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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3万令吉公款 年轻女庭上认罪:我欠10组“阿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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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3岁女生为还大耳窿债,竟心生歹念,挪用工作的便利商店逾3万令吉公款,最终换来9年牢狱。
这起案件今天(3日)在柔佛峇株巴辖地庭审理。被告努法汀是一名便利店员工,她涉及挪用便利店共3万2102令吉60仙,抵触《刑事法典》第408(员工刑事失信)条文。
她一共面对7项控状,她俯首认罪。
法庭判处她,每项罪名各别入狱一年至两年不等,所有刑期分开执行,从今年3月28日被捕日算起,总共须坐牢9年。
地庭法官奥斯曼在宣判时指出,尽管被告平时有帮补家用,但她的所作所为属于严重犯罪,必须依法严惩。
法官还忍不住问她:“为什么要跟大耳窿借钱?你还年轻,人生路还很长。”语气相当惋惜。
根据案情,单身的被告是在上个月21日至27日期间,在峇株巴辖一家便利店工作时,挪用每日营业收入,总额超过3万2000令吉。
店铺经理在核对账目时,发现3月19日至27日期间,理应存入银行的营业收入出现明显短缺,随后报警处理。
调查期间,被告承认这笔钱被她用来应付个人开销,包括偿还欠10组“大耳窿”的债务。
她在庭上解释,最初是为了替朋友偿还债务才向大耳窿借钱,没想到对方没有还款,最后反而让自己陷入债务困境,最终走上挪用公款的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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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4-2026 0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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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幫朋友還債而借大耳窿我就沒看過
爲了幫朋友還債而刷銀行行用卡的我就看過 .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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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26 04: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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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26 05:34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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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窿亏大了,9年出来阿窿可能早在vellfire 被人开枪杀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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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4-2026 10: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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