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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州宪法,怎样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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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eouy 于 12-4-2019 01:33 AM 编辑
第3条 - 任命大臣
(1)统治者应根据其“签署手册”和“国家印章”,通过文书任命具有第4条第(2)款(a)项所述资格的大臣,该人应为该州的首席部长和senior行政议员。
(2)除第4条第(4)款的规定外,任何人不得被任命为大臣,除非他是马来族并且表明为穆斯林宗教。
第4条 - 行政议会。
(1)统治者应任命一个行政议会。
(2)行政议会的任命如下,即 -
(a)统治者先任命大臣,一个统治者认为能获得大多州议员信任的州议员,来主持行政议会。
(4)在任命大臣时,统治者可以自行决定免除第3条第(2)款中任何限制他选择大臣的规定,如果他认为有必要这样做来执行这些条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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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01: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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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认为柔佛州的二元君主立宪里,苏丹到底权利到哪里呢?我只看到苏丹可以选一个非穆斯林大臣,其他很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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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06: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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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治者可以自行决定免除第3条第(2)款中任何限制他选择大臣的规定,如果他认为有必要这样做来执行这些条规。
苏丹可以自行选大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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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07:1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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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澳洲 发表于 12-4-2019 06:27 AM
,统治者可以自行决定免除第3条第(2)款中任何限制他选择大臣的规定,如果他认为有必要这样做来执行这些条规。
苏丹可以自行选大臣
如果他敢的話他可以學Sir John Kerr那樣蠻幹
就看到時老馬會出什麼手段反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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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07: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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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双方有冲突时, 可以通过司法解决.
以之前的霹州大臣及沙州首长案件为例, 政府的胜算会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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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09: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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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澳洲 发表于 12-4-2019 06:27 AM
,统治者可以自行决定免除第3条第(2)款中任何限制他选择大臣的规定,如果他认为有必要这样做来执行这些条规。
苏丹可以自行选大臣
这是说上面的马来人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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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2-4-2019 09: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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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X99 发表于 12-4-2019 07:29 AM
当双方有冲突时, 可以通过司法解决.
以之前的霹州大臣及沙州首长案件为例, 政府的胜算会比较高.
霹州大臣和沙巴的事本来就一样,民联议长宣布议席悬空才是匪夷所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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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09: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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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10: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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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unrazak 于 12-4-2019 10:11 AM 编辑
马哈蒂尔有修改不符合君主立宪精神的条文的历史举动。
柔苏丹的言论已经明显是试图执行绝对君主的的角色
如果大臣可以任由苏丹选择,那么大臣就会把苏丹的意愿放在人民的意愿之上,变成服务苏丹多过服务人民。这个本意上已经变成了绝对君主。
马哈蒂尔也是基于这种违反君主立宪精神的理由,在90年代修宪,即下议院的法案,不需要由最高元首签字也可以通过。如果最高元首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要通过法案,这也是变相绝对君主制
其实马哈蒂尔对柔苏丹算宽容了。马哈蒂尔一度想立宪王室不可以做生意,因为这违反市场公平的原则,但是如今柔王室依然是自由做生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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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10:0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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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nrazak 发表于 12-4-2019 10:02 AM
宪法说明州务大臣必须得到大多数州议员支持,不是苏丹想选谁就选谁。
苏丹认为可以得到大部分信任,马哈迪可以把联邦宪法里的“维护州皇帝在州宪法的机制”,删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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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10: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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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uy 发表于 12-4-2019 10:07 AM
苏丹认为可以得到大部分信任,马哈迪可以把联邦宪法里的“维护州皇帝在州宪法的机制”,删掉。
当然,如尊王所说,有个条款就是苏丹可以自由选择,但本座想查查,中央宪法是否有牵制这项条款的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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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10:1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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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X99 发表于 12-4-2019 07:29 AM
当双方有冲突时, 可以通过司法解决.
以之前的霹州大臣及沙州首长案件为例, 政府的胜算会比较高.
可是马来西亚的政治环境,赢了皇室可能会输了政治。因为马来社会会被回巫结合的政客煽动,他们认为皇族、种族、宗教就是他们的根。只要动到其中一个,他们就会mengam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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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10: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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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unrazak 于 12-4-2019 10:17 AM 编辑
error123 发表于 12-4-2019 10:11 AM
可是马来西亚的政治环境,赢了皇室可能会输了政治。因为马来社会会被回巫结合的政客煽动,他们认为皇族、种族、宗教就是他们的根。只要动到其中一个,他们就会mengamok
这个看执政党怎么鼓动民意而已,也有很多马来人不喜欢王室的。马哈蒂尔要动王室不难,什么花费奢靡通过第三者泄去网上,去哪里旅游,花了多少钱,就可以造成马来人的不满,尤其自己要吃白饭配咖喱汁,王室私人飞机飞来飞去,就可以掌握民意。
当然马哈蒂尔最大的问题是没有掌握下议院2/3,等他掌握了,王室也不敢太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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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10: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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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nrazak 发表于 12-4-2019 10:09 AM
当然,如尊王所说,有个条款就是苏丹可以自由选择,但本座想查查,中央宪法是否有牵制这项条款的条文
自由选择那条是说穆斯林那条限制,苏丹随时可以无视那个法律,只要他认为大部分州议员支持那个人,那就算非马来穆斯林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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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11: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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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大臣的事件是史无前例, 即使联邦法院下判了, 也存有爭议.反观沙首长的判决是 copy 上述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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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11: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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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个我赞同. 80/90年代老马领导的是以马来人为主的強勢政府, 所以可以与皇室对抗.
不过现在的政局变了很大, 3R 抬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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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11: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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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X99 发表于 12-4-2019 11:05 AM
霹大臣的事件是史无前例, 即使联邦法院下判了, 也存有爭议.反观沙首长的判决是 copy 上述的事件
霹雳事件有何争议?在议会里纠纷是从黑皮议长开始,黑皮议长无故宣布议席悬空,不曾有任何一个议长如此霸道。
而大臣的委任,为了方便政治人物,我国本来就不需要经过议会来选大臣,只要让苏丹知道有过半议席即可。如果你要经过议会,以后麻烦的只会是政治人物,苏丹倒是无所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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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11: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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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uy 发表于 12-4-2019 10:47 AM
自由选择那条是说穆斯林那条限制,苏丹随时可以无视那个法律,只要他认为大部分州议员支持那个人,那就算非马来穆斯林也可以。
我没看过真正的宪法,很难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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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11: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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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爭议是不经过议会换大臣, 不是选大臣呵!
事情有先才有后, 不要乱车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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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19 11:3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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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弄糊涂了
如果苏丹要A做,而执政党提呈的名单内有B, C, D,那么苏丹的确可以否定B, C, D但是苏丹是否可以自己决定要A呢?
如果苏丹要求执政党提供另一份新名单,而新名单内有E, F, G就是没有A,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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