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訊)現居新加坡的七旬老婦,回新山辦理存款事宜,竟誤墜刮刮樂陷阱,花逾1萬令吉買床褥電爐和過濾器,患有憂鬱症的她擔心病情隨時復發。
老婦曾回到刮刮樂辦事處欲索回被騙走現款,並稱自己若拿不回錢,會憂鬱症復發瘋掉;豈知,刮刮樂經理不僅不退款,更惡言相向:“你瘋,我也會瘋!”。
老婦稱患憂鬱症是多年前的事,服藥后至今已病癒,但此事發生造成她失眠。
家鄉在峇株巴轄新加蘭的李恩愛(70歲),現與兒子定居在新加坡,今早在公正黨柔佛州法律局總協調員潘偉斯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闡述遇騙經過。
李恩愛說,本月16日,她到新山銀行辦理定期存款事宜,上午10時準備回返新加坡,步行至前往關卡的行人天橋處遇上刮刮樂職員。
一名22歲李姓男子,稱新加坡某著名超市欲把業務拓展至新山,舉行幸運抽獎,首獎是新加坡註冊轎車或5萬新元(12萬2500令吉)。她在撕下幸運卡片后,對方指她有機會中大獎,並帶她乘坐德士前往新山東北區的辦事處領獎。
李恩愛說,抵步后,27歲林姓經理先贈上兩個電爐和一個過濾器,並指她需再付1萬5000令吉,才可以參加大抽獎,一旦中大獎,現錢可全數退還。
李恩愛便在李姓職員陪同下到銀行提款,間中,她被交代勿向銀行職員透露提款原因,李姓職員更向她索取100令吉紅包。
回到辦事處,她便把鈔票交給職員抄號碼,自己則抽中11號獎品,即兩張總值1萬4760令吉的保健玉床。
她指出,林經理稱她所抽中的不是大獎,因此無法退還1萬4760令吉。
潘偉斯擬提出民事訴訟
潘偉斯將挑戰刮刮樂,一旦消費人仲裁庭裁決老婦勝訴,可索取賠賞,他將再協助老婦向兩名刮刮樂職員提出民事訴訟。
他說,至今未有人對刮刮樂職員展開民事訴訟,指職員涉欺騙事主,因此,身為律師的他將替老婦李恩愛以民事途徑,向刮刮樂職員展開追究行動。
他希望起著阻嚇作,讓這些從事刮刮樂的年輕人知道后果嚴重性。
潘偉斯也促請,政府修改1999年消費人保護法令,因為法令至今缺少對董事經理等高職員者的懲罰,不足以保護消費人權益。
至于伊斯蘭黨百萬鎮區人民投訴中心主任賽奧斯曼指出,早前報導指柔佛州消費人仲裁庭今年已接獲139宗刮刮樂案件,他本身也處理7宗。
他說,事主以新加坡人和樂齡人士居多,除了新山市中心、淡杯一帶廣場也有刮刮樂出沒,刮刮樂職員都是華或巫裔的年輕男女;他希望事主不要怕丟臉而不投報。
德士司機拒載回新國
李恩愛回返新加坡途中,德士司機突然要求換車,讓她坐上另一輛私家車,她不禁捏了把冷汗說:“還好沒有載我去殺掉!”
李恩愛“中獎”后,刮刮樂職員便安排德士載送李恩愛和獎品回家。
途中,下著雨,德士司機突然說有急事,另外安排另一輛私家車載她回返新加坡。
李恩愛說,初時,她擔心被謀財害命,但一見私家車司機是名60多歲男子,便放下心頭大石。
“私家車司機告知,已經遇過不少受刮刮樂欺騙乘客,提議我報警或找政黨幫忙。”
翌日,她前往新山警局報案,德士司機也告知,雖乘載過不少受騙者到刮刮樂辦事處,但擔心遭對付,不敢提醒受騙人。
同時,李思愛說,中獎后,刮刮樂職員聲稱可能幫他以7000新元(1萬7150令吉)賣掉玉床,還指她有賺無虧。
她覺得不對勁,折返辦公室理論,對方卻惡言相向;她便向對方索討身分證副本,對方也不懼把身分證副本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