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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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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
文/小小仆
生命季刊微信专稿
如今,“女权主义”一词可谓渗入到社会的每个层面,不少女性一直为女权主义在呐喊。“女权主义在19世纪逐渐转变为组织性的社会运动,因为当时人们越来越相信女性在一个以男性中心的社会中受到不平等对待。女权主义运动根源于西方的进步主义,尤其是19世纪的改革运动中。组织性运动起源于1848年在纽约州色内加瀑布市(Seneca Falls, New York)召开的第一次女权大会”。女权主义的观念认为:现在的社会建立于以男性为中心的父权体系之上。女权主义的理论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在全人类实现男女平等。
同样在中国,女权主义也渐渐渗透到中国很多女性的世界观和价值观。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女性的地位在社会中不断提升;很多工作机会也给了女性施展才能的平台。然而无论社会如何进步,在中国仍有不少人如今还是会有重男轻女的观念,也确实有一些领域依然排斥女性。这就导致了不少女性要起来“反抗”。她们不但要争取与男人同等的地位,而且想要超越男人的地位。“怕老婆”一词足以表现最明显的女人想要超越男人地位。在中国,不少女性变成了人们口中的“母老虎”,不少男性则成了人们笑谈的“妻管严”。很显然,女权主义在中国很盛行。
不夸张地说,我曾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女权主义者,在工作中我想要争取任何与男人平等的机会,甚者想要做的比男人好。可是,自从认识主耶稣之后,我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跟随主耶稣之后,神通过各样的试炼,破碎骄傲的我、追求女权主义的我,使我学会顺服神、学会谦卑自己,也了解了作为女性神所给我的在家庭里的角色。作为基督徒女性,我们必须顺服神对我们在家庭中角色的安排。
妻子是丈夫的帮助者
圣经清楚的告诉我们男人和女人都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创1:27);所以,一个人不应以他作为男性而变的尊贵,也不应以她是女性而自卑。因为在神的眼里,男人和女人是一样重要,也同等宝贵。尽管男人和女人在属灵上是平等的,但由于神造男造女的顺序以及神对男人和女人角色的安排,基督徒女性应明白:神造夏娃使其成为亚当的帮助者(创2:18)。所以,丈夫和妻子有不同的角色和分工:妻子是丈夫的帮助者,丈夫是家庭的头即家庭领导者。
保罗在提摩太前书2:12-13说他不允许女人管辖男人,说的就是男人应该成为家庭的头。然而。随着女权主义运动的推展,越来越多的女性加入其中,甚至有不少基督徒女性。非基督徒女性为女权主义呐喊可以理解,因为她们不认识神,不知道神对女性的要求。但是基督徒女性不应该受这种影响,不应该跟着社会的标准走,而是必须坚持神的教导立场。女权主义的问题所在是它否定了神所创造女人的目的:妻子成为丈夫的帮助者。神造的男人和女人各有不同的特征,包括生理上、思维模式上,和情绪管理上的不同等等。神造亚当使其成为家庭的头、造夏娃使其成为帮助者,神使他们成为一个团队通过各自不同的特点、角色和分工彼此互补合作,从而达到在婚姻中荣耀神的目的。让我们通过神的话来了解一下神造男造女的关系。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象,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1:26)这节经文里的“人”在英文和希伯来文圣经里都是单数,指的是亚当;紧接着的代名词变成了双数的“他们”。再有,“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象造他们,有男也有女”(创1:27);这节经文里的“人”在英文和希伯来文圣经同样也是单数,而紧接着的代名词也变成了双数的“他们”。从这2节经文我们可以明白:神是造一个人,但也是造两个人,一个人是两个人,两个人也是一个人,因为夏娃是在亚当里。这就照应了亚当所说的,“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创2:23)这也是圣经教导夫妻“成为一体”(创2:24)的原因,因为他们本是“一体”的:夏娃是从亚当身上取出来的(创2:23)。
有的妻子也许会说“自己的丈夫没有领导的能力……”,所以她来担当家庭的头。其实,没有谁天生就有领导的才能(参考摩西的例子)。但是神若赋予一个人职责,祂就会赐予他足够的能力;但这种能力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神会通过各样的试炼和磨练使其慢慢具备这样的能力(同样参考摩西的例子)。若一个妻子认为自己的丈夫不够成熟、没有领导能力,这个妻子首先应该检讨自己,因为她自己站在一个“高度”去论断她的丈夫。其次,即使她的丈夫目前也许还没有尽到一个领导者的角色,但是妻子要知道神为什么把你给他做妻子(妻子是丈夫的帮助者)。做妻子的应该谦卑自己、应多为她的丈夫祷告,使自己做好一个帮助者的角色,而不是争取当家庭领导者。在一个以耶稣为中心的家庭里,妻子不应该奉行社会中“你不行,让我来”的观念。如果一个丈夫各方面都“完美”(妻子眼中的完美),他也不需要那个可以成为他的帮助者的妻子了。
一个真正懂得谦卑的基督徒妻子会明白:不管她有多少不同的意见或多少才能,妻子必须谦卑自己、顺服丈夫,因为这是神的命令。事实上,妻子不顺服丈夫不仅仅是她不顺服丈夫的问题,而是她根本就没有顺服神。所以说,一个妻子真正顺服神,她就会顺服她的丈夫。其中没有挣扎、没有抗争,因为要甘心乐意的顺服(弗6:7)。一个真正行在神的旨意里的婚姻才是神所祝福的婚姻。当妻子认为神的这条命令不公平时,这时她需要思想耶稣是如何顺服神而为她死在十字架上。
耶稣对神的顺服,与妻子和丈夫之间的关系有怎样的联系呢?耶稣“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致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2:7-8)耶稣如此顺服神,妻子应该效法耶稣,顺服她的丈夫。
前面提到丈夫和妻子是“一体”的(创2:24),丈夫和妻子虽有不同的角色分工,但是彼此协助的。在这点上,三位一体的神的之间的彼此的合作给我们一个很好的例子。圣父,圣子和圣灵各自不同的角色和分工,他们同等重要,只是分工不同。圣父侧重创造之工(林前8:6);圣子侧重救赎之工(弗1:3;提前2:5);圣灵侧重启示与成圣之工(彼后1:21;约16:13;加5:17)。三位一体的神之间的合作完成了神对人类的整个救赎计划,彰显出神的荣耀。同样,婚姻是神所设立的,婚姻的目的是彰显神的荣耀,所以,妻子要帮助丈夫完成神对他们婚姻的计划和使命。
妻子的诱惑
也许有的妻子说,“我的丈夫在某某方面很不成熟,他远远不如我,所以他要听从我的。”若丈夫听从了妻子的不智慧的建议,会有何后果?我们看看圣经是如何告诉我们的。
神“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创3:17),因为亚当听了他妻子的话吃了那树上的果子而犯了罪。当亚当和夏娃犯罪后,神先呼唤的是亚当(创3:9-12),为什么呢?因为神先造了亚当,首先被问责的是亚当,而不是夏娃,因为亚当是夏娃的头(弗5:23)。可见,丈夫要做头。这当然不是说丈夫不可以听从妻子的建议,不然丈夫就是专制了,而是丈夫应当知道怎样的建议他会采纳(以神的标准来衡量)。
再有,旧约时代的一个故事(列王纪上21):以色列王亚哈想要平民拿伯在耶斯列的一个葡萄园,他提出跟拿伯交易,但被拒绝;于是亚哈郁闷了:躺在床上转脸向内,也不吃饭(v.4)。王后耶洗别知道后,承诺亚哈她必将拿伯的葡萄园夺过来,亚哈听从了他妻子的话;耶洗别用计将拿伯打死然后将他的葡萄园夺过来。人是耶洗别指使人打死的,但是神却先问责以色列王亚哈(v.17-18),为什么?因为他是家庭的头,当然,他的妻子耶洗别也难逃审判;亚哈的下场真是悲催(王上21:21-25)。这是妻子替丈夫做头、丈夫听从他妻子的坏建议的后果。
然而,圣经中还有一个妻子诱惑丈夫犯罪却被拒绝的例子:约伯的妻子。约伯在一天之内经历了诸多的变故,当他正痛苦时,他的妻子劝他弃掉神,约伯一口回绝:“你说话像愚顽的妇人一样,哎,难道我们从神手里得福,不也受祸吗?”(伯2:9-10)虽然约伯在一天之内经历了我们常人所不能面对的苦难,但是他清楚的知道他“赤身出于母胎,也必赤身归回;赏赐的是耶和华,收取的也是耶和华”(伯1:21)。约伯的妻子在这里就没有起到一个帮助者的作用,而是火上浇油。不是说丈夫不需要听取妻子的建议,而是妻子要在神的标准上给出智慧的建议,从而帮助丈夫成为神眼中的样子,而不是使丈夫违背神的旨意、甚者得罪神。
一个智慧的妻子,不会像夏娃、耶洗别、约伯的妻子那样给丈夫得罪神的建议,而是要学习哈拿的虔敬、学习亚比该的谦卑和智慧(撒上25:14-35)。
圣经清楚的教导:“你们做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弗5:22)有的女性反对“妻子顺服丈夫”的要求,说明她没有真正理解神的话。因为神并不是单单要求妻子顺服丈夫,同样要求丈夫爱妻子:“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子”(弗5:25,28)。丈夫爱妻子的程度要像耶稣爱教会那样可以为妻子舍己,这个要求比妻子要顺服丈夫的要求低吗?神只是要求妻子顺服丈夫,做妻子的就不乐意了,神还没让妻子为丈夫去“死”呢(舍己)。
另外,即便对于不信的丈夫,妻子同样要按神的标准来顺服丈夫;只是顺服不信的丈夫有不小的难度,因为不信的人很难按神的标准行事。然而,做妻子的依然要在其不信的丈夫面前做好见证、有好的品行,因为不信从的丈夫虽然不听道,终有一天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因为看见做妻子的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前3:1-2)。
对于还未进入婚姻的姐妹,不要认为顺服的功课以后进入婚姻再学习。可以在神的带领下预备自己,凡事以神的标准来行,学习将来如何做一个顺服丈夫的妻子。
中国成语里的“相夫教子”、“贤妻良母”反映了一个妻子在家庭中的角色。‘相夫教子’,是辅助丈夫、教育孩子的意思。‘相夫教子’是古代衡量女性道德水平的一种标准,也是对贤淑妻子的称赞。如今一说那谁谁在家“相夫教子”好像是贬义词,这个所谓的社会标准,其实不是标准,因为既是标准,就不应有改变。我们做为神的女儿,不要效法这个世界(的标准),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我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保罗说:“如今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加2:20)若耶稣在我们里面活着,我们就会脱去旧我,摒弃那些所谓的社会标准,遵循神的道、顺服神的标准而顺服丈夫。当然,妻子顺服丈夫,前提是丈夫必须行在神眼中看为正的事。若丈夫叫妻子犯罪,妻子不但不要顺服,而且要根据圣经中的标准指出其的错误。
结论
一个基督徒女性,要按照神的标准成为一个好的帮助者,做箴言31章所说的智慧的妇人,做神眼中的“才德的妇人”,做一个价值远胜过珍珠的妻子(箴31:10),帮助她的丈夫一起在婚姻里荣耀神。而不是使她的丈夫后悔娶了个“母老虎”、也责备自己无奈成了个“妻管严”。若一个妻子能让丈夫每天感恩赞美神给他一个好的帮助者,这个妻子已经荣耀神了。
妻子顺服丈夫是对神的一项事奉,在顺服丈夫的过程中来荣耀神。圣经说“不要作糊涂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又当存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弗5:17,210)妻子若对神有敬畏的心,她就会顺服神从而顺服她的丈夫。基督徒女性必须要明白:丈夫是妻子的头(弗5:23),妻子是丈夫的帮助者且要顺服丈夫( 创2:18;弗5:22),这个顺序永不可改变,因为这是神的命令!愿神帮助我们成为一个智慧的人,因为“智慧妇人建立家室,愚妄妇人亲手拆毁。”(箴14:1)
小小仆 来自中国大陆,现在美国读神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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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2018 07: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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