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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与马鞑的车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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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0 07: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我来看看 于 26-10-2010 07:09 PM 编辑

某假日,事件发生在吧生谷某市设有双边“直泊式”停车位的单向马路。当时A车主已把车后退至马路中间停下,准备换车档和调整方向盘,停止时,车尾左角正对着另一边没发出任何指示讯号并处于停车状态的P车,突然间,P车主像是盲了一样把车后退并撞上A车尾左角处,当时我是A车乘客之一,便立刻下车走向P车要求对方下车洽谈,而A车主则正在把车停好在合适的地方。

我第一句话即问黄皮肤的P车主在后退时是不是没注意后面有车辆?对方直接回答是,我认为这回答是P车主承认错误的意思!我接着直说对方这样退车太危险了,万一车后是小孩怎么办?一会儿A车主靠近地停好了车,双方看了看A车的损坏程度后,P车主不出声,A车主主动问P车主要报案或私下解决,对方回答如果修理费不超过某数目即同意私下解决,由于当日是假日无法立刻到车厂询问修理价格,而当时A车主还不知道P车主从事的工作,所以也很爽快地同意私下解决。

在交换身份证写下私人资料前,P车主要求在隔天中午两点前必须通知他需要修理费,要不然就报案了事,因为报案时限是24小时,A车主也同意这提议,随后P车主拿出特别型身份证,我们才知道P车主是高级“捕头”。恍然大悟后马上再次问高级捕头是否真的要按照之前的协议解决?高级捕头同意,接着拍照和交换资料。

隔天早上由于A车主拿不到假期,便托朋友把车送到相熟的车厂打价,大约在早上十点半点前通知高级捕头大概的修理费(500元以下),A车主也老实告诉高级捕头说车厂要拆下某些部分后才能肯定确实的修理费,很快会再通知他肯定的费用。早上十一点前左右,车厂肯定了价钱(200多元),A车主马上通知高级捕头。出乎意料地!高级捕头竟然毫无信用说他已经报案了,理由是担心修理费+罚款太贵!!由于A车主当日非常忙,只好拨电衙门要求延时报案。

由于A车主之前没想到要报案,也已经答应车厂马上进行修理,所以在晚上报案前车辆已经修好了。报案时,该衙门的棕色交管捕头知道P车主是同类后,告诉A车主说他不能马上决定车祸事件是谁犯错或双方都有错,还说A车已经修好了,无法由衙门拍照作证据,而A车主自己拍的车辆被撞的照片是不受保险公司或衙门承认的,也无法索赔车险,并软硬兼施劝A车主同意让他不马上做出谁是错误一方的决定,并说需要时间联络P车主问清楚案发的真正情形,甚至暗示A车主也有错,要不然就一起被罚款。在官官相卫下,A车主只好乖乖接受说拜拜,而当晚也一直联络不到高级捕头。

第三天,高级铺头告诉A车主说需要时间向棕色交管捕头询问是否报案后一定要进行车险索赔和被罚款,所以暂时不会还修理费,多可笑的理由!虽然只是区区200多元,A车主甚至没向他要求的士费,电话费,朋友的帮忙费等等费用,只是要求修理费而已!

第四天,高级捕头回复,说已经汇钱给A车主,还故意少给50元!理由是他认为A车主也有错!所以一定要扣50元!之前完全没有跟A车主商量过!虽然事发当时他承认过后退时是没注意看车后有车!碍于P车主是高级捕头的身份,A车主也只好忍气吞声接受了事。

如果你是一介平民A车主,会选择如何处理?

最遗憾的是,我们常常听到批评棕色捕快的不道德和不专业事件!原来黄皮的也好不了多少!乌鸦一般黑!难怪治安败坏!

借此分享,以免大家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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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0 09:5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心难测,管他是谁,被人撞就去报警。。。很多人一开始都假假认错,讲要赔钱,当车一好,你要找他都难,你去报警又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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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10-2010 10: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事情搞上报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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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0 02:1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守信用的臭家伙,更加令人对他们的“亲民守责”感到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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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0-2010 1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收回 $150,已经能送个 "民族之光" 的牌面给 A车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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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0-2010 12:2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心难测,管他是谁,被人撞就去报警。。。很多人一开始都假假认错,讲要赔钱,当车一好,你要找他都难,你 ...
^自由的蓝天^ 发表于 26-10-2010 09:51 PM


说得对!这年头好人难做了!连高级马鞑都这么不讲理,最丢脸是他也是黄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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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0-2010 12:35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事情搞上报纸去...
mike0602 发表于 26-10-2010 10:50 PM



报馆对这种“平常小事”没兴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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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0-2010 12: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我来看看 于 30-10-2010 05:34 PM 编辑
不守信用的臭家伙,更加令人对他们的“亲民守责”感到恶心。。。
mytouch 发表于 27-10-2010 02:10 AM



   我不能以偏概全,也不知道整个保姆团有多少无良败类,但相信数量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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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8-10-2010 12: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能收回 $150,已经能送个 "民族之光" 的牌面给 A车主了。
江夏 发表于 27-10-2010 12:15 PM



   哈哈哈哈!你连P车主也一块夸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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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10-2010 0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天,高级捕头回复,说已经汇钱给A车主,还故意少给50元!

坦白讲,发生上面的事,A车主已经非常幸运了,P车主是可以完全不鸟你的(鉴于我们的特别law)。。。不给你,难道你可以咬他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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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10-2010 08:3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车主竟然还会赔给A车主RM150??这我倒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当看了楼主文章里的双方拿出IC抄下资料时,我还以为接下来的情节是那P车主会呛回A车主:AKU POLIS TAU,INI BUKAN SALAH SAYA,SALAH AWAK!之类的内容。\
ANYWHERE A车主有钱拿回已经是不幸之中的大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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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10-2010 05:3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天,高级捕头回复,说已经汇钱给A车主,还故意少给50元!

坦白讲,发生上面的事,A车主已经非常幸运 ...
ledelere22 发表于 28-10-2010 02:26 PM



    你的说法,让我以为自己活在共惨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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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30-10-2010 05: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P车主竟然还会赔给A车主RM150??这我倒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当看了楼主文章里的双方拿出IC抄下资料时, ...
ricky_tck 发表于 29-10-2010 08:35 PM



P车主看到你们的夸奖一定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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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10-2010 04: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麼事情報案了再說,保障自己,不要任憑或讓人有機會信口雌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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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1-2010 09:5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说法,让我以为自己活在共惨国度!
我来看看 发表于 30-10-2010 05:37 PM


我们这边是批着民主的共惨国度

不是夸张,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车子被撞(早早表明他是警察),report前什么都ok,过了几天,影都米有(又过了48小时,就自己拿去修)在隔了一段时间找他,找到了他说:‘你想怎样,我什么都不懂,你喜欢就去报,看能不能成事!!’:@

从此开始,不论大小车祸(自己或对方错),现场解决不了,我一定在24小时内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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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0 10:2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给点时间给高级铺头去A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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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1-2010 12:3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报了案再说,无论发生什麽事都不能抵赖。公平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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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10 01: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报案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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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11-2010 02:5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没错!报案才是最理想又有保障的做法!
不过前提是我们也要奉公守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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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7-11-2010 07: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什麼事情報案了再說,保障自己,不要任憑或讓人有機會信口雌黃
leo3_puff 发表于 31-10-2010 04:26 PM


没其他更省时省钱的选择下,只好报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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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社会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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