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楼主 |
发表于 27-8-2013 02:5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大侠的童年
飞飞喜欢小猪,圆嘟嘟胖乎乎的小猪。
但是飞飞只在卡通上见过猪猪,飞飞家住在城里,城里不让养猪。
那天飞飞听见爸爸悄悄对妈妈说:“咱家阁楼里有好大一只猪……”
妈妈好像很害怕,说,“哪么赶紧把阁楼锁上,别让飞飞上去。”
飞飞还是找到机会打开了阁楼上的门。
哇,真的有只猪呢,好可爱哦。
活的猪猪和卡通里的猪猪完全不一样哦,长得黑乎乎、毛茸茸的,一张盘子那么大的脸上,有两只小眼睛,闪闪发亮,像天上的星星。
最好玩的,是它还有八条长长的腿,毛茸茸的,跑得可快了,跐溜一下就可以窜到天花板上。
飞飞和它成了好朋友。
飞飞给它找虫子吃,它教飞飞荡秋千。。
猪猪是荡秋千的超级高手,它从嘴巴里吐出一根白丝,“咻……”的一下,抛到天花板上,然后再抱着飞飞,在半空中荡啊荡……
后来,飞飞才知道,它的伙伴名字叫蜘蛛,而不是一只猪。
再后来,飞飞长大了,靠从蜘蛛哪里学来的本事,成为了风靡世界的一代大侠……
蜘蛛侠!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7-8-2013 02: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黑寡妇
被告席上,站着一位年轻女囚,黑衣黑裙黑头巾裹不住的天生丽质,眼睛里涌动着黑幽幽的怨情。
这就是轰动一时的“以色诱奸杀人劫财案”的女主角,媒体称其为“黑寡妇”。
黑寡妇在做最后陈词:
“我生长在一个中等家庭,小时候家里不算穷,但我的童年是不幸的,因为父母都太忙,总是把我孤零零的扔在家里,我没有玩伴,很孤独。
“幼儿园的男孩飞飞告诉我,她家阁楼上养着一只猪,每天都陪他玩耍。我很羡慕,于是想到“我家阁楼上是不是也有什么可以陪伴我的小动物呢?
“可是,我在我家阁楼上,只找到一只黑蜘蛛。蜘蛛腹部有亮有黑,还有一个红色的沙漏状斑记,八条长腿上长满毛。
“那时候太小,不懂得害怕,我把蜘蛛当作了玩伴。我找食物喂养它,看它吐丝结网。
后来,蜘蛛产下好几百个小卵,最后孵化出一大堆小蜘蛛。
观察蜘蛛成长,成为我童年生活中最快乐的事情。
“我发现蜘蛛分为两种,一种腹部呈亮黑色,并有一个红色的沙漏状斑记,个头比较大。另一种小。但有更长的腿,肚子上有黄色条纹和一个黄色的沙漏斑记。
“我让爸爸给我买来《儿童昆虫》图书,看了才知道,大的是雌性蜘蛛,小的是雄性——我也是从蜘蛛身上才认识了人类的男女有别。
“小蜘蛛逐渐长大后,公蜘蛛就会找很多好吃的来讨好母蜘蛛,还会为它会编织一张特别漂亮的网,网上挂满露珠,以后我才知道,其实那些就是精液。
做完这一切后,公蜘蛛将长长的触角插进母蜘蛛肚子里——那些公蜘蛛费尽心机卖力讨好母蜘蛛,其实就是为了这么一瞬间的……交配。
“母蜘蛛在被插入时,表现得好像很痛苦的样子,所以,当公蜘蛛一旦抽出触角,母蜘蛛会迅速回过头来,一口咬住公蜘蛛的脑袋,然后把它整个吞进肚子里。
“这就是我最早接受到的性教育。
“多年来,垂涎于我美貌的男人不计其数,而每次上床后,我都会毫不留情的杀死他们,其实未必每次都是为了劫财,我无法控制自己情欲满足后的杀人愿望,我想,黑寡妇蜘蛛的血,已经融入了我的血脉。
“我不是为自己辩护,我承认有罪,也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我在这里将我的犯罪根源做交代,是希望能以此告诫天下为人父母者,不要再让你们的孩子受孤独,不要把让教育孩子的责任交给昆虫或者野兽。
“谢谢大家。”
“黑寡妇蜘蛛”是一种广泛分布的大型蜘蛛,通常生长在城市居民区和农村地区。尽管其毒素的毒性很强,但咬人导致死亡的案例非常少。
案犯黑寡妇被判死刑,被埋在西郊坟场。后来有人说,她的坟头上经常爬满黑蜘蛛。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7-8-2013 03:2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失踪的女诗人
在上海这个一个千万人口的城市里,这么巧的事情也让我遇上了……
这个周末,我本来计划到宝山看望黑鱼。黑鱼是我在上海的一位的故交。
周五一夜关机充电,周六一早才开机,收到辛欣短信说他已经到上海,提议中午见面喝酒。辛欣是东北人,在杭州工作。
他也是写恐怖小说的,是我在《胆小鬼》杂志作者群里的网友,他叫我老散,我叫他猩猩。在群里,彼此比较投缘。
于是,我取消宝山行,与猩猩见面。这哥们果然挺好玩,咱俩聊的相当投机,从中午喝到三点,六瓶啤酒至少有四瓶半是他喝掉的。
我佩服猩猩酒量,说上海人酒量没东北人强。
然后,他说,“在宝山,有个朋友,喝酒强过我。”
我一听到宝山这个地名,马上联想到今天的A计划,便告诉他说,“我本来今天要去宝山的。他说我也想去啊,去找那酒友喝一杯。“
我说,“好啊……“然后我说,”我在宝山那朋友写诗的。“
猩猩说:“我以前也写诗的,上海写诗的我认识不少……你朋友叫什么?“
我说:“……黑鱼。”
猩猩激动得差点拥抱我:“我说的酒友就是黑鱼!”
于是拨通黑鱼电话。
黑鱼先是惊呆了,然后乐坏了,笑骂:“一个来自长白山,一个来自海南岛。这样两头猪居然也能碰头……马上过来喝酒!
我俩马上赶到宝山……
十一年不见,黑鱼还是哪么干练豁达,男儿叙旧就是酗酒,黑鱼约我们碰头的地方是宝山最大的酒楼。
“十一年没见,鱼哥还没显老。”我赞道。
“你老了,散客,记忆都不行了——咱们是十年没见,不是十一年,好不好。”
“不对啊,1997年,香港回归那一年,我来——那是我最后一次到上海,你请我在福州路一家绍兴酒楼吃的饭,这我没记错吧。”
“是没错,但1998年五月的太湖诗会,在苏州西洞庭山,咱俩没见面?”
我傻了,诗歌?诗会?“我又不是诗人,啥时候参加过你们的诗会了?”
“切,你这人,我问你,2008年你有没有出差到苏州?”
“好像吧……我这十年来整天满天飞,哪里记得住这么准确的时间。”
“好吧,老散真的老了,我来提醒你好了。1998年五月下旬的一天,你打电话给我,说你到苏州了,住在观前街吴山宾馆,行程安排来不了上海,既然到了我地盘边沿,打电话问候一个。我说,你这头猪跟我还真他妈有缘呢,老子现在就在苏州,太湖西山,你赶紧给我死过来……开始你小子还唧唧歪歪地说西山距离失去太远,后来我说这里办诗歌笔会,好多漂亮女诗人,你他妈第一时间打个的,连夜就屁颠屁屁颠地赶过来了——诺,瘦虎来了,你问他。”
“哈哈,散客,十年不见,越发潇洒啊,你的鬼故事不错哦,我闺女特爱看。”
说话的是一个清瘦俊朗的中年男子,对我又是拍肩又是打背的……可是,我不认识他啊。
“瞧瞧,瘦虎少爷一听你到上海了,爬着滚着从黄浦区赶到宝山跟你喝酒,还不自饮三杯表示感动?”
我真的没想起这人是谁,但面对如此热情实在无法表现出白痴状,便倒满酒,与他碰杯畅饮掩饰尴尬。
“你看看,瘦虎作证,瘦虎,老散忘记十年前的太湖诗会了,你说好笑不好笑?”
“哈哈,真是贵人忘事多啊,老散,不至于说连我瘦虎也忘记了吧?”瘦虎冲我一笑,满脸皱纹夹死了一只爬在他脸上的蚊子。
天啊,我真的第一次见到这张脸。
觥酬交错,杯影重重间,瘦虎与黑鱼兴致勃勃地谈起了十年前西湖那一夜,由于涉及到的人物几乎都是当年有名的诗人,猩猩也熟悉不少,于是,三人聊得不亦乐乎。
我越听越懵,因为他们谈到许多细节,都涉及到我。
“那一夜,散君风采真是令人我辈诗人汗颜啊。”瘦虎饶有兴致地回忆说:
“出口成章,挥手成篇,虽然你玩得是古体诗词,与我们这般现代诗人路数有别,但你老弟才思之敏捷,遣词造句速度之快捷,令人叹为观止,那一晚,在场的诗人都被你折服,女诗人都为你倾倒……”
“酒后狂言,当不得真的……”我喃喃地说。似在为当年的所谓“风采”自谦,实际上是想告诉自己,这几位诗人都喝高了,幻想出一幕往事来消遣我。
“对了,你后来与真真怎么样了……是不是把她给收藏起来了?我们可是与她断了十年音信哦。”黑鱼插话,又把我弄得一愣。
“真真?谁是真真?”我问。
“切,你不会吧老散……”黑鱼与瘦虎异口同声的说。
“真真?是不是当年以《素心夜航》风靡诗坛的那个女诗人?我看过照片,真是美女哦。”猩猩听到这名字,马上兴奋恰里,这小子出生在七十年代末期,对八十年代的诗人比我还熟悉。
我当然知道真真,但千真万确,我只是一个读者,从来没见过这真真的真人啊。
“我……我和她有什么关系?”
“老散,不兴这样赖账的啊,先不说你俩那一夜最后双双失踪,就说散会后,你俩可是一块儿登上的回程列车啊,我买的车票,181次特快软卧,本来她是到株洲的,但跟你一起要了桂林票,软卧差价还是我填的钱,怎么。想赖账?”
虽然是喝了酒,但黑鱼口齿清晰,语言逻辑性也很强,实在不像开玩笑,我真的傻掉了。
“等等,哥几位,你们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我十年前参加了你们的太湖诗会?”
“有照片为证!”黑鱼与瘦虎又来了一次异口同声。
酒喝得也差不多了,我们打道回黑鱼府,七歪八倒地把自己摔在他家沙发上。
“鱼哥,你先别张罗烧茶,我要看相片,你们1998年太湖诗会的相片。”
“好!”
黑鱼从书房里翻出一本相册,很快找出一个页面,是一张大合影,背景是太湖。大约二三十个中青年男女,每一张面孔都很陌生,我仔细看了半个钟,除了黑鱼之外我谁也不认识,对了,再加上刚认识的瘦虎,照片上,十年前的他已经是一副仙风道骨的形象。
“这,这哪有我啊?”我问他俩。
“废话,你负责拍照当然没有你!”他俩第三次异口同声,差点没把我晕倒沙发底下。
根据他们的指点,我见到了女诗人真真的真容。
真的很漂亮,但我真的没见过她,我发誓。
我这次到上海不是短途出差,至少要呆上十来个月,
每到到周末,都想再去找黑鱼喝酒……毕竟我在这城里真正称得上是朋友的人不多,但一想到又要听他提及那场子虚乌有的太湖诗会,心里多少有点疙瘩。
猩猩也一直没到上海来,也见不到他上网,打电话到杭州找他,他都很忙,没空跟我多说话。
一个多月后的一天,猩猩突然出现。
事先没来电话,直接登门,这么唐突的拜访,很不符合现代人的行为习惯。
猩猩脸色不太好看,对我的热情也没给予出相应的回报。
“不是来找你喝酒的,你先别忙,我想找你证实一些事情。“
“哦,请坐。“我被他的严肃和冷漠镇住了。
猩猩脸膛黝黑,双目有神,个子不高,健壮结实,严肃起来像个警察。
“开门见山吧,老散,我发现,你有点问题。”猩猩坐下后一开口,语气还真像警察。
“请说。”
他掏出一张照片,是个年轻女子,依照很过时,十多年前流行的款式,长相很古典,五官如同被古典小说描写出来的一样,眉似远黛,眼含秋水。
“是真真?诗人真真?”我问。
“是的,你见过?”猩猩盯着我的眼睛。
“见过,在黑鱼家那张合影上见过,没这么清晰。”
“可是,你还是一眼认出她是谁了?”
“……这,有问题吗?你也相信十年前我参加过那次所谓的太湖诗会?”
“是的。”他点点头,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我不但相信你参加过太湖诗会,还找到了证据,比那张合影更有力的证据。“
他掏出一本杂志,2001年出版的《月亮与石头诗刊》,翻到其中一页指给我看。这是女诗人盈草写的《太湖诗会追记》,文章很详细描述了1998年5月21-23日,在太湖西山一场诗歌盛世,里面提到:“22日夜,黑鱼一位做博物馆设计的朋友也来到西山,这是一个很有趣的男人……与我同屋的女诗人真真被这位局外人深深吸引,折服,当晚竟然夜不归宿。”
文章配发了那张合影,落款——摄影:散客月下!
没等我回过神来,猩猩又甩出了新的证据,几张单据的复印件。
“这是1998年5月21日你入住苏州观前街吴山宾馆的单据存根,本来你预付三天房费,但22日晚上提前退房离开。”
猩猩的职业是记者,但费这么大力气来调查我,多余了吧?
“这是1998年5月21日你入住湖南南岳衡山山中衡雁宾馆的登记记录,当年入住宾馆,每个人的姓名身份证都要登记,你与一个叫于倩真的女士——就是诗人真真——以夫妻名义登记,并住宿了四天。然后通过总台订购了一张从衡阳到桂林的火车票,这是当年订票的单据复印件和你的亲笔签名,我找到当年的宾馆服务员,她对们还有印象——因为一个貌若天仙的姑娘与一个其貌不扬的老男人,实在太不相配,特别是你独自退房下山,又定了单人车票。当时也让服务员感到可疑。”
我脑门上渗出汗来。
“你与真真离开苏州后,原计划带她到桂林旅游,但路过衡山时却中途下车,上了衡山。老散,后来真真为什么没跟你下山?事实证明,女诗人真真,就是从那时候起消失的。”
我辩解说:“我,我根本不知道她是谁。”
“真真是湖南长沙人,孤儿,父母亲文革时被双双整死,爱上写诗后,以卖文为生,没有固定职业,所以,她失踪多年,没有人寻找她,而你,是最后一个与她在一起的人。”
猩猩接着说:“老散,我也相信你所说的——你不认识真真也没参加过诗会,竟管证据确凿,但我仍不认为你在撒谎,因为你——忘记了。
‘“你的这段经历,已经被你抛掷进入记忆黑洞中——也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选择性失忆’一个人受到外部刺激或者脑部受到碰撞后,遗忘了一些自己不愿意记得的事情或者逃避的事情或人或物,选择性地记得一些,遗忘某些事情。
请看这张照片——你到过这里吗?
一座庙宇耸立在云中,宁静庄重,一副清冷的傲然世外的景象。山墙外是几块嶙峋巨石,大石头顶围了一圈栏杆,外面就是悬崖,大石上刻着“望月台”三个大字。
“祝融峰!”我脱口而出。
“是的,南岳七十二峰最高峰,望月台也有断魂台之称,经常有人从上面跳崖自杀,然后尸骨都无法找到——老散,你想起什么来了。”
我感到全身虚弱无力,仰天靠在沙发上,用几乎是哀求的口气说:“猩猩,我头有些晕,让我闭目养养神好吗?”
闭上眼睛,真真出现在我面前,依偎在我怀里。
“躲在你怀抱,很暖,就是现在让我死,我也死而无憾了……”
“等等,我的诗人,你这话有严重的逻辑谬误——现在就死了,哪来一辈子?“
这段台词浮现在耳畔,惊醒了一段忘却十年的记忆。
“世界,好空旷啊……”真真扬手戏弄着身边漂浮的白云。
我睁开眼睛,对猩猩说:“谢谢你猩猩,我全都想起来了,你是个优秀的记者,更是个优秀的推理小说家,是的,我参加了那次诗会,是的,我认识了女诗人真真,是的,我们双双上了南岳衡山,也曾经双双站在望月台上。
“不过,侦探先生,我并没有如你想象的那样——我没有将她推下悬崖,没有令她她尸骨无存。
“真真很美,有一种超然物我的美,她的确没有下山,因为她已经……超凡脱俗了。”
“什么意思?”
“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我念叨道。那段时间我在读《心经》,火车上也一路给她讲佛经,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临时决定在衡山下车,登南岳参佛——真真太投入,礼佛后难以自拔,最后在北峰下的白莲庵剃度出家了。我想,下周咱俩去看看她吧。“
“这……这就是真相?“
“……不是。”我再次闭上眼睛,说,“兄弟,我真的很累,以后,再告诉你吧,相信我,真真还活着,白莲庵的一真法师,你可以查得到。”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勇气对世人道出真真出家的真相。
我和真真的确是一见钟情,虽然只是短短七天相处,但这七日恋情,却毁掉了一个天才女诗人在世俗生活中的一切希望。
因为我骗她上衡山的真正原因是——不敢带她回桂林。
那一年,我女儿刚满两岁,正在家等我。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7-8-2013 03:2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那天,你离开了我
“蓉蓉,是你?是你吗?简直不敢相信,今天在这儿能碰见你。”
“你……哎呀,小捷啊,真是的,真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巧的事,你也坐飞机?去哪儿呢?”
“去桂林旅游,哈哈。”
穆絮蓉不置可否地笑笑,十年没见了,这个叫陈小捷男人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去桂林旅游”,拉到吧,八成是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回桂林啃老吧。
“你怎么样?来上海旅游来了?怎么一个人?”
“是啊,无聊,闲着没事到上海来‘白相白相’,逛逛街购物,这不,也回桂林。”
“唉……十年了,家乡变化很大吧……?”小捷坐在女人身边。
“你?你多少年没回去了?”女人瞥了小捷一眼,这家伙两手空空,居然连一件行李都没有,唉,这个一事无成的家伙,幸亏当年果断的离开了他。
“多少年?十年,自从那天——你离开了我,我就再没回去过。”
“啧啧,可怜的……”蓉蓉笑了,问,结婚了没?
“没有……你呢?”
“哈,我孩子都七岁了。老公做大生意的,我现在过得逍遥得很。”
“哦,是吗?唉……”小捷长叹一口气。缓缓的说:
“蓉蓉,我很想让你知道,那天,你离开我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现在距离航班起飞时间还早,你愿意听我说说吗?”
“好啊,你说吧。”蓉蓉很开心,很久没有爱慕者向她倾诉衷肠了。
那天,是七月十四日,你的生日,也是我们在成都大学生涯的最后的日子,一大早,我就出校为你买生日蛋糕,你非要吃春熙路拉西饼屋的,我得满足你。
从川锦城学院到春熙路,116路到九里堤公交站转56路,坐车都需要一个多小时,但我决定走路去,我身上只有两百元钱,除了买蛋糕,我还想给你买一件礼物,所以,能省一分钱是一分钱。
中午我到了春熙路,买了蛋糕后还剩六十一元钱,我开始四处寻找合适你的礼物。春熙路的礼品店门槛都不低,怎么挑也难,太好的买不起,太便宜的怕你瞧不起,最后看上一件带鸡心的银饰手链,标价八十元,好说歹说才央求老板降到六十元。
做完这一切,已经是下午两点,肚子饿得咕咕叫,为了尽快赶回学校见你,我用身上最后一元钱买了公交车票。
刚坐上车,就收到你的短信:“小捷,你收到这条短信时,我已经乘上了前往深圳的飞机,经过再三考虑,我觉得,你太幼稚而懦弱,不适合我,我们分手吧,保重。”
电话打过去,你已经关机。
我在九里堤下了车,脑袋如同被掏空了一样,六神无主,不知道何去何从。
路边有个十一二岁的女乞丐眼巴巴的看着我手上的蛋糕,我索性把蛋糕塞给了她,我看她是那种冒充辍学学生行乞的孩子,穿得比较干净,便把本来卖给你的手链也送给了她。
我漫无目的的在二环路口一带转来转去,一直转到天黑,转到夜深。
你说我幼稚,我还可以接受,大我怎么就懦弱了?不像个男人?怎样才算有勇气?
我越想越气,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对着街边路灯砸去。
哐啷,一盏街灯被熄灭。我从小砸石子的手向准头都很高,路灯破灭让我产生了发泄的快意,于是我走到大马路上,咣当咣当,一盏盏路灯的砸。
砸到街心花圃时,见一辆宝马车停在路边花圃隐秘处,发动机还没熄灭,突然想到你说过,你在深圳有个朋友,年纪轻轻就开上宝马车,我估计你八成是到深圳找宝马车去了。
我想这辆宝马车的主人大热天晚上躲在路边。一定是干什么见不得人勾当,没准是勾引人家的女朋友,越想越来气,拾起一块砖头,咣当一下就把车窗给砸了。
这时候有警车鸣笛冲我扑来——巡逻警察顺着被毁坏的路灯抓住了我。
我被判罚款和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我是没有,他们说,交不出罚款我会被判劳教两年。
走进拘留所监舍,看着四周的高墙,我突然感到害怕,我害怕的不是蹲监狱,那时候我刚失去你,死的心都有了,坐牢对我来说到是一种解脱。
我害怕的是,传说中每个监舍都有牢头,他们一定要变着法子虐待新成员。
蓉蓉,你不是说我懦弱吗?我今天就让你看看什么是男人。
我一进监舍,果然发觉气氛不对,屋子里五个男人,饿狼一般盯着我。
我怯怯地问:“请问,哪位是老大?我给他倒茶。”
靠最里面铺位床上斜靠着一条大汉,哼哼两声说,小子还真他妈识趣,倒茶来吧。
我见到墙边有一张桌子,上面有塑料水杯牙具和塑料凉水壶。我走过去,倒满一杯水,趁着面对墙壁背对众人之际,悄悄将一把牙刷藏在手心与茶杯之间,我特意挑了只大杯子,这样没人看出我藏着牙刷。
我捧着水杯,走到老大面前,猛地一下将水泼在他脸上,趁他还没反应过来,一把将牙刷柄插进了他的眼睛。
然后开始用脚踹他的小弟弟。
你问我为什么下手哪么狠?因为一是当时我不想活了,二十,我把那家伙想象成勾引你的那个深圳男人了,下手当然狠。
屋里其它男人都被吓傻了,动都不敢动。直到警察来把我拉走时,我才听见有个男人大喊:“李老大想日这小哥的屁股。”
我被关在一间黑屋子,不知关了多久,在黑屋里我想起那男人的乱喊乱叫,我意识到他是在帮我,是要提醒我给自己的暴力行为找借口。
大约被关了三天后,门才打开。
我接受了很简单的闻讯,很奇怪,警察几乎是在诱导我承认,李老大想干我屁股,我是反抗他才行凶的。
签字画押后,警察告诉我,有人给你交了罚款,并担保你出去了,走吧。
担保我的是一个高高大大的胖子,脑门上还缠着纱布——我从来没见过这人。
“我叫叫余德浩,是大通集团的董事长……”胖子边走边对我说,我就是被你砸烂车窗那辆宝马车的主人,我这脑袋上的伤就是你小子干的好事。
我脑袋一下就懵了。
那辆宝马车在拘留所外面等着,一个带白手套的司机恭恭敬敬地为我们开门。
我不知道这胖子会带我去哪里,也懒得问,我的心还沉浸在失恋的悲愤中,即便被这胖子施以私刑处死我也毫无怨言。
汽车把我们带进市区里,在豪华海鲜城门前停下。
我跟着胖子走近一间豪华包厢,包厢里坐满人。
所有人都起身向我鼓掌,一个漂亮MM还跑过来亲了我一下。
因为,我是他们的英雄和救星。
那晚上,胖子老板余德浩外出应酬,没带司机,结果喝得大醉,为避免出事故,他把车停靠在路边小睡一会儿,因为怕热而没熄火,开着空调。
事后我才知道,那车厢里还有一个同样喝得烂醉的小姐,他们停车是想干那事,只可惜已经力不从心了。
假如不是我那一砖头砸烂了他的车窗玻璃,这两人必死无疑。
人若是在轿车哪么小的全封闭空调空间里沉睡,超过五个小时,将会死于二氧化碳中毒,
余德浩旗下拥有十多个行业的企业,他给我三个选择:一是在公司挂个名,每月来领取五千元工资,自己爱干嘛干嘛,二是给我一个更高工资的闲职,啥事也不用干,三是去一家公司做销售经理,有风险有难度,但可以发挥我的专业优势,毕竟,我是学经济管理的大学生。
我不想被你瞧不起,选择了第三。
我担任了一家防盗设备企业的销售部副经理,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经理告诉我,他们目前最大的难关是攻克留碧集团,那是川内最大的房产开发企业,如果拿下他们的单子,公司就完全没有后顾之忧了,但是,竞争太激烈。
我对该企业做了详细分析后,决定独自闯进他们集团最大老板的办公室搏一搏。
我一路背诵着精心准备的销售台词,一边往留碧集团总部闯,不料在大门口就被拦住了,由于没有预约,人家根本不让进。
我跟门卫吵了起来。
一辆轿车停在门前,一个瘦瘦的年轻人叫住了我,请我上车。
我也没见过这小子,但见他是从集团大院开出来的,想必与集团有关吧。
“我叫刘流云,集团老板刘敬韬是我老爹。”瘦子自我介绍说:“你不认识我?”
“没,没印象。”
“我日,你不够意思啊,那天你捅瞎了李老大的眼睛后,不是我提醒你说——李老大想日你的屁股。”
“晕,你,你这样的大少爷怎么会进去?”
“别提了,我老爹送我进去的,说要教训教训我……我拿了公司的钱,妈的,那李老大很变态,收了老子的钱还要我给他干这干那,你小子可算给我出了一口鸟气,那小子其实是个强奸犯,警察抓住他却抓不住证据,所以,你也给警察出了一口鸟气……听说最近有了证据了,批捕……你找我老爹干嘛?”
“推销防盗系统。”
“好啊,这样,回扣10%。我给你搞定。”
我在最短时间内,将一家濒临倒闭的企业变成一家盈利大户。
五年后,余德浩决定给我更高奖励——公司股份,并拨给大笔资金让我进上海组建新公司。
初到上海,举步维艰,我将涉足的主要领域是房地产,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城市,弄到一块地皮谈何容易。
一次,我好不容易请到政府一位有说话权的领导吃饭,席间突然被一个小女人闹事打断,那女孩估计是领导包的二奶,闯进包厢发起大小姐脾气,谁都止不住,我只好尴尬地表示先买单告辞。
不料那女孩看见我,瞳孔都放大了,她问我:“你是不是川大的学生?“
我说是,
她伸出手腕问我:“你认识这个吗?”
那是一条带鸡心的银饰手链,我记得是我在成都春熙路买的,标价八十,我讲价到六十成交。
“老公,这个人是我的救命恩人,五年前,我还没满十三岁,辍学流浪在成都街头,两天没吃饭了,他送我一大盒奶油蛋糕,没留姓名就走了。”
我拿到了我想要的地皮,在上海立住了脚跟。
听完这一番离奇故事,穆絮蓉将信将疑,这时,广播宣布前往桂林航班开始登记,女人连忙拎起她的大包小包,并招呼男人:
“小捷,你又没行李,帮我拎一下啊。”
陈小捷有点尴尬,说:不好意思,我没这儿的机票,人家不让上飞机的。“说完转身走了。
看着小捷消失在人流中的背影,穆絮蓉呸了一口,没出息的东西,除了吹牛你还会啥?
好不容易出了检票口,站进登机大巴里,大巴在跑道上把穆絮蓉转了个七荤八素才抵达飞机下面。
登上旋梯,那些拎的背的也着实让她费了不少劲,好不容易进得机舱内,第一眼,就看见陈小捷冲她微笑。
那小子大刺刺地坐在头等舱的椅子上,身边还依偎着一个娇滴滴的小妖精,最多二十岁的样子。
在经济舱尾端找到座位放好大包小包,坐下来,蓉蓉掏出小镜子理理头发。镜子里的她,面色憔悴,才三十三岁的人,怎么看怎么像四十三。
一个多小时前,候机楼门口,小捷刚出宝马车,便看到穆絮蓉左手拎包右手提袋肩背腕挎地走下民航班车,正千好万好的央求同车人帮助拎下两只蛇皮袋。
小捷觉得好玩,便让挽着他的小蜜先进头等舱候机室等着,他尾随蓉蓉到了值机台,目睹了女人办理托运行李,低三下四祈求值机员给予免交或少交超重费的全过程。
小捷也知道了,他俩将乘同一班飞机回桂林。
小捷的确是带女朋友去桂林旅游的,他父母早迁到上海定居了。
最好玩的是,今天就是七月十四,莫非穆絮蓉已经全忘光了?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7-8-2013 03:2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妖不妖猫
在我网络活动半径的小范围内,流行一个新词“散友”。意为“散客月下的网友”,在老散暗示下,散友们先后建设了三个散友群,群情激奋,聊尽古今八卦事,很爽。
自从散友群建设好以后,不断接到网友发出见面邀请,尤其是最近到上海安顿下来后,上海散迷群的朋友们更是气氛踊跃,约请地点不断具体化,约请时间也逐一排队落实中。
最令老散开心的是,上海散友……至少从照片或视频上看,无一例外全是美女。
遗憾的是,散友们约请的地点与相约的主题,几乎全是——某餐厅,请我吃某项代表上海特色的美食。
我承认老散好吃,但好吃而不懒做啊,难道与美女见面,只满足与口腹之欲就完事了?那也太无趣了吧?我的意思是说,总得做点什么事吧,例如,做做爱……心天使们常做的事。
又到周五,QQ上邀请函如潮水般涌来——逐一检索,无外乎还是清一色的地点……某某餐厅。
我明白,这样的约会结果,无一例外又会是……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
“妖不妖猫”的邀请函脱颖而出。
妖猫的留言简介而明了——散兄,读君小说,特别动情,散君笔下写情,令人情难自禁,写猫,更是令妖猫我常哭,长叹,常遐思,夜半梦君时,时而啼笑皆非,时而如如百爪挠心……妖猫我青春年华,却始终独守闺房,芳心期盼者,唯散君这般爱猫人士——会怜惜猫的男人,才是这世间真正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啊。
适逢周末,妖猫我思考良久再三,终于斗胆邀请散君赴我闺房一叙衷肠,请不要让小女子失望。
黄浦区车谭路250号三楼是妖猫的住宅,明晚八点,小女子在卧室等候散君,依香偎玉任君取。
还配上一张小猫咪的图片,那猫儿神情楚楚,我见犹怜。
早先私聊时,妖猫就给我发过玉照,照片上的她,五官清秀,身段娇媚。
挖沙……太妙了!
这,这才是老散我最,最最想要的邀请函啊。
周六一大早,老散我就起床梳妆打扮,然后开始注视太阳,祈祷他尽快西斜。
话说度日如年的挨过了白天,夜幕降临后,我手捧鲜花脚踏棉花……就是形容走路轻飘飘的样子打的直奔妖猫家。
妖猫家是那种老电影里才见得到的旧式洋房别墅,院落里外,透着昔日贵族的气息,只不过由于太节约用电,屋子里有一股阴森森的感觉。
刚进院子,妖猫的身影就出现在三楼,她招手呼唤我,语调充满娇嗔:
“散客,你怎么才来啊,害人家等好久好久了……快上来,我在三楼卧室。”
楼道很阴暗,卧室很明亮,妖猫坐在大床上,真人比照片更娇媚迷人,风情万种,美得令我瞠目结舌。
事实上,这间卧室里更令我瞠目结舌的不是妖猫,而是猫。
床单上地板上沙发上橱柜上……全是猫,蹲着的爬着的坐着的,黑的白的花的大的小的老的残的……你能想象得出的猫咪姿态形象,这间卧室里一应俱全。
“快进来啊,还傻站着干嘛?这些宝贝是我十多年来收养的流浪猫,说实话,单独抚养它们我实在有些力不从心了,送给别人我又不放心,读了你的小说,我才知道世界上还有跟我一样心肠的爱猫人士,所以,专程请散君来挑选一些回去收养……这些猫儿个个乖巧得狠,依香偎玉任君取。”
我没有晕倒,因为我怕一旦晕倒在地,我的肥胖身躯会压死一大片小猫。
哦,妖不妖猫——要不要猫,我,我不要。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7-8-2013 03:3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
网恋人鬼情
虽然网络是个虚拟世界,但有些东西是无法假冒的,如审美情趣、价值观念等。美雪相信这样的说法,也很自信自己的判断,所以,当她堕入网恋时,谁都劝说不了她。
美雪恋上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鬼。
美雪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我是鬼”加上QQ的,所以当“我是鬼”对美雪说:“我是鬼”是,美雪真的被吓了一大跳。
本来美雪就爱看鬼故事,加上那天晚上熟悉的网友都不在线,美雪便与这只“鬼”开聊。
“酒鬼赌鬼色鬼--请问阁下,你属于哪种鬼?”
“冬雪成景,春雪如梦,夏雪含冤--请问小姐,你属于哪种雪?”
美雪大乐,这鬼,不俗。
“我是暴雪,灾害性哪种,拒人于千里之外哪种。呵呵……其实美雪是我的真实姓名。”
“哦,我的在人间的真实姓名叫做‘辛忠友’,认识你很高兴。”
美雪发出一个握手表情,正打算说几句客套话,突然觉得有哪儿不对……哦,明白了!恍然大悟的美雪,差点没乐得把一口茶吐到屏幕上。
“哈哈哈,原来阁下是--心中有鬼!”
“失恋后,你还是第一次笑得哪么开心。”鬼说,这话着实把美雪吓了一大跳。
“你,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是鬼啊,心中有鬼便能直指人心。”
“晕,这算什么逻辑?”
“鬼的逻辑……建议你明天去苏州度周末,太湖宽敞,也比西湖清净,更适合你放宽心情。”
美雪差点没瘫倒在椅子上,昨天还和几个姐妹在争论,周末加上端午节有三天假,究竟是去杭州好还是苏州好。
“你,你是谁……?”美雪开始怀疑这位鬼是自己身边的某位仁兄。
“我是鬼--别瞎猜了,我不是你身边的谁谁谁,周末愉快。”
鬼影一闪,黑白了。
“鬼兄,别来无恙啊,呵呵。”美雪在Q框里发现彩色鬼影,率先发出问候。
“呵呵,美丽的雪,看上去太湖之行心情不错。”
“恩,谢谢你的指点,你说对了,视线里的风景辽阔,心情也会开朗许多。说说你的周末,做什么坏事了?”
“哦,周五晚上吸多了掺化学香精的香烛,中毒后昏睡三天,直到刚才看见你才清醒。”
“哈哈,现在的香烛哪有纯天然香料的?身为一只现代鬼,老兄你不会连这常识都没有吧?还敢贪香?”
“唉……谁有不是这样呢?有么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要么是飞蛾扑火,
激情燃烧的一刻,胜过冷若冰霜的一生,能图一时热情便快乐一时罢了,那管它事后将备受煎熬,尸骨无存。”
“呵呵,听上去老兄是一只怨鬼,说说看,你是怎样告别人间的。”
“哦哦,不说也罢,很俗的故事,超烂的情节。”
“不嘛,再烂也要听……一定是关于爱情的,爱情故事哪有不俗的?”
“美雪很善解人意……其实故事也很简单,我读大学时与同班女生相恋,毕业后她出国留学,我一边打工为她赚钱供学费,一边苦等签证出国与她团聚……最终等来一纸诀别书。”
“她……她死了?”
“不,我死了……”
“明白了,哀莫大于心死。”
就这样,一人一“鬼”,在网络上倾心交流,鬼兄幽默睿智,逐渐融化了美雪的一片冰心。
美雪爱上了这个喜欢装神弄鬼的男人。
是的,她一直认为对方只是一个喜欢故弄玄虚的大男孩,看过他发来的“生前遗像”,那是一个英俊挺拔的帅气男子,二十七八的年龄,笑容灿烂,只是眼神中略带一丝忧郁。
直到农历七月十三那晚,美雪才发觉情况有些不妙。
“美雪,这是我们最后一次交谈,我已经得到通知,要回去了……很舍不得离开网络离开你,但是,真的要走了。”
“……你,你要去哪儿?”
“轮回……明晚中元节,我将去投胎转世……今生,美雪将成为我的最后记忆。”
“呵呵,你就装神弄鬼吧。”
“……你头发太湿了,连睡衣领口都沾湿了,又开着空调,很容易感冒,不如,吹干再来?”
美雪眼前一黑,大脑一阵晕眩:
“你,你看得见我?”
他们没有开视频,他俩从来没视频过。
“……我没骗你,我不是人,不需要视频,我可以通过与你之间的交流所产生的磁场,看见你的一切--从外表到内心……不,你挡住胸口也无济于事,我看得见你两乳之间那颗红痣。”
美雪再一次被怔住了,她扶着桌沿,大口大口喘息,额头上渗出汗珠。
“美雪,别害怕,我没有恶意,而且,你今生再也不会见到我了……谢谢你这几个月来的陪伴,我去了……88”
“不,等等……”美雪回过神来,飞速敲击着键盘,要求道:
“我想见到你,可以吗?最后一面……我不想忘记你……”
“没办法……亲爱的,我的形体早就化成骨灰了。”
“不是说,鬼可以借尸还魂吗?你到什么地方借一具躯壳好吗?我想,我想抱抱你……”大颗大颗的眼泪掉在键盘上。
“美雪,不哭,我,我去想想办法吧。”
鬼兄的影子闪黑了。
门铃响了,猫眼里出现一个中年男子,西装笔挺,脸色苍白,这么大热的天,这样打扮的人很少见。
“你是谁?”美雪通过对讲机问。
“美雪,我是鬼,鬼兄。”那人抬起眼睛,目光在路灯下散发光芒,美雪全身犹如过电般酥了一下,她感受到那目光里释放出一股她所熟悉的热情。
门开了,美雪一头扎进男人怀抱。
那男子果然就是网络中的鬼兄,一如言语中所表现的那般温和体贴,一如网络里散发出的那般热情激荡,隔世相拥,激发出了美雪体内最澎湃的欲望。
两具躯体交缠在一起,直到天色发白,转眼又是黄昏。
农历七月十四子夜,月光如洗。
一辆出租车里,坐着那个西装男子,车过浦江大桥时,他摇下车窗。
风灌进车内,寒凉而潮湿,男人点上一枝烟。
汽车从闸北开到到浦东,计价表打到了一百多元。
“先生,到了。”
后座没有声音。
那男子嘴里含着半支香烟,仰头靠在座椅背靠上,烟头烫着下巴也懵然不知。
探头过去一看,那人眼睛翻得老高,只剩一片死鱼肚的白。
警察和救护车赶到现场,医生诊断,改男子已经死亡。
猝死。
死者辛忠友,男,单身,四十一岁,由于短时间内连续多次性行为,导致心脏虚弱,大脑供血不足,忽遇冷风,诱发心肌梗死。
死者生前为某网络公司职员,警察在搜查其住所时发现,业余时间的辛某是一名网络黑客,擅长入侵年轻女性的电脑,盗取资料后装神弄鬼,诱骗网友与其发生一夜情。
辛某发明了一种流氓软件,可以悄悄打开受害人的视频,暗中监视受害者在电脑前的一举一动。
可怕的是,这种流氓软件已经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警方提醒网民注意网络安全。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8-2013 08:4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鬼雾无影
桥镇多桥,三条小河叉蜿蜒穿行在白墙黑瓦之间,古民居人家住得拥挤,全靠小石桥勾搭着街巷。
这里说的是老桥镇的场景,新桥镇没哪么紧巴巴了,高楼一座比一座气派,把老镇旧民宅圈成一个盆景。
原先开发商打算把整个桥镇全改造成高层楼盘,后来发现,把古镇留作风景,新楼盘更好卖高价。
另有一说,开发商保留古镇纯粹出于无奈。
据说,古镇河道上闹鬼,那鬼借旧屋古河道生存,若有人敢动扯旧屋的歪脑筋,必定遭到报应……说是第一个来测量旧屋的房产商便死得很难看。
传说大家都当故事听,新楼还是很快住满了居民,有城里来的新户,也有扯迁补偿的老住户。
见到过鬼的多半是老住户,新住户多半不信的。
卿卿是新搬来的城里人,她信桥镇有鬼。
因为她亲眼见到过,而且,不止一次。
卿卿家在二楼,正对古镇,一窗装满江南,天刚亮,兰舟如水,从桥拱中流了出来,船尾弄皱了一片蓝天,摇晃朝阳,光影空间:里开启水乡的一天。
见到鬼那天,卿卿老公小朱出差了,起夜后半天睡不着,忽然听得窗外有摇橹声,看看表,刚过清晨五点,距离平素最早解船揽的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卿卿好奇起身,立在窗前往外瞅。
大街上路灯还亮着,有雾很浓,隐着灯火若鬼火,正是梅雨季节,雾浓得有些渗水,夜幕中的河水,腾腾泛起白雾来,雾中,有一艘摇橹的船儿正划向民房最密集的河道。
摇橹体态看似女人,穿一袭红衫,撑一把红伞。船渐远,只见伞不见人,白雾茫茫中,只见一个红圆圈,缓缓晃动,犹如浮在云中的血珠。
按桥镇历来习俗,女人不得摇橹撑船。
还有,狗不叫。古镇居民养狗很多,每天第一个解船揽的人,都是在狗儿的高吠低吼中划动第一浆水波。
晨雾不语,只闻橹声。
卿卿把发屋里红杉人事件告诉很多人,但只有本地老住户信她。
几天后,老小朱出差回来,不但不相信她的话,还把她笑了个半死,气得卿卿一晚上不让男人抱她。
睡到快天亮时,卿卿又起夜,看了一眼窗外,又是迷雾漫天。心念一动,走到窗前。
雾中小河,轻纱笼罩,水面青烟飘渺中,一艘小船缓缓飘向雾中,还是那袭红杉,还是那把红伞。
卿卿浑身的细胞全部颤抖起来,她奔到窗前,摇晃着老公,要他起来看鬼船。
小朱老大不乐意地起身,懵懵懂懂的被妻子推到窗前,此刻茫茫雾霭之间,还看得见一滴血珠般的红伞浮在半空。
“哪有什么红伞啊……”男人揉着眼睛唠叨,等他揉够眼睛,视线里只剩下一片白茫茫。
“神经……”老公被搅清梦,十分不快,卿卿听到羞骂,更是万分不爽,她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数叨,小朱被数毛了,也和她大吵起来。
天一亮,卿卿收拾行李进城里回娘家了。
三天后,小朱亲自回娘家给太太陪不是,说尽好话哄媳妇回家,开始卿卿还想多端端架子,后来老公说了一件事让她马上跳起来往家里奔了。
小朱说:网上有人发布了一则视屏——前些天住在桥镇私人旅社的驴友,用V8拍到了传说中的鬼雾红杉人。
回到家,刚进单元门,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越往楼上味越重。上到二楼家门口,感觉脚底滑腻腻湿漉漉的,跺脚催亮感应灯,好家伙,满地鲜血,刚才男人一跺脚,给卿卿的白色连衣裙下摆溅起一片血花。
卿卿气得破口大骂,“谁在我家门前杀人啦?”
对面房间邻居开门出来解释说:“三楼王伯黄昏时下楼摔了一跤,从楼梯上滚下来,脑袋磕破出了很多血,他家人送去医院没能腾出手来清理血迹。
这样的原因让小俩口无话可说,只好作罢。
晚上,卿卿老觉得血腥味从门缝里飘进来,怎么捂都捂不住。
在网络上,看到鬼雾红杉人的视频,视频中那一点迷雾中的红斑仿佛也飘出血腥味儿。
第二天一早起来,卿卿便拎着水桶出门冲洗,出门才发现,有人一早就洗过了。
但是血腥气味依然在空气中弥漫。
卿卿又冲了几桶水,再用毛刷使劲刷了半天这才作罢。
到了中午出门,又闻到血腥味。
仔细稳稳,腥味似乎渗透进楼梯的水泥缝隙中了。
“莫非,楼梯间里有什么古怪?”卿卿脑海里冒出这么一个念头。于是,要丈夫到一楼楼梯间看个究竟。
楼梯间阴暗潮湿,里面堆放着许多被人遗弃的杂物。还有滴滴答答的滴水声,是卿卿洗刷地板的水顺楼梯预制板缝隙滴下来的。
杂物堆里散发出很浓的血腥味,已经转化为恶臭。
卿卿找来电筒,要小朱进里面探个究竟,这一探不要紧,竟吓得一个大男人叫起了“我的妈呀。”
杂物堆后面,躺着一具,准确说是半具人体躯干,是一个女人的上半身,赤裸着,满身血污。
警察封锁了现场。兴师动众勘察出的结果却令人哭笑不得。
那具所谓人体躯干,实际上是一个被废弃的塑料时装人体模特的上半身,它之所以发出恶臭,是因为模特空腔里面,塞满动物毛发,血迹斑斑,尽是些死猫死狗的皮毛。
“丁零当啷”,从杂毛堆里,滚出一个铜铃来,站在黄线外看热闹的卿卿尖叫了一声:“叮当!那是我的小狗叮当的铜铃,怎么会在这儿?”
卿卿所养的一条宠物狗前不久失踪了,怎么找也找不着,现在看来,小家伙是八成遇害了。
警察请卿卿进来辨认毛发,果然,从各色杂毛中,卿卿认出了小狗叮当的毛。
围观的群众中也有人认出自己家失踪狗儿的毛发。
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桥镇居民所养的宠物屡有失踪,现在看来,这附近住着一个变态的宠物杀手。
卿卿和那些失去宠物的人们都愤怒了,他们一致要求警察,务必要查出凶手。
警察撤走了,他们工作太忙,没有精力为几只猫猫狗狗成立专案组。
网络上播出《桥镇鬼雾红衫人》的视频后,小镇一夜出名,好奇人士从四面八方涌到这里,企图成为揭秘者,小镇上的旅馆、饮食业都随之火爆。
镇政府不失时机的推出古镇旅游路线,组织穿红杉、撑红伞、划兰舟——神秘水乡一日游活动。
小镇失去了往日的宁静,卿卿的家庭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小朱本是一家高级酒楼的厨师,后来被一个富豪高新聘请到家里做私厨,虽然会经常要跟随老板出差,但收入颇丰,卿卿也乐得不必出去打工,在家过清闲日子。
不料最近老板涉嫌经济犯罪,一夜之间家产被抄光,小朱也因之而失业。
小镇上原本有一家以经营狗肉为主的餐馆,生意本来不错,“死狗毛事件”发生后,居民们都迁怒于这家餐馆,有谣传说是不良店主偷了大家的宠物宰杀牟利,迫使老板不得不关门歇业。
小朱借了些钱,盘下那家小餐馆,与卿卿开起了夫妻店,生意倒还不错。
一天黄昏,卿卿回家取东西,刚进单元口,突然被一个声音叫住。
“姑娘,我饿……”那声音颤颤巍巍的,不是十分清晰。
卿卿回头一看,楼道里根本没人。她怀疑自己耳朵出毛病了,赶紧加快步伐。
“姑娘,我好饿啊……”声音再次传来,苍老干瘪,简直不像人类的声音,加上又从楼道口最黑暗的地方穿出来,十分吓人。
“侬,侬是啥人?”卿卿紧张兮兮的问。
“我是四阿婆。”
这下,卿卿悬着的心才放下来,四阿婆是一楼住着的一个孤寡老人。
卿卿向阿婆家门口走去,走到楼梯转弯处,见阿婆家门开了一条缝,老人坐在地下,一副虚弱无力的样子。
“怎么会这样?”卿卿赶紧进去,扶起阿婆。已是太阳偏西,屋里很黑,按下开关,没电。
四阿婆七十多岁,是镇上的老居民,旧屋的拆迁户。
阿婆是出了名的倔老太太,虽无儿无女,但从不肯接受他人的怜祈,甚至不愿意接受政府的救济。
有人说,老太太出生大户人家,宁肯穷死也绝不放弃尊严。
而此刻的四阿婆,已经完全失去了往日的端庄雍容,面无人色,虚弱得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四阿婆,我送你去医院吧?”
“我没病,饿的,三天没吃饭了……”
从那天起,卿卿和丈夫照料起了四阿婆的一日三餐,为了维护老人的尊严,小两口始终没对任何人说这件事。
晨雾中的红杉人再没出现过,也许,出现了,卿卿也看不见,每日小餐馆忙得浑身骨痛,一觉总睡到天明。
转眼十几年过去了,小镇的生活没有多大变化,四阿婆八十四岁那年无疾而终。
四阿婆出殡后的第二天清晨,迷雾笼罩古镇,那艘鬼魅兰舟又出现在雾霭中,穿行在河道上,摇橹的女人依然是一袭红衫,一把红伞。
小朱站在窗前,默默注视着红衣消失在白雾中,有细雨打在他脸上,男人的眼泪夺眶而出。
穿红衣的女人是她妻子卿卿,此刻,也是泪流满面。
卿卿缓缓摇着橹,穿过雾霭,古镇白墙依旧,黑瓦沥水,白墙黑瓦人家依然在沉睡中,安静的连狗儿都不发出一声轻吠。
卿卿身上穿着一套绣花红罗裙,衣服至少有六十年历史,散发这一股浓郁的陈香,四阿婆说,这套裙子是她父亲为她特制的嫁妆,夹层里缝有几百朵干花,那是一种叫“狗薄荷”的花儿,狗儿猫儿一旦闻到这种花香味,便会乖乖的,一声不吭。
以为她的夫家养了十几头大狼狗,父亲怕女儿被狼狗惊吓着。
卿卿摇着小船穿过小镇,是为了纪念刚刚死去的四阿婆,十几年与阿婆朝夕相处,老人已经成了她至亲的亲人。
十多年前,四阿婆临晨摇橹不是为了纪念谁,只是为了生存。
老人一生不幸,中年丧夫晚年丧子,晚年无人抚养,为了生存,只好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弄些死狗死猫,送进餐馆换些口粮。
内穿红衫外罩旧衣,阿婆哄只小狗小猫跟她回家很容易,五十多岁时,阿婆想学裁缝,买来一尊半截人模,后来裁缝没学成,模具也没用,正好把死狗毛塞在里面,这样,即使有人从外面偷看,也看不见她屋里堆满死狗毛。
毛发积攒多了,总有些发臭,只好把模具藏在楼梯间,还没等她找机会扔了,便被卿卿发现、报警。
卖狗肉的小餐馆关张,断了阿婆的口粮。
“我一世只犯过一个错误,但这个错误让我有了你们两口子这一对好儿女,假如可以再活一次,我会多犯些错误。”这是老太太临终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小船穿行在雾中,这曾被媒体称之为“鬼雾”的雾霭,从此后将不再出现红杉“鬼”影。
鬼雾无影,往事无痕。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8-2013 08:5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蚊 子
我飞翔在空中,满天星斗下沉。
我飞翔在上海夜空的繁星下,俯瞰大厦林立,灯火正在逐一熄灭,公路上蛛网密布,车水川流,流光溢彩开始逐渐暗淡。
东方明珠塔与金茂大厦之间,朝阳冉冉升起,这是上海的黎明,凉风如梭,穿过我的身体,体温已经下降,身体完全体重,在彩霞四下蔓延的时刻,一只蚊子,扑向莹灯,一个男人扑向死亡。
蚊子吸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叮咬过后会痒。
昨晚,我被蚊子骚扰了一整夜,身上每一寸皮肤都奇痒无比。
开始,我采用冷冻法驱蚊,我把空调开到最低温度,裹着厚棉被,以乌龟的姿态投入睡眠,但毕竟我不是乌龟,我需要呼吸。
露头呼吸没多久,额头面颊便开始瘙痒,再伸伸脚,脚心也遭受到了攻击。开始只是感觉被针轻轻扎了一下……不,两下,两只脚掌心都中招了。
脚心痒痒,连清凉油都止不住,痒得钻心,痒得浑身痉挛,痒得我跳起身来,点上蚊香,再四处喷洒杀虫剂。
空气中闷香、涩冲、熏呛混杂的气味弥漫开来,逼人泪下,我只好逃出卧室。
我将屋里所有窗户打开,引夜风入室,驱散蚊烟。
这是第四十六层高楼的窗台,一个不夜城被我踩在脚下,我边挠痒痒边赞叹,上海的蚊子真聪明,会乘坐电梯上高楼
躺在客厅木地板上,身体大面积暴露在空气中,原来,夏天不盖棉被的感觉真好。
总算睡着了,梦中又出现了她的身影,她身材因瘦弱而轻盈,轻盈得可以飞,哦,不对,她会飞,是因为她背后有一双透明的翅膀。
“你好啊,可爱的天使。”我激动,我睡觉的目的就是为了做梦,做梦的目的就是为了有缘见到天使。
“不,我不是天使,我是蚊子。”她微笑,笑里藏刺。
一听到“蚊子”两个字,我便开始感到瘙痒,这一回,瘙痒的是心,挠都挠不到。
我向蚊子天使祈求,希望她微笑中的刺为我扎一扎心脏,砸扎扎,扎得越狠越好,哪怕扎得鲜血淋淋我也心甘情愿。我不怕痛,只怕痒。
越怕痒越痒,蚊子的歌声把我从梦中闹醒,随之而来的依然是皮肤瘙痒,胸肌、肩膀、手背……几乎我的手够得着够不着的部位都开始瘙痒。
辗转难眠,我只好起身,蚊烟散尽了,屋子里闷热难耐。
我走到窗前。坐在窗台上,把身子探出窗口,夜风宜人,舒缓了瘙痒。
实在没法入睡,我决定打个电话给她,任她说我撒娇也罢,骂我讨厌也罢,在这个千万人口的大都市,在这个亿万人口的小星球,她的语言,是我唯一想听到的声音。
“喂……”接电话的是个男人,这一声“喂”吓得我浑身一哆嗦,手一抖,手机滑落,赶忙伸手去抓,身体失重,飞出高楼。
我飞翔在空中,满天星斗下沉,朝阳冉冉升起,这是上海的黎明,凉风如刀,刺穿我的心脏。,在朝霞四下淌血的时刻,我不是在飞,而是飞速坠落,扑向大地,拥抱死亡。
我该死,我爱上一个叫蚊子的女人,她是我最好的兄弟……的妻子。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8-2013 08: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洗床单的人
星期天,老刀因为洗好床单拿出去晾晒,被警察抓起来了。
早上一起床,老刀便觉得床单味道不好闻,便开始清洗床单,他把床单泡在大浴缸里,又是搓又是踹,废掉了整整一袋洗衣粉,耗掉了整整一上午。
总算闻起来没有他讨厌的味道了,他把传单使劲拧干,然后用绳子绑好勒紧,晾到阳台上去晒。
没多久便有人报警,他被带进了警局接受审问。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床单上有异味,有别的男人的体味。”
“你有什么证据?”
“没有,但我嗅觉很好,早上醒来一呼吸就闻到了……”
警察在案情报告上这样下的结论:
“被害人王青芳,绰号‘床单’,被其丈夫按进浴缸里淹死后,再用绳索勒紧悬挂在阳台上,初步判断凶手患有精神疾病,请求给予医学鉴定。”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8-2013 08: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舵 手
我有个朋友在天安门上向广场招手,后来被送进精神病院了。
这哥们就是舵手。
“舵手”是豆腐李的绰号,老李不会航船捕鱼,靠卖豆腐维持生计。
博鳌居民普遍个子矮小,老李倒是长得高高大大的,他那胖乎乎的脸上永远堆着慈祥的笑容,最可爱的是,他喜欢招手,你若是去买他的豆腐,付好钱后,他便会向你招手致谢,当你走了两百米远,再回头看,他还在向你挥手致意。
他招手挥手的样子很端庄,很投入,大家都说他不像卖豆腐的掌柜,倒像个航海的舵手。
老李五九年出生的,五十年没离开过海南岛。
去年,他终于撂下豆腐摊,独自一人到北京旅游。
结果,就再没回来,他因为爬到天安门城楼上向广场上的游客招手,被人送进精神病院了。
……他每天早上九点买票登楼,然后开始招手,直到下午五点才下来,坚持了半个月。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8-2013 09: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金嗓子
B城是歌迷之城,B城热情的歌迷碰红过十多位巨星,所以,歌星都很乐意到B城开演唱会。
不料就是在这样一个城市,竟然连续发生歌星遇刺案。
先是歌星绵绵雨在B城体育馆惨遭杀害。
歌星是在上厕所时被人干掉的,凶手照着她后脑勺敲了一闷棍,然后用利刃割开了歌星的喉管……手段及其残忍。
接下来,歌剧王子小玉刚又在歌剧院厕所遭袭击,依然是被敲翻,割开喉管。
在后来,西南歌王洪君介在巡回演唱会到达B城的第二天,也遭到同样厄运。
割开歌唱家的喉管!这样的作案目的实在很奇异,警方认定这是一种有目的的作案行为,很可能是某个歌星梦破灭者的一种报复行为。
于是,众多歌唱爱好者被当作嫌疑人纳入警方视线。
八个月过去了,案情毫无进展。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凶手最终还是落入了法网。
捕获凶手的人不是警察,而是一名走街串巷的磨刀石师傅。
磨刀石师傅每天都要亮着嗓子满大街吆喝:
“磨剪子来……抢菜刀!”嗓音及其洪亮。
这天,磨刀师傅走在一条僻静的小巷里,突然脑后挨了一闷棍,晕倒在地。
但当利刃抵在脖子上的时候,磨刀人醒来了,毕竟是手艺人,臂力大得很,他一把攥住了凶犯的手,轻而易举地征服了偷袭者。
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凶手不是什么音乐爱好者,而是一个傻子。
金匠罗老四的儿子——一个年满二十岁,智商只有六岁的弱智人士。
经过警方鉴定,傻子手上的裁纸刀,就是三起歌星遇害案的凶器。
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警察费了好大劲才弄明白傻子的作案动机。
“人家都说这些人有一副金嗓子,我要找金子换糖吃。”
唉……朋友们,教训啊。
请记住老散的话:
——保护嗓子,请用哑语!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8-2013 10:1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导游朋友的不思议经历
我有个初中同学,干了导游这行。初中时的她一说话就脸红,上台背作文总是紧张得忘词。常常都是看她记不住我们急得直冒汗也没用。但是干了导游没几年,这孩子就变得八面玲珑了,特别能侃,办事特别机灵。
为啥呢?因为导游真是个锻炼人的差事。什么?你问我那姑娘那么腼腆为啥还干这行,这我当然也问过她,她说只是想着导游可以到处玩还有钱挣,多有意思。但是她一入行,就发现自己错了,这行简直太磨人了,操心受累是传统项目。
别人看风景,你得看着老人和小孩儿,看着胆儿大的,扶着胆儿小的。总之就是别人都吃了你才能吃,别人都睡了你才能睡,别人还没起你就得起。当然,不好对付的游客也大有人在,导游内部也会出状况,另外,到了一个地方,有时候还会遇到当地的“好朋友”。每次,我的朋友只要一吐起苦水来就没完没了。我就挑一件最惊心动魄的给大家讲讲。为了叙述方便,我就以第一人称来描述,也好让大家有个亲身经历的感觉:)
干导游这行也有几年了,自己慢慢得也由当初的生涩腼腆变得灵活机动起来。好多事情现在想想,当时都可以用更巧妙的方法处理的。可谁让咱当时嫩呢,年轻,年轻就是一切的理由。可是就在我觉得自己已经驾轻就熟、熟门熟路的时候,老天爷又给我上了一课。让我知道,我们这行很深,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走得远了,啥都能撞见。
记得那次我带了一个内蒙的团。去之前,接过旅客的资料表一看,我立刻就松了口气。这个团大部分都是一些年轻人,平均年龄大概30岁。我是全陪,去草原肯定是要骑马的,年轻的团好带一些。
于是我便愉快的接下了,团员们看上去都比较和善,这是一个散团拼的,大部分都是夫妇和情侣。一切都很顺利,一下飞机我就和地导接上了头,地导把我们带到了一家酒店。给游客们分完房间以后,我郁闷了。因为当时是旺季,所以酒店说房间不够,给游客分完房间轮到我们导游的时候,就只有一间了。我告诉前台,说我们两个导游一男一女,一间房怎么住。
前台很有礼貌地告诉我:“小姐,实在对不起,真的没有房间了。”我郁闷地拿着钥匙回来,这时候游客们都各回自己的房间了,没人知道我的尴尬。空空的大厅里,我看着那个男地导,他的眼神里掠过一丝猥琐的喜悦,难道是我看错了么。我以前确实听前辈们说过旺季男女导游混居的情况,说得那叫一个惊心动魄,但是当时都是当花边儿来听的,没想到今天让自己遇上了。我看了看男地导,他没有把房间让给我的意思,我又看了看大堂的沙发,那个时候是十月,大堂还是满冷的,而那天我还有些感冒,坐了几个小时的飞机以后更显疲惫,不管了不管了,我拖着行李自顾自回房间了。
回到房间,我锁了门,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和衣躺在其中的一张床上迷迷糊糊的。突然听见嘟的一声,紧接着就是扭动门把手的声音,门开了,那个男地导突然进来了!
我噌地一下从床上坐起来,虽然我穿了衣服,但是还是吓了一跳:“你,你怎么不敲门,你怎么进来的?!”
“噢,我怕你睡着了,所以朝前台又要了一张房卡。你睡吧,我去洗澡了。”男地导进了卫生间,把门关上,没有锁,感觉好像就在自己家里。
男地导去洗澡了,可我却怎么也睡不着了。无奈第二天还要往草原深处前进,所以我必须养好体力。我闭着眼脸朝里躺着,一会儿男地导出来了,我闻到一股浴液的味道,这更让我感到不安。我感觉他在另外一张床上躺下了。
过了一会儿,估计是他感觉到我没睡着,所以开口说话了。一开始是聊聊团的事和安排,我还不敢装睡,就有一句没一句的应着,说着说着就变成了对我的赞美。在我开始觉得厌烦的时候,他突然提出要给我买一部高档手机,市面上新出的,大概要4、5千,然后居然不要脸地说,要是我跟了他,他不会亏待我的。我再也忍不住了,骂了他一句,然后拽着我的行李冲出了房间。
我一个人游荡到大堂,前台小姐似乎已经预料到这一幕的发生,别有意味地朝我一笑。我咧了咧嘴,径直朝大堂沙发走去。过了一会儿,前台递给我一条毯子,看来这事前台也见多了。
我就这样迷迷糊糊地在大堂睡着了,至少我在这里睡得踏实。半夜,我突然被吵醒了。搞什么?这么乱!菜市场么?我睁开眼睛,大堂的灯还可以,但是我却觉得眼前朦朦胧胧一片,似乎有不少人,我揉了揉眼睛,却还是看不清,只觉得好像有好多小孩子在玩,似乎穿得还是一样的衣服。是校服么?这是小学?我猛然间身上过电般激灵了一下。这不是酒店的大堂么,怎么会有这么多穿校服的小孩儿,这么吵没人投诉么?!我想坐起来,但是发现我根本就动不了,我唯一可以做的动作就是呼吸,还好我的眼珠还可以转动,我望向前台的方向。这次我发现前台我是可以看得一清二楚的,那个值班的前台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一动不动,这么吵她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转而又看向那些孩子们,我发现我再次发生了视力模糊,只是能看个大致,看不真切。这时,突然一声尖锐的哨声响起,那些刚才还在玩耍的小孩子突然就集合到一起,然后排成了几排,一起做着同样的动作,看样子像是在做操。我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吃惊和好奇甚至胜过了恐惧,我努力睁大眼睛想看个究竟,无奈总是一片模糊。这样的状态大概持续了几分钟,然后又是一声哨响,那些小孩子重新又排好队,停了大概几秒钟,他们突然就四下散开了,消失在大堂的各个角落。我猛地坐了起来,头上冒了汗。
我发现现在看什么都很清楚,我四下环顾,大堂里静悄悄的,前台依旧在睡觉,甚至传来轻微的鼾声。发生了刚才的一幕,再看整个大堂,似乎多了些怪异的味道,尤其是那些灯光照不到的地方。我用毛毯裹紧了自己,就这样在沙发上坐到了天亮。
第二天,一大早7点钟就出发,游客里一个女孩和她男朋友下来的最早,然后过来和我打招呼,那个女孩子看了我说:“哎呀,你是不是没睡好,怎么脸色这么暗。”
“是么?”我掏出随身的小镜子一照,果然,眼圈儿黑黑的,整个一个烟熏妆。睡在沙发上半夜还遇到奇怪的事能睡好么?我心里这么想,可是嘴上只是说:“呵呵,我可能有点感冒。”
不一会儿,男地陪出来了,他看了我一眼,好像昨晚的话都不是他说的,这斯看上去睡得不错,我心中恨得牙痒痒,不知道他用此法挤走了多少mm。虽说我对男地导厌恶至极,但是新的一天开始了,我还得干好我的工作。等游客们都准备好,我们便出发了。这些年轻人都是第一次见到一望无边的大草原,异常兴奋。我们在尖叫和欢呼声中开始了这次行程中比较重要的一项——骑马到我们住宿的下一个地方。我让游客们先选马,最终剩下一匹又丑又年轻的给了我。
我谈不上会骑马,只是骑过几次,但是知道年轻的马不听话,不好骑。但事已至此,我只好硬着头皮上,但是不明白为什么,这马左扭右摆就是不让我上,一边布楞脑袋一边往后倒,难道这马害怕我不成。眼看所有人都上马了,就等我了,众目睽睽之下我就好像一个小丑,还在和那马作着斗争,而那个男地导也像看哈哈笑似的在一旁瞅着。最后还是一个牧民结束了我的尴尬,他走上前,拽住缰绳,照着马脖子打了一拳,这马才算让我上去。我们终于可以出发了。
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的,我的小马一直不怎么听话,不是停下来就是想拐弯儿,我紧紧抓住缰绳,丝毫不敢懈怠。所以这一路我比别人都骑得累多了。当太阳偏西的时候,我们终于看见了要住宿的酒店,我在心里喘了口气,终于可以下来了,我的手和腿已经很疼了。这时我的小马又开始捣乱,它站在原地不走了,眼看着我到了队伍的最后,可它还是不走,我轻轻地加了加马肚子,没有反应,当我试图再加点力气时,我觉得马似乎往后坐了一点。在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的时候,马已经蹿了出去,朝着与队伍相反的方向狂奔。而最糟糕的是,由于我在队伍的最后面,所以没人注意到我。我喊不出声,马跑得飞快,我只能压低身子,攥紧马鞍,只觉得耳边呼呼生风,我心想,这回完了。
马不知跑了多久,我的手已经没有了知觉,天色暗了下来。就在我绝望的时候,我听见有人对我喊:“喂~喂~”我把紧闭的眼睛睁开一看,觉得似乎又有希望了。原来是一个牧民骑着马追了上来。他一边喊一边对我说:“别害怕,抓紧缰绳!”这牧民一边喊着一边想让他的马朝我的马靠近,但奇怪的是任他怎么抽打,他的马就是不过来!两匹马就这样保持着一段距离并行奔跑着。
我的心又一次沉入了谷底。我害怕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抽出一只麻木的手握住了我脖子上戴的玉佛,此时我的手已经被磨破了,血流了下来。我用这只带血的手紧紧握住了玉佛,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玉佛居然突然在我的手心里碎成了两半!我小时候体弱多病,这玉佛是我妈帮我求的,带了十几年,从来没有摘过,也从未磕碰,今天居然一握就碎了。
正在我惊讶的时候,马突然停下不跑了,它抬起了前蹄,好像受惊一般,我一不留神被掀了下来,还好我是摔在了草地上,没有觉得疼,我当时望着迷人的星空居然就想这么一直躺着不起来了,我实在是太累了。此时,那个牧民也赶到了,他扶起我,问我有没有受伤,我活动了一下胳膊腿,发现都还正常,脑袋也比较清楚,就是双手像撕裂了一样疼痛,一看才发现,由于长时间攥着马鞍,此时已经变得血肉模糊。我的玉佛呢?我突然就想起我断为两半的玉佛,赶忙在衣服里找,没有,在地上找,也没有。
我怎么也没找到我的玉佛,那个牧民送我回了酒店,当我进去的时候发现大家都在吃喝,我失踪了这么久居然都没人发现。我忍痛把手洗干净,然后朝酒店前台找了些药水擦了擦。回到自己的房间,我再也忍不住了,终于掉下泪来。
我回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投诉,我不能让这种人再欺负别的女孩子。后来听说那个人以前也有前科,调戏过别的女导游。这次投诉终于惹恼了上头,据说那个人的证件被吊销了,他不能再当导游了。
我妈后来总说我是在酒店撞了邪,而马这种牲口对阴气是很敏感的,是我身上的阴气让马受了惊,那些不干净的东西跟上我就是想要我的命,而我的玉佛就是代我受罪,牺牲自己帮我躲过了一劫。我后来问过前辈,据说那家酒店所处的位置以前是一所小学,因为着火烧死了好多小孩子。那场大火使学校变为灰烬,于是校方选了新校址,这块地方就一直空着,最后由于便宜就被一个开发商买下盖了酒店。
我有个前辈就曾经带团住在那里,半夜就有两个女的说屋子里老有小孩子嬉闹的声音,最后跑去和我前辈住了一晚。自从那次之后,我就特别信佛,我妈又给我求了一个玉佛挂件,一直戴着,我也一直都是平平安安的。我觉得最重要的是做人要正直,正直使人的心变得平静。
朋友的故事讲完了,我觉得她的命真大。导游这行也确实不容易,尤其是女导游,向她们致敬。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8-2013 10:1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娶 贤
虽然是寒冷的冬夜,胡员外家里却是灯火通明,只不过被高高的围墙挡住了,外人无法看见。不过胡家可不是在操办什么喜事,此刻胡府上上下下男女老少都被绑得象粽子一样,堆叠在地上——看情形,分明是遭了抢匪。手执着明晃晃的大刀,那些蒙面的大盗在火把的照耀下看起来份外骇人,此刻正在府中里里外外搜寻着金银细软。
虽然胡家人并没有被堵上嘴,但也没有谁敢呼救——明摆着,这样的深冬寒夜,阖村人早已睡下,自家墙高院深,又在下风口,逆着风喊破了嗓子恐怕也不会有谁听到,何况还有几十把刀指着,又有谁敢轻举妄动?
搜刮了小半个时辰,显然是收获颇丰,强盗头子听了手下的轻声报告,满意地一笑,用刀背拍拍胡员外的脑袋,居然还十分客气地道一声“叨惠了”!只是胡员外苦着脸,哪里还答得出话来。
强盗们正要退离,忽然间后房红光闪现,竟然着起大火来,风助火势,片刻间就烧红了半边夜空。
“妈的,是哪个王八蛋不小心点着了火!”强盗头子怒骂了一声,还来不及追究,全村的人都已经被惊醒,喧嚷着救火围了过来,大火将胡家烧得明如白昼,那些强盗无所遁形,村民中也颇有好身手的人,和强盗们一番格斗,将他们全数擒下。
火被扑灭后人们发现,胡宅只是烧掉了两间柴房而已,取回被强盗劫走的金银财宝,算下来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损失。胡员外不由暗自庆幸,只是这把救命之火来得蹊跷,不知是怎么起的。正在疑惑,就见后厨房的小婢春红满脸黝黑地走了过来。
原来刚才强盗破门而入的时候,春红因为年幼,躲在了柴堆后面没有被发现,见主人家危殆,她急中生智,摸到后院在柴堆上放了一把火,果然奏了奇功。
“呵呵……可真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子……”胡员外上下打量了一下春红,见她只不过十六七岁年纪,虽然此时满面尘土,但仍可以看得出轮廓清秀,一双大眼睛灵动明澈。胡员外不由心中一动,拉过自己的儿子胡家年来:“儿子,我看这个小丫头聪明讨喜,我想收她作媳妇,你看怎么样?”本来还怕儿子嫌弃她是下人,谁知胡家年一听父亲提议,大力点头道:“这样聪明智略的女孩子,将来一定可以作贤内助持家,父亲眼光真好,儿子无有不从。”
胡员外大喜,因为怕夜长梦多,日后族中有人会提出尊卑良贱之类的话题来阻挠这门婚事,竟然立刻命人取来衣饰,当夜就为这对新人成了礼。春红过门后果然持家有道,上敬公婆,下爱小姑,和家年更是十分恩爱。喜得胡员外深庆选媳得人。
——嗬嗬,这样看来,倒是要多谢那群强盗了,竟然因他们而成就了一对佳偶。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8-2013 10: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居 功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林侍郎家闹起了狐仙,大白天的常常无缘无故就是一阵飞沙走石,要不就是常有东西莫名其妙的不见了,从日至夜嬲挠得片刻不停,林侍郎便命家人请来了城里有名的王术士劾治。谁知王术士徒有虚名,过来连设了几坛,不但没有能治住狐仙,最后一次反而被狐仙隐身在半空中当头泼了一身的墨汁,弄得浑身上下淋漓腥臭,惹得林家那些在旁边看热闹的仆妇们都捂着嘴直笑。
当众丢了这样一个大脸,王术士如何忍得下这口气?自己是黔驴技穷了,好在还有授业的师父,王术士立刻修书一封,去请师父亲自出马。
七天后,师父李道士果然如约而来,带着全套的符彔法器在林侍郎家设坛檄将,刚摆好了架势,就听楼上一片噪乱,侧耳细听,竟然是那些狐仙们大呼小叫地在搬东西,还嚷着“快走快走”!片刻功夫,宅院就为之一清。
李道士心里这份得意劲儿就别提了——即给徒弟雪了前耻,又替自己挣了脸面——挺胸叠肚地从坛上走下来,林侍郎早就在坛下恭迎,向李道士连连称谢,说早已备下酒菜敬请入席,又命管家捧来了丰厚的谢仪。
忽然就听半空中有人大声道:“这可不干臭道士的事,本来林公衰运将临,所以我们才敢到府上相挠,谁知昨天林公捐了九百金给京中的育婴堂,德感明神,福泽大增,此刻已经有善神来卫护家宅,所以我们才赶快离开的。臭道士只不过运气好恰逢其时,他居然不要脸想把这窃忝为自己的功劳,骗点酒菜吃吃也就算了,还要骗钱,这可不行!”
众人听话声朗朗从头上传出,抬头看却并无半点人影,除了狐仙还会有谁呢?听了它一番话,再看林道士师徒,两个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悄悄溜走了。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8-2013 10: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半夜狗叫
连续三天,小狗狂吠,把苻天运从美梦中惊醒,看看钟,刚好是3:30:33。
苻天运今年二十八岁,本来就是青春将逝,孤枕难眠的岁月,夜班狗叫闹得小苻痛苦不堪,于是把小狗送到宠物市场卖掉。
一位大妈看中了小狗,小苻开价400元,大妈还价350成交,不料掏出钱包,身上只有三百三十三元三角。想到每夜被小狗闹醒的时间,小苻觉得很可笑,便把钱收下了。
本以为没了小狗,可以睡个安稳觉,不料到半夜居然被一个梦惊醒,梦中,小狗狂吠。看看钟,天哪,还是3:30:33。既然醒了,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小苻拿过床头柜上的钞票来翻看,这是今天卖狗的钱。
床头台灯映照下,百元大钞呈透明状态,这一看不要紧,其中有一张的防伪隐形头像有些怪异——居然是三像交错层叠的。
第二天,拿到银行验证,确定不是假钞。也就是说,苻天运得到了一张罕见的错版人民币。收藏界轰动了,钱币收藏家们纷纷向小苻出高价收购,收购价从三千元抬高到三万元,最后,小苻以三万三千三百零三元出手。
半夜狗叫连续三天,小狗狂吠,把张大妈从美梦中惊醒,看看钟,刚好是3:30:33;本来就是更年期,孤枕难眠的岁月,夜班狗叫闹得大妈闹得痛苦不堪。失眠中最思念亲人,大妈给圆圆打电话诉苦。
圆圆是大妈唯一的女儿,此刻她不怕扰梦,因为她在美国,现在正是下午两点多。
“妈妈,您就别养狗了……我正想告诉您一个好消息呢,我老板要去北京参加财富论坛年会,要带我去给他当翻译,下星期我就可以见到您了……哎呀妈呀……”
圆圆走在人行道上,边走边说着电话,居然被一辆疾驶而来的小轿车撞翻在地。那辆轿车是为了躲避一条横穿马路的小狗。
圆圆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月零三天。四月底,海南岛小镇博鳌阳光明媚,万商云集,一年一度的“博鳌亚洲论坛”召开了,亚洲论坛实际上是亚太地区一次富人大聚会,圆圆跟随她的美国老板来到博鳌。
大会第三天,老板去打高尔夫球,圆圆也跟着去了,没资格下场,只能在练习场上学挥杆。
练习场上人不少,教练忙得无暇顾及圆圆,圆圆胡乱挥杆,差点打掉了旁边一个小伙子的耳朵。还好,那小伙子很开朗,也很热心,手把手帮助圆圆学会了只打球不打人的方法。
一对青年男女很愉快地玩了一个上午,吃饭时间到了。“怎么谢你?我请你吃午饭吧。”圆圆建议道。
“好啊,咱吃点特别的,”小伙子指指球场对面一座金壁辉煌的寺庙说:“那座庙里有个佛教素食餐厅,三面环水,环境很棒。”
寺庙名为“博鳌禅寺”,从餐厅出来,他俩一块儿参观寺庙,在观音阁里,看见一组很奇特的观音像,一组十二尊。每尊观音旁守护着一个可爱的小动物。
“是十二生肖观音呢。”圆圆发现了奥妙。径直走到“护壬观音”像前下跪祈愿。
小伙子也跟着跪在一旁,很虔诚的磕头。
“不会吧,你也属狗?”事毕,圆圆问小伙子。
“哪里,我都二十八了。”小伙子说:“不过,我这次能回博鳌来玩儿,幸亏一条狗呢。”
“哦,说来听听。”
“我叫苻天运,是博鳌人,大学毕业后留在北京工作,三个多月前,为了排遣独身的寂寞,卖了一条小狗……”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8-2013 10:4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赐 孙
浓郁的药香从室内层层透出,焦苦之气在孙府四处弥漫。
下人们在内室门前来来往往,一个个都小心翼翼,连大气也不敢多透一口。
——孙家的独子进祥病了已经快一个月了,不但如此,他结缡三年的妻子也病卧在床,医生已经下了断言:两个人都是瘵病,而且都活不过这个秋天。
为此,孙家老爷太太愁得几乎送了老命,虽然不肯死心又重金延请了不少名医来诊治,但所有的医生下出的结论全是一样。
果然,还不等交秋,媳妇康氏就自撒手尘寰,先丈夫而去了。
一场丧事办下来,孙夫人象老了十几岁——儿子成婚三年,并无儿女,现在媳妇已经死了,剩下一个儿子眼看也是早晚的事,孙家就此绝后已成定局。
奇怪的是孙老爷刚料理完丧事,立刻便招了本城的牙婆来,说要急购一名有宜男之相的小妾回来。孙夫人听了这事不由疑云大起——难道老头子还指望着能再生一个儿子出来?牙婆前脚刚走,孙夫人后脚就气呼呼地找到了丈夫。没等她开口,孙老爷就道:“莫急莫急,这个小妾不是我要的,是给儿子的。”
“你疯啦?”孙夫人惊叫起来:“那些医生千叮咛万嘱咐,千万不能让进祥再近女色,你还给他纳妾,这不是让儿子死得更快一些吗?”
“我知道,我知道。”孙老爷沉声道:“但那些医生也说儿子是死定了,无非是时间早晚的事。”见孙夫人又是伤心又是生气的样子,孙老爷长叹一声,道:“有件事我一直没告诉过你,你还没怀进祥的时候,我曾到灵隐寺去祈嗣,结果观音大士托梦给我,说我们夫妇本来命中无子,因为年前黄河水灾我曾出捐三百两黄金,救活了数千人性命,所以才特赐一孙给我们养老送终。当时我还奇怪,怎么说是送一个孙子而不是说送一个儿子,现在我才明白,如果不趁着儿子没死赶快给他纳妾,哪来的孙子呢?”
听丈夫这样一说,孙夫人总算脸色渐霁——自己嫁到孙家多年没有生育,直到中年才得了进祥这个儿子,在此之前因为没有子嗣,丈夫的确多次上过灵隐进香,只是没想到其中还有这样一段曲折的内情。
没多久,孙老爷就给儿子纳定了一名小妾,又过了四个多月,进祥果然下世了,而那名小妾则在之后生下了一名遗腹子。
山谷诗曰:能与贫人共年谷,必有明月生蚌胎——那些能够乐善好施的人,一定会有好的后代传人——有时候,古人的话还是很有些道理的吧?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8-2013 10:5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鬼屋冒险
高三下学期,最后冲刺即将来临,晚自习也成了各科老师争相补课的讲台,所以,谁也不敢缺课。
高三的不住校的同学一般都选择了在校吃中晚餐,晚自习后再回家。
九点四十五分下晚自习,末班公交十一点,完全不影响同学们回家。
五月以后,一向乘坐一路转七十二路的女生陶倩,突然不乘车了。
陶倩一向比较沉默,本来不太合群的人改变行为方式,一般不会太引人注目的,但陶倩的行踪还是引起了大家注意。
因为她的行为……有点诡秘。
每晚一出校门,陶倩便匆匆穿过马路,走到街对面的一个旧仓库前,身形一闪,便消失了。
学校对面是一大片老住宅区,不同年代的建筑物杂乱无章地组合在一起,三、四十年代的大杂院成片包围着九十年代的玻璃大厦,毗邻的还有七十年代的筒子楼、仓库、被废弃的厂房。
住户与废墟混杂在一起,灯火看似鬼火。
平时大家都称那片小区为鬼屋区,柔弱女生陶倩居然每天都……穿越鬼屋。
而且,自从不乘公交车后,陶倩到校时间也大大提前了,几乎每天都是第一个坐进教室里的人。
而且,陶倩还经常对着窗外发呆,傻笑。还有,她老喜欢穿一双长筒斑马袜,假如她从走廊另一端走过来,人们只看得到几条白色的杠杠在黑暗漂浮,加上她总穿平底布底鞋,走起路来一点声音也没有,怪怪的。
越看越想越觉得诡秘,大家都在背后这么议论着。
曾珍实在忍不住好奇,终于有一天,她开口问陶倩:
“倩倩,你每天晚上都不回家的吗?”
“回啊,谁说我不回家?”
“那……你放学后跑到对面旧仓库里干嘛呀?”
“哦……”陶倩望着曾珍,好像很想笑的样子,不过没笑,她拉过女伴,对着曾珍耳边说:“那边鬼屋里有一只很帅很帅的鬼,每天晚上都在等我。”
“妈呀……”曾珍吓得把耳朵一捂,跑开一边去了。
事情传到了老师耳朵里,老师认真找陶倩谈过一次话,这才搞清了事实真相。
原来,陶倩家距离学校不远——仅隔着一个街区,如果从地图上看,几乎就是邻居,但陶倩上学放学可不像到邻居家串门哪么方便,必须绕过整个街区,乘公交都还要转一趟车,真不知道以前的城市规划是怎样做的。
隔离家与小区几乎总在改造,但怎么改,都没给陶倩改出一条便道来。
春节前,靠陶倩家这边街道又有一幢筒子楼被扯迁,楼拆到一半,过年了,过完年后两三个月,也没见工程队回来继续施工,被拆毁一半的楼房裸露在街边,变成附近居民的垃圾场。
一个周末,陶倩在倒垃圾时,意外的发现,废墟中间有一条通道。
从方向上看,那是旧筒子楼原来楼内的一楼走廊,走廊很长,穿过走廊,是一堵围墙,围墙被人砸开了一个口子,围墙里面是一个搬空了的大杂院,穿过杂院,在一幢大厦与旧仓库之间,有一条狭长的夹道,夹道尽头居然就是……学校大门对面!
就这样,陶倩每天都穿过废墟上学,免去了乘坐公交的麻烦。
事实一旦澄清,陶倩在同学们眼中一下从诡秘者变成了英雄。毕竟,深更半夜,独自穿越鬼屋般的废墟,不是谁都敢做的事。
陶倩并没有说出全部真相。
在那黑暗的废墟走廊里,有一个幽灵在暗中保护陶倩。
其实,第一次晚上穿越废墟时,陶倩也曾被吓得半死。
当她走到旧筒子楼走廊上时,远远的发现,在走到中段,有一个黑影伫立在那儿,一动不动,好像是在盯着她。
当时,陶倩身子骨都被吓软了,第一反应是撒腿往回跑。
但她已经无法动弹,毕竟,全身骨头都已经吓软了,没瘫倒在地下就不错了。
陶倩壮了壮胆子,见那黑影一动不动,貌似没有什么恶意,想到往回走会很麻烦,于是小心翼翼地试着往前迈了一步。
那影子依旧没有动作。
陶倩勇敢地走向前去,强挤出一副笑脸,接近黑影。
那是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脑袋和双手都往下垂,一幅无精打采的样子。
这样沮丧模样的家伙,应该没什么攻击性吧,陶倩想。
走得更近了,看得更清楚些了,陶倩乐了,嗨,这那是什么男人的,走廊中段已经被拆了一个口子,可以看到二楼的颓墙,那堵砖墙两边都拆光了,只剩下半截柱子和一根横梁,邻近高楼的灯光斜洒下来,半截柱子正好打在一楼墙壁上,活像一个人影。
以后,陶倩每天都大大方方的穿过废墟,走捷径上下课,每次见到那影子,陶倩都会向她打个招呼:“晚上好,我的守护神。”
无惊无险,高中毕业。
秋天,陶倩到外地上了大学,等寒假回家时,那片废墟已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新建马路。
“拆毁那片废墟时,可不得了哇。”妈妈告诉,那个旧筒子楼中间二楼,发现一个吊死鬼。”
“吊……怎么可能?”陶倩觉得背皮麻了一下。
“是啊,有个男的吊死在二楼横梁上……今年不是旱春吗,几个月没下雨,那死鬼正好吊在风口上,可怜啊,尸体都干了,说是春节前在这里帮拆房子的民工,临过年领不到工钱……包工头跑了……啧啧,造孽啊。”
陶倩全身一软,瘫倒在沙发上。
她每天晚上看到的人形墙柱影,其实不是墙柱,就是一个人,一个死人。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8-2013 10:5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长尾巴
赵爷爷家的儿子快长尾巴了!
这个消息迅速在老赵家的亲朋好友中传开。
“哎呀,太神奇了,真是不简单啊。”所有人都感叹。
“老赵爷爷这下该放心了。”大家都这么说。
大家都放心了。
为什么?
老赵家在桂林古南门外开的“赵记米粉”是百年老字号,那一带居民都吃赵家米粉长大,但近年来,随着赵爷爷年岁日高,赵记米粉眼看就要断代。
桂林米粉以卤汁配方取胜,各家配料方式各异,但大都很保守,制卤秘笈,传子不传女。
老赵家儿子长尾巴,意味着赵家卤制秘笈后继有人了。
究竟赵爷爷是怎么……办到的?好事者都在打听。
“乳鼠酒!”终于,榕树路一百号大院的王老师揭晓了秘密。
那天,为庆祝赵家公子长尾巴,赵家在榕树路上摆开了一字长席,招待街坊亲朋。酒席上,
赵家捧出了象鼻山洞里窖藏三十年的老三花,王老师一时兴起,多喝了两杯,说出了秘密。
王老师是文物工作队的考古专家,
去年,考古队在尧山脚下桂林靖江王墓时,在一个墓穴里发现一只青花梅瓶,梅瓶本是桂林地方传统的陪葬品,本不稀奇,但这只梅瓶出土时瓶盖被拌有糯米浆的石灰膏严严实实地封住。
回到工作室后,王老师亲自将瓶盖打开,一股浓醇的酒香充溢工作室——这瓶里有酒,四百年前的酒。
将酒倒出,酒色晶莹红艳。更令人称奇的是,酒中泡有三只未长毛的小乳鼠和一些中药材。
你知道酒中为什么会有乳鼠吗?原来根据中医药书的记载,鼠是一味重要的药材,鼠肉有补肾的功效。民间认为用乳鼠泡酒不但可以壮阳,对产妇也有大补的功用。
王老师家与赵爷爷家是世交,看到这酒,王老师第一时间想到了赵爷爷。
赵爷爷今年快七十了,几代单传,十年前,老赵家连出不幸,先是独生子出车祸去世,没多久老伴也撒手人寰,赵爷爷几乎要崩溃。
后来有人给找爷爷介绍了一个四十多岁的刘大姐续玄,刘大姐有过一次婚姻,但据说是因为不能生育被男方休了……当然,这是婚后赵爷爷才得知的,不然,他怎么也不肯取这女人。
毕竟,老赵家不能绝后啊。
王老师偷偷倒出了一点古董乳鼠酒带回家,交给赵爷爷。
“老叔,你试试这个吧,也许管用……”王老师建议。
还真管用,就这么点酒喝下去后,没多久,新任赵奶奶居然怀上了,而且以高龄产下一个健康的儿子。
这不,转眼儿子就蛮一岁了,所以,大家都喝到了赵家公子的长尾巴酒。
对了,忘了告诉你,桂林地方土话,称生日为——“长尾巴”。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8-2013 11:0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你们有见过接阴婆婆吗?
这是一件真实的灵异事件:
我的一个朋友是在医院做护士的,2005年7月8号深夜,她和另一个护士在医院值班,到了半夜,忽然感到一阵阵阴风,医院传来很浓的臭味````据我朋友说,当时,和她值班的那个女的不知怎么回事,就哭了起来,说自已不舒服`````
大概两点半时,医院推进一个从楼梯摔下来的一个大肚婆,我朋友回忆说,当时,那个大肚婆流了很多血!而且在推进产房时,还有一个穿紫色衣服戴着西式高帽的老公公和她面对面的打了个招呼!~~也就跟着进了产房~(我朋友说,感觉那个老公公不是人,倒象个纸人!)
我朋友迟疑了一下,马上追了过去,因为产房是不准外人进的,可是,她进去产房却找不到有那个人,后来,她问医生有没有看见那个紫色衣服的老公公,医生都说没有见过!~于是,我朋友打电话给我,我当时还以为她太累,太紧张,所以只叫她别理这事!值好班就行了!~~`````
过了很久,里面忽然传来大叫一声````然后就静悄悄的``就在这时,医院忽然闪了一下电,(停了几秒电)又正常了,这时,和我朋友一起值班的那个女的,说头昏闻到一股血腥味!,话没说完就呕了一地东西,正在这时,从产房里走出了一个穿着黑古装的阿婆,左手托着一把黑伞,右手提着一个铁桶,桶里装满了冥纸元宝,(我朋友记得,那些冥钱是血红色的,后来,我查书才知道,这是个接阴婆!原来桶里装的还是个死婴!)我朋友还以为桶里装的都是冥钱,就走了上去,对那个阿婆说,这里是医院,不准在这烧冥钱,谁知,那个阿婆,咔咔咔````的笑了三声,动作就象纸人一样,很快的走下楼梯了!~~我朋友和值班那个女的吓出了冷汗!~~~都呆了!!~
大概过了三分钟,突然,产房门轰的一声,那个大肚婆冲了出产房,(衣服还血淋淋的)声音很嘶哑的问我的朋友说:我儿子呢~~~我朋友一时反应过来,大叫了起来,这时,刚好电梯门开了,那个大肚婆,就冲进了电梯下去了!!~~~听到我朋友的叫声,医生们都出来了,问是怎么回事,(和我朋友值班的那个女的吓得脸都发青,哭了)我朋友把这情况说了,这时,医生都认为是不可能,因为,那个大肚婆现在还在产房,不过,失血过多和胎儿一起死了!!~~我朋友听到这就昏死了过去!~~
这事传到院长那,院长要求查看当晚电梯所有的监控录象,结果,全院都吓倒了!~~~原来,在我朋友说的那个时间点(也就是大肚婆冲进电梯的那个时间点)电梯里竞没有一个人!~~但是电梯竞自已动了,选则下一楼,而一楼当时也没有人要座电梯!
~~~大家有看见过接阴婆吗?医院里是常见鬼的地方!!~~~~你有见过吗?
|
|
|
|
|
|
|
|
|
|
|

楼主 |
发表于 28-8-2013 11:0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
奔 月
安琪真的美如天使,真的。
你要想套住天使一样的美眉,最好给她打些金耳环银耳环什么的。
为什么要给女人送环状的礼物呢?当然是想套牢她。
小鲁深谙这个道理,所以,尽管他五短身材其貌不扬,还是娶到了身材高挑天仙化人般的安琪。
见面礼物是一对金耳环,定情物是有一对金耳环,镶钻石的,还配上一条金项链,带翡翠环的。
然后,是订婚戒指,订婚手镯,结婚戒指,结婚手镯……
本以为蜜月开始后就可以停止送礼游戏,不曾想,安琪已经疯狂的迷上了环状首饰,一个劲缠着老公为她继续打造新首饰,手上脖子上挂满了,再打脚环,脐环……
全身上下挂满金环的安琪,走路累不累啊?
怪了,这女人是身上挂得越多,步履越轻盈。
特别是在姐妹们艳羡的目光中,她简直可以飞起来。
中秋节的晚上,夫妻双双坐在阳台上赏月,看着月亮巨大的光环,安琪又有了新主意。
老公,给我打个金腰环吧。
小鲁几乎喷血。
小鲁可不是什么商贾巨富,为了满足金环天使的欲望,他已经负债累累。
“安琪,我的天使,咱们以后再考虑吧……”
“不行!”天使生气了,后果很……凄凉。
凄凉的是小鲁,团圆佳节,被罚睡沙发。
早上起来,小鲁出门,抵押了房产,真的为妻子打回了一条纯金腰带。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坐在圆月下,安琪的全身披挂,身上的金光在月光下熠熠生辉,化作一个光环漂浮在头顶,安琪满脸微笑,美艳四射,分明是一个没有翅膀的天使啊。
为了拥有这么一个美人儿,再苦再累再花钱也值得了!小鲁这么想。
一阵风出来,安琪突然双脚离地,缓缓升向天空,像一只气球。
“老婆,你要去哪儿?”小鲁一把没抓住,急得直跺脚,他万万没想到,安琪,真的是天使,真的会飞。
安琪低头看着老公,脸上泛起奇怪的表情。
她此刻的心情也很复杂……啊,啊,原来我真的是天使啊,既然我是天使,怎么可以跟这个形象丑陋的家伙在一起呢?
所以,她没有试图停止飞翔。
身体越来越轻盈,啊,飞翔的感觉真好啊。
月亮在安琪眼中越来越大,安琪在小鲁眼中越来越小。
最终,安琪化作夜空里的一粒尘埃。
小鲁哭了,哭得很伤心。
“我真笨,早知道安琪真的是天使,就不会让她阳台上赏月了……”他像祥林嫂一样,逢人便哭诉。
没人相信他所说的故事,所以没人同情他。
直到有一天,小鲁遇到一个明白人告诉真相,这才让他恍然大悟。
那个明白人说:
“你老婆当然不是什么天使,也不会飞,她是被你捧上了天,唉,人啊,都一样,受宠厉害了,被捧习惯了,骨头就轻了。”
|
|
|
|
|
|
|
|
|
| |
本周最热论坛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