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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黑心垄断,良性生意策略,正品商品(正面教材,实践商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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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云川 于 30-5-2011 02:09 AM 编辑
主角商品:Android mini 公仔 第二代(正品/正版)
打击对象:mega版主
黑心手段:不守承诺,非法打压,出卖信用,不择手段垄断销售权,非良性手段垄断Android Mini公仔市场。
还击者:云川
还击原因:被过份欺压,欺负我弟弟,过分垄断,以为我没料。
还击策略:对方使用黑心手段来直接打压卖家,并没有良性竞争的成分;
那我就用良性生意策略来打压对方,使用的是良性竞争手法,完全没有用直接打压卖家的黑心手段。
还击方式:
保密(有留意我的人,应该知道,没有留意的,想知道对的话,那就来留言支持一下吧^^)
成功与否:
由于做生意,是没有100%的。
所以我还不确定能不能成功,但是我会去试。
如果成功的话,大家可以做个参考。
如果失败的,那就是说,他成功垄断市场了^^
也可以作为反面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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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展与内幕:
遇到了竞争对手-故事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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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5-2011 01: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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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用翻版翻版来搞事的,
希望你们这一次真的可以用生意的角度去看这件事。
当时你们只会单方面觉得卖高仿的就是有罪,就是该死。
现在希望你们不会觉得用正版来还击,就有罪和该死。
这是商业策略,不要不懂装懂了哦^^
要不然,我就会鄙视你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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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5-2011 09: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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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很多人只有把口因为现实他们做不到什么所以就在这里shoot你咯。。。
比如有个说什么。害我很多生意都跑掉了!做么不说你没本事捉回那些生意勒?
在马奶说到什么黑白分明(翻-正)。。。
lz别奉陪他们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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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5-2011 10: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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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很多人只有把口因为现实他们做不到什么所以就在这里shoot你咯。。。
比如有个说什么。害我很多生意都跑 ...
lawrencehl 发表于 30-5-2011 09:42 AM 
谢谢你 ^^基本口舌之战也是差不多要落幕了。
之前只不过是牛刀小试。
看了这么多贴,基本知道谁是做生意的料,谁是打工和妥协的料。
看了故事,只会说一些有的没的,却没有真正去讨论关于垄断,过分打压的问题,反而来落井下石,不然就是断章取义,有得还只会pui来pui去而已,晕。
至少也可以分享一下,如何反垄断啊,如何不被人欺负啊。。或者有什么办法防止被打压之类的。
这些问题,都是作于一个创业者,在创业途中都有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尤其是当你做的东西与你的竞争者有冲突时,最为明显了。
如果遇到一个公平竞争的对手,那算是你前世修来的福,
如果不小心遇到了小人,那就得做好准备功夫,以预备反击小人使诈来赶尽杀绝你。
既然遇到对手使诈,就应该想个策略来保护自己之余,也可以反击对方。
不要以为不出声的就好欺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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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5-2011 06: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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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 云川
不客气^^连主题都搞不清楚,还来说到荷兰去,真的可以去荷兰吃草了= =
我也不多说了,小弟的心灵很脆弱的经不起被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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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5-2011 07: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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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30-5-2011 10: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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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云川
不客气^^连主题都搞不清楚,还来说到荷兰去,真的可以去荷兰吃草了= =
我也不多说了 ...
lawrencehl 发表于 30-5-2011 06:31 PM 
嗯。。没关系,你在外面观战就好了^^
这个是我与mega兄生意上的矛盾。。
我自然不想无辜的人受牵连。
只是有些人比较喜欢凑热闹。。
那就热闹一下吧。
反正生意版块讨论的东西来来去去都是差不多。
就来点刺激的^^
成功或失败暂且不谈,但是至少可以给大家知道,不择手段垄断+赶尽杀绝的后果是怎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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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5-2011 10: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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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大家都是找2餐吃,不用赶尽杀绝
mate 发表于 30-5-2011 07:01 PM 
要赶尽杀绝,也得看情况。在未了解你的竞争者的情况之前,茫然行动,等于是自杀式行为。
给人看穿了你的底牌,基本你就没什么反抗的能力了。
所以通常不出声的,骨子里可能就是卧虎藏龙呢。。
这一点,大家可以参详一下。
对于一些有竞争者得行业,是不能缺少的一个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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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5-2011 11: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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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没有创意,但不能不会抄袭
模仿为创新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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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1 12: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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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犯法,各自做各自的生意就好了
android本身有指名水才可以生产它的公仔吗?
只要没指明,应该就不算正版或翻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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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1 12: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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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云川 于 31-5-2011 12:48 AM 编辑
你可以没有创意,但不能不会抄袭
模仿为创新之母
(posted by mobile)
云如水 发表于 30-5-2011 11:52 PM 
云兄,好久不见!
别来无恙吧?
谢谢光临寒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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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谢谢你的名句,一针见血。。
只可惜,还是有人停顿在某些时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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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1 12: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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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犯法,各自做各自的生意就好了
android本身有指名水才可以生产它的公仔吗?
只要没指明,应该就不算 ...
铁猫 发表于 31-5-2011 12:22 AM 
有些人的思想,是只要你是仿,就算犯法。多可悲的思想。
Android 这个机器人,Google确实没有说明只有特定的人才能去生产他。
任何人都可以去制造和生产与Android 机器人有关的商品,
就算没有向google申请任何版权也行。
只要有了解Android机器人背景的人,都知道这件事。
只要你不把Android机器人这个东西,与外面一般的抽税品,或者受政府保护的商品比较的话,
他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权限,去限制任何想要生产他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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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1 12: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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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没有对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危害的产品,又何必在乎别人怎么做、怎么想呢
如果他有本事的就透过合法的途径垄断市场,那么我也输得心服口服,无话可说。
否则我也会持续竞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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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1 0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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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y也有android
sumsung也有android
google没有说android娃娃只有A公司可以生产
所以B公司生产android娃娃,是没有错的
如果你要,本钱够大~
明天找人帮你开模生产android娃娃也没关系的,你自己做C公司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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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1 01:2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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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川兄,追了这么多集的“连续剧”(不好意思,这样来形容:p),看来很多人看戏没从头看起^^,个人只有2个看法:
1) 管中窥豹
2) 中学时曾做过一个试验, 10个人排成一排,从第一个人开始传一句话,传到第10个人时,那句话已经变成另外的话了(相信大家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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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1 01: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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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只要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没有对消费者造成损失或危害的产品,又何必在乎别人怎么做、怎么想呢
如果他有 ...
云如水 发表于 31-5-2011 12:55 AM 
其实我有一点不太明白的地方。。自从他成功使用手段拿到了“假象性”的“独家销售权”,
(由于香港那里并没有声明一个国家只能一个授权销售商,所以他的销售权也不算是独家的,只是暂时没人争而已)
他就应该好好把握这个空窗期,巩固自己在Android mini市场上的先发优势。
建立一个有口碑的客户群。。
那么接下来不管他再带进什么商品,就会有绝对的优势。
可是相反的,他并没有这样做。。
反过来却再次使用卑劣的手段来打压已经放弃跟他争销售权的我。。
我抚心自问,自从我选择放弃跟小人争销售权之后,就没有再去动那些高仿的Android mini。
他在没有了解实际的情况下,居然来个赶尽杀绝,这也太莫名其妙了。
我是很想要知道他当时的心态和想法到底是什么,其目的又是什么。
难道他真的不了解我的背景?还是他太自大了?以为自己有金钱上的靠山,就可以随心所欲?
不怕逼狗跳墙,来个反垄断吗?
这样的心态和想法,有很大的研究价值。
我可以不记前过,让他来我的贴大大分享他的想法。
我会感激不尽呢^^
这会让很多人受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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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1 02: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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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有一点不太明白的地方。。自从他成功使用手段拿到了“假象性”的“独家销售权”,
(由于香港那里 ...
云川 发表于 30-5-2011 05:40 PM
那么他根本就不是作生意的,你可以直接忽略他就算了,生意看的是业绩,不是谁是谁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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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1 03: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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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他根本就不是作生意的,你可以直接忽略他就算了,生意看的是业绩,不是谁是谁非
(posted by mobile ...
云如水 发表于 31-5-2011 02:16 AM 
也是。。有对!那我只能用回生意的策略来自我保护一下^^
希望我的策略可以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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