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美丽旅程 于 14-11-2015 04:24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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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豐收教會的康希牧師因為挪用教會奉獻,投資於其妻子的歌唱事業,涉及款項逾兩億元(編按:港幣)。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康希沒有悔改之意,教會也沒有發出譴責。最令人咋舌的是,最近教會居然按立康希妻子何耀珊,繼續康希的工作。 撇開康希的成功神學和奢華生活(報道說他的房屋津貼每月兩萬美元),何耀珊的音樂MTV並不是什麼福音勵志歌曲,而是穿上Bra-top,在鏡頭面前扭動身體的挑逗情慾潮流音樂。筆者可能太落後(未能接受這類MTV),但按立這位歌手成為牧師的理據在哪裡呢? 筆者更想討論的,是網上一些朋友評論信徒不應批評康希,要為他們禱告,人都是罪人云云。不錯,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但聖經教導我們要做一個黑白分明的基督徒,從舊約責備假先知,耶穌責備法利賽人,保羅責備假弟兄,從來絕不手軟。在提摩太前書五章,保羅說控告長老要證據確鑿,犯罪的人就要當面責備他,叫其他人懼怕。希伯來書寫明那些明知故犯的人,結局是焚燒。保羅不是指出有些人可咒詛嗎?甚至屢次指名道姓的責備。為甚麼到了今天,我們對這些教會明星要額外寬免? 耶穌如何用嚴厲的說話罵當時的瞎子引路的宗教領袖?我想不用多說了。 康希、尤達等人,是基督教的敗類,不是偶爾軟弱跌倒的弟兄,而是長久犯罪,(前者甚至是集團式的)最後還死不悔改繼續欺騙信徒。教會以及信徒不用美化他們。若迂腐地顯出愛心,只會製造姑息文化,對教會不利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