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訊)如果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是公帳會主席的話,他會如何處理26億令吉“政治獻金”和一馬公司的500億令吉醜聞呢?他今早就把到時候會做的5件事,寫在自己部落格的一篇文中。
首先,林吉祥會傳召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做公帳會調查的重點證人,作證總檢察署是否有起訴納吉貪污的控狀草案,以及這是否他被革職的原因? 第2件事,他會傳召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邦迪到公帳會的聽證會,說明在取代阿都干尼成為總檢察長後,對26億“政治獻金”和一馬公司醜聞的調查方向做出的改變,並解釋為何拒絕國家銀行的建議,起訴一馬公司違反金融法令。 此外,阿邦迪還得解釋為何巫統峇都交灣區部副主席拿督斯里凱魯丁及律師鄭文傑會在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下被控,違反與政府之前不會濫用國安法令的承諾。 第3件事,他會確保公帳會對26億令吉“政治獻金”一案追根究底,找出是誰捐獻這筆錢到納吉的個人戶口,並調查納吉接受外國獻金一事是否危害到國家利益或屬於叛國行為。
第4件事,身為公帳會主席,林吉祥會調查全國上下每個人都想知道的答案,那就是26億令吉的下落。 據稱這筆錢是捐獻給納吉作第13屆全國大選的競選資金,但大馬選舉法令規定國會議席候選人開支頂限是20萬令吉,而州議席候選人開支頂限為10萬令吉。第13屆全國大選有222個國會議席和505個州議席,意味著國陣總開支頂限為9490萬令吉,不到1億令吉,而納吉接受的26億令吉超過選舉法令允許的26倍。為何納吉能接受超過選舉法令規定26倍的“獻金”?國陣各成員黨黨魁也必須出席公帳會的聽證會,說明他們從納吉的“獻金”中得到多少,以及每個國陣候選人收到多少錢來競選。 第5件事,如果林吉祥是公帳會主席,他會確保公帳會最遲在11月30日提呈26億令吉“政治獻金”和500億令吉一馬公司醜聞的調查報告,讓朝野雙方議員可以在國會休會前最後一天的12月3日辯論公帳會的報告。
-原文: http://news.sinchew.com.my/node/452040#sthash.ftg8Mh9K.dp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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