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259|回复: 3

陪酒女为挣小费醉酒身亡:一杯500 三杯1800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1-8-2013 08: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获高额的小费,会所陪酒小姐小冰(化名)一杯接一杯拼命喝酒,不幸醉酒身亡。嘉定区法院判令该会所和两名顾客赔偿28万余元,近日,案件经二审后维持原判。

23 岁的小冰平时在嘉定区的会所内从事陪酒服务,主要收入来源是顾客给的小费。

去年4月的一个晚上,她在陪酒过程中,客人表示“喝一杯酒给500元、三杯给 1800元”,在场的陪酒小姐便争相喝酒,小冰也不例外。

凌晨2时,酒醉不醒的小冰被送医救治。7小时后,她因窒息、重度酒精中毒而死亡。


审理中,法院查明小冰从事陪酒服务所持的上海市娱乐场所IC卡是她姐姐的,事发当日,会所也没有小冰的考勤记录。


法院认为,该会所在小冰冒用他人IC卡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容留并放任小冰为顾客提供有偿陪酒服务,对小冰的死亡具有相应的过错责任。

对于两名顾客,不能排除与其他顾客共同参与不当劝酒的行为,所以对小冰的死亡也有过错。

而小冰在不具备娱乐场所从业身份的情况下,不顾自己身体健康而任意喝酒,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Screen shot 2013-08-11 at AM 08.39.10.png


据此,法院酌定小冰承担65%的责任;会所承担25%的过错责任,赔偿20万余元;两名顾客承担10%的责任,赔偿8万余元;会所对两名顾客的赔偿之款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11-8-2013 10:4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8-2013 11: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钱。。。。。。。可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8-2013 09: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活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4-11-2024 03:37 AM , Processed in 0.279903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