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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annieng

在I-CIty的KFC被打的真相 (当事人的亲自述说)总结:pg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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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1: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没仔细阅读了。。。我不是一早就说了KFC管理层有错?
这一点根本不应该存有任何疑问。。。
...
我還是我 发表于 13-2-2012 01:44 AM


囧rz。。你提出来的问题没有回应你是应该的,
你不能怪人家不理你,因为你问错地方了啊~
你离题就算了,还要强逼人家去讨论别的东西,
那就更错~
如果你要讨论其他的,你可以自行开贴,那么肯定就会有人回应你。。


一开始我们就一直强调,我们是来骗分的,
你没看到吗?
谁会理性跟你长篇大论呢?
(包括我。。呵呵)


再说,我们都是要讨伐那些自以为是,没了解情况就一直落进下石,
不体谅受害者也就算了,却一直在那里落进下石,看了也不爽。。


我们不是圣人,所以你不能要求这里有人会理性回复你。。
(请原谅我的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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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2: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累了吧,来看看这个来娱乐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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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2: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云川 于 13-2-2012 02:05 AM 编辑
回复  云川
如果只赔钱给lz罢了 当然是事小。
为什么??
公司在还没有做出任何调查马上就道歉 ...
bberain1314 发表于 13-2-2012 01:53 AM


第一,KFC员工打人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第二,闹剧发生在KFC范围里
第三,很明显是KFC管理不当导致杯具发生

全部都已经被拍摄下来了,
这还有什么好调查的?

如果说调查是为了做出适当的补偿和纠正,
那还说得过去。

可是道歉也需要调查?
那就说不过去了。
毕竟这起杯具是发生在KFC里,是KFC员工打客户,
如果说要调查才道歉,这不激起民众的反感才怪呢。。



------------------------------------


要睡了,各位晚安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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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2: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囧rz。。我只觉得楼主没错,
我只觉得打人就不对,

只是希望那些落进下石的,讲话要对得起自己的良 ...
云川 发表于 13-2-2012 01:48 AM



没有人觉得打人是不对的。。。
只是,除了打人之外,我们就不能探讨其他的息息相关的重要的课题了?

任何一个争执都好。。。一旦发生了,双方都有责任。。。不能一方被打了,自己就完全没有责任。。。道理不是这样的。。。

很多人提出他们认为lz也有责任的观点,目的不在于落井下石。。。也不存在成见的问题。。。大家都不认识lz,何来成见???

观点不同而已。。。

有人认为lz是消费者,以“顾客永远是对”观点来论证lz完全没有任何责任。。。

有的是以“提倡一个相互尊重的社会价值观”作为出发点。。。

这里我没法一一述说所以的立场。。。

种种观点立场,没有绝对的对或错。。。角度不同而已。。。

说lz有责任的网友错了吗?没有啊。。。lz事实上是有骂人,这是当事人不止一次亲口承认的。。。而站在“提倡一个相互尊重的社会价值观”的立场上,在存在的更好的解决方案的时候,选择骂人,是不尊重对方的表现。。。这个观点,错了吗?

提倡一个相互尊重的社会价值观。。。错在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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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2:2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囧rz。。你提出来的问题没有回应你是应该的,
你不能怪人家不理你,因为你问错地方了啊~
你离题就算了 ...
云川 发表于 13-2-2012 01:58 AM


什么叫问错地方。。。这个案件衍生出来的思考,不能在这儿问?什么道理?

什么叫离题?题目是什么?“ 在I-CIty的KFC被打的真相 (当事人的亲自述说)”

所谓的真相,当然也包括了lz责骂kfc员工这回事。。。而因为这个案件衍生出来的思考探讨,叫做离题吗?还是你对命题的理解仅仅停留于KFC员工打人有没有错这个层次上。。。

如果你说你是来骗分的。。。我不来怪你。。。骗分有什么打紧。。。可你看看你谢了多少次“讨论”这个字眼?要讨论,还能非理性?

如果要以非理性做出发点。。。我还有更多大炮可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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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2:2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08# 云川


    第一,KFC员工打人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第二,闹剧发生在KFC范围里
第三,很明显是KFC管理不当导致杯具发生
@就是在KFC发生才会被放大来看 如果发生在别的店 故事可能就不一样了。


全部都已经被拍摄下来了,
这还有什么好调查的?
@至少也要调查到底视频有没有被做手脚。这是很正常的。



如果说调查是为了做出适当的补偿和纠正,
那还说得过去。
@哎呀 道歉事小 赔钱事大~~ 这是我本人说的不是KFC说的 你要搞清楚。


可是道歉也需要调查?
那就说不过去了。
@道歉当然要先调查啦 查都不查怎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错。


毕竟这起杯具是发生在KFC里,是KFC员工打客户,
如果说要调查才道歉,这不激起民众的反感才怪呢。。
@悲剧的发生还是要看源头的。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只听 1方的辩解 应该听2方面的辩解才能下定论。


不要shoot我 我都是发表意见罢了 大家交流交流。不要大动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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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2: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觉得打人是不对的。。。
只是,除了打人之外,我们就不能探讨其他的息息相关的重要的课题了? ...
我還是我 发表于 13-2-2012 02:10 AM


说的太棒了...为什么你没有早早出现。。。?haiz...失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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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8:1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说完,打人的就一定是错了,还有什么好讲的。
我没支持lz,我只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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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8: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进来发言下。

当事人身为顾客,等了这么久才被告知鸡卖完了,肯定会不爽,所以语气重了点是值得原谅。
换成是你,你等了这么久才被告知没有了,你会很平淡地说h,is ok..nvm!吗'。

也许当事人是真的发脾气到over了,惹怒了员工,但你身为员工,代表着kfc的,能随便打人吗?你应该是找方法去解决,例如用别的东西代替,或者给多几张voucher。。安抚顾客,总之你打人就不对,而且还是工作时打人。。

有点无奈,一个小case竟然牵涉到种族的问题。。如果那员工一早肯道歉,现在什么事都没有。看他的态度还这么嚣张,请问值得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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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8:4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进来发言下。

当事人身为顾客,等了这么久才被告知鸡卖完了,肯定会不爽,所以语气重了点是值得原谅 ...
hasayaki 发表于 13-2-2012 08:29 AM


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这位苦主就不会被当成大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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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8:4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老爸老妈?你在说什么?
megablue 发表于 13-2-2012 12:08 AM


说真的

可能是我IQ低,基本上他把整个故事编成自己想象的那样
打=骂 ,先搞别人的孩子就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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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8:5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这位苦主就不会被当成大罪人了.
megablue 发表于 13-2-2012 08:42 AM



    哎。。往往很多时候人们都没有站在别人的立场下。。只是一味认定是当事人先撩惹。
如果你脾气真的会有那么好,我写个服字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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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8: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每个人都这样想,这位苦主就不会被当成大罪人了.
megablue 发表于 13-2-2012 08:42 AM


只要有点良心的,都会这样想。
实在不明白那些一直说受害者有错甚至最错的到底是心态有病还是智商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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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8: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有点良心的,都会这样想。
实在不明白那些一直说受害者有错甚至最错的到底是心态有病还是智商有问 ...
gavin80 发表于 13-2-2012 08:52 AM


只能说,这个社会生病了。
他们连消费者权利都觉得不应捍卫,甚至认为楼主没把“小”事化无是罪,是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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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8:5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进来发言下。

当事人身为顾客,等了这么久才被告知鸡卖完了,肯定会不爽,所以语气重了点是值得原谅 ...
hasayaki 发表于 13-2-2012 08:29 AM



他们只会说这是LZ找事的问题

"如果"当初那班员工好好道歉,经理愿意出来解释
这件事肯定不会搞到那么大
站在客户和员工之间的立场,客户只是语气不好,员工语气不好兼打人
一句到底是员工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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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9: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问错地方。。。这个案件衍生出来的思考,不能在这儿问?什么道理?

什么叫离题?题目是什么? ...
我還是我 发表于 13-2-2012 02:20 AM



    什么是“这个案件衍生出来的思考”???例如:楼主怎么会出现在KFC,?如果没有出现就不会有这个问题?。。。。现今的互相尊重价值观有问题?探讨马来西亚的商业经营管理模式??
是不是要论这类型的问题???哈哈。。。我想你太天真了。。。不如你另开帖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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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9: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arlosmak
@警方已经说了 是用KFC的cctv。
bberain1314 发表于 13-2-2012 12:03 AM

哦。。。难道KFC CCTV录到的和在场人士录到的不一样的??奇怪叻~

   
@这个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我做原告的时候 对方lawyer的确是用这点来帮他的customer辩护。
@我也问过法官朋友 他亲口告诉我说 如果在对方lawyer有办法证明到我有挑拨到他 。那么他会被判得很轻。

判得很轻=有罪。

DEFENCE和求情你是否要分清楚呢?
@我不是看得戏太多 是因为我做过原告。
@口供是绝对不会忽然在法庭pop出来的。

既然如此,你应该不会不知道双方口供都要给双方律师过目的哦。。。。程序来的哦~
@现在是KFC员工打人 不是KFC打人。
@刑事罪不能庭外和解 是可以庭外和解的(肮脏点咯)。 原告是可以“tarik case”的。只要原告不出庭 官司就不用打。

不出庭会不会中SAMAN的??
你当然可以这样做。
@错, 我朋友所说的是没有证据证明他 “打伤” 原告。
@如果验伤报告报废 真的不用打了。。。。
@大马是有案件关于谋杀当场释放 ~~ 被告 摆明要杀死死者。。不伦是动机 动作和心态 都是摆明要杀死死者。
如果还能找到 你可以参考 10多年前 在perak州 和丰 关于用滚油烫死死者(好像是猪肉贩) 卡巴星帮一名妇女打这场官司的 打赢了 当场释放。

有没有伤,受伤严重度不用打,我觉得这个是指民事,没受伤赔偿就少了。

刑事里没伤,意图伤人罪也是可以引用,那位员工冲上前打,已经没有回头的可能。
打人没打伤不用告??好像很有意思哦~~
你讲的我要看完案件才能知道。。。

其实我奇怪有时侯你LAWYER朋友所讲的是结果,当中很多PRINCIPLE他们都SKIP了,因为他们都是LAWYER,所以大家都知道过程怎样走,只是吹水喜欢预测结果。

而你很大大大可能不知道过程PRINCIPLE怎样,听了结果但是很多东西都分不清楚。

就好像证明挑拨被判轻一点,被判刑就是罪名成立,如果挑拨可以做辩护理由,罪名怎样成立,判轻一点是拿来和法官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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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9: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感动下,至少Cari还是正常人多于圣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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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9: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觉得打人是不对的。。。
只是,除了打人之外,我们就不能探讨其他的息息相关的重要的课题了?

任何一个争执都好。。。一旦发生了,双方都有责任。。。不能一方被打了,自己就完全没有责任。。。道理不是这样的。。。

很多人提出他们认为lz也有责任的观点,目的不在于落井下石。。。也不存在成见的问题。。。大家都不认识lz,何来成见???

观点不同而已。。。

有人认为lz是消费者,以“顾客永远是对”观点来论证lz完全没有任何责任。。。

有的是以“提倡一个相互尊重的社会价值观”作为出发点。。。

这里我没法一一述说所以的立场。。。

种种观点立场,没有绝对的对或错。。。角度不同而已。。。

说lz有责任的网友错了吗?没有啊。。。lz事实上是有骂人,这是当事人不止一次亲口承认的。。。而站在“提倡一个相互尊重的社会价值观”的立场上,在存在的更好的解决方案的时候,选择骂人,是不尊重对方的表现。。。这个观点,错了吗?

提倡一个相互尊重的社会价值观。。。错在哪里了?
我還是我 发表于 13-2-2012 02:10 AM


提倡一个相互尊重的社会价值观。。。错在哪里了?
錯在KFC沒有訓練員工的EQ。
錯在經理沒有第一時間解決員工和顧客的衝突。
錯在經理在顧客埋怨是沒有立刻解決顧客的埋怨。
錯在我們的社會,沒有好好的提供聖人的智慧。
錯在我們活在不明祖的國家。
錯在樓主沒有接受聖人的指導。


剛開始時,KFC的管理更本就沒有互相尊重。。。
現在我們回顧一下。。。

看到人潮很多,經理沒有立刻解決問題。。。。經理錯
很多人開始埋怨時,經理躲在裡面沒有解決問題。。。經理錯
到樓主時被告知沒有雞,樓主埋怨,經理沒有立刻解決。。。經理比樓主錯(埋怨誰都會吧)
員工罵樓主要吃自己回家煮,還被罵豬。。。員工和經理錯(經理沒有出來解決問題)
樓主為了尊嚴,回去開罵理論,經理有躲起來。。。經理比樓主錯(被人侮辱,又在所謂的快餐等上一小時,對不起,我不是聖人,我也會生氣)
員工打人。。。。不用講,員工錯錯錯
已經證明打人,KFC沒有立刻道歉。。。。KFC錯

所以樓主犯的錯,只是不夠理想處理問題,但是話說回來,事情不是發生在我身上,我不能評論。
KFC犯的錯,比樓主多太多了。KFC管理層,經理,員工有待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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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2-2012 09: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你们可以开一个辩论大会了~


题目是     享用KFC不礼貌说话,被打是否对于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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