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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夜的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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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7 07: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从信仰耶稣一年多以来,生活感到特别充实。这一年的生活与过去相比,简直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我不再是从前的我了,真的感觉到内在的重生,那种幸福、快乐,那种整天忙忙碌碌而又乐在其中的感受实在难以表达。无论走到哪里,我总会与人分享信仰,整天“唠唠叨叨”地,我的家人、朋友、同事,对此无不感到诧异。
    我是去年蒙天主召选而领洗入教的。自那时起,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每遇以前曾经有过磨擦的人,总是主动地、真诚地、满怀悔过自新的心情向人道歉。这一系列道歉与修和的行为给我带来了无比的快慰,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于是心里的“担子”越来越轻,再看别人时也不像从前那样敌视,没有了妒嫉,甚至心里一直有对不起他们的感觉。这一年多来,据不完全统计,我已向近二十位朋友道过歉,至今还未碰到过哪位不接受我道歉的。怎么样?也许别人在此之前早已宽恕了我。
    今晚是平安夜,我在圣堂教人唱歌,配合两位修女主持平安夜的活动。圣堂里来了许多平时未来、少来的教友,好多是第一次来圣堂的朋友。期间空闲时,我从台上走下来,当快走到圣堂门口时,一张熟悉的面孔映入眼帘:他是我十年前得罪过的一位朋友,还是公务员呢。没有犹豫、没有羞涩,也不需要心理准备,我直接朝他走去。他当时好像有些不好意思看我,故意把视线从我身上移开。我走到他面前说:“朋友,欢迎您的到来,我今天要在天主面前,带着一颗忏悔的心,真诚地向您道歉,我曾经得罪过您,您能原谅我吗?”身旁还有几位是他的家人和朋友。没想到他立即爽快地回答:“没事、没事,都过去了……”  
    主啊!看哪!您的全能,您的圣爱是多么伟大呀!若没有您,我哪有今天呀!不是您,我哪有这样的心胸和行动呀!主,真的要感谢、赞美您,是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是您挽救了我啊!
    在子夜弥撒中,我的心灵在主最后晚餐的祭祀中再一次被洁净、升华。弥撒后,我的眼泪禁不住流了下来,心灵被圣神充满,那份平安、祥和、宁静与主的圣神的爱一直拥抱着我。
    真是一个无比幸福、喜乐、祥和、宁静的平安之夜啊!

这个帖子我是在天主堂帖的,虽然我是转贴,但这也是我的经历,各位弟兄姐妹,请在这个神圣的节日里向所有自己亏欠的人真诚的忏悔吧!即使是简讯也好!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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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7 08:30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督徒说耶稣绑在十字架上表示耶稣没有升天。

这个回复也是在天主教堂内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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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17 09: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allenlfs 发表于 24-12-2017 08:30 PM
基督徒说耶稣绑在十字架上表示耶稣没有升天。

这个回复也是在天主教堂内帖的

当我回复你这个问题时,其实我也是在天主堂
因为他们在做广东话的见证,我听不懂,就看看cari。
問:耶穌的肉身,不是已經從十字架上被卸下來、埋葬、又復活升天了嗎?為什麼天主教的十字架上,仍然釘著耶穌呢?
答:耶穌基督就天主性而言,無所不在;就復活的基督而言,現正坐在天主聖父之右;其復活的身體,也隱藏在聖體聖事中的餅酒形下。
天主教十字架上所釘著的耶穌,不是象徵已經復活的耶穌,而是象徵歷史上基督受難的那一個星期五下午三時(以民宰殺逾越節羔羊之時辰),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的屍體(靠近心臟的肋旁刺出血水,證明已死);也是象徵你我應該被釘死的有罪的肉身。
天主教的十字架上仍然釘著耶穌的身體(又稱十字架苦像crucifix),第一個原因,是為了紀念歷史上曾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耶穌,使我們得以象徵地瞻仰 被舉起來的"那一位"(參若 3:14-15),效法他"順服如屍"的榜樣;第二個原因,是表示我們也要將自己有罪的肉身釘死在十字架上,與基督同死。因為"如果我們與基督同死,我們 相信也要與他同生。"(羅6:8)
問:基督既然已經死而復活了,而我們基督信徒也已經跟著基督死而復活了,已經獲得重生了,為什麼我們還要一直釘死在十字架上呢?
答:誠如聖保祿在羅馬書6章9-10節論"基督的死而復活"時所言:"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亡不 再統治他了,因為他死,是死於罪惡,僅僅一次;他活,是活於天主",而且是已永遠實現的現實。但是,"我們的死而復活",和"基督的死而復活",只是"模 擬"的相似,並不完全相同;也就是說,到某個程度相同,但超過某個程度就不相同,所以保祿宗徒用的是"相似"兩字,說:"如果我們借著同他相似的死亡,已 與他結合,也要借著同他相似的復活與他結合。"(羅6:5)我們死,和基督一樣"是死于罪惡"(羅6:10-11),這是相同。但基督僅僅死一次,而我們 在理想上也"應該"僅死一次,所以說:"罪惡不應再統治你們"(羅6:14)。但在實際上,領洗之後很難不再犯罪,所以聖若望說:"如果我們說我們沒有罪 過,就是欺騙自己,真理也不在我們內。"(若一1:8)可見我們第一次得救贖後是有可能再犯罪,因此有可能不僅死一次,這是不同點。同樣,我們復活,和基 督一樣,是"活于天主"(羅6:10-11),這是相同。但基督的復活是已經成就的現實,而我們的復活得救,還是未來的希望(參羅8:24),因此說: “我們相信也要與他同生"(羅6:8),"有如從死者中復活的人"(羅6: 13),這是不同點。
所以,一個曾經死而復活的人,並不保證不會再死,不會再犯罪,也不保證已經一勞永逸地復活了。這樣看來,我們蒙恩的罪人,在得到耶穌的救贖而復活重生之後 如果再犯罪,我們就要痛悔己罪,將"罪惡的自我"(羅6:6)再一次釘死在十字架上,再一次借著耶穌的寶血得到救贖,再一次經歷死而復活。只要我們能夠與 基督同死,那麼天主的大能,在我們的肉身死亡之後,必能使我們如同基督一樣,從死者中復活起來,得救獲享永生。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已經復活重生的蒙恩的罪 人,在旅世之年,還經常需要將罪我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原因;而天主教的十字架上,仍然釘著歷史上死在哥耳哥達山丘的耶穌的屍體,就是要我們師法基督"順服如 屍"的榜樣,死于罪惡,活於天主。
再者,耶穌是"死而復活,出死入生,先死後活";然而,由於我們在致死自己的罪我的同時,我們也開始了復活的新生命;就這個意義來看,死而復活對我們來 說,是一體的兩面,同時發生。我們在哪個地方死於罪我,我們也就在那個地方活於天主;我們在哪個地方死於罪我三分,我們也就在那個地方活於天主三分。因為 耶穌說過:"愛惜自己性命的,必要喪失性命;在現世憎恨自己性命的,必要保存性命入于永生。"(若12:25)這就是我們基督信徒"死去活來"的神修: “走出自己,天主進入;死於自己,天主活出;心中無我,就有基督;一無所有,無所不有。"我們也注意到,基督信徒整個"死而復活"的神修過程,都是充滿了 喜樂。我們在死的時候,靈裡充滿了復活的盼望的喜樂;我們再一次重生時,也暫時預嘗了復活的主君臨新天新地的喜樂。更有甚者,我們每經歷一次"死而複 活",我們就經歷一次天主無條件的愛;而人感受到被天主無條件地愛著的時候,就會完全地服從,以愛還愛。
誠如狄剛總主教所言:"我教信仰以基督為中心,基督則與其苦難聖死及復活不可分。沒有基督的十字架跟沒有十字架的基督都不可思議,縱然復活的基督也帶著釘孔與矛穿的洞。而我們信仰生活的內容則是棄絕自己背起十字架,追隨基督。"
(二○○三年八月廿七日狄總主教回作者函)
作者:許平和 | 來源:《信德報》45期(總第5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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