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2日訊)人民公正黨顧問拿督斯里安華向聯邦法院申請檢討法院判處其肛交罪成案今日聆審,安華的律師團以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新聞秘書拿督斯里東姑沙里夫丁獲得總檢察署授權立宣誓書,集中火力攻擊首相署。
安華的首席代表律師兼拿督哥巴斯里南在陳詞時說,東姑沙里夫丁在聯邦法院於2015年2月10日駁回安華上訴申請的15分鐘後,迅速對外發表文告抨擊安華,令人對其舉動感到費解。
這名聯邦法院退休法官指出,首相署針對某宗刑事案件發表文告是一種不尋常的做法,顯示首相署與該案有利益上關係,更確認其背後所存在的政治陰謀。
此外,他說,東姑沙里夫丁獲得總檢察署授權代表控方立下宣誓書,也證明首相署與本案脫離不了關係,否則對方為何要在宣誓書中反對其當事人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
他說,聲稱遭到安華雞姦的賽夫,案發後曾私下與時任副首相的納吉會面,顯示兩人之間有聯繫。
哥巴斯里南也針對總檢察署外聘的首席主控官丹斯里沙菲宜阿都拉,在法院裁
決後接受巫統邀請針對本案展開巡迴演講的做法,作出抨擊。
他說,沙菲宜是巫統的御用律師,不是一名獨立且專業的主控官。
指沙菲宜是傀儡
他指在眾人及鏡頭面前甚至討論本案詳情的沙菲宜,明顯是某人的傀儡,傀儡的主人躲在某一處暗中進行操控。
他認為,巡迴演講的安排已揭露了誰才是傀儡的真正主人。
安華要求撤銷他被判雞姦前助理賽夫罪名成立及坐牢5年裁決所提出的檢討申請,是他尋求撤銷其罪名的最後一項司法管道。
現年68歲的安華目前在雙溪毛糯監獄服刑。
聯邦法院於2015年2月10日裁決,維持上訴庭於2014年3月7日宣判安華罪成及坐牢的裁決。
2012年1月9日,高庭宣判安華獲無罪釋放,但隨後上訴庭批准控方上訴,推翻高庭裁決,改判他有罪。
“辯方申請不符法律門檻”
主控官要求撤銷
首席主控官拿督阿末卡瑪副檢察司在陳詞時要求法庭撤銷辯方所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因為不符合法律門檻。
針對東姑沙里夫丁就本案立宣誓書,他表示是為了厘清外界不實的謠言,並不能被視為與本案有任何利益關係。
他說,東姑沙里夫丁在宣誓書中作出解釋,即聯邦法院於2015年2月10日裁決之前或之後,首相署都不曾與法院有任何聯繫。
他說,首相署在法院裁決後即刻發表文告只是一種慣常的做法,而且首相署早準備好兩份完全不同的聲明,以針對法院的裁決即時作出回應。
他強調,法院完全獨立操作及不受任何單位所干預,就連首相署也沒有話事權。
“所有影射首相署預先知道裁決的說法是不正確、毫無根據和不負責任的。”
有關沙菲宜接受巫統邀請針對法院裁決展開巡迴演講一事,阿末卡瑪說,沙菲宜的做法與法院的裁決完全扯不上關係,也沒有任何事實的陳述證明沙菲宜的做法影響法院的裁決。
不過,哥巴斯里南反駁說,東姑沙里夫丁聲稱本身準備了兩份文告,卻不願公開另一份文告以示清白。
五司保留判詞 另擇日裁決
在聆聽听控辯雙方陳詞後,聯邦法院五司宣布保留判詞,并將另擇日期針對安華所提出的司法檢討申請作出裁決。
不過,安華要求撤換負責審理本案的聯邦法院五司的申請,則在案件還未開審前,被法院以沒有理據為由而駁回。
安華律師團是在案件開審時,要求撤換負責審理本案的五司,即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朱基菲里、東馬大法官丹斯里李察馬拉尊、丹斯里哈山拉、丹斯里阿布沙末和丹斯里扎哈拉。
以朱基菲里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曾於5月23日,一致撤銷安華要求傳召前全國警察商業罪案調查組總監拿督南利尤索夫出庭,以證明安華在肛交案中是政治陰謀受害者的申請。
鑑此,安華的首席代表律師哥巴斯里南,為避免五司審案出現偏頗而要求他們退審。
不過,以朱基菲里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在休庭商議後說,法院在考慮了控辯雙方的陳詞後,一致決定不會退審,并強調法院承諾會秉公審理安華的案件。
南利尤索夫於2015年5月27日在吉隆坡高庭一宗民事案中供證時,聲稱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丹斯里莫達和前總警長丹斯里慕沙哈山在“黑眼圈”事件中,指示他偽造證据,即報警和安排醫生發出假醫藥報告,指安華傷勢是自己造成的;安華入稟法院要藉此證明他於1998年的雞奸案時,已是政治陰謀下的受害者。(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