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查看: 1237|回复: 9
|
反民主、反潮流、反地方选举 !!
[复制链接]
|
|
|
静待观察雪政府推行结果
槟暂不“先选后委”市议员

为了避免合法性被质疑,槟州政府暂不以“先选后委”的模式委任市议员,并先静观雪州政府能否使用此“非正式”的方法推行地方选举。
槟首长林冠英表示,槟州政府已经把恢复地方选举案件带上法庭而败诉。
“但雪州仍然可另做尝试,通过先选后委来挑战法庭的决定。”
法律顾问劝别冒险
他今天在记者会受询时表示,槟政府不愿意冒着合法性被质疑的风险,推行先选后委。
“他们(雪州)可以这样做,但你要冒险吗?”
他说,法律顾问劝告槟州政府不要冒险,否则市议员委任将遭受质疑和挑战。
当记者指出,既然中选者最终仍需由州政府委任,符合地方政府规定由州当局委任市议员的条例,林冠英坚持,“先选后委”仍然可能被挑战,并建议记者向宪法专家汤米汤姆斯(Tommy Thomas)了解法律观点。
雪州法案版本不同
雪州行动党主席潘俭伟上个月在党大会上表示,行动党已向雪州政府建议以“先选举后委任”的方式来推行地方政府选举。
他俭说,虽然联邦法院今年8月14日驳回槟州政府要求恢复地方选举的申请,但雪州行动党认为仍可以绕过联邦政府推行地方选举。任何在地方选举中选的人,将获得雪州政府委任为地方政府的县市议员。
根据曾掌管地方政府事务的雪州行政议员邓章钦,雪州政府法律顾问已拟好地方政府选举法案。
“我们也征求了总检察署的意见,我们雪州的法案不同于槟州法案。我们的(法案)是不会抵触联邦宪法的。”
总检察署常唱反调
前天,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在人民之声推介首份《槟城地方民主报告》时也提到,有别于槟州,雪州通过总检察署的法律顾问草拟一套允许“先选后委”的法案。
针对此,林冠英表示,总检察或其委任的州法律顾问不大可能会协助民联草拟类似的法案,因为隶属中央的该单位在恢复地方选举的课题上跟民联州政府唱反调,且代表中央跟州政府对薄公堂。
“我不晓得,他(黄伟益)当天说了什么。但他的言论并不代表州政府和党的观点。他只能代表他自己。”
2010年,槟州公民团体组成的槟城论坛曾经举行一场模拟选举并为槟岛和威省市政局各选出5名“市议员”。之后,槟政府委任其中两人担任市议员,并不见任何人抗议与质疑他们的合法性。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3-12-2014 12: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发表于 13-12-2014 0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地方议会不要也罢,无论是选举还是委任,最好是改成直选市长。 |
|
|
|
|
|
|
|
|
|
|
发表于 13-12-2014 02:0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发表于 13-12-2014 03:4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3-12-2014 03: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民联和火箭林神党几时才会承认他们“进行地方选举无能 ”?
民联和火箭林神党几时才会承认他们“欺骗选民全能 ”?
|
|
|
|
|
|
|
|
|
|
|
发表于 13-12-2014 04: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
|
|
|
|
|
|
|
|
发表于 13-12-2014 05: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的地方选举,同样都受制于中央法律,为什么雪兰莪可以槟城不可以?
这点是有点奇怪,
同时,林首长也提出,只有当民联挺进布城的时候,槟城才会举行地方选举的承诺,
就好像当年他提出只要民联进军槟城,槟城就会举行地方选举承诺一样,非常有诚意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3-12-2014 05: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火箭林神党没有可相信的人呢 !!!
火箭林神党经常告诉大家,烂党没有好人,做么火箭林神党这个好党会有坏人 ???
有坏人的党是好党还是烂党 ?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13-12-2014 05: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onynam 于 13-12-2014 05:54 PM 编辑
林神进军中央后会告诉大家,火箭党要进军世界才能够举行地方议会选举;
林神再进军世界后会告诉大家,火箭党要进军宇宙才能够举行地方议会选举。
很有诚意下 !!!
|
|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