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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漏”已经是大马人的“骄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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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月漏”,然后“国会大厦漏”,现在是全球第二大的法庭漏。看来今年我国犯太岁。我国全民来祈祷吧!建多一些回教堂,大宝森节集体看游行。希望这个世界模范多元种族和世界廉洁排名第九的国家不要再丢脸了!
今年度最佳武术影片男主角非三美莫属了。为什么呢?因为他凭着一身好本领:三美太极拳-扬威整个大马政坛。一句“不关我的事”让他成为大马传媒新宠。当然不完全他的错,但祸从口出后,上头的职责后,他的太极拳法失效了。
其实教授的学生认为,问题一直都存在着。只是被媒体和大人物关注后就把所有相关的事都摆上台面了。难道不是吗?如果再去深入调查,会有更多的政府大厦都有同样的问题。只是没有人把她炒起来。就因为首相的发现让大家都慌了。让三美精神了。
现在反贪污局也加入调查了。不过却把矛头指向承包商。可怜啊!如果政府公共工程部是严厉的,谁敢用次等料?依照程序,所有单据都必须让工程部批准后才能动工。调查贪污应该连工程部也一起吧!还是又挣一只眼,闭一只眼?
不仅如此,政府公务员的破天荒加薪也让政府财务部打破漏!这些钱是丢入大海还是物有所值就得看看公务员的表现了。当然人才会加倍努力让人民受益,但是难道就没有害群之马在里头?他们可是同样得到首相的恩典。。。加薪了!
还有。。。。还有,大马警方最近侦破了一宗豪宅里聚体吸毒的十位成员。这十位里头,竟然有一位是王室成员。带回警局验尿结果,只有王室成员没吸毒,其他都是毒友。是验“漏”了,还是他真是清白的?如果是清白的,那么他一定是好奇的只是想看看朋友吸毒。大家用自己的智慧想想吧!
谈了这么多,难道政府就没有好的新闻让我们谈谈吗?其实是有的。然而,人总是喜欢挑人的毛病谈。好的谈了没那股劲!这就是所谓的坏事传千里。有时是难以避免了。希望政府原谅怨民的见解吧!当年,汉武帝的伟业也让司马迁批评成他是昏君了。他也坦然接受,让史册流传下来,由以后的人来评论吧!
[ 本帖最后由 飛翔... 于 31-5-2007 09:12 A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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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5-2007 11: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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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拜三美所赐大马才能荣获“漏”的殊荣,老实说三美的太极还打得蛮不错,尤其是那招借力打力,不管外面新闻炒得多厉害,三美还是安然无恙,不愧是国大党的主席。
再者大马法律只是用于老百姓和国阵的敌人,至于国阵议员好像都有免死金牌,可恶的zakaria就是最好的例子,政府的权限已经超越了执法部和司法部,对一个民主国家不是个健康的现象,因为它可能间接造成政府官员贪污,舞弊,滥权,腐败,唯一的方法就是不给国阵赢得超过2/3的国会席位。
[ 本帖最后由 chtan36 于 30-5-2007 11:4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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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07 02: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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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建筑最有前途?
一堂课上,老师问学生认为哪一种是最有前景的职业。
学生甲举手说,医生!同学点头认同。
学生乙举手说,律师!同学也点点头。
学生丙摇着头说,应该是做建筑的!
大家满脸困惑,学生丙从容的说,在报纸上看到三美叔叔说,9 千万的国会大厦维修费,还没包括打造防水屋顶,国会大厦漏水后,还要2千万测试其他建筑物的经费。维修不防水的大厦就要9 千万,过后的2 千万也只用以检查其他建筑物会不会漏水!如果发现其它办公大楼也会漏水,应该还可以要几千万翻新维修。在马来西亚,有哪一个行业比建筑来得更有“钱”途?
做建筑最有前途?
只有荒唐的国家,才有荒唐的事。国会大厦屋顶漏水,相隔不过数日,法庭竟也发生漏水的事件!接下来的日子,不晓得会不会还有消防局、警察局还是医院相继漏水。国会大厦是民主政治的象征,法庭是司法之代号,两座建筑物却相继翻新与新建不久后传出漏水,实在丢人现眼。
一而再,再而三的漏水事件,仿佛流行性感冒般没有停息。这一场“流行性漏水”应该是因为寒风过境,不过,是方言“孤寒”的“寒”,也就是在工程中的开支过于吝啬,才会导致建筑品质不受保证。但是,9 千万确实不是小数目,只能做出结论说,给了9 千万,却得不到9千万的货,怎能不叫人心寒?
简单的屋顶防漏水也要数千万花费,以后可能会需要1千万防止大厦油漆脱落;2 千万防止国会铁窗生锈;3 千万防止厕所水管阻塞!纳税人的钱也是血汗钱,还真是要请相关单位谨慎检验、节约开支,不要将千万令吉视为粪土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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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07 09: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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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大厦漏水无人负责?
“月漏”言论,随巫统京那巴丹岸区议员拿督莫达拉汀及野新区议员拿督莫哈末赛益通过妇女、家庭与社会发展部向“所有女性”公开道歉后,风波暂告平息;相对于“月漏”,国会大厦的“年漏”问题仍未解决。
工程部长拿督三美威鲁收放自如,三两度散手即把国会漏水事件上纲到“大家的错”,于是,“无人须要负责”。三美这位连前政治强人敦马哈迪都奈他不何的三朝老臣,向来语大气粗,山崩地裂,洪水泛滥,是老天爷的错;高架公路龟裂,是天气的错;国会大厦漏水,是大家的错。既是“众人之失”,公共工程部就无须负责,但作为政府首要工程咨询机构,工程部倒是“有责任”对政府提出劝告。诚如大官所说,国会大厦漏水是“小事”一件,可轻易解决。
国会大厦竣于1963年,耗资1 千800 万令吉。40年后,政府于2003年拨款4 千600 万翻新大厦内外,开销后来增至8 千500 万令吉,至即将竣工时,维修费再增1 千400 万令吉,最后以近1 亿令吉收工,比原先预算足足多出5 千300 万令吉。翻新装潢年余,大厦富焕然一新,于2004 年5 月第11届国会首次会议时再次启用,装潢工程则于2005全部完成。然而,下议院在5 月28日召开最后一天会议当日,议会大厅却出现漏水现象,麦克风及闭路电视开始失灵,最后电灯熄灭,以致林时清副议长宣布无限期休会。国会休会后工程部人员立即“抢修”,仔细检察后补漏一番,并提呈报告,说明前因后果。
人说“纸包不住火”,国会是“板包不住水”;人说“一叶知秋”,国会是“一滴示漏”。小小一滴水,宣示了国会大厦两年前的补漏工事并不完善,亦宣示补漏程序“漏洞”处处,诚如工程顾问公司专业意见所指,国会大厦再次漏水,或是补漏承包商施工时未据所定规格所致。国会大厦漏水事件,仿佛与布城移民局新大厦的水管破裂、企业发展与合作社部多元用途礼堂天花板喷水器破裂、新法庭大厦天花板防火水管爆裂渗水、武吉加里尔布特拉室内体育馆会议室天花板水管破漏事件多边有约,只是姗姗来迟,迟了几天。
宏伟国会大厦漏水三几处,在大官口中是“小事”一宗,问题是,“小事”的维修费却动辄耗资千万。三美豪气逼人,单是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鉴定布城有“瑕疵”的建筑物,开口就是2 千200 万令吉,耗时至少半年;看来,建筑物若有较大“纰漏”,检视费非上亿元不可;此仅鉴定之费,施工之费不得而知,仍待另议。三美人快口快,大谈鉴定之费,结果被公共账目委员会主席拿督沙礼尔“训了一顿”。
三美部长有全球化思维,常在特定领域与世界接轨。国会大厦漏水时,他说外国国会大厦亦然,逢雨必漏,他人噤若寒蝉,吾人却大事渲染。看来,我国建筑虽貌似一流,结构却属三流,国人对纰漏的反应,亦是第三流,难以跻身第一世界。
国会大厦落成43年再翻新装潢,有其客观需求;翻新两年后漏水,支吾以对说翻新工程未含水管维修,后亦草草过关;国会大厦补漏不到两年,再有6 处漏水,则非搪塞之言再可推卸,更非偷换议题内容以女性生理现象横加戏谑诡辩所能转移视听。
国会大厦漏水,“无人须要负责”,是典型的反“问责文化”;至于政府崭新大厦启用或未启用即破裂漏水,在时效上根本就不是“维修”问题,而是招标、承包、施工、规格、督工、检验、测试、交付与接收的问题。政府部门不是大谈ISO 国际标准吗?怎么追查不出失误的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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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7 03: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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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7 0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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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7 05: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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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7 06: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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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7 07:1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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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 蜜蜂王 的帖子
你是否有看前几天的新闻,叫部长去死抵触大马法律,会被告的。。。(如果有汉奸在佳丽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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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7 10: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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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tan36 于 1-6-2007 07:15 PM 发表
你是否有看前几天的新闻,叫部长去死抵触大马法律,会被告的。。。(如果有汉奸在佳丽论坛)
佳丽??选美mei??很久没仔细的看报纸了,只挑一些精彩的来看,如“漏”文。不懂有酱的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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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2007 10: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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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6-2007 09: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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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219 于 30-5-2007 11:52 AM 发表
先是“月漏”,然后“国会大厦漏”,现在是全球第二大的法庭漏。看来今年我国犯太岁。我国全民来祈祷吧!建多一些回教堂,大宝森节集体看游行。希望这个世界模范多元种族和世界廉洁排名第九的国家不要再丢脸了! ...
这样才能让全世界的人知道,马来西亚贪官多嘛。。。。。。。。很多高官的口号的HIDUP RASUA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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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6-2007 10:1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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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亏这些YB的大言不惭,才会有今天的羞辱!malaysia bo(没) leh(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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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07 09:4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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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贪污事件在我国是公开的秘密了。
除非政府够恨,凡是抓到贪污的,都判死刑。
那我看一定可以打打减少贪污的case 的。
不过,这是不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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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2007 1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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