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blue 发表于 14-12-2016 11:43 PM 我觉得应该不须要的,只要认错向主悔改以后不再犯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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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chan 发表于 14-12-2016 11:44 PM 樓主的第一帖 便反映出這是未足夠 不然, 何來仍有一份不安。
beechan 发表于 14-12-2016 11:47 PM #25 也說了, 這容易陷入了自己赦自己, 自己當然會對自己過失很寬容
@cariinternet
fcblue 发表于 14-12-2016 11:47 PM 只要心中念着主,想起罪过,已悔改,就可了
beechan 发表于 14-12-2016 11:51 PM 舊約時, 犯過失的以色列人會牽一頭牲口到會幕/聖殿獻一個贖罪祭。 他要親自宰殺代罪的牲口, 交給司祭在親眼看到祭品在壇上焚燒至灰, 又要見到司祭放心食用祭品的肉, 才認為上主己接納了獻祭, 可放心 ...
fcblue 发表于 14-12-2016 11:53 PM 你说得很对,但在新约耶稣已为我们的罪订在十字架上了
beechan 发表于 14-12-2016 11:55 PM 這包不包括你明天, 後天, 明年會犯的罪? 通通都包了, 豈不是更放心犯罪?
fcblue 发表于 15-12-2016 12:07 AM 上帝根本不怕你犯罪,上帝怕的是你不依靠他,不认识他,远离他
beechan 发表于 15-12-2016 12:23 AM 我不是問上帝怕不怕你犯罪 (上主不會怕你犯罪, 卻會憎厭你犯罪) 我是問你, 既然自己這麼輕易便可獲赦,會不會『放心地去犯罪』
beechan 发表于 15-12-2016 12:25 AM 當人一邊認識祂, 一邊又去犯罪 實在比不認識祂的人在犯罪可憎
fcblue 发表于 15-12-2016 12:31 AM 这就是没悔改之心了,我们基督徒犯罪了,应立刻向主认罪祷告,保证以后不再犯
beechan 发表于 14-12-2016 11:39 PM 你說對了, 是要親自向主修和 這是天主教的教導 是很丟臉啊。。。。鬼叫你犯罪過了! 修和聖事, 是使人能與天主再次共融 是天主教七件聖事中之一。
beechan 发表于 15-12-2016 01:31 AM 你返回現實罷 人的罪,尤其是那些自以為小事的罪, 是犯完又再犯的。 『保証以後不再犯』是說出口安慰自己的話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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