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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被称为“诈骗之岛”,其“诈骗产业”到底有多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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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11-2025 06: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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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詐協會遭冒名 彰化男誤信「可幫追回款項」再被騙8萬
/台北即時報導
今年3月成立的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近日傳出遭詐騙集團冒用名義,假稱可「受理詐騙案件」、「協助追回被詐騙金額」;彰化縣一名莊姓男子誤信後又遭詐,損失8萬元。協會澄清,從未受理任何金錢追討或委託代為追回款項,呼籲民眾切勿輕信。
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表示,今天接獲民眾反映,有詐騙集團冒充「台灣民間反詐騙協會」名義,甚至假稱「受政府聘任、與警方及銀行簽署合作協議」,並盜用協會LOGO作為LINE頭像,藉此博取信任。
據了解,莊姓男子先前遭網路投資詐騙,損失近百萬元,之後接獲自稱「協會人員」的來電,聲稱可協助追回金額,依指示先匯出所謂「前期技術費用」8萬元,並簽署「資金追回委託書」,詐團後續回覆「款項已追回」,但以「帳號異常」為由遲遲不入帳,莊男察覺有異報警,向協會查證才知再度受騙。
協會強調,協會宗旨在於推廣識詐、反詐教育,不會受理金錢追討或代為追回款項,更不會以任何名義收取技術費、手續費或保證金,凡自稱「與政府合作」、「受協會委託」、「能協助追回詐騙金額」的說法,皆為詐騙手法。
協會提醒,詐騙集團常針對已受害者進行「二次詐騙」,假冒政府機關、律師團或公益組織名義,要求支付各種費用以協助追回資金。呼籲民眾若接獲類似訊息,應透過協會官網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避免再次受害。
協會指出,目前正推動各類反詐宣導活動,並協助Facebook/Meta平台詐騙廣告受害者提起民事求償,組成律師團爭取被害人權益。協會重申,若民眾懷疑遭遇詐騙,應即刻撥打110或165報案,並保存匯款紀錄與對話內容,以利警方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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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25 06: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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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五口枉死!遭「虛構合約」強索違約金 檢嘆非笨而是主嫌太惡
2025-11-14
/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五口遇黃金投資,7月初集體走上絕路震驚社會,台中地檢署追查發現,幕後主嫌「李團長」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狠詐王家等人1536萬,還以「虛構合約」逼繳違約金,檢方曝露的王家遺書明白寫下「我們笨、被騙」等語;檢察官直言,本案非被害人「笨」,而應歸咎李女之「惡」。
台中地檢署查出,李女(49歲)利用「龐氏騙局」向王家五口,還有其餘7名被害人,以發起「團購投資」、「黃金詐騙」等詐術,詐得1536萬5003元;後來王家人察覺異常拒絕繼續投錢,李今年6月起就以違約金等名目強索530萬元,還不斷傳訊恐嚇。
檢方查出,王家大女兒在遺書上稱「我們笨、被騙」等語,但檢察官直言,本案肇因並非被害人的 「笨」,而應歸咎於李女之「惡」,李女以深情厚貌之態接近王家,以詐騙、恫嚇,終陷一家於絕路。
檢方起訴指出,李女利用經濟犯罪上的「龐氏騙局」,將後續收取投資人交付的「加入團購會員費」,作為支付她應允其他前期投資人的保證獲利部分,以製造團購獲利甚巨假象,其向王家五口,還有另7名被害人發起團購。
檢方查出,李李女佯稱,她經營網路團購事業,投資人先交50至100萬元不等「團購會員費」加入會員,保證每月可獲本金的10%利潤,且保證還本,一共詐得500萬8000元投資款。
另外,李女還可「變賣黃金賺取利潤」,只要投資人提供信用卡自行刷卡,或由她代刷卡在銀樓購買黃金,再將黃金轉交給她,每刷卡買1兩黃金約10萬元,她就會支付投資人4000至1萬元不等利潤,並由她繳納購買黃金的刷卡費用,一共詐得1035萬7003元。
檢方發現,李女還會盜刷被害人信用卡、將詐款匯到先生、兒女,還有張姓美容師的戶頭內,用以支付她欠債、繳房租。
而王家大女兒也發現,依李女指示刷卡買黃金,但李卻常常沒依約按時幫繳卡費,遂表達不願繼續投資,李明知雙方事前根本沒簽約,卻以虛構的「不投資需3個月前告知,否則須賠償本金加已領利潤」條款,恫嚇對方因破壞公司運作,並索討違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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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11-2025 06: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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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氏騙局逼死豐原5口 主嫌遭求刑15年 友人嘆:1命才3年
台中豐原王家五口陷入黃金投資詐騙,7月初全家集體走上絕路,五條人命震驚社會。檢方追查幕後主嫌「李團長」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狠詐王家五口與另七名被害人共1536萬元(台幣,以下同),見王家想退出投資,竟以虛構合約逼迫強索500萬元違約金釀悲劇。檢方昨依詐欺等罪嫌起訴李女,向法院具體求處15年以上徒刑。
檢察官直言,面對詐騙,量刑不應過輕,否則恐「引惡養亂」難遏止。
僅求刑15年,外界質疑刑度是否過輕?法務部表示,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對高額詐欺犯罪提高法定刑責至12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下修高額詐欺金額的門檻從500萬元降至100萬元,未來詐欺金額達100萬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全案昨移審法院後,台中地院裁定李女收押。牽線王家長女認識李團長的張姓美容師、四名當舖業者,涉犯詐欺、重利等罪嫌,檢方另案偵辦中。
王家女婿昨透過民代以簡訊表示:「只要她(李女)有得到應有的懲罰就好。」法界多認為,檢方對嫌犯起訴求處重刑,但輿論認為,相較五條人命實在太廉價。王家大女兒的朋友也感嘆說,求刑15年,等於王家5口,一條命才值3年。
中檢指出,主嫌李女生意失敗欠下巨額債務,2024年6月透過張姓美容師牽線認識王家長女,向王女佯稱經營「網路團購」,要投資人先繳50萬至100萬元不等會費,加入後每月可獲本金一成利潤,且保證還本。
李女另以「變賣黃金賺取利潤」話術,要投資人刷卡買一兩約10萬元黃金,並將黃金交付給李女,就能獲取4000至1萬元利潤,李女承諾幫付刷卡費;據調查,投資人看似零成本還能獲利,實際上李女一再拖延繳卡費、支付利潤,還將黃金變賣還債。
檢方統計李女用雙重手法詐騙王家五口共752萬,連同另七名被害人,共詐得1536萬元;王家6月想退出,李以虛構的合約恫嚇其違約,並強索530萬元違約金,逼得王父將房子設定抵押借款,王家不堪精神壓力、催債逼迫全家走上絕路。
檢方訊時,李女否認詐欺,辯稱「都是他們主動來找我加入投資」,款項都有拿去經營網購、轉投資,還稱「我這樣的做法沒有錯」。
檢方發現,李女近兩年幾無申報所得、無實際投資管道,任意挪用被害人資金,支付她應允其他前期投資人保證獲利的金額,根本就是「龐氏騙局」手段,因後金補不上前金才爆發。
檢方認為,李女手段惡劣、惡性重大,以恐嚇、施壓逼迫釀王家五口喪命,依銀行法非法吸金、詐欺,恐嚇等罪嫌起訴她,求刑15年以上徒刑。
●小檔案/龐氏騙局
龐氏騙局為非法金融詐騙,國內多稱為老鼠會,源自一九一九年美國的義大利移民查爾斯.龐氏所策畫的投資詐騙案,以高報酬投資商品吸引投資人,其實是吸收新投資人資金,用來支付前期加入投資人的報酬,一旦缺乏新的投資人和資金,或過多人加入,後金補不上前金,騙局就會敗露,投資人也血本無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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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15-11-2025 10: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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