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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咒诅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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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09 04: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可咒诅的教义

                        方舟子

                         一

    假如你要成为基督徒,你就必须相信地狱的存在,就必须相信你不
信教未入教的亲人朋友不管他们多么的善良,仅仅因为不接受所谓的“
福音”就注定要在地狱里受永远的折磨。如果你的亲人朋友还活着,你
还可存有一丝劝他们入教得救的希望,尽管这种希望未必能实现。而如
果你的亲人朋友已经去世,你就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在地狱中受苦受难
而一筹莫展。如果信的是佛教,你还可以超度死去的亲人朋友,但是基
督教不给你这种希望。

    假如你要成为基督徒,你就必须泯灭了良知,硬起心肠去相信这一
幕惨剧的存在,去面对你的父母、祖父母和列祖列宗在地狱中的永远的
无法拯救的折磨。

    耶酥说得不错,如果你不恨你的父母,不恨你的兄弟姐妹,不恨你
的亲人朋友,你不能成为基督徒。

    我永远不会成为基督徒,因为我爱我的祖先我的祖父母我的父母兄
弟姐妹爱人亲人朋友,不管他们活着还是死去。


                            二

    基督教在闽南传了两三百年,我的列祖列宗都是听过“福音”的。
传教士们苦口婆心,威胁利诱,一手拿着奶粉面包,一手指着地狱的烈
火,入了教,不仅死后不会下地狱,生前还有洋面包吃,所以我们那里
把入教称为吃教。但是也没听说有我的哪个祖宗是吃教的,至于我的祖
父母都是听过福音而嗤之以鼻的,我的祖母更是吃斋念佛是个佛教徒,
他们都已不在人世,我要是信了基督,有什么办法去拯救他们?只能相
信他们由于拒绝福音而永远沉沦在地狱中了?我要是信了佛教,我相信
他们都是好人,都能得好报,不会在地狱中受苦,佛陀没说不信他的就
没有好下场不是?就算他们生前有过失,乃至有罪孽,我也可以想法超
度他们嘛。目连之母成了地狱饿鬼,做做普渡就把她解救出来了。基督
教又能提供什么补救的办法?没有。它不仅不管死去的人,对活着不信
它的人都是充满了仇恨和诅咒,“你们去充满你们祖宗的恶贯吧,你们
这些蛇类,毒蛇之种呵,怎能逃脱地狱的刑罚呢。”说着如此恶毒的话
语的人,竟被打扮成了爱世人的救世主!


                          三

    仅仅是“信我者得永生,不信我者入地狱”这一教条,就足以使我
鄙弃乃至鄙夷基督教,更别说《圣经》中所载的上帝、耶酥的言行不仅
不能让人信服而且让人恶心了。达尔文是剑桥神学院的毕业生,对基督
教不可谓不知底,他也曾经是虔诚的信徒,对进化论的发现使他的信仰
开始发生动摇,但是他本来还可以做一个认为《圣经》记载不是史实的
开放的基督徒。使他完全放弃了基督教的信仰的就是这个教条。他晚年
在自传中回忆自己如何一步一步地从不信《圣经》,到不信基督,最终
不信上帝时,这么说:

“我确实很难明白人们怎么能够希望基督教是真理;因
为经文用清楚的文字表明了那些不信者将会受到永恒的
惩罚,而这包括我的父亲、兄弟和几乎所有最好的朋友。
这是一个可咒诅的教义。”

    这一段话,在达尔文死后出版其自传时,被删去了,直到五十年代
才给补了进去。

    只有那些不懂基督教教义却稀里糊涂地入了教的,才会否认这一教
条。那些更懂点基督教教义的教徒,在这个问题上就只敢含糊其词打马
虎眼了。如果承认基督教有这样的教条,那就是承认基督教是灭绝人性
的,可咒诅的;如果不承认有这样的教条,那就是承认不入教也可以得
救,基督教一统江湖的美梦就更加难圆。面对这种两难的选择,他们当
然只好含糊其词,说是去读经文就会明白。

    而在经文中我们反反复复读到的是对不信者的明明白白的诅咒:

    “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
永火里去。”
    “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你缺了肢体进入永生,
强如有两只手落到地狱,入那不灭的火里去。”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
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
的人,才能进去。”
    “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必得救。”
    “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象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
里烧了。”
    “为罪,是因为他们不信我。”
    “我必不可怜,不顾惜,不怜悯,以致灭绝他们。”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恶的,从他国里挑出来,
丢在火炉里;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说着如此恶毒的话语的人,竟被打扮成了爱世人的救世主!
原文:http://www.xys.org/fang/doc/religion/jiaoyi.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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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10-2009 04: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給教徒的話                                   
信仰可以說是人生的指南,可以使你在人生上得到滿足。可是當你發現你的信仰與現實生活發生衝突,或當你的信仰使你困惑,你就應該好好重新思考你的信仰,到底是你自已出了問題,還是你誤解了你的信仰,還是這信仰並不完美?看看自己相信的到底是甚麼,好好思考,「聖經的話全都合理嗎?」「聖經真的是神的話語嗎?」
              當然,若你並不認為你的信仰與你的生活有衝突,或可以不去想這問題而能好好地生活,你不用看這網頁。
              (*請留意,我不是要全盤否定基督教,我只是要提出証據否定「聖經無誤」。希望大家能以一個開放的態度來閱讀)

http://truthbible.net/

批判基督耶稣联合非基网站介绍和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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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10-2009 04: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诉香港圣经公会出版的《圣经》和合本新旧约全书含不雅内容

敬启者:
  
  投诉香港圣经公会出版的《圣经》和合本新旧约全书含不雅内容
  
  
  本人现向
  影视处投诉香港圣经公会出版的《圣经》和合本新旧约全书含大量不雅内容。
该刊物内含大量暴力、血腥、色情、迷信等意识不良的情节,其中包括女儿迷奸
父亲 (创世纪19:31-36)、父亲把女儿推给别人强奸(创世纪19:5-8)、把妾士推
给别人强奸致死然后再碎尸(士师记19:24-29)、耶和华使女子赤露下体(以赛亚
书3:16-17) 、耶和华叫人吃粪便(以西结书4:12-15)、吃人肉(撒迦利亚11:9)、
以西结书5:10)等等。该等情节远远超出社会可以接受的道德底线,严重抵触传
统和现今世代的伦理价值,不适合当作第一类刊物出售或借予未满18岁人士观看,
以免毒害下一代的心灵。本人要求影视处向淫亵及不雅审裁处呈交由香港圣经公
会发行的《圣经》作评级。兹将部份含暴力、血腥、迷信等经文细列如下,供
  影视处及审裁处参考:
  
  迷奸父亲

  《圣经》中的义人罗得的两个女儿因为无后,相继迷奸父亲,各自还诞下儿
子(创世纪19:31-36)。

  创世纪19:30-38:
  罗得因为怕住在琐珥、就同他两个女儿从琐珥上去住在山里。他和两个女儿
住在一个洞里。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们的父亲老了、地上又无人按着世上的常
规、进到我们这里。来、我们可以叫父亲喝酒、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他存
留后裔。于是那夜他们叫父亲喝酒、大女儿就进去和他父亲同寝。他几时躺下、
几时起来、父亲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儿对小女儿说、我昨夜与父亲同寝、今
夜我们再叫他喝酒、你可以进去与他同寝。这样、我们好从父亲存留后裔。于是
那夜他们又叫父亲喝酒、小女儿起来与他父亲同寝。他几时躺下、几时起来、父
亲都不知道。

  早前中大学生报中只是两句没有直接描述性行为的“你会唔会幻想过同阿爸
阿妈兄弟姐妹做爱?”及“你有冇装过佢地冲凉、换衫、自慰、做爱?”也被视
为鼓吹乱伦,评为不雅刊物。圣经这般描述肯定不止鼓吹乱伦,还企图把乱伦合
理化、正常化!而且有关经文还仔细描述参与乱伦的人脉关系、参与人数、对话
及地点,意识严重不良。

  把女儿推给别人强奸

  除了乱伦,《圣经》还描述这个义人为了保护家中的客人,竟把自己两个亲
女儿送给别人强奸(创世纪19:5-8)。这被称为唯一义人的行为实在令人侧目,亦
严重扭曲今天我们社会共同接受与遵守的人伦关系,利用子女对父母的信心作出
禽兽不如的性侵犯,与社会大众打击儿童性侵犯的努力背道而驰!

  把妾士推给别人强奸致死然后再碎尸

  士师记
  19:24我有个女儿、还是处女、并有这人的妾、我将他们领出来任凭你们玷
辱他们、只是向这人不可行这样的丑事。
  19:25那些人却不听从他的话.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给他们、他们便与
他交合、终夜凌辱他、直到天色快亮才放他去。
  19:26天快亮的时候、妇人回到他主人住宿的房门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
亮。
  19:27早晨、他的主人起来开了房门、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妇人仆倒在房门
前、两手搭在门坎上。
  19:28就对妇人说、起来、我们走罢.妇人却不回答。那人便将他驮在驴上、
起身回本处去了。
  19:29到了家里、用刀将妾的尸身切成十二块、使人拿着传送以色列的四境。
  虽然电影《人肉叉烧包》以真正发生过的谋杀案件作为主题,但由于内容涉
及血腥和暴力,所以被评为第三级,依法禁止发布予未满十八岁的人士。上面引
述的《圣经》章节,其血腥及暴力程度与《人肉叉烧包》相若。若按照同一的标
准,以上的经文实属不雅、过份血腥及暴力,理应依法禁止发布予未满十八岁人
士。

  耶和华使女子赤露下体

  以赛亚书
  3:16耶和华又说、因为锡安的女子狂傲、行走挺项、卖弄眼目、俏步徐行、
脚下玎珰.
  3:17所以主必使锡安的女子头长秃疮、耶和华又使他们赤露下体。

  吃粪便

  以西结书
  4:12你吃这饼、像吃大麦饼一样、要用人粪在众人眼前烧烤。
  4:13耶和华说、以色列人在我所赶他们到的各国中、也必这样吃不洁净的食
物。
  4:14我说、哎、主耶和华阿、我素来未曾被玷污、从幼年到如今没有吃过自
死的、或被野兽撕裂的、那可憎的肉也未曾入我的口。
  4:15于是他对我说、看哪、我给你牛粪代替人粪、你要将你的饼烤在其上。

  吃人肉

  撒迦利亚
  11:9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要丧亡的、由他丧亡.余
剩的、由他们彼此相食。
  以西结书
  5:10 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儿子要吃父亲、我必向你施行审判、我必将
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方原文作风]

  如此不雅的内容在《圣经》中比比皆是,在此不作冗赘描述,请另行参阅附
件内容。

  本人必须重申《圣经》部份内容的确有发人深省的道理,可作教学素材,然
而,正如上面引述的经文所示,《圣经》也毫无疑问地载有大量不雅的内容,若
儿童或青少年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接触这些经文,将会对性产生扭曲的观念,亦
会视暴力为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设立的目的,是
保护心智尚未成熟的儿童和青少年,不被不雅及淫亵的刊物和物品荼毒。不论刊
物是否属于某一宗教的典籍,亦不是抗辩的合理理由。只要该刊物含有不雅或淫
亵的元素,也应被列为第二类别或第三类别。

  本人深深明白宗教自由的重要性,亦无意藉此攻击任何宗教,但宗教自由绝
不可被滥用来包装极度色情血腥的内容。本人要求

  影视处能客观公正评定《圣经》为第二类别的刊品,并马上停止让未经删剪
色情血腥部份的《圣经》,继续在各大中小学、图书馆、教会、书店甚至家中,
发布、传阅、展示、借予未满18岁的儿童及青少年。盼望影视处及审裁处可以公
正持平地处理。谢谢!

  此致
  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

  附件
  A. 残害儿童
  列王记下 2:23 - 2:24
  诗篇 137 : 9
  创世纪 22:2- 22:12
  列王记上 14:12
  以赛亚书 13:16
  何西阿书 13:16
  列王记下 6:28- 6:29
  
  B. “谋杀” 以及 “阻止尸体合法殓葬”, 涉及进食人肉,碎尸,烧尸及烹

  以赛亚书 9:20- 9:21
  撒迦利亚 11:9
  杰里迈亚哀歌 4:10
  弥迦书 3:2- 3:3
  杰里迈亚书 19:9
  以西结书 5:10
  申命记 21:18- 21:21
  申命记 13:6- 13:10
  士师记 19:24- 19:29
  民数记 11:1
  申命记 28:15- 28:53
  塞缪尔记下 13:1-14
  塞缪尔记下 13:28- 13:29
  
  C. 不正当价值观
  出埃及记 21:23- 21:25
  出埃及记 31:14- 31:15
  申命记 22:14- 22:21
  
  D. 自残身体
  以西结书 23:34- 23:35
  
  E. 伤害他人身体
  启示录 19:2- 19:3
  以西结书 23:25
  申命记 25:11- 25:12
  
  F. 集体暴力
  以西结书 23:21- 23:24
  民数记 15:32- 15:36
  出埃及记 32:27- 32:28
  
  G. 非礼
  以西结书 23:26
  以西结书 23:28-23:29
  以赛亚书 3:16- 3:17
  那鸿书 3:5
  
  H. 鼓吹大屠杀
  士师记 18:1- 18:29
  乔舒亚记 8:25
  塞缪尔记上 15:3- 27:9
  士师记 9:49
  士师记 21:10
  申命记 2:33- 32:25
  民数记 31:7- 31:17
  出埃及记 12:12- 12:29
  利未记 10:1- 1 0:2
  
  I. 无理据且荒谬的暴力
  民数记 11:18- 11:20
  民数记 11:31- 11:33
  士师记 11:30- 11:39
  出埃及记 20:5
  路加福音 19:27
  出埃及记 22:20
  马太福音 12:32
  马太福音 25:41
  约翰福音 3:36
  约翰福音 15:6
  马太福音 13:49-50
  创世纪 17:10- 17:14
  创世纪 38:3- 38:7
  出埃及记 9:15- 9:16
  利未记 20:18
  历代志下 21:14- 21:15
  约翰福音 9:2- 9:3
  利未记 10:1- 1 0:2
  
  J. 非法禁锢
  申命记 21:10- 21:13
  
  K. 破坏环境
  那鸿书 1:3- 1:5
  
  L. 残疾歧视, 意图伤害他人身体
  塞缪尔记下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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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09 07: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是在干吗

你不懂。不要装懂!

大家所厌恶的是那些附在他人身上的恶灵,而不是真的要用什么刑具来看夺他人的肢体!

你如果是想要掀起基督教跟你所羡慕的东西来一阵大吵的话

请你离开这里。这里不是给你吵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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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09 11: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总司令 于 29-1-2011 06:36 PM 编辑

那些只是歷史,並不是教義。以色列人雖然知道這些是他們民族不好的歷史,但是他們抄經時卻不敢刪掉,而是一字不漏地寫下來。不像日本人連幾十年前的大屠殺的近代歷史也要歪曲,敢作不敢當。

以色列人本來也是一個野蠻民族一直地和神作對,他們卻在經文上不敢造次,是因爲他們一次又一次因爲他們的不義受到神的懲罰,知道神是真的神。從這件事上你就可以看到神,因爲若是沒神,以色列人大可學日本人那樣篡改歷史。

若不要說有神沒神,學歷史也是因爲要引以爲鑒。每天報紙都刊登犯罪的事,記者不可報喜不報憂。還有就是現在的電影、甚至卡通片充斥暴力和色情,那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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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0-2009 05: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偷人家的文章?
這裡有人告訴我,轉載等于侵犯知識產權
事實上
轉載的確是侵犯版權
我按了報告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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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10-2009 07: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申命記13:6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13:7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13:8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13:9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13:10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这不是暴力吗???如果小孩子读了的话就会对小孩子造成不良影响长大后会有暴力倾向任何不认同你的人你都要用石头打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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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9-10-2009 07: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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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y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0-2009 04: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不要用字面的意思去解读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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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09 05: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reamy 于 20-10-2009 04:39 PM 发表
请不要用字面的意思去解读圣经


認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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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09 07: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reamy 于 20-10-2009 04:39 PM 发表
请不要用字面的意思去解读圣经

应该要用圣灵充满来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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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009 08: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reamy 于 20-10-2009 04:39 PM 发表
请不要用字面的意思去解读圣经

原帖由 芝娃娃 于 20-10-2009 05:05 PM 发表

認同你


我也认同你们。

咒诅本来是我们的教义之一。
异端邪说和异教徒本来是可咒诅。
有怎么不对和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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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09 11: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eterlai 于 20-10-2009 08:39 PM 发表




我也认同你们。

咒诅本来是我们的教义之一。
异端邪说和异教徒本来是可咒诅。
有怎么不对和大惊小怪?

不要误导了,你那里认同?
你认同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吗?承认他的复活吗?认同他升天又坐在全能父上帝耶和华的右边吗?

这些是我们可祝福的教义呀。

你怎么披着羊皮混近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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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09 12: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逼得赖不是基督徒啦 生什么气
他是耶和华见证人parttime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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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09 12: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乾元亨利貞~ 于 21-10-2009 12:00 PM 发表
楼上的,逼得赖不是基督徒啦 生什么气
他是耶和华见证人parttime牧师

那会生气呢,你知道像他们身为耶和华见证人parttime牧师,一个月要传道两百五十个钟头呢。

我朋友妈妈是同工是150个钟头,就是挨家挨户传讲福音,送圣经,派传单。

他们很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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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09 03: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也是一本历史书。
既然当时有发生这些事件, 就该被纪录下来, 让后人能从中学习。

难道要像日本那样, 删改历史(世界第二大战),他们的做法, 就是你说的保护下一代, 但是歪曲了历史, 这样做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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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09 03: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到要看一看,把大海分开的世界大战特异部队的历史书。若这类书被认为是历史书那么人类文明将会走入灭亡。愚昧人类才会把这样东西当成历史。

[ 本帖最后由 书剑 于 21-10-2009 03:3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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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09 03: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总司令 于 29-1-2011 06:26 PM 编辑

拼治安最有效的方法是傳福音。聖經英文欽定本在1611一出版,英文就受祝福發展成世界語文,黑暗時代也划上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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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09 03: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英国也是在历史上掠夺最多国家的财富的国家。所以这种祝福是应该的
在掠夺过程英语成为普遍语言甚至殖民语言。这种祝福也是理所当然的。

白人负担就是杀害那些人,掠夺他们的天然资源,强植文化和语言,甚至把腐败的信仰推广到世界各地,使人类愚昧和迷信。
这些都是历史证据。

[ 本帖最后由 书剑 于 21-10-2009 04:02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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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10-2009 04: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臺灣阿里山和婆儸洲森林的原住民本來獵人頭,有基督徒冒著生命危險去傳福音讓他們得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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