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仲丘事件始末
毕业于成功大学交通管理系的洪仲丘,为陆军六军团542旅义务役下士,原定7月6日退伍。(下简称洪员)
6月23日最后一次洪员放假归营时因携带照相手机进营区遭卫兵查获并通报。
6月25日火速召开士官奖惩评议委员会,部份人提议轻罚即可,但范陈二人坚持禁闭,最后决议将洪员送禁闭(悔过)七日处分。(洪仲丘如受禁闭惩罚,即无法于退伍后报考公职)之后未依规定继续召开“人事评议委员会”,迳将士评会的会议纪录于6月25日晚上8时许呈连长徐信正批核。
6月26日洪员于离营座谈会上反应管理问题并私下向旅长反映“连上上士要求他们内务,但自己内务却很乱”。
6月27日紧急处理洪员的关禁闭公文,警卫排排长尤钜中尉陪同洪仲丘到国军新竹地区医院体检。(正常程序下,跑完公文以及体检约需一周,疑有高层施压)。
6月28日被送到杨梅高山顶营区关禁闭1周。
7月3日下午六时洪员送医(昏迷指数4,中暑,已发烧至摄氏44度、热衰竭,脑病变、肝衰竭、肾衰竭、心肌病变、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横纹肌溶解症、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症,全身多处器官出血)。
7月4日7时12分,洪宣告不治洪员不治死亡,死因为过度体能操练引发运动型中暑及低血钠脑症导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年仅二十四岁。
同日,军检所开的死亡证明记载死因“意外死”。
7月7日传出军方5日晚间召开侦查庭时,竟要求洪母签侦查不公开切结书,洪母强烈质疑是想要家属封口。
7月11日军方第一波惩处27人(含移法侦办12人)。
7月15日军方第二波惩处10人(含移法侦办1人)。
同日,最高军事检察署检察长曹金生少将举行记者会就洪仲丘的操课监视影像疑点进行说明。曹少将表示:洪下士操课期间二度举手,是为了“仰卧起坐”,央请操课人员代为压腿,并非求救。此言一出,立刻遭到社会各界挞伐。
7月20日上午,第一次抗议活动。
7月25日至29日人事异动四人(含国防部长高华柱请辞)
7月31日,军检公布侦结起诉书,反指死者违规才引起士官众怒而被关。有网友改编周星驰电影《威龙闯天关》,取用宋世杰在衙门中把“原告变被告”的剧情,替洪抱不平,吸引网友热烈转载。
8月1日,杨念祖继任国防部长。
8月3日军队自行非法颁给旌忠状、陆光乙种奖章,并把洪由下士,追赠为中士。
8月1日,杨念祖继任国防部长。
8月6日,杨念祖请辞国防部长(于其任内立法院通过军审法改革)。
影响:
■ 8月3日,万人送仲丘,二十五万人走上凯道吁求改革。
■ 非战争时期将军人审判从军法体系全面改由民间司法负责。(立法院临时会三读通过“军事审判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国家安全法第八条修正案”,未来承平时期军人犯罪全归一般司法程序审理,仅战时触犯陆海空军刑法及军事相关特别法,才适用军事审判。洪仲丘案将在新法公告后,移由一般法院审理。)
疑点与瑕疵:
■ 禁闭室没有应有的急救设备。(禁闭生说法指出案发后,才把相关急救设备放进禁闭室)
■ 救护车未鸣笛、未开警示灯。(军中陋习,怕被长官关切)
■ 关键时刻禁闭室监视录影档案消失或全黑。(桃检:设备因素,无人蓄意破坏)
■ 洪员关键血液样本不见。(军医局:搞丢)
■ 洪员入伍时体重为86公斤、BMI值28.9,在入禁闭室前体检体重为98.3公斤,BMI值达33,依此高达33之BMI值,于法上是不能关禁闭的。
■ 士兵才有禁闭的惩处,士官不能关禁闭。(依陆海空军惩罚法第6条明载,士官惩罚种类有七项:“管训、降级、记过、罚薪、悔过、罚勤、申诫”)
(或有谬误或疏漏,烦请斧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