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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总警长反驳曹观友 澄清重看录像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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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27日讯)槟州总警长拿督拉欣哈纳菲副总监今早带记者到警察总部控制室,解释为何警方不能重看闭路电视的原因,并反驳曹观友的“无知论”,因为事实上警方要重看闭路电视还是需向市政局申请。
日前,槟州地方政府主席曹观友针对中路巫统大厦避雷针坠落案的闭路电视迟曝光事件,指槟州总警长拉欣哈纳指要重看闭路电视录影需要向槟市局申请是无知的说法,并反问警方若无法重看闭路电视录影,如何在一天内发出500张传票?他也形容总警长的说法无知。
警未掌握操作技术
对 此,拉欣哈纳菲强调,警方只是协助监督闭路电视工作,虽然在警察总部闭路电视系统可重看,可是警方没掌握闭路电视系统操作的技术,所以每次面对闭路电视问 题时,都会向市政局求助。他补充,况且闭路电视属地方政府管辖权限,要重看闭路电视画面记录是须向槟岛市政局申请批准。
指曹氏人身攻击
他表示,曹观友的“无知论”带有人身攻击,对此他于周三已向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反映,后者答应会指示曹氏平息这起事件。他于今早出席槟州警察总部召开月常集会后,带记者到警察总部控制室了解后,这么指出。他也补充,警方没有使用闭路电视在一天内发出过500张交通传票。
他强调,警方愿意和槟州政府合作,既然事情都已经发生,目前不是指责谁对谁错或推卸责任的时候,反之大家应携手为槟州子民带来更安全及繁荣的社会。
另一方面,拉欣哈纳菲说,警方已经完成中路巫统大厦避雷针坠落案的调查报告,并于日前已呈上内政部,对于死者林振益几时才可以拿到死亡证书,这不在警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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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08: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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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08: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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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沙发不坐 发表于 29-6-2013 08:40 AM 
原来是程序上的问题
不知是那一位天才制定的程序,真有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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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6-2013 09: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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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警察总部闭路电视系统可重看,可是警方没掌握闭路电视系统操作的技术,所以每次面对闭路电视问 题时,都会向市政局求助。
一时说要申请,一时说在警察总部也可以重看,一时说不会操作!自打嘴巴,鸟你。。。保安人员都会操作,你警察有什么素质?闭路电视是什么高科技术,是刚刚装上去吗,还学不会!抓贼又抓不到,一大把案件也不破,闭路电视也不会看,不炒你炒谁?对方人民就最拿手,喷垂泪弹更熟练!做国阵打手就好了,警察局可以让位给自救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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