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2735|回复: 15

“可兰经没有断肢丢石刑罚” 拉蒂花促否决伊党版伊刑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3-2015 05: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fbcc08b4a84624126555d0f9aef7879d.jpg

虽然副丹州大臣莫哈末阿玛坚持,穆斯林必须支持伊刑法,但公正党最高理事拉蒂花却认为,若伊党伊刑法不符合可兰经,那穆斯林就有义务否决。

全文〉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292668

那之前说的是什么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3-2015 05:5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神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3-2015 06: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穆斯林必须支持伊刑法,非穆斯林没有权力反对伊刑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3-2015 06:07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刑和断肢是写在 Hadith 里面,不是 Quran.。这位大律师不懂穆斯林是需要遵从这两本经书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3-2015 06:21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变马华了?
伊党版hudud?
难道有公正党版?巫统版?
所以只反PAS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3-2015 07: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林神火箭党的绝招试一试 拉低花:

挑战拉低花马上以回教徒的身份,入纸到法庭挑战回教法,以证明回教徒可以反回教刑事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20-3-2015 07: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都不要紧。。。。
问题是要不要实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3-2015 07: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可兰经符合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20-3-2015 07: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bashlyner 发表于 20-3-2015 06:07 PM
石刑和断肢是写在 Hadith 里面,不是 Quran.。这位大律师不懂穆斯林是需要遵从这两本经书的?

據我所知,可蘭經是神講的,聖訓是默罕默德講的。神講的話是不能違背,但默罕默德不是神,只是一位先知而已。
由古至今在伊斯蘭世界還是有很多對聖訓的批判。
一切還是跟隨可蘭經為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3-2015 07: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ashlyner 于 20-3-2015 07:38 PM 编辑
jinreung 发表于 20-3-2015 07:32 PM
據我所知,可蘭經是神講的,聖訓是默罕默德講的。神講的話是不能違背,但默罕默德不是神,只是一位先知而 ...

Hadith 的地位虽然不如 Quran,但却不能够随便违背,除非和 Quran 有明显冲突。如果大律师的论点是 “Quran 没讲到就是不合法”,这是绝对不够的, Hadith 在很多穆斯林心目中的地位还是很高的。中东一大大堆国家都用 Hadith 来执行律法,要是有冲突的话人家早就闹翻天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3-2015 02:1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Turkey九成人口是穆斯林,但仍然不用hudud.
hadith并非至高无上,拉蒂花是对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3-2015 09: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3-2015 12: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界上,不管什么经,全部都是人说了算,根本没有什么神,神经病就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3-2015 01:05 PM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公开想支持回教法的人应该先出面解释自己对于IS的立场和看法,不然会被人划上等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3-2015 0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leouy 发表于 20-3-2015 07:30 PM
难道可兰经符合就可以了?

现在他们要找理由反hudud, 他们回教徒如果随便讲反hudud, 等下极端人士会讨伐他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1-3-2015 01: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的宗教。。。 很多温和的回教徒都被逼 “收声” 。。。

这是回教的悲哀。。。 除了暴力还是暴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10-8-2025 08:37 PM , Processed in 0.134603 second(s), 3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