苏星河迫害得很惨。丁春秋对高科技一窍不通,只相信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于是跑到星宿海去搞房地产,兼做毒虫养殖业。星宿派公司的原始积累,就是靠毒虫养殖完成的。星宿海地处大宋、西夏、西州回鹘交界。丁春秋似出国非出国,附庸风雅而已。
丁春秋小人得志,人生满足的层次与品位很低。遗憾的是:我们身边的企业家朋友中,不比丁春秋强的人不在少数。
(断水/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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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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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计划生育观念
佚名/文
当我们还在狠批马寅初的人口论,号召群众大生特生的时代,金庸已经在自己的小说中实行了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鉴于金庸小说在宣传计划生育方面的突出贡献,有必要授予金庸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金庸小说的主要人物,很大一部分是独生子女,胡斐、苗若兰(《雪山飞》),乔峰、虚竹、慕容复(《天龙八部》),郭靖、黄蓉、杨康(《射雕英雄传》),韦小宝、阿珂(《鹿鼎记》),林平之、岳灵珊、仪琳(《笑傲江湖》),杨过、程英、陆无双、公孙绿萼(《神雕侠侣》),张无忌、周芷若、小昭、杨不悔(《倚天屠龙记》),袁承志、温青青(《碧血剑》)等等都是。
在金庸小说中,很多高级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都带头搞计划生育,如华山派掌门人岳不群、绝情谷谷主公孙止、桃花岛主黄药师、著名潜水专家韩千叶,虽然第一胎生的是女孩,但都没有要第二胎,以实际行动有力抨击了重男轻女的落后思想;著名书法家张翠山、著名企业家林震南都只生一胎,著名社会活动家慕容博家族不光做到了几代单传,还教育和影响自己的家将包不同只生一胎;神龙教教主洪安通、辟邪剑嫡派传人林平之自动放弃生育指标,林平之还和岳父岳不群一起做了男性绝育手术,在计划生育上态度异常坚决。郭靖、黄蓉虽然生了第二胎,但因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属于计划生育政策允许的。在他们的带动下,各界、各阶层群众纷纷实行计划生育,如优秀农民代表杨铁心、郭啸天,民主人士陆展元,娱乐界人士韦春花等,都只生一胎。
当然,金庸小说中也有人计划生育方面表现较差,比如桃谷六仙的父母,一生就是兄弟六个,但毕竟是少数,不影响大局。计划生育当然是好的,但中国封建时代的观念是多子多福,“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论语》记载,司马牛因为没有兄弟还当众嚎啕痛哭,郭子仪七子八婿满床笏令多少人艳羡不已。金庸小说的时代环境就是这么个样子,出来那么多计划生育模范,总让人觉得缺乏说服力。比如张翠山、殷素素夫妇,在冰火岛刚刚成亲就怀上了张无忌,但荒岛十年,居然再无生养,须知海上荒岛,打猎捕鱼之外更有何事可做?不给张无忌生下六七个弟弟妹妹就算客气了。那么多江湖好汉,莫非生了第一胎后,都到武当山受了“五爪绝户手”?如果是这样,武当派在三清殿外开间专科医院,十两银子治一个,必定日进斗金。
或许作者是为了行文方便,主要人物少了,人物关系简单了,头绪自然容易清楚。窃以为仅仅为了行文方便就不顾历史真实,一是在创作上对自己要求不高,二是对自己的能力不自信。以早期武侠小说的扛鼎之作《水浒传》为例,人物数量、关系都比金庸小说要复杂得多,单是梁山一百单八将里边,宋江宋清、孙立孙新、解珍解宝、蔡福蔡庆、阮氏三雄等都是亲兄弟,并没有给人眼花缭乱的感觉。相信以金庸的水平,这一点完全可以做得到。遗憾的是,金庸回避了这个问题,给我们创造了一个遍地独生子女的古代武侠世界。?
(摘自网大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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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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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江湖》演员表之文化名人版(Beta版)
蒋郎憔悴/文
一百个演员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一百个金迷就有一百部《笑傲江湖》!
日前,中央电视台以“不在状态”为由辞掉原来的男主角邵兵,为我们留下了一线生机:来,我们也来替央视排一个更符合金迷心目中的笑傲演员表,更接近原著的令狐冲!没准哪个央视的导演看到后大受启发,大胆纳用了呢!
俺的选人原则是:唯才是用,唯贤是举,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
下面是我的,俺对文化界的事所知不多,当然不准的了,行家们见笑了!
纯属虚构,如有不妥,提及的名人有幸看到,千万别跟我较真,要告我污蔑的话,俺可吃不起,非吊颈不可。
■令狐冲——王朔
什么?王朔?没错儿,就是丫的!选他的原因有二。其一,君不见前阵子王君到处骂人四处树敌?痞则痞矣,但竟暗合《笑傲》“纵横自在无拘束”的意旨,敢把那一个个文化权威拉下神坛,与令狐冲蔑视所谓正派人氏惊人吻合。他骂得对不对另说,就冲他这份敢作敢为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也颇带令狐之风,令狐之位,非他莫属矣。
其二,王君也有演出影视的经验,比如《阳光灿烂的日子》就有他身影;他自己也亲自执导过影视剧,像《我是你爸爸》等。现实中,他也能把自个塑造成痞子流氓的形象,他的演出经验可谓丰富矣,相信能胜任令狐一职。
不过要王君也有缺点,一来痞气十足,这与令狐形象相左,若到时一不留神蹦出骂人的话怎办?再者,王君老矣,不过,我相信化装师的功力,君不见半老徐娘刘XX也可以变成活泼可爱的小姑娘么?
基于上述原因,请给王朔一个机会,还金庸一个奇迹——让他将功赎罪,谁让他骂我们金大虾的!
■东方不败——卫慧
问:现今中国文化界最热闹的是什么?答:霉女作家。又问:霉女作家最火的是谁?答:卫慧。这个上海宝贝,用她的身体和肌肤,把中国男读者们玩弄于股掌,引得蠢蠢欲动,书销量节节上升;口诛笔伐灭地灭棉棉,剪除异己,见人就灭,大有当年东方不败同志称霸黑木崖的手段,此其一。再者,卫小姐相貌邪乎,颇有邪教风采,让她反串男角(其实是不男不女)一定甚有可观之处,比林青霞甚至刘雪华更有潜力呢。
■左冷禅——张艺谋
我选老谋子的原因,是看重老谋子与左盟主一样,颇有野心,也颇有机心。他不但想称雄中国影坛,还想染指歌剧舞台——先有《图兰朵》,现在又密谋策划另一出《刘三姐》,如此霸道横行,叫别人还能在戏剧舞台吃饭么?这还不算,为了立足世界舞台,他刻意讨好洋人,尽干出中华民族洋相的事。去年又以退为进,撤出嘎纳影展,更可谓城府深沉,老谋深算了。左盟主之位也非他莫属了。
■岳不群——赵忠祥
“君子剑”岳不群啥样的人?面慈面善,但背地里干的是为夺秘笈不择手段,连徒儿也陷害的无耻勾当,阴险毒辣的伪君子——这与我们忠厚慈祥的赵老师似乎不符,但是想深或者想歪一些,赵老师为了销书竟然卖起鞋子,为了别人的批评竟然愤愤不平,甚至要打官司,如此狭小气量,使他在屏幕上的高大光辉形象大打折扣,不也是个“君子剑”么?
■刘正风——余秋雨
衡山掌门刘正风因为与邪教人物曲洋惺惺相惜而金盆洗手。今有余秋雨,也结识了一位邪教人物——盗版先生而封刀挂剑——他的千禧旅行日记被人盗版印成《千禧日记》,而“愤而封笔”,回家安心与老婆马兰合奏“笑傲江湖曲”去也,与刘正风异曲同工。
■莫大先生——钱钟书
“潇湘夜雨”莫大先生一生有如闲云野鹤,漂泊不定,一琴一剑行走江湖不受拘束。钱钟书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性格乖僻不羁,一部《围城》一部《管锥篇》笑傲江湖,饮誉学界,被封为泰山北斗,一生却也如莫大纵横自在,傲视俗世,不接受采访,不接受任何册封,端的是潇洒不羁,“潇湘夜雨”洒遍江湖。
2000-4-16,夜。
(摘自网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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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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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补习班
某日,金庸补习班的杨过没交作业,班导郭靖问他为什么没交.
杨过答说:"作业为什么要交?
交了又不一定是自己写的,(老是拿兄弟名号招摇撞骗的裘千丈开始不安),
写了又不一定会,(不小心破了珍珑棋局的虚竹不好意思的看了逍遥子一眼),
会了又不一定考,(苦心准备当盟主的左冷禅背后响起闷雷),
考了又不一定会过,(白眉应王身边秋风吹过阵阵凄凉的落叶),
过了又不一定能毕业,(被古墓派退学的李莫愁脸色一变),
毕业又不一定找得到工作,(乐天的令狐冲酒醉中,没听见),
找得到工作又不一定保得住工作,(萧峰夺门而出),
保得住工作又不一定找得到老婆,(不戒大师跳了起来),
找得到老婆又不一定生得出孩子,(东方不败和杨莲亭默默不语),
生了孩子又不一定是自己的,(段正淳的脸开始抽筋),
是自己的又不一定养得活,(叶二娘,归二娘都忍不住哭了起来),
养得活又不一定长得大,(天山童姥开始做生死符,准备修理人),
长得大又不一定孝顺,(石清和闵柔同时心中一痛),
会孝顺又不一定用功念书(韦小宝冷冷地看着杨过),
会用功又不一定考得上(郭靖脸上一红),
考得上又不一定会去念(明教的张无忌甸甸地不说话),
念了也不知道念什么(老实的石破天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
所以啊....干嘛要交作业?"
现场沉默了三秒钟,众人联手开扁杨过........
(佚名/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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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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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峰和阿竹的草原情歌
方丈/文
话说阿竹知道自己的意中人萧峰正一门心思地想找带头大哥报仇,但是她却发现自己的花心老爹段正淳就是“带头大哥”!(其实不是),在爱情与亲情之间,阿竹左右为难。于是,她使出自己最最擅长的易容术,把自己化装成段正淳,且约好萧峰见面,决定以自己的性命来消解双方的恩怨。
地点:小镜湖畔青石桥头
时间:半夜三更
西边半天已聚满了黑云,偶尔黑云中射出一两下闪电,照得四野一片明亮。闪电过去,反而更显得黑沉沉地。
气宇轩岸的萧峰袖手立于桥头。
蓦地里电光一闪,轰隆隆一声大响,一个霹雳从云堆里打了下来。等候多时的萧峰睁开眼来,同时,通向小镜湖的路上一人缓步走来,宽袍缓带,正是段正淳(阿竹)。
阿竹走到萧峰面前,深深一揖,说道:“乔帮主,不知有何见教?”
两人见面说了几句话,越说越气的萧峰举起右掌,准备拍向甘心赴死的阿竹胸口。
这时轰隆隆一声雷响,黄豆大的雨点忽喇喇的洒将下来。
(阿竹道:“打雷了!下雨收衣服啊~~~~~~”
导演道:CUT!喂,别婆婆妈妈的啦,负责我扣你薪水!灯光、音响,各就各位,继续拍~~~~~)
萧峰道:“为人子弟,父母师长的大仇不能不报。你杀我父亲、母亲、义父、义母、受业恩师,一共五人,我便击你五掌。你受我五掌之后,是死是活,前仇一笔勾销。”
阿竹苦笑道:“一条命只换一掌,段某遭报未免太轻,深感盛情。”
萧峰道:“莫道你大理段氏武功卓绝,只怕萧峰这掌力你一掌也经受不起。接招!!”
左手一圈,右掌呼的一声击了出去。
电光一闪,半空中又是轰隆隆一个霹雳打了下来,雷助掌势,萧峰这一掌击出,真具天地风雷之威,砰的一声!!!!!!!!!!!!!
这一掌打碎了阿竹身边的桥头柱子!
以为必死的阿竹缓缓睁开眼睛,却看见了泪眼蒙蒙的萧峰,奇怪道:“萧大侠,为何对在下手下留情?
满脸眼泪的萧峰突然使劲搂住阿竹,口里叫道:“阿竹,你为何要这样??”
阿竹觉得很奇怪,自己的易容术怎么就被他轻易看穿了呢?唉,不死就是万幸了。
阿竹解释了自己是段正淳的女儿,所以甘心代花心老爹受死。萧峰被阿竹所深深打动,于是决定抛弃满腔仇恨,不再报仇。
镜头一转,来到了风吹草底见牛羊的大草原。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伴着悠扬的歌声,只见萧峰和阿竹以及他们的三十多个子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萧峰的画外音响起;“当我出掌的那一刹那,我清晰地闻到了XX牌香水的味道,那是阿竹独一无二的气息啊~~”
电视屏幕上出现了该香水的最新款式。
全片完(全长大约二分钟)。
(嘿嘿,广告看完了,有香水公司想采用的话尽管拿去,但是别忘了送我几瓶啊~~~~~~)
(摘自网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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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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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塑造男人骨子里的梦想
写过完美世俗爱情的样本--郭靖、黄蓉的恩恩爱爱,也写过凄美超凡的爱情榜样--杨过、小龙女的十六年苦等,还写过悲壮惨烈爱情的典型--乔峰一掌打死阿朱后痛不欲生一直守身如玉,大侠金墉偏偏要超越自己,写了个没有武侠的武侠小说--《鹿鼎记》,这里索性也没有了爱情。
当代作家苏童直言不讳的宣称“妻妾成群是每一个男人骨子里的梦想”,清末遗老辜鸿铭大言不惭的比喻“只有几个茶杯配茶壶,没有几个茶壶配茶杯”,古典名著《三国演义》的理论是“兄弟是手足,妻子如衣服”,言下之意是谁没几件替换的衣服呀。
可是男人中是没几个像“六宫粉黛无颜色,三千宠爱于一身”的唐明皇那样的执著和专一的,可是每当想起“七个佳丽归依身”的韦小宝总让人恨得牙痒痒的,他韦小宝有何德能享此艳福。根据韦小宝叙述实录的畅销书《征服女人的七大技巧》详细记录了韦小宝的心得体会和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宝贵经验,解除了人们的疑问。这里不妨摘录一些,以飨读者。
征服女人的要点是因人而异,随机应变。
对于双儿这种女权意识淡薄的贤妻良母类,只需要在摆足大男子主义的架子之外,多体贴几句就行了。
对于小郡主沐剑屏这样天真浪漫混沌未开的女人,只需要放肆的开一点玩笑表示幽默感就行了。
对于小公主那样的虐待狂兼受虐狂的女人,决不能手软,必须以暴易暴,让他知道厉害才能乖乖就范。
对于教主夫人苏荃这样风情万种的有夫之妇,则只能先下手为强,生米煮成熟饭,他就只好稼鸡随鸡了。
对于曾柔这样的柔弱切不谙世事的女子,很需要怜香惜玉地演一出“英雄旧美”的好戏。
对于阿柯这种貌若天仙心比天高的女子,他只能采取死缠烂磨,百折不挠的无赖战术。
至于方怡这种出尔反尔的女人,说实在的,不要也罢,但如果她实在跟着,最好也留个心眼,避免把老公给卖了还不知道。
英国老翁莎士比亚在微略翻了一下韦小宝这本畅销书后,愤怒的扔在一旁,痛苦的大呼“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韦小宝在旁边窃笑,轻佻德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沙翁质问:“她们真的爱你吗?”
韦小宝先是有一点惭愧,继而又自圆其说到:“反正她们跟着我,没跟你这糟老头,再说,爱别人比被别人爱幸福。”
沙翁大怒:“只有鬼才相信,爱人比被爱幸福,爱必须是相互的。”韦小宝悻悻的离去,还扔下一句“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他奶奶的,;老子去找我七个老婆去了。”
(李布衣/文,摘自天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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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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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处女灭绝和懦夫殷梨亭及其他
lxxwww/文
《倚天屠龙记》中最精彩的两回当属“百岁寿宴催肝肠”和“排难解纷当六强”。张翠山横剑自刎,张无忌一战成名,父子二人当真是“生的伟大,死的光荣”了。我时常思索致使张翠山自杀的真正原因。是他不堪忍受日后无穷为探知谢逊藏身之处的江湖中人的侵扰之苦,亦或难以面对武林同道对自己娶魔教“妖女”为妻的不屑?其实,张翠山是在深深的自责与负罪感中死去的。俞岱岩从名扬天下的“武当七侠”之一沦落为四肢骨骼寸断的残废,殷素素有一份责任(虽然她是无心的)。张翠山既无力弥补殷素素之过,又不能手刃十年同甘共苦的发妻而全七侠之义,便唯有一死以谢天下。他说自己罪孽深重,已铸成大错。兄弟的金兰之义和夫妻的恩爱之情即都无法割舍,就必然要受尽无穷痛苦的煎熬,张翠山遂以死来寻求解脱。男人之间的感情,没有太多的言语和太多的眼泪,却往往更加感人。至于张无忌,我总觉得他是张翠山的拷贝,或说继承。一样的文雅英俊,一样的性格柔弱。 张无忌是吃软不吃硬的那种,你愈狠他愈宁,一遇温言相劝软语相加,便吃不住了。便如“不识张郎是张郎”一回中阿离所说,她喜欢的是小时又狠又倔的张无忌,而不是长大后胸襟广博宽厚待人的张无忌了。所以他决不是一个好领袖,但却是个值得信赖的好朋友。
总的说来,我于张无忌印象一般,倒是灭绝师太与殷梨亭性格鲜明,写得可谓淋漓尽致。灭绝师太是峨嵋派掌门,武功高强,暴如烈火。她嫉恶如仇,却太过顽固守旧,不近人情。灭绝师太一生所作所为本无可厚非,但干了两件恶名昭著的事,甚至是卑鄙龌龊,于是一生英名付诸流水。其一,怂恿弟子纪晓芙谋杀亲夫,见拒,老羞成怒,遂将她一掌击死。其二,寻屠龙刀不着,便指使弟子周芷若假意与张无忌相好,虚以委蛇。又逼她发下毒誓,不可真的爱上张无忌。老尼之毒辣端的令人发指。然而同样在她淫威之前,纪晓芙的坚贞不屈比之周芷若的临危受命,便显得更加可爱。殷梨亭是感情失败的男人典型,属儿女情长便英雄气短的一类。谈他的生活,一首词最妙不过:“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他的后半生,过的就是这种生活。其身世经历固然悲惨,却无法博得人们更多的同情,不过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罢了。纪晓芙纵是身败名裂亦终生不悔,或许便是不喜殷梨亭的柔弱,而更喜杨逍的那份洒脱与豪迈吧。
台湾拍过这部同名小说的连续剧,情节拖沓,远不如小说好看。然而主题歌却深得武侠作品的真义。约略记得几句,“不怕拼命怕平凡,不够潇洒就不够勇敢。万般恩怨皆看淡,苦来我吞酒来碗干,仰天一笑泪光寒--”但倘若说这歌词是一人的写照,那便最应是令狐冲(《笑傲江湖》的男主角)。江湖险恶,人心难测,尔虞我诈,争权夺势。令狐冲身处如此环境,却不染半点淤泥,始终保持清朗率真的品性,弥足珍贵。笑傲江湖不过是梦想,有谁知令狐冲不羁的笑容后蕴着多少辛酸的眼泪。终不为权力所驱使,才是令狐冲最后得以潇洒超脱的根本原因。东方不败为巩固权势,实行精神管制。教众每见其面,必大呼口号,什么“千秋万载,一统江湖”。令人既好笑又有点毛骨悚然。类似的还有《鹿鼎记》中的神龙教主洪安通和《天龙八部》里的星宿老仙。这倒叫人想起六、七十年代人人手执《毛主席语录》,振臂高呼“毛主席万寿无疆”的情景了。那时恋爱中的青年互相写信,开头大致如此:“XX同志:祖国形势一片大好,先让我们再共同学习一下毛主席老人家的《 》吧!“天生一个仙人洞,无限风光在险峰”。我们定要鼓足干劲,勇攀共产主义高峰。”信中但有一句问候对方身体的话,那便是极其露骨了。思想的束缚多么可怕,世上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此。衡山派刘正风不愿卷入纷争,金盆洗手之际却惨遭灭门之祸。统治者决不能容忍头脑清醒的人存在,即便消声秘迹退隐江湖也决无可能。
(摘自网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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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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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韦小宝的刑事判决书
水尽云起/文
韦小宝,男,江苏扬州人,现年365岁。原任清朝一等鹿鼎公。韦小宝从小投身革命工作,经受过革命斗争腥风血雨的考验,曾经立下剌杀敖拜、歼灭邪教组织神龙教、舍身保护康熙皇帝等功绩。但当位居高职后,韦小宝居功自傲,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腐蚀下,忽视了个人思想修养,放松了对自已的严格要求,丧失了最基本的革命立场,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作奸犯科,违犯国家法规法纪。经我院认定,韦小宝的所作所为已触犯了国家《刑法》,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贪污贿赂罪、强奸罪、重婚罪。现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韦小宝判刑如下:
康熙14年间,韦犯加入以颠覆朝庭为目的的反革命组织天地会,并拜反革命头子陈近南为师,出任其分会青木堂堂主。不但为该组织的各种反革命活动出谋划策,而且多次向该组织泄露朝庭机密,使其逃脱朝庭的围剿。为满足个人追求美色的私欲,韦犯还曾侍奉另一反革命份子独臂神尼左右,玩弄脚踏两只船的伎俩。在赴俄罗斯公干期间,被俄罗斯国苏菲亚公主美色所迷,擅自参与其所发动的宫廷政变,违反了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基本外交政策,使我国与俄罗斯国的关系受到严重损害。根据《刑法》第102条、103条,韦犯上述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念其认罪态度良好,且有多次有功行为,缓期两年执行。
韦犯法制观念淡薄,将个人权力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多次滥用私刑,以暴制暴。据不完全统计,韦犯先后共杀死小桂子、海公公等158人,其中更包括7名西藏喇嘛,破坏了国家的民族、宗教统战工作,极大伤害了少数民族及宗教人士的感情。致伤、致残无辜群众无数。根据《刑法》第145条,韦犯上述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情节极其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韦犯追求个人享受,生活腐败,嗜赌成性,导致疯狂贪污受贿,聚敛财产。在查抄敖拜府期间,私吞银子四十五万两、宝剑一支、护身宝衣一件。在任护婚使赴云南期间,收取吴三桂(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贿罪做另案处理)贿赂二十万两银子。另有无法说清来历财产一批,共计一千七百五十三万两白银、三十万两黄金、珠宝三十箱。根据《刑法》第383条、第387条,韦犯犯有贪污罪、受贿罪,贪污受贿数额巨大,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15年。
康熙15年,韦犯窜到扬州一妓院丽春院内,用迷药将苏X、双X、曾X、沐XX、方X、阿X、阿X共七名女子迷倒后,实施强奸,致使苏X、阿X怀孕。其中沐XX为未满14岁幼女。韦犯上述行为已触犯《刑法》第156条,构成强奸罪。因其作案手段恶劣,已对受害人身心造成极大损害,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韦犯无视《婚姻法》一夫一妻的规定,使用威胁利诱等手段,与苏X、双X、毛XX、曾X、沐XX、方X、阿X长期同居,并与毛XX、苏X、阿X各育有子女,已构成了事实婚姻,犯有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六个月。
韦小宝身为朝廷高级干部,知法犯法,作恶多端,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为此,本院将以上数罪并罚,判处韦小宝死刑三次加无期徒刑一次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世加一十五年零六个月。本判决为终判,不得上诉。
乱弹高级人民法院
(摘自网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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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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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遍天下无敌手之金氏阵容
打遍天下无敌手之金氏阵容阵形:352
前锋:胡斐 令狐冲
中场:段誉 萧峰 虚竹
双后腰:杨过 张无忌
后卫:石破天 郭靖 狄云
守门员:陈家洛
领队:韦小宝
教练:金庸
队医:平一指 胡青牛 薛幕华
拉拉队:程灵素 袁紫衣 任盈盈 木婉清 钟灵 王雨嫣 阿朱 阿紫西夏公主 小龙女 周芷若 赵敏 殷离 小昭黄蓉 霍青侗 香香公主 水笙 庄双儿 苏荃 曾柔 沐剑萍方怡 阿珂 建宁公主 阿绣
球员点评:想俺国脚,临门一脚最差。而胡斐既轻功高强,速度奇快,胡家刀法更是凌厉,当是正选前锋。
令狐冲与胡斐搭档,其“独孤九剑”杀伤面广,破密集防守更是拿手好戏。只要你一给瞧出破绽,杀机立至。
中场当以大侠萧峰为核心。其降龙十八掌威猛绝伦。
左右是其结义兄弟,配合娴熟。更主要的是其处变不惊,心理素质好,应是场上精神领袖兼队长。
段誉的六脉神剑是起绝活,兼以凌波微步辅佐,步伐好,应是突前前卫一职。
虚竹乃少林、逍遥派出身,应在有逍遥派的飘逸之外还有少林武功的稳重,当是技术型前卫一职。逍遥派的飘逸使其在场上神出鬼没,少林武功的稳重令其不是太粘球。
张无忌的武功在九阳神功之外,还有乾坤大挪移,应担负起攻、防转换的枢纽。
神雕大侠杨过和张无忌为双后腰。玄铁重剑在手,问天下何人能敌!当是我方防守的第一道铁闸。
北侠郭靖内外双修,九阴真经+降龙十八掌的武功可不是盖的。当委以中后卫一职。
石破天内功深厚,侠客岛上留学更学的一身高深武功;狄云有神照经护身,又有血刀刀法想助。两人共同的特点在于老实本分,让他们二位分任左右后卫应该令人放心。
守门员当是红花舵主陈家洛。当舵主多年练就敏锐的判断分析能力,一身百花错拳密不透风,当为我方把守龙门。
韦爵爷混迹官场多年,溜须拍马、阿谀逢迎是其拿手好戏,行贿受贿、收买笼络更始祖师爷,死缠烂打、耍横撒泼更是不在话下,智计百出、洪福齐天是其天大的优点。韦爵爷小宝虽然武功差点,任领队一职,谁想在他的面前玩猫腻,哼哼,恐怕不可能。自此我军应减少不少“黑哨”“分组”之类的损失。
主教练一职非金老先生莫属。想我球员多为痞性十足,不好管教之辈。若是其他人来当教练,说不定哪天球员不卖你的帐了,就要在场上玩些出工不出力的把戏。到最后猪血惹不起,只好把原来的教练下课,改任技术指导。
而金老先生只要在位一天,谁敢不服!!
最后有必要解释为啥要带这一堆拉拉队员了。场边有美眉们为我军打气,当令军心振奋,士气高涨。想我球员大多自制能力不足,总喜欢玩些夜不归宿之类的把戏。这下各人家属随军,解除各人后顾之忧;更重要的是:各人的马子都在身边虎视耽耽,看你娃娃还敢不敢再出去花差花差!!
(乐乐虫/文,摘自四通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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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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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內阁
激情的總統選舉落幕,接下來的熱門話題,莫過於討論新內閣的組合成員。假若能讓金庸武俠小說中的人物也列入考量,在下覺得有幾人頗適合的。
首先是新聞局長,其工作上常面對傳播媒體,故清晰有條理的口才不可或缺。楊過思路敏捷,口才便給,寥寥數語便能讓人信服,即使對手亦無從反駁他的話,故楊過足堪勝任局長一職。
其次是外交部,不妨讓韋小寶出任,像他在面對刁滑的羅剎國時,用威嚇、套交情,剛柔並施,最終兩國簽訂尼布楚條約,締造外交史上輝煌一頁。再來是國防部,霍青桐在黑水營之圍一役大挫清兵,發揮以寡擊眾的用兵本領,是國防部長不錯的人選。
以上人物特質,黃蓉亦皆具備:口才反應佳,折衝事業能出奇制勝,亦曾助郭靖攻克花剌子模。不過,由她擔任財政部長可能更適合些,借重她縝密的心思,加上頗佳的算術,任何毫微細末均難逃掌握。讓黃蓉管理財政,絕對無人能逃漏稅。
大俠郭靖幼年受教於江南七怪,然因「教而不明其法,學而不得其道」,以致進展有限;後遇全真教道長馬鈺,教郭靖由呼吸、睡覺入門學習,終於豁然開竅。像馬道長這般啟發駑鈍,正是所謂因材施教循循善誘的典範,若能讓他主導教育,必能沐化點醒任何有學習困難的學子,把每一個人都帶上來。
交通建設用地常因百姓抗爭而取得不易,這難題可由段譽克服。交通建設的另一問題是施工影響環境,且進度緩慢,這一點交付明教厚土旗使顏垣施工就沒問題啦。例如他在少林寺屠獅大會中率部眾開挖地道,能在群俠未察覺且極短的時間內達成,可見施工品質與效率皆不錯。以他兩人一為部長一為副手,同時為交通建設努力,成效並定可觀。
最後說到法務、經濟兩部。胡斐路途偶見鍾阿四一家死於非命,仗義扛下懲奸的責任,其伸張公理的正義感,不遑多讓「包青天」,故法務部若由他來主政,黑金豈敢張狂。說到袁紫衣,她在短期間內兼併當上九家半的掌門人,可謂是企業併購的先驅者,在因應國際化競爭,企業體系必須朝大型化發展的當際,近年來政府多所鼓勵公司合併,相信袁紫衣在這課題上必有許多經驗可供參考,所以經濟部長一職非她莫屬。
有了前述能力這麼強的閣員,閣揆只要做到充分的信任和授權部屬發揮,便能達到「垂雙手而天下治」的境界。許多人皆符合此一條件:陳家洛、洪七公、張無忌等,其中以張無忌尤為適合當今政治環境。看張無忌雖以空降之姿接掌明教教主一職,然部眾對他卻衷心敬服;再看他整合不同派系,將明教帶領得好生興旺,相信若由他出任閣揆,必能化解不同意識形態群眾的對立情形,齊心為這一塊土地更美好的未來努力。
(金元嘆/文,摘自金庸茶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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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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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公非好色论
笑官/文
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发现,要想败坏一个人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说他的个人作风有问题,尤其是对待领导同志。实际上,现代医学的研究表明,两性之间的互相吸引是正常的生理现象。不一定要对女人目不斜视才算英雄好汉。韦公血气方刚,懂得美,喜欢美,也就成了一条罪名。
与我们一般的印象正好向相反,韦公有着非常先进的女性观,详细情况在下一论中还有讨论,在此略微提一下:在一个父系社会中,韦公从的是母姓——当然这也不是由他决定的,但至少他是在一群处于社会最底层、最受奴役和压迫的女人中成长起来的,这就决定了韦公思想的和阶级的基础。
旧时的官宦人家三妻四妾是平常事。韦公官拜公爵,位极人臣,要是没有十七八位妻子才会像比尔盖茨一天花100块钱一样是新闻。我们不可以强求古人。东坡有朝云、暮云,白居易有樊素、小蛮,侍妾而已,白员外后来嫌樊素(也就是二十来岁)年老色衰,就当旧衣服一样处理了。很多人喜欢搞两重标准,对普通群众是一套,有点名气的是另一套。请不要忘了,俺已历史性地指出韦公的历史地位起码是魏征,诸葛亮那个级数的。
在古代婚姻制度中,做妾地位卑下,命运是很悲惨的。韦公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在家庭中有意淡薄妻妾之分,地位高如公主,气焰屡屡受挫,卑如双儿,感情反而倍加亲密,几位夫人的地位基本是平等的。在处理家庭事务上,韦家众女已经基本上建立了集体领导的体制。
韦公与其妻子的关系是历史形成的,是患难见真情。他对方、沐有恩,当时也不过一句戏言,言者无意。听者有心,且她二人实是朝廷要犯,颠破流离,难有正常的婚姻,韦公是她们的革命伴侣,事业相同,理想一致,选择韦公,既是理性的选择,也是事所必至,不得不然。对双儿则是无比的尊重,共同出生入死,培养了感情。韦公敢于迎娶双儿是需要一定勇气的,冲破了世俗的偏见。曾柔对韦公是一种崇拜。建宁是自己送上门来。根本上讲,这是一个历史问题,不宜刨根究底。
韦学研究中的最敏感问题是丽春院事件。但是学术无禁区,虽然同情他,但我绝不否认事实,决不为尊者讳。这是我从事韦学研究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以现在的法律来看,至少可以指控他两项迷奸罪及多项企图迷奸罪。但是,法不溯以往,我们实在不能用现在的法律来套一件发生在三百年前的案子。当事人也未必会提起诉讼。更何况,律师可以指控苏荃有企图绑架罪。阿珂的出现,绝非巧合,辱人之母,其心可诛,律师还可以说当时照明条件极差,韦公并不确切的知道他碰的是哪一个,实际上他心里想的可能是其他人,比如双儿,他只是误碰了别人。……无论如何,一个君子应该要求自己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控制的住自己。我承认这是韦公一生的污点。我们绝对不否认韦公是做错了,因为我们要用高标准来要求韦公。做错事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在于是否敢于承担责任,关键是我今天论证的不是韦公有没有做错事--谁没做错事呢?这只能显示出韦公是个有血有肉的人——我要证明的是韦公并不好色。那么,我们可以想想,一个人在一生中,遇到那样的情况,对方又是自己朝思暮想的情人,这种诱惑谁能抵抗呢?如果没人能够抵抗,而且又不能说所有的人都很好色——那样汉语就没什么意义了——结论只能是:这件事不能证明我们的主人公是好色的。(作者按:但,以上这些话,只是对一些糊涂人说的。其实他怎么也没关系。其实只要有末尾的几句话,已经能为他翻案。顺便说一句,为韦公辩护,我总是感到胜券在握,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好像是踢一场球赛,1:0就能赢了,可是有韦公作镇指挥,上半场就能打他个3:0,还让对方罚下去三名后卫。)
韦公也确实负起了责任,事实上他从不始乱终弃,每一个和他有关系的女人,他都做到了有始有终。这一点上,至少比写《莺莺传》的作者强。
要找到韦公好色的证据,不比中国足球队冲出亚洲容易多少。韦公处淤泥而微染,只在言语上稍有影响,喜欢过过口瘾,--这种人我们身边也多的是--最多再听听戏,唱唱十八摸,几时看到过他真刀实枪的干过?
但,以上这些话,只是对一些糊涂人说的。其实他怎么折腾也没关系。理由是,一位伟大人物,好色的概念是没有意义的。我不做证明。我说这是公理,不需要证明,一次又一次的为历史事实所证实,伟大人物,如周文王,生育百子,大家对他的尊敬一点也不减少,李隆基给安禄山撵的灰头土脸了,我们就要说他好色,扬广要能向李世民那样英明神武,我们就不说他好色,中山先生说他对女人很感兴趣,那是他的高风亮节。简之,好不好色完全取决于其事业的成败。
现在有种提法,说不腐败就是好官。有人不同意,说那样的话,只要钱没找错就是好售货员了。这些人就是不懂得这个道理,把领导和一般群众混为一谈了。对待领导同志只要看三个标准,即是否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提高了综合国力,是否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这几条做到了,就是好同志。要学会看大局,领导干部怎么能和群众适用同样的标准呢?那是要犯政治错误的。有这想法的人,肯定也读不好鹿鼎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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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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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韦小宝
XZL/文
刚开始看鹿鼎记的时候,只是觉得很怪,风格和以往的金庸作品完全不同,然后再看则觉得很好笑。开始时对韦小宝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是几遍下来,我开始喜欢上这个人物了。
金庸笔下的人物一向给人一种高大全的印象,不过韦小宝则完全相反。网上经常有关于阿Q和韦小宝的比较的说法,先不论高低,其中自然有其象征的意义。
在我看来,韦小宝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了中华文化中某些共性的东西,既有优,也有劣,而最主要的就是对于利与义的态度。好利与好义.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大多是宣扬一种重义轻利的态度,舍身取义,杀身成仁。各种如此的美德故事也广为流传。这些就构成了传统文化中值得宣扬和了解,并为国人所自豪骄傲的部分。
但人毕竟只不过是一种生物,也要生存,要生存就必须要谋求其自身的利益。所以历史上的记载也就多了很多不义之徒,见利忘义。这些则作为了为人所鄙视唾弃的部分。虽然是反面教材,但也绵延不绝。但不论如何,这些都是已存在,并几乎将永远存在于国人中,所以将其视为“永远不变的人性”似乎也并无不可。而韦小宝的形象正是将好利与好义两方面溶为一体。韦小宝在维护自己的利益方面绝对是表率,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人(不仅是国人)的本质。他从小出身市井,没有各种条条框框的束缚,所以可以将这些方面彻底的表现出来。他的目的是最标准的“生存与发展”,为此目的可以用尽浑身本领,不择任何手段。但这并不是其高明之处,最高明的是无论如何都可以心安理得。此法与“精神胜利”也有异曲同工之妙。至于具体之处,也不须我多说。不过毕竟韦小宝是主角,所以金庸也要笔下留情。其实在传统中有更多的劣根性,如损人不利己或临死拉个垫背的这类并没有表现在韦爵爷的身上。
义在中国传统上更多的是流传于民间,所以大多数人不论其出身,其观念都要受到影响。韦小宝就是从说书里了解到这些观念,并将这些传统中较美好的东西也继承了下来。在书中已经有大量的事例,我也不举了。而且有时候,甚至可以达到忘利的程度。
不过这两方面的结合并不是那么完美,所以很多时候,韦爵爷也要头疼,而读者也不那么满意。如果说鲁迅写阿Q是为了挖掘国人的某些“劣性”的话,金庸则是希望更进一步,不仅表现劣的一面也要表现其“优”一面,从而把自己的作品提高一步,不在局限于武侠,而转向人性。但在金庸的笔下,其实更多的是倾向于其优的一面,所以仔细找找,除了不学无术,喜欢撒谎,脸皮厚了点以外,竟然“优点”甚多 ,“缺点”甚少,而与阿Q相比,其悲剧性的效果就差了很多,感染力也受到了影响,这并不是人物不好,而是因为作者笔下留情了。所以我才益发感受到阿Q的产生是多么不容易,鲁迅的每一笔可能都是刻在自己的心上。
附:韦小宝美德录
韦小宝作为人的完美典范,应该成为大众的偶像,其美德更应广为传诵。
1、珍惜生命
韦小宝绝对可以获得上下五千年第一珍惜生命奖,支持他的不是什么大道理,而绝对是生命中最本质的东西。
2、慷慨大方
韦小宝可能是最懂得钱只是一种工具的,而国人的另一种“劣性”守财也因此没有在其身上表现出来。
3、自知之明
也许没有人比韦小宝更不学无术,但也没有人比他更有自知之明,而且从不因成功而骄傲。所以才能不断“百尺杆头更进一步”。
4、坚韧不拔
也许小宝毅力不算很强,但看过对阿珂那段,恐怕没有人会怀疑其韧性。
5、珍视情义
也许小宝总在骗人,但从未伤害过对其有恩之人,而且不论是重色还是重友,为朋友也总能挺身而出。传统中“恩将仇报”这又一劣性也避免了。
6、了解人性
如果小宝活在现代一定是心理大师,其对于人性的了解也是最为本质透彻的。所以才能时刻把握对方的心理,说出相应的话来。如果人人都了解这个道理,纷争一定会少很多。
7、当机立断
虽然不学无术,但绝对有主见,其处事之果敢更是他人所不及。哪次遇险不都是谈笑却兵,此种大丈夫气概少有人及。虽有此优点,却决不逞英雄,更显其完美。
8、留有余地
小宝处事之哲学更是了得,绝对给人留下余地。懂得表现并不算什么,知道收敛才是高人。基于此点,美德录到此暂告结束,其他诸如尊老爱幼,爱护公物之类就不提了,以便其他高人继续发挥补充。希望其他同好继续努力,争取将这些内容深化,升华,并加以理论化,最终以全新的“韦学”面目风行于世,使人们更加了解做人的道理,社会得以安定发展,世界得以和平,则可以告慰韦公于九泉之下,天堂之上了。我们的口号是“韦学在手,天下我有”。
(摘自黄金书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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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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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窥金—胡斐与程灵素
易水/文
胡斐此人,实是金庸先生笔下极为特殊的一个人物。他性格豪爽,那是真的豪爽,又极重情义,这便注定了在飞狐外传中,胡斐的侠义孤独的一生。
文中最后胡斐与圆性(袁紫衣)在父母坟前分手,胡斐只能眼睁睁地看她离去。这种事情只有胡斐做得出来,若是杨过,恐怕早已追了出去。但在胡斐心里,既然圆性在佛法和他之间已作出了选择,哪怕是并不如何坚定的选择,那也是一种选择。胡斐性格处处为人着想,在他心中或许以为不能勉强圆性,尤其当她念完偈飘然远去时,胡斐一面见佳人远顾,一面心伤义妹,想必情之一字,是胡斐一生再也无力抵抗的了。
但此处并非最伤心处。胡斐的大伤心无疑是在程灵素为他而死的时候。自识灵素以来,他虽一直心里有着袁紫衣的影子,但也时时感觉到灵素对他的一片心意。数万里二人的风尘仆仆,无数次二人的出生入死。在那间石屋中,他曾说过:“救马姑娘,我于你同死。”的话,二人的情谊,已不是简单的结拜兄妹之情了。也许胡斐本人也不知道,他对程灵素的那份情感,是否掺杂了几分爱在里面。胡斐只有在灵素死时才感到那份最刻骨铭心的伤痛。他一生孤苦,从未得享天伦之乐。也许,他早已在心里将程灵素当成了他最亲的亲人、母亲、姐妹……当灵素吸出他伤口的毒血时,当灵素说出:“我师父说这无药可治,因为他以为天下没有一个医生,会不要自己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道我会对你这样……”,当灵素深情无限,又伤心无限地看着他,当灵素终于摔倒在他身旁,当灵素的呼吸一点点缓下去,当灵素纤弱的身体一点点冷下去,当她终于不能再望见他时,胡斐的心一定碎了又碎。
那是他最亲的亲人,就这样离开了他。我十年后再读到这里,泪水又打湿了衣袖。
胡斐是了不得的英雄好汉,可惜他太重情义。以后的日子里,程灵素和袁紫衣必定驻扎在他的心里,再也无法忘记,因而一生孤独。雪山飞狐里的胡斐,不是胡斐。
程灵素,人如其名,聪明灵秀。也许灵素若一生未遇见胡斐,生活会很平静。但错就错在灵素爱上了胡斐,而胡斐已先入为主地有了袁紫衣的影子。从此,她卷进了一场没有结果的战争。
程灵素仅相识胡斐一天,便已倾心相许。因为胡斐不但武功高、善良,而且真诚。在灵素的前半生中,恐怕除了师父之外,大有关系之人都是阴恶浅薄之徒。如今见胡斐真诚善良,又对她竭力照料,自然一见钟情。那一日,灵素先是不理不睬,后指点途径,再带胡斐聚会,距离飞快拉近,到得胡斐为维护她而报出自己姓名时,想必灵素已芳心可可,不能自己了。王铁匠那一番话说得好,可惜胡斐不愿明白。
程灵素,冰雪聪明之人,可再聪明之人,遇到了爱字,也会糊涂。她和胡斐同行,见了玉凤后,自知胡斐已有心上之人,但她还要时时旁敲侧击,看看胡斐对那人心意究竟如何。那日从苗人凤家出来后,她佯作玉凤失落,一试便知胡斐实是把那玉凤看得好重。她只能长叹一口气,为什么叹气?是无奈还是伤心?那日随后,灵素便说要分开,依她之意,实是种无奈的提言,也可试试胡斐对自己的心。结果胡斐却不愿知所措,说送她一程,耽搁了她的心意。再后,程灵素在爱中越陷越深,一个聪明绝顶之人竟变成了痴人。自己爱的人不爱自己,相信大多数女孩此时都会觉得自卑自怜的。程灵素别的都是顶尖的,可能唯有容貌,一直是她的小小为憾之处。在这个时候,更觉得这是一大缺陷;而为什么爱人不爱自己,恐怕这是一个大原因了。因而她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悲伤,说出了她小时的难过,又大哭了一场。痴人如此!至此,她仍强烈希望得到胡斐的爱,在胡斐说出求她一件事,不知是否高攀得起时,她耳根都红了,这时她想什么?毋须多言。但随后胡斐说出结拜兄妹来,她一下子脸色苍白,然后行为突带狂态。那一日,她没再和胡斐说第二句话。
那日以后,灵素对胡斐的爱便转为深沉含蓄的爱了。如果说前面象火一样熊熊的烧,现在则象万川归海一样,慢慢慢慢的积攒起来了。她已经知道,或是自己让自己知道,胡斐实是爱袁紫衣的,不爱自己。但灵素又不愿离开胡斐,或者说,无法离开。她只能默默地爱着胡斐,退居到袁紫衣的影子后面。
但毕竟少女心性,时时忍不住点两句胡斐。最典型的无疑在胡斐夺华拳门掌门时,灵素心想,“难道我不提,他便有一时一刻不记得了吗!”,足见一斑。在灵素心中,只怕盼着从洞庭到北京的路永远走不完。但天下的路再长,也有走完的一天。那日进了京城,灵素的泪便无控地滴在了路上的尘土里,胡斐见了,还是不愿懂。
京城里的程灵素,是一个爱到极点、痴到极点的程灵素。她希望胡斐能娶袁紫衣,只因为她以为这样胡斐便可快快乐乐地过一生。那日在宣武区的那所宅子,她在袁紫衣追问下忍不住眼泪夺眶而出,吐露真情“我怎能真的伤了你,你是他心上之人,他日日夜夜想的都是你,”此处动人。
灵素对胡斐的爱,已不能单单用爱之一字来形容。那是刻骨铭心的相思和。分隔天涯的相思,不叫相思,咫尺之隔的相思,才最令人憔悴!那是生死不渝的爱恋,那日二人在石屋中救助马春花,程灵素问胡斐,如果我和马姑娘你只能救一个,救谁?胡斐答道,救马姑娘,我与你同死。但在灵素心中,却是希望他能好好活下去的,为此即使自己死后仍承受千万般折磨,也心甘情愿!那是纯净升华的情义,爱是自私的,但爱到此处自私极处便是公了。
她愿胡斐能娶袁紫衣,那怕自己在后半生中苦熬相思。这种爱,惊天地而泣鬼神,非至情至性之人不能为也!
灵素之爱,在灵素死时尽露无遗。她捧着胡斐连中三大剧毒的手,心若刀割。难道只让大哥再活九年?只电光火石般一闪,灵素已知自己心意。她用口吸出胡斐伤口的毒血,此时的灵素,心一定是乱的,但乱极便变成空了。当她看见流出的血色作鲜红时,终于吁出了一口气,站起身来,柔情无限地望着胡斐说“大哥,他不知我会待你这样…”…身子晃了几晃,便倒下了……她柔情无限地望着胡斐,她在想什么呵?再过一会儿,就是一会儿,也许就是下一秒,就今生今世不能再见他了。此时的灵素,心早已碎了,但她却无从感觉,因为,她要用她剩下的全部生命,就这样痴痴地望着她一生的爱人。
痴人如此,灵素是绝顶人物。
金庸先生说:“或许,她知道胡斐不爱自己,干脆用情郎的毒血毒死了自己,不愧是毒手药王的弟子,一了百了…”我不能赞成,因为我想胡斐对她的心意,也是一种爱,是日久的爱。对于胡斐,灵素死后,或许爱情选择问题简单了,但为何圆性走后他不去追呢?我想,是因为灵素带走了他心中爱的根本。
(摘自风云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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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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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赏与批评段誉
佚名/文
天龙八部中的段誉,其性格塑造之奇特,直是令人折服;但与其说是奇特,倒不如说他是个傻子,有时真会怀疑他有没有大脑,往往在危急之时不顾性命的强出头,只为了要实践他理念中之迂儒思想,完全不懂何谓「量力而为」,有时作法更是令人啼笑皆非(例如:在无量宫时的无礼以致被打巴掌、在大理王宫"巧斗"南海鳄神等),金庸笔下的这位人物,在我看来,似乎有讽刺一些勤读儒家佛家思想的书呆子之嫌。段誉总是坚持其心中的仁义道德、慈悲为怀,但在天龙八部中可以清楚的看出他的学问对环境之应变能力极差(除了对南海鳄神有用),有好几次被他人当成傻子,这在金庸所创造的男主角群中,是很难得的情况。
在整本书里段誉的经历中,最大的转捩点就是遇到了王语嫣,从此这位段兄便成了她身边的跟屁虫,过的生活是毫无人格可言,其作法有时更是令人觉得不齿(包括对王语嫣低声下气、他人的冷嘲热讽皆充耳不闻等等),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最後仍感动了王语嫣,还是成就了金庸的完美大结局。有个值得一提的地方:在段誉见到王语嫣之前,他所云之诗句,多以佛教及易经的经文为主,但在遇见之後,却用的全是诗经中的句子,其背後的思考,颇耐人寻味,我猜想这是否因为佛教讲究"不执着",以至於无法去诠释段誉对王语嫣的痴恋之情?在全书中,有个痴的可与段誉相比的角色,就是游家少庄主游坦之,他和段誉一样是家门显赫,後来同样习得绝世武功,心肠也不算坏,可怜的是他遇上的并非王语嫣,而是心狠手辣的阿紫。就执着而言,两个人是不相上下的(段誉也说过愿为王语嫣做任何事),结局却是相距如此之远,这或许也是金庸对自己笔下主流的一种反动吧。
整个而言,在段誉身上可清楚看出金庸对迂腐书生的讽刺,唯一留下的优点,只有宅心仁厚与一片痴心罢了,而後来又令段誉傻人有傻福的学到奇功(这似乎是男主角必经过程),後来更成了大理国国王,娶得美娇妻,有个美满大结局,符合一般读者的期望;但就我个人而言,所给予的评价并不高,或许由另一角度来看段誉,有更多值得我们警醒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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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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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通这个“小家伙”
萧炽/文
本来周伯通年纪耄耄,就是放在今天,做俺的曾祖父都绰绰有余,这么称呼他实在有些不敬。
不过以“老顽童”的性格,这么叫他他一定不会生气,反而会大大地高兴,没准还会要求与俺结拜为兄弟:-)其实俺学着金老说这么一句,只是表示对这位童心老人的喜爱,再说,不论是从过去的还是从今天的观点来看,谁又能说周伯通不是个“小家伙”?用咱们的话来说,周伯通在生理年龄上尽管早就已经进入了成年人的圈子,可是他的心理年龄却依然停留在十几岁左右的幼童的水平上。对这一点大概大家都会赞同。
我非常喜欢老顽童,就因为他身上无所不在的童心与随时表现的童趣,有的时候甚至非常羡慕他的生活。在如今这个处处要求我们“成长”与“成熟”的世界上,一个成年人身上所具备的童心只能被看做“幼稚”,非常容易招来嗤之以鼻的轻蔑。其实在很多时候,即使是儿童也被处处要求“懂事”、“听话”,大人们说这话时无非是忍受不了孩子们的好动与喧闹,于是恨不得他们都坐在地上,两手合什,口中念念有词:“我听话,我懂事,我是好孩子。”方才“龙颜大悦”。久而久之,我们的花朵都变成了只会“听话”却不一定“懂事”的“好孩子”。
于是我们这些已经跨入成年人范围的人玩起电游和PCGAME来,也要装作理直气壮的样子嚷嚷“这和打牌、旅游一样是正当的休息与娱乐”。其实玩游戏在很大程度上也不过是内心的一种孩子气的表现而已。把自己扮成这个,扮成那个,在虚构的世界中行侠仗义,和虚无的情人相携相会,和孩子们一贯爱玩的“过家家”也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只不过陪你玩的是电脑和它模拟出来给你看的一堆电子人物,而不是一个奶声奶气叫你“报告,军长”或“亲爱的孩子他爸”的小伙伴,当然在大多时候两者的内容是绝对不能相提并论的。所以说,每个人心中其实都有一份泯灭不去的童心,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无形的压迫和改造,我们渐渐地失去了表现童心的勇气。
有些扯远了,还是说说老顽童吧。周伯通的童心在很多时候的表现可以称为幼稚顽皮与不通人情世故。用世人的话来说,他不过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大概还是个令人讨厌的“白痴”,因为他有时很喜欢捉弄人,喜欢开别人的玩笑,连他所亲近的人也不能幸免,郭靖就差点成了他的恶作剧的牺牲品。其实在老顽童所处的那个年代,社会对他这样的人当然是相当歧视的,只是偏偏他学成了这么一身高强武艺,加之又是全真教的耆宿级人物,别人自也对他无可奈何,否则老顽童只要捉弄别人一次,恐怕就会被人打个鼻清脸肿,哪里还敢再犯。王重阳在世之时他有人管教,师哥一死自然没人能管得了他,所以老顽童没有童心发作时被人管教的顾虑,很有些无法无天的架势。而且他亦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一高兴起来,偌大的年纪,和街边幼童都能玩得不亦乐乎,这也正是我所羡慕的: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童心,不用也不必顾虑他人的呵斥和干涉。可惜俺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毕竟这是个所有人的社会,你做什么样的事情都必须考虑到他人的存在。所以俺对此也只限于羡慕而已。
周伯通当然不是个“白痴”。一个能自出心裁,创出七十二路空明拳和双手互搏这等高明工夫,又练成九阴真经上精深武功的人,他的智商如果不能说高,却也决不能归入“弱智”一类。倘若他是“白痴”,世上便没有聪明之人了。我觉得用如今非常流行的“EQ”说法来解释老顽童的性格与行动也许挺合适的。周伯通的智商不低,情商却非常低,换言之,在大多时候他无法象个成年人那样控制自己的行为,于是常常显得非常情绪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心血来潮”,例如他不能控制自己想要恶作剧的念头,尽管他自己应该也知道作弄别人是不对的,然而一旦高兴起来,却不愿顾及自己行为后果,或是想当然地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种性格使得他常办出些“成事不足”的事情来,有几次甚至危及到了亲友的生命。这当然更加深了人们对他是个“白痴”的看法。当然我也听说人的智商好象是分好几种的,具有不同智商的人对艺术、科学等不同事物学习能力也相应不同。从此来看,老顽童大概只具备了高素质的“学武智商”,其它方面的智商也甚低。所幸的是老顽童除了对武学的学习欲望和游戏娱乐的欲望非常强烈以外,对其它的事情都不太感兴趣,否则的话象他这样自控力极低的人必将成为江湖一大害。
初看《射雕》时,便对周伯通见瑛姑如见鬼魅的态度十分不解。奇怪,你若不爱她,当年为何对她动情?明明自己也知道对她亏负甚多,却为何又始终不愿和她见面?想不明白,便学着别人用了一句“此人不可理喻”,懒得为这费脑筋。后来看《神雕》,最后见到周伯通终于愿意同瑛姑见面,了却这纠缠他半生的孽缘,虽然也有些诧异:老顽童居然也愿意讨老婆了?!但还是为他和瑛姑高兴。毕竟我可不喜欢看老顽童打一辈子光棍,再说人做了事,不论是对是错,总得负起这个责任是不是?不过后来读到如筋斗云等网友的看法:老顽童转性与黄蓉“变脸”
一般是因为金庸对《射雕》中人物性格的刻意破坏,一时深以为然。待看到筋兄对瑛姑“骚扰”周伯通数十年之罪行的揭发与批判,又忍不住大笑。
然而现在想来,如此下结论似乎也有些想当然。在下有个毛病,遇事喜欢推敲别人的心理(骗子嘛,职业病),看小说亦如此。俺觉得作为老顽童的同志之一,咱有责任来推敲一下他的心理,以还老顽童的本色与清白。说干就干,下面咱们开始。
老顽童在《射雕》中拼命逃避瑛姑的原因似乎是因为周伯通自知做错了事,觉得对不起瑛姑和“段皇爷”,然则这是他自己的说法,咱可不相信有这么简单。
首先来看看老顽童认为的错事是什么。他曾在“段皇爷”与瑛姑面前“大叫大嚷,说道本来不知这是错事,既然这事不好,那就杀他头也决计不干”,看起来他似乎认为这饮食男女的事情是错的,不好的,由此羞愧在心,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可是他自己在离开桃花岛前却又有过如此的想法:郭靖“他年纪幼小,不懂得男女之间那些又好玩、又麻烦的怪事”,这又说明老顽童对性的了解虽然贫乏得可以,心理上却并无厌恶和逃避的思想。其实他真实的想法在桃花岛上就已经对郭靖说过了:“总而言之,若是有女人缠上了你,你练不好武功,固然不好,还要对不起朋友,得罪了师哥”,如此看来,王重阳的谴责态度和“朋友妻,不可欺”的信条才是令老顽童引以为疚的主要原因。所以老顽童认为的错事其实是做了对不起朋友的事和令师哥丢了脸面,而这形成了他数十年来始终背负,不能去之的精神枷锁。想来老顽童实在有些可怜。
因为这副枷锁,老顽童不敢再见瑛姑,更别提与她厮守。然而实际上他内心深处真的是深深地挂念着瑛姑。在他说了上面那段莫名其妙的话之后,紧接着又说出了如此饱蕴深情的话来:“而且你自是忘不了她,不知道她现今……”后来在临安城中黄蓉取笑他“娶不到老婆”时他一反“老顽童”之常态,“侧头寻思,答不上来,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突然间竟似满腹心事”,倒令黄蓉诧异不已。而在桃花岛上他被毒蛇咬伤,命在顷刻之际,老顽童便已吐露出了他的满腹心事:“四张机,鸳鸯织就欲双飞……可怜未老头先白,可怜……”
其实再细想想,老顽童大概不完全是因为自觉做错了事才不肯见瑛姑和与她成亲的。周伯通虽然不是无法无天、任意妄行的角色,但胆大包天、顽劣不羁的性子却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他与王重阳相交多年,虽是师兄弟关系,其实两人之间的感情更象父子。王重阳身为全真教主,又是“天下第一高手”,想来其性格中“成熟稳重”、拒绝童心的成分不免就多一些。
周伯通既然是他师弟,他看了平日周伯通的稚气举动或恶作剧,定会板起面孔来教训一顿。在他想来,做师兄的,纠正师弟的错误,指点他如何行事做人当是不可推卸的责任。打板子可能不会,然罚站、饿饭之类的惩罚想来也不会少。按理来说,周伯通对师哥甚是爱戴,王重阳数番管教,应该痛改前非才是。然而老顽童依然故我,这是“天生的胡闹顽皮。人家骂他气他,他并不着恼,爱他宠他,他也不放在心上,只要能够干些作弄旁人的恶作剧玩意,那就再也开心不过”。
想是后来王重阳见管教无效,无法可施,只作罢了,由此可见周伯通对师兄敬虽敬矣,但却远没到敬若神明的地步。后来到了老顽童与瑛姑闹出私情之时,王重阳着起急来,好好地教育了老顽童一通,教他知道“这是错事”。周伯通见师兄如此紧张,孩子心性哪里经得起如此惊吓,登时被吓得三魂去了六魄,没口子地说:“本来不知这是错事”,既然现在知道了,一定不会再犯。不过仔细想来,出了差错便急忙认错服罪,发誓说永不再犯,这其实正是儿童心理的正常表现,实际上对一个顽童来说这句誓言当然做不到,自然这种儿童心理接下来的正常表现就是“知错不改”。
不过老顽童后来倒确实是没有再犯如此错误,一方面想来是吓怕了,另一方面我觉得则是老顽童性格中的另一个因素在起作用,那就是对婚姻和家庭的恐惧感,确切地说是对与之俱来的责任所产生的恐惧。周伯通虽自称“老顽童”,其实内心中还是甚为向往不是“顽童”,如师哥一般受人尊敬的生活的,从他受黄蓉取笑而发脾气,到后来在《神雕》中受金轮法王?邓闶庇?小龙女的对答“我甚麽地方及不上杨过了?他还能比我强麽?我陪著你又有甚麽不好?”都可看出这一点。这就和咱们普通人幼年之时盼着长大成人,做一个大人的心理一般无二。
他之所以能与瑛姑结下那段孽缘,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生理上的缘故,另一方面却也可以说是受了“小小子儿,坐门墩儿,哭鼻子儿,想媳妇儿”之心理的影响。其实,一个孩子渴望成长的心理实在不过是出于对成人相对孩子而言所具有的某些特权的艳羡,对成长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和所付出的代价当然是不明白的,自然也不愿承担。比如俺小时候见大人抽烟,哇,多么成熟,多么帅气,于是便偷偷学抽,然而发现抽烟时那股呛人的感觉实在不好受,后来又知道抽烟原来会致癌,于是想,要是有一种既抽起来不呛人、不伤身体,又能显得帅气的烟就好了。后来到了能光明正大地抽烟的时候,反而不抽了,因为怕呛也怕死:-)老顽童大概也是这样,虽然内心中其实深爱瑛姑,却始终不敢面对这份爱,更不敢承担起相应而来的婚姻与家庭的责任。
可是后来到了《神雕》,周伯通还是终于与瑛姑相聚在一起。尽管很多人认为这并不符合老顽童本来性格,不过俺琢磨着周伯通虽然有“顽童”之称,然而一个人毕竟不可能一辈子都维持不变的,尤其是老顽童这样极具童心、极易“成长”的人物。也许当他第一次听到自己还曾有个儿子的时候,内心深处隐藏的父性被激发了,或者也许是因为觉得自己与瑛姑已是耄耄之年,儿子也亦死去,倒不用再担心什么责任问题,于是……当然,这只是俺的想当然。
此文是应明王老板的“罚款单”草就而成,其中信口开河的成分较多一些,各位看不顺眼的话就砸明王去吧:-)
(摘自清韵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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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3-2005 07: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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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独孤求败
如意/文
独孤求败,是金庸小说中一个谜一般的人物,因为是谜,所以予我的印象非常深刻。这是一个昙花般的人物,短暂,因而绝美,充满了一种神秘和孤绝的意味。
独孤求败,只在两部书里出现过,《神雕侠侣》和《笑傲江湖》,出现,也只淡淡的一个影子,算不上正面,但那影子却是镂刻极深的印痕,我原来一直在想,金庸的本意是什么?这样的一个人物,这样的一种成就,恍如流星飞掠而过,刹那光辉,已成永恒。其实,这个名字,独孤九剑,再加上神雕,剑冢,可以挥发出一个极好的故事,但金庸却再未提及,也未再写独孤求败的故事,这是一个悬念,因为是悬念的缘故,使得独孤求败更显神秘孤绝。
后来,也就想,没有必要去揣测金庸的原意了,千人读一本书,可以读出千种味道,独孤求败于我,我理解的,已经够了。
我看独孤求败没有独孤求败的具体事迹,所以只能是揣想,也正因为没有具体事迹,所以想象有极大的空间,不只可写一部书,甚至可写十部八部,不同的性格,不同的人物,不同的背景,不同的情节,但是,最好的方法是不写,所有的写法,对于独孤求败,都是画蛇添足,这也是独孤剑招中的“无剑胜有剑”的剑意引申的笔意。
独孤求败的武学成就,可说是金庸小说中最高的。看他留下的“独孤九剑”,令得内力全失的令狐冲凭以笑傲江湖,而那九招中所囊括的武学至理,已可说是真正的“打遍天下无敌手”,再看那由“利剑”至“重剑”再至“无剑”的一层进一层的境界,那不仅是武学中的至理了,还是人生的大道理。然而也正因此,方是独孤求败真正的悲剧意味所在。
他达到了武学上的至高境界,但却没有达到人生的最高境界,他的孤独他的苦,也便由此衍生,那份高处不胜寒的寂寞,想必纠缠至死,令他始终无法开悟,神雕不是知音,举世没有知音,没有红颜知己不是独孤求败最大的悲剧,最大的悲剧在于,他在成功的同时,也失败了。巨大的成功,同时就导致了最大的失败。
看杨过在神雕指点下的练功方法,便可知道独孤求败的练功方法,独孤求败未必没有师从高人,但我猜想,他练功的方法应该说是属于“天赋异禀”,若说师从,则是师从“自然”。这方法的高明自不待言。单只山洪和潮水中练剑两折,便让人心折不已。试想怒瀑飞溅,惊涛拍岸,以人力与自然之力对抗,那种豪气,实在不是常人能及。但这种方式,不唯以练剑招,同时也是练心胸的。唯其胸怀天地,虚怀若谷,才能与天地生生之气,合而为一,这在道家修行中,仿佛“吞日月之精华”一般,独孤求败的胸襟,本也该是不是常人能及的,但到了“求败”这一步,就被限制住了,不能向更高的方向发展。而杨过,算是突破了,但仍然没有达到最高。只有不以胜败为意,或说,以一个大的“胜败”来代替小的“胜败”,方能达到最高境界。郭靖虽然武功上并没有达到至高境界,但偏偏是在为人上达到了。也因此,郭靖是永远不会有“求败”的悲凉的。这是“小我”与“大我”的区分。
独孤求败,是局限于“小我”了。
世间流传独孤求败的事迹极少,有,也只是偏于武功,按说,这样的武功绝世的人物,不该如此沉默和寂寞,然而竟然是真的,这中间的过程,也不好妄猜,但独孤求败既非大侠,也非大恶,那是显然的。
金庸并不欣赏参与江湖纷争杀伐杀人如麻造成血雨腥风不断的人物(古龙会喜欢,而且会以此类人物引以为荣,比如经常提到一些人“一剑单挑什么十八寨”“一夜之间把什么地方夷为平地”)。金庸的书中有一种“正气”(这是我至为欣赏的一点!)金庸欣赏的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其实,也是江湖正义人士的“至高境界”,但独孤求败显然是没有达到。“非不能也,是不为也。”有如此武功却不能扶危济困,行侠仗义于江湖,是至为可惜的一件事。否则的话,也就不会“求败”了,真正的对手,是他自己,在他没有对手的时候,他把自己当作了对手,但他却无法突破小我的界限,这真的是一个很大的悲剧。武学的至理和人生的至理,何者重要?我认为是后者。
人在江湖,求名,逐利,都是正常的,这是人性,无可厚非。但若为此而杀伐争战,失却原则和正义心,甚至不择手段,那便是下流人物沦入邪派了。所谓“名门正派”和“邪魔外道”的区分,但在这里了,但这区分也不是绝对的,金庸也不是对“门派之争”限制得很死的人,相反,金庸正在于“求和”,胡汉之争也罢,门户之争也罢,金庸总会以“心存正义”而消弭两者之争。“正”在心,“邪”也在心,形式并非重要的东西。
独孤求败,非“侠”,非“邪”,若定要划定范围,他在“侠”与“邪”之外,属“散人”类。开始求名,后来是求自己的“开心”,可惜已“开心”不得。他号称“剑魔”,的确剑已入了魔道,他就是剑,他把自己化入了剑气之中,他原本所求的,便是“求败”,而真到了“求败”的地步,他便无所事事了,在他眼里,已经没有了追求的目标,“问天下谁是英雄”的寂寞因此而生,在他眼里,已经没有英雄,对手其实是最好的知己,但他没有对手,也便沉湎于寂寞不可自拔了。其实,由剑魔而至剑圣,也只一步而已。
不能不说杨过和郭靖。杨过可说是独孤求败的传人,也比他做得好些,进步些,但他并不是自发的,他本身,有“邪”的一面,但受郭靖的感化,趋向于正,但这种“正”,是在等待小龙女的过程中的一些“副业”,有消遣的性质(此话非常刻薄),那些英雄事迹,固然感人,然而他底子不足,所以无法持续,因此虽然有更广阔的天地在前面,他也还是义无反顾地归隐古墓。这在事实上,也是独孤求败的做法。但杨过却不会有独孤求败的悲凉。
而郭靖,郭靖没有受过“高等教育”,却立心极正,看似“愚忠”,然而这是真正高风亮节,没有一点犹疑的献身精神,郭靖的“忠君爱国”,要点在后面,“君”对他来说也就是“国”和“民”,郭靖的后期生命,事实上是全然的奉献,直至最后战死襄阳,对郭靖来说,是苍凉的也是完美的终结,是“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完美体现,这,才是真正的“侠”,名利如浮云,然而心性高绝,无人能及,这境界,可称“不败”。
(摘自风云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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