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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8 06: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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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你,我从此不再吃茄汁炮豆。连续吃了二十几天,茄汁锔豆是我的梦魇。”
“我在英国常常也吃茄汁炯豆。”
“当然了!它是你的救星,释放了你。”
叶卫松吃吃地笑了。
“幸好你出卖了我,否则,我不会像现在这么快乐。假如我们没有回家,也许,我们很早就结婚了,然后生孩子,现在忙着带孩子,每天为生活奔波,再没有梦想和自由。我才不想要那样的人生呢。我应该感谢你。”
“真的?”
“嗯。你也不会想要这样的人生吧?”
“可是,有时候也会怀念那段年少荒唐的日子。”
“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有的,在英国。你呢?有男朋友吗?”
“有两个。”
“两个?”
“很荒唐吧?”
“为什么会有两个?”
赖咏美笑了:“也许是年少的时候太认真吧,所以现在要荒唐一下。”
“他们知道对方的存在吗?”
“当然不能让他们知道。知道的话,其中一个会离开我的。”
“可以同样地爱两个人吗?你是怎样做得到的?”
“你是想向我讨教吗?”
“喔,我是很专一的。”
“是吗?那是我的损失了。”
“你什么时候来北京。我带你去玩。”
“华氏温度怎样计算?”她忽然问。
“华氏?”他一头雾水。
“你只教了我用蟋蟀的呜叫来计算摄氏温度,没说华氏。”
叶卫松灿然地笑了:“将蟋蟀在十五秒之
内的叫声加四十,就是华氏温度。”
“你仍然不打算告诉我蟋蚌温度计的秘密吗?”
“有些事情,说穿了便不好玩。”
“难道你是蟋蟀变成的?不然你怎么会有这种法力?”
他咧嘴笑了:“给你一点提示吧,所有的生物,包括蟋蟀,包括人,都受到化学反应的支配。”
她泄气地说:“这也算提示吗?”
“你知道蟋蟀能说出温度吗?”夜里,在床上,她把玩着关正之发脚那一撮天然卷曲的头发,说:“但我不会告诉你为什么。”
“跟你私奔的小男友,长得帅吗?”
“长得不帅,我怎会跟他私奔?”
“你们有做吗?”
“那时根本不知道怎么做。他一碰我,我就尖叫,把他吓个半死。”
“为什么尖叫?”
“害怕嘛!本来想试试看。结果变成两个人满头大汗在床上对峙。”
关正之咯咯地笑了。
“你笑什么?”
“他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跑回家的。”
“因为不可以和我做爱,所以就逃跑?”
“是因为幻想和现实相差太远了,觉得沮丧,所以回家。”
“男孩子是这样的吗?”
“可能也有一点羞愧吧。”
“假如那时跟他一起,就不会认识你了。那样的人生,可能是诅咒。”她从床上爬起来,说:“我饿坏了,有东西吃吗?”
“你不是买了李子蛋糕回来吗?”关正之说。
“有没有茄汁炯豆?”
“茄汁炯豆?好像没有。你喜欢吃的吗?”
“我去买。”她站起来穿上牛仔裤。
“我去买吧。”
“不。你不知道我喜欢吃哪一种。”
赖咏美在便利商店里转了一圈,茄汁煽豆刚好卖光了。
她一家一家便利商店去找。愈走愈远,忽然明白了叶卫松的心情。在爱与自由之间,她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自由。她一个人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渐行渐远,整个人也轻松了。
她回到家里,妈妈正在上网,爸爸在厨房做饭。
“咏美,为什么回来也不说一声?”妈妈问。
“是不知不觉走回来的。”她把茄汁炯豆交给爸爸,说:“爸爸,麻烦你,我想吃茄汁炯豆。”
“你不是从来不吃茄汁炯豆的吗?”爸爸问。
“但是,今天很想吃。”
吃饭的时候,关正之打电话来。
“你在哪里?”他紧张地问。
“在家里吃饭。”她轻松地说。
“在家里?不是说去买茄汁炯豆的吗?我还在担心你。”
“我是在吃茄汁炯豆呀。”她微笑着说。
赖咏美愉快地吃着碗里的茄汁锔豆。人对于一种食物的免疫,也许都有快乐或者哀伤的理由。她知道,无论是今天或将来,再吃到茄汁炯豆,电不会是当年的味道了。
夜里,她靠在床边听ChannelA。她记起了那个年少荒唐的女孩的故事。她有时候也会怀念那段出走的日子。她和叶卫松在幽暗的宾馆里,依偎在一起,穷得每天只能够吃茄汁炯豆和白面包,却仍然憧憬着一片幸福的天地。那是年少时最荒唐的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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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8 06: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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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午夜的时候,徐云欣晃荡到这家二十四小时漫画店。上一次来,她在这里跟何祖康重逢,牵动了那段久已逝去的初恋。今天晚上,她一个人,寂寞得很,便又来了。
店里的人很多,有人上网、有人看书,也有人在吃消夜和聊天。经过一列书架的时候,徐云欣不知踢到什么东西,整个人踉跄地跌了一跤。她回过头去,看到一个男人的脚。那个男人躺在书架后面,露出了一双脚,脚上穿着一双黑色塑胶夹脚凉鞋。她觉得这双脚有点面熟。
书架后面走出一个人来。好像刚刚睡醒的样子,揉着眼睛说:
“对不起。”
“老师?”徐云欣诧异地说。
郭宏川睁开眼睛,看到徐云欣,尴尬地笑了笑。
“你电喜欢看漫画的吗?”徐云欣好奇地问。
“偶尔吧。”
徐云欣看到郭宏川身边放着一个黑色尼龙行李箱和一个重甸甸的背囊。
“你为什么带着行李来?”
郭宏川一副难为情的样子:“给房东赶了出来。”
“原来你想在这里过夜。你为什么会被赶出来?”
“她大概是嫌我把地方弄得乱七八糟吧。”
“你打算以后也在这里过夜吗?”
“我明天会去找地方,现在太累了,先歇一歇。”郭宏川伸了个懒腰。
“我知道有个地方可以睡觉。”徐云欣一边说一边拖着郭宏川的行李箱走在前头。
郭宏川望着她的背影,不禁笑了。他真的搞不懂女人,为什么她们总爱拉着他的行李走,后来又把他和他的行李一起赶走?叶嘉瑜是这样,王亮怡也是这样。难道这是他的命运?
“这里就是了。”徐云欣带着郭宏川来到一幢出租公寓,说:“这儿可以日租,也可以月租,而且有人清洁房间。”
“你怎会知道这个地方的?”
徐云欣指着公寓对面一幢灰白色的旧房子,说:“我家就在对面。”
郭宏川办好住房手续,徐云欣瞄瞄他的帐单:“嗯,你住五二○,是幸运号码啊。”
“是吗?”郭宏川摸不着头脑。
“五二○,用国语来念,就是‘我爱你’。”
郭宏川笑了,觉得有点讽刺,他刚刚被赶出来,竟然住在“我爱你”。
徐云欣拉开睡房的窗帘,她家住六楼。她抱着膝头,坐在窗台上期待着。对面那幢公寓每一层有五个房间是向着这边的,不知道五二○是不是也刚好在这一边。
她拧开了音响,夏心桔的ChannelA正在播RichardMarks的《RightHereWaiting》。徐云欣哼着歌,无聊地把玩着窗帘的绳子。突然之间,她看到五楼其中一个房间的灯亮了。郭宏川拉开了房间里一条米白色的纱帘,站在窗前。她雀跃地跟他挥手,他没看见。她从窗台上跳下来,去找了一个电筒。然后,她拧亮电筒,向着郭宏川的窗口晃动。
当电筒的一圈亮光打在公寓六楼和五楼的外墙时,徐云欣把电筒拧熄子。不让郭宏川知道她可以看到他,不是更有趣吗?以后,她可以偷偷的看他。
郭宏川说是被房东赶出来,她才不相信,看他那副落寞的样子,该是被女朋友赶出来的吧。郭宏川是徐云欣的老师。从上学期开始,他每星期来美专教一课摄影。
他个子高高,夏天总爱穿着一双黑色塑胶夹脚凉鞋,一副很浪荡的样子。这样的男人,看来也是提着行李在不同的女人家中流浪的。
第二天早上,徐云欣带了李于蛋糕,来到公寓找郭宏川。
郭宏川来开门的时候,睡眼惺忪。
“喔,老师,对不起,你还没有醒来吗?”
“没关系。”
“我带了蛋糕给你,“徐云欣径自走进房间里。
郭宏川的行李箱放在地上打开了,里面放着他这些年来珍藏的照相机。
“你有很多相机呢。”徐云欣蹲下来,说:“我可以看看吗?”
郭宏川一边刷牙一边说:“当然可以。”
徐云欣拿起一部NikonFM2,说:
“这一部看来已经用了很久。”
“这是我刚刚学摄影的时候买的,是全手动的。”
徐云欣又拿起一部Nikon801,问:“这一部呢?”
“是第一个女朋友送的。”
“这一部呢?”徐云欣拿起那部LeieaM6。
“是失恋的时候买的,很贵啊!那天却十分豪气,大概是觉得再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郭宏川笑笑说。
“嗯。人在失恋时真是什么事情也做得出来。我有一个女朋友失恋时买了一间房子。”
“那她真是很富有啊。”
“才不呢。她付了订金之后才知道自己根本没钱买,结果白白赔了订金,那是她全部的积蓄。”
“你这位朋友真够意思。”
“那座房子是在离岛的,在山上,对着大海。那天她陪朋友去看房子,第一眼便爱上了那幢两层高的欧式房子。她想躲在山上,哀悼那段消逝了的爱。”徐云欣又拿起另一部样子很有趣的相机,问:
“这是什么?”
郭宏川一边吃蛋糕一边说:
“这是海鸥牌。”
“海鸥牌?”
“中国制造的,但质素还可以。我买来玩的。”
“可以借我玩吗?”
“随便拿去吧。”
徐云欣把相机收到背包里。
“蛋糕很好吃。”郭宏川说。
“是我昨天在一家德国蛋糕店买的,不过那家店离这里比较远。你想买面包的话,前面拐弯有一家面包店,那里的面包很好吃,香蕉蛋糕更是无法抗拒的。我有朋友以前在这家面包店工作,我跟他们很熟的,买面包和蛋糕也可以打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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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8 06: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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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宏川笑笑说:“你的朋友真多。”
“我那位朋友到面包店工作是有原因的。”徐云欣说。
“什么原因?不会又是失恋吧?”
“因为她爱的男孩子很爱吃蛋糕,在那里工作,便可以常常带蛋糕给他吃。”
“真有这么痴心的女孩子?”
“你那个房东是不是很凶的?”徐云欣问。
“也不算特别凶,她的工作不是很如意,脾气自然不好。”
徐云欣看到桌子上放着一部相机,她拿起来,问:
“这一部是什么?”
“这部VoigtanderBessca—T是老牌德国相机,刚刚给日本公司收购了,手工很精巧,是我跟女朋友分手之前买的。”
徐云欣笑了:“你记事情的方法真有趣,不是记着年份,而是用事件,尤其恋爱来记忆。”她顿了顿,说:“不过,我也是这样。我上班啦。再见。”
“你在哪里上班。”
“在设计公司。”
徐云欣哼着歌走出房间,忽然又想起什么
的,回头说:
“你想吃东西的话,附近有一家日本拉面店,很不错的,就在面包店旁边。要寄信的话,走出门口转右再转左便是邮局了,超级市场就在邮局对面。”
“你对这一区很熟呢。”
“我也是刚搬来的,不过我喜欢四处逛。”
那天晚上下班之后,徐云欣跑到拉面店里看看,果然见到郭宏川一个人,一边吃面一边看杂志。
“老师,你吃的是什么面?”
“叉烧面。”
徐云欣坐下来,说:“这里最好吃的便是叉烧面。”然后,她要了一碗猪排面。
“还要吃点什么吗?我请客。”郭宏川说。
“真的吗?”徐云欣灿烂地笑了。
“多亏你。我才不用在漫画店过夜。”
“我还想要一碟煎饺子和一杯吟酿。”
郭宏川瞪大了眼睛:“你爱喝酒的吗?”
徐书欣点点头,说:“吟醇是好酒呢。你有看过那套《夏子之酒》漫画吗?”
郭宏川摇了摇头。
“就是写吟酿的历史的。吟酿是最高级的清酒,大部分是用新泻县产的山田锦米酿造的。”
服务生端来了一杯吟酿,颜色纯净如白玉。
“老师,你也要喝一杯吗?”
“也好。你酒量很好的吗?”
“嗯,很奇怪,我爸爸妈妈不大喝酒,我却从小就很喜欢喝,小学六年级已经偷偷喝威士忌。所以呢,男孩子要灌醉我,是妄想了。”
“你从来不会醉的吗?”
“酒量好就有这个坏处,有些女孩子不开心时喝一罐苹果酒便可以倒头大睡,我却不可以。而且,我怎么喝也不会脸红。基本上,我是个不会脸红的人。老师,你的酒量好吗?”
郭宏川笑了:“我会脸红的。”
徐云欣瞄瞄郭宏川手上的杂志。
“老师,你也看女性杂志的吗?”
“今期的封面是我老板拍的。”
“是吗?我也有买这本杂志。”她翻翻那本杂志,翻到其中一页,说:“我喜欢看王亮怡的生活专栏,她很感性。你认识她吗?”
郭宏川腼腆地摇摇头。
“老师,你知道吟酿为什么叫吟酿吗?”
“是喝了会唱歌的酒?”
“差不多了。因为酒发酵时会发出像吟唱般的声音。我也是看《夏子的酒》才知道的。”
“你是跟家人、起住的吗?”
“嗯。”
“那为什么不回家吃饭?”
“没人做饭给我吃啊。我爸爸妈妈常常要去大陆做生意,所以只有我一个人。”
徐云欣吃了一口猪排面,说:“我有一个朋友,失恋时在这里连续吃了三碗叉烧面,肚子胀得连哭的气力也没有,走出门口就吐了一地。很长的一段时间,她没法再吃叉烧面,每次看见叉烧面便会联想到痛苦。”
“后来呢?”
徐云欣低下头吃面,说:“从此以后,她没法再吃叉烧面了,只能吃猪排面;虽然她知道这里的叉烧面是最好吃的。”
郭宏川啜饮了一口吟酿,说:“其实我有朋友认识她——”他指着杂志上王亮怡写的那篇文章。
“真的?她是一个怎样的人?长的什么样子?”
“蛮漂亮的,而且很聪明,只是脾气不太好。”
“就跟你那位房东差不多?”
“嗯,是的。”
徐云欣啜饮着吟酿,说:“据说,吟酿就像一首低回的歌。”
郭宏川望着这个女孩子,觉得她有着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早熟。她跟他从前所认识的女孩子不一样。她像一只海鸥,不过是住在公寓里的,爱自由却又不敢离开地面太远。
夏心桔的ChannelA播放着StanleyAdams的《WhatADiifferenceADayMakes》。公寓的灯一盏盏熄了,只余下五二○的灯还在夜色里亮着。郭宏川坐在窗前的办公台,抱着一条腿在玩电脑。徐云欣用那部梅鸥牌相机对着窗口拍了一张又一张的照片。刚才喝进肚子里的吟酿,变成一阕轻快的歌。
隔天,在美专上完了摄影课,一起离开学校的时候,郭宏川问徐云欣。
“你用那部相机拍了些什么照片?”
她神秘地笑笑:“暂时还不能公开。”
她望了望他,忽然问:
“老师,你是不是常常让女人伤心的?”
“为什么这样说?”
“你像是这种人。不是令人哭得死去活来的那种,而是会让人伤心。痛苦和伤心是不一样的。你像是什么都无所谓,不会不爱一个人,也不会很爱一个人,像是随时会走的样子。”
“通常是我被人赶走的。其实,我也曾经是很痴心的。”
“是什么时候?”
“那时我只有十五岁,爱上了一个女孩子。我们的家距离很远,但我还是每天坚持送她回家。如果那天晚上约会之后,第二天早上又有约会,我便索性在她家附近的公园睡觉。”
“想不到呢。”
“她嫌我太黏了,抛弃了我。”
徐云欣咯咯的笑了起来,道歉:“对不起,我不该笑的。”
“没关系,我自己想起也会笑,当时却是很伤心的。”
“这是你的初恋吗?”
“嗯。”
“你有没有再见到她?”
“没有了,一直没有再碰到她。”
“如果碰到了呢?”
“也不知道会怎样。刚刚分手的头几年,我搬了几次家,但是一直没有改电话号码,我不知道她会不会有一天忽然想起我,想打一通电话给我。”
徐云欣定定的望着他。
“什么事?”郭宏川诧异地问。
“我有一个朋友也是这样,一直没改电话号码。当她终于改了电话号码,竟然跟他重逢。”
“然后呢?”
“那个男孩子并没有问她要新的电话号码,也许他没有勇气开口吧。老师,男人是不是会一辈子怀念旧情人的?有人说,男人离不开旧爱,女人无法拒绝新欢。”
“男人怀念的,电许是当时的自己吧。”郭安川说。
忽然,她问:“老师,男人是不是都爱逞强?”
“逞强?”
“嗯。为了逞强而去追求一个女孩子,因为他想赢另一个男人。”
“所有雄性都是爱逞强的,这是天性。”
“喔,是这样吗?”她低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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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8 06: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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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有一个黄昏,公寓里的灯一盏盏打亮了。郭宏川坐在五二○ 的窗前打电脑,徐云欣拿着那部海鸥牌相机远距离地拍照。突然之间,郭宏川站起来,走去开门。门开了,一个女孩子走进来,女孩拿着背包,好像大学生的模样。她进了房间之后,很轻松的扔下背包,郭宏川坐在窗前,女孩子亲昵地坐在他的大腿上。郭宏川站起来把窗帘拉上。后来,灯熄了。她站在窗前,看着看着,有点寂寥,也有点酸。
“老师,你有女朋友吗?”隔天,跟郭宏川在拉面店吃面时,她问。
“也算是吧。”
她不理解:“什么‘也算是吧’?很不负责任呢。”
“她有其他男朋友。”
“你一直也知道的?”
“是猜的,她没有说。”
“你不生气的吗?”
“也无所谓,她快乐就好了。爱情应该是自由的,不应该是束缚。”
“那么,忠诚呢?”
“对自己忠诚就好了。”
“我不能同意啊。”她不以为然。
郭宏川笑了笑:“我年纪比你大很多,当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便会接受这个世界上有各式各样的爱。”
“你也不是比我大很多。”她咕哝。
郭宏川低头吃着面,她伸手去摸摸他耳朵后面的头发,忽然变出一只纸摺的白色海鸥来。
“送给你的。”
“你会变魔术的吗?”他惊讶地问。
“老师,你要来我家看看吗?”
灯亮了,徐云欣的家简简单单,家具都是藤造的,有点老气。
“我爸爸妈妈是做藤器生意的,所以家里很多藤家具,用来打人的藤条也特别粗,你等我一下。”
郭宏川坐到窗前那张安乐椅里。徐云欣从房间里走出来,手上拿着一根长笛,站在灯下,吹出《WhatADifferenceADayMakes》。
歌吹完了,郭宏川站起来问:
“你会吹长笛的吗?”
“学了一段时间。我喜欢长笛,长笛的声音伤感。”她把长笛放回盒子里,说:“魔术也是教长笛的老师教我的,他伯伯是魔术师。”
郭宏川站在窗前,无意中看到对面那幢公寓。
“从这里看出去,原来可以看到我住的那幢公寓。”他望着她的眼睛说。
徐云欣微笑不语。
良久之后,郭宏川说:
“我要搬了。”
“为什么?”
“这里的租金不便宜。”
徐云欣一副失望的神情,问:
“你什么时候搬?”
“我明天要去泰国拍照,从泰国回来便会搬走,大概是下星期初吧。”
她低下头,没说话。
“我会常常回来吃拉面的,那家拉面店的叉烧面是我吃过最好的,还有他们的吟酿。”
“一言为定啊!”
“嗯。”
“老师,你等一下。”
徐云欣走进睡房,拿了那部海鸥牌相机出来。
“还给你的。”
郭宏川接过相机:“你真的不打算让我看看你的作品吗?”
她微笑摇头。
他忽然问:“离岛那幢对着大海的房子是什么颜色的?”
“白色。”她回答,“可以看到成群的海鸥。”
说了之后,她才发现这等于招认了那个失恋时买房子的朋友根本就是她自己,一口气吃了三碗叉烧面的也是她。
“你的房东长得漂亮吗?”她问。
“蛮漂亮的,就是脾气不太好。”郭宏川回答。
她笑了,好像获得一个小小的胜利、一种微妙的了解。
夜里,她拧熄了睡房的灯,窝在沙发上,一边吃李子蛋糕一边听ChannelA播的《WhatADiffennceADayMakes》。突然之间,她发现一团亮光从外面射进来,投影在白色的墙壁上。
她把蛋糕放下,爬到窗台往下望,看到郭宏川站在“五二○”的窗前,晃动着电筒微笑跟她打招呼。她连忙去拿了电筒向着那边晃动,像挥动一根指挥棒那样,回答了他的呼唤。这大概也是离别的吟唱,绽放如黑夜的亮光,在寂寥的时刻低回不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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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8 06: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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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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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里,王亮怡被电脑“哗滋哔滋”的声音吵醒了,她爬起床,走出客厅,看到穿看汗衫、短裤和夹脚拖鞋的郭宏川,抱着一条腿,正在玩电脑游戏。她光火了,走到他后面拔掉电脑的插头。
电脑画面一片漆黑,郭宏川呆了半秒,回头看见怒气冲冲的王亮怡,他正想说些什么,她连珠炮发的说:
“我跟你说了多少遍?你玩电脑的时候不可以把声音关掉的吗?”
“我忘记了。”他陪笑说。
“忘记了?你倒忘记得轻松!人家赶稿赶了一整天,刚刚睡着,便给你吵醒了!你就不能为人设想一下吗?”
“好的。好的。”他一边道歉一边弯下身去重新把插头插上,继续玩他的电脑游戏。
几秒钟之后,他突然听到王亮怡的一声尖叫。他回过头去,看到她从厨房走出来。
“什么事?”他连忙问。
“是谁吃了我的饼干?”
“什么饼干?”他莫名其妙的问。
“在马莎百货买的那包杏仁饼!”她激动地说。
“那包杏仁饼?”他想起来了。
“你见过吗?在哪里?”
“我刚刚觉得肚子饿,吃了。”
“你吃了我的饼干!”她走到他身边,这时才发现他坐的那张椅子下面,全是饼屑。电脑旁边,放着三瓶喝完的啤酒。
“你为什么吃了我的饼干?”她叉着腰问他。
他嗫嚅着说:“我不知道是你的。”
“这间屋里的东西,不是我的,还会是谁的?你什么时候买过一包饼干、一瓶啤酒回来?”
“我明天还给你,好吗?”
“我现在就要吃!那包饼干是我准备半夜肚子饿的时候吃的!那是我最喜欢吃的杏仁饼,你竟然全部吃掉?”她气得想哭。
“不过是一包饼干罢了,你用不着发这么大的脾气。”他一边玩电脑一边说。
王亮怡气得用身体挡着电脑屏幕,说:“现在反而是我不对了?”
“既然我已经吃了,你生气也没用。”他说。
“你就是这样的!什么都理所当然!什么都无所谓!”
“你扯到哪里去了?”
“整天打电脑,你不用工作的吗?”
“这阵子不用开工。”
“你难道不可以积极一点的吗?”
“没人找我拍照,难道要我自动请缨吗?”
“你就是这副德性!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忍受你的!”她一边说一边拿出吸尘机在他面前吸掉地上的饼屑。
“你把垃圾拿了出去没有?”她问。
吸尘机轰轰的响,郭宏川听得不清楚。
“什么?”
她关掉吸尘机,问:“你把垃圾拿了出去没有?”
“我现在去。”他站起来说。
她扔下吸尘机,说:“不用了。”
她走到厨房,把垃圾袋绑好,放到外面去,然后悻悻的回到床上。
直至夜深,她躺在床上,只听到自已肚子里的咕咕声和郭宏川在身旁发出的鼻鼾声。她沮丧地望着天花板,无奈地等待着睡眠漂来。
隔天,王亮怡在Starbucks一边喝咖啡一边向徐洁圆诉苦,徐洁圆禁不住笑了。
“你们就是为了一包饼干吵架?”
“我们没吵架,我跟他是吵不起来的,他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在乎,说得好听一点是潇洒,说得难听便是吊儿郎当。”
“你当初不就是喜欢他这一点吗?”
“那时的他,不是现在这样的。”
“我觉得他一直也是这样,变的是你。”
“我没变,是他不长进。这一年来,房租是我付的,家里的开支,也是我的。他碗也没洗过一个,从来不会帮忙做家务,我只是个陪他睡
觉的菲佣!”王亮怡愈说愈气。
徐洁圆定定地望着她,说:
“当初好像是你把他带回家的。”
王亮怡撅着嘴巴:“不用你提醒我。”
两年前,她是一本女性杂志的助理编辑,郭宏川是摄影师的助手。第一眼看见他,她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脸上永远刮不干净的胡子、微笑的眼睛、钩鼻和略带残酷表情的嘴巴,还有他工作时专注的表情,在在都教她着迷。
那个时候,他们常常在拍摄的空档聊天。
他会和她一起研究照相机,教她拍照的技巧。
她本来不喜欢男人穿凉鞋的,但是郭宏川穿凉鞋很有型。他爱穿那种便宜的、黑色塑胶夹脚凉鞋,露出十只可爱的脚趾,洒脱的像去海滩的样子。
“这种塑胶凉鞋对脚底健康不好的。”一天,她跟他说。
“管它呢!舒服便好了,我走万里长城也是穿这双凉鞋。”
“真的很舒服吗?让我试试看。”
郭宏川脱掉一只凉鞋给王亮怡。她把那一只还留着他体温的凉鞋穿在脚上,鞋子很大,像小孩子穿了大人的鞋。
“你的脚真大。”
郭宏川笑笑说:“听说脚大的人很懒惰。”
王亮怡望着自己脚上的凉鞋,说:
“我穿不惯夹脚鞋。”
“我从小已经习惯了。穿这种鞋子,低下头看见自己双脚时,刚好看到两个‘人’宇,觉得自己是在做人,人呀人!”
王亮怡噗哧一笑:“你要这样才知道自己在做人吗?”
“嗯。那样我才可以提醒自己要脚踏实地,不要太多理想。”
“有理想不是很好吗?”
“女人会觉得这些东西不切实际。”
“没有理想的人生,根本是很贫乏的。”她朝他微笑。
第二天,王亮怡跑去买了一双夹脚凉鞋。可是,她终究是穿不惯这种鞋子,结果,脚趾头和第二只脚趾之间,红肿了一片。几天后,她只
好买过一双交加带的。穿上这种凉鞋,她觉得自己也浪荡起来了,更像郭宏川。
当一个人爱上另一个人,便会开始模仿对方,说话的语气愈来愈相像,品味与气质也愈来愈接近,渐渐忘记了自已是在模仿,以为自己本来便是这个样子。
王亮怡觉得自己的嘴巴也开始有着略带残酷的表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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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8 06: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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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拍摄的工作到深夜才结束,她和郭宏川走出摄影棚所在的那幢工厂大厦时,一辆BMW电单车高速驶来,戛然停在他们跟前。开车的是个女人,蓄着一把长直发,戴着一个鲜红色的头盔,回头向郭宏川微笑。郭宏川戴上头盔,坐到车上,揽着女人的腰,朝王亮怡说:
“再见。”
电单车驶离她身边。她早就打听过了,郭宏川有个同居女朋友,是模特儿来的,会开电单车。
女人开电单车真酷啊!何况是漂亮和修长的女人?她凭什么跟人家抢呢?刚才,她留意到那个女人是穿一双黑色运动鞋的,人家有自己的风格,不用穿夹脚凉鞋。她低下头,望着自己十只脚趾,突然觉着一些卑微。
“我想去学电单车。”隔天跟徐洁圆一起吃意大利菜的时候,她说。
徐洁圆瞪大了眼睛:“很危险的!”
“我们一起去学好吗?”
“符杰豪才不会让我学。你为什么忽然想学电单车?”
王亮怡翻开刚刚买的一本杂志其中一页,指着书上穿三点式游泳衣的模特儿,问徐洁圆:
“你觉得她漂亮吗?”
“她的腿很长,很漂亮啊,有没有四十四寸?”
王亮怡没趣的说:“你也不用称赞得这么厉害吧。她就是郭宏川的女朋友,叫叶嘉瑜。”
“怪不得。”徐洁圆笑笑说:“你学电单车是跟她有关的吗?”
“我和她怎么比?”
“要我说老实话吗?”
“尽管说吧。”
“内在美也是很重要的。”
“哼!废话!”她捧着那本杂志,摇着头说:“大概这辈子也轮不到我了。男人当然宁愿被四十四寸的美腿缠着也不要三十九寸的。”
“你腿长不是三十七寸吗?”
王亮怡没好气的说:“你不要那么残忍好不好?我有时是三十九寸的,我的腰高嘛!”
“郭宏川真有你说的那么好吗?”
王亮怡扬了扬眉毛,说:“我的眼光一向也不错。他很有才华的,将来肯定会成为一流的摄影师。”
“摄影师会不会很风流?”
“他不是。”
“你怎么知道?”
“我看得出来。”
徐洁圆笑了:“你真的被他迷住了。像你这么要强的女人,竟然会暗恋别人,从前真是无法想像。他知道吗?”
“喜欢一个人,用不着让他知道的,免得他沾沾自喜。”可是,她又有些难过:“他知不知道也没关系,反正我们是不可能的。”
“因为腿不够长?”
“有个定律,叫先到先得。”
“爱情常常是违反定律的。”
王亮怡忽然感触起来,眼里泛着泪光,说:“为什么他不属于我呢?”
徐洁圆叹了口气,说:
“这个问题有多么笨呢。”
她自嘲说:“是的,说的那么幼稚,好像从没见过世面似的。”
“你真的打算去学电单车吗?”徐洁圆问。
王亮怡茫然说:“我还没决定。”
半年后的一天,她和郭宏川正在摄影棚里拍一辑时装照。摄影棚的大门突然砰的一声打开,叶嘉瑜抱着一个黑色尼龙行李箱进来,重重的把那个行李箱扔在郭宏川面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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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8 06: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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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宏川,这是你放在我家里的东西。”叶嘉瑜悻悻的说。
在大家吃惊的目光下,她泰然自若地转过身去,离开了摄影棚。
郭宏川尴尬地把行李箱推到一边,说:“对不起,我们继续吧。”
那天拍照一直拍到午夜,摄影师和模特儿都走了,留下郭宏川收拾东西。
“你们分手了吗?”王亮怡问。
郭宏川笑笑说:“应该算是吧?”
“你今天晚上有地方睡吗?”
“我可以在这里睡的。”他说。
她一声不响,走过去拖着他的行李箱,走在前头,说:“来我家吧。”
从那天开始,郭宏川就住进她家里。她的家里,从此多了一双夹脚凉鞋和一双夹脚拖鞋。
同住之后的那个晚上,郭宏川靠在沙发上,王亮怡的头幸福地枕在他的大腿上,双手反过去勾住他的脖子。
“你和她为什么会分手?”她问。
“可能她对我失望吧。”
“你做了什么事情让她失望?”她一边用手指头戳他的须根一边说。
“我不需要做些什么的,可能是她从前太美化我吧。”
“美化?”
“女人都是这样的,喜欢一个男人的时候,会把他在心中美化。他明明只值七十分。她会以为他值一百二十分。两个人一起生活之后,她才发现他也不过是个凡人,并不是她想像的那样。到了这个时候,他在她心中,就只值五十分。”
“我不是这种女人。”
“女人都是差不多的,这是天性。”
“将来你会知道。”她一边说一边把腿抬高,撅着嘴巴问他:
“我的腿是不是很短?”
“不短。”他说。
她叹了口气,略带遗憾的说:“三十九寸半,是太短了。”然后,她坐起来,用两条腿缠着他,笑嘻嘻的咬他的耳朵。
郭宏川没说谎,脚大的人真是比较懒惰。住进来之后,他从不帮忙做家务。她抹地的时候,他唯一做的事情,便是把双脚提起,然后继续玩电脑。他的钱都是用来买照相机和杂志的。虽然天天在家里穿着夹脚拖鞋,他却一点也不脚踏实地,一直甘心情愿当摄影助理,每星期到美专去教一课摄影。
“问题不是他吃了我的饼干,而是他令我太失望了。”她跟徐洁圆说。
十一点半了,Starbucks里的店员排成一列,同声喊:“LastOrder!”
“走吧,LastOrder了。”王亮怡放下手里的咖啡杯,惆怅地站起来。
郭宏川还没有回来,她蜷缩在床上,很难描绘那种淡漠。你本来很爱一个人,可是,当所有的失望累积到了一个临界点,连爱也再提不劲了。
郭宏川回来了,她假装睡着。他一如以往,总是弄出许多声音,不在乎会不会把她吵醒。
终于,他爬到床上,背对着她睡了,两个人没说过一句话。
后来有一天晚上,王亮怡去参加中学同学会的聚餐,符杰豪喝了酒之后,高谈阔论,不断批评大学生的质素。她沉不住气,说:
“不是所有大学生都是这样的。”
符杰豪指着她,问:“亮怡,你一个月赚多少钱?”然后,带着嘲笑的眼光,他说:“还不到一万五吧?我店里的店员,只要勤力一点,每个月也不止赚这个数目呢!”
“这个世界上还有一样东西叫理想的!”她恨恨地说。
她生徐洁圆的气,一定是徐洁圆告诉符杰豪她每个月赚多少钱的。她生符杰豪的气,他是个自卑又自大的可怜虫。她生自己的气,也生郭宏川的气,他为什么不长进一点,为她挣一点面子?
她憋着一肚子气回到家里。门打开了,她看见郭宏川正在把玩一部新买的照相机。
“你又买照相机?”
郭宏川兴奋地说:“这部VoigtlanderBessa-T是老牌德国相机,刚刚给日本公司收购了。你看它的机身和手工多精巧!”
“多少钱?”她压抑住怒火问。
“才六千块。”
“那差不多是我半个月的薪水,你真会花钱!”
“是物有所值的。它还可以配Leica的M型相机镜头呢。”
王亮怡一声不响地把他那个黑色尼龙行
李箱扔出来,冲进睡房,打开抽屉,把郭宏川的衣服,还有内衣裤,统统扔进箱子里。然后,她跑进浴室,把所有他的东西都摔到那个箱子里:他的毛巾、他的牙刷、他的剃须刀。
“你干什么?你疯了吗?”郭宏川蹲在地上捡起自己的东西。
王亮怡歇斯底里地喊:“我受够你了!你走吧!”
他窘迫地站着。她看到茶几上有一个胶袋,她拿起那个胶袋,把那个胶袋也扔进行李箱去。胶袋里的东西掉到地上,是两包马莎百货的杏仁饼,她愣住了。
“今天去买给你的。”他说。
她拾起两包饼干,放在一旁,把行李箱合上,跟郭宏川说:“谢谢你的饼干,再见。”
郭宏川掀掀那个略带残酷表情的嘴巴,提着行李箱走了,只留下一双夹脚拖鞋。
她不用为他担心,也许,很快便会有另一个女人收留他。她太累了,累得没有气力去光谈理想。
夜里,外面狂风暴雨,她的膝盖隐隐地痛,那是跟郭宏川同居之前,学电单车时从车上摔下来跌伤的。每逢下雨天,膝痛便会发作,好像在提醒她,她曾经那样无悔地爱过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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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8 06: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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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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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曦坐在Starbucks里,啜饮着一杯caffelatte,把玩着左手手腕上一串朴拙的银手镯。三年了,她离开香港的时候,香港还没有这种咖啡店。这一刻,重聚的亮光在她心头点起,她的脸有点发热。她看着街外的风景,想像待会再见的人会变成什么模样。
她猛地抬头,关正之已经朝她走来了。
她热情地挥动左手跟他打招呼,当啷当啷的金属声是重聚的声音。
“你来了很久吗?”他问。
“不是的,你喝点什么,你先去买。”她说。
“好的。”他腼腆地点点头,然后转身走向柜台。
她盯着那个久违了的背影。她从来就喜欢看男人的背影,看着男人在看不见她时的姿态,那是他们最真实的一刻。
关正之的背影有点紧张,他两边的肩膀向脖子靠拢。阔别多年,他没什么改变,发脚的一小撮头发永恒地卷起,像一条小猪尾。
关正之买了一杯expresso,在她面前坐了下来。
“你好吗?”方明曦朝他微笑。
他笑笑,问:“什么时候回来的?”
“回来几天了。还怕找不到你呢。幸好你的电话号码没有改。”
“是回来度假呢?还是什么的?”
方明曦用手支着头,笑笑说:
“就是想离开巴黎一段时间。”
“你的手镯很漂亮。”关正之说。
“喔,是非洲手镯来的,上面刻的都是非洲女人的样子,笨笨的,很可爱。你不嫌吵吗?”
关正之摇摇头。
“从前你总说我很吵。我喜欢把什么都挂在身上,耳环啦、手镯啦、戒指啦!”
“这是你的特色,每次听到当啷当啷的声音就知道是你。”
“我现在只戴手镯,其他的都不戴,太累赘了。你这几年好吗?”
“不过不失吧。你呢?”
“我是一贯的无所事事啦。”方明曦咧嘴笑了。
“在法国都做些什么?”
“念时装设计,不过还没毕业。”
“你一向有这方面的天分。”
“不是啦。学校里高手如云,我是很平凡的。”
“喜欢巴黎的生活吗?”
方明曦点点头:“习惯了。巴黎的步伐比香港慢,连时间也好像过得比较慢,有许多空闲去胡思乱想。”
“是不是已经习惯了吃法国菜?”
方明曦笑笑说:“其实我常常跑去吃越南菜。法国有全世界最棒的越南菜。你去过法国没有?”
关正之摇摇头。
“你该去看看的。”然后,她说:“在巴黎,我有做兼职呢。”
“什么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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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8 06: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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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猜不到了。我这么胆小,竟然在一家动物标本店兼职,那家店叫Deyro11e,在圣日曼区,从一八三一年开始搜集和制造标本。店里有斑马、狮子和野豹的标本,还有麋鹿和山鸡,也有昆虫,很多很多呢!都是已经不会跑不会飞的东西。起初觉得很可怕,尤其是成天望着那个麇鹿头,不过现在已经习惯了。幸好,人死了不会制成标本。”
“有些人会的。伟人死后便会被制成标本,给人瞻仰。”
“幸好我绝不会成为伟人。”方明曦低下头笑了。
“你的咖啡喝完了,我去替你买一杯。”关正之站起来说。
“好的,谢谢你。”
“还是要一样的吗?”他问。
她点点头。
关正之转过身去,走到柜台。方明曦看着他的背影出神。重聚是一种时间的回复,忽尔让她穿过岁月的断层,回到那伤感的过去。
那年,她周旋在关正之和杜一维之间。她是先认识杜一维的,那段三角关系纠缠了差不多一年。她没法在两个人之间选择一个,她的确是两个都爱。一天,她哭完了,忽然想到解决的办法,就是离开。
在机场,她打了一通电话给关正之,他并不知道她已经提着行李准备不辞而别。
“答应我,你要好好的生活。”她说。
“发生了什么事?”他在电话那一头着急地问。
“你先答应我咽。”她叮咛。
“嗯。”
“假如有天不见了我,你会想念我吗?”
“嗯。”
“假如我不再回来呢?”
“我会等你。”
“你总会爱上别人的。”她说。
“我会永远等你。”他情深地说。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握着话筒的手垂了下去,又提起来,手腕上的银手镯,当啷当啷的响,是离别的声音。
她为了逃情而去巴黎,结果却在那边疯狂地爱恋着一个男人。同居六个月里,她和那个男人几乎天天吵架。后来,他走了,她留下来念法文,也爱上了其他男人。
“你的咖啡。”关正之把一杯Caffelatte放在她面前。
“谢谢你。”
“你住在哪里?”他问。
“我住在朋友家里。可以把电话借给我吗?我看看她回家了没有,我出来的时候忘记带钥匙。”
她用关正之的手提电话打了一通电话,然后说:“我朋友在家里,我要回去了,要人家等门不是太好。”
“我送你。”
“嗯。”
“你还是单身吗?”回去的路上,她问。
“喔,是的。”他说。
分手的时候,他腼腆地说:“我再找你。”
她微笑点头。
“回来啦?你到哪里去了?”王亮怡一边开门一边说。
“我去找一个旧朋友。”
“我还以为你在家里,有李子蛋糕,有没有兴趣?”
“好啊!”她一边吃一边问:“这是什么蛋糕?酸酸甜甜的,很好吃。”
“是德国蛋糕。有同事今天去采访那家蛋糕店,带了一个回来,剩下半个,很好吃,我带回来做晚餐。”
“我刚刚去见以前的男朋友。其实也不知算不算是男朋友,因为跟他一起的时候,我是有男朋友的。”
“他现在怎么样?”
“我猜他已经有女朋友,他说起话来很隐晦的。可能是怕我不开心吧。”
“现在是什么年代了?身边这么多人转来转去,很快就可以爱上一个。”
方明曦瞟了瞟她,说:“那你呢?”
“哪有这么快?我才刚刚把他赶出去。你早一点回来,就没地方给你住了。”
“你没告诉我为什么把他赶出去?”
王亮怡耸耸肩:“就是开始嫌弃他罗!”
“女人是不是都是这样的?起初很爱一个男人,觉得他什么都好,后来就嫌弃他了。”
“你是吗?”
“我通常在嫌弃他们之前就跑掉。我喜欢留一个美好的回忆。”
“有时候,这种想法是很一厢情愿的。当你要跟一个人分手,那个回忆对他来说,怎会美好?”
“我们并没有正式分手,是我不辞而别。”
“你回来是要找他吗?”
方明曦笑笑:“我的确是想寻找一样东西,一样不知道是否仍然存在的东西。”
隔天,她接到关正之的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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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0-2008 06: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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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你用我的电话时,留下了你朋友家里的电话号码,所以我试试看。你有时间吃顿饭吗?”
关正之带着方明曦来到中区荷李活道一家越南餐馆。这家餐馆是洋人开的,室内的布置很西式,一点也不像吃越南菜的地方。
“你说喜欢吃越南菜,所以我带你来试试。不过这里的越南菜有点西化。应该比不上你在法国吃的。”
“我只要吃一碗生牛肉粉便分得出高下了。”
方明曦点了一碗生牛肉粉。
“味道怎么样?”关正之问。
“味道很不错,不过还是法国那边做得比较好。放假的话,你一定要过来玩,我带你去吃。”
他尴尬地说:“自从你去了法国之后,我就不敢去法国了。”
“那时我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人困在一段复杂的关系里,总以为是世界末日。抽身而去之后,才发现世界是很辽阔的。”然后,她说:
“巴黎左岸有一家玫瑰花店,名叫aunomdelarose,是我很喜欢的。有钱的时候,我会去买花。店里只卖十七世纪品种的玫瑰,颜色美得无话可说。在付钱处的小小柜台上,永远放着一本白朗宁的诗集,而且永远停留在同一页,标题是——You’lllovemeyet,你总有爱我的一天。”
“法国就是一家花店也比别的地方浪漫。”
“以前也有男孩子跟我说过这句话,不知道是他自己说的,还是在白朗宁的诗集上看到的。”
“你后来有爱上他吗?”
方明曦笑着摇头:“可能那一天还没来到吧。”
停了很久之后,她问:
“你呢?有没有女朋友?”
“嗯,她正在念大学。”
“那不是比我年轻吗?男人真幸福啊。随时也可以找个更年轻的女朋友。”
关正之一副难为情的样子。
“你后来是怎么知道我去了法国的?”
“你寄过一张明信片给我。”
方明曦恍然大悟:“是吗?我都忘记了。”
“我在明信片上写些什么?”
“你写的是法文。”
方明曦不禁笑了起来:“我为什么会写法文?你根本不会法文。”
“所以我到处去问人,终于找到一个朋友的妹妹的同学,她会法文。”
“我写了些什么?”
“我都忘了,也许因为不是母语的缘故吧。”关正之尴尬地摸摸脑后那撮卷曲的头发。
他没说的是:那个帮他翻译的女孩子就是赖咏美,后来成了他的女朋友。而他的确忘了明信片上写些什么,只记得当时很伤心。她在的时候,身上的首饰总是当啷当啷的响。她走了之后,他的世界也变寂静了。
“你呢?你有男朋友吗?”他问。
“放心吧。我不会没人喜欢的。”她托着头说。
“什么时候回去法国?”
“还没决定。”
他送她回家的时候,她说:
“我要去买点东西。在王亮怡家里住了这些天,总要帮人家补给一下食物。”
“我陪你去。”
在超级市场里,她买了面包、水果和酒。
“你有没有看到茄汁炳豆?忽然很想吃。”她说。
“你也喜欢吃的吗?”他诧异地问。
“怎么啦?你也认识很喜欢吃茄汁炯豆的人吗?”
关正之摇了摇头,弯下身去,在货架上替她找茄汁炳豆。
她望着他的背影,突然有点感动。
他找到了,站起来问她:“是这一种吗?”
她微笑点了点头。
关正之替她付了钱,帮她提着东西回家。
道别的时刻,她热情地挥动左手,手腕上的银手镯在寂静的夜里当啷当啷的响。
他回过头去,灿然地笑了。
她和关正之曾经有过美好的时光,他总是在她身边叨念着爱她。那天,他在电话那一头说会永远等她,她感动得几乎想留下来。可是,他说的,他已经忘了。
无法一起的时候,男人说会永远等你,也许不过是一种风度和礼貌,或者一个期待。她在失意的时候回来,并不是想回到他身边,只是想知道像这样的一个承诺是否仍然存在。她也不知道杜一维现在怎样。杜一维没说过等她。或许,他已经有另一个女人了。
纵使爱不会变,形势总会变。
人总有不爱另一人的一天。
这一天,王亮怡在家里接到关正之的电话。
“方明曦走了,她有一些东西留给你,你过来拿可以吗?”王亮怡说。
“她去了哪里?”来到的时候,他问。
“她跟朋友去了西藏。”
沉默了很久之后,他问:“你跟她是怎么认识的?”
“她帮我们杂志写一些巴黎的事情,你没看过吗?”
“我不知道她有在香港写稿。”
“我给你一本拿回去看看。”王亮怡拿了一本杂志给他。
“谢谢你。”
“我想她大概不会回来了。”
“喔。”他有点失望。
在地铁车厢里,他翻开那一页,方明曦写的正是巴黎左岸那家玫瑰花店——你总有爱我的一天。
他曾经没有一天不爱她,也说过永远等她。那一夜,那串银手镯的声音,再一次在他心里回荡。这离别的声音,也许再听不到了。
他打开她留给他的东西,是一盒蝴蝶标本。精致的木盒里,排列着十六只青玉星蛱蝶的标本。
方明曦坐在飞往拉萨的飞机上,想到关正之可能已经收到她的礼物了。那十六只由小到大排列的青玉星蛱蝶深沉而强烈的蓝色,是因为日光照射在它们翅膀上的鳞片而造成的。制成了标本,永不会褪色,电不会随着岁月消逝。
旧爱已成标本,没有生命,也再飞不起来了。只留下一场美好的相逢。
她挥挥左手,向空姐要了一杯矿泉水。
关正之把标本放在大腿上,忽然听到当啷当啷的声音,他猛地抬起头,一个女孩子在他身边坐了下来,膝盖上放着一盒蛋糕,左手手腕上戴着一串闪亮的银手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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