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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日本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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癞蛤蟆赖哥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5-4-2005 10: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本简史

目  录

第一章 古代——贵族统治的时代  …………………………………………………  2
第一节 原始社会   ……………………………………………………………   2
第二节 早期国家的形成     …………………………………………………   5
第三节 强化天皇政权      ……………………………………………………  8
第四节 庄园与摄关政治   ……………………………………………………   13
第五节 武士与院政政治   ……………………………………………………   17
第六节 唐风文化与国风文化  ………………………………………………    20

第二章  中世——武家势力的成长  …………………………………………………   23
第一节 镰仓幕府与元军征日 …………………………………………………   23
第二节 南北王朝与室町幕府 …………………………………………………   27
第三节 南北朝文化与室町文化 ………………………………………………   31
第四节 战国大名与织丰时代   ………………………………………………   33
第五节 前期德川幕府   ……………………………………………………     37
第六节 后期德川幕府   ……………………………………………………     41

第三章   近代——对外扩张的步伐  ………………………………………………    46
第一节   “明治维新”   ……………………………………………………    46
第二节   自由民权运动   ……………………………………………………    50
第三节   大陆政策及其行动  …………………………………………………   53
第四节   大正民主运动    ……………………………………………………   57
第五节   法西斯与全面战争  …………………………………………………   60
第六节   近代社会与文化   …………………………………………………    64

第四章   现代——经济大国的虚实  ………………………………………………    68
第一节  占领与改革    ……………………………………………………    68
第二节   55年体制的形成  …………………………………………………    72
第三节   “经济的季节”    ………………………………………………    76
第四节   政治大国的动向  ……………………………………………………   79
第五节   经济衰退与改革  ……………………………………………………   83
第六节   社会思潮与文化  ……………………………………………………   87

古代部分

第一章 贵族统治的时代

第一节   原始社会

一、 旧石器时代
从考古学上讲,旧石器时代是指石器时代的早期阶段,当时的原始人使用比较粗糙的打制石器,过着采集和渔猎的生活。从社会组织形态上看,是人类从原始群向母系氏族公社过渡的阶段。自20世纪40年代末以来,随着大批旧石器遗址的发掘和一些古人类化石的发现,改变了日本列岛没有旧石器文化以及原始人类生存的传统观点。但因火山较多,地震频繁,地表变化较大,而且土壤酸性较强,人骨容易被溶解,因而保存下来的旧石器时代遗址及遗物较少,距今时间亦较近。目前能够得到学术界公认的旧石期时代为三万年前到一万年前,日本考古学界称之为后期旧石器时代。
1949年进行独自考古活动的商人相泽忠洋在群马县岩宿的土层中发现打制石器,由此证明日本列岛有旧石器的存在。1950年,在栃木县安苏郡葛生町发现了六件古人类遗骨化石,取名为“葛生猿人”;1957年,在爱知县丰桥市的牛川町发现了古人类的上腕骨、左侧大腿骨以及动物化石,取名为“牛川人”;1959年,在静冈县的三日市发现了古人类的头骨片等七件遗骨化石,将其取名为“三日人”;在60年代和70年代,又先后在静冈县浜北市的石灰岩洞、冲绳县具志头村的港川、大分县的圣岳洞穴等地点发现了古人类遗骨,分别被称之为“滨北人”、“港川人”和“圣岳洞穴人”。另外,在大分县的岩户遗址不仅发现了古人类遗骨,而且还发现了当时的坟墓,均是距今两万年前后期旧石器时代的人骨和坟墓。虽然数量还不多,但从已发现的古人类遗骨、大量的旧石器和动植物化石来看,足以证明在后期旧石器时代,日本列岛上已有古人类居住。
在上述古人类遗骨中,保存最为完整的“港川人”为一万八千年前之物,从身体特征上看,与其后的绳纹人有血缘联系。因此,原始日本人从何处而来?长期以来为学术界的热门话题,但目前尚无定论。较为一致的看法是,从地质学上看,一万年前的更新世为地球冰河时期,海平面比今天低得多,日本列岛的北端及南端与欧亚大陆连在一起,主要是欧亚大陆北部的原始人为追逐大型野兽到日本列岛,从而在该地定居下来。后来大陆桥消失,定居日本列岛的原始人形成了最早时期的日本人——绳纹人。
旧石器遗址发掘表明,当时的原始日本人居住在天然洞穴或岩石遮阴处,另外也在丘陵的斜坡、高地、湖沼等处周围建造住穴,过着“冬则宿穴,夏则住樔”的生活,食物主要是狩猎到的动物、捕获的鱼类或采集到的野生植物及其果实,因而过着频繁的移动生活,作为生产及生活工具的特定地区石器也因此带往各地。当时火已被广泛使用,在静冈县上野遗址,相当于两万年前到一万五千年前的赤土层中发现炉迹,在大阪三味山遗址甚至发现了煮烧肉类食物的痕迹。

二、 绳纹文化
考古学上的新石器时代是指人类社会出现磨制石器、陶器、农耕、畜牧业的生产食物时期,同时开始定居生活,社会形态为母系氏族公社阶段,即以血缘为纽带的母系家庭为基本单位,若干个同一血缘的家庭构成氏族公社,氏族成员共同居住,共同劳动以及共同享受劳动成果。在日本历史上,从距今1万两千年前开始进入新石器时代,这一时代持续到公元前3世纪,其最大特征是制造粗糙的陶器以及使用以弓箭为主的磨制石器,并出现了最原始的农业。在这一时代的遗址中,曾发现许多手制黑色陶器,因这种陶器的外部大多饰以绳纹的痕迹,故称之为“绳纹陶器”,以这种陶器代表的文化被称之为“绳纹文化”。因此,日本历史上的新石器时代也被称为“绳纹时代”。尽管“绳纹陶器”是世界历史上最古老的陶器之一,但在日本的新石器时代,生产及生活方式较为落后,仍以采集食物为主。
绳纹时代前期,人们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狩猎、捕鱼和采集,狩猎的动物主要是鹿和野猪等。生产工具仍然以石器为主,但这时的石器是充分加工过的磨制石器。除磨制的石器以外,还有木制的弓箭、骨制的鱼钩及鱼叉等。在绳纹时代中后期,人们开始利用鱼网并乘独木舟出海捕鱼。在沿海地区,发现了许多绳纹人食用过的贝壳、鱼骨、果皮、破损陶器及石器、骨器等的垃圾堆,因以贝壳为主,所以被称之为“贝塚”。在采集的食物中,以栗、核桃、橡实为主,并将其加以贮藏。
根据近些年来的考古发掘表明,至少在绳纹时代中期以后,已经出现了培植葫芦、绿豆、谷物的原始农业。在一些绳纹时代后期的遗址中,陆续发现了碳化米、大麦粒和米的压痕,甚至在北九州福冈市板付遗址中,发现了水田遗址。水田置有调节水量的堰水栅、水沟以及田间小道。在陶器残片上,有稻壳的压痕和一百多粒碳化稻米痕迹,从而说明在绳纹时代后期,已经开始了原始的农耕经济,其中稻米耕作以北九州为最先出现,因而有理由相信其来自中国大陆。接下来的弥生时代之所以迅速普及水稻农耕,与绳纹时代奠定的基础不无关系。
由于食物供应较为稳定,因而绳纹人可以在一个地方居住较长时间,并逐渐开始过定居生活。住宅为竖穴式房屋,即从地面下挖50公分左右,四周用若干根木柱支撑屋顶,房屋的平面形状为圆角方形、方形、梯形、圆形、椭圆形等,室内中间设有炉灶。每个房屋居住一个家庭,几个家庭构成一个居住区。居住区大多以弧形或环状形构筑竖穴建筑群,其中央辟有召开会议、举行集体活动和从事祭祀的场所。1993年在长野县鹰山黑曜石矿山遗址发现绳纹时代80座深度十米左右的矿井,表明曾有大量的绳纹人长时间在此挖掘适合磨制石器的材料。同年在栃木县寺野东绳纹时代遗址发现宽20米、高数米土墙围成直径180米的场地,可能是当时的日本人进行集体活动的场所。1994年在青森市三内丸山发现5500年前至4000年前的绳纹遗址,并有数根直径一米的巨大木柱构成的建筑物,另外有长达350米的墓地,食物的栽培和各地物品交易的痕迹,由此可见绳纹人不仅开始定居和农耕,而且具有相当发达的社会组织和物质交流。
在绳纹时代,人们穿的衣服是用兽皮和植物纤维的编织物制成,身上佩带的装饰品有手镯、项链、发饰、耳饰、腰饰等。手镯多用贝壳制成,也有木制和土制的物品,项链是把贝、石、玉制品串起来。当时人们有拔齿和研齿的习俗,成年人拔掉犬牙或门牙,研齿是将门齿研磨成带沟的叉子形状。绳纹时代的墓葬比较简单,大体相同,随葬品不多且多为装饰品,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人们过着平等的原始共产生活。
由于绳纹时代的生产力低下,人们对自然灾害无能为力,对千变万化的自然现象迷惑不解,于是产生了依赖自然的原始宗教。即相信万物有灵,因而制作许多人物、动物、山形土偶、各种土版、岩版以及精制石棒、石剑作为崇拜的对象或祭具,以求神灵保佑获得丰收以及生活的安定。
从已经发掘的遗址来看,绳纹人多集中在采集食物较为丰富的关东地区。据推测,当时全日本列岛的居民共有15万到25万人,其中西日本仅有3万到5万人,平均寿命在30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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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4-2005 10: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三、 弥生文化
大约在公元前三世纪左右,日本历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因为在这一时期的遗址中,发现了大量比绳纹时代陶器在技术上更为进步的新型陶器,其形制一致、纹样简单、外形美观。由于这种陶器最早发现于东京都弥生町,所以被命名为弥生式陶器。直到公元二世纪的这一时代为弥生时代,同时也称作弥生文化。该文化的主要特征除弥生式陶器外,还有水稻农耕的普及、金属工具的应用、阶级及地域国家的出现等。
在弥生时代,水稻农耕获得迅速发展。从中国大陆传入的水稻栽培技术首先扎根于北九州地区,然后逐渐向本州岛传播。水稻的种植,使绳纹时代的日本人从采集、狩猎、捕捞为主的半定居生活急速转化为以农耕为主的定居生活。在弥生时代初期,水稻种植尚较为粗放。中期以后,由于水利技术的进步,耕种地区不断扩展,不仅在有河流的冲积平原或低湿地带,而且在中部的山岳地带也开辟了水田。在属于弥生后期的登吕遗址中,展现了较高水平的水田耕作技术。
登吕遗址位于本州岛中部的静冈县南端。在大片低湿地上,弥生时代的日本人开垦了成块的水田。每块水田的面积不尽相同,小的300平方米,最大的达到2300平方米,一般在1400平方米左右,总面积约为七万平方米。大片水田整齐排列,畦与畦之间用木板和木桩相隔。有一条全长500米的灌溉水系和排泄水系并行的水渠,在水渠的中部有两个堰,调节灌水和排水。灌溉水路和排泄水陆相交之处,安置了木制的过水通道。
弥生时代水稻普及及其生产技术的提高,与生产工具的进步有关。弥生时代的中期以后,已从大陆传入铁制器械,与石器、木器、骨器等工具混合使用。铁器器械的出现,推动了冶炼技术的发展,其主要体现在青铜器的制作与铁器的制作上。弥生时代的青铜器也是从大陆传入的,开始作为各种工具使用,但后来仅作为祭祀用具或人们喜爱的珍品,并逐渐形成了以铜剑等武器为中心的北九州文化圈和以铜铎为中心的畿内文化圈。同时,中国大陆的铜镜也大量传入日本。铁器制作主要是采用锻造法,材料是从大陆输入的。目前从地下发掘出的铁器除农具外,还有许多手工业工具,如锯、刨、凿等,也开始用纺织工具织布,其技术与工具大多从中国大陆传入。
在住宅方面,弥生人与绳纹人相同,为竖穴建筑。后来为贮藏稻谷,用木柱建造高出地面许多的仓库,人类也逐渐居住到这种高架房屋中。30座左右的高架房屋、仓库构成一个村落,周围挖有具有防御功能的濠沟,在近畿和伊势湾地区,甚至有数重濠沟的村落。与绳纹人的屈身葬不同,弥生人多为伸展葬。就棺墓的形状来看,既有瓮棺葬,也有箱式石棺葬,还有木棺葬。
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普及水稻耕种以及金属农具,显然是受到外来移民及其文化的影响,而且从体形与身高上看,绳纹人与弥生人具有较大差异。绳纹人的平均身高为150公分左右,方脸庞,弥生人身高160公分左右,长脸庞。学术界较为普遍的看法是,在公元前三世纪前后的绳纹时代末期和弥生时代初期,中国大陆正值秦朝统一及迅速崩溃时期,为逃避战乱和秦朝苛政,居民纷纷外逃,家喻户晓的徐福率众多童男童女去海外寻找仙药的民间传说就发生在这一时期。另外,从以农耕技术与金属工具为中心的弥生文化首先出现在日本列岛西南的北九州地区,然后逐渐向东北方向扩展的历史进程中也可以看出当时大陆文化的传播过程及其影响。
农业的发展,金属工具的应用,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的分工,因而在出现劳动剩余的同时,也出现了社会的分化以及阶级的形成。从弥生时期的遗址发掘来看,墓地多以男性为中心,而且随葬品也多少不等。另一方面,定居的农业社会在产生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同时,为争夺更好的生活资源,村落之间经常进行战争,结果推动了部落联盟基础上的地域国家的形成。
大约在公元前后,在北九州和畿内等先进地区开始出现地域小国家群,这些小国为增强自己的实力以及统治的权威性,有意识地与强大的大陆政权交往。据中国史书《汉书·地理志》记载,“夫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以岁时来献见。”《后汉书·东夷传》也记载道:公元57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国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绶”。半个世纪后,“安帝永初元年,倭国王帅升等献生口百六十人愿请见”。在北九州地区的弥生中期遗址中曾发掘许多青铜镜、货币等汉朝物品,由此可见双方之间频繁的交往。这种交往无疑加强了当时处在较高发展水平的大陆文化对日本列岛的影响。

第二节  早期国家的形成

一、 邪马台国
日本正式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是在八世纪初撰写成书的《古事记》和《日本书纪》,但其中搀杂了不少神话故事和民间传说,因而在其之前的历史需要参考东亚其他国家的古籍,其中最有文献价值的是《三国志·魏志·倭人传》。根据该史料的记载,公元二世纪末日本列岛上本以男性为国王的倭国发生动乱,小国之间相互攻击,一年后共同推举邪马台国的女王卑弥呼为王。女王“事鬼道,能惑众”,独身,深入简出,由其弟辅助治理国政。卑弥呼死后又立一男王,结果再次引起动乱,公元248年,与卑弥呼有血缘关系的13岁少女壹与成为国王后局势才稳定下来。30多个小国组成以邪马台国为中心的联合王国,其政治机构尚未成熟。最高统治者是女王,其下有大率、大倭、大夫等高级官员。大率是中央派到各小属国的检察官,大倭是全国管理集市的官吏,大夫是主持外交事务的官员。地方官员等级有多有少,有些属国还保留国王。邪马台国有一支维护统治秩序和对外战争的军队,并有不成文的法律和刑罚,“有犯法,轻者没其妻子,重者灭其门户及家族”。由此可见,该国为带有母系氏族、政教合一等原始社会残余的早期国家。
邪马台国的经济以农业为主,“种禾稻、苎麻、蚕丝”等。农业生产水平日趋提高,酿酒业已相当普遍。“人性嗜酒”,说明已有足够的粮食,除供人们吃饭外,还可满足喝酒的嗜好。手工业已同农业分离,有生产兵器、工具者,还有纺织手工业者,也出现了专门制作供贵族们赏玩、装饰等工艺品的部门和工匠。根据《三国志·魏志·倭人传》的记载,新国王壹与曾向曹魏赠送白珠五十孔,青大句珠二枚,异文杂锦二十匹。“白珠”即珍珠,是九州地区的传统产物,“青大句珠”是用玛瑙加工而成,异文杂锦是精美的纺织品。
随着水稻及其它农作物耕作的普及,人们定居下来,出现了较大的村落或集市,人口逐渐增加。邪马台国有七万多户,其属国投马国有五万多户,奴国有两万多户,其它数千户不等。邪马台国普遍使用铁器农具,因而进一步推动了冶炼技术的发展。
农业的进步以及手工业产品的增多,相应地促进了贸易的发展。邪马台国及其下属各国都设有贸易集市,“国国有市,交易有无”。除特定区域的集市贸易之外,还有远距离的贸易活动,例如在对马国,“乘船南北市籴”,在一支国,“差有田地,耕田犹不足食,亦南北市籴。”
当时的邪马台国“尊卑各有差序”,基本居民分为“大人”和“下户”。“大人”与“下户”之间存在着等级森严的差别,两者路途相遇时,“下户”要躲到草丛中,为“大人”让路。和“大人”谈话时,“下户”或蹲或跪,两手据地,非常恭敬。“大人”可以娶四五个妻子,“下户”只能娶两三个。“下户”有向国家交纳“租赋”的义务,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劳动者,也是作战时的主要军人。由此可见,“大人”为贵族,“下户”为平民。除“大人”和“下户”之外,还有“奴婢”和“生口”,两者的身份相当于奴隶,来源于战俘或罪犯。他们没有人身自由,用做家内劳动或作为礼物赠送,甚至被当作殉葬品。例如卑弥呼女王使役奴婢千余人,其死后,“大作冢,径百余步,殉葬者奴婢百余人”。邪马台国使节数次到魏国朝贡时,均有献男女“生口”的记录。
邪马台国与大陆政权交往频繁,仅在239——248年就四次派使者到魏国。根据史书记载,239年卑弥呼遣使魏国,被授予“亲魏倭王”印,赐给黄金、刀、铜镜、真珠、纺织品等;248年,新国王“壹与遣倭大夫率善中郎将掖邪狗等二十人送政等还;因诣台,献上男女生口三十人,贡白珠五千孔,青大句珠二珠,异文杂锦二十匹”。
从《三国志·魏志·倭人传》记载的方位来看,邪马台国应在九州岛的北部地区,但从其记载的距离来看,则应在近畿地区,因而学术界围绕邪马台国的地理位置至今依然争论不休。另外,由于缺乏文字记载以及考古资料,邪马台国最终结果如何以及其与后来近畿出现的大和国具有何种关系,仍有许多不解之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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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5-4-2005 10: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二、 大和政权
由于没有文字记录,因而三世纪后半期和整个四世纪日本列岛的真实状况不得而知,但大量考古发掘表明,至少从公元三世纪后半期开始,以大和(今奈良县)为中心的畿内地区出现一个较大的国家,史称倭国或大和政权,因为此时出现了许多象征权威的巨大前方后圆陵墓。从四世纪开始,这种古坟从畿内地区遍及列岛中部以西各地,显示至少在西日本地区已经出现了统一的政治联合体。
从公元三世纪末到七世纪初,规模较大的坟墓在日本列岛到处可见,因而在日本历史上被称为古坟时代。但从古坟的形式和规模上看,可分早、中、晚三个时期。在从三世纪末到四世纪的早期古坟时代,古坟的形状为前方后圆形或圆形、方形等,其中最大的古坟为奈良县箸墓古坟,长达280米,随葬品多为铜镜、玉石、铁制农具等;从四世纪中期到整个五世纪,为中期古坟时代,日本列岛大部分地区出现巨大的前方后圆坟,其中最大的古坟为大阪府的仁德天皇陵(亦称大山陵古坟),长486米,后面的圆部直径249米,高35米,前面方部宽306米,高33米,三重濠沟,其面积甚至超过埃及的金字塔或中国的秦始皇陵,需要2000人连续劳动16年方可造成。由此可见,大和政权此时已经控制了西至九州、东至关东地区的广大地区。另一方面,巨大古坟中的随葬品多为骑马用具和骑马作战用的武器,反映了大和政权为获得先进的生产技术和铁制工具而积极插手朝鲜半岛事务,并常常参与高句丽、新罗、百济三个朝鲜半岛国家之间的战争,结果使大和政权的军队学会了骑马作战,并将战马及其武器作为战利品带回国内。朝鲜以及中国的有关史料记载了大和政权派军队参与朝鲜半岛上发生的战争以及日本列岛的统一过程,例如高句丽王国的《广开土王(好太王)碑》上有“倭以辛卯(391)年来,渡海破百残”的字样。中国史书《宋书·蛮夷传》也有这样的记载:顺帝升明二年(478),倭王武遣使上表,声称“封国偏远,作藩于外,自昔祖祢,躬擐甲胄,不遑宁处。东征毛人五十五国,西征众夷六十六国,渡平海北九十五国。王道融泰,廓土遐畿。”六世纪至七世纪为古坟时代晚期,出现各种形式的坟群,以其规模表示身份等级的前方后圆坟消失,一般认为这与儒学及佛教传入而带来的新统治理念有关。例如在七世纪初,圣德太子实施颁布的十七条宪法、制定冠位十二阶等改革措施。
在早期古坟时代,作为统治者的贵族与作为被统治者的民众截然分开,不仅其居住地点相异,生活方式也各不相同。贵族们居住在周围有濠沟的建筑群中,除生活住宅外,还有祭祀、政务、仓库等场所,而普通民众住宅简陋,周围没有濠沟,只有栅栏,建筑群内有复数竖穴屋及平房、高架仓库、畜舍等,具有复数家庭的大家族组成一个村落。当时人们的生活用品多为制作较为精美的陶器,相信万物有灵,祭祀对象为山、石、河、木等自然物品。与弥生时代的青铜器祭祀用具不同,四世纪时多为金属武器及农具、玉石,五世纪后以石制的镜、剑、玉较多。
大和政权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大王为中心的畿内地区贵族的联合体,进入五世纪以后,形成了王位由大王家族人员继承的惯例,而且为有效管理其统治地区,逐步建立了以“氏姓制度”、“部民制”、“县主国造制”为特征的政治体制。氏为有血缘关系的同族集团,与大和政权关系密切的氏族集团分为以地名为姓氏的家族和以服务王室的职业名为姓氏的家族,前者有葛城、平群、巨势、苏我、吉备、出云等氏族,后者有大伴、物部、土师、中臣、膳等氏族。氏族首领被称为“氏上”,同族成员被称为“氏人”,由“氏上”代表氏族参与各级政治。五世纪末,大和政权按照氏族的政治地位授“姓”给“氏上”。中央级的“氏上”被授予“臣”、“连”姓,协助大王统治全国的葛城、平群、苏我等“氏上”授予“臣”姓,原服务王室的大伴、物部、中臣等“氏上”授予“连”姓。同时从“臣”姓和“连”姓中各选一名担任最高行政职务者,被称为“大臣”、“大连”。另外,在地方上比较有实力的“氏上”被授予“君”姓,一般“氏上”被授予“直”姓,地方行政首长以及手工业氏族的“氏上”授予“造”、“首”姓等。具有“姓”的“氏上”拥有占有土地、参与国政或地方行政的经济、政治特权,是具有统治者身份的贵族。通过大王对“氏上”的授姓制度,完善了大和政权统治体系,并巩固了大王的支配地位。
大和政权的王室、中央及地方贵族均有自己的土地及其耕种者。王室的直辖领地称“屯仓”,由中央派官员管理,耕种者为“屯仓”周围服徭役的农民,他们被称为“田部”。另外,大和政权为加强对地方的统治,还将地方贵族的一部分私有民划为中央政府直辖民,称为“子代”、“名代”部,由政府官员加以管理。各级贵族的私有地称为“田庄”,其土地上的劳动者归贵族所有,被称为“部曲”,冠以“氏上”之名,如苏我部、大伴部等。除土地劳动者外,大和政权还将从大陆移民来的手工业者和知识人编成各种“品部”,例如锻冶部、锦织部、制陶部、玉造部、忌部、史部等,由“伴造”管理,为大和政权制造手工艺品或从事记录历史、编制文书及帐目等文字工作。
大和政权最初在重要的地区设置县,其首长称为“县主”,任命地方有实力的贵族担任。从五世纪末到七世纪初,又将县改造为“国”,其首长称为“国造”,仍由地方有实力的贵族担任。国造掌管特定区域的行政事务,并管理屯仓与部民,统帅军队等,但要向中央政权进贡地方特产、战马、士兵等,其家族也有为大和政权负徭役的义务。

三、 对外关系
从三世纪到六世纪,中国大陆处在魏晋南北朝的动乱时期,受其影响,朝鲜半岛也发生较大的变化。地处中国东北部的高句丽不断向朝鲜半岛北部扩张其领土,313年吞并大陆汉政权设置的乐浪郡。在朝鲜半岛南部,三世纪时形成三个小国家,即马韩、辰韩、弁韩。进入四世纪后,马韩、辰韩演变成百济、新罗,弁韩仍是小国联合,其地区被称为伽耶。受到高句丽入侵压力的百济、伽耶,与积极插手朝鲜半岛事务的大和政权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史书记载,399年百济曾与大和军队一道进攻新罗。
根据《宋书·蛮夷传·倭国》的记载,进入五世纪后,大和政权的最高统治者大王先后由赞、珍、济、兴、武五人担任。他们一方面通过插手朝鲜半岛各国之间的战事,保持自己在该地区的影响力,以获得必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和以铁为中心的金属资源;另一方面又不断派遣使节向中国大陆政权朝贡,获取在日本列岛与朝鲜半岛统治的权威以及先进的文化与生产技术。从公元413年到502年,大和政权先后13次遣使到东晋、宋、梁各朝,要求给予册封。据史书记载,宋顺帝在478年“诏除武使持节都督倭、新罗、任那、加罗、秦韩、慕韩六国诸军事、安东大将军、倭王”。
通过朝鲜半岛间接或直接与中国政权的接触,大陆文化陆续传入日本列岛,其中包括制造铜镜、铜铎、铁制农具、武器、马具等及其冶炼术;在制陶术方面,古坟时代前期的栉目纹陶、土师器、须惠器等陶器均受到大陆的影响;在养蚕、丝织方面,其有关技术直接来自大陆;在建造宫殿与陵墓方面,不仅有来自大陆的渡来人参与,而且深受大陆建筑风格的影响;与此同时,文字、儒学、佛教也陆续传入日本列岛。六世纪时,许多百济五经博士将儒学带入日本列岛,同时百济圣明王献佛经给大和政权,儒学和佛教遂成为大和政权统治人民及国家统一的思想工具。
当然,大陆文化传入日本列岛与大陆移民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据估计,从公元前三世纪到公元七世纪,共有百万被称为“渡来人”的大陆居民迁移到日本列岛,其中有三次高峰时期。首先是在公元前三世纪左右,因秦朝统一大陆及其灭亡造成大量人口流动。众多渡来人涌入日本列岛,推动了绳纹文化向弥生文化的过渡;后两次移民高峰分别是在公元六世纪前后的大陆南北朝动乱时期以及公元七世纪中期以后的朝鲜半岛统一,这两次移民高峰不仅带去大陆先进的文化技术,而且推动了日本列岛国家的成熟。具体地说,就是形成了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型政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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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4-2005 09: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强化天皇政权

一、圣德太子改革
进入六世纪以后,在高句丽和新罗的强大攻势下,百济王国统治的区域日益缩小,其都城也不断南迁。为支持百济的存在,大和政权不得不将自己控制的伽耶的一部分地区让渡给百济。但频繁参与朝鲜半岛战事无疑加重了国内各阶层的负担,另外王室为扩大自己的直辖地而不断侵占地方贵族的领地,因而引起地方贵族的反抗。527年,北九州地区的筑紫国造磐井发动叛乱,试图阻止新派遣的大和军队前往朝鲜半岛。尽管此次叛乱很快就被镇压下去,但显示了大和政权地方统治的不稳。562年大和军队控制的伽耶地区被新罗攻陷,大和政权在朝鲜半岛的据点丧失,引起内部矛盾的激化。掌管处理朝鲜半岛?叩拇蟀槭皆谖锊渴系墓セ飨麓侵埃?氪送?保?酝馄萆矸菘刂浦醒胝?ǖ乃瘴沂匣??菩型ü?黾油跏抑毕搅斓丶忧客跞ā⑼ü?蠊笞逯?涞男?槲榷ㄕ?ǖ拇胧?A硪环矫妫?宄??89年统一中国大陆,并对朝鲜半岛数次用兵,感到其压力的大和政权进一步实施加强中央集权以及充实国防的政策。在利用是否推崇佛教问题上清除物部氏后,苏我马子在592年杀死崇峻天皇,后拥立日本历史上的第一位女性天皇——推古天皇,并将其外孙厩户皇子作为摄政,即圣德太子。在圣德太子的支持下,推行了一系列加强王权的改革措施。
第一,在603年制定冠位十二阶。即按照德、仁、礼、信、义、智的大小分为十二个等级,并以紫、青、赤、黄、白、黑等色的浓淡装饰冠戴,分别按才能、功绩、忠诚等标准授予各级官员,但大臣级贵族和地方贵族不在其列。冠位虽然只限本人一代,不能世袭,但如有功绩,可以升级。该制度显然受中国和朝鲜品位制、官位制的影响,并为打破过去的氏姓世袭制度、建立官僚体制、树立中央政府及天皇的权威奠定了基础。
第二,在604年制定《十七条宪法》。其精神多来自儒家以及佛教思想,例如“承诏必谨,君则天之,臣则地之”,“国靡而君,民无而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农桑之节,不可使民”等。名为宪法,但无法律约束力,仅为官员的道德规范或行为准则。概括地说,十七条的内容为“以和为贵、敬崇佛教、服从天皇、遵守礼仪、公平裁判、劝善惩恶、各司其职、早出晚归、信为义本、平息怒气、赏罚分明、公正征税、熟知业务、不妒他人、消除私心、据时使民、勿独断专”行等。
第三,提倡并重视佛教。在394年颁布诏书,阐明以佛教为国教,并带头建立寺院。圣德太子建四天王寺、法隆寺,苏我马子建飞鸟寺,各大氏族也多建立自己的氏寺。到462年,全国共有寺院46所,僧816人,尼569人。595年,高句丽名僧慧慈到倭国,圣德太子拜其为师。后来圣德太子经常在宫中讲解佛经,并撰写《三经义疏》等。利用佛教“众生平等、因果报应、生死轮回”等教义,淡化神道与佛教的矛盾,并通过信仰共同宗教的方式维护天皇治下的统一。
第四,恢复与中国王朝的交往,积极吸取大陆的先进技术与思想文化。在600年和602年,推古政权曾派兵征新罗,但没有获得成功。同时,先后四次派使节访隋,其中在607年派小野妹子使隋时,在国书中使用了“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之语;608年,再次派遣小野妹子与8名留学生、留学僧赴隋时,国书中带有“东天皇敬白西皇帝”之语,不仅显示其希望平等外交的心情,也首次在日本历史上出现了“天皇”的称号。
第五,编造国史。620年,在圣德太子与苏我马子的共同主持下,以六世纪成书的《帝纪》、《旧辞》为基础编修国史。后来编成《天皇记》、《国记》、《臣连伴造国造百八十部并公民等本纪》等。但这些书籍在后来的大化政变时,被苏我虾夷烧毁。
虽然圣德太子的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天皇及其政权的权威,但根据功绩授予官职的政策显然受到氏姓大贵族的抵制与反对,并受到苏我氏的牵制,因而晚年沉迷佛教,“世间虚假,唯佛是真”显示了其孤独的心态。尽管如此,圣德太子的改革对天皇权力的加强起到推动作用,而且因地处飞鸟的推古政权积极推崇佛教,从而在六世纪后半期到七世纪前半期形成了以佛教文化为中心的“飞鸟文化”。该文化深受中国北魏文化和南梁文化的影响,同时也受到古波斯王国、东罗马帝国、古希腊的影响。目前保留下来的遗迹有法隆寺释迦三尊像、供奉佛像的玉虫厨子等雕刻及工艺美术品。

二、大化改新
尽管圣德太子的改革并未实现加强天皇权力的最终目的,但改革的内外因素在其死后依然存在,首先是来自中国大陆和朝鲜半岛的压力和影响。618年,统一中国大陆的唐朝建立,在唐太宗李世民的治理下,出现了被称为“贞观之治”的强盛态势。在其压力下,朝鲜半岛三国均出现了为政治变革而进行的政变,而且唐朝准备联合新罗攻击高句丽,从四世纪以来一直插手朝鲜半岛事务的大和政权亦感到强大的压力。与此同时,圣德太子在608年派往隋朝的留学僧、留学生——僧旻、高向玄理、南渊请安等人陆续回国,他们在中国逗留了二、三十年,对隋唐两代的文物典章制度十分熟悉,同时对东亚地区的形势也非常清楚。这些人回国后均创办学塾,传播大陆国家的先进知识,对执政者的思想产生很大影响。
当时日本国内也处在不稳定的状态。大贵族们“割国县山海林野池田以为己财,争战不已。或者兼并数万顷田,或者全无容针之地”,“有势者分割水陆以为私地,卖与百姓,年索其价”,可见土地兼并盛行,租佃制盛行。这种新型的生产关系严重地动摇了部民制,同时由于贵族们“各置己民,恣情驱使”,一旦遇到荒年,便 “五谷不登,百姓大饥”,“老者噉草根而死于道垂,幼者含乳以母子共死”。不堪忍受的部民不断起来反抗,或逃亡或起义,“强盗窃盗并大起之,不可止”。
622年和628年,圣德太子与推古女皇相继去世,苏我马子之子苏我虾夷专权,擅自决定两任天皇,并大兴土木,劳役国民,“以西民造宫,东民造寺”。643年,苏我虾夷患病不起,但不经朝廷批准,就向其子苏我入鹿私授紫冠,执掌国政。苏我入鹿“为人暴戾”,“威权过父”,派兵逼死圣德太子的儿子山背大兄皇子一大家族,然后征调“举国之民并百八十部曲”,为其父子建造规模宏大的宫殿和陵墓。频繁的徭役征调造成民不聊生,大批劳动力不断往返旅途,不仅带来沉重负担,耽误农时,而且常常出现“卧死路头”的景象。
苏我父子的专横跋扈,既引起其他贵族的强烈不满,同时也给希望进行改革的反对势力提供了机会。他们以中大兄皇子与中臣镰足为首,经常求教于从隋唐归来的留学生或留学僧,详细了解隋唐政治制度和唐太宗巩固封建统治的各种措施,立志革新政治,维护并加强天皇的权威,遂制定了铲除苏我父子和实行政治改革的计划。
645年6月,中大兄皇子等人利用朝鲜半岛三国使者向大和朝廷进赠礼品之际,斩杀了苏我入鹿,并迅速争取原苏我氏的部属,迫使苏我虾夷自焚而亡。孝德天皇即位,阿倍内麻吕任左大臣,苏我仓山田石川麻吕任右大臣,中臣镰足任内大臣,僧旻、高向玄理任最高政治顾问的国博士,定年号为大化,同时派官员到地方调查土地人口、维持秩序,为实行新政策做准备。646年之初,新政权颁布了由四项条款组成的《改新之诏》,即禁止王族和贵族拥有土地人民,实施公地公民制,向贵族支付俸禄;设京师、畿内、国、郡、里等地方行政组织,建立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编制户籍和账薄,施行班田收授法;制定新的统一税收标准,税种有田调、户调、庸布、庸米、官马及仕丁等徭役。
另外,新政权还颁布了改革葬仪(主张薄葬、火葬)及婚姻(明确子女的归属)等旧风俗、完善交通(修官道)等的诏书,并宣布废除品部及臣、连、伴造、国造等职称,在647年制定7色13阶的新冠位制,将大臣和贵族均纳入官僚体制内。650年改年号白雉,迁都难波(今大阪)。直到654年,孝德天皇在位时期进行的上述一系列政治改革被称为“大化改新”,但这些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政治宣言,因为出兵朝鲜半岛和皇位之争延缓了其改革措施的实施。
655年,朝鲜半岛的高句丽和百济联合进攻新罗,新罗向唐朝求援。唐朝在660年出兵灭百济,日本为恢复自己在朝鲜半岛的影响力,在中大兄皇子的主持下出兵朝鲜半岛,但在663年的百村江战役中惨败,不得不败退国内并加强西日本地区的防卫。尽管中大兄皇子表示继续进行政治、经济领域的改革,但为获得大贵族对其国防政策的支持,被迫承认他们对土地及人民的占有,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部民制。667年迁都内陆的近江大津,668年中大兄皇子正式即位,为天智天皇。同年命令中臣镰足制定《近江令》,并在670年做成最早的全国性户籍。虽然这一将所有人口登录在册的方式有利于征兵和征税,但也引起贵族们的强烈不满。
671年天智天皇去世,围绕皇位继承,在其弟大海人皇子和其子大友皇子之间,进行了一场被称为“壬申之乱”的内战。以东日本为基地的大海人皇子占据优势,很快就打败了未能取得西日本贵族支持的大友皇子,后者兵败自杀。673年,大海人皇子在飞鸟净御原宫即位,为天武天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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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令体制的建立
为建立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体制,天武天皇不设大臣,亲自执政,重用皇后、皇子及皇族成员,任命皇子担任各行政机关首脑及地方行政长官。同时通过加强军事组织及其力量的方式强化天皇权力,将各级贵族录用为不同等级的官吏,形成一套完整的业绩评定和提升职务制度。675年,废除天智天皇时期以氏族为单位的民部;681年,着手制定《飞鸟净御原令》及编修国史;682年,制定向官吏支付俸禄的准则;685年,实施包括皇族在内的冠位制。
继天武天皇之后即位的是持统天皇,下令从689年开始实施《飞鸟净御原令》,并在690年完成全国户籍的制定工作,确立了每户四名成年男子,其中征兵一名,每50户为一里的国、评(郡)、里、户地方行政体系。692年向全国派遣班田使,开始实施大规模的班田收授制度。694年,迁都藤原京,该城既有皇宫,又有皇城,是日本历史上最早的京城。697年,持统天皇让位于文武天皇,自己同中臣镰足(因天皇赐姓而改为藤原镰足)之子藤原不比等一道主持编制《大宝律令》,并在701年完成了这部律令齐备的法典,从702年开始实施。同年向大陆派出中断30年的遣唐使,向唐朝报告独自的律令、国号为日本、君主为天皇、年号为大宝等事项。718年,元正天皇命令藤原不比等修改《大宝律令》,当时为养老年间,所以新的律令被称为《养老律令》,但因内容与大宝年间制定的《大宝律令》基本相同,所以放置近40年后才加以实施。至此,律令体制基本形成。
从构成律令体制的《近江令》、《飞鸟净御原令》、《大宝律令》及《养老律令》四部基本法律书籍来看,“律”相当于刑法,大体上模仿唐律,同时也尽量吸收了日本社会原有的惯例;“令”相当于行政法、民法、诉讼法,大体上从日本当时的社会实际出发,同时参照唐令制定而成。这些“律”以及“令”的主要内容包括班田、赋税、户籍、政府机构、军事制度、身份制度和司法制度等,基本上落实了大化改新时期提出的改革目标。具体地说,律令体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社会结构如下:
在政治方面,废除世袭氏姓贵族制度,确立中央集权式的官僚政治体制。也就是“改去旧制,新设百官”,在中央设置二官,即掌管祭祀的神祇官和掌管行政事务的太政官。虽然太政官的最高首脑为太政大臣,但是一个非常设职务。太政大臣与左大臣、右大臣、大纳言同为公卿。公卿会议决定最重要事务,然后报请天皇裁决。大纳言下设少纳言、左弁官、右弁官,少纳言掌管宫内事务,左弁官、分管八省之事务。即左弁官负责掌管诏书的中务、掌管官吏的式部、掌管典礼的治部以及掌管户籍的民部四省,右弁官负责掌管军队的兵部、掌管司法的刑部、掌管财政的大藏以及掌管皇室事务的宫内四省。外设掌管监察官纪事务的弹正台,掌管军事警察事务的五卫府,即卫门府、左右卫士府、左右兵卫府。
在大的行政区域上,全国分为畿内和七个道,畿内包括大和、山城、河内(后分出和泉国)、摄津四国,七个道分别是东海道、东山道、北陆道、山阴道、山阳道、南海道和西海道。地方行政机关为国、郡、里(后改为乡),国设国司,郡设国司,里设里长。国司任命中央贵族担任,任期六年。郡司和里长由地方贵族选任,可终身任职并可世袭。在重要地区设特别行政机关例如在京城设左、右京职,负责京城事务。在外交上的重要地区摄津设管理难波的摄津职,在国防重地北九州筑紫设大宰府,统辖九州地区的民政和军事。各级官吏的任命及罢免权属于中央,从而打破了氏姓贵族世袭要职的特权。官吏分为30个等级,按业绩晋升职务,5级以上官吏及其家族被称为贵族,拥有许多特权。例如根据等级和职位分给位田、职田等土地,免除赋税徭役等,犯罪时还可以减刑。
在经济领域,废除贵族私有的土地制度和部民制,将全部土地和部民收为国有,使之成为公地、公民。将全国人民以户为单位编入户籍,同时编制征收租税的账簿,户籍每六年编制一次,账簿每年编制一次。编入户籍的公民,不论有无职位、良贱、男女,均分给口分田。良民男子每人两段(约两千平方米),良民女子为良民男子的三分之二,官奴与良民男女相同,私奴为其三分之一。口分田每六年重新收授一次,不能买卖,受田人死后一律交回其田。另外还有需交纳租税的位田、功田、赐田和免除租税的寺田、神田、职田等,永久拥有的宅地和园地可以自由买卖。
在租税方面实行租、庸、调、徭役制,即规定得到口分田的公民每年必须向官府交纳田租,每段土地交稻二束二把,大约相当于收获量的百分之三;作为庸的徭役,规定二十一岁到六十五岁的男子、即所谓的正丁,每年需到京城服役十天,如果不能服役则交纳代替物品,每天纳布二尺六寸;调是征收一定数量的地方土特产品,例如丝绸、生丝、绵布、海产品等;徭役是地方官府所征,规定正丁每年六十天。其他年龄段男子的庸、调、徭役相应减轻。除此之外,公民还有从事京城建设的仕丁、雇役或服兵役等义务,虽然能免除租税,并支付给一定的报酬,但需自己承担往返的路费,服兵役需要自带武器和口粮。因此,对农民来讲,也是几项沉重的负担。
在身份制度方面,全体人民被划分为“良民”和“贱民”。良民除被称为“公民”的农民外,还有作为统治阶级的皇族和大小贵族,以及比公民身份低的品部和杂户。品部和杂户是一种半自由民,具有特殊的手艺,在官府的工场里生产手工艺制品。“贱民”是指那些律令体制下仍没有得到解放的奴婢,其中包括守护天皇陵墓的陵户、为官府服务的官奴以及在贵族家服务的私奴,但这些没有人身自由者的数量并不多。
由此可见,从圣德太子开始实施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经过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时间,终于在日本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以天皇为最高统治者的中央集权式政治体制,构成其基础的是以班田收授制为中心的公地公民型经济基础。


第四节  庄园与摄关政治

一、 奈良时代的社会
710年,天皇朝廷迁都奈良盆地北部的平城京,至到794年迁都京都的平安京,这一时期在日本历史上被称为“奈良时代”。
为有效地治理所辖区域,联结中央和地方的交通体系建立起来。以京城所在的畿内为中心,修建了通往地方七条各国司所在地——国府的官道,每16公里设一驿站,为往返京城与地方的官员提供方便。另外,在国府与郡司所在地——郡家之间也修建了宽6—12米的道路,推动了各地的人员往来和经济交流。
早在七世纪后半期的天武天皇时就出现了政府铸造的“富本钱”,是日本历史上最早的钱币。708年,武藏国将该地冶炼的铜献给朝廷,政府为此改元“和铜”,并模仿唐朝货币的式样铸造“和同开珎”的钱币。其后不断铸造,到十世纪中期共有12种类型的钱币,称为“本朝十二钱”。为推动钱币的广泛使用,政府甚至颁布《蓄钱叙位令》,即用赐封官位的方式鼓励存钱。但除京城一带外,仍然是以物物交易为主。尽管如此,因铸造钱币以及建筑宫殿、官衙、寺院以及军事装备的需要,采矿业在奈良时代有较大的进步。中央政府专门设置典铸司、锻冶司、造兵司等管理机构,将采矿业置于国家管辖之下。当时被开采的矿业资源主要有美作、备中、备后、近江的铁,周防、长门、丰前的铜,下野、陆奥的金以及对马的银,伊势的水银等。
在奈良时期,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天皇朝廷在实力增长的基础上不断开拓疆域。一方面朝本州岛的东北方向扩展,征服那儿的虾夷族。通过封官封地拉拢旧有统治者和武力征服两种政策,逐渐扩大了中央政府在东北地区的治理范围。724年在太平洋沿岸设多贺城,733年在日本海沿岸设秋田城。788年,桓武天皇派大军征讨,并封取得较大战果的坂上田村麻吕为征夷大将军。另一方面,在南九州隼人居住地区,中央政府设置大隅国加以治理,并将种子岛、屋久岛等近海岛屿也纳入到政府控制的贸易中。到八世纪末,律令体制下的天皇朝廷基本控制了四国岛、本州岛和九州岛。
天皇朝廷主要从“食之为本,是民所天,随时设策,治国要政”、“用兵之要,镇无储粮,何堪固守”的观念出发,积极奖励开垦土地,兴修水利,同时派养蚕、丝织的技术人员到地方指导蚕丝的生产。另外制定有关条例,以“务课农桑”的好坏来考核地方官吏。凡“劝课农桑,国阜家给”,“繁殖户口,增益调庸”,“敦本弃末,情务农桑”的官吏,将给予褒奖或晋升,而对那些“田蚕不修,耕织废业”,管辖境内“农事荒,奸盗起”的官吏,则予以贬斥或罢官。另外,由于铁制农具的广泛普及、牛耕及插秧技术的运用,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
在西日本地区,农户的住宅已从竖穴居住式建筑逐渐变为平地立柱式建筑。在婚姻方面,虽然男性15岁、女性13岁就可以结婚,但婚后一段时间仍然住在各自的父母家,流行男性到女方家的走婚制,生孩子之后建立两人单独的家庭。另外,女性结婚后也不改性,并拥有自己的财产,在子女的归属问题上,女性具有较强的决定权。
当时的手工业也有了较大的进步。手工业分为官营手工业和家庭手工业,中央政府的下属机构设手工业作坊,生产较为高级的手工产品,家庭手工业则生产较为简单的产品。在诸多手工业中,最发达的是纺织业。官营作坊生产锦、绫、罗、绮、缣等高级纺织品,供皇室和贵族享用。家庭纺织业一般生产布、絁、绢之类,其目的主要是为家庭自用或交纳庸或调。除纺织品外,奈良时代的造纸技术和漆器技术也相当发达。
在农业和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商品交换日趋兴盛,因而在国司所在地、水陆交通要道、寺院神社门前,陆续出现了大的集市。当时较为著名的集市有京城的东西两市,大和的轻市、海石榴市、河内的饵香市,另外在摄津、近江、美浓、播磨、备后、纪伊、骏河、越后等地也有较大的集市。除集市贸易外,各地之间的行商贸易也相当活跃,“往来商贾,相继不绝”。
在政治方面,天皇的统治地位依然不稳,其主要原因是来自藤原家族的压力或影响。藤原镰足之子藤原不比等是确立律令制的功臣,他通过将两个女儿分别嫁给文武天皇及其子圣武天皇的方式,对朝政拥有较强的政治影响力。藤原不比等的四个儿子均为政界高官,729年,他们逼死左大臣长屋王,破例立其姊妹光明子为皇后。737年,四子均染天花去世,其后在740年和764年,藤原家第四代的藤原广嗣和藤原仲麻吕为掌握最高权力分别起兵征讨政敌,但均被打败,藤原家族暂时受到压制。
781年到806年,在位的桓武天皇为稳定朝廷政权,针对时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如不设大臣以抑制大贵族;制定国郡司考绩条例16条,考核地方官吏政绩,打击贪官污吏;延长班田的间隔时间,并允许良民与贱民之间通婚,其所生子女皆为良民;将征兵制改为募兵制,尽量减轻班田农民的负担;禁止滥造寺院并限制寺院的特权以及兼并农民土地等。794年,桓武天皇在贵族的支持下,将都城自平城京迁往平安京(今京都)。因此,自794年到1192年镰仓幕府建立的400年期间,史称平安时代。但因大规模建造京城和征服东北虾夷族花费了大量的人力及物力,桓武天皇的改革未能取得较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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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庄园的出现
班田制在实施半个多世纪之后就开始产生动摇,其主要原因有以下五个:首先,人口增加迅速,难以按时如数班田,特别是在畿内及其周边地区本来就存在人多地少的现象。为解决这一矛盾,政府在722年制定百万町步开垦计划,但该计划仅停留在探讨阶段未能加以实施。于是在723年将奴婢的受田年龄提高到12岁,801年又将班田年限从6年延长为12年,尽管如此,仍然有许多地区30年乃至50年未能班田;其次,因手续繁琐而不能按时班田。进行班田时需要编制口帐和校田帐,然后呈报太政官,太政官核定批准后方能实施。完成这一程序往往需要数年时间,行政能力低下的地区需要的时间则更长,因而使得班田不能如期进行;第三,由于各级贵族或寺院拥有不同程度的私田,所以,一些有势力的地方官吏便利用职权“多占山野,妨百姓业”,兼并公有土地,将公田公民变成私田私民,严重影响到班田制的实施。当时,制度上也允许农民除耕种自己的口分田外,还可以租种贵族或寺院的土地,只要交纳五分之一的收获物作为地租;第四,除口分田的地租外,农民还要服兵役和徭役,并亲自将庸、调运到京城,遂成为沉重的负担。如果再遭遇较大的自然灾害,农民便很难生存下去。尽管桓武天皇时也采取措施减轻负担,但编造假户籍或逃亡已经成为农民经常使用的反抗手段,甚至出现了453人中有376名女性的户籍,严重影响到律令下的财政体系;第五,土地的私有化。为弥补田地的不足,朝廷在723年宣布“三世一身法”,以此鼓励开垦荒地。也就是规定新垦生荒地,可传三代,而后归公。开垦熟荒地,开荒者本人享受一生,死后归公,但该措施收效不大。因为随着归公期限的逐渐到来,土地就会重新变为荒地。因此,政府在743年颁布“垦田永世私财法”,即根据身份地位,开垦一定数额的土地可永久私有。身份最高的贵族可开垦500町步,普通农民可开垦10町步。结果这一措施推动了土地私有化的迅速发展。
贵族、寺院利用权势和钱财,强行圈占荒地,驱使自己所有的奴婢、附近的班田农民以及逃亡的农民或奴婢进行大规模开垦,并在开垦的土地上修建住宅和仓库,这些建筑称为庄家或庄所,管理者称为庄长,他们管理的垦田称为庄或庄园。除垦荒外,各级贵族及寺院还利用买卖或霸占的方式,将附近班田农民的口分田或垦田纳入自己的庄园内。最初庄园大多委托庄长管理,也有领主直接经营的庄园,但大部分土地出租给附近班田农民耕种。虽然庄园的出现使得国家土地所有制向土地私有制转化,但当时仍保留了国家土地所有制的残余。例如领主要向国家交纳田租,庄民也要向国家交纳庸、调,另外国家的检田使和征税使等各种“国使”有权进入庄园进行检田、收租和征调劳力。
为维持国家财政,政府除加强对国司、郡司征收租税的监督力度外,823年在太宰府设公营田,879年在畿内设官田,雇佣农民耕种,收取地租,以增加财政收入。不久,各行政机关也拥有单独财源的诸司田,天皇具有敕旨田,并以赐田的名义赏给皇族。尽管朝廷在10世纪初颁布整理庄园令,取缔那些非法出现的庄园,试图阻止土地的私有化,反而推动了公认庄园的增加。另外,政府对国有土地的政策也改变方针,让国司承包其管辖地域的租税,强化了国司对地方的统治权。而国司也将土地分包给有实力的农民——“田堵”,由这些农民承担特定土地上的租税。由于这种财政体系与律令体制下的财政体系不同,所以大化改新以来的“律令国家”也变成了“王朝国家”。
与此同时,庄园主开始争取自己庄园的“不输”权,即利用各种借口向朝廷申请免除庄园的赋税。之后庄园主又开始争取“不入”特权,即国家检田使、征税使等官员不得进入庄园,甚至不承认国家在庄园里拥有的司法权和警察权。这种“不输不入”特权将庄园主变成领主,庄园也变成该领主的私人领地。实际上,庄园主为获得“不输不入”特权,通常是将自己的庄园进献给中央大贵族或大寺院,奉其为“领家”,并交纳一部分租税。如果“领家”认为自己的权势仍然不足与国司相抗衡,则将庄园进献给更有权势的贵族,奉其为“本家”,于是“本家”成为更高一级的领主,从而形成一种领主等级土地所有的体制。由于藤原家族在中央政权中最有政治影响力,因而也成为最大的“本家”,并由此奠定了“摄关政治”的经济基础。因“不输不入”庄园的增加严重影响到国库收入,天皇朝廷曾先后四次对庄园进行整顿,但均无济于事。到11世纪中叶,全国三分之二的土地已为寄进式庄园所控制。

三、 摄关政治
为维持政权的稳定以及天皇的权威,桓武天皇之后的平城天皇和嵯峨天皇继续进行改革。平城天皇精简行政机构及其人员,以减轻财政负担;嵯峨天皇设置相当天皇秘书官的“藏人头”,并任命藤原冬嗣担任该职务。由于藏人头作为天皇的亲信在宫廷中发挥重要的政治作用,藤原家族借此重新崛起。另外,嵯峨天皇还根据现实情况对原有的律令进行修正,因此修正的有关法令称为“格”,其实施细则称为“式”。其后共编撰了“弘仁格式”、“贞观格式”和“延喜格式”,统称为“三代格式”。
九世纪初,藤原冬嗣将自己的女儿送入宫中嫁给天皇,因其女生皇子而获得插手朝政的机会。冬嗣之子藤原良房如法炮制,将自己的女儿送入宫中,并在842年利用皇子争太子位事件,将两个主要的政敌伴氏和橘氏排挤出朝廷,流放外地,并将自己的亲外甥道康亲王立为皇太子。850年道康亲王即位为文德天皇,藤原良房胁迫其册封诞生仅九个月、良房之女所生惟仁亲王为皇太子,并任命良房为太政大臣。即位八年后文德天皇突然死亡,年仅九岁的惟仁天皇即位为清和天皇,良房以太政大臣和天皇外祖父身份独揽朝政。866年,良房利用皇宫承天门失火事件,再次将世家贵族源信和伴善男驱逐出权力中心,正式“摄行天下之政”,担任“摄政”之职。
藤原良房死后,清和天皇试图收回权力,不再任命太政大臣,结果引起良房之子藤原基经的不满。877年,基经胁迫清和天皇退位,另立年仅九岁的皇太子为阳成天皇,之后又废阳成天皇,立55岁的时康亲王为光孝天皇。作为对基经的报答,年老的光孝天皇委任基经“万政领行,入辅朕躬,出总百官”。887年,宇多天皇即位后立刻颁布诏书,规定“万机巨细,百官总已,皆关白于太政大臣”。从字面上看,“关白”本来是“禀报”之意,但后来转化为官职,即天皇幼年时辅政者称“摄政”,天皇成年后,辅政者称“关白”。直到11世纪末,藤原家族利用担任“摄政”及“关白”职务独揽朝廷大权的摄关政治持续了二百余年时间。
尽管从九世纪末到十世纪中叶,醍醐天皇和村上天皇在位时期进行了一些有利于天皇统治的改革,抑制了藤原家族的专权趋势,但因特权庄园的迅速增加以及寄进庄园制的急剧发展,藤原家族成为最大的庄园领有者,从而为外戚剥夺天皇部分权力并操纵国政的摄关政治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在11世纪前半期,藤原家族专擅朝政,随意废立天皇,管理藤原家族事务的“政所”同时也是国家的权力中心,朝廷变成只是举行仪式的场所。摄关政治在藤原道长及其子藤原赖通时期达到鼎盛,道长共有四个女儿被选为后妃,其中三个成为皇后,有三个外孙成为天皇。道长曾赋诗一首表达其专权30年的得意心情,其中一句是“此世即我世,如满月无缺”。
实际上,摄关政治并没有突破律令体制延续下来的统治框架,也就是说,国政的运营依然是以天皇、代替天皇执政的摄政、关白、太政官为中心。重要政务由天皇、摄关、公卿协商决定,其余事务由公卿处理。尽管在授予冠位、任命官吏方面,摄关拥有强大的决定权限,但皇族、贵族、公卿仍具有推荐权。因此,即使在摄关政治时代,国家权力仍集中在以天皇、摄政关白为中心的大贵族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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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部分

第二章  武家势力的成长


第一节   镰仓幕府与元军征日

一、镰仓幕府
1180年,富士川之战获得胜利后,源赖朝在镰仓(今神奈川县镰仓市)设置统率御家人的“侍所”,其长官“别当”由和田义盛担任;1183年,源赖朝从后白河法皇处得到统治关东、东北地区的任命;1184年,设置处理行政事务的“公文所”(后为“政所”)和司法机构的“问注所”,其长官“别当”、“执事”分别由原朝廷下级官员大江广元及三善康信担任;1185年从后白河法皇处得到往各国派守护、往庄园及公领派地头的权利。守护由最早与源赖朝结成主从关系的高级御家人担任,本来的职责是“大犯三条”,即组织武士定期到京都或镰仓担任警卫,并具有统帅军队、逮捕谋反者和杀人犯的警察权,但也具有向地方官员下达命令的行政权,是掌握国衙实权的人物。地头也由御家人担任,其职责是督促土地耕种者向领主或国衙缴纳租税,并按照每段田收五升兵粮米的标准为幕府征收赋税,也具有镇压庄民反抗以及追捕强盗、维持治安的任务;1186年,源赖朝在京都设置京都守护,担任京都的守卫,并统帅在京都的御家人。同时在北九州大宰府设置镇西奉行,在东北设置奥州总奉行,管辖两地域;1190年,源赖朝到京都,被任命为近卫大将军;1192年源赖朝从二条上皇处得到征夷大将军的称号,正式成立幕府。
由此可见,镰仓幕府的统治基础是“御家人制度”。御家人是在源平战争中同源赖朝结成主从关系的武士,即其家臣。本来这些武士是各地的在乡领主、庄官或名主等,源赖朝为得到他们的长期效忠,明确宣布“私领本宅,领掌如故”,也就是所谓的“本领安堵”,即承认并保护他们的原有土地所有权。除此之外,还根据战功授予新的领地,即所谓的“新恩给与”。为此,御家人要无条件地服从主君源赖朝,并在战争中为其出生入死。镰仓幕府成立后,将军任命这些御家人为各地的守护或地头等官职。作为回报,御家人率领自己的随从定期前往京都或镰仓,担任警备的任务,其费用完全由自己承担。
镰仓幕府通过任命守护或地头的方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统治机构,形成了与京都朝廷并立的双重政权结构,天皇朝廷的权力也因此受到严重削弱。尽管朝廷对其进行了抵抗,最初地头的设置也仅限于平氏家族或与平氏家族关系密切者被没收的领地,但随着幕府的权力越来越大,地头遂遍及全国所有土地,与守护一道成为幕府统治的重要支柱。虽然镰仓幕府具有压倒性的军事力量,但其统治的合法性仍需借助天皇的精神权威,例如将军职位的继承须得到天皇的任命,即使在统治体制方面亦没有完全取代律令体制,因而京都政权得以保存下来。当然,在此后的几个世纪中,双方围绕国家权力的掌管时常发生冲突。
镰仓幕府的经济基础以将军所有的封地和直辖领地为中心,即“关东知行国”和“关东御领”。“关东知行国”也称为“关东御分国”,为将军的封地,最多时达到九个,即为伊豆、相模、上总、信浓、越后、骏河、武藏、下总、丰后。在这些封地上,将军可推荐知行国的长官国司,并获得该国的部分收入;“关东御领”是以源赖朝为本家或领家的庄园和公领,以及被没收的平氏家族领地,共有500所。“关东御领”由幕府政所统一管理及征收租税,是幕府的主要财政来源。

二、承久之乱
1199年镰仓幕府的创始人源赖朝去世,年仅18岁的其子赖家继任将军。赖家精于弓箭马术,但缺乏其父的政治才能及权威,独断专行,重用其岳父,排挤幕府元老,引起许多御家人的不满。在源赖朝之妻北条政子的主持下,首先剥夺了赖家的裁判权,然后组成13名元老决定重大决策的协议制。1200年,北条时政铲除支持赖家的梶原家族,并在1203年软禁赖家,同时灭其岳父家族,立其弟实朝为将军,自己以辅助将军的名义掌握幕府大权,被称为“执权”。翌年时政杀害赖家,但在政子的反对下,时政被迫引退,由其子北条义时掌握幕政。1213年,义时灭侍所别当和田义盛及其家族,巩固了其执权的地位。但此时实朝已经成人,并积极参与幕政,喜爱公家文化,与朝廷关系颇佳。1219年,实朝在就任右大臣仪式的途中被其侄公晓所杀,公晓亦被杀,源氏断绝。义时希望立皇族亲王为将军,但遭到后鸟羽上皇的反对,只好立源氏远亲摄关家三岁的藤原赖经为将军,自己继续掌握幕府政权,自此以后将军成为虚设。
幕府内部的争斗使本来就对武家政权不满的天皇朝廷提供了试图恢复公家权力的机会,1198年开始院政的后鸟羽上皇积极采取加强朝廷经济实力的措施,并通过恩赐土地的方式吸引近畿地区的武士以及对北条家族不满的御家人,在“北面武士”机构之外,还设置了“西面武士”组织。上皇拒绝了北条义时允许皇子做幕府将军的请求,并在1221年5月向各国武士颁布讨伐北条义时的院宣。时值承久三年,因而被称为“承久之乱”。但响应朝廷的武士并不多,而在北条政子的鼓动下,大多数御家人重新集结在幕府旗下,并从镰仓分兵东海、东山、北陆三路向京都方向进发。面对19万之多的幕府军队,万余名的朝廷军队一触即溃,不到一个月,幕府军就打败了朝廷军,并占领了京都。幕府立新天皇,将包括后鸟羽上皇在内的三位上皇流放到离岛,并处死参与计划讨幕的贵族与武士。天皇被处罚以及贵族被处死的事情前所未有,因而对当时的社会产生较大影响。幕府没收了参与讨幕贵族及武士的3000所领地,将其作为幕府的直辖领地,并任命在此次内乱中立有战功的御家人为新地头,称为“新补地头”,同时决定了新地头的俸禄标准。另外,幕府在京都设“六波罗府”,由北条义时之弟北条时房及其子北条泰时担任其长官——“六波罗探题”,取代过去的京都守护。其职责除警卫京都、监督皇室活动外,还兼有负责统帅西日本御家人以及执掌西日本的行政、司法等事务。“承久之乱”之后朝廷丧失了拥有军队的权力,皇位继承及朝廷政治也由幕府决定,国家权力严重倾向武家。
1224年,北条义时去世,翌年大江广元、北条政子亦去世,任幕府执权的北条泰时针对时弊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首先改变执权独断的体制,在1125年设置“联署”一职,并由其叔父北条时房担任此职,辅助执权掌管政务;同时任命11名精通政务的御家人组成“评定众”,做为幕府的最高决策机构,与执权、联署协商决定重大行政、司法事务;其次,在1232年制定了《御成败式目》(亦称为《贞永式目》)的武家法规,以简单易懂的语言概述了行政、司法的规则以及武士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其中要求各级武士严守自己的职责,向公背私,不得越权妄为,严禁“非国司而妨国务,非地头而贪地利”等。到北条泰时之孙北条时赖任执权时,进一步完善了以执权为中心的政治体制。即在1249年设置数名官员组成的“引付众”,其职责是协助评定众审理文书及裁判。同时,时赖清除北条傍系有力家族,将幕府权力集中在北条嫡系家族——“得宗”,并废除藤原家族出身的将军,立完全由幕府摆布的皇族亲王为将军。
在镰仓时代,武士领主化的现象越来越明显。被称为“御家人”的武士担任地头,而那些“非御家人”武士通常被任命为庄官,管理下人、随从、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武士的所有子女均有继承权,分家后亦听从本家的调遣,形成一大家族,族长称为惣领,战时率家族成员进行作战,平时带领子弟到京都或镰仓服警备义务。武士女性成员不参与军事活动,但亦可成为地头或御家人,流行出嫁婚姻制,但结婚后仍用原姓氏。武士住在“武士馆”中,平时练习骑、射武艺,逐渐形成重武勇、礼节、廉耻、正直、节俭等内容的“兵道文化”。农民分为上层农民“名主”和下层农民“作人”,他们是从事农业的主要劳动力,交纳30%左右的收获量作为“年贡”,另外还要交纳土特产的“公事”,提供称为“夫役”的徭役。当时已普及两季农业、牛耕、肥料、水车等,但农民生活依然困难,因而经常以名主为首反抗地头、领主的压迫与剥削,其手段多为诉讼和逃亡。尽管如此,由于生产力的提高以及经济作物的发达,手工业和贸易也得到发展,出现了定期集市和货币经济。大量宋钱输入日本,到镰仓幕府末期,84%的交易使用货币,同时出现了高利贷“借上”、远距离的汇兑和从事批发的“问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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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军征日
蒙古帝国兴起后,以忽必烈为首领的一支在东亚地区迅速扩张,并将都城迁至大都(今北京)。在1268、1269、1271年,忽必烈三次遣使要求日本朝贡,但均被幕府拒绝。1271年,忽必烈定国号为元,在加紧攻击南宋的同时,集结兵力进攻日本。1274年10月,3万元军乘900艘战船,从朝鲜半岛南端出发,占领对马岛后在北九州登陆。元军采用集团作战方式,并有火器助威,以骑射为主的日本军队苦战,不断败退。日落时元军回船休息,但当晚暴风雨交加,多数兵船沉没,元军损失惨重,被迫退回朝鲜半岛。因为此战发生在文永年间,史称“文永之役”。1275年元朝再次派使节到日本要求臣服,幕府执权斩来使,并命令京都以西御家人、非御家人、寺院、贵族等均由各国守护率领,加强备战。这些措施也强化了幕府对全国的统治基础。1279年,元灭南宋后,忽必烈再次筹划远征日本。1281年,元军分东、南两路进攻日本。5月,4万东路元军从朝鲜半岛出发,经对马岛攻入北九州的博多湾,但日本军队防守严密,未能登陆。7月,从大陆宁波出发的10万元军出现在北九州海面,两路大军合流,准备发动总攻击。此时遭到大型台风袭击,元军4000艘船只沉没大半,元军损失四分之三,被迫又一次败退。因为此次战役发生在弘安年间,所以史称“弘安之役”。
尽管元军征日未能成功,两次战役但对镰仓幕府产生重大影响,首先是加强了幕府的专制统治。早在北条时赖执政末期,集体协商制度就遭到破坏,时常由北条家族嫡系决定重要事项。1268年任幕府执权的北条时宗进一步发展了北条家族专制的趋势,以防御蒙古来犯为借口,不仅评定众、引付众的多数成员为北条家族成员,而且各国的守护职务也多更换为北条家族人士。在镰仓幕府初期,担任守护职务的北条家族成员只有两名,到元军第二次败退后的1285年增加到33名,占全部60名守护的半数以上。到镰仓幕府末期,进一步增加到38名;另外在1185年,将北九州的“镇西奉行”改为“镇西探题”,由北条家族成员担任,其职责为统帅九州地区的御家人以及该地区的行政、司法事务。时宗这种任人唯亲的做法使御家人发生分裂,其死后曾一度发生内讧,因而削弱了幕府的统治基础。另一方面,抗元战争后镰仓幕府没有土地或财力赏赐那些有战功的御家人,破坏了由“奉公”而得到“恩赏”的幕府与御家人关系基础,加剧了御家人对幕府的不满情绪。更为重要的是,御家人为弥补战争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恢复自己的经济实力,在加紧侵占公有领地的同时,那些担任地头的御家人进一步拒绝向领主交纳赋税,并蚕食庄园土地。这种行为不仅使统治阶级内部产生对立,也加剧了领主及地头与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因为领主与地头均加重了对农民的剥夺,导致许多庄园农民被迫铤而走险,沦为强盗,时称“恶党”运动。更多的御家人却因战争负担而穷困没落,开始将自己拥有的少量土地典当给高利贷者或出卖。幕府为维持其政治军事体制曾禁止御家人出卖或典当土地,难以取得实效后又在1297年颁布《德政令》,命令商人归还购买或典当的御家人土地,但引起了经济混乱以及商人的不满,不得不很快将其取消。
进入14世纪以后,幕政更为混乱。14岁继任执权的北条高时热衷于歌舞与斗狗,不理政事,大权旁落。1322年,奥州豪族安东氏因领地与其他家族发生纠纷,上诉幕府以求解决,独揽幕府大权的内管领(首席家臣)长崎高资收受双方贿赂,故意久而不决,结果导致安东家族叛乱。尽管其叛乱被镇压下去,但幕府的权威一落千丈。

四、镰仓文化
从1127年到1279年,中国大陆长江以南是南宋王朝。尽管南宋与平安时代末期乃至镰仓时代的日本没有正式外交关系,但民间贸易仍然十分盛行。日本出口的主要商品为金、水银、硫磺、刀剑等,而进口的商品多为陶瓷器、丝绸、书籍、铜钱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两国宗教界人士的交往频繁,南宋期间,大约有80多名日本僧人到大陆,20多宋朝僧人到日本列岛。这些僧人不仅将宋朝盛行的禅宗传入日本,而且也带去了程朱理学、饮茶风俗等文物。因此,日本文化在受到宋朝文化影响的同时,也出现了平民化、武士化的特征。
由于平安时代末期社会动乱,而且随着武士阶层的兴起,社会结构发生较大的变化,过去以贵族利益为中心的宗教思想已不适应普通民众在“末世”中寻求拯救的心愿,因而在镰仓时代形成了六个新的佛教流派。它们分别是法然在1175年创立的净土宗、亲鸾在1224年创立的真净土宗(一向宗)、一遍在1274年创立的时宗、日莲在1253年创立的日莲宗(法华宗)、荣西在1191年创立的临济宗、道元在1227年创立的曹洞宗。前四个流派均是从本土的旧佛教中产生,都主张简单修行就可以得救,因而在普通民众中影响很大。例如净土宗主张只要专心念诵“南无阿弥陀佛”就可以得救;净土真宗甚至主张只要有一次真心念佛就可以得救,而且恶人优先得救;时宗主张所有的人均可通过念佛得救;日莲宗主张信仰法华经,口念“南无妙法莲华经”就可以得救等。创立临济、曹洞两禅宗的荣西和道元均曾到中国大陆宋朝修学,回国后大力传播。临济宗主张通过坐禅激发内心的佛性,同时通过机智问答,达到大彻大悟的境地。荣西撰写《兴禅护国论》等著作,由于将军源赖朝、执权北条氏等均信仰该教,因而临济宗在武士阶层中的影响较大,成为幕府的宗教。曹洞宗也主张坐禅省悟,但“只管打坐”,否定在家修行。道元数次拒绝幕府的邀请,但其修行方式适合武士的风格,因而信仰该教的武士很多。
程朱理学在日本被称为“朱子学”,也称为“宋学”,主要指以南宋朱熹为中心形成的儒家学派,在镰仓时代传入日本。“理学”宣扬精神先于物质,认为“理”是世界万物产生的根源,其中包括社会秩序以及忠、孝、仁、义等社会道德。“理学”提倡万民百姓要“各依本分,凡事循理”,决不能“以下犯上,以卑凌尊”,更不可有“悖逆作乱之心”。由于这些主张十分适合幕府的统治,所以受到执政者的大力支持和宣扬。但当时是与禅宗融合在一起渗透到武家政治中,而且因各自立场的不同,对“理学”的理解也有很大差别,例如在镰仓幕府末期朝廷的倒幕运动中,“理学”的“大义名分论”对后醍醐天皇影响很大。镰仓时代的文学艺术超越宫廷贵族文学的局限性,出现了大量描写武士阶层和民间世俗人情的作品,例如讲述平清盛一族兴衰故事的《平家物语》,着重渲染了“诸行无常、盛者必衰”的观念;随笔的代表作有鸭长明的《方丈记》和吉田兼好的《徒然草》,两位僧侣从佛教思想出发,在其作品中深刻反映了自然灾害、饥荒、病疫和社会动乱;和歌的代表作有宫廷贵族的《新古今和歌集》以及第三代将军源实朝的《金槐和歌集》,前者感伤,后者威武;史书方面的代表作有慈元著的《愚管抄》和幕府编撰的《吾妻镜》,前者描述了从神武天皇到顺德天皇的历史,试图寻找社会发展的规律,但充满了佛教的末世思想;后者是以日记体的形式记录了幕府的历史,但贯穿了将北条家族统治正当化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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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南北王朝与室町幕府

一、建武中兴与南北朝
1221年“承久之乱”后,朝廷仍然是上皇主持院政,但幕府决定皇位的继承以及主持院政的上皇。围绕皇位的继承,皇族逐渐分为持明院系及大觉寺系两大派系。1317年,在幕府的劝告下,两大派系协商决定轮流出任天皇,幕府也表示不再干预皇位的继承。1318年,大觉寺系的后醍醐天皇即位,其深受朱子学影响,渴望恢复天皇直接掌握国家大权的局面。因此,后醍醐天皇停止其父后宇多上皇的院政,亲自执政,录用政治人才,并利用幕府权威下降时机秘密进行倒幕活动。1324年,天皇与近臣商议发动畿内武士、僧兵袭击“六波罗探题”,但该计划泄露,近臣被逮捕、流放,史称“正中之变”;1331年,天皇又派自己的两个儿子发动僧兵反对幕府,但再次泄密,天皇被迫逃出京都,“恶党”楠木正成起兵响应,但很快被幕府镇压下去。后醍醐天皇被捕并被流放到隐歧岛,持明院系的光严天皇即位,史称“元弘之变”。
尽管如此,各地的反幕府运动仍然持续不断,以楠木正成为中心的畿内“恶党”尤为活跃。后醍醐天皇从流放地隐歧岛逃到伯耆(今岛根县),并在其旗下集结了许多武士。幕府为镇压这些反幕活动,在1333年派遣足利高氏前往京都。足利氏系源氏后裔,世代与北条氏关系密切,但在赴京都的途中却与后醍醐天皇秘密联系,并表明自己的反幕态度。在其影响下,各地的武士纷纷倒戈,攻击幕府及北条氏的据点。足利高氏与畿内的恶党攻陷六波罗府,新田义贞率关东的反幕武士攻陷镰仓,北条家族800余人自杀,镰仓幕府灭亡。后醍醐天皇回京都,废光严天皇,重登皇位。
后醍醐天皇重新即位后,改元“建武”,实施新政。任命高级贵族任中央各机构的大臣以及地方的国司,并强化天皇本人的权限。一方面否定对天皇行使权利构成威胁的幕府、院政、摄政、关白等机构或职务,另一方面,废除知行国制度,土地所有权的证书均由后醍醐天皇亲手写成。中央机构设有处理重要政务的记录所、处理诉讼的杂诉决断所、统率军队的武者所、掌管奖赏的恩赏方等机构;地方机构每国均设守护、国司,同时设镰仓将军、陆奥将军,由后醍醐天皇的两个儿子担任其职。
后醍醐天皇实施的新政不到三年就结束了,其原因首先是权力过于集中,赏赐不均。重要政务完全由天皇本人决定,亲自签发土地所有权证书,难以做到客观公正。甚至其子护良亲王任征夷大将军也受到天皇的排挤,最后只好流落地方并被杀;其次是难以协调讨幕各派之间的矛盾。公家希望恢复贵族政治,武士希望恢复武家政治,传统势力要求复古,新兴势力要求革新,没有强大武力做后盾的后醍醐天皇难以平衡各派的利益冲突;另外,在百废待兴之际,朝廷还大兴土木,修建宫殿,并为此发行大量货币,增加税收,结果引起各界的不满;最重要的是,在进入武家时代以后,难以恢复律令时代的天皇政治结构。虽然镰仓幕府倒台,但武士的力量反而有所增强,他们对天皇朝廷未满足其要求而心怀怨言。尤其是作为武士领袖的足利高氏,因倒幕有功而被赐后醍醐天皇名字中的“尊”而称足利尊氏,但仍受到冷遇。
1335年,北条家族的旁支北条时行在关东地区起兵并占领镰仓,足利尊氏要求率军东征,并要求得到征夷大将军的称号,但遭到后醍醐天皇的拒绝。足利擅自率军出京都,并打败北条时行,夺回镰仓,同时明确表示反对朝廷。后醍醐天皇派遣新田义贞攻打足利,但被打败。1336年,足利被北畠显家打败,流落九州地区,但在各地武士的支持下,打败楠木正成,重新占领京都。足利废后醍醐天皇,拥立持明院系的光明天皇,并颁布了显示其执政方针的《建武式目》,内容包括禁奢侈,行俭约;镇暴行,止贿赂;戒官员缓怠,选贤者为吏;京中空地归还原主;受理贫弱之辈的诉讼;兴办专营金融借贷的土仓;委任忠诚足利氏的有军功者、有才干者为守护等,并在此基础上正式建立幕府。1338年,足利尊氏在又从光明天皇那里得到“征夷大将军”的称号。
1336年,被废黜的后醍醐天皇在同年底逃出京都,在京都南部吉野山组成另外一个朝廷,形成南北朝局面。最初两年尚有所对抗,但1339年后醍醐天皇去世,支持南朝的北畠显家、新田义贞等也相继战死,南朝已经没有实力与北朝对抗。但偏居一隅又缺乏武力的南部朝廷之所以能够经历四代天皇并坚持了57年时间,是因为室町幕府内部足利兄弟争权夺利的结果。
幕府成立之初,将军足利尊氏作为最高的统治者执掌恩赐、军事大权,其弟足利直义行使政务实权,但两人因统治理念的差异而发生冲突。即前者藐视传统权威并急于建立全国性政权,而后者主张尊重传统权威并渐进统一。两者的冲突后来发展成全国性的动乱,并轮流与南朝合作。首先是在1350年足利直义转向南朝,打败北朝军队后兄弟和好,但足利尊氏在取得南朝天皇的支持后,消灭了足利直义。其后,尊氏重新扶植北朝,而且幕府统治也逐渐稳定。直到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1368年执政后,采取各种措施成功地削弱了称霸一方的守护权力,进一步巩固了幕府的统治基础。1392年,足利义满呼吁南北朝统一,并得到南朝的积极反应,南朝后龟山天皇回到京都,并将象征天皇权威的三件神器交给北朝的后小松天皇,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南北朝对立基本结束。

二、 室町幕府
1368年,15岁的足利义满任幕府将军,最初由细川赖之辅助,后亲掌大权并采取诸多措施,在强化将军权力的基础上巩固了幕府的统治。1378年,义满在京都室町建成称为“花之御所”的豪华住宅,室町幕府由此得名。
统治机构在足利义满时期逐渐完善。辅助将军进行执政的是管领,与足利家族有血缘关系的斯波、细川及畠山三家族成员轮流担任该职务,俗称“三管领”。管领统辖侍所、政所、问注所机构,同时传达幕府将军的命令给各守护。掌管京都守卫及诉讼的侍所长官“所司”通常由“山名”、“赤松”、“京极”、“一色”四守护轮流担任,俗称“四职”。在掌管幕府财政及行政事务的政所,具体事务由直属将军的家臣“奉行人”担任,因此,虽然在中央机构里也设置了“评定众”或“引付”,但其作用逐渐降低。
足利义满将其足利氏的家臣、守护家族的武士等编成将军直辖军队,其成员称为“奉公众”。奉公众除定期到京都守卫幕府外,还被任命为将军直辖地的管理者——“代官”,以部分“年贡”为其俸禄。奉公众被遍为五支军队,总数达到3000名。足利义满依靠这支实力较强的军队,逐渐削弱有实力的守护。1390年,义满率军征讨管辖美浓、尾张、伊势三国的守护土歧康行,将其变为美浓一国的守护,此役史称“土歧氏之乱”;1391年,义满再次率军征讨山阴的山名家族。该家族原追随足利直义,担任11国的守护,其领土相当全国的六分之一。义满利用山名家族的内乱,灭山名氏清等有实力武士,将其余山名氏转为管辖三国的守护,史称“明德之乱”;1394年,义满把将军职务让给其子义持,自己任朝廷的太政大臣职务,成为名副其实的最高统治者;1399年,义满再次率领大军征讨周防的大内义弘,最后消灭了这位掌握对外贸易的守护,史称“应永之乱”。
在稳定全国统治的基础上,地方机构也陆续健全。除在各国设守护外,还专门在镰仓设“镰仓府”,其长官“镰仓公方”由第二代将军足利义诠之弟足利基氏及其子孙世袭,管辖关东10国。辅助镰仓公方的管领称“关东管领”,由上杉家族世袭。镰仓府下设机构与幕府机构相同,有政所、侍所、问注所、评定众等,俗称“第二幕府”。另外,幕府分别在九州、东北东部、东北西部设九州探题、奥州探题和出羽探题,统辖那里的军事与民政。无论是守护,还是探题,均由足利家族成员或将军的亲信担任。近畿地区及其附近的守护大多在京都幕府机构任职,因而多由“守护代”对其国进行治理。
室町幕府的财政结构特征是取自流通领域的税收比例增加,反映了货币经济发展的状况。将军的直辖地称为“御料所”,大多为足利家族的旧领地以及南北朝动乱时期得到的领地,但规模不大,分散在全国各地,大约有200所。直辖地大多由奉公众管理,上缴部分税收给“政所”;除守护以各种名目征收的赋税外,建造宫殿或者皇位继承时征收临时货币赋税,如按“段”征收的土地税——“段钱”,按“间”征收的房屋税,称“栋别钱”;另外还有对仓库业者和金融业者征收的“(土)仓役”,对酒店、高利贷者征收“酒屋役”,在通往京都的主要道路设“关所”,征收“关钱”,征收的港口使用费称为“津料”,对明贸易征收一成的税,称为“抽分钱”。
因镰仓末期与南北朝时期的社会混乱,西南沿海地区许多生活没有着落的武士和农民组成武装集团,侵扰中国大陆和朝鲜半岛,掠夺财富,转卖人口,这些海盗史称“倭寇”。1368年中国大陆明朝成立,因邦交和倭寇问题派使节赴日交涉,但当时正值南北朝时期,地处九州的南朝地方政权态度较为消极。南北朝统一后的1401年,足利义满派使节赴明朝,约定以属国的名义进行朝贡贸易。1406年双方签定协议,规定“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两艘,不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当年明成祖派使赴日,带去永乐年号的勘合一百道,并赐足利义满“日本国王”金印一枚。1408年义满去世后,义持反对向明称臣,中断贸易。1248年足利义教任将军后,迫于财政上的困难,通过琉球国王的斡旋,再开勘合贸易。1404年到1547年,共派遣17次贸易船,因在中国大陆的逗留费、搬运费均由明朝承担,因而日本获利甚大。日本向明朝出口铜、硫磺、刀剑等,进口生丝、铜钱以及瓷器等。16世纪中期以后,日本国内战事频繁,勘合贸易终止。
1392年,朝鲜半岛成立李氏王朝,并派使节到日本要求禁止倭寇,恢复邦交。1404年两国恢复了终止600多年的邦交,朝鲜开设三个港口允许日本商人从事两国贸易。日本除向朝鲜出口铜、硫磺外,还有东南亚地区出产的胡椒、药材、香木等商品,从朝鲜半岛进口纺织品,其中棉制品为多。由此形成了以琉球为中心的东亚多角贸易圈,也就是东南亚、中国大陆、朝鲜半岛、日本列岛的商品多以琉球为中介不断得到交换与流通。
在室町时代,农业呈现出多元化、集约化的趋势,即在米、麦双季作普及的基础上,畿内地区出现了以及米、麦、荞麦三季作以及早稻、中稻、晚稻,并因水车、农家肥、草木灰的普及使用,单位产量也有较大提高。与此同时,在近畿地区,桑、麻、茶等经济作物普遍栽培,推动了以此为原料的手工业的发展。其中以铸造出口刀剑、炊具为主的冶金业较为发达,从明朝进口生丝也推动了以“西阵织”为中心的丝绸业。在此基础上,商业得到迅速发展,每月举行六次的六斋市、从事批发行业的“问屋”、工商领域的行会组织“座”等纷纷出现。因输入铜钱的不足,劣质的“私铸钱”盛行,但其币值较低,幕府屡次颁布禁止不等价交换的“撰钱令”,促进货币流通。由于货币经济的发展,经营借贷业务的土仓、酒屋逐渐增多,仅在京都就有350家。各地交易频繁,因而从事沿海运输的廻船业、车马借的租赁业、从事工商业者构成的城下町也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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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4-2005 10: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社会动乱
在整个室町幕府240年间,前后共有15任将军,但除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执政时期有过短暂的社会稳定外,其余均处在动乱之中。尤其是在进入15世纪后,在庄园制逐渐瓦解造成土地所有制发生变化并在此基础上社会及阶级关系发生变化的背景下,社会愈发的混乱,其中主要表现形式是守护大名的崛起和下层人民的反抗。
室町幕府统治基础并不是镰仓幕府时期御家人那种主从关系很强的家臣,而是各国的守护。1336年的《建武式目》中明确规定,“委任守护之本意,为治国安民也”。为加强守护的权力,1346年又规定除镰仓时期守护已拥有的三项职责外,增加可以调查处理有关领地纠纷或领地继承以及执行幕府诉讼案件裁决的权力;1352年,幕府又颁布《半济法》,规定守护有权以“兵粮米”的名义征收公家领地、庄园和寺院领地一半年贡。开始时仅为战事较为频繁的近江、美浓、尾张三国,而且限期一年,但后来逐渐扩展到全国,并成为永久性权力;后来,守护又获得了承包其管辖区域内上缴幕府的年贡以及在其管辖区域内征收土地税、房税及其他赋税的权力。守护利用这些权限,拖延甚至侵吞应上缴幕府的年贡,插手庄园事务并将其所有者培养成自己的家臣,收编管辖区域内大大小小的武士,在进入15世纪后逐渐成为割据一方的大领主。当时这种守护被称为“守护大名”,其管辖区域被称为“领国”或“分国”。因此,室町幕府在很大程度上是守护大名的联合体。尽管15世纪中期以后幕府将军也曾试图象足利义满那样削弱守护的实力,但没有取得多大实效,幕府内部、幕府与守护大名、守护大名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
长期频繁的战乱和动荡的政局,不仅使社会主要的生产者——农民流离失所,而且承担了所有的经济负担,“公事课役重叠,年贡难以按约缴纳”。因此,室町时代的农民斗争目标主要是减免年贡和繁杂的赋税、劳役,而且这一时期出现了由自然村落组成的自治组织。被称为“惣”、“惣村”、“惣庄”、“惣乡”的这些自治组织有自己的领导人物、议事规则、裁决方式等,农民大多以其为单位,或集体请愿,或集体起义、逃亡。1428年,京都爆发要求取消债务的起义,1429年,播磨爆发要求解除守护的起义,1441年,京都地区再次爆发大规模要求减免债务的起义,幕府被迫颁布减免债务的《德政令》。1446年,上久世村的农民集体请愿,并坚持了30个昼夜;1457年河内国的农民、脚夫起来反抗沉重的赋税,一连捣毁了600余处税卡、关所;1462年,连续几年的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近畿地区农民被迫揭竿而起,围攻京都达十天之久。室町时代这些持续不断的农民起义或暴乱被称为“德政一揆”或“土一揆”。
与此同时,幕府内部矛盾也激化起来,其背景除各级官吏的争权夺利外,多子继承制向单子继承制转化亦是加剧其矛盾激化的重要因素之一。1423年,四代将军义持让位给其子义量,但义量因过量饮酒早逝,重新担任将军职务的义持亦很快去世,由其四个弟弟抽签决定担任将军,结果已出家为僧的义教成为六代将军。义教试图加强将军的专制权利,引起各国守护的不满。1438年,任镰仓公方的足利持氏图谋将军职位,秘密策划了引起内战的“永享之乱”,但兵败被杀;1441年,义教被播磨国的守护赤松满祐杀死,赤松被幕府军镇压,史称“嘉吉之乱”;1443年任八代将军的义政沉醉娱乐,不理政事,其妻日野富子玩弄大权,本来内定义政之弟义视任下一代将军,但日富生子义尚后推翻前决定,立义尚为下一代将军。掌握幕府实权的细川胜元、山名宗全因双方矛盾以及各自家族内部矛盾而分别支持一方,明争暗斗,最后形成两大武装集团,并在1467年爆发了长达十年之久的战事。这场被称为“应仁之乱”的武装冲突将日本全国三分之二的守护大名均卷入其中,作为主要战场的京都大部地区化为灰烬。尽管此次战乱最终未见胜负,但幕府权威却一落千丈,沦落为只能控制京都及其周边领地的地区性政权,各守护大名却发展成为拥兵自重、雄霸一方的实力者。因此,从“应仁之乱”开始的1467年,日本历史进入战国时代,原来的守护大名也变为与幕府对立的“战国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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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4-2005 10:0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南北朝文化与室町文化

一、 南北朝文化
尽管经过了镰仓幕府时期的武家政权,但后醍醐天皇时期的“建武中兴”又为朝廷贵族带来恢复传统政治、经济制度的希望,因而出现了历史上最后的贵族文化。
在历史文学方面,因镰仓幕府末期及南北朝时期的社会动乱,公家的历史意识与武家的时代意识相互对抗,产生了从不同角度叙述的史书和军事小说。例如站在公家的立场上,记述了从源平之争到建武新政150年历史的《增镜》;站在南朝的立场上,以伊势神道思想为背景论述从古代到后村上天皇时期历史的《神皇正统记》,该书作者为统治奥州地区的北畠亲房;另外还有从武家的立场记述从皇族分为两大派系到足利家族获得政权历史的《梅松论》。以军事题材写成的小说有《太平记》,其内容从后醍醐天皇计划倒幕到足利义满任第三代将军的50年历史,其中重点描述了镰仓幕府的灭亡、建武新政、南北朝对立等事实。该书最初出现在1370年,作者是惠镇上人等僧侣。另外还有描写源义经生平的《义经记》、描写镰仓初期关东地区武家社会的《曾我物语》等。
在和歌方面,有后醍醐天皇之子宗良亲王编辑的《新叶和歌集》以及《李花集》,前书作者是转战各地的南朝歌人,后书作者是皇室成员。随着公家政权的衰落,和歌也逐渐衰落下去。与此同时,公家、武家均喜爱的连歌流行起来。连歌是将和歌分成上下句,众多参与者依次接下去,甚至长达百句。另外,随着饮茶习俗逐渐成风,除经常举行聚会外,还兴起斗茶的风俗,即带有赌博的饮茶活动。
在佛教方面,镰仓时代在武家上层盛兴的临济宗因足利尊氏的昄依而得到发展,而且在其著名僧侣梦窗疎石的提议下,实行一寺一塔制,即每个国均建造安国寺、利生塔,从而扩大了临济宗的影响。

二、 北山文化
北山文化是室町幕府第三代将军足利义满时期的文化,其特色是公家文化与武家文化的融合,因义满在京都北山建造新将军府邸而得名。其中最著名的建筑物是金阁,为传统贵族统治时代的风格与禅宗寺院风格相结合的产物。义满对临济宗厚爱有加,并以其为中心建立了五山十刹制度,即在京都和镰仓各定五个寺院为禅宗最高寺院,其他寺院排在其后。由于这些寺院的禅僧精通中国文化,创作了大量的汉诗,因而被成为“五山文学”。例如大德寺的一休宗纯就撰有《狂云集》。
在民间艺术“猿乐”、“田乐”的基础上,出现了称为“能”的艺术形式,其以戏剧、歌舞为中心,演出时带有各种面具。“能”最初经常为建造寺院募集费用,因而在寺院的保护下结成剧团“座”。其中著名的演员观阿弥、世阿弥父子受到将军的支持,不仅写有许多剧本,而且也撰有《风姿花传》、《花镜》等理论书,大大提高了“能”的艺术性。
在建筑物方面,代表性有池泉回游式的庭园“西芳寺”,其林中小径、木屋及流水的形式反映了追求幽闲的禅宗精神。

三、 东山文化
尽管室町幕府第八代将军足利义政在职期间(1443—1473年)几乎不务政事,而且也爆发了几乎将京都化为灰烬的“应仁之乱”,但这位热衷于艺术与娱乐的将军不仅在京都东山建造具有特色的府邸,而且也创造了“东山文化”。虽然这一文化带有浓厚的武家文化色彩,但在大陆文化、传统文化、地方文化的影响下,并融合了贵族文化及平民文化,逐渐形成了流传至今的日本民族文化。其中著名的代表性建筑“银阁”是传统文化与禅宗文化结合的典范,以岩石及砂砾构成的枯山水庭园,如大德寺的大仙院、龙安寺石庭则反映了禅宗“寂静”的美意识。
在这一时期,日本的绘画艺术有较大的提高。曾游学明朝的雪舟创造了日本水墨画的技法,同时,狩野正信、狩野元信父子在水墨画中融入传统的大和绘技法,形成了被称为“狩野派”的日本画流派。
被视为日本传统文化代表的茶道以及花道也在这一时期逐渐奠定基础,同时出现了穿插在“能”剧幕间演出的滑稽戏“狂言”。与“能”注重歌舞相对,“狂言”着重模仿,其题材也大多来自民间,使用日常会话,因而深受平民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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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4-2005 10: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节  战国大名与织丰时代

一、战国大名
战国大名与守护大名不同,后者由幕府任命,虽在其管辖区域内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受到幕府的制约;战国大名则独立于幕府统治体制之外,以军事力量为基础,将其管辖区域变成独立王国,并为争夺或扩大领地相互之间争斗不已。战国大名主要来源有两种,一是来自原来的守护大名,乘战乱之际宣布独立,这种状况大多发生在偏远落后的东北、关东和九州地区,例如南九州地区的岛津氏;另一方面来自大领主或守护大名的家臣,凭借武力或权术,排挤或杀掉守护大名,跻身于战国群雄之列,这种状况大多发生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中部地区,例如尾张国的织田氏;还有极少数的战国大名是由下层武士或其他人士转化而来,例如周防国的毛利氏,甚至美浓国的斋藤氏原为卖油的商人。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被称为“下克上”的现象,是因为室町幕府与守护大名是相互对立且相互依赖的关系。也就是说,尽管双方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但幕府依靠守护大名维持自己在全国的统治地位,而守护大名则依靠幕府的权威进行对地方的统治,一旦大名不承认幕府的权威,那么其家臣或地位更低的人也会加以仿效,取代他们的位置。
战国大名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并在相互进行的战争中获胜,均在其管辖领域内实施了诸多改革政策。在土地制度方面,将领内土地的一部分作为战国大名的直属领地,派官员加以管理,另一部分则以封地的名义授予自己的家臣。获得封地的家臣必须绝对服从自己的主君,按其封地的收入负担军役或其他义务。另一方面,大名削弱或剥夺原有小领主的经济及军事势力,虽然仍保留其原领地,但已在形式上变成战国大名恩赏给他们的封地,从而将其纳入自己的家臣行列,同样对主君保持忠诚,承担军役或其他义务。这样一来,战国大名就成为其管辖领域内的最高土地所有者。
获得封地的家臣与领地变为封地的家臣在身份上有所不同,前者是直属战国大名的亲信,属上层家臣,在战国大名侧近担任较为重要的行政职务。后者是地方上的下层家臣,较少参与政权。有领地者的武士称为“国人”,管理土地仅领取俸禄者的武士称为“地侍”,前者组成骑兵,后者为组成兵。家臣一般集中居住在战国大名所在城镇,形成城下町。为有效地控制这些家臣,多数战国大名均制定被称为“分国法”家法,详细规定主君与家臣之间的关系以及家臣必须遵守的规则。这些家法除具有强烈的忠君色彩外,其主要内容还包括禁止领有土地的买卖和转移、实行长子继承制、婚姻和财产的继承须得到主君许可、家臣之间不得相争、对违法者根据情节实施不同惩罚等。
战国大名为增加自己的经济实力,从而在与其他战国大名的战争中获胜,均采取富国强兵的政策。例如推动金、银矿山的开采,著名矿山有甲州的金矿、大森的银矿等;完善水利灌溉系统,开发新田,增加粮食生产,例如甲斐的武田氏就修筑了堤坝,大面积增加了水田种植。在一个世纪的战国时期,日本全国的土地面积增加了73%;撤消关卡,采取措施吸引商人住城下町,例如织田氏在尾张国取消行会“座”,实行自由买卖的“乐座”、“乐市”;为征集农民参与战斗,尽量不在农忙季节进行战争,从“应仁之乱”到17世纪初德川幕府成立,数百次的大会战大多是在农闲时期进行的;整顿包括地租在内的赋税制度。战国大名的直辖领地较少,因而年贡也较少,其财政主要依靠普遍征收的“段钱”、“栋别钱”和“夫役钱”等。为提高征兵或征税的数量,多数战国大名均实施检地制度,即核实土地面积,并核算其收入“贯高”。
因战国大名积极发展工商业,因而以城下町为中心的城市急速发展,甚至出现了堺、博多、平野等自治城市。例如,堺的市政运营是掌握在36人组成的“会合众”手里,博多的市政运营是掌握在12人组成的“年行司”手里。在其他一些较大的城市中,被称之为“町众”的工商业者组成自治团体,制定有关专门的规则,组织祭祀等的集体活动。

二、织丰统一
正当战国大名为争夺地盘混战时,西方人来到日本。1543年,葡萄牙人乘坐的中国走私船漂流到九州南部的种子岛,同时带来了火绳枪,岛主购买了两只火绳枪并加以仿造。火枪随即传到日本各地,大量生产的结果对作战方式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不仅各国大名均组成步兵火枪队,而且城堡的建筑方式也发生变化,即出现了带有高墙、深壕、射击孔的巨大城堡。
最初来到东方的西方人以葡萄牙人、西班牙人为主,他们一方面从事贸易,一方面传播天主教。为同他们进行贸易,西日本地区的各国大名不仅允许其传教活动,而且自己也接受洗礼,成为天主教徒。1546—1565任室町幕府第十三代将军的足利义辉许可传教活动,后来统一日本的织田信长为打击佛教势力也采取了这种态度,结果渴望结束动乱的下层民众纷纷加入教会,1582年织田去世时,日本的天主教徒已达到15万人。在传教士的建议下,1582年日本四少年曾赴欧洲参见罗马教皇。
与此同时,强有力的战国大名开始积极谋求全国的统一,其中以地处中部战略要地的尾张、远江等国最为积极。尾张国面积不大,但因最早种植棉花以及地处近畿与关东之间的交通要道而农业经济与货币经济较为发达。织田信长的父亲为尾张国守护代理的家臣,1555年信长灭掉守护代理,成为尾张国的统治者。然后一方面充实经济实力,一方面加强军事力量,推行“兵农分离”政策,上层农民不再从事农业,组成被称为“足轻”的步兵,同时利用梯队轮流射击的方式大大提高火枪的效率,增强战斗力。当时距尾张国不远的远江国大名今川义元势力比较雄厚,今川首先迫使三河国大名德川家康臣服自己,然后与关东地区的武田信玄、北条氏康结成同盟,在1560年借“上洛”(进京觐见将军)为名进攻尾张国。但因初战告捷而轻敌,夜宿桶狭间时被织田率领的少数军队击败,今川也被杀。此后织田与德川结成同盟,约定织田向西发展,德川向东发展。1567年织田打败其岳父——美浓国的斋藤氏,将其首府稻叶山城改为歧阜,作为自己的大本营。同年织田开始使用“天下布武”的印章,表明统一全国的决心。1568年织田奉天皇和足利义昭之邀率兵进入京都,废除幕府将军足利义荣,扶植义昭为将军,挟天皇和将军号令天下。
1569年织田迫使实施自治半个多世纪的堺市服从其控制,从而掌握了富裕的近畿地区城市与农村;1570年织田打败近江国浅井氏和越前国朝仓氏联合军队,并在翌年攻占寺院武装的重镇延历寺,焚烧该寺;1573年,织田信长罢黜足利义昭的将军职务,室町幕府正式灭亡。1574年织田镇压越前国、加贺国等地的“一向宗”农民起义,屠杀数万;1575年织田与德川家康联手在三河国长篠城与武田胜赖进行决战,以火枪与栅栏相结合的战术打败武田的强大骑兵,排除了关东地区的劲敌;1576年,织田在琵派湖畔筑安土城,作为控制近畿地区的根据地,此时全国统一已近半。1582年织田开始西征,派遣羽柴(丰臣)秀吉进攻备中国的高松城,但陷入重围。织田率军前往救援停留京都本能寺时,家臣明智光秀叛变,被迫自焚而死。
织田信长死后,其部将羽柴秀吉继承了织田的统一事业。秀吉出身尾张国的上层农民家庭,其父为织田亲兵,初称木下藤吉郎秀吉。秀吉参加织田的军队后因表现突出而成为重要将领,并在1573年改称羽柴秀吉,以期成为丹羽长秀、柴田胜家那样的织田家臣。本能寺之变后,秀吉与其对手毛利氏和好,然后率军回京都打败明智光秀,迫使其自杀,并以织田的后继者自居。1583年秀吉在近江打败柴田胜家,同时修建大阪城,作为自己统一全国的根据地。1584年秀吉与织田之子信雄、德川家康的联军发生战斗,未分胜负后讲和。1585年秀吉征服四国,天皇授其“关白”职务,1586年任太政大臣,并获天皇赐姓“丰臣”,以后称为丰臣秀吉。1587年秀吉南征九州,岛津义久投降。1590年秀吉出征关东地区,包围小田原城,迫使北条氏自杀,并使东北的伊达政宗臣服。1591年丰臣将“关白”之职让给养子秀次,自称“大閤”。1593年统治北海道南部的松前氏归顺,将北海道南部划入日本版图,至此统一大业终于完成。因秀吉晚年在京都伏山筑城居住,后该地因种植桃树而被称为桃山,因此,织田、秀吉时代也被称为“安土桃山”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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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4-2005 10: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丰臣政权
丰臣秀吉在世时大权独握,因而中央政府组织并不完备。最初设“五奉行”,由五位的亲信分别掌管行政、司法、财政等事务。平时各司其职,如有重大事务则“五人合议,妥善裁决”。后来又任命德川家康等实力最强的六位大名为“大老”,即其中的一人死后称为“五大老”,共同商定重大事务。这种因人设位的做法隐含着危机,一旦丰臣去世,其平衡立即被打破。丰臣政权的经济基础主要是其直辖领地,另外控制了主要金银矿山的开采以及货币铸造,以及京都、大阪、堺等工商业城市的征税。
为巩固对全国的统治,丰臣秀吉政权采取了诸多严厉的措施。第一,在1588年颁布《刀狩令》,借口铸造京都方广寺大佛需要铁钉,收缴农民手中的武器。其真正目的是“贮藏武器,必使年贡杂赋滞纳,企谋暴动”,因而必须没收“诸国百姓所持刀、腰刀、弓、枪支等武器”;第二,实施“太閤检地”,即通过丈量全国的土地面积,确定土地耕种者以及年贡(即赋税)的承担者。在1591年全国检地完成后,命令各国大名提交帐册和地图,以总收获量即“石高”核定其提供军役的准确数量;第三,颁布《身份统制令》,规定武士、町人、百姓各守其业,实施兵农分离、农商分离政策。禁止农民流动,武士脱离农业居住在主君所在的城下町,并随主君移动;第四,统一度量衡,推动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如废除行业垄断制度、减轻商人的赋税负担、撤消关卡、修建道路等。
丰臣秀吉在征服西南地区各战国大名时,虽对天主教在该地区的传播感到威胁,但为推进对外贸易,并没有采取严厉的禁教措施。只是在扫除倭寇等海盗的同时,因葡萄牙人的挑拨而镇压了西班牙的传教士和信徒。鉴于大陆政权明朝的衰落,丰臣秀吉的野心也急剧膨胀,试图建立以日本为中心的东亚新秩序。不仅要求印度果阿的葡萄牙政权、菲律宾马尼拉的西班牙政权、台湾等地对其臣服与纳贡,而且早在1587年就派使节到朝鲜,要求其臣服纳贡,并作为进攻明朝的向导。朝鲜明确拒绝其要求后,丰臣遂在1592年派15万大入侵朝鲜半岛。初期陆军进展顺利,很快攻占汉城和平壤,但在朝鲜军民的抵抗和明朝援军的打击下,战局发生逆转。特别是朝鲜水军在李舜臣的领导下,利用灵活作战的龟甲船连连击败日本水军,日本军队被迫在1593年求和。但丰臣对明朝封其为日本国王并许可朝贡的条件大为愤怒,在1597年1月再次派遣14万大军、数百艘舰船入侵朝鲜。尽管日本军队在海上初战告捷,但朝鲜重新起用李舜臣后,日本水军大败,陆上之战也因明朝军队与朝鲜军队联合进攻而节节败退,龟缩在半岛南端一隅。1598年8月丰臣秀吉病死,“五大老”决定结束侵朝战争,同年底日本侵略军撤回其国内。
史称“文禄之役”和“庆长之役”两次侵朝战争不仅给朝鲜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而且其巨额战费是丰臣政权垮台的主要原因。就其侵朝战争的原因,除出身低微的丰臣企望通过对外战争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声望以获得征夷大将军的称号外,满足国内统一后武士的好战心理以及大名、领主的土地要求也是其重要的背景之一

四、 安土桃山文化
尽管安土桃山时代是指织田信长、丰臣秀吉统治时期,但安土桃山文化也包括17世纪初的德川幕府时代。长达一个多世纪的战乱,各地经济文化的频繁交流,以及西方人带来的商品与文化,赋予了安土桃山文化豪华性、现实性的特色,其中最具代表性的遗产是城堡建筑。与过去的山城不同,战国时代的城堡多建在平地或高地上,在具备军事功能的同时,又作为大名的处理政务、生活居住的场所。如同当时的名城安土城、大阪城、伏见城那样,气势雄伟,面积广阔,内部装饰华丽。尤其作为暸望塔的最高建筑天守阁,更是构思巧妙,十分壮观。尽管进入17世纪后建造的城堡返朴归真,但其雄伟之风依然不改,其代表有保留至今的姬路城、松本城、彦根城、二条城等。
豪华壮丽的城堡内部装修推动了绘画的发展,尤其是狩野派的绘画。狩野永德进一步发展了水墨画与大和绘相融合的技法,其鲜艳的色彩、有力的线条、宏伟的构图形成新的装饰画。同时,狩野派绘画也突破了传统的绘画题材,出现了城市平民生活及风俗的绘画,例如狩野长信的“花下游乐图屏风”等。
随着京都、大阪、堺、博多等大城市的发展,富裕的市民阶层成为文化的创造者和承继者,其中以千利休的茶道最为著名。千利休以简朴、寂静的禅宗精神为基础,制定了饮茶的礼仪和程序,将其发展为茶道。由于得到丰臣秀吉和众多大名的保护,茶道甚为流行,丰臣建造黄金茶室,并经常举行茶道聚会。千利休也成为政界要人,甚至卷入丰臣家族的内部纠纷,后被迫自杀身亡。
17世纪初,出云地方的阿国到京都演出歌舞,受到平民的喜爱,称其为“歌舞伎”。最初演员为女性,但因风俗问题而遭到禁止,后来少年演出的“若众歌舞伎”也遭到德川幕府的禁止,再后来就演变成由成年男子担任演员的“野郎歌舞伎”,在民间流行开来。与此同时,以琉球传来的三弦琴为伴奏乐器、操纵木偶进行演出的“人形净瑠璃”也在民间得到广泛流行。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所谓的“南蛮文化”及其对日本文化的巨大影响。当时的日本人将葡萄牙人、西班牙人称为“南蛮人”,并将其乘坐的船、从事的贸易、传来的文化称为“南蛮船”、“南蛮贸易”、“南蛮文化”。他们带来的机械钟表、眼镜、火绳枪、葡萄酒、乐器、烟草、西方绘画、活字印刷、饮食、服装以及天文学、医学、地理学等西洋文化均对日本文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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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期德川幕府

一、幕藩体制
1590年,德川家康被丰臣秀吉转封关东六国,成为拥有250万石领地的大名。家康以江户城为据点,苦心经营,势力大增,地盘稳固。位居丰臣政权中五大老之首,同时因未参加对朝战争而保存了实力。1598年丰臣秀吉死后,其近臣分为两大集团。1600年9月,拥戴丰臣之子秀赖的五奉行之一石田三成联合小西行长、毛利辉元等大名率八万西军东征,德川家康率10万东军迎战,两军会战美浓国关原。因西军出现倒戈者,东军获胜。石田、小西被处死,没收、削减西军各大名的领地高达630万石,并将这些领地转封东军将领,由此确立了家康对全国的统治地位。1603年家康获征夷大将军称号,在江户(今东京)建立幕府,亦称江户幕府。
1605年,家康让将军之位给其子秀忠,以表示家天下之意。为彻底消除后患之忧,1614年,家康借口丰臣秀赖铸造的方广寺大钟所刻“国家安康,君臣丰乐”之文是诅咒自己,遂发动冬夏两次战役,攻陷大阪城,丰臣秀赖及其母自杀身亡。1623年秀忠让将军之位给其子家光,如同其父家康那样作为幕后将军掌握最高权力。前三代将军均以强大的军事力量为后盾,通过没收、减少、转封领地的方式削弱大名的实力,仅没收的领地就有120家,占全部大名的半数以上。这种武力政治不仅稳固了德川幕府,也完善了其统治体制。
在政权建设方面,德川幕府采用的是“幕藩体制”。即中央政权是幕府,地方分为200多个半独立的藩。幕府组织分为统治全国的中央机构和负责幕府直辖领地的地方机构。中央机构在将军之下设大老、老中、若年寄三个职务,其中大老是非常设最高官职,老中是负责日常行政的最高常设官员,若年寄辅助老中管理旗本、御家人等。同时,设置监察大名的大目付、监察一般武士的目付、管理寺院的寺社奉行、管理幕府直辖领地的勘定奉行以及大番头、小姓组番头、书院番头等军队首领等官职。地方机构设有京都司代、町奉行以及奉行等职,其中京都司代负责与皇室、公卿贵族的交涉和监督,城代是管理重要城市的官员,町奉行是管理特殊城市的官员,奉行是管理指定城市的官员。另外还设有相当将军秘书的“御用人”,其通常职能是传达将军命令给老中,但因这些人员多为将军的亲信或政治顾问,容易掌握大权。
幕府之所以能够号令天下,其背景是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幕府拥有收获量400万石的直辖领地,另外还有300万石的家臣旗本封地,共700万石,约占全国3000万石总收获量的四分之一,最大的加贺藩前田氏领地也仅有102万石。同时,幕府垄断金银矿山开采和货币铸造,并控制江户、京都、大阪、长崎、堺等大城市的工商税金。全国的军事指挥权也由幕府将军直接掌握,直辖将军的常备军称为“家臣团”,成员为有封地并能晋见将军的旗本以及仅领取俸禄(大米)且不能晋见将军的御家人。旗本可构成八万人规模的军队,御家人也有两万人左右。旗本组成大番、书院番及小姓组番等,御家人组成徒士组、铁炮百人组等。旗本及御家人除平时担任幕府的守卫工作外,还担任幕府的中下级官员以及幕府直辖领地的代官等职。
幕府将直辖领地及家臣封地以外的土地封给200多个藩主(大名),这些大名按照与幕府的亲疏关系分为三类,即亲藩大名、谱代大名和外样大名。亲藩大名与德川家族具有血缘关系,其中有能够继承将军职务的御三家(水户、尾张、纪伊三藩)以及御三卿(田安、一桥、清水三藩);谱代大名是“关原之战”之前臣服德川家族的大名,外样大名则是在其后臣服德川家族的大名。亲藩大名和谱代大名大多配置在重要地区,前者给予较高的名誉,但没有实权,后者领地虽然较少,但可以担任重要幕府职务,而外样大名虽然领地较大,但不仅被置于偏远地区,周边还有谱代大名对其进行监视,而且也不能参与幕政。为有效控制各藩,幕府在1615年颁布“一国一城令”,即一个藩只能修建一座城堡,供大名居住和处理政务;1635年幕府颁布《武家诸法度》,其中规定大名负有“参觐交代制”的义务,即在江户及领地间轮流居一年,同时各大名还要负担幕府的军役和重大工程。另一方面,诸藩大名在自己领地内具有相对独立的统治权,设置藩机构和官职,武士组成家臣团。这种双重统治结构史称“幕藩体制”。
1611年,德川家康拥立后水尾天皇,表示幕府拥有干预皇室的权利。1613年,幕府颁布《公家众法度》,规定天皇及朝廷贵族以学问为第一要事。1615年幕府再次颁布《禁中并公家诸法度》,进一步限制天皇及公卿贵族的权力,例如规定武家官位须由幕府任命,防止大名与朝廷勾结。朝廷与幕府之间专设联络机构,并禁止天皇出访,朝廷的领地也只有10万石。1620年,第二代将军秀忠将其女嫁给天皇。1627年幕府借口大德寺、妙心寺违犯法规,处分其主持,并剥夺天皇赐给的象征最高荣誉的紫衣。1629年秀忠立其外孙女为明正天皇,成为时隔奈良时代称德天皇859年的又一名女天皇。
德川幕府将整个社会划分为士、农、工、商四个等级。士即武士,是统治阶级,连其家属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0%。其中又分为上自将军、大名、家臣,下至散居乡村的乡士和失去俸禄的浪人等20多个等级。尽管地位各有不同,但都有氏姓带刀和无故斩杀平民百姓的特权;农是农民,他们被禁锢在土地上,交纳沉重的苛捐杂税。由于农业是当时最重要的经济基础,所以幕府十分重视对农村的统治,先后制定了许多有关法令,例如规定禁止农民出卖土地、禁止迁移、禁止过度分家、禁止过奢侈生活、禁止自由种植农作物等,并在农村实施“五人组”连座制度;工是手工业者,商是商人,他们均居住在城下町中,因而被称为町人。除上述四个等级之外,还有少数被称为“秽多”、“非人”的贱民,他们的住处、职业、婚姻均受到严格限制。
最初幕府为对外贸易而默认天主教在日本的传播,但天主教的人人平等教义与幕府身份等级制存在矛盾,而且离心倾向较强的西部大名多信仰天主教,同时西方人传教多与殖民活动相连,因而幕府在1612年禁止直辖领地上的传教活动。1613年幕府强迫天主教徒改变其信仰,1622年对长崎的传教士、信徒处以酷刑。1637年岛原、天草农民及浪人武士为反抗大名的剥削而起义,其中多为天主教信徒。幕府派重兵加以镇压,其后实施“踏绘”制,即踩踏圣像以表示其不是信徒,否则将予以严惩。与此同时,由寺院提供证明其信仰的“寺请证文”,后来所有人员均须在寺院登记,形成被称为“寺请”的户籍制度。德川幕府成立之初,许可各藩大名以及私人进行海外贸易,但需要具有幕府颁发的许可书——“朱印状”。但随着禁教的实施,以及幕府垄断对外贸易,因而到1635年,全面禁止日本人到海外,已在海外的日本人也不准回国。1639年禁止葡萄牙人来日,1641年将荷兰人集中到长崎的出岛上,形成“锁国体制”。尽管德川时代未能与中国大陆政权恢复邦交关系,但仍通过四个窗口与其他地区或国家进行频繁的交往,即通过长崎的荷兰商人及中国民间商人进行对外贸易、通过对马藩与朝鲜进行外交往来与贸易、通过萨摩藩与琉球进行人员往来和商品贸易、通过松前藩与北海道的虾夷族进行交往。在长崎的荷兰除向幕府提供有关海外事情的“荷兰风见书”外,还要每年组成一百多人的队伍前往江户参拜将军;虽然1609年与朝鲜签订《已酉条约》以及贸易是由对马藩进行的,但朝鲜通常在新将军即位时派使节前往江户祝贺。从1607年到1811年,前后共派出12次使节团,前三次称“回答兼刷还使”,即对日本国书的回应,同时带回丰臣侵略朝鲜时被掠到日本的朝鲜人,其后称“通信使”。但因团员较多,费用负担过重,逐渐减少次数,而且最后一次仅到达对马藩;琉球王国在向中国大陆政权清朝进贡外,还在新幕府将军即位或新琉球王即位时向江户派遣“庆贺使”或“谢恩使”,在德川时代,前后派出21次。通过这些形式,构成了日本型的“华夷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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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治经济
德川幕府前三代将军通过武力稳固了其政权,但借口大名无继承人而没收其领地的做法使许多武士失去主君,这些被称为“浪人”的武士在三代将军家光去世时达到40万,其中一部分武士在兵学家由比正雪的率领下计划于1651年发动推翻幕府的起义。同年家纲任四代将军,在镇压谋反浪人的同时,修改不准收领养子的禁令,允许50岁以下的大名收领养子继承其家产。1663年,幕府颁布新的《武家诸法度》,禁止主君去世时下属殉死,应为新的主君尽忠效力,并提倡儒学的“仁政”、“忠孝”,对父母不孝者严加处罚,同时废除将大名家眷扣留江户的人质制度。1664年,家纲向所有的大名颁布领地证明书,将军的权力基础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在幕府和各藩政治稳定的基础上,不仅经济得到发展,许多藩还设立了讲授朱子学的学校。水户藩主德川光国在其江户藩邸设彰考馆,并邀请明朝流亡学者朱舜水编撰《大日本史》等。因此,从四代将军开始,幕府实施“文治政治”,即利用儒家的治国理念维持其政权。
1680年纲吉任五代将军,不但自己笃信、钻研儒学,而且亲自向大名、旗本宣讲,并建造汤岛圣堂,聘请著名学者讲授朱子学。在1683年颁布的新《武家诸法度》中,将武士首先应遵守的“习文武弓马之道”改为“文武忠孝及礼仪之事”。另外,纲吉十分注重农村的稳定,认为官吏的首要职责是“常察民之辛苦,无饥寒之愁”,因此,对那些玩忽职致使诸民贫困的官吏严加惩处。同时严禁武士之间或武士家族内部的争斗,1701年赤穗藩主浅野长矩与幕府仪礼官吉良义央发生争执而遭到切腹的惩罚。长矩的家臣大石良雄等46人杀死义央一家为主报仇,幕府命令他们全部切腹自杀,然后大肆宣传他们的“义举”,受到稳定思想与政治的双重效果。
从1685年开始,纲吉为获得男性继承人,听信单谗言,禁止杀生,陆续颁布以《怜悯生类令》为首的60个爱护动物令,禁止虐待猫、狗甚至昆虫,并花费巨额资金建造收容流浪狗的场所,其规模之大可收容八万条狗,需要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饲养这些狗。不仅如此,几十万人因不小心伤害生物而受到处逮捕、流放甚至处死等惩罚。另一方面,纲吉大兴土木,修建寺庙神社及其他建筑,开支过度,为弥补幕府财政亏空而大量铸造劣币,结果引起物价暴涨以及社会的不稳定。
1709年纲吉去世,其外甥家宣任第六代将军,起用著名儒学者新井白石辅政,实施了一些新政策,如废除《怜悯生类令》,释放因违反该令而被逮捕的万名犯人;修改《武家诸法度》,提倡“仁政”,强调武士之责在“修文武之道,明人伦,正风俗”以及“国郡家中之政务,各尽其心力,不致士民怨苦”;减少幕府财政开支,改善与皇室的关系,整顿财政与贸易,铸造新币等。家宣任将军三年后去世,其三岁的儿子家继任第七代将军。新井白石继续推行其改革政策,但1716年,任将军只有五年的家继去世,其改革政策未能获得较好的效果,从此幕府开始走下坡路。
在整个17世纪,社会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其体现为农业进步、手工业兴盛、全国交通发达、城市增加、商业兴旺与豪商的出现等。农民得到份地,社会环境较为稳定,尽管土地租税较高,但仍然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而在江户时代前半期,农业生产获得显著的进步。首先体现在耕地面积的增加上,这主要是得益于幕府鼓励开发新田。开发新田者既有乡村官吏,也有富裕的农民,还有富裕商人承包开发。另外,幕府和各藩积极进行的水利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新田的开发。例如在德川幕府初年,全日本的耕地面积为163万町步,到18世纪初增加到297万町步,增长了80%;其次是农业工具的进步,灌溉用水车、多种肥料的运用、备中锹及千齿机等先进农具的出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另外,经济作物得到普遍种植。各藩大名甚至幕府为获得更多的货币收入,允许农民在一定范围内种植经济作物。因此,桑、茶、棉花、麻、油菜、染料等推广到各地,同时也出现了有名的特定农作物生产地区,例如大阪的油菜、三河及尾张(今爱知县)的棉花、上野与武藏(今琦玉、群马县)的养蚕生丝、宇治(今三重县)的茶叶以便及最上(今山形县)的红花等。
经济作物的普遍种植,首先促进了农村家庭手工业以及城镇手工业的发展,例如桐生地区(今群马县)丝织业、西阵(今京都府)的丝绸业、伊丹(今兵库县)的酿酒业、大阪的酱油酿造业、有田(今佐贺县)的陶瓷业都非常发达。除农村家庭手工业外,城镇手工业也有了长足的进展。在批发商控制下的家庭手工业基础上,甚至出现了手工工场。商品性农业及手工业的发展推动了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和交通的发达,另外,德川幕府实行参觐交代制和武士居住在城市中的规定也刺激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物资流通的频繁。在江户、大阪、京都等大城市集中了许多大的批发商和金融商人,并出现了鸿池、三井和住友等非常有名的豪商。1688到1703年的元禄时代成为江户幕府时期经济、社会最好的时期。以町人文化为特征的“元禄文化”不仅使得现实享乐主义文化的得以出现,而且也形成了日本独特的文化。

三、思想文化
在德川时代前期的思想界,儒学占统治地位,尤其是朱子学作为“官学”达到鼎盛。由于朱子学提倡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的“大义名分论”,因而在镰仓时代随禅宗传到日本时就受到统治阶级的欢迎,但当时及其后很长一段时间是与佛教混合在一起。战国时代末期,京都相国寺僧侣藤原惺窝热心儒学,并经常与各国大名交往,后来受到朝鲜学者姜沆的影响专心朱子学,同时逐渐脱离佛教的世界观,还俗后致力于朱子学的独立。京都建仁寺僧侣林罗山成为惺窝的学生后还俗,因未经许可讲授《论语》险遭迫害,后被惺窝推荐给德川家康。林罗山主张“世界万物均有上下名分,人间社会也是如此,君臣父子尊卑贵贱各有其位,不得混淆”,积极肯定身份制社会。以这种天命论、名分论为主要特征的朱子学对于否定战国时代“下可上”的行为、维护幕藩体制是极为合适的思想,因而林罗山深得德川家康将军的信任。不仅成为家康的政治顾问,而且其学问也得到发扬光大。三代将军家光建学塾,教育幕府士族子弟,林家世袭儒官。到五代将军纲吉时,建幕府最高学府昌平黉,并任林家三代孙风冈为大学头,林家的私塾成为官学,使朱子学在元禄、天保年间达到全盛期。被称为“京学”的这一流派著名人物还有木下顺庵、新井白石等。另外还有以土佐(今高知县)南村梅轩为中心的南学朱子学,这一流派倾向道学,主张儒神合一。
除朱子学外,同为儒学的还有阳明学和古学。被称为“近江圣人”的中江藤树及其学生熊泽蕃山最初研习朱子学,但逐渐对朱子学产生怀疑,于是将大陆明朝的王阳明学说介绍到日本。他们借用王阳明“知行合一”的观点,批判朱子学的“知先于行”思想,同时批判现实,主张个人的、省悟的儒学。中江藤树晚年放弃武士籍,从事教育。熊泽蕃山积极从事冈山藩政的建设,并在著作《大学或问》中批判幕政,受到禁闭的处分。会津藩、熊本藩的阳明学者也因其革新性而遭到镇压。阳明学到幕末时期的传人有大盐平八郎、吉田松阴等。这些人大多原也为朱子学者,但在研究过程中逐渐转而钻研阳明学。
古学派的多数学者原来也是朱子学的信徒,后来怀疑朱子学与孔子、孟子的原意多有不同,改而提倡古学,呼吁从孔孟的原著中去探索儒学的真意,同时他们也反对阳明学。例如山鹿素行在其《圣教要录》中认为朱子学以及阳明学均不是真正的孔孟精神,只有直接研究孔孟经典,才能恢复先秦儒学的本来面目,山鹿因此受到幕府流放的处分。另外在《中朝事实》中,山鹿素行认为,比起明清的“中华”来,日本是“中朝”;另一位古学派的创始人伊藤仁斋在京都开设私塾,依据《论语》、《孟子》等儒学经典,讲述经验性知识的重要。古学派成员还有荻生徂徕、太宰春台等人。荻生主张政治和道德分开,以科学态度治学,反对朱子学的空谈理性,坚持学习历史或“事实”;其弟子太宰更是关心政治经济,主张促进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
除儒学外,“元禄文化”的重要含义是其文学艺术。元禄是五代将军纲吉的年号。在其前后一段时期,幕藩政治较为稳定,商品经济发展迅速,因而以富裕的大阪、东京町人为中心,形成了现实主义的市民文化。其特征是豪华、充满活力,而且此时的娱乐成为一种商业活动。其中松尾芭蕉的俳句不仅带有“幽玄闲寂”美学观点,而且其走遍日本寻求自然题材的写作方式也受到乡村民众的欢迎,例如其作品《奥州细道》等。井原西鹤创造了被称为“浮世草子”的写实小说,其作品《好色一代男》、《好色一代女》描写了市民阶层的性爱,《日本永代藏》形象地刻画了商人的行为准则及其赚钱术,《武道传来记》讲述了武士的仁义道德等。在艺术方面,德川时代初期的歌舞伎不仅演变成为融合舞蹈、音乐、戏剧、绘画的综合艺术,而且也发展成具有豪华舞台的固定演出艺术节目。以女性为题材的木板刻印浮世绘大量生产,一般市民也能购买,因而推动了这一艺术的流行。著名建筑方面有德川初期因茶道兴起而建的桂离宫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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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后期德川幕府

一、 幕政改革
五代将军纲吉晚年的恶政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造成两个深远的影响,一是武士阶层的贫困,一是农民的分化。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一方面上至将军、大名,下至一般武士,均追求奢侈,结果开支增大;另一方面,货币经济使得依靠地租收入的幕藩财政入不敷出。“国用不足年事已久,上下穷困日甚”。幕府以及各藩大名经常向商人借贷,最后只好克扣普通武士的奉禄,结果均屈服于商人,部分下级武士或沦落为平民或破产。“商人过富,武士贫困。武士贫乏,则取民之事益多。”统治者将负担转嫁到农民身上,不断提高地租,结果造成农民的贫困与分化,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尽管在六代和七代将军时期新井白石曾对此进行改革,但因时间过短未能奏效。
1716年,33岁的纪州藩(今和歌山县)主德川吉宗因七代将军德川家继无嗣而成为八代将军,当时阶级矛盾激化,幕府财政危机严重。吉宗立志改革,首先改变三代将军以来不亲政的做法,大权独揽,提拔身份较低但有才能的人担任重要官职,为此设立提高这些官员俸禄的“足高制”。同时强化掌握民政与财政的勘定奉行所,以期改革幕府财政。其主要措施有:第一,调查全国土地与人口,颁布节俭令;第二,公布“上米令”,即要求各藩大名按照百分之一的比例贡献米给幕府,作为交换,大名参觐交代时在江户的时间缩短为半年;第三,实施“定免法”,也就是将地租固定化,废除过去的“检见法”,即每年根据收成决定地租的方式,同时提高地租,鼓励种植经济作物;第四,整顿司法制度,编篡法典,颁布不受理因债务纠纷引起诉讼的“相对济令”;第五;加强对工商业的控制,通过组织流通业的行会来控制米价;第六,颁布“流地禁止令”,命令债权人将因抵押过期的土地还给农民。除此之外,吉宗还奖励学问,解除洋学进口的禁令,奖励实说,建立城市消防制度,设立举报箱,“以广开言路,沟通下情”等。
吉宗实施的“享保改革”取得一定实效,幕府财政有所好转,因而被誉为“幕府中兴的将军”。但许多改革措施因大名、新兴地主、商人的反对而未能贯彻到底,如“上米令”、“相对济令”、“流地禁止令”等。同时,其严厉的统制措施引起农民和町人的强烈不满,再加上1732年出现被称为“享保饥馑”的大灾荒,致使农村中的农民起义、城市中的市民暴动频频发生。
1745年,家重任九代将军,但其身体多病且喜酒色,智力也有缺陷,在任15年无甚业绩。尽管1760年成为第十代将军的家治十分聪明,亦得到祖父吉宗的亲自培养,但幕府权力为田沼意次所垄断。田沼其父为纪州足轻,随八代将军吉宗进江户。田沼在家重任将军时成为幕臣,升迁迅速,其俸禄从600俵增加到一万石,随后成为“御用人”,1772年开始担任老中职务,其俸禄高达5.7万石。直到1786年,史称“田沼时代”。
田沼意次为改善幕府财政,积极利用商品经济。其具体措施为许可并强化工商业行会组织“株仲间”,向其征收被称为“运上金”、“冥加金”的税金,并对铜、人参等商品实施专卖制度,进行货币改革,使其更加便利化,并计划扩大对外贸易,进口金银等货币材料;鼓励商人开垦新田,同时准备开发虾夷地区(今北海道)。但田沼执政时期贿赂政治盛行,同时因浅间山火山爆发、关东地区洪水泛滥,导致各地暴乱不断,因而遭到各阶层的反对,特别是以松平定信为首的上层保守派。1784年担任若年寄的田沼之子被旗本暗杀,1786年将军家治死,田沼被迫辞职,其改革政策也随之终止。
1787年15岁的家齐任11代将军,30岁的白河藩主松平定信任老中。松平为八代将军吉宗之孙,因藩政改革成功而倍受注目。其任幕府老中时正值连年天灾、农业歉收、米价暴涨的“天明饥馑”,江户发生长达六天的市民捣毁米店运动,并迅速波及全国35个城市。松平定信决心进行改革,因从1789年宽政元年开始,因而称之为“宽政改革”。
“宽政改革”的核心思想仍然遵循享保年间改革的方针,努力稳定农村,抑制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巩固幕藩体制。首先颁布严厉的《节俭令》,要求各藩大名、百姓、町人紧衣缩食,将军后府经费压缩三分之二,朝廷亦被要求节约。为挽救穷困的旗本、御家人,颁布《弃捐令》,免除其债务;其农村政策的着眼点是恢复和增加农村人口以及耕地面积,保证年贡的稳定收入。作为增加农村人口的主要措施是命令流入城市的农民返回乡里,同时贷给口粮和农具,并禁止溺婴。同时对农村贷款,推动开垦荒地和修建水利工程,奖励业绩突出的代官;1789年颁布《粮食储备令》,即“围米令”,命令各大名按收入的千分之五比例储备粮食,以备荒年;取消田沼时代给予商人的专卖权,废除商业行会,借助大商人的力量稳定市场价格;建立收容所,培训流浪者从事各种手工业;在思想领域,推崇朱子学,严禁以兰学为主的异学。不仅取缔有伤风化的读物,而且林子平主张加强海防以备外国入侵的《三国通览图说》和《海国图兵》亦被禁止发行,其人也遭到监禁。尽管松平实施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幕府的财政均衡,也提高了幕府的权威,但其严厉的统制引起民众的不满,并与成年后急于亲政的将军家齐产生对立,因此,定信在1793年被迫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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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幕府衰退
尽管1837年家齐让将军位给其子家庆,但仍幕后执政至到1841年去世,史称“大御所时代”,又因其年号为文化、文政,所以亦称“化政时代”。家齐实行放任政治,即很少理会幕政,喜爱家庭生活。他有40个妻子,其中16个为其生了28个儿子和27个女儿,共55个子女。家齐将其子女作为大名的养子或儿媳妇,共结下36家大名亲家,为此花费巨额钱财嫁女娶媳。现在的东京大学校址当时是加贺藩主在江户的府邸,其本乡校址著名的红门就是当年其藩主前田家为迎娶家齐第21女建造的。
另一方面,西方列强逐渐接近日本。首先是沙皇俄国不断向东扩张,18世纪末沿千岛群岛南下,直接窥探虾夷。1792年俄使节拉克斯曼到达北海道的根室,要求通商,但遭到幕府的拒绝。其后双方在北方经常发生摩擦,1807年幕府将松前藩及虾夷地区全部作为直辖领地,同时设松前奉行,以对抗俄国的入侵。在南方,因英国船只经常靠近日本港口并引起纠纷,幕府在1825年颁布《夷国船打拂令》,要求各藩驱逐靠近日本港口或近海的外国船只。洋学者渡边华山及高野长英等批判幕府的这种无差别攻击政策,结果遭到幕府的严厉处分,史称“蛮社之狱”。因经营虾夷地区与将军子女婚姻的费用惊人,为弥补幕府财政的严重亏空,大量铸造被称为“化政小判”的恶币。尽管幕府因此得到550万两的利润,但引起物价的急剧上升,结果进一步推动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商人力量的壮大,并出现了以城市民众为中心的“化政文化”。与此同时,农民的分化与贫困造成社会治安上的严重问题,幕府专门成立了“关东取缔出役”机构加强对犯罪活动的打击。然而,1832年到1833年的大灾荒使得粮食严重歉收,饿死者无数,社会动乱不稳,农民起义与市民的捣毁运动一年就超过了百余件。在大阪地区,富商们趁机囤积居奇,市政官员不仅不救济百姓,反而勾结奸商哄抬物价。信奉阳明学的大盐平八郎本是维持治安的下级武士,因对幕府腐败不满而辞职,开办洗心洞私塾教授学生。1837年初,大盐忍无可忍,率其门徒发动武装暴动,横扫五分之一的市区,捣毁富豪住宅及米店等房屋万余间。尽管在幕府大军的镇压下很快失败,但大盐本身作为武士出身并在被称为“天下厨房”的大阪发动暴动,同时提出改革幕藩体制的要求,因而对幕府产生了较大的冲击。
1841年8月,德川家齐去世,受到12代将军德川家庆信任的水野邦忠为任命为幕府首席老中,并在其主导下进行“天保改革”。其改革内容有以下几点:第一,精简幕府机构人员,推行节俭政策,严禁买卖高价物品,同时严厉统制出版业,禁止出版批评幕府和有伤风化的作品;第二,抑制商业和手工业,颁布《解散行会令》,促进商品自由流通,以期实现物价的下降;第三,再次颁布《返乡令》,禁止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并将短期流入城市的农民送还乡里;第四,颁布《禁止藩国产专卖令》,试图减弱各藩的经济实力。颁布《上交知行地令》,即“上知令”,将江户、大阪周围的大名及旗本所属土地交换为幕府直辖领地;第五,取消1825年颁布的《驱逐异国船只令》,训练洋式军队,制造大炮,防止外敌入侵。各项改革措施,大多执行不利,如解散行会令造成商业萧条,物价上涨,只好终止,《禁止藩国产专卖令》和《上交知行地令》也因大名、旗本的抵制而取消。此次改革失败的最大原因是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造成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幕藩体制难以适应,正因如此,不仅改革没有成功,而且社会矛盾、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
实际上,进入19世纪以后,农村人口减少,例如关东北部下野国的人口在18世纪初到19世纪初的百年间减少了三分之一,流入城市的农民多成为批发商控制下的家庭手工业或集中手工业工场的劳动者。许多藩为解决其财政困难,不仅推行藩政改革,而且积极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实施藩营专卖制度,并设立藩营的工场,尤其是地处西南的萨摩、长州、佐贺、土佐等外样大名之藩。例如萨摩藩在1827年集资进行离岛的砂糖专卖,并通过琉球与清朝进行走私贸易。同时实行殖产兴业政策,建造造船厂、玻璃厂、纺织厂,购买洋式武器装备军队等,因而成为实力较强的“雄藩”。

三、 思想文化
早在元禄时代就出现了实证性研究《万叶集》的学者,例如户田茂睡、契冲等。到18世纪后半期,对日本古典的研究扩展到《古事记》、《日本书纪》等历史书籍,逐渐形成了从中寻找日本固有文化及其精神的国学。从师契冲的荷田春满提倡建立国学学校,其学生贺茂真渊撰写《国意考》、《万叶考》等书,探讨未受儒学、佛教影响的日本古代思想。作为国学的集大成者是本居宣长,拥有门徒近五百人。本居不仅提出了《源氏物语》中心思想是“物哀”,而且通过对《古事记》的详细研究阐明日本固有文化,主张排除外来思想,回归古代精神,同时明确规定国学“乃皇朝之学问也”。接受其影响的平田笃胤更是激烈排除儒学及佛教,提倡尊重古代信仰的复古神道,其思想受到农村上层农民的欢迎,并得到流行。国学者的思想极大地影响了后来的尊王攘夷运动,同时又是幕末时期排外主义、明治中期国粹主义的历史渊源。
兰学本来称西学或洋学,因德川幕府初期实行锁国政策,欧洲科学技术及其知识只能通过长崎的荷兰人传入日本,因而称为“兰学”。1720年将军吉宗提倡实学,宣布不再禁止与天主教无关的西书,1740年幕府命令青木昆阳、野吕元丈等人学习荷兰语,推动了兰学的发展。1774年,杉田玄白等人翻译《解体新书》,介绍西方的解剖学,是日本的第一部大型西洋医学译著。后来从医学、军事发展到各种学科,在日本全国形成了学习西方知识的知识分子集团。到19世纪中期,翻译西方书籍约500多部,其中较为著名的兰学者有杉田玄白、大槻玄泽、高野长英、绪方洪庵等人。同时也出现了由兰学者开办的学校,例如仙台医师大槻玄泽在江户开设“芝兰堂”私塾,培养了许多优秀学生;绪方洪庵在大阪创办“适适斋”学塾,也培养了许多优秀的人才,其中包括明治初期日本兵制的创办人大村益次郎以及著名的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等。
除国学、兰学外,幕末时期还出现了许多批判幕藩体制、提倡改良、对应外来危机的政治及社会思想。例如安藤昌益著《自然真营道》,主张人人耕种,反对剥削与身份等级;海保青陵在《稽古谈》中认为,重建幕藩财政不能依靠消极的节俭政策,而是积极适应商品经济,实施藩营专卖等措施;本多利明著《西域物语》、《经世秘策》,主张开发虾夷地区,并通过与西方各国进行贸易而增加国富;佐藤信渊在《农政本论》、《经济要录》等书中却主张必须振兴产业,国家统制流通领域,同时积极向海外扩张。另外,在最初推崇朱子学的水户藩,逐渐形成将朱子学、国学、神道教相结合的“水户学”,主张尊崇天皇,服从将军,对幕末时期的尊王攘夷运动形成很大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德川时代的教育。18世纪末,除幕府设立昌平坂学问所(昌平黉)作为向幕臣灌输朱子学的教育机构外,许多藩也设立藩校,教育藩士的子弟,培养解决藩财政等问题的人材。藩校最多时达到280个左右,最初讲授朱子学等儒学,后来根据需要又加设洋学、国学,同时根据年龄、学习能力设置不同的年级。这些藩校不仅使武士受到教育,其影响也扩展到其他社会阶层。例如1841年水户藩创办的“弘道馆”,不仅其规模最大,而且成为幕末“尊王论”的大本营。除官办学校外,民间有武士、学者、町人开办的众多私塾。例如大阪町人设立的怀德堂,讲授朱子学、阳明学,但也出现了批判儒学、主张实用性的学者山片蟠桃。其他著名的私塾还有大盐平八郎的洗心洞、吉田松阴的松下村塾以及上面提及的大槻玄泽“芝兰堂”、绪方洪庵“适适斋”等。另外,民间初等教育机构“寺子屋”在19世纪初急剧增加,全日本达到1.2万所,其中十分之一在江户。这些小学校大多由村长、僧侣、浪人武士、富裕的町人经营,通常有20名左右的6—13岁儿童就读,学习读写、算数等。除上述的教育机构外,还有许多私人教育家,例如提出以“报德仕法”振兴农村的二宫尊德、主张节俭正直商业道德的石田梅岩“心学”等。
以江户町人为中心的“化政文化”出现生在德川幕府时代后期的文化、文政年间,即1804到1830年,其特征为现实主义、享乐主义,显示了商品经济急速发展下市民生活的多样性。其中较具代表性的是乡村戏剧的流行,出现了以演艺为职业的演员,以及富裕商人及农民热衷的茶道及花道,以人情本为中心的现实题材小说,木板刻印的“浮士绘”等。此时的“浮士绘”也大多以普通生活为题材,例如著名画家葛饰北斋、安藤(歌川)广重等,前者的代表作有《富岳三十六景》,利用各种手法表现了象征日本的富士山,如《神奈川的浪涛里》等;后者的代表作有《东海道五十三次》,以连画的形式描述了东海道沿途的风土人情等。


思考题:
1、 分析镰仓幕府的统治基础
2、 剖析室町时代的文化发展
3、 论述三个幕府时期土地所有制的变化
4、 简论幕藩体制与商品经济
5、 试析德川时代儒学、国学、兰学的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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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

第三章   近代——对外扩张的步伐

第一节  明治维新

一、 封建危机
从18世纪初开始,随着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经济的急剧发展,特别是因棉花、蚕桑、茶叶等经济作物的普遍栽种,德川幕府中期以后,在一些较为发达的地区,农户在很大程度上变成小商品经济生产者,从而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市场体系。由于这些商品生产者各自的生产条件不同,必然引起两极分化。一些条件较好的生产者不断积累财富,收购破产农民的土地,逐渐上升为地主。因为幕藩领主禁止土地买卖,所以土地兼并主要是采取抵押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发展起来的地主一般称为“村方地主”,另外还有一种开发型地主,也就是一些商人、高利贷者、借贷资本家和手工工场主利用逐渐积累的资金,通过向幕藩领主承包垦荒,成为大量土地的所有者。到明治维新前夕,新兴地主通过上述两种途径占有的土地约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除较大的地主将土地出租给农民耕种之外,中小城市地主通常是采取雇工经营的方式。但无论是出租土地的地主,还是雇工经营的地主,他们与直接生产者的关系完全是一种经济关系,而且由于他们是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成长起来的资本拥有者,因而与手工业生产、商品贸易具有密切的关系,或者经营手工业,或者从事商品流通,成为一身二任的“豪农豪商”。
与此同时,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开始出现资本主义性质的家庭手工业或手工工场。例如在大阪附近的棉织业中心河内,出现了许多被称为“木棉寄屋”的农村商人,他们收购农村手工业者的棉纺织产品,然后转卖给大阪的棉布批发商。接下来,他们进一步通过“换棉”和“出机”的方式控制农村家庭手工业。所谓“换棉”是指商人供给棉花,农民在家里纺成纱或织成布,商人按成品数量支付酬金;所谓“出机”是指商人不仅提供生产原料,而且提供纺织机械,农民在家里织成布匹,按照成品获得酬金。再进一步,商人出资招募贫穷的农村妇女,集中在厂房中进行生产。此时的商人已变为资本家,生产者变为雇佣工人,从而形成了资本主义性质的手工工场。到幕府末期,这样的手工工场已有260多家,每个工场拥有六到十台织机。
在商品经济的推动下,商人、特别是金融高利贷商人的力量逐渐增强。到十九世纪中期,仅在大阪一地经营汇兑业务、资本金在20万两以上的钱庄就有50多家。这些金融商拥有巨额财富,不仅控制了幕藩财政,而且对整个社会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仅是他们借给各地大名的款项就高达6000多万两,只是每年的利息就值300万石大米,而各地大名每年运往京都、大阪和江户的大米也不过400万石,以至形成“幕藩疲弊,权落商人”、“大阪富商一怒而天下诸候惊”的局面。
与上述新兴阶级逐渐强大的情景相反,传统的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却趋于没落。首先是中小级武士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实际收入减少,幕府或大名为转嫁财政危机也不断削减他们的禄米,致使其生活日益窘迫,被迫转为诸如教师、医生、手工业者和小商贩,有的成为失去士籍的浪人,有的成为商人的养子,或者转化为从事工商业者。这些下级武士希望对幕藩体制进行变革,因而大多成为明治维新的骨干力量;农民则在沉重赋税的压迫下逐渐失去土地,成为一无所有的佃农,生活极为贫困,天灾人祸迫使农民不断起来反抗幕府的封建专制统治。据统计,在明治维新前的80年间共爆发了千余次农民起义,有力地打击了幕府的封建统治。尽管日本国内新型经济的发展及其阶级力量变化的状况尚未达到使传统生产关系崩溃的程度,但西方资本主义扩张势力的入侵却加快了社会变革的步伐。

二、 外来压力
与早期殖民扩张不同,进入19世纪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积极寻找国外市场和原料产地,以适应工业革命大规模兴起后的需求,而以中国和日本为中心的远东地区是其扩张的最后乃至最重要的目标。早在19世纪初期,英、俄、美等国不断派使节到日本,要求开港通商,均遭到德川幕府的拒绝。幕府甚至在1825年重申过去颁布的“驱逐令”,炮击靠近日本港口的外国船只。但是,中国在1840年鸦片战争中失败的结局迫使幕府放宽了对外国的政策。1853年7月,美国东印度舰队司令培理率四艘涂成黑色的军舰闯入东京湾,威逼幕府接受美国总统要求日本开国的亲笔信,并约定第二年春天给予回答。1854年2月,培理再次率七艘军舰到达日本,并与日本签订了《日美亲善条约》,规定日本开放下田和箱馆(函馆)两个港口,向美国舰船提供煤、水、食品及其他需用品,救护遇难船员,美国可在两个港口设领事馆,给予美国最惠国待遇等。随后英国和俄国又同日本签订了类似的条约,但在日俄条约中除增加了治外法权以及长崎为开港城市外,还规定了日俄两国在千岛群岛的边界。
1856年8月,美国总领事哈里斯到日本,准备在下田设领事馆。经过与幕府的长期谈判以及利诱与恐吓,首先得到领事裁判权和在开港地的久居权,然后在1858年6月双方签定《日美修好通商条约》。该条约的主要内容有日本增加开放神奈川、长崎、新潟和兵库等港口及江户、大阪两城市;承认美国人在开港地的居住权和公使领事驻在权;通商自由及协定关税等。随后英、法、俄、荷也相继与幕府签定了类似的条约。由于这些条约均在安政五年签定,因而被称为“安政五国条约”。西方资本主义各国通过这些条约不仅剥夺了日本的关税自主权,而且也得到领事裁判权和建立租界、行使治外法权等特权,从而使日本彻底向西方国家开放,成为资本主义国家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产地,结果引起了日本政治、经济、社会的巨大变化。
根据安政条约的规定,日本在1859年7月正式开港,其对外贸易由此迅速增长。1860年输出为470万美元,输入为160万美元;到1867年,输出为1200万美元,输入为2160万美元。八年间输出入总值增加了五倍多,而且入超情形严重。一方面生丝、茶叶、蚕种及棉花等原材料的大量出口,造成其价格飞速上涨。例如生丝在开港后不到一年就上涨了三倍多,使日本的丝织业遭受到严重打击。而且输出商品价格上涨也影响到一般物价,例如米价在1858年到1865年之间增加了三倍;另一方面,以棉、毛纺织品为主的大量廉价外国工业品充斥日本市场,日本的手工工场无法与之竞争,纷纷倒闭,其劳动者大量失业。
开港后的另外一个直接后果是黄金外流。当时日本金银比价是一比五,而国际市场的比价是一比十五。西方商人与各国使馆人员利用其差额,以墨西哥银元套购日本黄金,攫取暴利。日本黄金大量外流,仅在1859年下半年就高达100万两,结果引起金融市场的严重混乱,并导致包括米、麦、盐等生活必需品在内的物价持续上涨,导致农民、城市贫民和下级武士的生活更加困难。
外来压力进一步激化了国内的阶级矛盾,具有否定领主土地所有制性质的农民起义次数剧增,在1865到1867年之间,平均每年发生55次;以反对粮食投机及涨价为中心的城市贫民暴动也显著增加,在1865到1867年之间,平均每年发生16次。尤其是在1867年波及全国的“这样可好了”的动乱,即为数甚多的下层人民成群结队,唱着“这样可好了”的歌谣冲击富豪住宅及幕府机关,极大地动摇了幕府的统治。农民及城市贫民的这些反抗和斗争有力地推动了以下级武士为中心的改革派走上社会变革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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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戊辰战争
如同前述,德川幕府本来规定天皇朝廷不得过问政治,但“黑船”叩关,幕府惊慌失措,破例向天皇报告事态,并向各地大名征求意见,结果却为天皇、公卿贵族以及强藩大名参政开辟了道路。在强藩的策动下,天皇拒绝批准签定《日美修好通商条约》,但幕府大老井伊直弼采取强硬态度,在没有天皇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签定了上述条约,并对反对派进行残酷镇压。有关大名被禁闭,长州藩士吉田松阴等人被处死,其他遭受迫害者多达近百人,史称“安政大狱”。
1860年,制造上述“安政大狱”的井伊直弼很快就被反对派袭击而死,标志着幕府专制统治的终结。受其冲击的天皇朝廷和幕府被迫转向相互联合的“公武合体”,具体措施就是撮合孝明天皇之妹与幕府将军家茂的婚姻。此后在天皇朝廷的要求下,幕府在1963年5月通告各藩采取“攘夷”行动。但在“公武合体派”的操纵下,发动政变,以下级武士为中心的“尊王攘夷派”受到迫害。得到天皇支持的幕府不仅将尊王攘夷志士赶出京都,并借口作为尊王攘夷派大本营的长州藩军队擅入京都而讨伐长州藩,迫使长州藩俯首称臣。
此时,尊王攘夷派的观念发生转化,即从尊王攘夷转向尊王倒幕。因为开港以后,面对咄咄逼人的西方侵略势力,下级武士主张以武力加以反对,因而时常有外国的士兵、使馆人员、商人甚至舰船在日本受到攻击的事件发生,其中的“生麦事件”和“下关事件”均引起与外国的局部战争。1862年9月,萨摩藩武士在神奈川县生麦村因道路纠纷而杀死英国商人,第二年7月英国七艘军舰炮击萨摩藩的鹿儿岛,摧毁了炮台,并焚烧了市区,萨摩藩被迫接受“赔偿”、“惩凶”等屈辱条件;1863年6月,长州藩炮击通过下关海峡的外国商船和军舰,并封锁下关海峡。1864年9月,英、美、法、荷四国联合舰队进攻下关,并攻陷了所有炮台,长州藩被迫求和。“萨英战争”和“下关战争”使主张尊王攘夷的下级武士意识到,在与外国武力相差悬殊的状况下进行攘夷是轻率的,抵御西方势力入侵,保障国家安全,只能打倒传统的幕府,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统一的近代民族国家。
正是在上述共同认识的基础上,西南两大强藩逐渐接近。在土佐藩出身的藩士坂本龙马的斡旋下,长州藩代表木户孝允和萨摩藩代表西乡隆盛在1866年3月签定密约,商定两藩结成讨幕军事同盟。正因如此,当同年7月幕府以“私购武器”、“私自对外贸易”等罪名准备发动第二次讨伐长州的战争时,曾是第一次讨伐长州战争主力的萨摩藩拒绝出兵,结果幕府不得不以将军去世而草草结束了这次不得人心的战争。1867年1月,主张公武合体的孝明天皇死亡,年仅15岁的太子睦仁即位,皇室公卿三条实美、岩仓具视等立即与西南诸藩策划武装讨幕,其他诸藩也加快了结盟举兵的步伐。1868年底,新天皇颁布“王政复古大号令”,宣布废除幕府,并命令幕府末代将军德川庆喜“辞官纳地”,即辞去内大臣等所有职务,交出半数领地给朝廷,此后一切权力重新归于天皇。与此同时,倒幕派组成了新的政府。
新任将军德川庆喜并不甘心交出政权,立即率兵从大阪向京都进军。以萨摩藩和长州藩为主力的新政府军与幕府军在京都附近的鸟羽、伏见地区激战三天,结果数量占优势的幕府军被打败,德川庆喜从海路退奔江户。新政府组成东征军,进军关东地区,并迅速兵临江户城下。幕府知道没有取胜的可能,于是献城投降。在东北地区,以会津藩为首组成“奥羽越列藩同盟”,继续反对新政府。由于当地农民纷纷起义,新政府军进展顺利。1868年11月,东北地区的叛乱被评定。幕府海军将领夏本武扬率八艘军舰和幕府残兵逃至北海道,并在1869年1月建立“虾夷共和国”。同年6月,在新政府军的进攻下,夏本武扬投降。因1868年为农历戊辰年而被称为“戊辰战争”的内战结束。

四、 各项改革
1868年4月,新政府颁布了《五条誓文》,即施政纲领。其具体内容为: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上下一心,盛行经纶;公武同心,以至于庶民,须使各遂其志,人心不倦;破旧来之陋习,立基于天地之公道;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随后颁布《政体书》,仿效奈良时代实行太政官制,最高职位为太政官,下设立法、行政、司法机构,并规定了官员的任命及其职责。同年10月改年号为“明治”,11月改江户为“东京”,作为新首都,天皇及政府机构迁至东京。此后明治政府实施一系列改革措施,在巩固新政权的同时,推动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其措施主要有:
    第一,建立中央集权式的政治体制。首先在1869年6月,明治政府强制实行“奉还版籍”政策,也就是命令各藩将领地和人民的统治权上交中央政府,旧藩主成为中央任命的藩知事,但必须执行中央的政策。两年之后,明治政府又宣布新措施“废藩置县”,将旧藩主迁住东京,坐食俸禄。将藩改为县制单位,最初共有3府302个县,后改为3府72县,1888年合并为3府42县。尽管各藩具有的债务负担以及建立中央集权体制以对抗西方列强的意识使废藩置县得以顺利进行,但中央政府也为此承担了相当于两年国家预算的债务;
第二,改革身份制度,废除封建俸禄。从1869年到1872年,政府连续颁布法令,废除传统时代的士、农、工、商身份制度,将过去的公卿诸候等贵族改称为“华族”,将藩主以下的武士改为“士族”,废除“秽多”、“非人”等贱民称呼,与过去的农、工、商统称为平民;准许武士从事工商业,平民也可以担任文武官职等;1873年颁布《征兵令》,年满20岁男性均有服兵役义务;另外,为减轻财政负担,政府逐步减少士族的俸禄,在1876年颁布《金禄公债条例》,由政府一次性发给士族“金禄公债”,从而废除了封建俸禄制度。为解决领取少量公债的一般士族生活困难问题,政府优先录用旧士族充任官吏、教师、军人、警察等公职,同时鼓励士族向地广人稀的北部地区或北海道移民,在内地各府县低价出售土地给士族等。尽管如此,遗留问题较多,成为后来士族叛乱的重要原因。
第三,改革土地制度,实施新地税。1871年10月,明治政府废除过去农作物栽培品种的限制;1872年3月,允许土地进行买卖,同年10月允许农民从事其他职业;1873年7月,政府颁布《地税改革条例》,其主要内容为:按照地价的3%征收货币地税,征收对象为土地所有者,其他附加税不得超过地税的三分之一。尽管允许土地可以买卖等政策适应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地税仍占到收获量的三分之一,因而对农民是一项沉重的负担。
第四,“殖产兴业”,推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明治政府一方面废除各藩设立的关卡,撤消工商业界的行会制度和垄断组织,奖励贸易,统一货币,创办银行,发行纸币,设立邮政通讯机构,促进铁路及海运的发展,为新型经济的出现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近代工业,政府投入大量资金输入先进设备,建立许多具有示范效应的国营“模范工厂”。其中包括铁路、矿山、造船、机械、水泥、玻璃、纺织、制丝等产业,共建立了数十家近代工厂企业,同时对民间企业进行重点扶植。后来为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另外也是鉴于民间资本及其经营已逐渐成熟,政府在1880年制定了《出售官营工厂条例》,将许多官营企业低价处理给与政府关系密切的特权商人。这一措施不仅促进了商业高利贷资本向产业资本的转化,也推动了80年代轻工业领域产业革命的出现。在农业及畜牧业方面,设立育种场、种畜场,同时设置东京驹场农学校、北海道札幌农学校,招聘外国教师任教,培养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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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自由民权运动

一、精英分裂
1871年11月,明治政府为修改同欧美国家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派出了以右大臣岩仓具视为首的大型使节团前往美国与欧洲,同时参观学习西方的文明与技术。该使节团花费一年零九个月的时间,访问了欧美11个国家,尽管未能达到修改条约的目的,但欧美各国先进的生产力却使使节团成员大开眼界,痛感只有自身迅速富强,才有可能真正平等、独立。在此期间,国内的留守政府成员以西乡隆盛、板垣退助为中心,借口朝鲜拒绝接受日本国书而主张对其进行征讨,但遭到已回国的岩仓使节团成员岩仓具视、大久保利通的坚决反对,他们认为日本的当务之急是发展国力。“内治优先派”与“征韩派”相持不下,最后在“内治优先派”的操纵下,天皇下达“整顿国政,富国文明之进步,乃燃眉之课题”的圣旨,决定了“征韩派”的败北。西乡隆盛、副岛种臣、后藤象二郎、板垣退助和江藤新平等被迫辞职下野。史称“明治六年政变”。
然而,下野的征韩派成员却走上截然不同的道路。江藤新平、西乡隆盛等人以武力反对新政权,结果身败名裂。最初江藤参加了要求开设民选议院的“爱国公党”,但在1874年2月率领万余名佐贺县士族举兵叛乱,结果兵败后被处以死刑;下野后返回故乡鹿儿岛的西乡隆盛,自费建立“私学校”,招集士族子弟入学。“私学校”后来发展到百余所分校,学员多达三万余名,实际上具有军队的性质。在西乡的影响下,鹿儿岛县拒不执行包括俸禄处分及地税改革在内的中央政府政策。为防不测,政府在1877年1月命令将鹿儿岛弹药库中的弹药运出该地,但“私学校”的学员闻讯后抢先袭击了弹药库,并将之抢走。同年2月15日,西乡率兵从鹿儿岛向北出发,同时向政府发出“质问”,被称之为“西南战争”的内战由此爆发。政府先后共出动六万多军队前往九州地区作战,西乡军队最多时也达到四万余人,其规模甚至超过“戊辰战争”。长达八个月的西南战争以西乡兵败自杀而告结束,但其影响极为深远,即士族武装被由平民征集的军队打败,由此证明了征兵制的效果。从此,士族不再以武力反对政府,而是通过言论或其他方式。
与西乡隆盛同时辞去政府官职的副岛种臣、后藤象二郎、板垣退助等人在1874年初组成了“爱国公党”,提倡“天赋人权”,要求设立民选议院。在随后向政府提出的《设立民选议院建议书》中,他们批判以岩仓具视、大久保利通为中心的政权是“有司专制”,将使国家趋于瓦解,只有设立民选议院,给人民以选举权、租税共议权,才是拯救国家之道。尽管这个“爱国公党”仅存在两个月,但不久板垣退助与片冈健吉等人在其故乡高知县组成“立志社”,依然大力提倡“天赋人权”,主张“人民尽皆平等,无贵贱尊卑之别”。同时,他们呼吁为伸张人民的权利,必须建立民选议会。在“立志社”的影响下,日本全国各地出现了许多类似的政治团体。1875年2月,以“立志社”为中心,各地的政治团体在大阪举行集会,并建成“爱国社”。该团体积极主张“各伸张其自主之权利,尽人类本分之义务,小则保全一身一家,大则维持天下国家”,以“增进天皇陛下之尊荣福利,使我帝国和欧美各国对峙屹立”。
针对上述自由民权运动骤然兴起的局面,明治政府一方面进行部分政治改革,在天皇发布逐渐建立立宪政体诏书的同时,废除左右两院,设置元老院和大审院;另一方面,劝诱自由民权派的中心人物板垣退助再度入阁,以达到瓦解运动的目的。尽管板垣重新担任政府参议,爱国社也因此在1875年4月解散,但在社会各阶层的推动下,自由民权运动却持续发展。

二、运动高潮
概括地说,自由民权运动持续发展具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即没落士族与农民对政府的不满,以及西方自由民权思想的传播。首先因改革身份制度、废除封建俸禄、实行征兵制等措施,士族阶级受到沉重打击,绝大多数士族不仅沦为被统治阶级,而且生活困难。他们对政府心怀不满,正如前面所看到的那样,一部分士族甚至以武力对抗政府。即使那些已经转化为土地所有者、手工工场主的中小士族也同一般地主资产阶级一样,反对政府的官僚专制统治。如同板垣退助等人那样在派系斗争失败后下野的原士族出身政府官僚,更是以自由平等为旗帜,试图改革政府体制,以便获取更多的权力。
明治政府实施的土地制度和地税改革并没有减轻农民的负担,而且强制推行义务教育以及征兵制又使农民背上新的沉重负担,因而农民不断以暴动的形式进行反抗。据统计,在1873年到1881年的九年里,共发生了305次农民暴动。其中在1873年最为集中,而且以同年在福冈县发生的农民暴动规模最大,有30多万人参加。暴动的农民冲击政府部门和邮电局,捣毁富豪的住宅以及高利贷者的钱庄,要求免除三年地税和停止建立学校,反对投机商人,反对征兵制。面对如火如荼的农民暴动,明治政府不得不在1877年1月将地税下降到地价的2.5%,并规定村税不得超过地税的五分之一。
明治初年,日本政府提出的三大口号是“富国强兵”、“殖产兴业”和“文明开化”。所谓“文明开化”,就是在思想文化甚至生活方式上向西方学习,因而翻译出版了许多有关西方思想及文化方面的著作。其内容广泛,既有英国的功利主义,也有法国的天赋人权等自由民主思想。在介绍西方思想文化的过程中,也产生了许多宣传西方文明的社会活动家和启蒙思想家,其中最为著名的是福泽谕吉。福泽谕吉出身下级武士家庭,年轻时即开始学习西方文化,曾随幕府使节团多次访问欧美各国,痛感日本开国进取之必要。明治维新后福泽谕吉创办庆应义塾,并著书立说,力倡文明开化。其《劝学篇》中提出的“天不造人上人,也不造人下人”平等观一时成为人人皆知的名言。除福泽谕吉外,加藤弘之、中村正直、中江兆民、植木枝盛等都是当时有名的启蒙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们主张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思想,对自由民权运动起到很大影响。
1877年6月,立志社再次向明治政府提交设立民选议院的建议书。建议书在批评明治政府八大弊端的同时,正式提出了“开设国会”、“减轻地税”、“修改不平等条约”等自由民权运动的三大纲领,广泛吸引了社会各个阶层,自由民权运动开始具有群众性。1878年9月,以立志社为中心,再次在大阪召开重建爱国社大会,全国有13个县派代表参加。1880年3月,爱国社召开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并成立了“国会期成同盟”,同时向政府提交情愿书,要求召开国会。此时全日本共有200多个民权团体,由集体或个人起草的日本宪法草案达数十种。在社会各界的压力下,1881年10月,政府罢免了主张尽快颁布宪法、召开国会的大隈重信等激进派官员,同时颁布在1890年开设民选议院以及制定宪法的诏书,并威胁“如仍有故意逞躁急煽事变,为害治安者,将绳以国法”。
为准备在国会中进行政党活动,以板垣退助为中心在1881年10月组成自由党,1882年4月以大隈重信为首组建立宪改进党,但因各自党内的矛盾以及两党之间的互相攻击,结果使基层党员失去耐心,逐渐转向激进道路,领导农民、市民等群众进行了一系列武装抗争的事件,从而使自由民权运动在1884年前后达到高潮。然而,这些武装抗争均被政府镇压下去,尽管1887年围绕修改不平等条约问题自由民权运动又形成新的高潮,但政府在同年底颁布《保安条例》,大肆逮捕或驱逐自由民权派成员,自由民权运动遂告结束。

三、 帝国宪法
自由民权运动的直接后果是迫使政府承诺制定宪法、召开民选国会。为此政府派伊藤博文前往欧洲、主要是德国进行考察,准备以君主立宪专制政体的德意志帝国宪法为蓝本制定宪法;同时迅速扩大皇室财产,确立天皇制政权的经济基础;加强华族制度,培养维护皇权的特权阶层;同时,在1885年又将太政官制改为内阁制,由总理大臣及各省大臣组成内阁,并决定通过考试录用文官及其晋升等。经过这些准备活动后,1889年2月,由明治天皇亲自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亦称为《明治宪法》。
《明治宪法》首先明确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天皇为国之元首,总揽统治权”,“天皇以帝国议会之协赞,行使立法权”,“天皇裁可法律,并命其公布及执行”,“天皇决定行政各部之官制及文武官吏之俸给,并任免文武官吏”,“天皇统帅陆海军”,“天皇宣战、媾和及缔结各种条约”等。立法、军事、行政、外交等权力全部集中天皇手里,司法权亦“以天皇之名,依照法律行之”。
尽管明治宪法规定日本帝国臣民有“信教之自由”和“言论、著作、刊行、集会及结社之自由”以及“居住与迁徙之自由”,但又规定“不妨碍安宁秩序及不违背臣民义务之范围内”及在“法律范围内”。
宪法规定,国务大臣的职责是“辅弼天皇”,由天皇任命,对天皇负责,同时规定“枢密顾问依枢密院官制之规定,应天皇之咨询,审议重要国务”。帝国议会采取两院制,贵族院由皇族、华族和“敕选议员”组成,众议院由具有一定财产资格的选民选举产生。
    《明治宪法》具有天皇拥有一切大权、行政权高于其他国家权力、立法权受到限制、统帅权独立等特点,因而从制度上奠定了天皇君主专制主义政治体制的基础。但是,由于天皇被塑造成现人神,很少干预人间政治,所以其政治体制是极少数军阀、官僚、贵族借“天皇大权”之名、行寡头政治之实的专制体制。尽管如此,该宪法是亚洲第一部宪法,从法制建设的意义上来说无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1890年7月进行了第一次众议院议员选举。由于选举法规定只有每年交纳15日元以上直接国税、年满25岁以上的男子才有选举权,交纳同等直接国税、年满30岁以上的男子才有被选举权,因此,当时仅占全国人口1%的男性日本臣民才具有选举权。另一方面,因地税约占政府财政收入的60%,所以具有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者大多是交纳高额地税者,在第一次选举中当选的300众议院议员中有半数是大土地所有者及从事农业者。正因如此,具有政府预算案审批权的众议院经常围绕减轻地税问题与政府发生冲突。
从1890年11月第一次帝国议会成立到1894年 6月甲午战争爆发前夕,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前后共召开过六届议会,其中有三届议会被解散,更迭了两届内阁。第从一届到第三届议会,主要是以自由党和改进党为中心的“民党”,代表中小地主以及中小工商业者的利益,从反对藩阀政治的立场出发,打着“修养民力”、“节约经费”的口号,拒不通过政府提出的扩充军备的预算,同时要求减轻地税、削减政府开支、核减官员薪俸、整顿吏、反对军事部门的积弊、反对政府干涉选举等,结果迫使政府不是答应政党的要求,就是解散议会重新选举。1892年11月第四届议会召开之前,伊藤博文率领萨、长“开国元勋”,组成“元勋内阁”,准备进行“明治政府的最后一战”,而国会中的反对派也组织力量,准备“一举打垮整个藩阀”,结果双方在议会中僵持不下。伊藤策动天皇下达诏书,声称“国防之事,苟缓一日,或将遗恨万年”,表示今后六年内每年节省30万日元宫廷用费,加上文武官员月薪的十分之一,以补造船军费之不足。在天皇权威的压力下,政府预算案好不容易通过了议会的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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