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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ong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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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son_ch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4-5-2007 10: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财聚人散 于 14-5-2007 10:16 PM 发表
前面的介绍序文写得很好,看来序文者文笔应该颇有功力才对..

可是读到那句'离开无所作为的吉隆坡'时,显然有贬低的意思了..何大师在吉隆坡时,吉隆坡团体几次屈居亚军,或常列4强人马,并且多次明显给于槟城队威 ...


一个字可能会写错。但是一段文字就是有心人写的了。
他是故意写此文章。。。背后的目的?
我想应该找出写此文的人。
这个人可是槟城棋坛败类。
人人得而诛之。

可怜槟城象棋公会得为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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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_wowowo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4-5-2007 10: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inson_ching 于 14-5-2007 10:54 PM 发表


一个字可能会写错。但是一段文字就是有心人写的了。
他是故意写此文章。。。背后的目的?
我想应该找出写此文的人。
这个人可是槟城棋坛败类。
人人得而诛之。

可怜槟城象棋公会得为此负责。


winson_ching是大马的棋坛败类,人人得而诛之,可怜大马象棋总会得为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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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_wowowo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4-5-2007 11:0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inson_ching 于 14-5-2007 10:57 PM 发表


一个字可能会写错。但是一段文字就是有心人写的了。
他是故意写此文章。。。背后的目的?
我想应该找出写此文的人。
这个人可是槟城棋坛败类。
人人得而诛之。

可怜槟城象棋公会得为此负责。


winson_ching 可是大马棋坛败类,人人得而诛之,可怜大马象棋总会得为此负责!


[ 本帖最后由 lulu_wowowo 于 14-5-2007 11:01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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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07 11: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ulu_wowowo 于 14-5-2007 11:00 PM 发表


winson_ching 可是槟城棋坛败类,人人得而诛之,可怜大马象棋总会得为此负责!


原来你在讲槟城
路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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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07 1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吧生七彩 于 14-5-2007 06:58 PM 发表
天下人。。前辈棋好又是长辈。。。写字的未必就是当事人的意思。。。。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会很无辜。。。。虽然我谁也不认识。。

就算写字的不是当事人的意思,难道整个槟城象棋公会的人都是吃饱睡觉窝囊废吗?还是槟城象棋公会的人都是食古不化的北方蛮夷般茹毛饮血的原始思想?如果是让我们为槟城象棋公会的默哀。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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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07 11: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embilan 于 14-5-2007 07:33 PM 发表
意思应該是說:何大師在吉隆坡无所作为,所以离开....

应找天下人校对才出書.....

anyway, 槟城象棋公会理事应出面澄清...

如果如果何大师要写何大师无所作为,那么我就哑口无言。但这明明是指桑骂槐,别有居心,不容槟城象棋公会的理事们狡辩!就算黄河之水也洗不清你们所犯下的罪状!槟城象棋公会的理事们一定要出面澄清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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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_wowowo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4-5-2007 11:1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winson_ching 于 14-5-2007 10:03 PM 发表


带眼镜的肥仔XXX。别那么粗鲁。
如果你是代表槟城说话的话。那就真的是丢人现眼了。
瞧。。露出了你原来的真面目了。
我知道你去年拿了槟乙组赛冠军,但是你想挑战龙哥和人参,你还不够资格。
我在 ...





XXX肥了一点踩到你尾巴,戴眼镜得罪到你老妈吗?要玩人身攻击是吗?那我们就来玩个游戏:猜猜看谁是XXX?人小小只, 小鸟短短,这样 XXX。 答案请寄到大马象棋总会,有神秘礼物等着赢取!

内容经过修改


[ 本帖最后由 mbnk 于 18-5-2007 12:23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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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07 11: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醉霸痒 于 14-5-2007 08:08 PM 发表


少狂妄自大了!建议你去见外科医生,把你的鼻子调正回来,否则鼻孔朝天见不得人!
槟城棋手厉害无可否认,但不需要你一直替他们做这种“反胃”的宣传!我相信棋王陆大侠也不会愿意看到有人(自称槟城 ...

今天迟了一点上来,各位有好奇为什么吗?
因为刚才我去宠物店,看中了一只走狗。现在买回家了,为它取名lulu。
当我骂畜牲时,他居然会吠,wowowo的吠个不停。我就喊它停,lulu,stop it!
但原来畜牲是听不懂人话的,我一我就任由它在那边乱吠咯。
隔壁的小孩很生气这只贱狗,就录了声音有收音机不停的播放。
lulu....wowowo
lulu....wowowo
lulu....wowowo.
...............N 次
到最后,就变成了lulu_wowo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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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07 11: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理暗...

我看整个佳里论坛只有象棋帖子总是刀光剑影的

我还是那句,何大师不幸染病时,你有帮过他吗?有出过丁点财力物力江湖救急吗?如果没有,多起争议,有又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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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差一着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4-5-2007 1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ulu_wowowo 于 14-5-2007 11:00 PM 发表


winson_ching 可是大马棋坛败类,人人得而诛之,可怜大马象棋总会得为此负责!



贊成!
檳城棋壇敗類,
人人得以誅之!

犯人 : lulu_wowowo
罪名 : 冒認檳城代表,散播挑釁言論
懲罰 : 淩遲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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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差一着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4-5-2007 11: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ulu_wowowo 于 14-5-2007 11:00 PM 发表


winson_ching 可是大马棋坛败类,人人得而诛之,可怜大马象棋总会得为此负责!



贊成!
檳城棋壇敗類,
人人得以誅之!

犯人 : lulu_wowowo
罪名 : 冒認檳城代表,散播挑釁言論
懲罰 : 淩遲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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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07 1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ulu_wowowo 于 14-5-2007 08:15 PM 发表




我想请你好自谓之才对,这不是叫宣传, 这是要让你知道你少在这里搬弄是非,说槟城坏话,你真的觉得陆建出看到你在这里叫他陆大侠,他会高兴吗? 真幼稚!


你简直就不知所谓,不知廉耻,不可理喻,不可一世,不可原谅!:@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可笑有人,坐井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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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lu_wowowo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14-5-2007 11: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天下人管天下事 于 14-5-2007 11:20 PM 发表

今天迟了一点上来,各位有好奇为什么吗?
因为刚才我去宠物店,看中了一只走狗。现在买回家了,为它取名lulu。
当我骂畜牲时,他居然会吠,wowowo的吠个不停。我就喊它停,lulu,stop it!
但原来畜牲是听不 ...




MBNK 版主,这里有这样多人在这里胡言乱语,又人生攻击。。。。是谁先开始你看看以上帖子排列该很清楚吧。我想假如你要禁止用户, 或封帖, 应该不会滥用权力,只封我的罢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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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07 1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醉霸痒 于 14-5-2007 08:29 PM 发表
你没看清楚吗?我说的话指针对(lulu_wowowo这个“人”),并没有针对槟城人! 我希望你做人谦虚一点你说我搬弄是非。还有我称呼陆大侠是我对他由衷的敬意,这样也不行!我看不出那里很幼稚了,还请多多指教: ...

他的中文学了也没有用,因为只会讲鸟话.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这种鸟话,很难听到的,小弟洗耳恭听,然后一一还清,因为听不懂鸟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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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07 11:4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醉霸痒 于 14-5-2007 08:38 PM 发表


就算是出版社误用词句也是属于理亏的,出版之前没校对过吗? 特刊是写得很明白,误解不来的。如果是误用词句的话有必要公开澄清。

可能槟X象棋公会的人忙着篡改"仁嘉隆"的议决,所以就支队白纸黑字的议案留意.可能是色盲的关系,看不到有颜色的特刊上的诽谤文字吧.别自欺欺人了啦,槟X象棋公会的理事们,面对事实,勇于认错吧!
如果你们嫌弃小弟的文笔写得不够好,而希望小弟在这里多练字纠正你们,既然是双赢政策,小弟一定奉陪到底!何乐而不为呢?反正你们这么多见不得光之事,一时三刻也写不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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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07 11: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embilan 于 14-5-2007 08:46 PM 发表


hahaha temeng 老大出声了....我支持!!!!

我也支持!欢迎正义之士一起出来主持公道,声讨槟X象棋公会的只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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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07 11:4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embilan 于 14-5-2007 08:54 PM 发表



你這害群之马真的惟恐天下不乱.......

夏虫不可语冰,你跟槟X人语"槟",怎样也说不清,因为他们喜欢掩耳盗铃.既然别人这么喜欢自欺欺人,当初我就不应该去挖人家的痛脚出来公诸于世,应该去挖个洞给他们,因为他们喜欢鸵鸟精神,钻洞比较适合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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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07 11: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ulu_wowowo 于 14-5-2007 08:55 PM 发表



我只说出事实,这样也不行吗?我的中文不好,难道有罪吗?我帮谁改名了?稍有点头脑的都知道我只的是陆建初,不要一点小事就赚牛角尖。。。 还有我希望你别搬弄是非,你却说我不谦虚?由真才实力的槟城难 ...

你的中文不好没有罪,你隐瞒事实,歪曲真相就恶贯满盈!亏你还说自己有头脑,是不是人头猪脑?还是头大没脑?抑或脑大生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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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5-2007 11: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ulu_wowowo 于 14-5-2007 09:03 PM 发表



我不希望在看到版主有任何偏袒之处,我已留意很久了。版主只会任由那些无聊人在这里诬赖槟城,惹是生非,也视而无睹。人证物证俱在,可以告到超级版主那里吗?

你就告咯,最好开庭审讯,大家一起在超版那里据理力争,看谁在强词夺理?搬弄是非!我们只是叫大家来评评理,你却在那边庸人自语,不准别人评理,难道这就是槟x象棋公会的强硬作风?你若有利就不怕别人出来指证.
反而,你却在那边扰人耳目,岂不是欲盖弥彰,越描越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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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5-2007 12: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ulu_wowowo 于 14-5-2007 09:22 PM 发表



评什么理?这样写已经给足面了,写成“何荣耀终于离开拖累他与团体赛冠军无缘的吉隆坡,如释重负的返回槟城 ”也不过分。
难道要写“何荣耀含着泪,带着依依不舍,七上八下,晴天霹雳的心情,留着噼里啪 ...

好霸道的语气,反正槟x说了算,大家还评什么理?可我偏偏不容许你们在这里歪曲真理!
果然是西楚霸王再世,霸气十足.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你们夜黑风高杀人放火都敢做了,害怕别人出来指证你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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