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Dhamma 于 16-11-2021 01:57 AM 编辑
http://www.fjdh.cn/wumin/2013/03/115359216544.html
公元前约560年 乔达摩悉达多太子生于北印度的迦毗罗卫城中 公元前约531年 乔达摩太子出家 公元前约525年 世尊于菩陀伽耶证成佛陀 公元前约480年 佛陀于库西那加拉入灭 佛陀自鹿野苑为矫陈如等五比丘初转法轮,迄入灭前为须跋陀罗说沙门道,四十五年间,始终以「法」─「四圣谛」教导弟子。佛陀经常强调「自洲以自依」、「法洲以法依」,「不异洲,不异依」,明白指示弟子要依靠自己的努力,依靠法的指导,以自身的修习做为停靠的洲屿,以法义的体验做为停靠的洲屿,不要依靠其他外在的力量或神秘的方法,也不要以别人或其他地方做为停靠的洲屿。佛陀在强调这两项洲依时都没有提到「佛洲佛依」或「僧洲僧依」,有别于三皈依的一般教导。佛陀不希望弟子对「皈依佛」有了错误的依赖感,以为依靠佛陀庄严的色身或高贵的声誉,即可达到解脱之道。即使在「皈依法」的教示上,也不希望弟子勉强的相信或盲目的信仰。闻「法」的过程中是容许疑问论辩的,知「法」的过程中则需要观察思惟,见「法」的过程中却必需亲身实践。「自洲以自依」有赖于「法洲以法依」纔能「现法离诸炽燃」;「法洲以法依」则有赖于「自洲以自依」纔能「即身观察缘自觉知」。「自洲以自依」和「法洲以法依」互为增上因缘,不必等待特殊的时节,不必期望胜妙的处所,就在此时此地就可以通往或达到解脱涅槃之境了。能够这样见「法」的人,自然也就见到了佛陀的法身─戒、定、慧身、解脱身、解脱知见身,也必然会真诚的恭敬、尊重并供养僧伽。这样的依止纔是三皈依的意义。 经典的宝贵在于它正确地传诵了佛陀指导弟子修习正法律的生活实录,使得在佛陀入灭千年万年之后的人,仍有机会依循着法迹通达解脱之道。所以「经典」是不是「佛法」,并不只是指佛陀亲口所说与否,而是经典所传持的法义是否「依法」、「依律」。即使是圣弟子之间的问答、讨论、报告、劝导、慰勉…只要合于正法律,也有结集为「佛说」的记述;相反的,如果经典所传持的法义不合于正法律,那麽虽然传述为「佛说」,也不能认定是「佛说」的。因此,依「正法律」来判别「佛说」,乃是佛弟子间公认的标准。然而,尚未知法、见法的人是无法运用这项标准的。随缘各得传闻的「法」是人言人殊的。缺乏实证的臆想、猜测、归纳、演绎、辩论的结果,只会带来争执、疑虑、毁谤、攻击,而于真实的法义是了不相干的。 僧伽的宝贵就在实行法次法向,亲身证知「正法律」,并「依正法律」来教导后学,使后学免于「像法」、「末法」乃至「佛说」的困惑,而能正向、直向、等向、善向解脱之道,持续正法的流传,长作世间的眼目。如果偏离了正法律,无论如何「神通广大」、「法相庄严」、「慈悲济世」、「精进谨严」、「宏法利生」、「辩才无碍」、「誉满全球」…都不能入于法流,也不能说是世尊座下的贤圣弟子僧。未入法流的弟子正应在自己的知见上下工夫,如果汲汲于讲经说法,反而错过了身心修行的时空,徒然扩张了像法的流传而加速了正法的隐没。 公元1990年,佛陀入灭约已2470年,佛、法、僧三宝的「无量光」─无可限量的清淨光明,仍在照亮世间无尽贪瞋痴的灰暗,也留给后世弟子们「无量寿」─无可限量的长久怀念。 【引用及参考资料】 1.杂阿含经 2.图说世界的历史(光复书局股份有限公司,1981) 3.佛陀的启示(罗睺罗化普乐,慧炬出版社,F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