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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该收购大道公司以调整过路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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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正方~
也就是赞同政府应该收购大道公司以调整过路费~
起初觉得很容易辩(因为现在人人都在骂政府,说政府应该收购)
但深一层的想~
卖不卖,由大道公司决定~
他们一定先估计好价格才出售的嘛~(如预测合约到期前所赚的盈利)
那样的话,政府肯定大破费~到头来还是浪费人民的钱~
假如政府不买~
大道公司还是一样能赚钱直到合约期满前~
人民仍然荷包出血~
所以。。。突然觉得好难辨~
假如对方捉着收购不收购都一样亏钱来打。。
就很难辩了~
可以给些意见吗?
我只是个辩论新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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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5-2008 01: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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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源头来自我们敬爱的政府所签的那种
有赔没赚的合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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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7-5-2008 11: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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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08 05: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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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
1)我国政府的无能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买回大道决不会让政府大出血因为出的都是我们人民的血汗钱,不买回出的还是我们人民的血汗钱,至少买回了他们没借口要每年加钱。
2)私人公司拥有大道会以维修当借口加了在加,但政府拥有了大道就不行,因为每个人民都有交路费。
3)政府拥有了大道所立下的条例无论得失以否都是政府负责,如果私人拥有,得就私人所有,失就归政府(如同人民。等于人民两边失。失1:给贵过路费,失2:钱被政府付给私人机构)
4)如果政府拥有大道,得的就是政府得(人民得),失就是政府(人民失),如果私人拥有大道,得的就是官员得,失就是政府(人民失)。
所以我觉得应该收购大道
[ 本帖最后由 无我境界 于 8-5-2008 05:29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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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5-2008 07: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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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5-2008 09: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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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现在政府仗着有官方机密法令而不公开合约内容,如果不收购人民不知道要还过路费到几时。收购要赔钱,不收也要换,但是长痛不如短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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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9-5-2008 10: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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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的宝贵意见T_T~
不过。。。1助的稿不太会写。。X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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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5-2008 04: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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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没错: 建道路,为人民 ; 不够钱,谈合约。
大道公司,也没错: 谈合约,建道路;为生活,收费用。
谁 错?
工程部首脑,为什么? 合约他谈的啊,血钱我们的啊,合约谁知道???
一直不公开合约定有它的乾坤,拖是做手脚最好的方法。
合约写起就起咯,合约是法律,但为什么不敢公开...(你做错事会敢公开吗?哈哈)
总的来说,BN政党我觉得真的做太久了,没反对,没疑问,大家自己人...
是时候‘反对’下了...
一个辩论区需‘1个支持,1个反对’,国家辩论区也不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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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08 12: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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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赞同政府购买大道。
当初建大道,是为了人民的方便,更宽更大更顺畅的大道。
私人公司建或维修大道都比政府来的有效率
如果政府接手,大道损坏,会几快修补?5 年一次?
每一年,你们的工资都要起,大道公司的职员也是人,也有家要养。
每一年,维修大道的资源成本也在起。过路费调整是应该的。
政府当时和私人公司签约时,说明是收费大道,需要付大道公司建路费,只要你付的起就可以享受,负担不起就走小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没有人拿枪逼你走。
还有些人就会投诉说,付了费还堵车。
这个不是怪政府或大道公司,而是市场上,付的起过路费的人太多,才会造成堵车。
如果,将3条大道的其中一条的大道收特别费RM10,我相信,还是有人会走,而且那条道一定很顺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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