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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设计!设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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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005 08: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设计有两个层面的意思:
广义来说,设计是指一连串带有明确目的之计划
狭义来说,设计就是带有目的之视觉艺术创作活动
我们今天泛用的设计一词多是指后者。

设计无所不在,设计成品一般带有功能性,这功能直指向目的;
然而,艺术性也是必然的,设计成品带有美感,
而美感能触动目标群的神经,催化功能。

设计无所不在,可以是商业的或非商业的,可以是平面的或立体的;
可以是静态的也可以是动态的。

本楼的宗旨是讨论设计理论,不管是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室内设计,
建筑,首饰设计,工业设计,等等。少技术性多理论性的探讨。

不管是自创还是转载,一律欢迎~

[ Last edited by Anggugu on 3-2-2005 at 10:1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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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2005 10: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的到您給予的多些資料,新家成立,等你哦,期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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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2-2005 12: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Anggugu 于 2-2-2005 08:57 AM  说 :
设计有两个层面的意思:
广义来说,设计是指一连串带有明确目的之计划
狭义来说,设计就是带有目的之视觉艺术创作活动[/color ...


什么是广义?什么是狭义??
哈哈,不好意识,我的华文不是很好。。所以不懂什么意识。。。



[ Last edited by K-2 on 3-2-2005 at 12:5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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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2-2005 10: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K-2 于 3-2-2005 12:49 AM  说 :


什么是广义?什么是狭义??
哈哈,不好意识,我的华文不是很好。。所以不懂什么意识。。。



[ Last edited by K-2 on 3-2-2005 at 12:51 AM ]


广义:  范围较宽大的定义。
狭义:  范围较狭窄的定义。

举例:广义来说,华人泛指全世界的中华民族,包括全中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而狭义的华人就是指汉人,这个占中国人口最大比例的种族罢了。

讲讲下,好像走入了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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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2-2005 11:2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商业设计的一点看法:

许多设计师通常都曾投诉过客户不会欣赏他们的创作,只会要一些毫无创意的东西,一些连没读过设计的人也可以做得出的东西,好的不会珍惜,坏的就当宝,自己没读过设计就扮代表,没有鉴赏力就扮师傅云云。

其实这个问题非常具争议性,也存在了很久,然而如果投诉的背后没有理解的支撑,就很容易跌入盲点,造成积怨,也错误的影响后来者。

撇开那些无理取闹,存心作弄的客户不讲,我们先设定客户是正常,可理解,和你无怨无仇的。其实一份设计作品肯定是应要求而作的,而我们把达到要求作为基本目标。我们必须正视作品内是否含有功能性,功能性就是说能把客户要传达的讯息成功的传给目标群,这里的“成功”是关键字眼,它意味着在某些程度上能让成功收到讯息的目标群产生正面心理反应,引起购买/消费欲望。客户最重视的就是这一点,花了钱,收不到效果,就叫失败!!由于客户在心理上有一种优越感,觉得他对他公司的了解,他对市场的了解比你好,会让他们在功能性的决定方面牢执着支配权。一般他们否定你作品时用的字眼是:“不好!”

作为一位负责任的设计师,当然不只是完成“传达讯息”的要求,而是知道在今天的市场中,太多竞争太多比较,如果只是做和别人一样的东西,一来无法帮助客户建立强大的竞争力,二来也会在职业道德上感到不是滋味,好像没料到,骗吃的感觉。于是设计师强调的是创意,一定要与众不同,才有独特性,才会引来注意,才是好东西。不过我个人觉得这里头有个漏洞,我觉得设计师的这种坚持本是善意的,是正面的,但问题是许多设计师以为[创意=独特],往往站在纯创意的角度出发,没有想到这创意是否有市场基础,是否有目标群心理基础,是否有客观现实的基础,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设计师又怎能说服客户这创意不是个人表演罢了??所以设计师必须熟悉设计工作本就是一道桥梁,架在[设计师],[客户],[市场消费者]之间,没有基本的共识,如何展开有效的设计工作?

当然,设计作品还有一个重要的成分:艺术性。美的东西人人爱,美的东西令人留下好的且深刻的印象(丑的东西也可留下深刻印象,只不过象恶梦),美的东西象是结合真与善一般。美的成分对“传达讯息”起着非常重要的第一步:引起注意,产生反应。美却有主观客观之分,主观的就是只有自己认同的,很自我的;客观的就是基本上的大部分人的认同,包含美的形式原理在里头的,如:平衡,和谐,统一,韵律等等。如果说客户没受过美学训练,就不懂什么叫美是不对的,他或许不会创造美,不代表他不会欣赏美。这里是一个很易让设计师滑倒的陷阱区,客户有可能连欣赏美都不会,但不是绝对,如果设计师对美感的驾驭信心超越一切,那是危险的,他会把自己当成是“美学判官”,判定了客户是无知的。这对一件成功的设计作品是否顺利完成,你的伟大的创意是否见天起不了什么好的作用。

要记得:做商业设计与参赛设计有蛮大差别!!
要在商业设计的三角关系中生存,必须要有更大的生存力,只要你能生存下去,你就有机会让其他两角都听你的。要不然所有的埋怨可能是无效的!!

此帖已加13分,以示鼓励。

fujii谨启


[ Last edited by Anggugu on 3-2-2005 at 04:2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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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2-2005 11: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浅谈设计美学


什么是设计之美?

  设计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学科,它的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有别于传统的艺术门类,因此,设计美学也有别于传统的绘画和装饰,其研究内容自然也不能完全照搬生吞传统的美学理论。

  众所周知,设计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学科,它涉及到社会、文化、经济、市场、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其审美标准也随着这诸多因素的变化而改变。
我们首先来看看设计的概念:
  设计就是创新。如果缺少发明,设计就失去价值;如果缺少创造,产品就失去生命。——刘东利(香港)
  设计是追求新的可能。——武藏野(日本)
  设计就是经济效益 ——林衍堂(香港理工大学设计系副主任)
  工业设计是满足人类物质需求和心理欲望的富于想象力的开发活动。设计不是个人的表现,设计师的任务不是保持现状,而是设法改变它。 ——亚瑟. 普洛斯(ICSID前主席)
  设计是把某种计划、规划、设想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视觉语言传达出来的过程。

  可以看出,设计的核心是一种创造行为,一种解决问题的过程,其区别于兄弟艺术门类的主要特征之一便是独创性,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
  设计之美的第一要义就是“新”。
  设计要求新、求异、求变、求不同,否则设计将不能称之为设计。而这个“新”有着不同的层次,它可以是改良性的,也可以是创造性的。但无论如何,只有新颖的设计才会在大浪淘沙中闪烁出与众不同的光芒,迈出走向成功的第一步。

  设计之美的第二要义是“合理”。
  一个设计之所以被称为“设计”,是因为它解决了问题。设计不可能独立于社会和市场而存在,符合价值规律是设计存在的直接原因。如果设计师不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剩余价值,相信世界上便不会有设计这个行业了。

  而设计之美的第三要义是“人性”。
  归根揭底,设计是为人而设计的,服务于人们的生活需要是设计的最终目的。自然,设计之美也遵循人类基本的审美意趣。对称、韵律、均衡、节奏、形体、色彩、材质、工艺……凡是我们能够想到的审美法则,似乎都能够在设计中找到相应的应用。

  这三条规律,使得设计师有别于纯粹的艺术家和纯粹的工程师,他们注定的命运,就是带着镣铐而舞蹈。

来源:黄石(北京理工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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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2-2005 01: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實到底設計和純美的不同在何處????

這是一直嚷我搞不清楚的問題.因為以前參與的設計作業,老師會很斷定的說我的作品很Fine art式.
而所看到的作品範列,都是些很前衛感,滿理性的作品.

而我所知道的,設計就是得更上時尚的潮流,走的比別人更前衛.另類.可是在很多方面,純美的前衛與另類脫俗,與設計可拺的上關係???設計不就是一個空白的世界,將自己所知道,所想表達的和主題的表達呈現在作品上,是滿具有商業成分的.但是,確有很多的設計並不是基於商業的角度而設計出的....而那算是美術型式呢?還是設計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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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stlif3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4-2-2005 01:5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设计的核心是一种创造行为,一种解决问题的过程,其区别于兄弟艺术门类的主要特征之一便是独创性

[fly]创造和原创的关键[/fly]

再度成为一个孩子。。

          再度成为一个孩子,你就会充满创造力。因为所有孩子都是具有创造力的。

          创造需要自由,一种免于头脑的自由、免予知识的自由、免予成见的自由。足有创造力的人愿意尝试任何新的事物,他/她不是机器;因为机器人从来无法创造,只能不断重复。

          所以,再度成为一个孩子,你将会惊讶的发现所有的孩子都是具有创造力的,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但成人不允许他们的创造,有些时候,成人粉碎、抹杀了他们的创造力,成人介入其中,开始灌輸他们用所谓“正确”的方法来做事。

          记住!!具有创造力的人总是不断的尝试错误;如果只遵循正确的方法做事,就永远无法创造。所谓“正确”的方法,是由别人发现的,透过这些正确的方法,你一定做出某些成果,你会变成一个制造者,一个工厂,会变成一个技师,但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创造者。

          制造者知道如何用正确的方法做事,他会用最富经济效益的方法,用最少的力气制造出最大的成果。
          创造者是个四处玩耍、探险的人,他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方法,所以他不断寻找正确的方法;他常常会走错方向,但无论他走到哪里,他总是能够从中学习,也因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所以,你可以选择当制造者或创造者。别认为每件事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你必须学会怀疑、学会思考,虽然世间每一件事都有它“正确”的方法,但都存在着让你创造的空间,保留你的原创性!

此帖已加10分,以示鼓励。

fujii谨启


[ Last edited by fujii_Itsuki on 6-3-2005 at 09:00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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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05 12: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并不需要太过界限于什么category, 设计与美术,其实本身就是一家人嘛,只是不同的管道去表达吧了。
其实无论做设计或纯美术,最重要是一颗真挚的心,喜欢就好。:sp:

我所指的设计和美术是指创作性的,当涉及商业因素的时候,那又是另一门学问了。

[ Last edited by driv on 9-2-2005 at 06:5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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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6-3-2005 07: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天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一些东西~ 一些很熟悉的东西~ 却刺痛我的眼~

原来有学生当年的功课是从那里抄袭来的~ 有点失望+失落~

一向来很看好那位学生,也认为他是用心,勤力,热诚的;
然而如今或多或少改变了我的看法,高分数在学生眼中真的那么重要,
重要到可以典当信誉?我不明白~

记得当时有问过他:自己的构思吗?自己的设计吗??他答:是的~
我说:Well Done!! 给了他蛮高分~ 我相信他是因为他一路来的功课都不错~
但是现在我杀那之间怀疑他很多东西,因为我又看到另一样他抄袭的idea了。

其实,在学设计时,难免会参考,难免会偷偷点子,
但是一定要smart,一定要知道偷了什么东西啊!!
原封不动的抄过来,就不能说是自己的原创,讲这大话需要无限勇气呢~
因为即使骗得过老师,自己的良知会知道真相啊!!

我知道原创的东西不易做,翻新旧的事物也无可厚非,
但不代表抄袭了还佯称自己的心血是必然的~

今天的代价是老师的失望罢了~ 如果心态如此,
将来的代价就不是这么简单。。。。

搞创作的人无需清高,但绝不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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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3-2005 1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看过不少人抄别人的东西,有的抄一点,有的是完完全全的照抄,无论对象是功课好的学生或专业设计师,唉。。。。。。
那么勉强自己,又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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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9-4-2005 10: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久没有来这楼了,这次来顺便扫扫灰尘抹抹地~~

最近写了一篇新闻稿,主题是《爱是无限美》
就联想到爱与美的相互关系。
爱是生命能体现的一种至上的情感表现。

爱是真
爱是善
爱是美

美术设计是一种追求美的活动~~
凡是美的都是创作的灵感,也是创作的成果。
集合了真与善的美,是上天赐给人类的厚礼,
它让我们在不断的发掘当中感受那悸动心灵的实在!!

正因为爱与美的不可分离,所以当我们在爱中体会美,
也应该持着一颗赤子爱心,去发现美创造美对待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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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5 01: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老师对我说的话:
在设计这环境里, 如果a代表1, b代表2。。 如此类推。。。 那么
hardwork= 8+1+18+4+23+15+18+11=98%
knowledfe=96%
money=72%
luck=47%
love=54%...
那么。。 这些都被一般老师灌为重要的成功要素都不是100%的。
那么什么才是设计领域里必要成功的条件呢? 那就是attitude!
加起来=100%。 很巧!
说穿了, 有knowledge没有经验也是没用。 有金钱也不是万能的, 它才占72%
行为是设计也不能且少的。

。。。。不好意思。。 有点乱。。 凭记忆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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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5-2005 07:5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巴菲特 于 4-5-2005 01:10 AM  说 :
这是老师对我说的话:
在设计这环境里, 如果a代表1, b代表2。。 如此类推。。。 那么
那么。。 这些都被一般老师灌为重要的成功要素都不是100%的。
那么什么才是设计领域里必要成功的条件呢? 那就是attitude!
加起来=100%。 很巧 ...


虽然是刻意巧妙安排,但很有创意很有意义!!!

态度真的是学设计,做设计的不二法门,看到很多原本很有创意很有潜能的学生,
却败在态度手里,刹是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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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5-2005 09:1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anggugu 您好, 还记得我吗?
我现在就读美术设计啦! 之前谢谢你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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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5-2005 08: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巴菲特 于 4-5-2005 09:15 AM  说 :
anggugu 您好, 还记得我吗?
我现在就读美术设计啦! 之前谢谢你的帮忙!


我之前有帮过你吗?嘻嘻~我都忘了,pai seh~~

路不易走,最重要你要有心走下去。

除了祝福你,还希望你能上来这里和大家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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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5-2005 08:56 AM | 显示全部楼层
Anggugu 于 4-5-2005 08:46 PM  说 :


我之前有帮过你吗?嘻嘻~我都忘了,pai seh~~

路不易走,最重要你要有心走下去。

除了祝福你,还希望你能上来这里和大家多多交流~~



....
您既然把我忘了!
可能我太小不点。。。
谢谢你的指导, 我会努力走下去的! 谢谢你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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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2006 02:4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帖沉太久了吧.....我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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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1-2006 11: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在这里我体会好多哦~~
果然,我的眼界太狭窄了。。

开始有点领悟了。。
我一直也是分不清。。。到地要先以顾客要求为主,还是以无限设计为主??
设计以商业来说。。到底是如何的空间??以那个考虑为主??老板那关?自己那关??设计?顾客??

我在这里-singapore。。
老板和我说,设计抄袭也是一种学习哦。。

[ 本帖最后由 imaipack 于 16-1-2006 11:39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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