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义词的基本类型
反义词是意义相反或相对的词,这是客观事物矛盾现象的反映。有意义完全相反,互相排斥,无中间概念的,叫绝对反义词。有意义互相对应,但并不互相排斥,有中间概念存在的,叫相对反义词。注意:反义词应是同一意义范围里的词。不同范围里的词(小与瘦),或否定的概念(高与不高),都不是反义词。也并不是所有的词都有反义词。反义词以形容词为最多,动词和名词较少。例如:
① 人人要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② 千万不要做违法的事情。(“守法”与“违法”是绝对反义词)
③ 他没来过这里,感到非常陌生。
④ 今天来的人,我都很熟悉。(“陌生”和“熟悉”是相对反义词)
2.反义词关系的灵活性和确定性
反义词关系不是简单地一一相对或一成不变的。单义词当然只有一个反义词了。多义词则可能在不同的含义上有不同的反义词,这样一个词就可能与几个近义词都能构成反义词关系。例如:
① 年岁虽然大了,但是并不糊涂。
② 头脑一直很清醒,只是身子没劲。
③ 这件事都把我闹糊涂了。
④ 这件事他记得很清楚。
⑤ 他本来就是个糊涂人,再说也没用。
⑥ 这小伙子可是个明白人,一点就透。
从上例可以看出,“糊涂”在不同意义上有不同的反义词。其中①③⑤句中的“糊涂”分别与②④⑥句中的“清醒、清楚、明白”构成反义词关系,并且不能互换。
还有的词之间在静态意义下没有明显的反义词关系,但在一定的语境里也能构成反义词,可算是临时反义词。当然也要注意,反义词之间的关系虽然是灵活多变的,但在某一个具体的语言环境里,一个词跟哪个词构成反义关系则是确定的,是没有任何灵活余地的。例如:
① 我们的痈疽是他们的宝贝,那么,他们的敌人,当然是我们的朋友了。
例句中的“痈疽”与“宝贝”本不是反义词,但在这样一个具体的语言环境里,它们却成了非常恰当的反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