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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段经文有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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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 林 多 前 书7:14 | | 因 为 不 信 的 丈 夫 , 就 因 着 妻 子 成 了 圣 洁 。 并 且 不 信 的 妻 子 , 就 因 着 丈 夫 成 了 圣 洁 。 ( 丈 夫 原 文 作 弟 兄 ) 不 然 , 你 们 的 儿 女 就 不 洁 净 。 但 如 今 他 们 是 圣 洁 的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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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后 6:14 你 们 和 不 信 的 原 不 相 配 , 不 要 同 负 一 轭 。 义 和 不 义 有 什 么 相 交 呢 ? 光 明 和 黑 暗 有 什 么 相 通 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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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0 11: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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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总司令 于 24-10-2010 11:18 PM 编辑
哥林多後書 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
哥林多後書 6:15 基督和彼列〔彼列就是撒但的別名〕有甚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
哥林多後書 6:16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來往。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哥林多後書 6:17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不要沾不潔淨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哥林多後書 6:18 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你看看哥林多後書 6:14 的下文,就知道不是說婚姻,而是說信仰上的事。純正的信仰不可以和不純正的一起。和異端做朋友可以,但是要在信仰上保持純正,而且也應該指正異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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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0 11: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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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后 6:14 你 们 和 不 信 的 原 不 相 配 , 不 要 同 负 一 轭 。 义 和 不 义 有 什 么 相 交 呢 ? ...
joesoon01 发表于 24-10-2010 11:00 PM
你所看到的"冲突"是指什么,看看我们能帮到你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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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10-2010 11: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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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很多人用这段经文(你 们 和 不 信 的 原 不 相 配 , 不 要 同 负 一 轭 )来说不可以和非基督徒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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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0 11: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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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哥林多的经文是说已经结婚了,你已经无从选择伴侣了的状况。
应该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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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0 1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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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0 11: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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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很多人用这段经文(你 们 和 不 信 的 原 不 相 配 , 不 要 同 负 一 轭 )来说不可以和非基督徒结婚 ...
joesoon01 发表于 24-10-2010 11:28 PM
你认真读第二楼总司令给的答案,这段不是谈到婚姻的事情,详细的总司令贴里面解答了。哥林多後書 6:14 的下文,就知道不是說婚姻,而是說信仰上的事。純正的信仰不可以和不純正的一起。和異端做朋友可以,但是要在信仰上保持純正,而且也應該指正異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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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0 1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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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回答你了。再補充一點。
哥林多前書 7: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以上經節是說已經結婚的夫妻(你看還有講到孩子),也就是說可能婚後兩個人都還是非信徒,但是突然有一天其中一個信主了。
我覺得你要問的是不可以和非信徒結婚。如果已經結了,就沒關係,如果還沒有結,最好就是找信徒對象。你看這個經節:
哥林多前書 7: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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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0 1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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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0-2010 1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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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前後矛盾個例子
尊王攘夷 发表于 24-10-2010 11:39 PM
你的脑筋充满矛盾,所以看到的一切尽都是矛盾而已。等你的脑筋开窍的时候,你才会发现到圣经完全一百巴仙没有矛盾!有人早开窍,有人迟开窍。有些人好象摩西时代的埃及王一样,永远不敢也不愿意让自己开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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