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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男子杀人不用坐牢 狂捅19刀血溅现场 判决引爆全网 家属崩溃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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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起加拿大命案引起了不少人关注,倒不是有多血腥,而是最后的判决让很多人吵了起来:杀人都不用坐牢了?
27岁的男子被活活捅死,凶手却不用坐牢?!最终判决是两年“居家监禁”+240小时社区服务,完事!
当法官宣判完毕,死者家属直接从座位上跳起,怒骂离席,法庭现场情绪几乎失控。
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一个捅了别人19刀的人,最终却“不需要坐牢”?
事件发生在2022年9月,阿尔伯塔省的班夫小镇。
这天,23岁的John Sproule与哥哥来到班夫度假、到当地一个酒吧小酌。
刚好这个时候,27岁的Ryden Brogden也与朋友来这里喝酒,两伙人擦肩而过。
不知道为什么,双方似乎看对方都不顺眼,但当下没有发生争执。
后来,Sproule先出声向Brogden借烟,结果得到的是对方的一句:“滚开!”
紧接着,Brogden突然出拳,结结实实的一记拳打在Sproule脸上!
似乎嫌不够解气,这人打完一拳之后,还继续追殴。拳打脚踢,把他的T恤往上扯,盖住Sproule的头,将他推到路边。
大家都被这边的动静吸引了目光,只见Brogden一边打,嘴里还一边喊:“我要杀了你!”
整个攻击持续约40秒,在这段时间里,Sproule整个人被压制住,无法还击,不断被暴打。
被打到快昏倒的Sproule感觉到自己快被打死了,将手伸进口袋里,摸出一把小刀,开始拼死挥舞。
Brogden虽然先出手,但身上没有武器,面对Sproule突如其来的反击,也乱了阵脚,瞬间就被狂捅19刀,满身鲜血,倒地死亡!
这个案件就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有人当场报了警,警车和救护车随后赶来,Sproule被捕,原本被控二级谋杀,但陪审团推翻了,认定Sproule是在自卫,但使用了“超过必要程度的武力”。
于是,Sproule的罪名从二级谋杀降为manslaughter(过失杀人)。
这个案子争执点在于,Sproule被人打了,动手反击,本应该是正当防卫,结果一开始被判了谋杀,最后又被判过失杀人,仍然超出了自卫的范围。
但也有很多人站在死者这边:不管怎么说,捅了19刀致死这个事实不变,怎么就不用坐牢了?这不是放任暴力犯罪嘛?
对此,法官Johanna Price给出3个理由——
第一,Sproule在整场攻击中,是遭受偷袭、被暴打、被威胁杀死的一方。
法官确认:“Brogden 是攻击者,Sproule 是被攻击者。”
其二,Sproule的行为是混乱状态下的“盲目反击”,当时他的头被衣服蒙住,看不见,挥刀时根本“不知道刀往哪里扎”。
第三,法官认为Sproule没有前科,不具社会危险性,且“表现出深刻悔意”。
所以,最终判决是两年居家监禁(24小时限制)+240小时社区服务+再加两年缓刑,不用坐一天牢。
不仅如此,法官还说了一句让家属彻底崩溃的字:“就算把他关进监狱,也无法让死者复生。”
判决下来的这一天,Sproule当庭紧紧地拥抱了母亲与兄弟,而Brogden的家属当场怒吼离席:“这就是加拿大的正义?!”
法官也悲痛表示,死者Brogden在家人亲友眼里也是个好人,有人爱、有前途,他的死是悲剧,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确实先出手攻击人了。
Sproule当时被打到几乎失去意识,才慌乱反击,这是让陪审团与法官产生同情的关键。
这起案件,也让加拿大舆论再次炸裂:“这究竟是保护自卫者,还是为暴力开脱?”
有人表示,捅了19刀还不坐牢,加拿大这法律也是逆天了,死者家属太冤。

也有人赞同,这确实是典型的‘fear for life’(恐惧生命受威胁),不是杀人,是求生。
还有很多人认为,“加拿大自卫边界太模糊了,救人容易,救自己难。”
在加拿大,自卫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你受到真实威胁;你的反击是为了活下去,而不是报复;反击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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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25 08: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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