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6月,当时的暹罗成为君主立宪制国家,1949年改名泰国。现任国王普密蓬阿杜德于1946年6月9日继位登基。 泰国《宪法》规定泰国实行以国王为元首的民主政治制度;国王为国家元首和皇家武装部队最高统帅。国王通过国会、内阁和法院分别行使立法、行政和司法权。 国会分上院、下院。国会以立法、审议政府施政方针、国家预算和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为其主要职能。政府总理由下议员产生,由国会主席呈交给国王任命。总理在解散议会前需得到内阁批准并报国王审批;总理在不信任案辩论期间不得解散议会。 二
泰国政治体制的特殊性 1泰国皇室 泰国的政治结构比较特殊,他不象英国等其他君主立宪的国家一样,皇室只是个象征意义.在泰国,国王掌控军队的最高权力,是国家的实际最高领导人,可以说是皇权鼎盛。 2 泰国总理 总理只负责国家的行政。政府的主要内容是建设和发展,并没有丝毫的军事领导权。 3 泰国军队 泰国近代历史上如果当皇权和政府相违背的时候,军队就以效忠国王的名义,发动军事政变,推翻民选政府,甚至废除宪法。1932年至今,军人集团创造了2个世界纪录:泰国发生了20多次军事政变,为全世界之最;75年间泰国换了48届政府,平均1年半一届,也是世界之最。原本是军人服从于国家政府,到了泰国变成了国家政府服从于军人。当选政府的权威被极大的削弱,国家的法律也受到了扰乱,导致了泰国大到政治党派小到普通公民都极端漠视了国家司法政治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