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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真东辉

一段小插曲 令我对马来西亚警察完全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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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10: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济 于 17-12-2008 09:49 AM 发表
我们太舒服了,舒服到看不到危机的存在,在上面我曾经说过,我也不赞同警察以暴制暴,相信那位警方人员在受训期间也被告知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开枪。但如果他们都只求自保而不勇于执法,那我国的治安情况将会落到非常糟 ...

CRIME CONTROL不适合作为这合法开枪的理由。

警枪的作用是保护自己和人民,只有人民,人民财产和自己安全受到威胁时他才可以开枪。
说白点,如果没有以上的情况发生,警枪只有吓匪徒的作用。

如果没有这个法律,那么警察随时都可以开枪,理由是我执行任务,你认为滥用的情况多点还是善用的情况多点,尤其是马来西亚警队一向来的"好表现"。

那位警察已经尽力了,向天鸣枪,跳上MOTOR抓他,你还想他怎样?

如果真的开了枪射到华人,这里又不知道那位网友开贴说没查清楚就开枪,警察乱开枪射死人,然后又随便丢一包粉在尸体旁边。。。
BLA B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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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10:2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2# carlosmak 的帖子

无需做不必要的假设,在我国现今的执法状况下,只好很悲哀的再说一次。。。

事不关己及深受其害,
旁观者及受害者往往会选择不同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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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10:3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济 于 17-12-2008 10:22 AM 发表
无需做不必要的假设,在我国现今的执法状况下,只好很悲哀的再说一次。。。

事不关己及深受其害,
旁观者及受害者往往会选择不同的立场。

假设?
我不想看到悲剧发生才来绝对谁对谁错。

以大马警察过往的"辉煌"记录,我只会认为你的想法让他们变本加厉,这是HIGH PROBABILITY AND FORESEEABLE,一个人冷静下来想j想都会想到严重的后果。
你现在的想法是宁可杀错,不可放过。
这样的想法和杀人犯的做法有什么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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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11:0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4# carlosmak 的帖子

根据楼主提供的资料,面对匪徒一而再地挑剔,
如果还赞扬警方人员讲就人权,带着爱心执法。
我。。。无话可说。

[ 本帖最后由 阿济 于 17-12-2008 11:02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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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11: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阿济 于 17-12-2008 11:00 AM 发表
根据楼主提供的资料,面对匪徒一而再地挑剔,
如果还赞扬警方人员讲就人权,带着爱心执法。
我。。。无话可说。

看完整个回复,我认为你的"挑剔"的意思是指挑拨罢。
HRA 1998和这个LAWFUL ACT开枪是没直接的关系。这是关乎避免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滥用司法赋予手枪的权力误杀无辜。
这不是爱心,这是轨距,这是法律规定,不是爱心,请把道德和司法分清楚。

换个情形,如果换作是你面对这个警察叫你停下来,你怀疑对方是假警察(现在时常发生)你尝试逃跑,对方看你逃跑,他认为你是犯了法作贼心虚而逃跑,开枪射你,严重杀了你。
然后你怎样?怎么说?
家属无辜地找政治人物投诉警方滥用权力胡乱开枪?

再看回楼主的CASE,嫌疑犯一直挑拨,然后警方开枪射他,理由,他逃跑的举动挑拨我,所以我射他?
你客观想一想,然后你自己觉得好笑吗?
(不过如果真的射死了,挑拨PROVOCATIO可以拿来做DEFENCE理由的,不过只是把谋杀减轻到误杀而已,一样是犯罪)

警察是协助执法,不是做判官。
在扣动扳机的时候,你要那个警察做检察官,法官,陪审员,在拇指一拉的时间做完这些角色,然后把犯人就地正法。
你要这些情形出现在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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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11: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警察也是有的~
我以前驾motor的时候没有戴帽子,悠哉游哉在闲逛的时候,一架巡逻车从我后面“蛇“过来,hond 了我一下里面的警察打开镜子对我说!
“oi~budak ,bakai topi lah yu~"就这样从我身边经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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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11: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是 因为这次遇到个别的案例,所以觉得马来西亚的警察很好。你都没有遇到过让你气到要死的警察素质。
如果要我评价。我敢保证有95%的马来西亚华人都会觉得马来西亚的警察是差到要死的。不信?做个调查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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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12:1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真东辉 的帖子

不要那么快下定结论。你能多看到几个才在完全改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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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12:2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你这帖子,我想到之前my-fm曾经播过一位艺人的哲言;哲言是将的。。。。。。一个老师在一个很大的白板上用黑笔画了个黑点,然后问同学们:“同学们,你们在白板上看见什么?”

同学们异口同声地答道:“一个黑点” 。。。。。。。。

其实我们的国家警察虽说声誉不大理想,但是有一点不可以否认的是;我国也是有好警察的。可惜我们往往只注意到拥有黑点历史的警察。老实说,也不可以尽怪平凡一方的我们。

当有一天,楼主人生中遇上了类似白板故事的警察出现过在您的人生经历中,可能您的思维和想法就会改观了。

这里,也借道帖子向全世界的好警察敬礼;谢谢你们为我们默默地付出,让我们生活平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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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1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旭阳 于 17-12-2008 11:38 AM 发表
好警察也是有的~
我以前驾motor的时候没有戴帽子,悠哉游哉在闲逛的时候,一架巡逻车从我后面“蛇“过来,hond 了我一下里面的警察打开镜子对我说!
“oi~budak ,bakai topi lah yu~"就这样从我身边经过了~


呵呵呵,到他们saman 你时,你就会说他们很坏了。

好和坏,该如何给广大的市民做个定义?有些警察这样放你一马,可能可是害了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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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12:2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一个马来人聊天。他说的孩子要去当警察了,他感到非常无奈。不过这是孩子的选择,他也不好去阻止了。他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好自为之。

警察的形象太坏是全民公认。

当然,好的也有许多,可惜呀!好的不容易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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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12:3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鸣枪警告就可以开枪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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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01:0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刚开始当警察的人原本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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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01:2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6# carlosmak 的帖子

对不起!我本来的意思是指“挑衅”。
我不准备在这里和您讨论法律,
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
永远都遇上“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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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01:2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一部分的警察相当糟糕,是事实;一部分的警察英勇尽责,也是事实。虽然前者在人民印象中占了大部分,但是请不要用偏激、负面的语言来推翻后者的努力和付出。

警察抓贼是他们的责任,但表扬一位尽责的警察和分享他的故事也不失为一件好事。而且我觉得不开枪是正确的。毕竟当时是在公众场合,歹徒对公众并未有伤害意图,万一流弹射伤无辜的人怎么办?

向LZ文中的警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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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03:1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英勇的警察也會貪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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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03:5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这位警察才刚上任不久。。。
还未知道"人心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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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04: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真幸运 那应该是快绝种的好警察!!! 我也被打枪过,是老公的手机被强了,一人被他割一刀因为伤口好深,先到医院缝了九针 然后才去报警....当时晚餐都还没吃,又流了好多血脸色苍白 去到警局那位写报告的还慢条斯礼,用意大利笔写了两页好长的报告:@ 还一边写一边思索,好想在写要参加的文章:@ :@ :@ 我们都快饿死了 当然报警只是程续上的需要,根本没指望这些废物能帮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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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04: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又看了这么多文章,
再发表一些看法,马来西亚的警察薪水太低了。。
中五毕业才那么650+(以前的,现在不知道),
不贪污,可以活吗??
我从来就不反对贪污,以权谋私,很多人都有。。
私人企业也很多,方法不一样而已,
太离谱我就反对的。。
我常想,人民是讨厌贪官还是讨厌不做事的贪官。。
如果警察有尽责,以权谋私,我还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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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12-2008 05:4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試過一次在駕著車的時候看到後鏡竟然剛好讓我看到一宗意外,
當時看到後面一輛車以很快的速度左閃右閃,而在我後面的是一輛摩哆, 那輛車在左閃右閃的時候
竟然撞上那輛摩哆, 還讓我看到被撞擊的摩哆撞向旁邊的安全槓, 那車主竟然沒有停下拉還加速.
看到這個情況我馬上記下那輛車的車牌.
回到公司, 越想越不忿, 覺得那位摩哆騎士很無辜, 決定報案. 打電話去警局說明來意, 對方的回答是; 這是交通
意外, 請打給交通警察局. 放工之後去了靠近家的交警局報案, 第一次去交警的我不知原來報了之後還要見inspektor, 等了好久終於見到那位inspektor後他看了看我的report說; 那個人有沒有死? 我說我不知道. 他;既然沒有人報警就是小事, 你根本不需要來. 當時聽到這樣覺得很氣, 我也只是來報案,希望對那位pak cik有幫助, 竟然說我多事?  那以後我視而不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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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社会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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