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15日訊)大馬小園主公會下霹靂分會不滿大馬棕油局條例苛刻,小園主若被發現出售不成熟棕果,可被罰款20萬令吉或坐牢3年。 該會會長陳玉祥說,當局指稱會在本月1日會加強執行大馬油棕執照2005年條例,引起區內逾8000名小園主恐慌,認為條例太嚴苛,甚至小園主感覺比竊賊還不如。 “偷竊棕果的宵小,所受懲罰尚且遠較為輕,為何小園主辛勤收獲,一旦不慎大批棕果內存有一些未夠成熟棕果,卻會受到如此嚴厲對付,這很不公平。” 他今日在記者會說,當局也未清楚和說明不成熟棕果的程度,讓小園主對當局的標準感到困惑,擔心棕果被沒收、被罰款或甚至因此引來牢獄之災。 另外,他說,區內14間棕油提練廠于明日(16日)起降底收果價格每噸0.5%(約15令吉),導致小園主損失逾百萬令吉。 他說,8000余小園主每月約有5萬噸棕果收成,當局已導致小園主蒙受嚴重損失。 他說,當局以榨油率下降為由自行降低收果價格,但過去迄今,當局從沒有透明公佈過真實的榨油率,令小園主深感不滿。 他說,該會將致函給首相、相關部長及大馬棕油局反映心聲,希望當局做出檢討,公平對待小園主。 http://www.chinapress.com.my/node/335841
要不要这样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