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礼资讯网

 找回密码
 注册

ADVERTISEMENT

查看: 10894|回复: 359

害了人命的教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31-3-2010 10:1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学生运动猝死 迟来制服变陪葬品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 凌晨十二时二十七分


(大山脚30日讯)泳业来不及穿上民防部队制服!
两名来自大山脚和平中学的中学生,在洪泳业在运动猝死事件发生后,于周二晚,将泳业生前购买的制服送到居丧处,交由死者父亲洪礼忠。
根据泳业两名学长黄伟伦及李林洋透露,泳业在升上预备班就读时,就参与学校校内的课外活动制服团体的民防部队,他生前所购卖的制服在今日才送到学校,惟泳业来不及领到,所以将它送居丧处。
黄伟伦受询时表示,泳业参加民防部队已有3个月了,遗憾的是,他来不及给穿上!
对于泳业参加学校民防部队一事,洪礼忠完全不知情。他表示既然是泳业生前的制服,在与太太商量后,将它作为泳业的陪葬品。
洪泳业患有先天性心脏血管异位
洪泳业(13岁),是周一(本月29)上午7时30分因到学校参加色组运动队的练习,突然不适昏倒,在送院抢救约45分钟后不治。
洪泳业乃洪礼忠(50岁)及张素莉(46岁)之长子,下有一弟一妹。根据洪氏夫妇表示,泳业患有“先天性心脏血管异位”病症。在出世5天后,便到吉隆坡一家私人医院动手术,过去一直健康成长,不曾发生过心脏问题。
他说,泳业虽然有心脏问题,但在动过手术后,一直都健康成长,从小到大不需吃心脏病药物,每年也接受心脏检查,一切正常。
他说,由于泳业患有先天性心脏问题,医生有叮嘱不可以进行剧烈运动,他之前在孩子上学时,已把医生发出的医药报告给学校,也叮嘱孩子不可进行剧烈运动。
惟在泳业升上中学后,妻子也为儿子到学校报名时,把医药报告交给校方,而校方是否有留意,他就不知情。
对于追不追究校方,他表示,这也无补于事,但若我知道泳业是要到学校参加剧烈运动,绝对不会让他去。
洪礼忠表示,泳业的遗体在马章武莫卫生所停柩三天,并在周三举殡火化,尔后安奉在大山脚丹那暹烈樾曾他兰泰佛寺。
洪爸爸:“为何不信泳业说的话”
“为什么教练不相信泳业不可以进行剧烈的运动,还坚持要他出示医药证明。”
为父者痛心色组教练不相信一名乖巧的学生,虽然泳业多次向他表明,但又不敢违抗教练命令,只好照参加练习。
“泳业的同学告诉我,当他进行200公尺跑步中途时,曾转身向同学说已忍不住,话没说完就倒地不起了。”
他表示,在他赶到学校时,孩子已昏迷,当时心急如焚的他,想拜托红新月会学生进行心肺复苏急救,但学生却说不会。
“当时,学校老师说有致电召来救伤车,结果等了20分钟,救伤车才到场紧急把儿子送院。”


为什么教练要那么固执?害了人命的教练,难道就不用被处分,就可以不了了之了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31-3-2010 10:3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eongchai8822 于 31-3-2010 10:43 PM 编辑

事情已发生了 。。。
害死人教练你怎么说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0: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已发生了 。。。
害了死人教练你怎么说!!!
leongchai8822 发表于 31-3-2010 10:36 PM



    我去学校跟他说你的问题!要吗
我是读JD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0: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学校跟他说你的问题!要吗
我是读JD的..............
文vs彬 发表于 31-3-2010 10:38 PM



    顺便叫他来这里看看交代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1: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跟教练有甚么屁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老师应相信学生,不信也得先查问,畢竟是人命关天的事! 现在是间接害死一条人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Follow Us
发表于 31-3-2010 11: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理智头脑的教练!!!害死了一条无辜人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教练坚持要他出示医药证明是对的 .... 如果MC 就要出示MC 收条, 生病就要出示医生证明 ..... 难道不对吗??
经你那么说, 我反而想了解这名学生是否有出示证明?
如果有出示医生证明, 而教练还坚持要学生训练的话, 确实是教练的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31-3-2010 1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做激列运动,为何还要当运动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教练坚持要他出示医药证明是对的 .... 如果MC 就要出示MC 收条, 生病就要出示医生证明 ..... 难道不对吗??  ...
Udon 发表于 31-3-2010 11:27 PM



    不关怎样,如果知道自己无法做激烈运动就应该退出,还去参加什么运动的,跟本就是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1: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明白为什么这位老师/教练不信学生说的话?? 现在闹出人命来了,你会睡得安宁吗?一张医药证明纸真的那么重要?不可以第二天补交吗?为什么坚持要学生跑?
你的学生才13岁而已~~是因为你的不信任,及错误的决定,断送了他的人生,你一辈子都不会安心的。
校长竟然还想袒护老师/教练及维护校誉,而推卸责任,把过错归咎于父母及孩子,真是教育界的耻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1: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一个教练?是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1: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Udon 于 31-3-2010 11:49 PM 编辑
真不明白为什么这位老师/教练不信学生说的话?? 现在闹出人命来了,你会睡得安宁吗?一张医药证明纸真的那 ...
dolphinqq 发表于 31-3-2010 11:38 PM


如果你SPM 或大学毕业后去讨工, 然后跟人家说你是SPM 或大学毕业的 .... 公司要求你出示证书, 你是否会告诉这间公司说, 你都已经讲是SPM 或大学毕业了, 为什么公司不相信应征者的话, 一张证书真的那么重要?

而且, 根据楼主的故事 .... 该名学生已经多次向教练表明 ... 也就是说, 这东西不是第一次发生的 ..... 既然发生了这么多次, 没有一次能出示医药证明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1:4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关怎样,如果知道自己无法做激烈运动就应该退出,还去参加什么运动的,跟本就是错。
goblinkaka 发表于 31-3-2010 11:32 PM


也不能这么说 ..... 有时候教练或校方表明要你参加, 除非你有充分理由, 不然是不能无故拒绝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1: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请JD的学生爆该名老师的名字出来

不能做激列运动,为何还要当运动员?
goblinkaka 发表于 31-3-2010 11:29 PM


你有读过中学吗?
你知道什么是色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关怎样,如果知道自己无法做激烈运动就应该退出,还去参加什么运动的,跟本就是错。
goblinkaka 发表于 31-3-2010 11:32 PM


色组练习是wajib出席的,如果有读过国中的都知道这点

你bt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ADVERTISEMENT

发表于 31-3-2010 11:5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教练坚持要他出示医药证明是对的 .... 如果MC 就要出示MC 收条, 生病就要出示医生证明 ..... 难道不对吗??  ...
Udon 发表于 31-3-2010 11:27 PM



    是他跟老师说他不能运动,而那位老师就说他骗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1: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色组练习是wajib出席的,如果有读过国中的都知道这点

你btc?
SkyDriver 发表于 31-3-2010 11:53 PM


什么是 wajib?
我通常都听人家说是 najib.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1:5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教练坚持要他出示医药证明是对的 .... 如果MC 就要出示MC 收条, 生病就要出示医生证明 ..... 难道不对吗??  ...
Udon 发表于 31-3-2010 11:27 PM


报名时,已经交给校方了
如果你不知道的话请多阅读报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1-3-2010 11: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做激列运动,为何还要当运动员?
goblinkaka 发表于 31-3-2010 11:29 PM



    喂!请看好好才发言!!是色组练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版权所有 © 1996-2023 Cari Internet Sdn Bhd (483575-W)|IPSERVERONE 提供云主机|广告刊登|关于我们|私隐权|免控|投诉|联络|脸书|佳礼资讯网

GMT+8, 2-1-2026 02:14 AM , Processed in 0.111586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