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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則國外事件,足以讓大家深思。
在日本,農林水產部長松崗利勝,因為涉嫌貪污,自殺了斷。
在中國,藥品監管局局長鄭筱萸,貪污罪成,被判死刑。
自殺和死刑,並不稀奇;然而,因為貪污而自殺,以及因貪污被判死刑,在人們的記憶中,絕無僅有,在眾人的觀念中,不可思議。
在大馬,有人會因為貪污而自殺嗎?
開甚麼玩笑。
在大馬,有人因為貪污而被判死刑嗎?
別傻了。
或許,大家都已經麻木了。
自殺和死刑,並不是最好的方式,但是有人因為貪污而自殺,有人因貪污被判死刑,說明這兩個社會很認真的面對貪污問題,這種國家和人民,有前途。
日本的松岡選擇自殺,因為他知道,貪污的後果是被調查,以及必須在國會面對反對黨質問。
在法治健全的國家,他沒有辦法逃避。
更甚的是,日本的國民性格,帶著一種恥感(Sense of Shame)。做了不道德的事,他們會耿耿於懷,仿佛額頭上刻了一個恥字。
背負貪污罪名,對一個有恥感的民族,是一個沉重的十字架;今生今世,他怎麼面對家人、師長、社會?
在遺書中,他寫說:“我的愚昧與缺乏美德,是不可原諒的行為。”
當然,自殺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他可以選擇自首,入獄,贖罪;但是他寧可自殺,可見日本社會把貪污看得很嚴肅、認真、嚴重。
清白,有時候比生命更重要。
松岡的死,是個人的悲劇收場;然而,他給日本社會很大的震撼教育。為了生命和尊嚴,不值得去做貪污這回事。
如果說松岡自殺是“震撼”教育,那麼鄭筱萸被判死刑,則是“震懾”教育。
他接受非法利益,提供藥廠便利和好處,間接造成民眾中毒而死。這也說明,有些時候,貪污不只是個人斂財,它對社會造成的傷害,超過一般想像。
對於這種行為施予嚴厲的終極懲罰,表面上是苛刻,實際上是彌補人性的匱乏,以及填補制度的漏洞。
的確,今天的中國,不再有倫理道德的古風,沒有人會因為貪污而羞愧;同時,中國的法治尚未健全,沒有完整機制來監督和制衡貪污。
貪污泛濫,已經像是中世紀歐洲的鼠疫,正在吞噬經濟和物質成長太快,社會文明卻不進反退的中國。
胡溫政府知道,反貪行動要快,有效果,不能依靠苦口婆心的宣揚傳統倫理,也來不及建立西方進步的監督制衡體制。
最後一個有效方式,也是最後一個機會,就是殺貪官。
聽起來有些殘酷,有點不人道,但是國家已經在存亡之際,不殺幾隻雞,所有壞猴子就會造反,建立猴子的萬惡帝國。
松岡和鄭悠萸的例子告訴世人,要防止貪污侵蝕國家社會,第一是靠人性和良心對貪污的厭惡和唾棄;第二是建立健全的法治體系;第三,也是最後一招,就是嚴刑峻法,該殺就殺,該除就除。
甚麼都不做,才是大問題。
此帖乃是星洲日報副總編輯鄭丁賢先生的時評文章。
請忠實轉載文章,以示對原作者的尊敬。
扣分懲戒。
請注意。
[ 本帖最后由 飛翔... 于 14-6-2007 01:56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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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6-2007 09: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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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如果每个贪官都像日本人,那么明天我们国会就没有人来了,因为全部都自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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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6-2007 03: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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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种情况下,民主暂时不会是治贪的疗方。
唯有群众暴力和专制暴力能治贪。
那么,民主是注定要失败了,因为贪污。
这么一来,人民的意愿又是什么呢?
思考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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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07 10: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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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tan36 于 13-6-2007 09:55 PM 发表
一句话,如果每个贪官都像日本人,那么明天我们国会就没有人来了,因为全部都自杀了
哈哈,不是每个日本人都是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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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7-2007 06: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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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麼一現實主意的社會裡﹐就算您到超市買東西付錢﹐而收銀員多找了五角給您﹐您就會安爽的社會裡。有人把花花綠綠的鈔票送到您的面前﹐您會不貪嘛 ﹗再說自殺在馬來西亞是可笑的行為﹐因為敢做不敢當 ﹗而死刑好像又沒有到那麼嚴重的地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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