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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發展商,城市翻新法案會讓我流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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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所謂的成功案例來看
原本的 razak mansion
四層樓,小小間,老破舊,沒有電梯,生活品質應該沒有很好,除了小孩有很大的戶外活動空間可以玩不會躲在家玩手機
拆掉重建後的 1Razak Mansion
哇,又新又大間又有電梯
發展商用一間全新的來跟你交換你舊的,怎樣看原居民都是賺到爛?從B40爛屋換成M40美屋喔
政府出了多少錢我不知道
但如果我是發展商,政府不出錢我都搶著幹
我蓋 20 層樓,只需要拿 4 層樓出來給舊住戶,我還有16層樓可以賣
拿 4 層出來換那個地,我看怎樣都不會虧,吉隆坡地址的地你以爲便宜?
這個法案過了,低樓層的30年老 flat,肯定發展商搶著做
是我一定蓋個30層以上,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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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8-2025 05: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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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樓層的老 flat 就不用想了,你100%同意,發展商都不會吊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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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25 05: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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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8-2025 06:18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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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ineer 发表于 30-8-2025 05:40 PM
政府根本不必出钱,城市翻新计划不好吗?
好,非常好。祝你公司標到,工程師12個月花紅不是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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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25 06: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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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那些反对的,应该回去石器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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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25 06: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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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25 08:38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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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蠢 发表于 30-8-2025 06:23 PM
老实说,那些反对的,应该回去石器时代。。。
如果是马华提出的呢?你和火箭会第一个跳出来反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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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25 09: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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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哪里会有这种Good i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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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25 10: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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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細心看,這4層的外貌還真不錯,整齊乾淨,
4層樓真不高,70-80歲的人都可以上下。
除了design沒現代的華麗,實際是經濟實用。
估計這裡也需要翻新,居民也不想去翻新。
政府也沒有翻新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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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25 10: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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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所谓的u help me, I help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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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25 06: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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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窗口和走廊吊的国旗就知道里面的人过得不好,如果推倒重建后只支付少许费用可以获得更大更好的住所,为什么要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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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25 10: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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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你不是发展商,啊不然学贪污鸡成立pembinaan ihsan perdana 来标工程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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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25 11:2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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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吉隆坡很多旧的组屋是17楼高,几座组屋加上露天停车场有足够的面积,发展商可以像市政局申请更高的密度,如每英亩200个单位或转换成商业地契就可以获得更高的建筑容积率;然后建40层以上的高楼,赔偿原有居民每屋一间可负担单位后还是有钱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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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25 03:52 PM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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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ineer 发表于 30-8-2025 05:40 PM
政府根本不必出钱,城市翻新计划不好吗?
发展商不是慈善团体~羊毛出在羊身上
听别人一些分析是*年限关键*赔偿关键
30年太短~很多贷款其实是35年的~还没供完就面临动荡(一切拆迁重建都是难关~万一烂尾马又是政府出面。。发展商公司倒了你抓他全家去坐牢都没用)
用估值计算赔偿的漏洞(目前法案很模糊没有明确的指标~摆明是给利益方发展商可以超级变变变)~比如原破旧物业一方尺RM200~重建高科技新设施估计一方尺RM400。。你拿着原先的80K肯定住不进同样户型大小方尺的新单位
*所以赶*马来人出城市**这个说词是成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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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25 03: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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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ineer 发表于 31-8-2025 11:23 AM
可以的,吉隆坡很多旧的组屋是17楼高,几座组屋加上露天停车场有足够的面积,发展商可以像市政局申请更高 ...
原屋主原地住入在大家提到的一大堆费用和方尺估值等等已经几乎是不可能在这个*不健全法案下得到妥善。。
拿钱走人~
接受别的地方同等单位~
人民的选择
重点是~倪可敏似乎真的是站在发展商那边牟利而不是为人民*排忧解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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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25 04: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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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ineer 发表于 31-8-2025 06:28 AM
看窗口和走廊吊的国旗就知道里面的人过得不好,如果推倒重建后只支付少许费用可以获得更大更好的住所,为 ...
還可以吧。你應該沒見過一些數十年前的單層排屋,狀態比這個還差得多呢。
若說費用,重建是要整棟拆除,價值不菲吖,
這里才多少單位,只要adun 出些budget,美化一下,分分鍾比新建的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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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25 04: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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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宗 发表于 31-8-2025 03:57 PM
原屋主原地住入在大家提到的一大堆费用和方尺估值等等已经几乎是不可能在这个*不健全法案下得到妥善。。
...
所以拒绝新法保持旧规就可以避免发展商牟利?还是保持旧规发展,原屋主就不会被迫迁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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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25 04: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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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一通过,发展商马上會瞄准那些少过10层楼的旧公寓。
翻新后建30层以上的“豪华高级”公寓。
你说會亏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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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25 04: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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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误解了,整栋矮楼拆除后不会重建矮楼,而是建高楼,同时单位面积比目前更大
现有单位拥有者会免费得到一个单位+车位+建筑期间的租金,等同于地主以土地跟发展商交易;剩下的单位由发展商售卖,因此发展商在条件有利的翻新计划可以赚钱,如果有期限地契的话,发展商必须负责把延长地契至99年的费用,这一切必须被计算确保发展商有足够的盈利才会进行翻新重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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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8-2025 05: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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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9 发表于 31-8-2025 04:33 PM
所以拒绝新法保持旧规就可以避免发展商牟利?还是保持旧规发展,原屋主就不会被迫迁移了? ...
法案方向是对的~我们能否多了解地球其他国家的相关法案草拟程序~法规~内容等等等各种层面的实施和效应?
目前国会欲通过的这个由房屋与地方部长领衔的都市翻新法案确实纰漏无数~保护原有住户不足偏袒发展商意图明显(官商勾结牟利嫌疑)
希盟政权稳了就搞事~雪州议员薪水津贴提高~联邦国会议员加薪加津贴。。完全无视老百姓和国家现状*水深火热(看看印尼现在的情况~倪可敏在玩火自焚。。认真的倪可敏目前是最大可能跟随林冠英在失势时连夜乘舢板逃去国外的~好自为之~曹官友也相去不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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