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5日訊)30歲家庭主婦投訴,她購買一輛國產普騰3天後,車子就因牙箱和引擎問題無法行駛,且在一個月內故障3次,即使送廠維修,問題依然沒有徹底解決,令她不敢再使用這輛時好時壞的車子。她希望汽車公司更換一輛新車給她,但對方只答應取回車子仔細檢查和維修。 來自市區浮羅加東柏淡柏丹那花園的鄧麗娜週三向行動黨峇章區州議員林敬賢投訴,她於今年1月3日以4萬1000令吉購買一輛國產普騰,3天後,她開車出外找朋友,駛至住宅區入口處時,車子突然不斷抽動,接著“死火”。
“我熄掉引擎再啟動,前後3次都出現同樣情況,我只好把車子開回家,然後向汽車公司反映。”
隔天,汽車公司將車子送到維修廠檢驗及維修,並於當天傍晚把車子送還給她。她以為事情已解決,豈料數天後,同樣情形再次出現。 送到總公司檢查
“這次我直接把車子開到廠裡送修,對方承諾不會再有第三次。可是車子修好送回後,我已很少駕駛,只敢在住宅區範圍內駕駛,如接送孩子上下課或回哥哥家,其餘時間就把車子停放在屋外。”
她指出,到了上週一,車子再度出現同樣狀況,她向汽車公司投訴,對方要她把車子交回,以便送到總公司檢查,但她已沒有信心,只希望汽車公司更換另一輛新車給她。
對此,林敬賢指出,事主買新車不到一個月,就因為故障而頻頻送廠維修,已令事主不滿,所以不敢再把車子交給汽車公司拿去維修。 “我向汽車公司瞭解情況,負責人指第一次送廠是因為牙箱損壞,第二次是引擎問題,如今他們願意取回車子仔細檢查,希望事主同意。” 他認為,如果汽車公司有誠意解決問題,可更換新車給事主,如果做不到,則必須確保更換有問題的零件或部位,而非只是維修。 “我將跟進此事,並與事主洽談,以便解決問題。”
在場者包括行動黨甲州秘書廖政光及法律援助局成員陳仲祥律師。(光明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