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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道士异界游》 4/1/2010:更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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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9: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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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再来。。。
楼主就一次上多点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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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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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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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五章 遇到了武当传人(1)
明志依然不解:“结界之树,那又怎样?”
听到明志和掌柜的议论,倒有一半的路人投来了目光。
掌柜的道:“客官看来真的不知道,结界之树天生同气连枝,除非是自然的枯死落叶,否则就算这世上力气再大的人,使用世上最锋利的兵器,也不能将其砍断。”
明志听到有这样的树,确实意外,不过也不能吃惊成这个样子。
掌柜摇头继续说着:“结界之树特别就特别在,树叶在被砍断之后30分钟内,会失去生命。离萨瓦尔城最近的结界之树,也有一百多公里,你看那年轻人背上的树叶,光滑的就像刚从树上砍下来一样,也就是说,他在不到30分钟的时间里,不但砍下结界树叶,还从一百多公里外搬运到这里,要知道,以城里最快的马车,也起码要四五十分钟,不知这年轻人是怎么做到的。”
明志微微有些了解:“原来路人惊讶这年轻人的速度,30分钟一百公里,速度确实挺快的。”明志从那年轻人身上看到了异样,发现他也是黑头发黄皮肤,感觉那么的熟悉,所以情不自禁的挤进人群,走上前去。
那年轻人正在魔法店里跟店掌柜讲着价钱。
店掌柜放低了脸上的老花眼睛,然后重新戴上,吃惊的道:“我的天呐,年轻人,光滑的切面,你不会是一刀就将这树叶从结界之树身上砍了下来吧?”
那年青人也不避讳,说道:“没错,我只出了一剑。”
店掌柜道:“一剑?”更加佩服。要知道剑贵在用刺不在砍,用剑稍微过度的砍,就会使剑断烈,更别说砍下结界之树了,感觉眼前的年轻人不简单。
年青人道:“我也是听说结界之树在这里能卖个好价钱,我现在可以拿钱了吗?”他摸了摸肚子,空空的,看来有几天没吃东西了,正想着领着钱去大吃一顿。
店掌柜连连道:“当然当然。”马上从抽屉里拿出50个金币递给他。
年青人接过金币,感觉少了点:“不是说这城里很须要这树叶,能值500个金币吗?”
店掌柜道:“那是确定这树叶能存活下来以后,这树叶被你砍下多少时间了?”
年青人想了想:“20分钟不到!”
店掌柜的眼睛差点从脸上掉了下来,不过他强自镇定下来,做生意人最容易看人了,他一眼便看出那年青人身无分文,一定急须用钱,是的,确实没错,一片结界树叶值500金币,不过那450个金币嘛?他是吃定了。
“小伙子,三天后,三天后若这结界树叶真的能在萨瓦尔城存活下来,你再来领剩下的金币。”店掌柜诡异的说着:“现在我马上得把结界树叶送到城主后院的千年泉眼里,时间不多,没功夫再跟你多讲了。”
年青人曾听人说过,结界之树易死更易活,只要稍微有水的地方,就能存活下来,看着店掌柜以及城中百姓那高兴而又紧张的表情,他也没有其他话好讲,只道:“好的,那掌柜的,你快去吧,剩下的金币,三天后我会来领的。”
店掌柜一声不吭,马上叫来马车,将结界之树放了上去,心道:“三天后,三天后你能不能拿到金币,还不一定。”
所有的人一哄而散,随着马车后面跑着,似乎很想看到结界之树长大的那一天。
衣店老板看着那些路人都跟着去看结界之树被种到千年泉眼时那激动一刻,也很想跟着上去,只可惜自己要顾着店面,没办法,人生就是这样,每每都要忍痛割爱。
“为什么这里的人都对这树叶这么看重?”明志问掌柜的道。
掌柜答道:“萨瓦尔地理较偏,每年风沙季节到临,漫天的沙尘几乎无法让人睁开眼来,更别说正常的生活了,有了结界之树,就可以有效的阻挡风沙,这自然是每一个百姓都希望看到的。”掌柜激动的讲着,似乎想到了今年不用再受那种暗无天日的生活而高兴不已。
明志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现在总算是清楚了。
那年轻人听到了明志的疑问,他为人洒脱,马上搭茬道:“这些仁兄,你看来对这里的一切不是很熟悉,外地来的吧,跟我一样,不过我事先听一位美丽的姑娘讲过这件事情,所以懂了一些。”
明志越发觉得他像自己来自同一个世界的人,心里便想试探一下他,见他主动找自己讲话,并不马上回答,而是转身看着天空,诵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没错,这句正是宋朝苏轼的名作《水调歌头》其中千古传唱的一句,明志用汉语念了出来,用意很明显,想试试那年青人能不能听得懂。
很显然,当明志开口讲出第一个字的时候,那年轻人全身一震,瞳孔顿时放大了,看着明志激动异常,竟是讲不出话来。
明志转过身来,微笑的看着他:“怎么样?”这三个字依然是用汉语。
那年轻人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但是明志的声音久久的在他的耳边回荡,当真是千真万确。他喃喃的道:“你,你是,你难道……”
年轻人不知道能说些什么,只得继续接着诵道:“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偏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我真想把这首诗念给我家乡的亲人,让他们知道,我现在有多么的想他们。”
明志和那年轻人互相地望着,一下子再明了不过了,人生最快意的两件事情,莫过于“久旱逢甘露,他乡遇故知。”通过刚才的对话,两人已经知道,他们来自同一个地方,而且是同一个国家“知己,老乡”两个词语同时在两人眼前升起,并且在脑袋里飘荡着。
明志两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互相心领神会,然后哈哈的大笑起来,没有任何顾忌的开怀大笑。
明志道:“知己难求,怎么样,我们去痛痛快快的大喝一场?”
年轻人道:“只要大哥吩咐,小弟万死不辞,就算舍命也得陪知己。”
明志哈哈大笑,男子气概十足,说道:“说得好,这才是中华好男儿。”
掌柜在一旁根本听不懂两人讲什么话,听的一头雾水。
明志放一下句话:“衣服先放在你这里,我等下来拿。”然后也不管掌柜怎么答复,和那年轻人勾肩搭背上了一家酒楼。
哈哈哈的大笑声交相辉映着,店里其他的客人,都向两人投来了异样的目光,只见桌子上摆着大大小小十坛老酒,二十个大碗并排列着。
“倒酒?”明志喝一声,酒保赶忙揭封倒酒,一点也不敢大意。
“怎么样?难得在这种地方也能遇到你,不如我们来个一醉方休,考较考较一下酒量怎么样?”明志豪爽的说着。
那年轻人陪着大笑:“大哥有命,小弟不敢不听,只是说好了考较,输了又当如何惩罚?”
明志连连点头说是:“有惩罚才刺激,一点都没错,这么办吧,谁输了,这次酒钱由他来付。”
年轻人笑道:“好,我看大哥酒量不浅,不过小弟也不差,就得让大哥破费了。”说下之意是说自己赢定了。
明志也不示弱:“兄弟真是客气,若是你没钱付帐,开口说一声就是。”
两人还没有开始喝酒,嘴上已互相较起了劲。
店中的客人都被这气势震慑住了,纷纷围将过来,要看看他们到底怎么一下子喝下这许多的酒。
两人心意想通的猛拍了一下桌子,说道:“闲话不说,我们开始。”
明志右手一抄,抱起了十大碗,那年轻人依样画葫芦,抄起了十碗酒。
两人臂膀一伸,头一仰,十碗酒依次流进酒里,不过一眨眼功夫,已喝了一滴不剩。
“哇”这个世界的人似乎从来都没有看过有这样喝酒的,都发出了一声惊叹。
酒保赶忙再次将二十碗倒满了酒,两人照样喝的一滴不剩,连咯都不打一下,面不改色气不喘,倒是酒保累的满头大汗。
“兄弟果然好酒量,刚才真是小看了你。”明志哈哈笑着。
“大哥的酒量也不差,看来你刚才没有吹牛。”年轻人也客气的说着。
两人一连喝了四大坛子酒,总共三十斤左右,剩下最后两坛酒,各有十来斤左右,两人干脆直接抱起酒坛喝了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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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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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遇到了武当传人(2)
客人们再次惊讶,光看他们喝这么多的酒,就觉眼前发晕,只闻着酒气就要醉了一样,对二人更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也没过多久,两人将一大坛酒喝光了,互相拿坛子一撞,酒坛碎裂,以示滴酒不剩。一下子喝下二十来斤酒,两人虽然酒量超人,不过也难免有些醉意,互相的脸上都有些潮红,眼睛也开始有些模糊。
两人互相醉意的笑了笑,年轻人首先开口:“胜负未分,我们再来,不过得先等一下,我先到外面喝碗茶再回来。”
明志坐回了凳子上,笑道:“那好,我就在这里等着你,你快去快回。”
年轻人点了点头,摇摇晃晃的向楼下走去。
过了片刻,明志感觉这肚子不听话,好像火烧一样,看来二十斤酒,喝的真是太多了,得想个办法把酒从肚子里逼出来才行,但又不能让别人看见,趋着那年轻人下楼喝茶,到厕所解决一下再说。
明志问明厕所的位置,见第一间的门紧闭,想必里面有人,也便进入了第二间。
明志镇定心神,伸出右手食指,使出内力,将酒全部从食指里逼了出来,落水之声大起,一下子便觉得好了很多,神智也开始清醒。
就在同时,明志听到隔壁厕所里的响声不轻,而且响了很久,本能的转头一看。
厕所虽然一间一间的隔开,不过门板都只到胸口,站直了身体,还是能互相看见,明志转头去看的同时,那一个人也正在转头看向自己,两人眼睛望了一下,都是一愣,原来那个人正是那个说要去喝茶的年轻人。
两人正把对方用内力逼酒的情形,看的清清楚楚。
两人哈哈大笑,感觉那么的默契,而且也只有中华独有的内功,才有这个能耐。大家心知肚明,也不必挑的那么明白,一起协手走出厕所,回到了店中央。
店中的客人还在等着看俩人的斗酒,见两人都只离开一会儿,就已经精神饱满,好像那二十斤酒就像白开水一样,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明志拉着那年轻人桌边坐下,笑道:“来来来,我们一见如故,喝酒虽然没比出胜负,就好好畅谈一翻。”
年轻人也是开朗豪爽,随着明志坐下,这是当然,整个世界只有两人有共同的语言,别说两人都是学武之人,就算曾经敌对,也一定会化干戈为玉帛。
年轻人道:“喝酒既然胜负未分,也不必再比了,我肚子有些饿了,不如叫东西来吃怎么样,依旧我来请客。”
明志听他都先开口了,再客气也没有意思,大笑道:“好了,那我恭敬不如从命。”
年轻人做东,点起了美味佳肴,请一次请客,可不能让人笑掉大牙太寒酸了,自然有什么贵点什么,况且这样的机会有一次已算很难得了。
两人边吃边聊起了家常,客人们见没事可看,也都各自回到了坐位上,有几个客人也想学学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是什么感觉,结果刚喝下一碗,差点没给呛死,当然,这些异族人民,哪有中华民族那种豪爽劲,不能相提并论。
“看兄弟的样子,好像来到这个世界不久,是怎番一种情况?”明志询问着。
年轻人吃东西一点都不避讳,大口大口的咀嚼起来,似乎肚子已经饿了很久,想快点把肚子添饱一样。他答道:“大哥眼力果然厉害,我是由于一次飞机失事,大难不死来到这个地方,先前在一个小村子住了一个多月,正在想办法回去,家里人还记挂着我呢?”
通常情况下,飞机出现故障,基本上全机的人员必死不疑,这个年轻人能死里逃生流落异地,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不过听到他说想回去,明志不免冷笑一声。
“大哥为什么冷笑,难道你已经习惯了这个地方,不想回老家去吗?”年轻人好奇的问着。
明志微点感伤的说着:“想,自然是想,只不过不是说回去就回去,希望很渺茫。”
年轻人却是信心十足:“大哥如何这般泄气,所谓有因必有果,既然能来到这个地方,一定有办法回去的。”
明志笑道:“这是天真的想法,你不知道,有个人曾经和你有过一样的想过,不过最终还是老死在这个地方,几代都是如此。”
年轻人大惊:“难道除了你我之外,还有人来到了这里?”
明志微微喝了一口酒,微点忧伤的点了点头。
年轻人追问道:“那人是谁,为什么会这样?”
明志道:“我也是从一本日记里知道这件事情,那人名叫归海日,据他的日记记载,在人为以及天然的条件下,宇宙时间与空间时间产生磨擦,从而导致人类的穿跃,这种事情在天变异像的时候最容易发生。”
年轻人淡淡的念着:“归海日,这名子好像在哪里听过。”
明志一怔,忙道:“你难道认识他?”
年轻人道:“那倒不是,我只是好像从一个人的嘴里听过这个人的名字。”
这些日子,明志通过《归海日记》以及《归海兵法》,对这个人已经有所了结,虽然未曾谋面,却有一种熟悉感,听到有关于他的事情,自然高兴异常。
“可否说来听听。”
年轻人想了想:“我国南宋时期的岳飞,你可曾听过他的事迹?”
明志道:“抗金英雄,当然知道,这又跟归海日前辈有什么关系呢?”
年轻人道:“我曾经看到岳飞将军亲手写过的一本传记中看过这个名字!”
明志“哦”了一声,目不转睛的看着的他,聚精会神。
年轻人回忆着:“记得当时是翻阅爷爷珍藏的图书当中,无疑中翻到这本,里面记载了岳飞从十岁起的事迹,文中提到岳飞有一位师父,好像就是归海日。”他终于记起来了,而且确定岳飞提到的那个人,就是归海日没错。
明志的心情也随着他一起激动:“真的,快说,那本书里都记载了什么?”
年轻人显得有些为难:“我只是随便翻阅,具体内容记得不是太清楚,大概是说,岳飞小时候立志报国,苦于无人教授,有一天遇到归海日,蒙他教导,武功才突飞猛进。并且在归海日的影响下,誓要为国争光,保卫国家。后来,就在岳飞成年的时候,他的师父归海日突然消失不见,只留下了一本兵书。岳飞不知师父去了哪里,开始整日研读起兵书,当他功成名就的时候,曾派手下四处找寻,结果还是一无所获,当他跟别人讲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别人都以为归海日是神仙下凡,特意教岳飞兵法与武功,却没想到真的有归海日这个人,而且也像我们一样,在天现异像的时候,被卷入到了这个世界。”
年轻人侃侃而谈,明志仔细听着,虽然世界上有同名之人,但他感觉,岳飞书中的归海日,一定就是自己认识的归海日,要说为什么,他无法用言语告诉你,因为有些事情,靠的是感觉。
明志陷入淡淡的忧愁,似乎极恨自己不能见上归海日一面,不过那年轻人倒看开许多,他笑道:“天知道,若是那位归海前辈没有被卷入这个世界,他有机会教出十个,乃至百个岳飞那样的人,这样一来,世界的历史不知该如何发展,或许是另外一个世界,不过不管怎样,一定不会有我们就对了。”说的累了,喝起了酒,吃起了东西。
明志心道:“这就是历史,从来就是人类跟着历史走,永远都不可能改变历史,如果你想改变历史,如果你真有改变历史的能力,首先你就过不了历史这一关,就好像归海日前辈,他的本事,却能改变南宋的历史,也正因为如此,他被卷入这个世界,这就是所谓的惩罚。”他忽然想到,有的时候,人的本事再大,在现实面前,永远只会显得渺少,人定胜天的话语真是自欺欺人,因为人,永远都不可能斗的过天。
那年轻人和明志由两个不同的时代,卷入到同一个平行空间里,在这个世界,他们虽属同辈人,可思想依旧差了一个年代,年轻人属于现实人类,什么事情都看的很开,不会自己去麻烦,他自顾吃着,根本不明白明志的心里想些什么,这虽说明他心静空明,从另一个角度却体现出他根本无心,只懂得随波逐流,换一个角度讲,就算在动荡的民国时期,像他这种人,只会窝在家中,若有幸不被杀死,也只有等老等死,可明志就不一样了,可以肯定,那些起来革命,带头改命的人当中,一定会有他的身影,因为他有心,他懂得思考,他不满于现状,他心有抱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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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12-2009 03: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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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听说武当派的梯云纵很厉害
那年轻人嘴里嚼着一整块肉,见明志闷声不响,低头沉思,不解的道:“大哥,你在想些什么,对了,我忘了问你,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
明志一听,顿时回过神来,吱唔的说着:“我,我吗?”想起那天僵尸王的千年尸气,引动天变异像,雷电交击,就是自己被卷入这个世界的最终原因,喃喃说着:“那一天,那一天,怎么说呢,总之跟你的情况差不多,不过我没你幸运,我死了。”
年轻人嘴里含着饭,顿时喷了出来:“大哥你别开玩笑了,你不是好好的站在我的面前,怎么说死了?”
明志想起也就在那天,师父也死了,牵动起挂念之心,便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沉着脸道:“这种事情,还会拿来说笑?我确实死了,不过我们茅山派有一门神功,能守住人的真元,我就是靠着这点真元,才依附流星化为真身存活了下来。”
年轻人听了,本来谈笑不羁的脸上,顿时沉下脸来,并且猛的拍了一下桌子,道:“什么,大哥原来是茅山派的?”
明志听到他这口气有异,便知道事情不对,他显得冷静许多:“忘了问兄弟,你又是师承何门何派?”
年轻人冷笑一声:“我想不用我说明,你也能看得出来。”说着,唰的一声拔出剑来,一转身腾空,跃开桌子几步,他提剑明明是向前刺,结果剑尖左右两颤,攻的却是左右,此为剑走偏锋。接着他两腿起跳,提剑横着一劈,身体向地面落去的同时,右剑交于左手,剑柄向前桶到一半,回转反劈,一剑劈完,剑又回到了左手,此为剑意随心。
年轻人转头看着明志,冷冷的道:“看明白了没有?”
明志脸色一沉,心想:“原来冤家路窄。”他表面不动声色,站起身来,拍了拍手,赞道:“好,好剑法,看你的剑法熟练之极,足以达到炉火纯青,年纪轻轻,就有这种造诣,着实难能可贵。”
年轻人“哼”了一声,不以为然,长剑回鞘,挺着胸口,侧对着明志。
明志走上前去:“敢问阁下贵姓大名?”称呼由兄弟改为阁下,可见势头已有所不对。
那年轻人抱了抱拳:“好说,在下张末,有何指教?”
明志微笑道:“张兄刚才使的两招,若是我没看走眼,正是武当剑法中的精妙招式,第一招为:‘剑走偏锋’,第二招为:‘剑意随心’。”
张末微笑道:“眼力不错,不过你我两派之间的关系,你知道也不奇怪。”
明志沉下脸来:“敢问武当张三丰张真人是你什么人?”
张末得意的道:“正是吾乃祖师爷。”
明志点了点头,说着:“原来张兄是武当门人,怪不得,怪不得。”
张末听到明志的言语有嘲笑之意,顿时不气:“怪不得什么,有话请直说。”
明志道:“张兄想到哪里去了,我是说怪不得张兄酒量如此超凡,原来师出名门。”
张末知道明志这话中夹着有刺,说着:“你也不赖,何必说着违背良心的话。”
明志道:“说真心话,又何来违背良心,在你们武当派人眼中,说我茅山派只会妖言惑众,煸动民心,但在我明志眼中,你们武当派又何尝不是挂着正义外皮的伪君子。”
“住嘴,你胡说什么?”张末脸显狠色,唰的一声抽出了长剑。
明志瞧也不瞧他一眼,说道:“难道我的话不对吗?就说被卷入异界这件事,若不是真真切切的发生了,你们武当派的人会相信不成?”
张末一时语塞,他必竟经验较少,一下子便涨得满脸通红,不能应付,想到的就是逃避,抱拳道:“道不同不相为谋,你我就当从未谋面,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明志冷笑一声,在中国的时候,确实存在武当派与茅山派誓成水火的情景,不过自从明志担任茅山派掌门那天,他就想着消除这个隔膜,他要凭着自己的本事,让一向高傲的武当派向自己臣服,让他们知道,他们以前的认为是错误的,只可怜功未成,身先死,没想到在这个世界还能遇到武当门人,这不正是上天给自己的一次机会吗?
门派之争由来已久,至今尚存,明志要让张末知道,就算茅山派是妖言惑众,也能凭真凭实学赢了自以为事的武当派,只要有机会,总有一天,他要让所有武当派的人臣服,让他们知道,茅山派不但不是妖言惑众,而且实力远远的在武当派任何一门绝学之上。
明志哈哈大笑:“听说武当轻功绝学梯云纵自称天下第一,有这等事情没有?”
明志语气平淡,显得老练,不过张末就不行,他入世未深,一遇到一点点小事,就急的大叫大嚷,心里的想法都表现在了眼前,他马上板起脸来:“说什么,什么叫做自称天下第一?”
明志见他急了,心里反而好笑,接着道:“难道不是吗?”
张末就像小孩子吵架争辨一样:“当然不是,我派绝学梯云纵,那是天下公认的轻功第一!”
明志笑道:“简直可笑,天下公认,有没有经过茅山派的认同?”
张末厉声道:“邪派中人,有什么资格评定?”
明志道:“有没有资格,不是你这个连毛都没有长齐的小子应该说的话,你怕了?因为你知道,茅山派的武功,每一样都是你武当派的克星。”
张末急的哇哇大叫:“住嘴,大言不惭的家伙,看你这么不服气,怎么样,我们就来比试比试怎么样?”
明志大喜,因为张末已经中计,他刚才使的全是激将法,目的很明确,要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败在自己的手里,而且样子看来,是张末挑衅的一样,气势上先赢一筹,这是当然,明志可是茅山派第十二代掌门,若是连一个张三丰的徒孙都斗不过,怎么拔得了张三丰那老杂毛的胡子。
“好的,我茅山派轻功绝学轻身无引,今天就跟你的武当梯云纵来个比试。”
“好。比就比。”张末显得信心十足。
明志把手一拦,道:“且慢,比试就有输赢,输赢就该有惩罚。”
张末想也没想:“这是当然,若是我输了,我的命就是你的,你输了也是一样。”
明志摇了摇头。
张末道:“怎么?是不是不敢?”
明志道:“我输了,我马上自尽,只是你输了……我不要你的命,我要你跪在我的面前,向着天空大喊三句:‘我张末输给了明志,武当派输给了茅山派,武当派永远臣服在茅山派的脚下。而且,你每遇到一个师兄师弟,以及我们茅山派的人,都要跟他们说一句这样的话。”
张末明显一愣,感觉这惩罚比死还要狠,简直诛了九族,一下子愣住了。
明志哈哈大笑,学着他的话道:“怎么?是不是不敢?”
张末毕竟年轻气盛,怎禁得起明志的连翻激将法的进攻,顿时气的火冒三丈,说道:“谁说不敢,我就答应你。”
明志点了点头,道:“好的,那你输了该怎样?”
张末想也没想,冲口而出道:“若是我输了,我就对着上天大喊三声:‘我张末输给了明志,武当派输给了茅山派,武当派将永远臣服在茅山派的脚下。’现在我说了,行了吧?”
明志哈哈大笑,因为张末又中了一计,先说出这句话,等于未比先输了。
张末感觉明志的笑声有异,顿时回过神来,气的差点吐血:“好卑鄙,竟然套我的话,若是你输了,我一定要把你大卸八块。”
明志依旧大笑,就冲着张末这性格,就绝对没有赢的可能:“好,我就伸长了脖子等着你,别忘了,我们可是君子一言……”
张末顺口接道:“驷马难追,谁若说话不算数,谁就是乌龟王八蛋传人,就是孬种。”
别以为这只是一句骂人的话,在有骨气人的眼力,若是被人说上这么一句话,那还不如让他杀了干脆。
明志拍了拍手:“好好,张兄果然有见识,连骂人的话都骂的这么顺口。”
张末的怒火早已经爆发,那是一刻也不想等了,他知道不是明志的敌手,再多说下去,也只有多说多错,忙道:“废话老说,马上比试吧。”说着便要冲下楼去。
就在张末与明志吵架的时候,店里掌柜早已经注意到了他们,见张末这么一个动作,赶忙冲上前来,拉住他道:“客官别走,你还没付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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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4-12-2009 03:2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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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八章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
张末气道:“我乃武当派传人,难道会吃霸王餐?既然喝酒不分输赢,这顿说过我请就我请。”
掌柜可不管你什么武当不武当,况且他根本不知道那是根什么葱,他说道:“客官肯付钱就行,一共是55金币,谢谢。”
张末从胸口将金币摸了出来,道:“拿好了你,一块金币也不会少你。”说着又要下楼。
店掌柜又把张末拦住,这一回脸色有些差。
张末有些不奈烦起来:“还有什么事,别烦碍我做事。”
店掌柜也是人,也会生气,难道做生意就要被人污辱不成:“你只给了50个金币,还差5个金币,正如你所说的,一个金币也不能少。”本来若是张末态度好,掌柜的也不会计较那5枚金币,不过张末这副态度,别说一枚金币,一枚铜币也要跟你算清楚。
一枚铜币虽少,不过真正要用的时候,足以难倒一位英难好汉,这就是钱。
张末本来以为卖结界树叶,就可得到500个金币,短时间不用为生活愁了,万万没想到魔法店的老板这么扣门,硬是扣了450金币不给,刚才只顾着比试喝酒,没想到这酒贵起来还挺吓人的,5个金币,可算是把他难倒了。
张末看看四周,所有的客人都在指指点点,那样子似乎在笑话自己没钱还充大爷,他本来想在明志面上逞威风,没想到来了个吓马威,这下子丑大了。
店掌柜也不给张末好脸色看:“怎么,你真不会想吃霸王餐吧?”
张末兀自不肯低头:“你怎么这么势力,不就5个金币而已,你先记着,我明天还10个给你。”
掌柜的开了这么一家酒店,要说钱赚的不少,现在让人公然欺负到头上,若真这么好欺负,他以后还怎么出来做生意,现在已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他的目的就是想让张末难堪,让他向自己道歉。
哗啦一声,掌柜的把手中的50个金币全部扔在了地上,揪着张末的衣襟道:“什么,当我是要饭的,没钱还这么嚣张,你以为老子没见过钱是不是,老子今天不烦跟你讲明白,你今天若是少一个子,就别想离开这家酒店。”
锅碗瓢盆摔碎的声音,十几个壮汉听到风声,从里屋走了出来,开门做生意,谁没请几个看家护院的。
对付十几个壮汉,张末虽说不怕,只是这吃饭不付钱,还大打出手的事,说有多难听便有难听,况且明志还在旁边,就等着看笑话,怎么能这么丢脸。
张末也知道是自己脾气坏了一点,这时后悔不已,语气顿时软了:“掌柜的,刚才真是不好意思,我实在无心的。”
掌柜又不是街边乞丐,要打就打,要哄就哄,他还就是不吃这一套,还是那句话:“有钱赶忙给,没钱,没钱就得吃苦头。”
好戏,真的是一场好戏,这么好看的一场,明志又怎会不去参加参加呢,明志笑着上前说道:“怎么样,要不要我替你给了?”
看着明志那嘲笑的语气,张末还真是一根筋提起:“有劳,不必!”
明志早知道他会这么说,所以一点也不意外,笑着走到一边,看他怎么把这场戏演下去,现在免费的现场表演不多了,有的看当然得认真的看。
掌柜揪着张末的衣襟不放,怒道:“你有骨气最好,那位好心的客官肯替你付,我还不肯呢,再问你一句,有钱没钱?”
其他客人刚才看到了张末的目的无人,以及嚣张,所以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忙,都在旁边大笑着看好戏。
张末嘴上虽硬,但口袋一软,心就软了,无奈之下,只得忍痛割爱,把宝剑递了上去,说道:“那5个金币,就用这把宝剑先抵着,三天后我拿钱来取。”
其实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个地步,已不单单是钱的问题了,掌柜就是想刁难张末,好出一口气,当然一声,掌柜将长剑扔在了地上,骂道:“我这里是酒店,不是矮人开的破铁匠店,拿把破铜烂钱,打发要饭的是不是?”
张末一气:“胡说什么?这把宝剑可是我祖师爷传给我祖父,一代代才传到我这里的,就算你给一万个金币,我也不会卖的,我只是抵压一下而已,三天后就会来赎。”
张末越是硬气,掌柜也就越不肯放过他:“你别跟我讲这些没问的,开门做生意,当然收金币了。”
张末没有办法了,除了贴身的宝剑外,真的是身无分纹,中国的货币倒是还有一百块带在身上,不过这里的人可不认帐,若是拿出来,那还不被撕碎了。
人一旦穷起来,那是什么志气都没有了,张末想了想,这里除了明志能帮自己外,再也不会有第二人,无奈之下,只得硬着头皮,去向他借钱。
明志看着他笑道:“刚才我说要借你的,可是你不要,怎么又向我来借?”
张末感觉脸火辣辣的难受,微有气的说着:“再怎么说,喝酒你也有份,何必这么为难人?”
明志道:“我没说过我不付钱,是你抢着要付钱的,恕我爱莫能助,你自己搞定吧。”说着大摇大摆的坐在椅子上,翘起了二郎腿。
张末又要发作了,还好他强自忍了下来,再次道:“就当我求你,替我把眼前的事情解决,我们才能痛快的比试。”
明志摇了摇头,诡异的笑着:“求人不是这么求地。”指头向地上点了点。
张末一下子脸如死灰,难道真要为了5个金币向人下跪不成,一时间决定不下来。
掌柜的还真怕明志会把钱借给他,到时自己的气往哪里出,赶忙把张末揪到一边,厉声道:“别浪费我时间,来人,把他的舌头给我割下来,牙齿给我一颗一颗的拔下来,我看他还敢不敢这么嚣张。”
十几个大汉应和一声,便要行动开来,张末忍无可忍,把掌柜的往地上一推,道:“你们谁敢!”
掌柜的不会武功,怎禁得起这么一推,顿时倒在了地上,所有的客人见张末先动手,一个个都叫了起来:“打人了,打人了。”恐怕这样下去,城卫马上就会赶来。
张末心里清楚,眼前的几个大汉不是自己的对手,一旦自己成为这个世界的通辑犯,那么自己还怎么生存,无奈之下,赶忙把掌柜的扶了起来,连连道歉。
掌柜的可不吃这一套,用力一甩,重重的打了张末一个耳光,骂道:“妈的,不给钱还打人,我看你是不想活了。”
张末忍气吞声不敢还手,眼见十几个壮汉磨拳擦掌的,都不是省油的灯,最后的一点尊严总算放下来了,低着头走到明志面前,轻声道:“是不是我跪下来,你就肯把钱借给我?”
明志并没有肯定,只是说:“不知道,要看我高不高兴。”
张末知道已经没有退路,终于输给了5个金币,舍弃了膝下的黄金,双膝一软,跪在了明志的面前,所有的人也在一时间静了下来,等待着明志如何答复他。
“现在你满意了,我已经向你下跪了,请把5个金币给我!”张末双膝刚一着地,马上站了起来。
明志慢慢的起身,看着张末啧啧的道:“都到了现在,你还是一副这么自傲的神情,姓张的老杂毛没教你,要懂得吃小亏,小不忍则乱大谋吗?”
张末气道:“不准再污辱我祖师爷,你说过的话算不算数,5个金币给还是不给?”语气生硬,并没有一点缓和。
明志摇了摇头:“我没见过像你这样求别人的!”
张末道:“说话不算数,你的意思是不肯给了?”
明志道:“我好像是说过,要看我高不高兴,才会给你金币,而我现在可以明明白白的告诉你,我一点也不高兴,所以……免谈。”
“你……”张末肯下跪求人,恐怕他自己也没有想到,现在又被人耍了,气的就要拿剑杀人。可是,他还是忍了下来,心想:“说的对,大丈夫不掬小节,既然已经走出第一步,也不再乎再求别人。”
“好,算了,那你直说吧,怎么样才肯给我5个金币?”语气已没有先前那么生硬。
明志看着他憋的紫黑的脸,态度虽然恭敬了,不过那神情依然令人讨厌,不屑一顾的道:“你省省吧,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我不会帮你的。”
张末不离不弃:“明大哥,当我真心的求你行不行?就看在你我来自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国家,你也不想看着我在异地他乡这么没面子,退一万步的说,我现在在众人面前丢脸,等于中国人在众人面前丢脸,难道这也是你希望看到的?”
明志全身一震,心一下子软了,爱国之心,那是明志与生俱来的,他不会让任何丢中国人脸的事情发生,虽然武当派和茅山派存在数百都无法化解的恩怨,但一件事归一件事,就冲着张末刚才那句话,明志决定帮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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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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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为了尊严而战
明志握紧的右拳慢慢的伸到张末的左耳边,张末不知道他要干些什么,以为他要打自己一拳,才肯把五个金币给自己,所以也就忍了,闭上了眼睛。
“你把我明志想错了。”明志冷冷的讲着,通过灵魂控制,知道张末刚才的想法。
张末睁开眼来,疑惑的看着明志。只见明志右手五指张开,五个金币从他的手心里一个一个的从自己的眼皮低下,掉到了地上,发出连续五声响动。
“张末,你给我老老实实的记住,中国人是有尊严的,不是好欺负的种族,念在你刚才说的话,我出手帮助你,你以后在这个世界,绝对不能做丢中国人脸的事情,听到没有?”明志严肃的话语,声音不断的在张末的耳边缠绕。
张末愣了一下,他怎么也无法想到,自己认为整天只会装神弄鬼,妖言惑众的茅山道,竟然也会这么爱国,这简直大出他的意料之外,面对着明志如严师般严肃的表情,那雷声般响亮的声音,情不自禁的点了点头:“谢谢提醒,我会的。”
掌柜好没生气的捡起5个金币,心里还是不服气:“妈的,算你小子走运,有好心的客官替你付帐,若是有下次,我一定给你好看。”
“你好好记着你对我说的话。”明志背过身去,听到张末向自己肯定的语气,微微放心,黑头发黄皮肤,那是不变的象征,可不能让人看扁了。
张末见明志得寸进尺,显得自己像个小孩一样被他教训,大气道:“比赛还没开始,胜赢尚且未分,你凭什么教训我?”
明志哈哈一笑:“好,我马上就会让你输的心服口服。”说着左腿在地面一踏,整个身体向窗外飞去,一出窗口,明志凭空一个腾空,到了屋顶上面,
张末自信的道:“论轻功,武当派的梯云纵绝不会输给你的,等我!”说着马上追了出去,跃出窗口的同时,左腿在半空一点,右腿踏在左腿之上,整个人倒飞起来,使的真是武当绝学“梯云纵”,然后站在了明志的身边。
所有的客人一阵惊呼,以为两人突然间想不开,要跳楼自杀,纷纷挤出窗口去看,却见大街上的行人一点都没有乱,而两人已不知去向,让人一阵摸不着头脑。
“我一定会把刚才的耻辱,双倍奉还在你的身上。”张末对自己的轻功显得自信满满。
明志笑道:“光说大话是没有用的,就拿出你的真凭实学让我瞧瞧。”
张末道:“你马上就会知道,快说吧,怎么一个比法。”
明志道:“你要赢我,由你出题。”
张末知道明志这个人不好对付,虽然名门正派弟人,最令人讨厌的脾气就是装正经,不想占人偏宜,可是张末心里只想着赢明志,也管不了这许多了,说道:“那好,沿着萨瓦尔城跑一圈,少说也有300公里,我们就以这里为起点,也是以这里为终点,看谁能绕城跑一圈之后,返回到这里。”
“好,就由你说的办。”不管张末说什么,出什么样的题目,明志都不会反对,心里已有十足的把握,似乎在说:“尽量放马过来。”
“当当当……”萨瓦尔城的钟声响了十一下,说明现在正好是正午一点钟,也就在这个时候,两人的比试算是开始了。
明志的轻身无引首先摆脱地面的引力,身体悬浮起来,张末的梯云纵却正是借着地面的引力,以内力的反弹达到腾飞的目的。
两人从一个起点出发,一开始拥有同样的速度。不过明志的轻身无引,可以说占了极大的偏宜,他根本不用使什么力气,身体就能轻松的向前飞行,张末就不同了,每次都得两腿互相交踏,才能保持身体不掉下地面去,不过他凭着对梯云纵熟悉的程度,还是紧跟着明志,不离不弃。
明志朝着张末笑了笑:“武当派的梯云纵果然名不虚传。”
张末全身一颤,他拼尽了全力,也只勉强跟的住明志,别说讲话了,就连呼吸也得非常小心,一个不留神气泄了的话,连性命都有危险。见明志不但还能讲话,而且笑的这么轻松,显然并没有使出全力,心一下子怯。
人贵在士气,士气一弱,等于比试输了一半,张末明显慢了下来,明志一下子把他拉出一断距离。
明志朝后向张末看了看,又再放慢了一点速度,等着张末跟上,说道:“怎么样?要加油了。”
明志越是谦让,在张末看来,就是越看不起他,无名之火从心底冒起,回道:“你管好你自己吧,别得意忘形。”谁知讲话一泄气,身体便向地面摔去。
明志赶忙停下身子,静静的看着张末。地上有一个行人忽然抬头,看到有一个人从天空摔下来,吓得大叫起来:“大家快看,有人摔下来了。”
萨瓦尔城虽然不大,不过居民却是非常拥挤,一听有人叫喊,同一时间便有数百人抬头,看着张末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都以为没救了,一个个吓的大叫。
张末就在要倒地的那一刻,双腿互相踏了踏,凭空一个转身,左手在地面一按,整个人安然无恙的站在了地面,所有人惊讶着,大叫着:“我的天呐,他还是不是人呐!”一下子围观的人达到上千,把张末围了个水泄不通。
张末心急如焚,这么多人围着自己,哪里还使的出轻功,恐怕这回自己是输定了,谁知抬头一看,明志并没有趋机赶时间,而是静静的浮在半空,低头看着自己。
若是明志趋机赶路的话,张末以为他为人卑鄙,趋人之危,就算明志现在不占这个偏宜,张末还是会以为他小看了自己,反正是怎么做,张末都不会心服。
张末指着天空中的明志大喊着:“不要你手下留情,我不会输给你的。”
明志哈哈大笑:“是吗?嘴硬的家伙,活该你倒霉!”见张末不领情,也便使出全力,身形一下子消失在了天空,速度快的无法想像。
张末指着天空大喊的时候,围观的一千多人也随着他仰望天空,当看到明志浮在半空的时候,顿时产生了一阵不少的骚动,而明志突然消失,更是成了众人议论的焦点,恐怕萨瓦尔城里除了玛靓女神的传说外,又会多一个男神的传说,哈。
张末看明志消失了,心也一下子急了起来,这场比试不仅关系自己个人的输赢与荣辱,连整个武当派都牵扯在内,他看的很重,他不想自己输了。眼见一千多人围着自己问这问那,无奈之下只得一声大喊:“都给我滚开,别逼我动手。”声音是用内力传送出去的。
一千多人感觉耳膜震动,声音顿时停止了下来,看着张末发愣,不过依旧没有散去的意思。
张末心急如焚,知道不能再继续托时间了,干脆一脚踢在一个胖子的肚子上,借着力量身体跃了起来,然后借着这一千多人的头颅,如履平地的向前飞去,速度也是极快,头颅被踏的人基本上没什么反应,张末已经消失在了眼前。
张末一下子跑出数里,他感觉梯云纵还是借着地面之力才能发恢最大的功效,干脆不理明志,自己一个人在地面穿行。
延途有许多商贩挡路,张末也懒得避讳,整条大街被他闹得大乱,惹来一阵骂来,为了能赢,他也只当充耳不闻。
没过十分钟,张末已跑出50多里,虽然看不到明志,但他自信的认为明志早被自己甩出老远,因为十分钟跑出50多里,也算是他一个突破,他似乎已经看到自己赢的那一刻,看到明志如何被自己报负,心里一下子骄傲起来。
“当”钟楼正午两点的报时声响了一下,一个小时过去了,张末离终点已不再远。“当”第二声响起时,又近了一步,张末心里激动难当,虽然连续的快跑,让他已经使尽了全身,流了一身的汗水和那涨红发黑的脸,可以证明他有多么的努力。
“当当当”第四声,第五声,第六声紧接着而来,张末远远的已经能看到那酒楼的屋顶,见屋顶一个人影都没有,想必明志还没有回来,乐的他哈哈大笑起来,心里已不知想过多少次:“我赢了,哈哈,我要赢了。”
钟声响到第十声,张末使出最后一口力气,使出梯云纵,整个人再次高高的跃将起来,双腿连续交踏,向着酒楼屋顶一步一丈的靠近。
他还不断的用余光看看四周,只怕是功成半九十,临门一脚,让明志占了先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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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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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梯云纵不及轻身无引,张末输了
还好,方圆十几米,不管是天空还是地面,张末都没有发现明志的影子,而他离终点只剩下最后十来米,他的心总算放了下来,最后一个踏步,身体重重的落在了屋顶之上,由于收力较慢,踩碎了几块瓦片。
“哈呼,哈呼,我赢了,赢了,哈哈,赢了。”张末沉重的喘着气,几乎接近虚脱的他,还是为自己的胜利感到高兴,第十一声,第十二声,当钟声报时的声音响过十二下,说明现在正好是正午2点钟,他只用了一个小时,就跑了300多公里,连他自己都认为这是破天荒的速度,若是在以前,那是想也不敢想的,或许是由于这次的比赛输赢实在太大太残酷,他体内所有的潜能都发挥出来的原故吧。
“哈哈哈。”虽然只休息了不到一分钟,但是他的恢复力还是惊人的快,他重新站了起来,虽然全身还是存在酸麻的感觉,不过比原先的痛苦来形容已经好多了。
张末张开双臂,仰头向天高喊着:“祖师爷,师父,爹,我赢了,我没有给你们丢脸,我张末赢了,茅山派的轻功没有武当派的厉害,哈哈哈。”张末的声音有如响雷,得意的几乎忘了形,他似乎已经在脑袋里想像着明志输给自己的表情,那种报负的快感,那种赢的骄傲,可以说,现在的张末无疑于一个落魄的书生,突然之间中了头榜状元的那种心情,但是他不知道,越得意越挫折,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爬得太高,摔的就更加的狠。
“谁赢了啊,我的张末老弟。”正是明志的声音。
张末欢呼雀跃的朝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明志左手抱着一个酒坛,飞上屋顶。
“我赢了,我张末赢了,你输了,我比你早到。”张末夸张的笑容,连他自己都没有注意。
明志仰头喝了一口酒,笑道:“笨蛋,瞧你乐起这个样子,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全身湿透,满面黑气,简直像个乞丐!”语气显得很是优闲。
张末厉声道:“别跟我扯那没用的事,总之你输了,你还记得输了的惩罚是什么?”
明志一屁股坐在了瓦片上,随口答道:“输了就喊,武当派不及茅山派喽,这还用我教你。”
张末大气:“你说什么,我问的是你输了怎么办?”
明志道:“哦,多谢关心,我输了吗?就把命给你。”
张末哈哈大笑:“总算你还记得,我还以为你玩不起,或者要耍赖呢!”
明志摇了摇头:“耍赖?你也太小看我明志了,谁耍赖,谁他妈的就是乌龟王八蛋。”
听明志自己都这么说了,张末更加得意了:“既然这样,那你还有心情喝酒,噢,我知道,你就快要死了,所以想喝点酒,免得到了地府,没有机会再喝了是不是,哈哈哈,明志啊明志,枉你堂堂一派掌门,想不到会有今天吧。”那神情说有多得意,便有多得意。
明志忽然站起身来,左手提着酒坛,右拳打在酒坛上,哗啦一声,酒坛碎了,未喝完的酒也洒了一地。他走上前去,眼睛死死的瞪着张末:“我说老弟,你是不是输的变成傻子了?到底谁输谁赢?”
张末被他看的全身发毛,眼神不自觉的移开,说道:“这话我还要问你呢?”
两人现在靠的很近,张末忽然看出了有些不对:“唉,奇怪,他虽然比我晚到一会儿,速度也算是相当的快了,为什么一点气喘都没有,而且精神饱满,像刚睡醒一样?”若说习武之人,眼力那是最敏锐的,张末得意忘了形,既然这么久才察觉到近在只尺的明志身上的异样,他似乎意味到了什么,全身漠名的恐惧。
明志呵呵的冷笑道:“我还以为自称天下第一的武当梯云纵有什么了不起,原来速度比畜牲都不如!”
张末气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输了还口出恶言?”
明志道:“我说的是实话,我家养的一只鸟飞行300公里,也用不了一小时,你信不信?”
张末哈哈一笑:“就吹你的牛吧,就当有这种鸟,那又怎样,你不还是输给了我?那你更加比不过畜牲了。”
明志无奈的摇了摇头:“如果姓张的老杂毛知道武当派有你这个徒子徒孙,一定会气的从棺材里跳出来,你的眼睛若不是瞎了,怎么会看不出来,我老早以前就回到了这里。”
张末连忙道:“你骗谁,我明明看到你比我晚上来,你难道不认帐?”
明志啧啧道:“我在屋顶等了你几分钟,知道你没这么快回来,总不能一个人傻子似的坐在屋顶上等你吧,所以我就下去喝喝酒,凉快凉快,怎么样,不行?”
张末冲口而出道:“强辞狡辨,我不信。”
明志指着打碎的酒坛道:“若不是真的,我这坛酒是哪里来的?”
张末冷笑一声:“这只是你使用的计谋而已,你明知道输给了我,故意抱一坛酒上来,也花不了多少时间,不认帐就不认帐,何必耍什么心眼,最多不要你的命,你自称是乌龟王八蛋就行。”
明志拿小拇指惕了惕牙,说道:“噢,你这个人真是的,怎么说你都不信,还好我知道你这个脾气,所以早有准备。”
张末还以为明志嘴里所说的“早有准备”,指的是他明明输了,却故意抱坛酒上来耍赖的事情,所以笑道:“你现在肯承认了?”
明志想不到张末会笨成这个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还好当时他灵机一动,留下了证据,否则张末怎么也不会承认自己输了,到时难道要再比一场不成。
明志向张末招了招手,说道:“你过来!”
张末听话的过去了。
明志开始在屋顶上数起瓦片来:“一,二,三,四……”
张末不奈烦的道:“你干什么?”
明志不答,继续数着:“五,六,七,八……十一……对了,麻烦你过去把第十二块瓦片翻过来看看。”
张末觉得无聊之极:“你耍什么花样?”
明志道:“你废话什么,叫你拿你就拿,难道不敢?”
张末的心理完全被明志摸透,一个激将法,马上使他乖乖就犯:“没有我不敢的。”说着走上前去,将瓦片翻了过来,随口正说着:“翻过来了,你想怎么样……”刚讲到这里,他整个人愣住了,只见瓦片内部写着一行字:“十一点一刻,明志留书,楼内喝酒,张末老弟,你输了,哈哈。”
张末整个人呆住了,有字为据,再没有什么好狡辩的了,想到瓦片上的第一句话“十一点一刻”,也就是说,明志只用了十五分钟,而自己用了一个小时才勉强赶到,自己不但输了,而且输的彻彻底底。他一下子觉得自己很没用很无能,更加自大的不可一世,眼睛里充满了绝望,感觉生不如死。
张末整个人摇摇晃晃,一屁股坐在了瓦片上,发出重重的咯吱声,眼睛毫不焦点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脑袋不断的摇晃着,嘴里自言自语的说着:“我输了,我怎么会输了,我怎么能输了,我不应该会输的。”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讲些什么。
忽然间,张末的眼睛一邪,充满了绝望的火焰,唰的一声拔出长剑,便向自己的脖子抹去。
当的一声,明志的食指弹在张末的长剑之上,张末感觉剑身上一股极强的力道传了过来,竟是握不住长剑,当然一声掉在了地上,整条手臂不断的抖颤,虎口已经被震裂。
张末转头看着明志,愤怒的道:“为什么,为什么连我自杀你都要阻止我?”
明志冷冷的看着他,说道:“比赛之前我们是怎么约定的,你该做的事情还没有做,就想死了吗?难道你已经承认你是个言而无信的无耻之徒?”
张末想到自己接下来要讲的话,把武当派的脸都要丢尽,真是痛不欲生,还真想一死了之,可是他又不愿做那言而无言之人,一时间,天底下最为难的事发生在了他的身上,他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怪自己一时冲动,铸成大错。
“你不想承认也没有关系,这说明你张末,以及武当派所有的人,都是无信之人,枉称什么名门正派,一个个都是伪君子。哈哈哈!”明志说完哈哈大笑,走到屋檐边,便要到地面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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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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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一章 年少受挫顾寻死,同根何必太相煎
明志的这句话,就好像一个晴天霹雳打在张末的脑袋上,他整个人都闷了,“我不要做无信之人,男子汉大丈夫,做事要敢做敢当。”这句话有如挥不去的魅影,从张末的脑袋升起,就一直缠绕在他的耳边。他忽然扯开噪子,朝着天空大喊开来:
“我张末输给了明志,武当派输给了茅山派,武当派永远臣服在茅山派的脚下。”第一声。
明志忽然停住脚步,慢慢的转过身来。
“我张末输给了明志,武当派输给了茅山派,武当派永远臣服在茅山派的脚下。”张末站起身来,喊出第二声。
明志一步一步走上前去。
“我张末输给了明志,武当派输给了茅山派,武当派永远臣服在茅山派的脚下。”张末张开双臂,整个脸面朝天,疯狂的喊出第三声来,眼泪随着喊声如雨点般飞出眼眶,可见其有多么的痛苦。
不知为什么,见到张末这个样子,明志心里反而一点兴奋的感觉都没有,他能让高傲的武当传人,承认臣服在自己脚下,这该当是多么荣耀的事情,可明志反而觉得心里酸酸的,那种感觉,他从来没有感受过,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个样子。
张末喊完话,觉得自己是武当派的罪人,慢慢的低下头来,狠狠的眼神,有如看着自己的孩子被蛇吐吃了的豹子,那样子很想扑上前去,跟那条蛇搏斗。可是张末自己最清楚了,自己怎么会是明志的对手,就算拼尽全力,也不过自取其辱罢了,想到以后每遇见一个武当派同门,就要跟他讲那句耻辱的话,他就觉得人生太痛苦,根本没有活着的意思。
叮当一声响,张末左脚根点在掉在地上的那把长剑的柄上,长剑反弹起来,架在了他的架子之上,只要用力一扭,就会马上血洒当场,命丧九泉,世界上也将永远少了一个名叫张末的武当传人。
忽然间,张末感觉自己的膝弯处被人用力踢了一下,那是腿部最弱的地方,他情不自禁的膝盖向前弯去,双膝跪在了地上。然后手中的长剑不听使唤的脱手而去。
张末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见明志的手里握着自己的长剑时,知道又是他从小作梗了。害自己受辱的是他,不让自己死的也是他,“你到底要我怎么做才甘心?”这句无力的话,从颓废的张末嘴里讲了出来。
明志满脸怒容,“哼”了一声,随手一抛,长剑飞出屋檐,直直的掉了下来。
张末全身一震,马上从地上跳了起来,向屋檐边走过去的同时,愤怒的说着:“那是祖师爷传下来的宝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明志待得他走过身边,左腿又踢在张末的左腿弯处,张末在他面前毫无反抗余地,走的极了,整个身体趴倒在了地上。
瓦片上坑坑洼洼的,这正面朝下的摔下去,并不怎么好受。张末感觉全身疼痛难当,就差内出血了,他在瓦片上滚了一下,把脸转过来看着明志,委屈不已的道:“你,你都已经赢了,也得到了你想得到的东西,为什么还不肯放过我?”
明志面无表情,看着堂堂武当派嫡传门人,如今就好似丧家之犬一样,都替姓张的老杂毛感到心寒:“站起来。”这三个字厉声从明志嘴里讲了出来,凛然有威。
“若你还是张末,若你还是武当派弟子的话,你就给我站起来。”明志冷冷的说着,表情极其严肃:“你这个样子算什么?自报自弃?自怨自哀?如果你真的不服气,就应该找我报仇,血洗耻辱。若都像你这个样子,一遇到挫折就要死要活的话,中国历史上那有那许多‘卧薪尝胆’的故事,你不是读了很多书吗?难道连这点道理都不懂?”
“报仇?”张末绝望了笑了笑:“谈何容易,我张末有自知之明,就算再学上几十年,也不可能找你报得了仇,与其这样,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若是以前,看到武当弟子这么丢脸的趴在自己面前,明志心里一定很骄傲很自豪,可是现在,他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这或许由于两人本来一见如故,现在的反目,完全是由于门户之争吧。
“怎么报不了仇,只要肯努力,怎么知道一定报不了仇?”明志再次说着,想把张末从颓废的边缘拉回来:“我现在就站在你面前,你若是有本事,马上就可以杀了我,以洗耻辱,还不快站起来。”
张末摇了摇头,一点信心都没有:“你轻意的就能把我的长剑,从我的手里弹落,就凭这一点,就注定我不可能赢得了你,我为什么还要自取其辱,你不要管我,让我去死好了。”说着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向屋檐边走去,那样子感觉无能的要跳楼一样。
明志上前,双手抓住他的衣襟,腾出右手猛的打在他的左脸颊上,啪的一声,让张末全身一凛:“你干什么?”他有气无力的说着。
“干什么,你醒了没有,你还要坠落到什么时候,你要死是吧,那就让我打死你算了。”明志连续抽了他几个目光,根据对他性格的了解,以为张末一定会反博道:“我死不死关你什么事,你希望我死,我偏偏不死给你看。”若是这样的话,他的良苦用心也算是达到了。
只可惜,现在的张末,已不是明志刚认识的张末,他可以说完全没有什么斗志可言,竟傻笑着说道:“打吧,打吧,让你打死了,也省我自己动手了。”
听到这样的话,明志也不知再怎么教训他了,气的一个边腿,把他整个人踢空起来,双手紧紧握住他的衣襟,猛的砸在瓦片上,嗤嗤嗤数声响动,一串数十块瓦片一字裂开,张末震荡的吐出一口血来。可他兀自在笑,那血残留在牙齿之上,说有多难看便有多难看。
明志双手用力一推,身体直了起来,泄气的说着:“算了,算了,浮不起的阿斗,你要死就去死吧,我不会再管你。”明志说着背过身去。
他用瞎子点灯,清清楚楚的感觉到,张末站起身来,摇摇晃晃的向屋檐边走去,那样子显而易见,他还是要寻死。
“站住!”明志实在忍不下心,再次叫住了张末。
张末转过脸来,潋嘴笑着,雪白的牙齿都被血所染红:“怎么?你不是说不管了吗?我现在就去死,你要拦就拦吧。”
竟然讲出这样的话来,明志也万万没有想到,他摇了摇头,为什么一点点的挫折,能把一个志气少年打击成这个样子,这或许证明他还年轻,年轻人的心是脆落的,曾几何时,自己何尝不像他一样,想要自报自弃,幸在有师父在身边开导我,才有现在的明志。
不知为什么,明志忽然间把张末当成了以前的自己,流落异地都能相遇,那就是一种缘份,就应该珍惜,再不应该为了什么狗屁不通的门户之见,而刀戈自向,明志忽想在想,一定要凭自己的力量,把绝望的张末给救过来。
张末看着明志没有表情,然后再次笑着向屋檐边走去。
“你要死可以,先把5个金币还给我。”明志忽然冷冷的讲出一句话来:“你别忘了,你还欠我5个金币的人情,这人情你还没还,就想这么死了不了了之吗?”明志轻声的讲着这句话,因为他也没有把握,这区区5个金币,是否能挽回绝望的他。
张末明显一愣,停止住了脚步,脸并没有转过来。
明志心中微微一喜,却不表现出来,感觉有了一丝希望,他冷冷的低着头,等待着张末会有什么表现。
张末慢慢的转过身来,朝着明志看了过来,吱唔的说着:“对啊,我还欠你5个金币,不应该就这么算了。”
听他自己都这么说了,明志感觉希望还是挺大的,干脆再激他一激:“你可以不远,你可以现在去死,但是就算你死了,也欠我一个人情,茅山派传人可是连鬼魂都不会放过,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好,总之不还我这5个金币,我让你做了鬼以后,都不得安宁。”这句话恩威并施,效用有多大,就看张末自己的反应了。
张末全身一凛,心想:“我生前已经受够了耻辱,原本死了就可以万事休矣,若是连死了都不得安宁,我死还有什么意义,不行,这5个金币,我无论如何也得还给他。”
哈哈,明志听到了他心里讲的话,忍不住高兴的想笑出来,还好他忍耐力惊人,硬是憋了回去,发自内心的笑容,就像男人下体的自然脖起,就算你本事再厉害,也不能控制,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哦。
张末走到明志身前,说道:“我张末就算死,也不会欠你的人情,这五个金币我会马上还给你。”
明志冷哼一声:“还这么嘴硬,若是你马上能拿出五个金币来,刚才又何必丢脸于人,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名门正派弟子该有的心态,都打肿了脸,还硬要充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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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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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们都是中国人,何不结拜成兄弟
说心里话,不管怎么样,张末还是有些感激明志刚才的出手相救,不然在这个异地他乡,他没有认识的人,虽然区区五个金币,肯定会闹出天大的事来。所以对明志的冷嘲热讽,也就不放在心上,这或许也是一种成长,也是一种进步。不过这是他以前的认为,现在的他对明志除了恨还是恨,不管明志讲什么,他都会认为是一种嘲笑。
“我所说的还给你,不是指的五个金币!”张末边说边从内衣口袋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了两张面值50圆的人民币递到明志面前:“你看这是什么?”
明志还没转头去看,鼻子里已经闻到了人民币那独有的气味,这气味无异于那淡淡的乡愁,勾勒起许多的往事:“这是……你怎么会有的?”可以看出,明志的表情有些激动。
张末道:“飞机失事的时候,我口袋刚好留着两张人民币,以后我就当成珍宝,贴身带在身上,将心比心,我知道来到这个世界是陌生和寂寞的,所以任何一件有关家乡的东西,都是非常宝贵的东西,我须要它,你也须要。”
确实,张末和明志同为中国人,流着同样的血液,有着同样的思想,张末刚才所讲的,正是明志所想的,如果两人之间不存在什么门派之别的话,一定会是很好的朋友。
明志抖颤的双手,小心翼翼的从张末手中接过两张人民币,摸在手上的感觉,熟悉而自然,一下子激动不已,若不是强烈忍住,恐怕一定会热泪盈眶。
“你舍得割爱吗?”明志问着张末:“你现在不须要他了吗?”
“舍不得!”张末想也没想,坚定的说着:“我非常须要,但是我更不想欠你的人情,虽然区区五个金币,永远无法跟两张人民币相提并论,但是我只能这么做。”
明志点了点头,高兴的道:“说的好,这才不愧为中华男儿,做人不能忘本,我们之间的帐就一笔勾销,你不必还我什么,我也没有欠你的。”说着,小心翼翼的把两张人民币和《归海兵法》以及《归海日记》收藏在一起,以示对它的尊重。
张末道:“不知你来自什么时代,有一首歌听没听过:‘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就算身在他乡也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
明志听了,身心更加为之动容:“这首诗是谁写的,为何我从来都不知道?”
张末摇头道:“这不是一首诗,而是一首歌。”
对于来自民国初年的明志,“歌”这种东西,当时并没有兴起,而张末来自二十一世纪,这首黄沾先生的经典爱国歌曲,曾经感动了数亿的中国人民,张末也是其中之一,不过直到到了这个世界,张末才充分体会到歌词的真正含义,何为:“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何为“就算身在他乡也改变不了,我的中国心。”每一字每一句,都是那么的富有含义。
明志诈一听这首歌词,也是深深的为其所动,马上要求张末全部背诵给自己听,然后明志就将这首歌诵背了下来,让他深深的留在脑袋里,不管是十年,百年,永远都不能忘了“虽然身在他乡,但我们还是中国人,心依然是中国心。”
明志和张末虽然都被门户之别困扰着,可是他们都身为中国人,一讲到中国人尊严的问题,马上达成了一致,更加觉得相见恨晚,而先前无谓的斗争,更加可耻可笑。
“酒保,快点,屋顶上的客人又催了,还不快送酒上去。”掌柜的在柜台上边算着帐,边高声提醒正忙的不可开交的酒保。
酒保答应一声,心里已经叫苦不跌:“他妈的,好端端的椅子不坐,跑到屋顶上喝酒聊天,这两个黑头发黄皮肤的怪人真让人摸不透。”
“唉,酒保,我们要的酒准备好了没有,麻烦快点。”张末使出梯云纵,使身体飞腾在酒店窗子外面。
酒保连忙应和:“客官慢等,马上就到。”然后抱着一坛子二十斤的酒和两个大碗,急匆匆的跑到窗边,将酒递了过去。
张末左手一抄,将一坛子酒和两个大碗抱在了手中,然后右脚在左脚尖一踏,整个人直直的飞上屋顶。酒保全身一怔,心里念着:“这都是什么人呐?”然后赶忙用毛巾擦了擦早已经冒出额头的汗水。
明志看着张末抱酒上来,客气的道:“张兄,真是麻烦你了。”
张末哈哈笑着:“大哥真是客气,这点事情,由小弟去办就行。别忘了,我们还要长饮数百杯,不醉无归。”
明志应和着大笑:“好,爽快,来来来,我们干一杯。”两人分别将大碗酒倒满,然后一干而将。
此时钟楼正响起下午3点的钟声,两人在屋顶上足足聊了一个多小时,这一个小时里,两人几乎无话不谈,有如知己,所有的仇恨隔膜,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张末略带尴尬的笑着:“真是万万也想不到,我们的话题会讲到一块去,想到刚才的生死相斗,真是觉得不该。”
明志拍拍他的肩膀:“我们都是中国人,原本就是一家人,还分什么彼此,如今流落异地,还能相聚,并且聊的这么投机,何必还计较什么门户之争,在这里我们要互相帮助才对。”
张末道:“大哥说的没错,也亏大哥开导之恩,若不是大哥的救命之恩,恐怕我现在早已经跳楼死了,如今想起来,若是就那么窝囊的死了,怎么去见武当派的历代先师。”
明志道:“也怪我,当初一心想着茅山派能赢了武当派,所以对你特别的刻薄,若不是你拿出那两张人民币来,根本无法使我想到,原来我们还是血脉相连的黄种人。”
张末道:“若真说起来,小弟也有许多不对,当我一听到大哥是茅山派的人,就没给大哥好脸色看过,活该我出丑,不过经过这件事情,使我一下子成长了许多,为人不能太心浮气躁,应该像大哥一样,要冷静的对待每一件事情。”
两人就像久违了的朋友,几乎无话不谈,每谈到一个话题,都能默契的谈到一块,当真是朋友中的朋友,知己中的知己。
明志道:“我们既然一见如故,又说得上是不打不相识,如果张兄不介意,我们就此结拜为兄弟如何?”
张末喜出望外,说道:“真巧,大哥的想法和小弟都想到一块去了,小弟我刚才正想提了,没想到大哥先开口了,能和大哥结拜,小弟万分荣幸。”
明志哈哈大笑:“既然如此,那就事不宜迟,江湖儿女不掬小节,这里没有纹香,我们就以天地为证,每人喝下三碗酒,以后就是金兰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张末应和道:“好的,凡事都听大哥吩咐,小弟一定听从。”
两人连续喝下三大碗酒,接着将碗和酒坛打碎。
明志道:“我方年二十有三,你呢?”
张末道:“小弟虚岁二十。”
明志道:“那以后我就是大哥,你就二弟,有生之年不违此誓,天地为证。”
两人相协向着天空磕了三个响头,然后互相挽着手站了起来,同时哈哈大笑:“好兄弟,好大哥。”
明志将两张50圆人民币还了一张给张末,道:“家乡唯一的一样信物,你们各持一件,此后见此物如见本人。”
张末不客气的接过:“大哥又未补先知,我刚才还真想开口问大哥要呢。”
明志道:“不仅如此,大哥还有一样东西要送给你。”
张末不解,“哦”了一声。
明志道:“你自己走到屋檐边,看有什么东西就拿过来。”
张末好奇的走到屋檐边,朝下一看,顿时喜出望外,只见自己祖传的宝剑摇摇晃晃的插在屋檐的横木上。
张末伸手拔了出来,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动,宝剑似乎有灵性,感受到主人的体温,反射着太阳的光芒,闪闪发光。
张末握着宝剑,激动的差点掉下泪来,跑到明志面前道:“大哥,为什么,为什么会……我刚才去催酒的时候,还故意到地面找寻过这把宝剑,我还以为早就被人捡走不知所踪,怎么会插在那里?”
明志笑道:“或许是宝剑认得主人,特地回来找你。”
张末听得出来,明志刚才明显是说笑,随即想通:“原来大哥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开导二弟,二弟还误会大哥,真是该死。”
明志挽过张末的手,道:“以前的事情不必再提,现在我们已经是兄弟,以后你的事也就是我的事,大哥不会让人欺负你,也不会让你受到委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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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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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就是这个小孩,有些古怪
张末必竟年轻,一激动起来,哪里还忍得住眼泪,让他滑落脸宠。
明志替他擦去眼泪,说道:“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不要给我们中国人丢脸。”
张末马上止住哭泣,说道:“我会的大哥,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两人聊着聊着,又过去了半个小时,开始问起以后各自的去向。
张末道:“飞机失事的时候,我随身协带的一块古玉不异而飞,也不知掉到了哪去,我正在想办法把他找回来,大概不能跟大哥同行,真是可惜。”
明志知道,自己这次护送洁亚回到他们的世界,而且知道其中的阴谋,前途凶险未定,也不想张末跟着自己冒险,也便道:“那好,我们就此别过,他日相见,再共饮三大碗。”
张末道:“那好,我们就一言为定。还有,此后若还有机会遇到武当门人,我一定会把一句话转告他们。”
明志尴尬的笑了笑,以为他还记得比赛输赢的那句话:“我张末输给了明志,武当派输给了茅山派,武当派永远臣服在茅山派的脚下。”
“二弟,大哥也是一时好胜,让你受了委屈,那件事情,不必提了。”明志拍拍张末的肩膀说着。
张末一听,也知道明志想到了那件事情上,开怀一笑:“大哥多虑,我是想告诉他们,以后再也没有武当派与茅山派之别,两派之间再也没有门户之争,我们同属中华儿女。”
明志听了,释怀的哈哈大笑:“真的是大哥多虑了。”
两人哈哈大笑中,相协下了屋顶。张末初来乍道,身上没有金币,不可能在这个世界混下去,明志特地领了一千个金币给张末,对张末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数字。
临走时,明志给他提了一个见议:“要找回你丢失的宝玉,有一个地方可能帮得到你,那就是冒险者佣兵工会,只要你肯出钱,有很多人会来抢着替你去找。”
张末念了一句:“冒险者佣兵工会,那好,就听大哥的,我就到工会里做做酒侍,顺便找找我丢失的那块玉。”道谢声中,两人依依不舍的分道扬镳,就此各走一边了。
明志这次出来,想不到结拜了一位兄弟,也算不须此行,想想过程,不仅连他自己都笑了笑。
他出来也有些时候了,可不能让文莱衣裳不整的在森林巴巴的等着自己,办完了事情,赶紧拿上衣服赶回去。
走了几条街,路过那曾经光顾过的“新靓客店。”不过现在已经成了一片废墟,基本上一点都不剩,过路的人时不时的还会议论,反正都是说,一夜之间被火烧了个精光。明志以为是文莱说谎骗自己的,没想到是真的,他不知其中的因由,开始可怜同情起文莱来。
走过了几家店铺,明志突然驻足了脚,然后后退了几步,头朝右一看,两间店铺相隔的一条小巷里,正有事情发生。
三个年轻乞丐,手里拿着破碗破鞋,将一个小孩围在垓心,那小孩不是别人,正是抢走一个金币,带明志找到“美靓衣店”的那个。
“小屁事,你活的不奈烦了,不知道整条乞丐街都是有规矩有人管的,你冒冒失失的冲出来,抢走我那一个金币,这是坏规矩的知道不?”一个乞丐凶狠的讲着。
那小孩面对三个年轻力壮的乞丐,倒是一点都没有惧色,还带着稚气的声音说着:“我不知道。”
那乞丐心想:“这样还吓不到你,难道我不够狠。”开始把面目拧的更加狰狞:“那你现在知道了?”
那小孩识趣的点了点头,依然镇定的语气说着:“嗯,知道了。”
那乞丐哈哈大笑:“小鬼头,算你倒还识相,你现在把那个金币还给我,以后就跟着我乞讨,有我吃的,包管也有你的份。”略带诱惑的语气,半笑的说着。
那小孩摇了摇头:“我又不是乞丐,而且我也不想做乞丐。”
那乞丐听了,假意的笑了笑:“唉哟,小鬼头,你还挺有骨气,你不想做乞丐,为什么抢我的金币?”
那小孩答道:“我没有抢,我是帮人带路,亲手赚来的。”
“唉哟,唉哟。”那乞丐见小孩还敢抵嘴,开始又不和气起来:“念在你是个小孩,我也不想为难你,快把那金币交出来,你做不做乞丐,我才懒得理你。”
那小孩依然摇头:“用了。”
那乞丐大叫道:“小鬼头,你道是舍得花钱,一个金币这么快就用了?”
那小孩点了点头,看他害怕吧,又不害怕的样子,看他识趣吧,又好像不怎么识趣,总之不同于普通的小孩,让人觉得有些古怪。
那乞丐道:“你别想骗得了我,一个金币吃包子,能把你吃撑死,你当我三岁小孩。”
那小孩从头到尾的脸色都没有变过,他答道:“当然不是吃包子。”
那乞丐道:“看你这副行头,不吃包子,难道吃大鱼大肉,你倒会享受,连我们一年也难得吃上一回,你这么吃的开。”
那小孩伸了伸舌头:“我自己是包子,不过给姥姥当然要吃好的,而我又不像你们是乞丐,吃大鱼大肉怎么了?”
乞丐来气了:“小鬼头,还敢教训我,哇,你身上好香,大鱼大肉还藏在身上呐,快把手从背后伸出来,让我们看看。”
小孩坚定的摇了摇头:“不行!”
乞丐道:“由不得你不行。”三个乞丐便要动手对付那小孩。
小孩不躲不闪,只说了一句:“住手,我要不客气了。”
那乞丐听了,哈哈大笑:“我就等着你怎么不客气。”伸手扯住了那小孩的衣襟。
小孩把头一低,乞丐一声大叫,手背上出现了一个免费的牙齿印。
那乞丐大气,挥木棍便向小孩头部打去。
小孩身形灵动,身子穿过那乞丐裤裆,然后在他的双膝弯处一踢,那乞丐扑地便倒,由于面朝地下,顿时一个牙齿掉了下来。他站起身来,一摸嘴巴,鲜血淋淋,嘴里大喊:“小鬼头,抓住你要你的命。”
小孩伸了伸舌头,便向小巷里头跑去。
另外两个乞丐左右排开,挡在了小孩的面前,伸手便来揪他。
小孩身子一低,连续在两人的脚背上踩了一脚,两乞丐从来不曾想过,一个小孩的力气会这么大,只怕是脚指头都被踩烂了,痛的哇哇大叫。
小孩身子左右一撞,将两人撞倒在了地上,然后快速的向小巷深处跑去。
三个乞丐娘们似的又喊又叫:“这回让一个小孩欺负了,出去怎么见人,大家一起抓住那小孩,非扒了他一层皮不可。”
三人正站起身来,忽然眼前起了一阵轻风,然后感觉脑袋一晕,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扑倒在了地上,就此不醒人世。
明志朝自己的右拳吹了一口气,然后擦了擦,只怕是三个乞丐身上的脏东西,会跑到自己身上。
那小孩蹦蹦跳跳的出了小巷,便向右拐,一个急刹车不住,一头撞在了一个年轻人身上。
小孩马上恭敬的道着歉:“这位大哥,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我是小孩,你不要怪我。”嘴巴倒是挺甜。
那年轻人转过身来,小孩一见,顿时叫了出来:“是你。”然后二话没说,转头便跑。
随即一抬头,那人已在眼前,吓得他不敢再跑。
明志转过身来,脸露微微笑容:“你记忆不错,还记得我的样子,我问你,你刚才的武功是谁教给你的?”
虽然小孩打伤三个乞丐的招式属于下三烂,不过在明志这样的行家眼里,觉得这小孩非同寻常,他招式虽差,内力却是不可小看,小小年轻,是个很好的练武材料,而且临危不乱,有勇有智,很想知道,背后到底是谁,能把他教成这样。
小孩傻笑着道:“这位大哥哥,你说什么,什么武功,我不懂啊。”
明志慢步走上前去:“小弟弟,大哥哥可不是那三个乞丐,你骗不了我的,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告诉我吧,免得我动手欺负小孩。”
明志走近一步,小孩便退一步,他尽量把自己装的像个天真的小孩,可是肚子里早已经想着逃走的计策,他忽然伸手朝着明志背后一指:“我师父在那,你要知道,自己去问。”然后转身便跑。
乞知双腿虽然在跑,可身体就是前进不了,原来背部衣服已被明志用手抓住,灵魂控制可不是盖的,若连这种小把戏也会被骗,那乞不是丢脸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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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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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小无赖遇到他,算你倒霉
明志右手一转,小孩身不由己的转过身来,然后露出的是一副乖巧的笑容:“大哥哥,我刚才是跟你开玩笑的,你别见意。”
明志倒觉得这个小孩有趣,也带着笑意道:“那你开完了没有,开完可以回答我的话了?”
小孩搔搔脑袋,明知顾问道:“大哥哥要我回答什么?”
明志点了点头,他还真有兴志跟这个小孩耗上一耗:“你若是不肯回答也不要紧,我会一直跟着你,不怕你不带我去找。”
小孩本来笑容满面,忽然沉下脸来,然后快速说一句:“你有本事,那就跟跟看。”然后脚下起风,以常人小孩无法达到的速度,快速的窜进小巷,可是刚跑没几步,明志早已经背对着站在路的中央,连续试了几次,连续跑了好几条小巷,结果都是这个样子。
小孩终于有些怕了,委屈的道:“大哥哥为什么老是跟我一个小孩为难,我真没有师父,我也没爹没娘,我是孤儿一个。”
明志淡笑的说着:“你以为我会相信吗?”
小孩伸了伸手:“你不相信,我也没有办法。”本来他一直把手放在背后,这时伸出手来,手里用纸包着一整包油腻的东西,烤鸭的香味扑鼻而来。那小孩一愣,赶忙又把手放到了背后。
明志看着他笑了笑:“你买好东西就是给你那位师父吃的吧。”
小孩眼神一阵闪烁,否决道:“不是,我是买给我自己吃的。”
明志道:“那你为什么不吃?”
小孩把烤鸭拿到眼前,想吃给明志看,虽然他早就馋的流口水,但就是舍不得吃,演戏更是演不下去,连自己也不相信的说着:“刚才刚吃过,现在肚子不饿,不想吃。”
明志微微点头,觉得这个小孩确实有可爱之处,他宁愿自己吃馒头,也要把好的东西拿给他师父吃,有一个这样的徒弟,那是很大的福气。
“哥哥现在肚子饿了,既然你不吃,给我吃好不好?”明志说着。
小孩一听,心里一动,然后仔细一想:“他一出手就是一个金币,肚子饿了还会没钱,一定是骗我。”果然挺聪明的。
明志上前摸着这小孩的头顶,说道:“你带我去见你的师父,我就给你十个金币。”
小孩二话没说,点头道:“好,我答应你。”
明志一愣,想不到他答应的这么爽快,难道自己看错人了,干脆给他10个金币,看他到底会不会说。
小孩接过10个币,有礼貌的说了一声:“谢谢。”,然后不客气的放进口袋里。
明志道:“现在可以带我去见你的师父了吧?”
小孩摇了摇头:“都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师父,我能带你去哪。”哈哈笑着,真是得了偏宜还卖乖。
明志忍不住笑了笑,没想到被一个小屁孩耍了,不过越是这样,他对这个小孩的期望就越大,走到他的身边,说道:“那好,我就跟定你了。”
小孩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说道:“我累了,要休息很久,你等不等的了?”
明志蹲下身来:“你还别说,大哥哥我也有些累了,正好可以陪你。”
小孩也没想到明志有这么好的兴志,只怕烤鸭凉了不好吃,心里一阵着急,干脆再无赖一点,整个人躺在了地上:“你也知道了,我是个孤儿,我很有可能躺在这里就过夜,你也能陪吗?”
明志心想:“难道会怕你一个小孩吗?”他笑着点了点头:“可以,你睡地下,我就睡你头上。”说着纵身跃到小巷两边的墙上,侧躺着看着那小孩。
小孩微微抬头一看,他虽小小年轻,一向只有别人被他耍,称他为“小无赖”一点也不过份,没想到今天遇到对头了,心里早已经开骂,不过脸上勉强还能挂着笑容。
虽然时间只过去了几分钟,小孩的心里已经开始急了:“今天早上出来,都快到晚上了,姥姥连一点东西都没吃,一点是饿死了,得赶快想个办法赶回去,不然烤鸭凉了,味道就会变了。”
明志“哦”了一声,心想:“原来姥姥就是师父,师父就是姥姥,这小孩挺孝顺的,那姥姥到底是怎生模样,莫非老的不能动了,衣食起居都要人照顾?这可苦了这个小孩。”
小孩一直瞪着明志在看,见他嘴角潋起笑容,心中一凛:“他为什么在笑?难道我心里想些什么,他都知道?真是太可怕了。”
明志心想:“你知道怕了就好,有本事什么都别想。”
小孩全身一颤:“真的见鬼了,一定是我自己多心,不看着他就会没事了。”
十分钟过去了,小孩终于忍不住了,从地上跳了起来,明志还没开口,他便先自己解释道:“不要误会,我是去撒尿。”然后一个人走到角落,假装撒尿,其实正想着办法逃走。
明志为人还是比较风趣的,从墙上跳了下来,走到小孩身边:“大哥哥陪你一起。”
小孩无语了,对于明志,他一点无赖也使不出来,冷冷的说一句:“又不想尿了。”重新坐回到了地上。
明志也重新回到了墙上,时间又过去了五分钟,小孩开始焦躁起来,也就在这个时候,明志忽然耳根一动,感觉身后有人,猛一转身,只见眼前人影一闪,这个人影跟“美靓客店”出现的人影同属一个人,这个人一直都在跟着自己。
明志感觉有些不寻常,跳下墙来,指着那小孩道:“你站在这里别动,大哥哥走开一会儿,马上就回来。”
小孩心中窃喜,一个劲的点头。
明志知道做正经事要紧,所以也就不管这个小孩,径真朝那个黑影追去。
小孩看着明志远去的背影哈哈大笑,自言自语道:“你让我不要动就不要动啊?我傻啊?”然后拼命似的向小巷里面跑去,一转眼功夫,消失在了小巷的尽头。
一座山峰,隐藏在群山峻岭当中,这里遍布长草山林,一派自然景象。
小孩气喘吁吁的站在山峰上,一下子跑了这么远路,爬了这高的山,小小的肺活量怎么够用,使他喘了好一阵。
他转头朝山下四处看了看,居高临下,就算山脚有人跟踪,他也能一眼看到,可见有多么小心了。他见明志没有追来,才总算松了一口气,喜道:“还好那个黑影叔叔救了我,那位大哥哥真是有耐心。”他竟然也发现了明志身后的那个黑影,足以证明,他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孩那么简单。
小孩行事小心紧慎,知道安全了,才向长草丛中走去。拔开几丈高的山草,显出了一个隐弊的山洞,山洞里漆黑一片,不过小孩却似乎早熟悉了这样的环境,脚下不停的向山洞里跑进去。
洞里坑坑洼洼,着实难走,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会摔一个跟头,不过这些对这个小孩来说,根本不是问题,他不知已来来回回几百几千次了,大胆的说,就算闭上眼睛,也保准没事。
小孩双手抱着烤鸭,跑到了一间洞室,露出了天真的笑容,高兴的喊着:“姥姥,狗仔回来了。”
洞室不算宽敞,大概仅能容下十几个,距离顶部大概有数十丈高,洞顶天然的开着一线天,阳光正好可以从洞顶照射下来,勉强能照清楚洞里的事物。
只见一个满面皱纹的老婆婆,四肢被四根金钢粗铁链锁在墙壁的四个角落上,脖子上一根铁链宽松的套着,腰部也紧紧套着一根铁链,在这样大模大样的捆绑之下,恐怕除了大罗神仙,普通人别想能逃出生天。
这位老婆婆听到小孩的叫声,把头往前一探,阳光刚好照在她的脸上,比树皮还皱的脸,比鬼还要难看的面容,他嘴角一潋,虽然是笑的意思,但怎么也看不出来:“狗仔,今天怎么特别晚回来,姥姥还真怕你出了什么事?”声音倒是比较清脆,若是没看到容貌之前,还以为样子不错,不过现在已经知道长相了,恐怕也不会在意声音了。
金钢粗铁链还好没有锁死,能容老婆婆在方圆一米内来回走动。
小孩赶忙将烤鸭递到老婆婆面前,高兴的道:“姥姥不必管我,狗仔不会有事的,呐,这是给姥姥的,你快吃吧。”
老婆婆这时闻到了肉的香味,说道:“是什么?”
小孩摊开外包纸,笑道:“姥姥,是一只烤鸭,很好吃的,你快吃吧。”说着闻着香味,自己卷了卷舌头,他一直把烤鸭放到背后,虽然是怕别人看见,不过最重要的还是,他自己不想看见,也不想闻见,因为他只怕自己忍不住会偷吃,真是个懂事的孩子。
“你一个小孩,哪里有钱买的起烤鸭,快说是哪里来的?”老婆婆的语气有些不和协,他只怕狗仔仗着自己会武功,做一些不正当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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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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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五章 女神玛靓
狗仔一点也不在意,说道:“今天我遇到一个好心的哥哥,他对萨瓦尔城不熟悉,跟我打听城里哪里的衣店最好,我带他去了,他就给了我一个金币做酬谢。”
姥姥道:“是这样就好了,虽然金币来的容易了些,不过还算是有劳而获,你年纪还小,还不能为了姥姥,养成不劳而获的性格。”
狗仔道:“姥姥放心,狗仔不会也不敢,难道我不怕被姥姥打屁屁啊?”说着笑了笑。
姥姥也忍不住被他逗乐了,说笑道:“你啊,就是姥姥身边的开心果,姥姥现在这个样子,也只有你关心姥姥,若剩下姥姥一个人,姥姥一定会闷死的。”
狗仔双膝盘坐在她面前,说道:“狗仔从小无父无母,那天被山里的野兽追着跑进这个山洞,差点就被野兽一口吞了,若不是姥姥救了我,还打死了野兽,我恐怕早已经死了,没有姥姥,就没有狗仔,狗仔早已经把姥姥当成亲姥姥了,我就姥姥这一个亲人,说什么也不会不管姥姥的。”
狗仔这么懂事的话,听得姥姥感动的热泪盈眶,不过那皱的不成样子的脸皮,基本上连泪痕都已经没有了感觉。
姥姥也坐下地来:“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只是救过你一命,你就懂得报答,还当我是亲姥姥,可我的亲哥哥,他却把我害死这个样子。”伤心的泪水滑过感动泪水的痕迹,产生不一样的感觉。
狗仔沉下脸来:“姥姥的哥哥为什么那么狠心,是怎么一回事,姥姥为什么不告诉我,以后让我遇到他,一定当着他的面骂他,为什么这么没肝没肺。”
狗仔本来是替姥姥难过,没想到姥姥听了他的话,反而笑了笑:“好,到时替姥姥骂他,不过你们基本上没有相遇的机会。”
狗仔忙道:“为什么?”
姥姥叹了一口气:“唉,别说了,姥姥都快伤心了,肚子饿了,我们一起吃东西吧。”
狗仔连忙摇手:“姥姥自己吃就行了,狗仔不饿,不,不是,狗仔早就吃过了。”
姥姥看着他:“小鬼头,你那点把戏,瞒的过姥姥吗?”
狗仔有些不自信的说着:“姥姥,我真的吃过了,你看,我手里还油腻腻的。”说着摊开双手,还在手心舔了舔,小孩子嘛,就是这样。
姥姥脸色一沉:“姥姥若是连你这点把戏都看不破,那我还算是你姥姥吗?你拿过烤鸭,手里当然油腻腻的了,你一定是心疼姥姥,所以有好东西要留着给姥姥吃是不是?”
狗仔知道瞒不过她,为难的搔了搔头。
姥姥道:“有好东西当然我们一块分享,难道你认为姥姥是个贪吃的人吗?”
狗仔赶忙摇手道:“姥姥不是这样的人,姥姥很疼狗仔,狗仔也想着办法要疼姥姥。”
唉,这一句话,恐怕任何老人听了,都会感动上好几天,笑得姥姥都合不拢嘴来,将烤鸭放在地上,道:“你一条腿我一腿,你一块我一块,这样好吧。”
狗仔津津有味的吃着,别说,嘴馋了这么久,这肉吃在嘴里的感觉,果真不一样。
狗仔边吃边道:“姥姥刚才讲的话,跟我遇见的大哥哥一模一样。”
姥姥顿时严肃起来:“什么话?”
狗仔道:“不就是那句:‘小鬼头,你那点把戏,能瞒的过我吗?”
姥姥道:“他为什么这么说,你骗他什么了?”
在姥姥面前,狗仔根本无心瞒什么事情,当然是一五一十的说了:“今天有三个乞丐围着我,要抢我手中的烤鸭,我把他们打跑了……”
姥姥惊的打断了他的话:“你使用了武功吗?”
狗仔贼笑道:“姥姥叫我别使用武功,狗仔当然是不敢,我就是胡打乱撞,弄的那三个乞丐大哭大叫,丢脸死了。”
姥姥一惊一诈,在这个洞里的日子很难熬,难得有狗仔在身边作伴,若是他有什么意外,恐怕姥姥也无法活下来,她道:“姥姥仇人很多,所以才会被绑在这里,若是你把姥姥教你的武功让别人知道,姥姥的仇人一定会对付你,姥姥可不想我的狗仔因此有危险。知道吗?”说着摸了摸狗仔的脑袋。
狗仔连连点头:“我知道姥姥疼我关心我,我不会让姥姥担心的,不过我就是不明白,姥姥不是萨瓦尔城的女神玛靓吗?应该很受人尊敬才对,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敌人?”
每次狗仔问到这里,姥姥就会回复他一句同样的话:“你还小,有些事跟你说了也不懂。”这一回他有别的话好说了:“你打了三个乞丐后,接下来怎么了?”
狗仔接着说道:“大概是那位大哥哥看到我从三个乞丐包围里逃了出来,以为我会武功,所以问我谁教的?”
姥姥奇怪的道:“你都假装胡打乱撞,他还能看的出来?”
狗仔道:“那位大哥哥可不是普通的人,他的速度好快,每次我逃走,他都早早等在我的面前,而且脾气很好,更加有耐心,若不是有一位黑影叔叔救了我,我恐怕要跟他耗上一天一夜,也不能回来了。”
姥姥又迷糊了:“怎么又冒出一个黑影叔叔,他凭什么救你?”只怕是有人演的双簧,故意来骗狗仔,目的就是要找到自己。
狗仔倒是说者无心:“也不能完全说救我,应该是间接的救了我。那黑影叔叔大概想偷大哥哥什么东西,结果被大哥发现,他就去追黑影叔叔,我才可以逃回来。”
姥姥曾经由于太天真,终于被人所骗,落到如此下场,所以对如何可能发生的事情,都显得特别的在意,他总觉得其中有什么阴谋,总觉得放不下心,叫来狗仔:“你过来。”
狗仔走近姥姥的面前,姥姥张开右手五指,轻轻的放在了狗仔头顶天灵盖上,然后闭眼默念,狗仔在这一天发生的事情,就产生一副副画面的出现在他的面前,从狗仔抢过一个金币,到被三个乞丐围打,到明志的询问,总之事情就好像在他的脑袋里重演一样。
姥姥收回了神,神情显得凝重。
狗仔却没有怎么在意,重新坐回到了地上,道:“姥姥,看到了什么?”
姥姥道:“你口中的那位大哥哥,真的不是普通的人,以后你要小心了,这几天最好别到城里去,免得他会在那里守株待兔。”
狗仔疑惑的道:“他真的很强,连姥姥都怕吗?”
姥姥走神的说着:“怕,别说姥姥被铁链锁着,就算姥姥能自由活动,姥姥也怕。”
狗仔惊讶了:“原来他这么厉害。”
姥姥道:“过些日子,姥姥一定会亲自去找他,不过现在绝对不能去惹,因为我们惹不起。”
狗仔道:“过些日子,姥姥是说你可以很快变年轻吗?”
姥姥想到未来,也露出笑容来:“我们神族的不死分支,可是会500年一次轮回,一次轮回相当于一次重生,用不了几天,姥姥就可以重生,而且会变得比你还小。”
狗仔吓了一跳:“那我以后叫你什么?”
姥姥哈哈一笑:“当然还是姥姥了,你不用担心,到时只要过十天半个月,姥姥就可以成年了,到时你叫姐姐或者姥姥,随你的便。”
狗仔不断拍手叫好:“好啊,真希望那天快点到来,我好想看到姥姥变年轻的样子!”
姥姥媚笑道:“为什么?”
狗仔道:“因为姥姥的人这么好,声音又这么好听,长的一定很漂亮。”
姥姥笑的合不拢嘴:“小鬼头,越来越会逗姥姥开心了,姥姥就算变年轻了,也比现在漂亮不到哪去,到时你可别嫌我丑不理我。”
狗仔自顾笑着,说道:“不管姥姥长什么样子,在狗仔眼中,你都是最漂亮的。”将一根骨头在嘴里舔的一干二净,才舍得扔掉。
姥姥仰起头来,看着洞顶那一线的天空,似乎渴望逃出升天的那一刻快点到来,而明志的身影也在这一刻,渐渐的在阳光中形成,是一张笑容,这张笑容正是明志等候狗仔转身的那一刻,就是这张笑容,让姥姥的印象非常深刻。
“看你还往哪里逃!”明志追着黑影说道:“没有人能从我明志的眼皮底下溜走。”
那黑影已经尽量逃得很快了,但面对明志的追捕,显得束手无策,更是无路可逃,干脆一头躲进小巷里,跟明志捉起了迷藏。
明志看着他的样子,好笑道:“看你能使出什么把戏。”把身子一低,也进入小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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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3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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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六章 义字当头,兄弟当为大哥效犬马之劳
蒙面黑影看看天空,已看不到明志的影子,暗箭对暗箭,他心里急的好似热锅上的蚂蚁,虽然穿着黑衣服看不出来,可是他自己清楚,衣服早已经被汗水湿透,这汗水不是累出来,而是吓出来的。
蒙面黑影小心翼翼的在小巷里走动着,左看右看间,正要朝右拐,忽见一个人双手合在胸口上,脸带微微笑容,早已经在那里等着自己。
蒙面黑影就像是见到鬼一样,身体一矮,转身便逃。
明志哈哈大笑:“省省力气吧。”右手也没怎么快速的向前一抓,已将黑衣人的黑衣服抓在了手中,那黑衣人自然是寸步难行。
黑衣人吓得嗬嗬的喘着沉重的气,还是不肯死心,身体一转,右拳顺势向明志脸上打去。
明志不急不慢,待得他的拳头靠近,左手食指朝着他的拳头一弹,那黑衣人惨叫一声,感觉整只手都快肿了起来。他身体左转右转,拼命的想挣脱开明志的束缚,可都是无济于事。
明志看他出丑出的也差不多了,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真的是不想活了。右手向前用力,将黑衣人的整个身体推到了墙壁上,说道:“给你三秒钟时间,快说出你是谁,不然我将你和这堵墙揉成一团。”
黑衣人吓的就快尿裤子了,三秒钟,连个屁都来不及放,能讲清楚什么东西,干脆大叫:“不要大哥,是我,我是你的朋友。”说着扯掉了脸上的黑布。
明志把他身体反转过来,让他背部靠在墙上,右手锁住他的喉咙,看他的脸已被墙壁磨破了皮,那样子自己根本不认识,冷笑一声:“你就算说是我孙子,也没有用,就你这么个小角色,害的我让那小鬼头逃了,光这一点,你的命就不值钱了。”
明志非常清楚,他虽说了一句让那小鬼头站着不动,但是依那小鬼头的性格,又怎会乖乖的站在那里等着自己,现在早已不知飞到哪里去了,他从决定追这个黑衣人那一刻起,就已经知道了。
“你最好是那个小鬼头的同党,若是带我找到他和他的师父,或许可以饶你一命。”明志略带杀气的脸上说着。
那黑衣人害怕的道:“什么小鬼头,我根本不认识,我也奇怪你为什么会跟一个小孩在一起,我也不是他同党,我没必要救他。”
明志手上用劲,黑衣人顿时透不过气来:“在我面前还不讲老实话。”
黑衣人把舌头吐了吐,双手摇的好似波浪鼓,有气无力的说着:“大哥,我是你的朋友,你不记得我,也该记得有个名叫沙奇的武士。”
明志随口答道:“不认识。”不过手上微微松了劲,可不想在他没讲明事情之前,把他弄死,那就没得玩了,这种没有脑袋的莽汉行为,可不是明志的做风。
黑衣人得以透过气来,脸一阵紫一阵红,然后才恢复正常:“大哥贵人多忘事,那么可否还记得西鲁市初级神殿?”
明志对这个印象较深,虽然没有点头,也没有反对。
黑衣人一喜,接着说道:“在西鲁市大街上,有一个法师名叫固来克,一个武士名叫沙奇,还有一个盗贼就是我,当时沙奇和固来克决斗,不敌,是你和那位美丽的小姐出手帮忙的。”
明志顿时想了起来,原来是那三个人。对他来说,发生过的事情,根本就不会淡忘,从头到尾,他都不知道那法师和武士叫什么名字,所以这盗贼一开始说出那武士的名字,明志自然没有印象了。
知道了这个盗贼原来是武士沙奇的朋友,明志猜测这可能是一个误会,这个盗贼没有胆量敢设计害自己,他也没那闲功夫跟这个盗贼聊天,向小巷外走去。
黑衣盗贼揉了揉脖子,上前拦住明志:“大哥先别走,你难道不问我有什么事找你?”
明志冷冷的眼神看着他:“说吧,什么事?”
黑衣盗贼有模有样的看了看四周,见有路人经过时,吓得双腿发软,忙道:“大哥,人多耳杂,可能隔墙有耳,我们到一边说话。”
明志见他还是这般鬼祟,想必真的有什么事情,估且跟他过去,听他讲讲到底是什么事情。
到了一个角落,黑衣盗贼才算是松了一口气,边从怀里拿东西边说道:“那日多蒙大哥出手相助,我和沙奇一直感激在心,以图报答,没想到这么快就有机会了。”说着从身上小心翼翼的拿出两张白纸,纸背上还有粘糊的痕迹,原来是揭下来的告示。
明志接过两张白纸,不解的道:“这是什么?”
黑衣盗贼道:“大哥找开看了就是。”
明志摊开白纸一看,整个人一愣,两张纸上绘着两个人的样子,那两人赫然就是自己和弄琪儿。
黑衣盗贼看到明志神色有异,开始说着:“自从那日,大哥打败紫金龙家的小屁孩,已经在西鲁市,乃致全城引起了哄动,正巧当时初级神殿的系统遭到不名来历强者的破坏,还有大哥拿了神殿的初级全能型徽章,所以神殿下了通牒,要以故意破坏罪全城辑拿你,还悬出50万金币的赏钱。”
明志的神色渐渐恢复自然,对着他笑道:“就是这件事情吗?那么你来是要赏钱喽?”
黑衣盗贼顿时摇断了头:“大哥千万别误会,我根本不是这个意思,不仅是沙奇和我两人,不少朋友都佩服你打败姓龙的臭小子,对你简直仰慕到了极点,希望能在你身边效犬马之劳,他们自发组织,到全国各地找寻你的下落,把这件事情通知你,由于通牒刚刚在西鲁市发布,再加上神殿的人贴一张告示,我们就揭下一张,消息没有这么快传开。”
明志笑道:“多谢你们的厚爱了。”
黑衣盗贼事不关己,已经急成这个样子,见明志还笑的出来,也是出了意料:“我知道大哥本事高强,天不怕地不怕,不过神殿的人也不是好惹的,初级神殿,中级神殿,高级神殿等等,那可是高手如云,仅凭你一人之力,不可能反抗的了,而且破坏神殿的罪名很大,他们一定会把你当成黑暗势力的人,对你不会客气的。”
明志没想到,自己去初级神殿只是图个好玩,却引起了这么大的哄动,也算是意料之外的事情,不过他一生中还没怕过任何一件事情,这次也不例外。
“该来的总该会来,躲也躲不了,不过你千里迢迢找到我,足以证明你很有心,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明志拍着他的肩膀说着。
在黑衣盗贼的心中,明志的实力一直都是神一样的存在,根本就不敢想像能跟他认识,如今听他说要交自己这个朋友,一下子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大哥不嫌弃我本事低微,不怕我高攀?”
明志爽朗的笑容:“我明志更重意气。”
黑衣盗贼用力揉了揉眼睛,因为眼流就快掉下来了,吱唔的说着:“承蒙大哥看的起,小弟以后一定向大哥马首是瞻,听凭大哥的吩咐,有用的着小弟的地方,大哥尽管开口就是。”
明志向他点了点头,微笑着道:“神殿既然悬赏50万金币捉拿我,那么若是有人前去通风报信,告知我的行踪,有没有额外的奖励?”
黑衣盗贼有些不解:“大哥为什么会这么说呢?”
明志笑道:“如果有的话,你可以前去告发,说我曾经在萨瓦尔城出现,那么你不是可以白拿赏金了。”
黑衣盗贼的脸一下子变的唰白,全身一颤:“大哥这么说,就代表不相信我了,我若是贪图那点赏金,让我不得好死,天打五雷轰。”
明志道:“我只是开玩笑而已,你别这么当真。”
黑衣盗贼微微松了一口气,擦了擦已经冒出额头的汗水:“大哥,这个时候了,你还能开玩笑,小弟胆子小,可吃不消你吓啊。”
明志哈哈大笑,道:“那么多谢你前来通知,我还有事在身,就此别过。”
黑衣盗贼高兴的道:“大哥尽管放心,愿意追随大哥的人数仅西鲁市都达一千多人,相信大哥的事迹传开之后,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祟拜和支持你,兄弟们一定会竭尽所能,不会让神殿的人找到你。”
明志和他不过只是一面之缘,想不到他这么替自己着想,也是微微感动,忽然想起:“忘了问你,你叫什么名字?”
黑衣盗贼赶忙答道:“小弟贱名南非。”
明志念着:“南非,这个名字我会记住的。”然后转身出了小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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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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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屡教不改,留着双耳何用?
黑衣盗贼高兴之情跃于脸上,目送着明志远去的背影,然后也一晃眼消失了,他迫不及待的想把发生的事情告诉那些正在等待消息的同伴:“兄弟们,他认我做兄弟了,他还问了我名字,还说会记住了。”心里已经在想,不知有多少人会羡慕自己。
明志出了小巷,看着手中的告示,心道:“若是以前,50万金币,你们神殿也太抬举我明志了,不过现在,我可是身家上亿的一寨之主,区区50万金币想来拿我?看来你们神殿的消息也不过如此,连这几天发生的事情都不知道。”
明志摇了摇头,想不明白,若说以神殿的势力,那是遍布整个大陆,为何连西鲁市附近的沙特山脉发生的事情都不知道,随即想通,一定是像南非这样的朋友,有意无意的将自己的新闻隔离,也算是保护起见,想到他们为自己做的一切,不禁很想找个机会,和他们一起聚一聚。
看着告示上的画像描绘的有模有样,准备拿回去让弄琪儿也观摩观摩,再怎么说,两人也算是神殿的风云人物,明志笑了笑。
到了美靓客店门外,店掌柜盼星星盼月亮的,可把明志给盼回来了,他还真怕明志会一去不回头,别说生意做不成,还赔了一件明志身上的衣服,那回家还不给老婆拧耳朵,如今见到明志的身影,他老远的就迎了上去。
“客官,我在这里等候你多时了,客官真是贵人事忙,你要的衣服,我好好的替你保管着,纹丝未动。”掌柜双手摩了摩,点头哈腰的,等待着明志的答复。
明志早知道他心里怎么想了:“掌柜的麻烦你了,这是买衣服的钱。”说着,将已经准备好的一袋金币提到掌柜眼前。
掌柜哈哈而笑,双手接过:“多谢客官,欢迎客官下次再来关顾。”向明志敬了个礼,目送他离开,要说这服务态度,那真是没话说。
明志握着买给文莱的衣服,松了一口气,想到把衣服还给她,她就不会缠着自己,自己也算是解脱了。
说来正巧,明志刚走出没几步,迎头撞上了那个仗势欺人的大力公子,也就是城主家的儿子。先前吃了亏,这回他有了准备,出门逛街还带着十几个城卫,那走路的姿态,好像骨头没长好似的,整个摇的都快散架了。
“哈哈哈。”大力公子眼神不错,老远就看到明志,他大笑着跑上前来,不可一世的道:“踏破铁鞋无觅处,老子正想找你,本来还以为你夹着尾巴逃走了呢,没想到还敢出现在我的地盘。”
明志本来不想生事,不过想到这大力公子太过嚣张,把文莱新开的客店给一把火烧了,害的自己要替他背这个黑锅,无形之中,便想替文莱出一出这口恶气(他不知道,客店是文莱自己放火烧的)
“为什么不敢?”明志说着。
“唉哟。”大力公子的身体一缩一点头:“你还真不怕死,看到本公子的随从没有,那可是军队里精挑细选的能手,个个武艺高强,别以为我还像几天前那么好欺负,告诉你。”
明志将衣服放进胸口,淡笑着说道:“是吗?”
大力公子道:“你还别不信,想必你也知道,刚开张不久的新靓客店,有一天夜里被火烧的一片精光。”
明志道:“知道又怎样?”
大力公子哈哈笑着:“这就是老子的杰作,谁叫店里的老板娘不识抬举,连我老爹的鸽子都敢放,我不一把火烧了她的店,难道还让她安安稳稳的开下去,那我这个大力公子,以后怎么管理其他的店贩。”唉,本来这事情不是他做的,可是为了耀武扬威,他不但供认不讳,而且还主动承认,这种人,真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
明志点头道:“人家不过只是言语上得罪了你,你就烧了她的店铺,若是别人打了你,甚至把你打残了,那你又当如何?”
大力公子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明志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顿时露出狰狞的面目,大声道:“我看谁敢……”
“敢”字还没有讲完,明志当头一拳正好打在他的鼻子上:“既然你说没人敢这么做,我就敢给你看。”左一下,右一下,右一下,左一下,一瞬间功夫,打了他十记耳光,打的他面目红肿,大半牙齿掉落。
大力公子捂着脸,痛的哇哇大叫,看着自己的随从还愣在那儿,不禁对其中一个人拳打脚踢起来:“愣着干什么,快给老子砍下他的双手。”
明志出手实在太快了,这些所谓的训练有速的城卫,愣是没有一个人反应过来,直到大力公子大叫,才恍过神来,一个个提着长戈,畏首畏尾的向明志捅去。
明志也懒得跟这群混饭吃的人计较,身体一转,平地产生一股劲风,从城卫的包围中冲向大力公子。
十几个城卫本来左右并排,被明志这么一卷,哗啦啦一片倒向两侧,简直就没有还手余地。
大力公子吃了一惊,眼见明志朝自己扑来,知道又要吃亏,大叫着转身便跑。
明志右手伸出,从他背上撕下一块布来,用布包住右手,一用力,将大力公子的左耳扯了下来。
大力公子配合音效,用手捂住不断涌出耳朵的鲜血。
明志抓住他的右耳同样一扯,大力公子感觉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
明志食中二指伸出,准备将他的一双眼睛也给捅瞎,忽然见他叫的这么可怜,扯了他一对耳朵,这教训也足够大了,想必他也会吸取教训,不敢再胡作非为,就估且饶了他。
明志将染满鲜血的布条扔在大力公子面前,说道:“以后给我记住,别再仗势欺人,否则见一次打一次,打一次残一次。”说着拉过一名城卫,将残留在手上的血迹,全部抹在了他的衣服和脸上。那城卫乖乖的听命,身体动也不敢动,已经吓的尿裤子了。
大力公子没有耳朵,虽然听不清楚明志刚才讲些什么,不过看他的嘴形,就知道大致的意思,吓破胆的他,不断的点着头,身体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耳朵,鲜血顺着他的指缝滑落。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不一会儿,就达一千多人,他们大多在远处观看,除了指指点点外,没一个人敢上前。
明志大摇大摆的向前走着,所有的人为他空出一条道来,忽然看到平地起风,明志就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在了众人眼前。众人一阵喧哗,互相仰头看天,都以为是上天派人来,故意教训这个大力公子的。
三个女人焦急的等待,兽人秘鲁以及小女孩阿妹,也是在一边坐立不安。
弄琪儿与爱沙毕竟是高等级别的人,不会把心中的想法表现出来,不过洁亚就不同了,打从明志早上出去跟奥都决斗的时候,她的心就没有放下来过,脸一下子红扑扑,一下子苍白,可见她心里有多么的紧张了。
她双手揉搓着,只差磨出皮来,嘴里吱唔的说着:“都去了这么久了,雨也早就停了,怎么志哥还没有回来?”她就对着门口说着。
不言而欲,弄琪儿以及爱沙跟她同一个心理,不过两人懂得掩饰,这时反而劝慰起她来。
弄琪儿道:“我相信志哥的实力,他不会有事的,所以你也不用担心。”
爱沙道:“狂战士奥都虽然厉害,不过他昨天不是明志的敌手,今天也一定不会,洁亚小姐,你不必这么紧张,坐下来休息,门外那么潮湿,可别受了风寒。”
洁亚当然是不听,她就像一块望夫石,眼巴巴的盼望明志快点回来。
弄琪儿与爱沙互望一眼,知道洁亚的脾气,一根筋提起,那是谁劝都没用。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不远处传来几句呼唤声,所有的人都站起身来,挤到门口,因为他们听到了熟悉的两个字“明志”。
“明志大哥,明志大哥,你回来了吗?不要跟我捉迷藏了,我认输好了。”这声音甜美之极,说有多妖便有多妖,不一会儿,一个女子的身影从树林里转了出来,径直朝小屋而来。
所有的人都看到她了,并且没一个认识,可听她嘴里明明白白的叫着明志,而且叫的这么亲热,所有的人也都愣住了。
那叫喊的女子见小屋里的人都看着自己,也便笑着迎了上去:“麻烦打听一下,你们有没有看见一个……”她正准备形容明志的样貌身形,却有一个人马上打断了她的话,反问着:
“你要找的是不是明志!”讲话之人便是洁亚,所有人都有些惊讶,她刚才还失魂落魄的样子,为什么讲到这句话时,显得那么镇定自若。
那女子一听,顿时欢笑开来:“你怎么知道,我确是要做明志大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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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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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个女人一台戏,若不止三个呢?
洁亚说了一句:“文莱大姐,你难道认不出我来了?我是洁亚。”这句话一出,不仅文莱一愣,连弄琪儿和爱沙也是吃了一惊,她俩齐齐的道:“原来是萨瓦尔城客店的老板娘,文莱,怎么是她?”瞪大了眼睛,表示疑惑。由于现在的文莱被雨淋透之后,头发披散,而且身上披着明志的外套,愣是没看出来,还是洁亚细心,一下子便认出她身上的外套是明志的。
虽然文莱在客店里和洁亚聊的很投机,不过没有洁亚这么好记忆,直到她提醒,才认出来:“唉呀,原来是洁亚妹妹,真是太巧了。”说着握住了洁亚的手。
洁亚道:“你见过志哥了?”听她叫的这么亲热,想必有事情发生。
文莱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弄琪儿和爱沙一开始就觉得文莱这个人很古怪,可能是故意接近明志,现在事情发生了,正中他们的意料,两人显得很不和气。也知道文莱的话中,十分有七分假,未必可信。
“志哥可是跟狂战士奥都决斗去了,你怎么见的到。”弄琪儿冷冷的说着。
文莱把目光转移到她的身上,然后喜道:“明志大哥跟谁决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救过我。”
弄琪儿,爱沙,洁亚不约而同的道:“他救过你?”
文莱得意的道:“没错!”
洁亚拉着文莱的手道:“文莱姐姐,能不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吗?”其实弄琪儿和爱沙也想知道,不过她们拉不下脸来问,这种事情,还是没有心机的洁亚出马比较好。
文莱拍了拍她的手,感觉触手一凉:“怎么?洁亚妹妹生病了吗?为什么手这么凉?”
洁亚赶忙把手一缩,脸唰的一下子红了:“没有,天气有些凉而已。”
文莱不是傻子,不用问也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见洁亚这么不好意思,也不想故意丑她,答说道:“今天下大雨,小河洪水泛滥,我不小心被卷入其中,还好明志大哥救了我。”
爱沙冷冷的道:“明志跟奥都约好了决斗,怎会有空去救你,这是你自己编的吧。”
看着醋意油然升起,文莱不怒反喜:“他跟谁决斗我不知道,总之他是救了我,当时只有他一个人。”
弄琪儿嘴里念着:“这么说来,志哥赢了奥都。”想到这里,所有人都是满欣欢喜,不过见到文莱这个不速之客,一个个都没好脸,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洁亚拉文莱进小屋坐下,询问她事情的经过。
文莱呵呵笑着:“说起来,我和明志大哥还真有缘,我刚好有难,他就出手救了我,而且他这个人好的不得了,不仅替我人口呼吸,而且生火替我烤衣服,又讲笑话给我听,又逗我乐,这样的男人哪里去找。”
文莱的这句话,顿时引起了一阵不小的火药味,爱沙微带气愤的语气:“你刚才说的是真的?”想到自己有着色精灵血统,都没这么大胆,倒是让文莱这个普通人比了下来,心里便觉得不愤。
文莱道:“当然是真的,要不,我身上怎么会披着他的外套。”说着故意摆弄着衣服,当作珍宝一样。
弄琪儿随手一扯,将外套夺了过来,仔细一看,气道:“这真是志哥的外套。”
文莱忽然“啊”的一声尖叫,双手护住了胸口,众人这才发现她是衣裳不整,一想起她衣裳不整的和明志呆在一起,只要是女人,心里就不是滋味。
文莱娇羞道:“弄琪儿,你怎么这么野蛮的,若这里都是女的还不要紧,你不是让我在一个兽人面前出丑吗?”
兽人秘鲁左右看了看,还真是只有自己像个男人,他识趣的走到边上,背对着坐下,心中不耐烦的念着:“女人,那是麻烦的东西,我才懒的看呢!”
弄琪儿可不是野蛮的泼妇,她只是一时气不过,高级武士嘛,自然是有气就动手,回过神来,她也觉得自己有些过份,虽然不愿意,但还是把外套还给了文莱。
真凭实据摆在面前,众人基本上已经相信了文莱的话。
洁亚问道:“那么志哥怎么没和你一起回来,他去了哪里?”别看洁亚柔柔弱弱,真遇到事情,还只有她能冷静思考。
文莱套上外套,笑道:“明志大哥替我到萨瓦尔城买衣服去了,我都说不必了,他硬是坚持要去,我也没有办法。”
弄琪儿脸色不太好看:“我跟志哥这么久了,他还没替我买过东西,他怎么可以这样对你。”感觉有些不公平,若是这件事情发生在洁亚或者铠丽身上,那她不会有什么怨言,因为早就说了先来后到,自己排在第三,就该有老三的规矩,没有什么好不服的,可是文莱就不同了,她只不过刚刚认识明志,想不到代遇比自己还好,这哪里忍得下这口气。
这个时候,还是洁亚把事情看的很开:“我想志哥是怕你衣裳不整,省的麻烦才这么做的吧。而且我看他的外套都破了,想必他自己也正要买衣服。”
洁亚这么一说,弄琪儿顿时大笑起来:“原来如此,志哥是怕有人借着衣裳破了,硬赖着他,所以才勉强跑一趟,我说呢,志哥怎会是喜新厌旧的人。”
文莱没想到洁亚平时看起来没有什么杀伤力,可在对待问题上面,却这么细心仔细,真觉得人不可貌像,本来借着事情的错位,在众人面前显摆显摆,却当众被揭穿,滋味不怎么好受,只得自己安慰自己一句:“不管怎么说,他替我去买的就是了。”
弄琪儿道:“当然,换作是我,我也免不了要走一趟。”想通了事情,也觉轻松许多。她本来对爱沙也不怎么友好,后来发现爱沙竟是教中的星使大人,而且她虽然天生有着色精灵血统,却和明志相敬如宾,没有做出越轨的行为,如今两人已成为了好姐妹,对于文莱这个半道冒出来的竞争对手,而且是耍尽了手段的那种,自然不会友好的对她。
几个女人一台戏,没有女人不行,可这女的多了,问题也就多了,不过大家喜欢,硬着头皮也得这样,没办法。
小小的木屋里,气氛显的那么的凝重,大家各做各的,各想各的,这么多人,愣是一点声音都没有,真是古怪,还是阿妹这个小精灵懂得圆场:“明志哥哥打赢了该死的狂战士,肚子一定也饿了,我们得先烤好食物,犒劳犒劳他才行。”
听到阿妹这么一说,众人才回过神来,都夸她想的周到。
洁亚道:“文莱姐姐肚子一定也饿了,你喜欢哪种,我来替你烤,这都是秘鲁叔叔的功劳。”
文莱道:“还是洁亚妹妹疼我,不知其他姐妹愿不愿意。”明指弄琪儿与爱沙。
弄琪儿道:“怎么说大家都身为女人,况且等志哥回来,你拿了衣服就得走人,大家见面还是朋友嘛,我不会这么小气的。”
爱沙的性格不擅长解释,还是阿妹想的周到,替她说着:“我姐姐可是堂堂九大星使之一,弄琪儿姐姐不计较,她更加不会计较了。”
爱沙摸了摸阿妹的头顶,觉得这小女孩特别的会察颜观色,懂得替人分忧解围,留在身边确实不错。
明志轻轻的飘落在森林里,大雨过后,一阵风吹散地面的湿气,让人全身一凉:
“答应你的事情做到了,你拿去穿上,我们谁也不欠谁。”明志向着森林里说着,以为文莱害羞躲了起来。结果连续叫了几声,都是没有答应。
明志在方圆十来米找了一圈,火堆早已经熄灭,文莱的影子已不见。
“漠非我离开的太久,她等不及先走了?”
不知为什么,明志的心里漠名的感到一阵空虚,原来她以为文莱所做的一切,都是设计另有阴谋,但是,自从在萨瓦尔城,看到变成废墟的新靓客店,加上大力公子亲口承认是他放的火,他才觉得误会了文莱,都说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这回他却是以君子之心度了女人之腹,想想就觉过意不去。
当他知道文莱受了这么大的苦难,竟然还能笑对人生,一点也看不出难过之情,这种天真,玩世不恭的态度,不禁让人产生一丝丝的喜欢,而且这么良好的心态,连明志都自叹不如。
明志讨厌文莱,希望她早些离开自己的时候,她偏偏硬要在自己身边,现在对她有些好感,再希望见到她一面,跟她斗嘴,跟她调侃的时候,她却突然消失了,这种大起大落的感觉,还真是不太好受。高傲的男人,最怕的就是长的漂亮,又比较无赖的女子,而这样的女人,非常容易就征服了高傲男子的心,文莱就是这样的女子,而明志呢,哈,自然不必明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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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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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文莱,你好厉害的手段
明志叹了口气,笑话自己道:“明志啊明志,何必为一个女子烦恼,她自动走了,不正是你求之不得的吗?”边说边笑了笑,右手一扬,将衣服扔向天空。当衣服飘落下来的时候,他忍不住又接了回来,心想:“不管怎样,若是下次遇到她,她又问我衣服的事,难不成我又要替她跑一趟,干脆留在身边。”
明志径出森林,朝小屋走去,老远的便闹到一股肉香扑鼻而来,知道有人烤肉等着自己,心中一阵温暖,离小屋不远,他忽然停住了脚步。
明志原本以为,大家一定是在焦急中等待着自己回去,可结果却恰恰相反,小屋里传出此起彼伏的欢笑声,看样子大家非常高兴,难道他们对自己这么有信心,就一定能赢了奥都,所以才没有替我担心。
明志搞不清楚为什么会这个样子,慢步的走到了小屋门口,只见她们依然在大笑,而且聊的不亦乐乎,边聊边吃烤肉,哪里是为自己准备的。
明志心里一愣:“难道自己走错了地方,真的是他们吗?”看着阿妹合不拢嘴的笑,洁亚捂着嘴笑,弄琪儿咪着嘴笑,爱沙一向较冷漠,可还是嘴角潋起来笑,正是自己认识的人没错,她们在笑什么,到底有什么东西这么好笑。
“唉,我回来了。”明志轻声说了一句。
所有的人注意到了明志,同时向他投来了目光,见他完好无事的出现在眼前,一个个顿时迎了上来。
当众人起身的时候,明志的眼睛忽然瞪的老大,最靠里边坐着的那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文莱没错。
文莱最晚一个走上前来,笑道:“他们都说你的轻身无引速度很快,怎么也要去这么久?”
明志老大的疑问升上头顶:“你怎么会在这里,而且……”
明志吱唔的讲不出话来,他从来都没有这么失算过,而就是文莱,让他永远也着磨不透她到底要干什么,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她和弄琪儿,爱沙等人应该是水火不融才是,怎么可能相敬如宾,聊起天来,就像是多年不见的朋友,感觉一切一切越来越虚幻了。
没办法,文莱虽然贵为公主,可不知哪里遗传来无赖的个性,不但明志拿她没办法,从讨厌到喜欢,就连弄琪儿和爱沙这样本事高强,而且性格高傲的女子,都渐渐认同了她。
文莱跟她们讲起怎么戏耍明志,弄的明志如何如何狼狈时,更是引的众人大笑不已,她们从来对明志只有祟拜,认为他是神一般的存在,没想到还会被人玩弄,而且束手无策,只恨没有亲眼看到,不然一定会笑破肚皮。
看着她们诡异的对着自己笑,明志就觉不对,径自走进屋去:“一个个看着我笑成这样,到底什么事情?”
洁亚婉着明志的手,低声道:“你自己就别问了,我们都知道了,丢脸死了。”
明志道:“什么丢脸死了,我都不知道,当然要问了。”
四个女人互相大笑。
明志早已将缠在头上的碎布条拿掉,额头上的伤也结疤了,洁亚稍微用力在上面一拍,还是感觉有些痛,不过明志已回过神来,她们到底为什么会笑成这个样子。
“文莱,你太不厚道了,我是好男不跟女斗,你也不用到处去说。”明志无奈的说着,怜香惜玉,变成了她们的笑柄,堂堂一个大男人,总不能被文莱撞了一下头,就狠狠的打她吧,若真是这样,又会被人骂心胸狡窄,不是男人了,还真难做。
“弄琪儿,你也跟她一起胡闹,你不怕她诡计多端,设计害我们。”明志看着她和文莱这么亲热,疑惑的讲着。
弄琪儿道:“对啊,我刚才和文莱都结拜成姐妹了,以后你可不能欺负她哦。”
明志无语了,真不知道文莱用的什么办法,能让女的都这么喜欢她,情敌变成姐妹,这种本事还不是一般人会的,把目光看向爱沙:“你呢?你不会也和她站在一条阵线了吧?”
爱沙耸了耸肩膀:“我无所谓,多个姐妹热闹一点,况且文莱鬼主意这么多,有她在,旅途也多点笑声。”
“不知有什么暗中阴谋等着我们,还旅途,连你也这么想的开,真搞不懂了。”明志看向洁亚:“你说呢?”洁亚最是小鸟依人了,这时脸一红,并不说话。
文莱走上前去:“洁亚妹妹和我一见如故,你说她会有意见吗?”
明志一想,说得也对,从一开始,洁亚和她就聊的很开,更别说现在了。
明志看着文莱,佩服的向她点了点她,说道:“还真有你的,我服了你。”
文莱得意的笑了笑,“怎么样,说一句服了就行吗?你答应我的事情做到没有?”
明志自然知道她提的是衣服的事,还好刚才没有把衣服扔掉,不然可要自讨苦吃了,女人的小心眼一使将出来,那可是密不透风,别想逃得了。
“呐,拿去吧。”明志将衣服递给了她。
文莱摊开一看,不管是衣服的颜色还是款式,都基本上跟自己的风格差不多,喜道:“我还以为你随便挑选一件敷衍我,没想到你这么认真仔细,连细节都注意到了。”女人就是这样,虽然已经化敌为友,可还是要在姐妹们面前炫耀一番。
明志道:“我答应你的事情已经做到了,你答应我的事情也该履行了吧。”
文莱瞪大了眼睛:“我有答应过你吗?”
明志道:“你想不认帐怎么?你说过只要把衣服赔给你,你马上就会离开,不会忘了吧?”
文莱嘟起了小嘴:“难道你就这么讨厌我,要把我赶走吗?对,我是说过又怎样?骗你的不行吗?也只有你这个笨的像猪头一样的人,才会相信我的话,难道你没听过最毒妇人心,现在就算你让我走,也有三个姐妹会留我,我还真不走了,你有本事,就拉下脸来把我赶走啊。”说的得意扬扬,理直气壮,若是不知情者看到,还以为明志理亏呢,无赖的女人,形容的一点都没错。
明志生气是生不起来,只得笑了笑:“还就你一个人说我笨,就当我笨好了,那你说说,要怎么样你才肯离开?”说着站起身来,看着文莱。
文莱也随着站起,把头一偏,说道:“三个字,‘不可能’我文莱脱维亚明明白白的告诉你,我就是不离开,看你拿我怎么样?”把胸口向前一挺,耀武扬威的样子,那意思似乎在说:“有能耐你就打我。”
若说明志对女人并不是这么的束手无策,只不过自从去过萨瓦尔城之后,他已经相信文莱并没有说谎,所以对她的印象大好,而且,任何一个美丽的女人,都有玩赖的权力,明志当她是开心果,笑料饼,又怎会跟她斤斤计较呢。
明志不理会她,自己重新坐在了火堆边,拿起烤肉在吃:“好吧,你要留就留,我也懒得跟你一个小女人为难。”
文莱蹲在他的身边,凑到他耳边说着:“怎么?为什么一下子对我的态度改变了这么多,是不是有什么原因?”
真烦,不过烦点好啊,不烦哪来话题,两人在一起,总不能从早到晚相敬如宾,把脱衣服当成是工作,把男上女下当成是任务,那做人还有什么滋味。
明志无奈的看着他,强自使自己露出笑容来:“你说的对,是有原因。”
文莱兀自追问:“为什么,为什么,能不能告诉我。”
明志边拿肉在火上烤着,边道:“你想知道吗?”
文莱点头好似倒蒜,渴望的神情。
明志哈哈一笑,然后脸一沉:“就是不告诉你!”
文莱明显一愣,把嘴巴一嘟,气道:“讨厌,不告诉就不告诉,我还不想知道呢!”说话间,夺过明志手中的烤肉。
明志瞪着她。
文莱不理,自说道:“瞪我也没有用,你不告诉我,我就不让你吃。”
明志道:“这肉好像不是你的吧。”
文莱兀自强辞夺理:“是啊,不过也不是你的,我就有权利吃。”
明志边点头边淡淡的笑着,然后缓慢的语气说道:“这么说来,那我……”拉长了语气。
文莱感觉明志的神情有些古怪,瞪起了大眼睛,道:“你想干什么?”
明志忽然加快速度:“那我也有权利吃。”说时迟那时快,话语刚尽,已从文莱手中把肉抢过,这个时候,肉刚好烤的差不多,明志哈哈大笑,起身便跑,猛的咬了一口肉。
文莱追上去扑打:“好,占我偏宜,还我。”
明志把咬了一口的肉给她,笑道:“还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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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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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太监的下场
文莱气的一跺脚:“你吃过的,我才不要。”
一阵欢笑声中,众人相处的非常融洽,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像一家人了。
后来文莱死缠烂打,追问明志为什么会改变对自己的态度,明志跟他讲起在萨瓦尔城看到变成废墟的新靓客店,以及遇到大力公子的事。
文莱起初吓了一跳,以为自己说谎的事情要被揭穿,吓得出了一身冷汗,当明志说大力公子承认是他放火把新靓客店烧了的时候,文莱更是大出了意料之外。随即想想,这个大力公子笨的可以,什么臭的东西都往身上揽,不过也多亏他这么做了,否则若是让明志知道是自己放火把客店烧了,他一定会起疑心,现在好了,万事大吉,也不用整天提心吊胆了。
哈哈哈,又是一个夜晚,不过这个夜晚特别的温馨,众人就好像一家人一样,虽过着平淡的生活,却是非常的快乐幸福,真是让人羡慕。
天个一方有人家,同片天空下,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人,随着同样的时间过着同样日子——紫金龙府。
一间装饰特别豪华的小屋,却没有点起一盏油灯,四周一片黑暗,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窗门紧闭,使的仅有的月光,也不能照射进来,一切显的那么的安静。
一个小孩,一个身上绑着无数白色绷带的少年坐在轮椅上,全身六成骨格断裂,八度伤残,小小年纪,却已经成为了植物人,这个小孩不是别人,就是遭人痛恨的龙少爷。都残废成这个样子,怎么还不死,虽然还长着小JJ,不过他一辈子也不能人事了,看来要做一辈子太监了。
他一个人非常自闭的关在房间里,面目狰狞,嘴里发出重重的喘气声,自言自语的说着:“报仇,报仇,我要报仇,我要把我害成这个样子的人,变的比我还要惨。”
想起曾经是个绝顶高手,如今却连一个乞丐都不如,枉有万贯家财,却任何忙都帮不上,本来小小年轻,身边就美女如云,以为长大之后可以风流快活,可是现在变成了太监,他感到非常的后悔,可后悔又有什么用,难道小JJ会重生不成,简直是天方夜谭,别人已经不报希望,他自己也不必报什么希望了。
这样的日子,过一天就痛苦一天,他恨不得那天就被打死了,也免得面对仇人的嘲笑和无尽的痛苦,可是却偏偏死不了,就是因为死不了,使他生出了报负的心理,小小年纪的心理已经扭曲,我要报仇,我一定要保仇。
谁又想到,光想想就会觉得口渴。他全身仅剩下右手能够稍微活动,不过力气只有同年纪普通小孩的一半。他慢慢的推着轮椅,走到桌边,准备倒茶给自己喝。
他为了不让人笑话,基本上把所有的下人都支开了,每天就一个人呆在房间里发呆,做做报仇的梦,聊渡余生。
他右手抖抖颤颤的倒着茶水,勉强倒满了一杯。他将杯子小心翼翼的端到嘴巴,忽然一声破门之声陡响,显得那么的突然,龙少爷一惊之余,手不由的一抖,整碗茶倒在两腿之上,幸好下体早已经没有了感觉,不然这烫水倒在不该倒的地方,那还不要人命。
刚才破门而入的是一名下人,他看到龙少爷这个样子,额边不由的冒出冷汗,想想也知道自己可能做错了。其实他根本没有用力推门,只是屋子里实在太静了,任何一点声响,在龙少爷的耳中,都如睛天霹雳般的刺耳,都能把他吓到。
龙少爷慢慢的转过头来,每一个动作,都显得那么的机械化,他面无表情的向着那个下人招了招手。
下人战战兢兢的走上前去,全身抖颤个不停,求着:“龙,龙少爷,我,我不是故意,龙少爷开恩,不要,不要怪我。”
龙少爷依然慢慢的招着手,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些什么,当那个下人靠近的时候,他忽然猛力的挥舞着右手,朝下人的脸上打去。
那下人以前见识过龙少爷的厉害,知道他一掌就能劈碎巨石,现在虽然残废,只怕是劲道未失,自己哪里禁受得起他这一掌,生死之间也顾不得什么,头向后一仰,躲了开去。
龙少爷一掌打了个空,可身子已失去平衡,狼狈的从轮椅上滚到地上,像一条小狗一样俯趴在地上,沉重的喘着气,凶猛的眼神瞪着那下人,心里已不断的咒骂着:“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所谓的下人,还真是吓人了,吓得他都快尿裤子了,连忙扶起龙少爷,坐回到了轮椅上。
龙少爷挥起右手欲打,随即想想,若是他再一躲,自己又摔倒一次,那乞不是找罪受,所以暂时忍下那口气,等其他人来了再说。
“什,什么事?”可怜,身体残废成这样,连说话都说不清楚了。
下人道:“龙少爷,狂战士奥都回来了,小的,小的特地来禀报。”
龙少爷的眼睛忽然散发出耀眼的精光,开始抽动脸上的肌肉,好不容易笑了出来,猛一拍轮椅:“还不快扶我过去。”
“怎么,怎么会这个样子。”龙少爷有气无力的说着。
龙少爷由两个下人抬着,进入了奥都的房里,就对着床面前。旁边除了他老爹,自然还有龙老爷子,以及一个大不了多少的哥哥。
龙少爷看着奥都,再一次说出一句:“为什么会这个样子?”声音比第一句大了许多。
只见奥都躺在床上,全身湿透的衣服,愣是被他的体温所蒸干,所以衣服在身上显得皱巴巴的,而且沾满了鲜血。
奥都咳嗽了几声,看着龙少爷道:“少爷,我,我的妹妹呢?”
龙少爷冷冷的表情:“什么妹妹?”一点也不友好,说他是同情奥都的表情吧,看来又不像,更像是埋怨。
奥都的身体在床上动了动,想爬起来,可是伤势太重,一下子牵动了伤口,难受之情,神情也显得极是激动:“少爷,你忘记了,你不是说,只要我照你的意思去办,你就放了我的妹妹,你不记得了,我妹妹呢,你有没有把她怎么样?”声音越来越强,也越来越激动。
噢,怪不得,明志那么真诚的对他,他还是要取明志性命,原来是龙少爷以他妹妹作要协,这么卑鄙的手段都用的出来,也算是独此一家,别无分号了。
“住口!”龙少爷厉声道:“你,你还有脸问我要妹妹,你看你这个样子,还不快告诉我什么事情?”激动的差点喷血,还好龙老爷子和龙爹在旁边照看着,否则又要摔倒了。真是累赘。
奥都一低头,非常没有自信的说着:“我输了,我不是他的对手,在他面前,我根本没有还手之力,若不是他手下留情,我,我恐怕无法回来。”
龙爷和龙爹一惊,“啊”的一声。对于明志,他俩只是听龙少爷讲过,应该很强没错,想不到强的这么厉害,这么恐怖。
龙少爷气道:“为什么会输,我不是告诉过你,只许胜不许败吗?你竟然还让他对你手下留情,你现在是不是很感激他,相比之下,你是不是更恨我?”
奥都的心里还真是这么想的,只是他不习惯说谎,干脆闭声不答,不过这个样子,等于是默认无疑,使的龙少爷哇哇大叫。
“你说,你说清楚,你是不是没出全力,你是不是没照我的话去做?”龙少爷指着奥都吼着。
奥都连忙摇头:“这件事情关系到我妹妹的清白和性命,我怎么会这么做,我已经使出了全力,我真的使出了全力。”
“不信,我不信。”龙少爷狂吼着:“狂化的你,可以提高七倍实力,他绝对没有这么强,连七倍实力的你也打赢的了,你一定没有狂化是不是?”
奥都再次摇头,语气更加失落:“不是,我不仅狂化了,而且还将自己的实力提高到十五倍,结果,结果还是赢不了,不仅如此,而且输的一败涂地,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龙爷,龙爹,龙哥,龙少爷四人同时张大了嘴巴,不敢相信奥都刚才讲的话是真的,若是连十倍五实力的狂战士都打的赢,这样的人还算是人吗?不禁都咽了咽口水。
卧室里的人虽不少,可一时间都沉寂了下来,所有的人都瞪大了眼睛,惊讶的互相对望,仿佛连自己的心跳声,都能听的清清楚楚。
龙少爷的语气变得有些低沉,很不相信的问着:“奥都,我要再亲口听你讲一次,你是不是提高了十五倍的实力,结果还输了是吗?”
奥都点了点头:“确实是这样的,龙少爷,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确实将实力提高了十五倍,结果还是输了,不仅输了,若不是他手下留情,我可能早已经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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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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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 无能的小孩,嚣张的脾气
啪的一声,龙少爷狠狠拍着轮椅,大吼道:“闭嘴,不准你再说他手下留情,你要给我记住,你已经不是以前高贵的狂战士王子,你只不过是龙家的一条狗而已,你受龙家的恩惠,一辈子都只能想办法报达龙家,永远也不能感激别人,你知道没有?”由于太激动,不禁连续咳嗽几声。
龙爷爷看着龙少爷激动起这个样子,脸都已经涨得通红,赶忙上前轻轻拍着他的背部,道:“我的乖孙子,你可千万别动气,你现在都成这个样子了,若是有什么三长两短,叫爷爷如何是好。”
龙少爷从原先的威风八面,变成现在这个人不像人,鬼不相鬼的样子,他之所以整日躲在黑暗的屋子里,就是不想别人看到他现在狼狈的样子,龙爷爷刚才的话虽然是关心他,不过在他的心里,就好似眼中长着一根永远无法拔除的刺,每当一提起,就会难受之极。
龙少爷狠狠的瞪着龙爷爷一眼,虽然两人是爷孙关系,可是龙少爷一点也不懂得什么长幼之分,竟当着大家的面,厉声道:“爷爷,你还提,我不是早就跟你说过了,在我面前不要提我身体的事?”那眼神似乎要把人吃掉一样。
龙爷爷的一张老脸一愣,在帝都他可是老资格,就算国王陛下,也不敢公然在众人面前骂他,如今竟在自己儿子面前,被孙子骂成这个样子,你叫他的老脸往哪里搁,不生气才怪。
“乖孙子,爷爷都是为你好,你怎么可以跟爷爷这么说话,没大没小的,你眼里还有没有我这个爷爷?”龙爷爷有气的说着。
本来龙爷爷疼爱龙少爷,只要他开口道一声歉,或者干脆飘过不提,也就会没事,可龙少爷却不肯低头,他早就被宠惯了,总是想着用自己小小的身躯压过别人,以前是这样,如今残废了,还是这样,他更加凶狠的表情瞪着龙爷爷:“你还说是不是?臭老头,你给我听清楚,我龙少爷是天生天养,你老老实实的话,我还可以叫你一声爷爷,若不然,不管是谁,我都不会跟他面子。”词严厉色,一点都没有顾及到龙爷爷的面子。
龙爷爷气的废都快爆炸了,一张老脸拉的比马脸还长,气愤的道:“你刚才说什么,你再说一遍?”那样子看着就要打人。
龙少爷还不知趣,愣是火上浇油:“你个老不死的,是不是耳朵聋了,是不是让我再讲一百遍,你才听的清楚!”
龙少爷讲出这种话来,就算是同辈的人,听了都会生气,更别说一向受人尊敬的龙爷爷了。他气的只讲出一个“你……”字,下面的话怎么也讲不出来,举起手起,便朝龙少爷的脸上打去,力道不轻,若是被打中了,恐怕牙齿都要掉光。
毕竟龙爹心痛儿子,半道里拦住龙爷爷,求情的道:“爹爹不要生气,龙儿他变成这个样子,心情不好,才会对你发脾气,你念在他还是个小孩子,就饶过他这一回,我呆会会教训他的,他以后不敢的。”
龙爷爷的手不断哆嗦,毕竟心中还是有些舍不得,看着龙少爷的眼神一点也没有乖巧下来,再面对下去,他还真怕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会要了孙儿的命,干脆一甩衣袖,“哼”了一声,便朝门外走去。
龙爹不断叫着:“爹爹,你……”啪的一声,门关了上去,话讲到一半,也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龙爹埋怨道:“龙儿,你今天怎么这么没大没小,爷爷一向最疼你,你怎么能跟他老人家这么讲话,还不快去跟他老人家道个歉。”
龙少爷理也不理:“道什么歉,谁叫他惹我了,谁爱道歉谁去,我不会去的。”
看着儿子变成这个样子,龙爹也无可奈何,拉着二儿子的手,道:“我们出去,没人会管他。”
龙少爷气的大骂:“出去,出去,都给我滚出去,都是些没用的家伙,没一个人能替我分忧。”
一时间,屋里只剩下受了重伤的狂战士奥都,以及半身不遂的龙少爷,四周都是异样的寂静。
奥都低着头,他刚才一直在想,自己堂堂狂战士家族的王子,虽然比不上其他王子的娇贵,但也没有人敢当自己是条狗一样看待,自己感激龙少爷,肯甘心替他卖命,完全念在他帮助过自己以及族人,没想到他得寸进尺,竟然不把自己放在眼中,甚至把自己看成连狗都不如,这一口气无论如何都咽不下去,只可怜自己的妹妹还在他的手里,若是自己轻举妄动,不听他的话,恐怕妹妹以及族人就会有危险,奥都心里虽然老大不情愿,可就是不敢讲出口来。
龙少爷看着他低着头不讲话,把轮椅往里推了一步,手已触碰到了床头,说道:“抬起头来看我!”
奥都无奈的抬头。
龙少爷道:“为什么不讲话,为什么一直低着头,你心里是不是在恨我,是不是早已经骂了我千遍万遍?”
其实只要奥都说一声“不是”,想必龙少爷也不会再咄咄逼人,可奥都天生不会说谎,“不是”两个字,愣是讲不出来。
龙少爷气的哇哇大叫,右手抓住奥都的下巴,厉声道:“我让你说话,你是不是瞎巴了?”
奥都满眼都是愤怒的火焰,只是为了妹妹以及族人的安全,没办法也得忍耐。
龙少爷喜怒无常,刚才还大发雷霆,一时间狰狞的大笑开来:“呵呵,哈哈,呵哈哈。”用手轻轻拍打着奥都的脸,啧啧道:“奥都啊奥都,都说狂战士是高傲的种族,你堂堂狂战士家族的王子,应该威风八面才对,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哈巴狗吗?在我眼中,你连一条狗都不如。”龙少爷天生喜欢污辱人,因为他这样会自以为是的觉得很威风,说话的同时,一口痰吐到了奥都的额头上。那口痰沿着奥都的脸颊一直流到嘴边,说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奥都气不可遏,真想一拳头把龙少爷打成碎片,不过,顾忌使他再一次的忍了下来,右手狠狠的抓着皮单,几乎要把皮单扯破,心里劝说自己:“奥都,你一定要沉住气,别人说狂战士是些野蛮人,你不能中了他们的口食,你一定要沉住气,等救出妹妹以及族人,再报仇也不晚。”
天知道野蛮冲动的狂战士王子奥都,竟然懂得思考,竟然懂得忍气吐声,他心里劝慰着自己,也就好受了一些,扯着床单的手,也微微松懈了下来。
龙少爷刚才一直注意着他的一举一动,这时大笑开来:“怎么样?想打我是不是,你动手啊,为什么又不动手,没种的家伙,哈哈,我龙少爷就是把你看扁了。”说着左手在床边一推,轮椅向后退去。
奥都拿床单将脸上的那口痰擦干净,欲冒火的眼神狠狠的瞪了一眼龙少爷,然后马上收了起来,因为他已经非常清楚,现在并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
“龙少爷,我已经照你的意思去做了,你答应过我的,只要我全心全心为你办事,你就会放过我妹妹,你答应过的,你不会是忘了吧。”奥都求饶的语气说着。
看着狂战士家族的王子被自己欺负却不敢吭声,龙少爷感觉到漠名的快感升上心头,嘴角不禁潋起笑容来,然后想到自己变成现在这个鬼样子,而害自己的人却还左拥右抱,逍遥法外,这口气就怎么也咽不下去。
“住嘴,你还有脸说,要见你妹妹是不是?唯一的办法就是替我杀了叫明志的家伙,否则一切免谈。”龙少爷斩钉截铁的说着。
奥都感到一阵绝望,因为自从跟明志决斗之后,他已经非常清楚,自己一辈子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杀他?简直谈何容易,不免叹了一口气。
龙少爷气道:“无原无故叹什么气,我要听你的答复,你做还是不做?”
奥都沮丧的道:“龙少爷,若是能杀了他,我也不会像现在一样躺在床上了,我做不到。”
龙少爷大气,那眼珠子差点掉出来了,吼道:“你说什么?狂战士可是战斗民族,而你奥都,堂堂狂战士家族的王子,我只是让你去杀一个人,你竟然说做不到,你是不是故意耍我,你是不是不肯听我的话。”
奥都闷不吭声,心里却在想:“别说我奥都不是他的对手,就算是,我也不会帮你去杀他,因为只有他才当我是朋友。”奥都仰起头来看着床顶,想到明志多次袒诚的交心对待自己,而自己却一意孤行,到最后,他还是手下留情放过自己,若自己连这点好坏都不分的话,那自己还算是人吗?
基本上,龙少爷的手上属奥都这张王牌最厉害,也只有他有希望打赢明志,若是连奥都都不肯服从自己的命令,那么还能指望谁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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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12-2009 03: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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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二章 野蛮也生智,好一个月下美人儿
龙少爷再次把轮椅推上前去,盯着奥都的眼睛说着:“奥都,本少爷再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肯去杀了明志,我就放了你妹妹,让你们远走高飞怎么样?”诱惑的语气,心里却在思量:“等你真的杀了那个人,这个天下就是我龙少爷的,到时再来对付你这个不听话的狗。”想到自己的聪明才智,不免诡异的笑了笑。
奥都虽然傻,但也非常清楚龙少爷那点算盘,看他贼笑的眼神,就更加心领神会了。
“我打不过他,我都伤成这个样子了,怎么可能还有本事去杀他。”奥都泄气的说着。
龙少爷的语气略微加强:“只要你点头,有你养伤的机会,十五倍实力不行,那就三十倍,三十倍实力不行,那就一百倍,总之无论如何你一定要赢,记住我说的话,你一定要赢。”软硬兼施,能用的手段都用了。
可是奥都依旧无法提起精神,心想:“十五倍的实力,已经达到巅峰了,三十倍?一百倍?那不是让我去死,龙少爷,你可真是好狠的心,难道你真当我奥都是笨蛋不成?”
奥都犹豫的眼神:“不如这样,我估且答应他,让他放松紧慎,只要一有机会,就带着妹妹离开。”奥都从来不屑说谎,不过这一回,他决定要说一说谎了。
“好的,龙少爷,我答应你,只要有十天时间疗伤,我的伤就可以痊愈,到时我一定提他的人头来见你。”奥都这是第一次说谎,不免整张脸都涨的通红,他自己没有注意,刚才连说话的语气,也都是发抖的。
龙少爷死死的瞪着他,然后潋嘴笑了笑:“哼,哼,奥都,什么时候,你也学会说谎了。”然后脸一下子沉了下来,凶狠的表情道:“如果我连你这点把戏都看不透的话,那我还算是人吗?好好,你不肯听我的话,我马上就去污辱你妹妹,我要让你两兄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说着推着轮椅就要出门。
奥都一听到“我要去污辱你妹妹”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惊的不得了,这个世上,他就这么一个妹妹是亲人了,就算拼了一死,也不会让妹妹受到伤害,他本能的伸手拉住龙少爷,求道:“龙少爷,算我求求你还不行吗?不要伤害我妹妹,什么事我都答应你。”
奥都的表现出自本能,而现在的龙少爷根本手无缚鸡之力,被奥都这么一拉,整个人脸朝地面的滚下轮椅,然后就是弄的一鼻子的灰。他想马上从地上爬起来,只可惜连这点力气都没有。
龙少爷瞪大了眼睛看着奥都,愤怒的喊着:“来人,快来人!”
听到响动,守在门口的两个下人马上赶了进来,看到龙少爷狗吃尿一样的倒在地上,首先就是吓了一跳,然后马上跑上前来,将龙少爷重新扶回到轮椅上。
龙少爷伸手一摸刺痛的左脸,血丝满布,恨不得马上杀了奥都才能泄气,可是他没有这么做,他不想这么偏宜的杀死一个人,他要一个人活着比死了更难受。
“马上扶我到牢房去,我要奸污他妹妹,我要让他痛苦。”龙少爷大叫着。
两个下人想也没想,应一声“是”,将龙少爷连着轮椅抬出房去。
奥都紧张不已,想要阻止,只可怜身体受了重伤,能跑回龙府来,已经是使尽了全力,如今一激动,竟从床上滚了下来,牵动起旧的伤口,更加难受之极。
奥都想到妹妹接下来要受到的痛苦,就忍不下这口气,只恨自己的身体不争气,自己堂堂狂战士家族的王子,眼睁睁的看着妹妹受污却无能为力,觉的自己非常的没用。
忽然间,奥都的脑袋特别的空明,他想:“龙少爷虽然年少老成,但毕竟还是个孩子,别说现在是个废人,就算以前,也不能干出污辱自己妹妹的事。”想到龙少爷刚才所讲的话,不过是虚张声势,奥都的心略微平静下来。
他也不爬回床上,就地坐定打坐,心想:“我得赶快使自己的身体好起来,在龙少爷没伤害妹妹之前,把她救出来,然后远走高飞,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奥都终于想通了,他觉得自己已不像以前那样愚蠢,自从认识明志以后,他变得懂得思考,懂得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整个人像脱胎换骨似的发生了改变。
奥都盘膝打坐,开始引动斗气,为受伤的身体疗伤,脑袋里一片空明,不再去想那些烦人的事情。
月光悄悄的升上树梢,静静的看着天空下的人们。一个女子的身形,从黑暗中走了出来,她脚步轻盈,身材苗条,一张天使的脸孔,渐渐的隐现出来,却不是高傲、野蛮、无赖的神秘公主文莱脱维亚是谁?
她慢条丝理的走在森林的小道间,不知三更半夜的,要一个人走哪里去。她的脚步停了停,然后微微的侧头看看后面,没有发现有人跟踪自己,然后左腿一点,身体轻飘飘的飞了起来,落在一株高大的树枝上,然后在树上一踏,身体向前跃到了另外一株树枝上,接连几个起落,身形轻巧,速度好快,来到了一圆湖水的岸边。
月亮总是无时无刻的存在的,无论文莱的速度有多快,它始终不离不弃的跟着。月光照在那静静的湖面上,反射着淡淡的柔光,月亮下的女子从来就是最美丽的,何况文莱天生丽智,就显得更加美丽动人,仿佛那月宫的嫦娥见了她,都情不自禁的会把脸藏起来。
文莱慢慢的走到湖边,右腿踢落一粒小石子落水,扑通一声,在寂静的夜里,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那湖水泛着圆形圈圈,待的平静下来,将文莱的容貌映照了出来。她看了自己一眼,微微笑了笑,不知在想些什么。
湖边草丛有脚步声,正在向着文莱靠近,文莱早已经发觉,却没有一丝的紧张,也不转过身去,直到那个脚步声到了身后不远处,她才开口说道:“阿大,我吩咐你做的事情做的怎么样了?”说着,转过身来。
阿大赶忙单膝跪地,将手贴在胸口,回道:“禀公主,属下幸不辱命,查到了一些消息。”
文莱走上前去,居高临下的高着她,说道:“哦,说来听听。”
没有文莱的命令,阿大不敢起身,依旧跪在地上道:“禀公主,属下照公主的意思,亲自到西鲁市查探消息,想探听一下,到底是谁在到处散布公告,结果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说到这里,语气一顿,微微抬头看着文莱。
文莱见阿大说的这么郑重,想必事情没有那么简单,问道:“是怎样的事情呢?”
阿大道:“当属下回到西鲁市的时候,虽然发现有人在继续张贴告示,可一路看来,原有的告示都被人揭了个精光,并且有一些佣兵,武士,法师,以及盗贼打扮的人,游走于大街小巷。”
文莱道:“西鲁市坐落着一间初级神殿,有这些人的出现,也并不奇怪。”语气显得平平,显然对这样的消息,一点都不感兴趣。
阿大道:“事实确是这样没错,可是怪就怪在,他们不在神殿附近,反而徘徊在大街小巷,而且据属下查知,他们见一张告示就撕一张告示,实在极奇古怪。”
撕毁通辑明志和弄琪儿的告示,说明这些冒险者跟明志有关连,文莱一下子有了兴趣,眼睛眨了两眨,仔细听着。
阿大继续说着:“不仅如此,这些冒险者还有意无意的封锁关于明志的消息,似乎有意的在跟神殿作对。”
文莱听了,冷笑一声,心道:“我看他们不是跟神殿在做对,却是在暗中帮助某个人。”眼睛里突然闪过一丝精光:“明志,你到底是何来历,是何身份,为什么这些冒险者,甘愿替你做事?”
阿大察觉到了文莱这一丝诡异的神色,却不知她心里在想些什么,咽了一口口水,不知接下来还有什么任务。
过了好一会儿,文莱才道:“好了,本来我派你去的目的,就是做这些,既然已经有人替我们代劳,也就省了我们不少力气,你可以走了,以后关于这方面的事情,你不必插手,有什么异动,马上通知我,听到了没有?”
阿大想也没想,马上应了一声“是”,然后见文莱转身,也便悄悄的告退。
文莱看着湖面,脑袋里想着明志的样子正对自己笑,也情不自禁的笑出声来,忽听身后有异动,以为阿大还没离开,有气的道:“阿大,你还在做些什么,本公主的命令,你难道没有听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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