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333|回复: 10

通過 "自由資訊法 (FOI)" 申請海底隧道合約,讓全國人看林冠英到底簽了什麼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2-2-2018 05: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過 "自由資訊法 (FOI)" 申請海底隧道合約,讓全國人看林冠英到底簽了什麼。



«我是槟城人,我有权力拿资料吗?»

前两天,首长说廖中莱和海底隧道没有关系,问廖有什么权力要索取海底隧道资料?

如果根据林首长的逻辑,那么和海底隧道有关系的人就应该可以索取海底隧道的文件吧!

今天我要问首长, 槟城人和海底隧道有关系吗?如果有的话,可以要看你的海底隧道合约吗?

州政府在这项63亿的豪华计划里把属于槟城人民的110英苗土地给了Consortium Zenith, 那我们槟城人和海底隧道有没有关系啊?

两年前,行动党州政府拒绝了我们的申请,今天我再来通过"自由资讯法 (Freedom of Information)" 申请海底隧道合约。

如果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公开合约啦。让大家了解一下为什么以前州政府说海底隧道和3条大道是一个计划,今天又好像一直在把隧道和3大道分开。

#我是槟城人我有权力拿资料
#请尊重槟城人的权力
#海底隧道

27973754_989193607905337_4241096405785991456_n.jpg 27858081_989193671238664_4543862073017111291_n.jpg



评分

参与人数 2人气 +10 收起 理由
tanxinrong + 5 谢谢分享
jellyfish_8 + 5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2-2-2018 05: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火箭粉多多支持 FOI。嘻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2-2-2018 05: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以一马发展公司稽查报告不能公开 = 身有屎的逻辑下而向州政府要看合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2-2-2018 05: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福气又安康 发表于 12-2-2018 05:21 PM
是不是以一马发展公司稽查报告不能公开 = 身有屎的逻辑下而向州政府要看合约?



或許是。

這次就順順火箭的邏輯,看火箭會把自己的邏輯自相矛盾否。


其他 CARI 的火箭粉也來吶喊助威吧,叫林冠英出示合約,白紙黑字打沉民政這個小律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2-2-2018 05:3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华人扛上华人时,pettern和办法就屎北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2-2-2018 05: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无人达人 发表于 12-2-2018 05:35 PM
当华人扛上华人时,pettern和办法就屎北多。



這不是 pattern。

這是林冠英說的 law by law。

希望林冠英兌現自己說過的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楼主| 发表于 12-2-2018 05: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要聽首長的話,有不滿要講出來。

林冠英記得交出合約哦。棒棒噠。

kjw.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2-2-2018 06: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eilong 于 12-2-2018 07:01 PM 编辑

以前的反对党说自己的责任就是维护人民的利益,所以必须质问有贪污嫌疑的白象计划。比如开记者会质问槟城外环公路计划。现在却不允许别人质问海底隧道计划?
以前批评执政党治水不力,现在却骂批评槟城年年水灾的ngo。居然叫有不满说出来,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楼主| 发表于 12-2-2018 08: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feilong 发表于 12-2-2018 06:30 PM
以前的反对党说自己的责任就是维护人民的利益,所以必须质问有贪污嫌疑的白象计划。比如开记者会质问槟城外环公路计划。现在却不允许别人质问海底隧道计划?
以前批评执政党治水不力,现在却骂批评槟城年年水灾的ng ...


308、505 前火箭說過的話不算數了。

我國獨立以來最強 exit clause。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2-2018 01:51 A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粉们快来护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13-2-2018 09: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火箭粉不是應該維護『自由資訊法』、講求公正開明嗎?

難道火箭主人能凌駕在『自由資訊法』之上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1-9-2025 11:18 PM , Processed in 0.132839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