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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印,寂然法师说,苦是法印,
朱倍贤教授从修行角度说
那么,甚么才是判定真实佛法的「法印」?
以修行的具体导向来说:
「离欲/无欲/virāga」、「断喜贪」、「拔除对所有身心活动的依恋、喜欢」是佛法的「法印」。
原始佛经从不以「无常」、「苦」、「无我」作为判定真实佛法的「法印」,而是以「是否能产生出厌离、远离」等等「能导向解脱的情绪、动机」,来作为判定佛法的准则(《增支部7.79经》)。《相应部22.115经》定义,所谓的「法师」,就是宣说能令他人对五蕴断除情感的教法的人。《中部75经》说,解脱的「知见」就是:「哇!这个对五取蕴喜贪的心…我已经被它欺瞒、诱骗了那么久!」《相应部22.2经》直截地说,「大师的教法」,以「降伏除灭对五蕴的爱」为最高宗旨。
「除灭爱贪、喜贪」是可以透过「无常」、「苦」、「非我」的「想」,但是并不是非要透过这些「想」的。「除灭爱贪、喜贪」是完成佛法目标所必要的,而修学「无常想」、「苦想」、「非我想」则并不是唯一通达该目标的方法(虽然是极为有用、普遍为佛陀所采用的)。「无常想」、「苦想」、「非我想」也必须导向「除灭对五蕴的爱贪、喜贪」才是佛法。若光是有「无常想」、「苦想」、「非我想」,但是不导向上述的目标,而是导向「宇宙实相论述」,就不是佛陀的教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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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5-2019 10: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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