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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夏.風信子

短篇恐怖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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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11:37 AM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留指甲吗



这是个发生在我们国家的故事,有一个初中女孩,很爱美,并且留了很长很长的指甲,在月光下美丽动人。马上面临高考了,那个女生有着十拿九稳的把握。但一天,她正在404校舍里复习,突然,门被踹开了,进来了三个歹徒……当天晚上,女孩的尸首在校舍发现了……他的眼睛还睁得大大的,充满了仇恨,她穿身的衣服都被血染红了,但在现场,却没发现她的双手……

这个屋子一直被封锁了,直到抓住了那三个歹徒,他们承认了是他们为了避免女孩反抗,而把她的手砍下来,但他们也不知道女孩的手去了哪。就这样,这个案子被糊里糊涂的判下了。

一年又一年,时间飞快,这件事很快被淡忘了。但是……这所学校招生人多,于是,404校舍又被6个新生住满了,大家快快乐乐的,名为感觉到危机。农历七月十五日到了,晚上大家依然无恙,然而第二天早上,在这间屋子里,6个新生的尸首被发现了,他们眼睛还睁得大大的,充满了恐惧,他们穿身的衣服都被血染红了,但在现场,却没发现他们的双手……

案子没有下落,线索被中断了,这间校舍又被封锁了一年多。然后又看放了……这次住进进来的是4个女生,她们听说过学校发生的命案,所以大家都很不开心。但必须得住呀,于是他们咬咬牙,都住下了,不久又到了七月十五日,晚上大家好好的,但当第二日的太阳升起时,这4个女生的尸首被发现了。

她们眼睛还睁得大大的,充满了恐惧,他们穿身的衣服都被血染红了,但在现场,却没发现他们的双手……

案子依然没有下落,学校为了升学率,而封闭了此事件。不久,这件恐怖又邪门的404校舍又被开放了……有是六个女学生住。当七月十五日那天晚上,她们互相搂抱,一起挤在一个床上,并且祈祷着能活到明天——

钟声很快敲响了十二下,一阵风声,404校舍里传来了指甲挠墙壁的声音,吱~~~吱~吱~~~学生们报的更紧了,忽然,窗子开了,门同时也咚的被踹开,没有人进来,学生们怕极了,这时,一个女生尖叫了一声,大家回头看见了十一双手,一双悬空的手,指甲一米多长,鲜红鲜红的,绯色欲流……

第二天早,他们的尸体被发现,她们眼睛还睁得大大的,充满了恐惧,他们穿身的衣服都被血染红了,但在现场,却没发现他们的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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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11:38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完美防盗技术



梁磊明与盗车者有缘。

或者说,盗车贼锁定了梁磊明。

更大的可能是,梁磊明遭到了“车咒”!

从幼儿园时期的儿童三轮车,到中学时的单车,上大学以后的山地车摩托车,只要到了梁磊明手中的任何一辆交通工具,无一例额外最终将会失窃。

有时候,厄运也会变成彩运,大学时第一次与女同学约会,两人去公园人工湖上泛舟,船到湖心岛,系舟登岸想玩个浪漫,女生抵死不从,纠缠半个小时后回到岸边,船不见了。

那一晚,虽说挨冻受惊,但最终抱得美人归。

大学毕业后,梁磊明迷上了汽车,随着事业逐步上升,代步工具也不断提高档次,每一次更新,也都是窃贼为他带来的无奈。

梁磊明那辆价值188万的宝马Z10是他直接到德国找厂家订购的,签合同时,梁老板向厂房提出一个附加条件——愿意再加一笔费用,加装一套最新最好最安全的防盗系统。

新车运回中国,梁磊明首先检查防盗系统,德国人的技术实在无可挑剔,防盗方式果然堪称完美。

防盗系统是一把钥匙,一把不需要随身携带的指纹钥匙,指纹识别器链接着电脑处理系统,若是梁磊明本人扭动钥匙,自然是毫无障碍,若是家人,孩子触碰到钥匙,语音提示系统便发出人声提示,劝她们等爸爸亲自来开车,若是要委托司机洗车保养,主人可以让工人摁下指纹,为他设置一个两小时或三个半小时的临时点火权。

如是陌生人来触碰钥匙,赫赫,拿可是自投罗网了,首先,盗车嫌疑人将会被钥匙后面突然窜出的一只手铐稳稳当当地铐住手腕。然后,脚下地板里伸出的脚铐锁住双脚踝,座椅两侧也会迅速伸出三道皮带,一道将人拦腰捆死,一道拦胸捆死,连左臂也不放过,最上面那道皮带刚好套住脖子。

指纹识别系统直通警察局报案中心,电脑先拍照后报案,并准确将窃贼指纹与警察局犯罪胆档案核对,给警察省下不少麻烦。

拥有完美防盗技术的新车,一星期后还是被窃贼开跑了。

窃贼事先并不知道这辆宝马车有如此强大的防盗技术,而他所使用的盗窃工具不过是一把螺丝刀和……一副手套。

窃贼甚至也完全不了解这车有如此强大的防盗、抓贼功能,否则他还真没胆量下手。

作为劣迹斑斑的惯偷,这家伙第一时间考虑的只是不留下指纹,哪怕面对一辆他马上就要开走的汽车,他也不愿意留下指纹,于是,便戴了手套。

指纹钥匙被没有指纹的手触碰后,顿时傻掉了。

识别系统设计者事先没料到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一切措施只是针对各种指纹而设定的,一旦遇上没有指纹的手,系统立即陷入混乱状态。

接下来,窃贼采用了最古老的本办法来发动汽车,用螺丝刀拧开把点火开关下面的挡板,把电线拉出来找到火线,然后把点火线与火线接在一起,再把启动线往火线上搭一下,这样汽车便发动了。按理说,这套办法是用来对付老式汽车的,现在的汽车别说这辆特别添加防盗系统的宝马,挤扁是一般的奥迪桑塔拉的钥匙上都有密码,通过电脑控制,密码不对汽车就发动不起来。

可是,这辆宝马的电脑系统,由于受到无指纹手指的困惑,完全失去了防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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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11:39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金鱼鸟



长风公园有上海最大的人工湖命和最高的人造山,山水之间是上海市区内最大的鸟类天堂,自然界中的鸟儿在这里聚集,人们来这儿来遛鸟。

天还没亮,提着鸟笼的老人汇聚成队伍,铁臂山上鸟儿嘀咻成一片。

于娟走在老人队伍中,显得特别傻,一是没有年轻人这么早起床锻炼,二是大家都提着鸟笼,她却双手捧着一个玻璃金鱼缸。

两条金鱼也很显眼,裙尾婀娜,身躯丰腴,色泽金红,艳丽多姿。

“这么大的金鱼,养了很多年了吧?”有老太太好奇地问于娟。

于娟也不知道,打记事起,这两条鱼儿就是她的玩伴。

于娟是到山上来给金鱼放生的……外婆的临终嘱托,死后要将金鱼缸捧到铁臂山上放生——千真万确,不是湖里,是山上。

好不容易到了山顶,金鱼缸刚刚置放在山顶的石桌上,太阳便从东方升起。

金鱼从水底窜出水面,两条小金鱼,一眨眼变成了小鸟儿,飞向蓝天。

周围的老人们与于娟一样,看得目瞪口呆。

外婆说过:“我这缸里养的可不是普通的金鱼,而是稀有的金鱼鸟,会飞的哦。”

外婆没骗她,外婆养的的确是金鱼鸟,现在已经飞走了。

外婆是一星期前去世的,过了这许多天,于娟才从悲痛中清醒,想起了外婆的嘱托。

目睹奇迹的老人中,有一名晚报退休记者。

在老记者的生花妙笔下,金鱼变鸟的消息不胫而走,一时间成为上海各媒体的花边奇闻。

当然,没几个人相信这一事件有多大真实性。

老记者甚至还因此而遭受到职业道德质疑。

直到一星期后,金鑫像电视台记者展示了活生生的金鱼鸟。

金鑫是在崇明岛上的渔民。

那天,金鑫正在海上捕鱼作业,从西边飞来两只小鸟停在船头,再也不肯离去。

小鸟有金红色的羽毛,在太阳下熠熠闪光。

崇明岛是大自然的鸟类天堂,生活在这岛上的人们什么鸟儿没见过啊。可谁都没见过这样的鸟儿。

“这是金鱼鸟,我爷爷说过……我爷爷已经去世一年多了,临终前一直交代我,一定要找到养金鱼鸟的人。”

金鑫这样对电视台记者说。

电视镜头下,两只金色鸟儿在船头蹦蹦跳跳,也不怕人,也不怕风。

看到这镜头,于娟给电视台记者打电话,查到了金鑫的地址。

见到金鑫的时候,杜娟就感到十分亲切。

鸟儿一见到于娟,边噗噗噗飞到姑娘肩头,跳到她掌心,扑翅咴嘀,一幅乐不可支的样子。

走进金鑫的船舱,赫然看见一张熟悉的老照片,那是杜娟外婆的青春倩影。

“我的爷爷说,他死后,会有两只金鱼鸟把他带到这个奶奶身边……奶奶是他年轻时候的恋人,家住在上海滩上,那年代,我们水上人家是娶不起上海姑娘的……”

于娟第二次踏上崇明岛,带来了外婆的骨灰。

金鑫也捧出爷爷的骨灰。

太阳西斜,海面上彩霞满天,两个年轻人驾驶着机动小艇,驶向大海。

两位老人的骨灰撒进海里的时候,两只小鸟鸣叫着,展翅飞向天边,金色羽毛融汇在霞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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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1: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主愿望



七夕到了,万能的主啊,请听我祈祷我的愿望。

我的愿望是……成为一个公主!

一个拥有庞大王国的公主。

在我王国里,只有我一个女性,我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至高无上的公主,女皇。

我什么事情也不需要做的,不上课,不批改文件,不看任何人脸色——我不需要父王母后什么的,麻烦,我只需要从早到晚有奴仆进献各种美食。

还有就是,不受到任何伤害,身边有一大批誓死忠于我,日夜保护我,但不敢对我起一点儿邪念的异性。

当然,我还需要身体强壮的,又高大又结实又英俊的帅哥……不是一个哦,不能只是一个,要很多,轮流伺候我,嘻嘻。

万能的主啊,赞美您的伟大很仁慈,请显示您无边无际无所不能神迹吧,在七夕到来之前,满足我,一个小小女子的愿望吧。

对了对了,我还想变得漂亮点,丰满苗条,像天使那样,可以吗?

上天传来一个慈祥的声音:

好的,我的孩子,真主是仁慈的,在这个美好的七夕之夜,你的愿望可以实现。

这时,一道蓝光闪过。

公主坐在宫殿里,看看自己身材,哇,真的是有丰满又苗条,背后还有一对小翅膀。

我真的成了天使公主了耶……

再看身边树木成林,米面成仓,美食成堆。

那些仆从个个俯首帖耳,那些卫士个个尽忠职守。

那些精壮汉子更是强悍健硕,每夜都把伺候得舒舒服服。

而且,公主的身体也很健康,完全经受得住夜夜翻云覆雨。

可是,纵欲过度,总会有副作用……

要怀孕,要生孩子……

公主生了很多很多孩子,现在还在生着呢。

——身为一个蚂蚁王国的公主,生孩子是她的天赋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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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1:1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嗜食如命



10月7日,世交的同年彩虹猫结婚。那一日晴空万里,我携妻子天猫前去参加婚礼。

早早有人守候在门前,看见我们马车滚滚驶来,赶紧趋前迎接:“豹先生,您一路奔波劳苦,要不要先歇息下?”我家离此地不过两三里,问的全是些倒三不着两的话。另一个仆役,则赶紧跑里面去通报。

“我不想去了。”天猫低头,对我轻声说。

我笑,拍她的手安慰她:“说什么胡话。你今天穿那么漂亮。”

她今天果真漂亮,蕾丝面料的长裙,头上插一把扇子,顺应近些年来美女头饰往筷子扇子勺子叉子发展的潮流,美丽而实用。黑色面纱,越发衬得冰肌如雪,眼似寒星。

天猫噤口,和我一起出来,她总是忧郁的,眼神茫然,倘若你见过清晨的雾,就知道她双眸的样子。

我搂紧天猫的肩:“只要我出门,就一定带你出去。”

已经有人出来迎接我们。喜筵,仆役也穿着红通通的颜色。天猫好像被刺了眼一样,忙不迭转开脸。应该是准备好了,通报好了。我深吸一口气,准备和她迎接所有目光。

庭院里绿草茵茵,摆满白色小圆桌。我们被引到西边的角落,那里单独有一张大桌,上面摆满饮食。从烤鸡腿到提拉米苏,从孜然羊肉串到素烧鹅,林林总总,层层叠叠。

只有两张椅子。

我环顾四周,看见别人都是六七人一桌。再次深呼吸,我吩咐:“我太太,念佛吃素。不要蒜,不要荤腥。”

仆役们面有难色,但还是答应而去,不多时,换上大批豆腐腐竹沙拉马铃薯。调料仅仅是盐和奶油。天猫低下头,不看人,只是密密地捻念珠。

仆役们散了。天猫忽然抬起头,眼里亮出异样光彩。她迫不及待扯下面纱,一头扑在食物中,左右手同时开弓,猛吃。刹那间,无数盘子只剩残汁,滴滴答答。

我拍着她的后背,安抚她:“慢点慢点,还有还有。”

她的胃已凸出很大一块,好容易慢下来,却痉挛起来。我知她下一步动作,急忙扶她去一旁沟渠——果然,她哇地大吐,吐,吐到一地,甚至溅到我身上。

“您太太是不是病了?”给彩虹猫主婚的牧师正好经过,见此情景疑惑地过来问我。

我急忙转身挡住他:“没有关系,我太太,只是惯性。请不要过来。”然后,推他离开。

旁边有人嘀咕:“豹少怎么搞的?娶了这样的妻子?”

“听说,她一刻不停地吃东西,嘴巴没有停下过,但是又一刻不停地呕吐。”

“真是可怕。”

“豹家衰落了,唯一的后代,平白落得别人笑话。听说,那个女人还没法生育。”

“幸好这次专门吩咐让他们单独坐……”

我只当没听见,扶天猫起身。然后跟彩虹猫道歉:“对不起,家妻不舒服,我们要提前离开了。”

扶天猫出门,上马车。天猫似乎稍微舒服了些,问我:“有没有吃的?”我忽然心酸,递给她好大一桶薯片。这马车,储存好多食物,我怕她不够吃。

一路上,我没话找话:“要是我再没有厚待,豹家的血统就断绝了。”

“听说我们豹家的血液,有神奇的功效。妖精如果喝了,可以平白提升500年修为——都是傻话,我爸妈又不认识唐僧。”

“再过两年,彩虹猫也要有小孩了,到时候我们认来当干儿子干女儿,好不好?”

都是我一个人在说,天猫只是静静听。

很快回到家。天猫强撑着下马车,回卧室。我给她盖上被子,看她睡着。她微微张开嘴唇,玫瑰色的唇洁白的牙,如天使——如果不是左右两边有两颗尖牙齿突出。

她以为我一直不知道。

我也装作我一直不知道。

我的爱妻天猫,是吸血鬼。她嫁给我只是想要吸我的血,传说中,吸了豹家的血,就可以不惧怕白天、蒜、十字架。

可是我们相爱了。于是她只能克制,不断吃不能填充自己的东西又不断呕吐,甚至不敢吃肉,害怕引起吸血的欲望。是的,在别人眼里她是个嗜食如命的妇人,丢脸、无修养、耻辱。可是在我眼里,她比任何人都美。

我掀开被子,躺到天猫旁边,抱住她。

你为我放弃饮食。

我则给你一生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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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1:28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时 尚



中秋节眼看着要到。院子里的金桂开得早,不到农历八月,就已经粒粒累累,风一吹,地上就铺一层金黄,芬芳馥郁。

老伴云中羽衣子念叨,要撤席子了。这些天睡着凉,早上起来腰微微酸疼,还是换床单的好。想想,忽然转头对我说:“阿洞啊,你记不记得从前有种布,叫的确良的,摸起来好光滑?”

二儿天天刚好从旁边经过,闻声笑喷了:“老妈好落伍,现在哪里还有这种土得掉渣的东西?化纤的~又便宜,对身体又不好。都流行用纯棉,而且,染色的还不好,要天然的彩棉。”

云衣脸上挂不住,小声说:“妈又没说要用的确良,只是回忆下——我和你爹爹的床单一直是棉布的,从刚结婚用到现在。”

天天扮鬼脸,一副不信的样子。我皱起眉头吼:“你看看你那副样子!头发旁边全部剃光,中间一溜像鸡冠,还染得五颜六色,丑得像鬼——”

“那叫贝克汉姆头!”天天叫屈。

我冷哼一声,贝壳?再稀奇的贝壳我也见过。没看到这样的。近些年的年轻人,越来越奇怪,耳朵上穿孔也罢了。偏偏鼻子上还打钉,有的嘴唇眉毛上还挂着小环环。头发染成鸡屎黄,还说,这个叫什么时尚——

“就是时尚~爸妈真古板,不懂时尚。”天天踩着滑板一溜烟跑掉。

“孩子大喽,管不住喽。”我一脸尴尬,望着云衣摇头。云衣笑,戳戳我额头。结婚四十年,我和她感情,一如新婚。

中秋节转眼来临。那天云衣按四川的老规矩,煸了芝麻花生,称了麻糖,还花高价买了西瓜。回来后她一直念叨,面色忿忿:“怎么能这样?前些日子西瓜才4毛1斤,现在卖到5块,太宰人了。真是狠。”

我笑得皱纹都皱起来,捏捏老伴松软的手:“还计较,也不看看今天什么日子。理当贵的。”

晚上大儿阿麻,二儿天天和小女苏苏,纷纷提月饼来。阿麻是商人,提着的月饼用大红锦缎豪华包装,他面有得色,说这盒月饼价值两千,里面有金屑。

“胡闹。”我不以为然:“金屑泡酒还有些医书上的道理,包月饼是哪门子主意?”

转眼看到苏苏拼命发短信,又忍不住咆哮:“一天到晚只知道网恋视频,也不正经找个男朋友!”

苏苏白我一眼:“爸真罗嗦,再骂我,我找个女朋友回来。”

正要教训,云衣拉拉我袖子:“你血压高,不要自己惹气。”于是摇摇头,一家人坐着吃饭。

“爸妈真落伍。”天天讥笑:“连时尚都不懂,一天到晚都训我们。从小骂到大,连我们工作了都不放过。”

是真的。他们小时候收集不干胶被我骂,迷林志颖小虎队被我骂,偷偷省早餐钱买磁带听邓丽君也被我骂。一路骂到底,骂到现在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不时尚就会被周围的人嘲笑。要知道,他们当年抢着买的踩脚裤,现在看到脸都要羞红。

“爸妈,你们不懂啦……”儿女齐声制止。

还是阿麻孝顺,席间问我们要不要去马尔代夫度假,说可以帮我们订最好的旅行团。

可是我变脸:“不要,一辈子没出过这个家门,我哪里也不要去。”

儿女们面面相觑。在他们眼里,我多半古板到不近人情。

懒得理他们。看云衣似乎有了倦意,我搀扶起她,向里屋走。

背后传来三个孩子的声音,他们讨论IT,讨论网络,讨论数字电视,讨论攀岩飘流——讨论一切我不懂得的时尚。

扶云衣进房,小心地锁上门。她坐到床上。

“累了吧?要不要把羽衣披上一会?”我问她。

她点点头。于是我掀开地板一角,掏出一件羽毛衣服,给她披在身上。那是她的生命之根,一日缺少了它,就会面色憔悴继而枯萎,甚至死亡。

“对不住你。”我怀着歉意说:“当初如果不是婚后,我妈发现你不是人,然后找道士在羽衣上念了咒,让它永远不能离开这间老屋,否则就会被三昧真火烧毁——你也就可以去到处玩了,像大儿说的那个马什么夫。”

云衣脸上泛起红晕,她笑笑,摇摇头:“我没有什么好怨怪的。”

我忽然心宽,走过去抱住她。

她是鹤精,多年前在我家后院修炼,蜕羽时不慎被我看见,惊为天人。于是偷藏羽衣追求她,终抱得美人归。

儿女们说我古板老朽,他们万万不会想到,当初自由恋爱且追求非人类,这样的时尚,他们毕生也难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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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1:3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初、最后



凌晨1点的时候,小镇已是一片死寂。偶尔看到白色的影子在围墙上敏捷地行走,发出“喵呜”的声音。

除了三香家的面铺。

黄色的塑料油布,遮盖在棚子上面。一个手推车,一口大锅腾腾地冒着热气。旁边是另一口小砂罐,骨突突地翻滚着浑浊而喷香的平菇骨头汤。再旁边,是一排排格子。上面琳琅满目:盐、酱油、味精、青蒜、油辣椒、葱花。还有码好了的湿面。

老板娘三香站在推车前,正丢下一团面。面条在锅里打个突,三香手一抖,尽捞起来,白生生热腾腾的面条落入蓝花白瓷的大碗,再浇上平菇骨头汤。撒几粒葱花,鲜味忽然就洋溢了整个巷底。

夜深了,还有什么客人?

有的。

一个相貌斯文的年轻男人,坐在推车前的条凳上。三香把面递到他面前,男人文雅地点点头:“谢谢。”

三香有些奇怪。这样的男人,怎么会来这种地方?

她的小摊,生意虽然好,街坊赞她宽汤厚面,但也毕竟是下层人吃喝的地方。那些西装革履、戴无框眼镜的男人,晚上会在酒吧消耗时间,即使饿了,宁愿去7-11买没有营养的跑面,也不会坐在这条油腻腻的板凳上,吃一碗不知道干不干净的面。

可是这个男人坐在这里,连纸巾也没有掏出来擦擦桌子。他戴着无框眼镜,穿黑色衬衫和长裤。眼睛中有一种深不可测的东西。这个人,不像是镇上的。

三香没有来得及想太多,又有新的客人来了。

是一群刚刚下了夜班的工厂女工。夏夜的凉风里,这些年轻的女孩嘻嘻哈哈地手挽手过来,带来一股夹杂着汗味的青春气息。

为首梳马尾辫的女孩啪地摔出一张10元的票子:“6碗汤面,今天我请客!”后面一个清秀的矮个子女孩跟她抢:“喂,你不要啦。说好了今天我请客的。”

马尾辫戳她额头:“你?前几天你过生日才大出血了一次,这次就让我吧。”

女孩子们嘻嘻哈哈地找位子坐下。清秀的女孩无奈地笑笑,转头座位已被抢光,只剩下那个斯文的男人旁边还是空的。“先生,可不可以坐你身边——”微笑着低下头,话音未落,她忽然愣住:“你,你,小宝——”

男人早已停了筷子,像在等着她那一问,抬起头浅浅笑笑,语气是惊喜,可眼睛却还是一如既往的波澜不惊:“鸟鸟,竟然是你!”

被称作“鸟鸟”的女孩,双手捂住胸口,像是惊喜到心脏要爆炸。怎么会、怎么会是他?

少年时候的往事一一浮上心头。

那年15岁,考到县城念重点高中。班上有个成绩很好的男生,叫瑞小宝。他成绩很好、唱歌很好听,并且参加了校园合唱团。许多个水气氤氲的下午,她躲在音乐教室的门外,听他用低沉柔和的嗓音专注地唱意大利的歌曲。

可惜只是暗恋、可惜她只是穷人家的女儿、可惜她面色菜黄其貌不扬、可惜对方的父母是邻市学校的教授,听说高中毕业后,就会直接去国外歌剧院深造。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鸟鸟始终将这份感情深埋心中,没有对任何人说。

18岁高考,他顺利去国外,而她考上大学,却因母亲重病而不得不放弃,进入一家玩具厂。

她忽然很恨自己,怎么在今夜见到他?

刚下了工,身上还有蒸腾的汗味、头发粘在额角,统一的工装宽大而难看。鸟鸟偷偷把磨出茧子的手藏在背后。

“好久没见了。”她终于迟疑着说:“你不是去国外了么?”

“我毕业了。”男人微笑了一下:“我专门回来,是想见见你。”

周围吃面的女孩子,一时间全部停止了动作,呆呆愣愣地看着男人——今天是什么日子?竟然有幸可以看到八点档剧情。鸟鸟以为自己听错:“什么?”

可是接下来的话,越发像电影:“我想你。在德国的时候,我一直挂念你。”

女孩子的脸一下子红起来。

旁边的女工纷纷放下筷子,冲她挤眉弄眼:“喂,我们先回去了。晚上不给你留门了啊。”

“胡说!”鸟鸟小声骂了一句。

鸟鸟摇摇头,笑笑。

能骗自己什么呢?相貌充其量算得上清秀、家里那么穷;财和色,她都不具备。再说,即使被骗,也是心甘情愿的吧。从毕业到现在,她再没对任何男孩子动过心。

“那好,你自己小心。”高个子女孩拍拍她的肩,招呼女友们散去。

凌晨3点。

三香打了个呵欠,打算收拾摊子。

面摊前的那对男女还在小声地交谈。女孩略显苍白的脸上不时泛出红晕,那团桃红色竟有种惊心动魄的凄美——凄美?三香眨巴着眼睛,怎么会想起这个词呢?

平时的她,2点就收了摊子。今天的破例,是因为这对年轻的孩子让她不期然想起了自己的初恋……长亭外,古道边,萋萋的芦苇中,她和庄秦手牵手走过的泥泞小道。那时候的庄秦,还是个腼腆而羞涩的男孩,而今朝却已是龇着一嘴的金牙,腆着大肚子,跟人在夜总会里点评环肥燕痩。

青春,纯真的青春,真是一去不可再啊。

“老板娘,我们走了。”男人忽然冷冷地看她一眼,像是看穿了她全部的心思。

三香禁不住心口一寒。

看着那个斯文的年轻男人牵着女孩的手,离开面摊,正在收拾锅灶的老板娘抬起头,无意中看向巷口,却猛然吃了一惊——昏黄的巷口路灯下,女孩的影子清清楚楚,那个男人,却没有丝毫的影子!

“喂,喂,姑娘!”三香情急地叫起来,可是他们已经一拐弯,消失在了巷口。

真是的,三香猛然记起,今天,是农历八月十五。

“我以前一直都注意着你。可是,我怕你不喜欢我呢。”鸟鸟叽叽咕咕地跟他说。

爱情可以让一个人脱胎换骨的吧。之前那个面色苍黄的女孩,刹那间滋润起来,眼睛明亮得好像珍珠,而两腮上也有了鲜艳的玫瑰红。

而被叫做小宝的男子却只是微笑着,偶尔附和一两句:“哪里,我也是喜欢你的。”“我以前也很注意你呀!”“你这个人,”鸟鸟不禁埋怨:“都不怎么说话的。一路上都是人家在讲。”她忽然想起什么,迟疑起来:“对了,我家里那么穷,我又只念了高中……英文都不怎么会讲,你会不会嫌弃我?”

“总有一个地方,是真正公平的。”男人抬起头看着天,眼睛的颜色更加黑沉:“在那里,贫富美丑,都不再有任何差别。”

散步良久,多晚送女孩回去的,已没有任何资料证明。

站在工厂黑洞洞的宿舍楼下,女孩握着男人的手,迟疑地,舍不得放开。

“快回去吧。”男人催促:“明天晚上我接你去吃夜宵,后天再带你去我们读书的地方看看,好不好?”

鸟鸟的脸上绽放出花一样的笑容,她乖乖地回答:“好。

”看着女孩娇小的背影消失在楼梯口,男人转过身,慢慢向巷子深处走。深夜的雾起了,越来越浓,好像一声白蒙蒙的叹息。男人的身形裹在雾里面,慢慢地变形,好像一滩水迹立了起来。

他是负责勾魂的神。明天,这个女孩将在出门时不慎被汽车撞倒,当场身死。他在一个月前来认过人,刚好是她生日,听到她许愿——我想再见小宝一面。我一辈子,没有实现过任何愿望。如果可以,请帮我。

一向冷漠、只顾完成任务的他,那一刻竟有了怜悯。

于是,幻化成她心中男子的模样,圆她一个晚上的梦。希望明天勾她魂魄时,她脸上能有一丝幸福。

鸟鸟走在空荡荡的走廊上。

很黑,可是她不怕。

张望了一下四周,看到森森的雾透进来。为什么要怕?——她知道,刚才陪自己的人,并非真的小宝。

前两天,在校友录上看到,那个在美国念书的男孩子,已于前不久结婚、去了澳洲。陪伴自己的,不知是哪里来的魂魄。轻叹一声,正因为知道他不是真的,所以才敢抬起头看他。换了从前,一样觉得他那么耀眼、那么无法接近。

死后的世界,是不是没有贫富美丑的差别?她捂住胸口,心悸了一下。先天性的心脏病,是一年前诊断出来的。说过不了三年。

她只是想在死前见见他。而上天听了她的。

就当是做梦,也是好的。

鸟鸟带着恍惚而满意的笑,推开了宿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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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1:5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绿玉手镯



车票是三天之后的,但麦子已经收拾好行李。

最后一件行囊扣上锁,已是黄昏,夕阳从树叶间隙间滑向进屋里,像是提醒麦子到窗前再看几眼校园风景。

小花圃圆鼓鼓的,所有灌木都被裁剪过,本意是剪成球型,长势盟的芽叶儿率先蹿出弧线,弄得好像傻小子被剃坏了的脑袋。

花圃不是麦子的风景,麦子的风景是花圃旁的秋千。

麦子喜欢秋千,线条简洁,清瘦挺拔,看似静谧,心头却总怀着一颗动荡不安的心。就连名字也诗意盎然。

秋千,秋已驻,千帆往何处?

黄昏时,秋千属于学校的情侣或是老师的孩子们,麦子只站窗前看,从不下去争。天黑以后,麦子偶尔会下去坐坐。秋千很长,经常是两三个陌生人坐在一起,一起荡……但从不说话。今晚同坐的是个女孩,清瘦娟秀的形象,与秋千很衬。

不知怎么搞的,麦子的心悸动了一下。

在这个拥有上万名师生的校园里,遇见一个陌生人,一点不奇怪。

一东一西,一只脚点地,一只手推杆,秋千上了天,身体渐飞心渐远。

晃了好一会儿,麦子才意识到,那女孩与她配合得特别默契。

一个胖乎乎的小家伙突然出现在秋千前面,青蛙绿背心,荷叶边短裙,一个三四岁的小姑娘。

麦子伸手把孩子抱上秋千,秋千一摇晃,小家伙软乎乎的身子晃得像果冻,麦子赶紧伸手揽住小孩的腰于,那女孩也挪动了一下身体,挨近娃娃,扶稳小脑袋。

两大一小,三只晃动的影子,让花圃有了风。

玩了好一会儿。胖宝宝满足了,笑嘻嘻跳下秋千,跑远了。

陌生女孩也站起身,看了麦子一眼,注目告别,转身离去。麦子怔怔地望着女孩的背影,心中突然泛起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这女孩身上有什么东西让她觉得很熟悉……是什么呢?

躺在床上,麦子还在想着那女孩,黑裙,白衬衫,白袜……穿什么鞋,没看清,手上……对了,手上,左手腕上,攥住左边秋千杆的左手腕上,戴着一只玉手镯,路灯很白,光照下的玉镯很绿。

绿玉手镯!麦子感到熟悉的,就是这个东西。

麦子一骨碌起床来,解开捆好的行李,翻找她的宝贝。

麦子也有一只那样的玉镯,碧绿透翠,是外婆留给她的念想,平时麦子都舍不得戴……那件事后,麦子再没戴过。

奇怪,明明收藏在行李箱夹层,小锁头与密码锁把关——就这样保存的宝贝,居然不翼而飞了。

小首饰盒空空如也,外婆留给她的翡翠手镯不见了。

麦子是女生宿舍中最后一名“毕业逗留者”。

三天后,麦子将回到家乡南方小城。早在半年前,家乡的外贸公司就已经向麦子开出优厚条件,请她回乡就业。

实际上,麦子自己也明白,作为一名德语专业大学生,留在大都市才有更多发展空间。

然而,那件事促使麦子决定离开这座大都市。

在失去爱情的城市里,麦子特别无助,特别寒冷。

南方那座小城也未必温暖,毕竟,外婆已经辞世三年,如今,外婆留下的唯一念想失去踪影……

一定在那秋千女孩手上——麦子敢这么断定。

翡翠手镯并不稀有,成色绿得通透的翡翠为数应该也不算少,但是,能让麦子产生心灵悸动的首饰,只有外婆留下的这件遗物。

回想起来,刚才见到那女孩时,心动了一下。

窗外风景突然成了麦子的仇敌,连续三天,麦子成了秋千看守人,然而,那个左手腕戴有绿玉手镯的女孩,没再出现。

离校的最后时刻到了。

不,我不能就这么走了!麦子一咬牙,决定浪费火车票。

又苦苦等了一天一夜,等来了宿舍管理员。

麦子心一凉——要撵人了。

“哟,麦子,你还在啊……”管理员一见麦子,立即大呼小叫起来:“下午系主任还专程问我,你回家没。说是院长要找你呢。”院长找麦子征求意见:学校最新决定,聘请麦子担任德语系教师——这是多少毕业生梦寐以求的好事啊。

实际上,关于麦子留校任教的事情早有传闻,很多老师都建议麦子给院方做个表态,但麦子始终保持沉默。

近半年来,麦子一心只想离开这座城市。

但此刻,麦子毫不犹豫的答应留下了。

她的思维已经变得很简单,她要等到那个绿玉女孩再度出现。即便是留校,麦子也不能再留宿女生楼,今夜,麦子最后一次守望那扇有风景的窗户。

残月东升,已是子夜,就在麦子哈欠连天的时候,一个白色身影出现在秋千旁。

是她!麦子心都快跳出嗓子眼。她飞快奔出房门,奔向楼梯,冲进花圃。

秋千椅微微摇晃,花圃四周,已杳无人迹。

椅子上有个圆圆的小东西泛着白光,麦子拾起来,借路灯光看看,是一块校徽,很古老的造型,暗红色繁体字写着“德育女校”麦子惊呆了,这校徽她是第一次见到,但这所学校的名称她很小就知道,七十年前,外婆曾就读于北平德育女校。

年轻时,外婆是她们那座小城唯一的女大学生,为嫁外公回到家乡,默默无闻过了一世……这是外婆为此而耿耿于怀,直到闭目。

麦子大二那年,外婆走了,走得很安详,妈妈说,因为麦子考上了京城的大学,外婆死而无憾。

摸着校徽那一瞬间,麦子突然明白了外婆坚持要她考上京城大学的苦衷。

第二天,麦子搬进了教师宿舍楼,打开行李布置房间,在密码箱包夹层里,又看到那只首饰盒,咦,怎么捧在手上沉甸甸的?

打开盒盖,一道绿光闪出——她的宝贝手镯乖乖躺在远处,碧绿通透,安然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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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1:5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肉饼奇香



A小区大门口忽然来了一个摆摊卖早点和晚餐的老太太。

老太太大概有七十岁的样子,瘦瘦的,有些驼背,还有些干瘪,在人群中从来不会引起注意。她经常对来买东西的人说,以后就喊我常婆婆吧。没有人知道常婆婆的来历,对这样一个普普通通卖茶点的老太太,根本没有人想知道她的家世,想买给她钱拿东西走就是了。

常婆婆的早餐也没什么新鲜东西,无非是一些油条、牛奶、豆浆之类的,她的晚餐基本上也是这些,只是多了一只用白布毛巾盖的严严实实的筐子,却很少有人见她打开过。

茜茜的家就在这个小区里。

由于爸爸常年跑运输经常出差,妈妈又在离家比较远的纺织厂上班,每天的早餐茜茜基本上都是自己买给自己——在小区大门口随意买点早点带到学校吃。自从常婆婆来到这里之后,茜茜偶尔也买常婆婆的牛奶、豆浆或油条,每一次,常婆婆都会慈爱地看着茜茜说,上学还早,吃完了再去也不会晚。每天放学回家的时候,茜茜都会看到常婆婆对她和蔼地笑:“喷儿香喷儿香的肉饼,拿几个回家尝尝吧?”茜茜总是很礼貌地说,谢谢婆婆,改天吧,今天不饿呢。

爸爸出差足足有三个星期了,茜茜做梦都想爸爸能早点平安回家。妈妈说接到爸爸的电话,说今天晚上就回到家了,并嘱咐茜茜,晚上纺织厂要她值班,先买点吃的给爸爸,自己晚点回来做饭。

放学了,茜茜立马回家,比平时要迅速的多。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又碰到常婆婆。和往常一样,常婆婆笑着说:“孩子,喷儿香喷儿香的肉饼,拿几个回家尝尝吧?”茜茜想爸爸马上就回来了,家里又没多少现成的东西吃,正巧买点肉饼回去,于是就答应说,好呀常婆婆,给我三个吧。“四个都给你吧,就剩下这几个了,放到明天就不好吃了。”四个就四个吧,茜茜想,反正爸爸又累又饿。

常婆婆慢慢掀开白布盖着的筐子,一股奇异的香味猛地窜了出来,把茜茜呛了一下——四个金黄透红的肉饼被常婆婆拿出,装进一个厚厚的纸袋里。

“这肉饼可香了,一般人还不卖给她……”常婆婆嘀咕着,用一种让人难以琢磨的和平时不一样的目光对着茜茜,“晚上吃几个肉饼,闻着香,吃着香,睡得也香……”

茜茜没功夫听常婆婆唠叨,提着香透纸袋的四个肉饼回了家。看到冰箱里还有些肉和菜,茜茜就没有再买什么。茜茜边等爸爸边琢磨,常婆婆的肉饼里面用的什么材料,怎么会这么香呢?她把四个圆圆的肉饼子拿出来,摆在一个硕大的盘子里看个究竟:金黄的四个肉饼透着红色,散发出奇怪的香味,瞬间充满整个屋子。四个肉饼每一个都不一样大,厚薄也都不同,但都是一样的香。茜茜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她真想先吃上一个。

晚上八点多,响起了门铃声。茜茜打开门,果然是爸爸回来了。

“哇,好香呀,”爸爸一进门就嚷道,“给爸爸做了什么好吃的,这么香!”这个风尘仆仆的中年男人似乎真的饿急了,这次出差去大同运煤,车一开就是好几天,吃不好睡不香,更累的要命。

茜茜说是自己特意买的肉饼。

“真香呀!”爸爸拿起一个来放在鼻子上闻了闻又放回盘子,“衣服都快帖身上了,整个人都快成垃圾桶了,先洗个澡再说……”

爸爸进了浴室,茜茜便将这四个肉饼放进微波炉加热。肉饼一遇到热,香气顿时升腾起来,并且越来越浓烈,香得简直让人窒息!在浴室洗澡的爸爸都闻到了这奇异的香味,并产生一种奇怪的眩晕感。

肉饼热好了,爸爸也从浴室走了出来,他披着浴巾径直走到餐桌前坐了下来,不声不响。茜茜感觉有点奇怪,平时爸爸洗完澡都会到房间里换衣服,一换就是半天,今天这么会这样呢?是太饿了吧!“爸爸,饿坏了吧,你……”

爸爸没有理会茜茜,一把抓起一个肉饼,三下五除二吞下,接下来是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但第四个吃到一半,又放回了盘子,然后一声不响地起身回了自己的卧室。

茜茜更感奇怪,爸爸平时是最疼自己的,有什么好吃的东西先让她吃个够,有时候爸爸自己甚至都不吃一口。今天是怎么了?这样好吃的东西,爸爸竟然都没理自己就给独吞下去了!

茜茜有点生气,但更多的是诧异。见爸爸回了房间,茜茜拿起爸爸吃剩的半块肉饼放在嘴边,更奇怪的是,放在嘴边的这半块肉饼并没有半点香味,仔细闻一下,甚至闻到有点生肉的腥味!茜茜感觉有点不对劲,心里骂道:这个常婆婆,竟然卖给我不熟的肉饼,还说好吃!她走到爸爸的卧室门前叫了几声爸爸,里面没人答应,茜茜想,爸爸太累了,肯定是睡着了。

茜茜回了自己的房间,一边写作业一边等妈妈下班回家。

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了,茜茜的妈妈还没下班回来。

茜茜的爸爸忽然打开卧室门走到大厅里,将吃剩的那半块肉饼端到自己屋里。他将盘子放在桌子上,两眼紧紧盯着那肉饼和盘子,一眨也不眨,好像要从饼和盘子上找到什么东西。

他呆呆地坐在桌旁,盯着这半个肉饼一动也不动!忽然,他发现被他吃掉的那三个半肉饼又回来了,又重新回到了盘子里,和原来自己没碰过一样,原原本本地摆在那里!而且,他分明看到,从这四个肉饼上、盘子的底部和盘子的边缘,慢慢渗出许多鲜红的血一样的液体来,同时,刚刚还弥漫在

屋里的奇怪的肉的香味,也被血的腥臭味代替了,迅速充满了整个卧室!

从那四个肉饼、盘子底部和盘子壁上渗出的鲜红的东西越来越多,随后慢慢从盘子里溢出,流到桌子上,然后又从桌子上淌到卧室的地板上!随即,地上的红色液体越来越多,一点一点地淹没了床腿、床面、被子!浓烈的血腥味令人窒息!

四个金黄透红的肉饼浸泡在鲜红血腥的液体里,渐渐膨胀起来,膨胀起来……慢慢地,这四个肉饼变成了和人一样的形状,和人一样大——但也不怎么像人,因为它们都是瘪瘪的,扁扁的,简直是一张张薄饼!

茜茜的爸爸呆住了,他被浸泡在这血红血红的液体里,浑身上下都湿透了,连他的手,他的脸,他的头都被浸透了,像刚才洗澡时一般!

他伸手抓过一个人形肉饼——有些凉,但隐隐约约感觉到一丝热气,他把它抓到眼前仔细辨认——竟然真是个人,只是身体都扁了,眼睛瞪着他,还眨了几下……他又去抓另外三个,也都一样,有的只不过脑袋也是破碎的!

他惊恐万分!鲜红血腥味的液体越来越深,快要没过他的头顶了,他在液体里拼命挣扎,在液体里胡乱抓着,想要抓住一根能救他上“岸”的救命稻草,但他每次抓到的,都是被撕裂变形的肺,心,肠子……

鲜红鲜红的液体淹没了他。他继续拼命挣扎。他再也不能呼吸,好不容易发现一片透明的地方,他拼命扑了过去……

“哗啦……咕咚……”

晚上十点二十三分,A小区传出清脆的玻璃破碎声和沉闷的物体撞地声,接下来是呼天抢地、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嘈杂的人声,以及救护车警车的尖啸声。

“娘哎……这……不是十三栋六楼的宋大仓吗?怎么了这是?”

“这是做什么孽!”

“天!太KB了……”

“怪事,六楼掉下来,人能成这样?都成肉饼了……”

人们议论纷纷。

除了死者自己之外,没有人知道他曾经经历了什么。

某年四月十三日晚上十点,一辆满载木材的大卡车在一条偏僻的公路上疾驰。十点十五分,大卡车飞奔到公路某交叉口处,恰巧这时一辆农用三轮车从侧面的马路上开过来。卡车司机见有车过来,急忙刹车,但已经晚了——“轰”随着一声巨响,大卡车撞上了农用车!

农用车顿时翻倒,车上有四个人,还有一车韭菜。

农用车上的人都受了伤,都发出痛苦的呻吟。

大卡车由于体积庞大,又是对农用车侧面直接撞击,并没有受到多大损伤。

司机走下车。

“哎……吆……救命!……”农用车上的人呻吟。

卡车司机几乎傻了,呆呆站着说不出话来!

“救命呀!”一个受伤稍微轻一些的人说,“送我们去医院吧,求你了,要不救我们都不行了!”但他也站不起来。

卡车司机还是一言不发。

“你跑不了!记住你的车牌号了……”那个受伤轻的人说。

“啊?!”听到这句话,卡车司机像被电击了一下一样。

接下来,他先后把每一个人都拖起来,并排放在马路上,放在卡车的前面。

“对不住了,我有老爹老娘,老婆孩子……赔不起你们呀……”

十点二十三分,大卡车从四个受伤的活人身上反复碾过!!

这条公路很少有人走,直到第二天,人们才发现一辆农用机动三轮车翻进沟里,公路上一字排开四具死尸,被白布盖着,但似乎并不是立体的!路上和路边有大片大片还没有彻底凝固的血液……血腥的场面让人恶心!

第一个发现车祸现场的人说,他刚来时,看到路上横躺着四个人,血溅的满地都是,令人恐惧的是,死尸排列特别齐整,齐齐地横在路中央,而且四具尸体都被碾成了薄饼……

有人说死者是某村姓常的一家四口,他们是做批发韭菜生意的,准备一早到县城摆摊,赚个早卖个好价钱。

据说收尸的时候,由于四具尸体都成了肉饼,内脏被轧出来,飞得老远,所以分不清谁是谁的,后来,又从水沟边找到一块人的肺,胡乱放在一具尸体上。

这个案子一直没有破,肇事司机也没有找到。

那个肇事司机就是茜茜的爸爸宋大仓,但没有任何人知道他曾经做过什么。

自从茜茜的爸爸死后,再也没人见过那个常婆婆,也再也没人对茜茜说“喷儿香喷儿香的肉饼,拿几个回家尝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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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2:01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亲爱的...我不会再横穿马路了



我离开武的第三天。

不说话,面无表情,几近自闭;四下无人之时会集中精力思索某事——直至泪眼朦胧,但绝不哭泣;别人谈话他倾听,别人玩乐他注视,别人沉默他沉默,别人发问,他无力回答。这是我的前男友小武,在我俩分手第三天的表现。

早晨从中午开始。

武昏睡直至十一点,其间管宿舍的阿姨进来三次,看见他蜷缩在棉被中的身体只是摇了摇头没有说什么。武起床后与上午大部分课均已无缘,故干脆到二食叫好了菜等兄弟。等待期间手足无措坐立难安目光不知该投向何处。终于掏出我送的纪念版zippo,打着了注视半晌才发觉忘记取烟。转瞬泪水不可遏止的涌出,夺路而去。

武归来时兄弟已到,于是众人开动。席间好友剑不断说话,对面桌一队情侣大声调情,武均无反应。甚至我坐到他的隔壁桌都无所察觉。他们点的才是炖排骨,番茄豆腐,青炒油麦菜和四喜丸子——无论如何,在这个时候叫四喜丸子似乎有点“那个”,尤其是武的所为。我看出兄弟们也有点不明所以,但无人发问,大家只是看似随便的聊上就几句不疼不痒的话。武对身边的一切完全置之不理,只管一门心思的对付四喜丸子,他拿一把不知何处找到的勺,机械的大口大口喂自己饭。

所幸没有喝酒,我想。

中午利用午睡时间清洗卫生间,闷在里头足有一个钟头,出来时众人大喊“干净“。武微微一笑,那笑恍如隔世。

下午最好的两个兄弟剑与见翘颗陪武打桌球。武技巧精湛引围观喝彩无数,一长发女孩自始至终注视他,并在最后买来橙汁饮料。武叫她换了啤酒并付了钱。

直至六点,见提出吃饭。三人来到一陌生饭馆共饮十三瓶啤酒,叫的三份套餐也干干净净。武脸色苍白,摇摇晃晃,全身上下唯一有血色之处便是双眼。见与剑你一言我一语,武始终缄口。十一点时叫了一份四喜丸子,逐个吞下,然后结帐——令见与剑无比惊讶。

三人一起回的宿舍,在锁大门之前。但第二天清晨管理员开门时在门外发现了坐在地上昏睡的武。接下来半周,武在医院接着昏睡,连我来到床边都浑然不知。

也许我该回到他的身边。

第三十六点。

小武开口说话,可以交谈,无自残倾向。对我视而不见,行同陌路。

众人对他皆抱同情,故无人提及我们的事儿。

小武梦中呼唤我的名字十三次,惊醒一次,上课迟到。

主动去心理咨询,被告知别再碰四喜丸子。武认为该咨询咨询的应该是那个医生。

一切看起来似乎都在朝好的方向发展。

第四十天。

在便利店找到兼差,心情不错,努力于学生会的工作,期末将至,学习格外用心。便利店夜间十点半收工后,独自一人吃丸子喝啤酒。

竟潸然泪下。

我也忍不住流泪。

一年后。

已是学生会主席的武,以前所未有的活力生活着。外表看来是风光无限的人物,每天奔波于大大小小的活动,仪式,座谈……每天为考研学习到很晚,几乎可以作为给大一新生宣传用的典范;武甚至已经被校外两家单位所物色,一毕业就可以当个“金领”。

他一直没有再找女朋友。身边倾慕女孩儿无数,武从未有任何动心迹象。只是和学生会外表平凡的工作搭档走得很近,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想我知道。

给武看过病的医生改行当教员了,听到武的情况后不免摇头,但并不表态。

武毕业了。

武和外表-平凡的搭档在一起。他们成为恋人的经过是这样:武在共进晚餐的整个晚上拼命盯着眼前的四喜丸子看,眼泪都快下来了,但就是不肯抬头看她;她觉得他太可怜了,就说“我们在一起吧”,于是就在一起了。

工作,磨练,社交,然后到了结婚的年纪。

于是他们就决定结婚。

小武应该是身心健康快快乐乐的,至少我对此很有信心,我想只要看到他的结婚喜帖,我就可以放心的离开了——在守侯了整整五年之后。

我想再最后看一眼他的请柬,虽然没有一张是送给我的。小武用了一个下午亲自一笔一划的书写着他为了的幸福保证书——那烫金卡片对我对他来说,是一种保证。我高兴得要哭了,好象与他结婚的,是最初的恋人大学时代的女朋友我。

然后我真的哭了——因为帖子上“新娘”一栏,统统错填成了我的名字。

小武没哭,就像这五年来,他没有叫我看见他一滴眼泪。他正在笑,如一个天真的孩子灿烂的笑。我的泪滴落在我的名字上,一滴,两滴……小武并无察觉,依旧是展露着他久违的天真笑脸。在人类的眼中,鬼魂是没有泪水的,因为它们根本就不存在。

我想如果有来生,我过马路时一定不会跑的,哪怕站在对面等我的,是亲爱的男朋友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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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2: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吓人的鬼故事



传说在一所小学里,有85间教室,和15间办公室,一共100间房子,但是其中的一间房子无论何时都是上锁的,因为许多年前那间房子里发生过怪事,尽管怪事的内容已经没人记得了。

后来学校招的学生多了,打算新设一间教室,那届的校长是当地有名的无神论者,他看到一间大房子一直被闲置,心里觉得很是可惜,于是就把新教室安排在这所被封了几十年的大房间里。

这件教室坐着30个学生,16个男生,14个女生,我的叔叔阿名也是那届的学生,阿名说,他们30个学生,多数住校,因为学校在大山里,只有学校隔壁村的学生才会选择走读,其实住宿费也不是很高,那时的学校住宿费的确比现在便宜不少,但是那时的宿舍条件也很差,阿名和7个男生合住在一所宿舍内,那所宿舍到了夏天,尤其是夜里,便蚊虫满天飞,而且同舍的寝友不是打牌,就是抽烟,因此阿名经常独自在教室里温习功课到天亮。

有一天晚上,阿名在教室里温习,教室里的表已经指向12:00了,阿名突然觉得小腹涨痛,想是要去大解,于是就拿着随身携带的卫生纸像厕所走去,就在他刚刚走出教室的一刻,教室里的灯灭了,整个楼道黑漆漆的一片,阿名觉得很奇怪,他打算去看个究竟,于是独自走进教室。

他刚进教室门的时候,脚下一绊,那卷卫生纸也掉在了地上,阿名赶紧毛下腰摸索,终于把卫生纸捡起来了,突然,他发现窗前站着一个人,那人穿这一件白衣服,他看不到那人的表情,他下意识的揉揉眼,松开手,那人已经消失了。

这时教室的灯又都亮了起来,阿名心里有些发毛,他连灯都没关,径直跑回宿舍去了,他回到宿舍,躺在床上,他的手里还握着那卷卫生纸,阿名惊讶的发现,那卷卫生纸已经松开了,像一条线一样,托了一路,线的另一头一直延伸到宿舍外,而刚刚看到的穿白衣服的人,正在一面倒着卫生纸,一面朝宿舍走来,阿名甚至透过宿舍的窗户,看到了那人的脸,更让阿名感到恐惧的是,那人的嘴里含着一根又长又红的舌头!

那个人一边冷笑,一边在窗外转过脸来,他用那下垂的眼球盯着阿名,发出一阵阵阴森的笑,阿名当时完全傻了,他不知道如何是好,而窗外的那个..人..依旧一面倒着地上的纸,一面朝阿名走来,那散落在地上的纸,仿佛他的轨道一般,他往前走,他绕过窗子,阿名甚至能感觉到他就在门外,而那门也悄无生息的开了。

那个人已经进入宿舍了,继续缓慢的往前走,就在这时,阿名已经意识到,手里拿的哪里是什么卫生纸,而是像布一样的东西,他同时也看到,那个..人..正将那白布一点一点缠回到自己身上。

就在他快要靠近阿名床位的时候,睡在阿名上铺小章醒了,他仿佛要去厕所,他看到阿名手里的卫生纸,就夺了过来,还骂了一声,{睡觉拿什么卫生纸},径自朝厕所跑去。

那个..人..冷笑着看了阿名一眼,跟着小章跑了出去.......

阿名打算叫住小章,可是他根本张不开嘴,过了一会,他听到小章的尖叫..

第二天,人们发现小章死在了厕所里,他被一根白布掉在厕所的屋脊上!!阿名来到教室的时候,他看到他的座位上,放着一卷白色的卫生纸。

第二年,那个教室又被封锁了,然而阿名早在教室封锁之前,就转到了别的学校,现在他在东北的一家化工厂工作,有一年我去他家探亲,他给我讲起这个故事,他说其实很多事都是注定的,比如你命中注定不该死,你就算遇到再大的险也死不了,你命中注定该死,你不遇险也会死,阿名拿出一张出事前的照片,那是他们宿舍8个人的合影,照片里,小章的脖子上栓着一条雪白的绸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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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4: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失眠的睡美人



新婚之后,罗萝失眠了。

美人都是睡出来的,罗萝一向是芭蕾舞团出名的嗜睡美人,除了练功、排练、演出这三件事之外,她几乎把所有剩余时间用都花在了枕头上,吃饭很简单,甚至经常不吃。

罗萝这样的生活习惯,令她的爱慕者无奈——实在太难找到献殷情的机会。

有人说,罗萝是芭蕾舞史上最敬业的演员,她已经将身心完全沉浸在在舞剧《睡美人》中古代公主奥萝拉这个人物角色中,无可自拔。

就在新一轮演出即将拉开帷幕前半个月,罗萝突然宣布,她结婚了,新郎是时装设计师冯之翼。

当年的古代公主奥萝拉醒来后,可能也会爱上时装设计师,想想看,一个一百年没换过新衣服的女人……

冯之翼也是罗萝的爱慕者,他被罗萝的舞台形象折服,千方百计获得了为芭蕾舞团设计演出服装的机会,成为近水楼台先得月第一人。

冯之翼却得了嗜睡症,整日在床上昏睡,几乎完全停止了手头工作。

要命的是,冯之翼的工作现在决不能停止啊。

按照导演要求,新一轮《睡美人》的演出季中,公主奥罗拉必需穿上全新的服装——要有别于古今中外所有的公主服。

设计任务当然就落在冯之翼肩上。然而新婚后,他将全部时间投在了婚床上。

一个人的婚床。

新婚之后不久,罗萝失眠了,整夜独自游荡在街头巷尾,像一只寻找猎物的幽灵。

她在寻找理想的演出服。

一百多年来,芭蕾舞剧《睡美人》之所以长盛不衰,除了舞蹈优美,音乐好听之外,还以服装奢华著称,所有演出团体在在舞美和服装设计上都下很大功夫,公主的服装设计难度最大,要使服装雍容华贵,必然要点缀许多花边绣品,装饰增多,份量加重,则会影响舞蹈动作的轻盈。

罗萝对丈夫失望了,她决定寻找新裁缝。

终于,让她找到了。

黎明时分,罗萝穿上了新裙装,她哼着《花环华尔兹》的曲调,踏着公主婚礼的舞步,在大街上旋转,劈腿、旋转……脚尖点着朝阳,蜻蜓点水般穿过半个城市,不知疲倦。

直到她飞到自家公寓楼前时,才收住身形——在众目睽睽下,在一片惊愕声中,完成最后一个旋转,定住脚尖,放下脚跟,稳住身形。

身上的五彩衣衫也随之飘落,犹如一片片翩然落下的玫瑰花瓣。

公寓楼下停满车辆沾满人,罗萝的新房在一楼,此刻已被黄线拉住,大门洞开,红色的喜字剪纸似乎在滴血,几个白大褂正从新房里往外抬担架,担架上白布覆盖着一具人形躯体,白布掩饰不住恶臭袭来。

站在公寓楼前的有警察、邻居与芭蕾舞团同事,在众人眼中,罗萝的形象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只见她身着暗红浮云偏襟装,杏黄琵琶盘扣上缀着墨玉,袖口和领口上还挑着寿桃花边……由于汗水浸泡和大幅度芭蕾动作,导致一部分材料已化为碎片往下散落,另一部分被汗水紧贴在身体上,染料溶合了汗水,血一般淌下肌肤。

一声尖叫打破宁静:“啊!她穿的是寿衣!”

罗萝摸摸身上的纸屑,眼前一黑,噗通一声晕倒在地。

服装设计师冯之翼因服用大量安眠药死亡,正是三伏天,尸体一星期后才因散发恶臭被邻居发现报警。

警方对罗萝的审讯是在精神病院进行的,用了十来天才搞清楚悲剧产生的原因。

“我嫁给了一个疯子,一个变态的疯子。”罗萝哭诉道:“冯之翼有恋尸癖!”

事实上,新郎冯之翼并不是疯子,也没有什么恋尸癖,只是由于过度痴迷妻子在舞台上塑造的睡美人形象,新婚之后,性行为有点异常。

他总是在罗萝熟睡后享受他的性乐趣。

每次事后,冯之翼在欢愉满足后进入酣睡,罗萝却因骚扰打断睡眠而再也无法睡眠。

新婚半个月,新娘在失眠中煎熬了十五天,先是泪眼洗面看新郎,继而双目无神望夜空,最后转化为怒目圆睁瞪男人。

那一次,她哄冯之翼喝下大剂量安眠药的姜汤水,然后走出了家门。

她要找一位新裁缝替他做新舞服,最后,找到一位纸裁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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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4:4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农村怪事



爷爷说,我八字很硬,不会见到脏东西,我一直很相信他的话,因为他知道很多事,特别是那种事,而且他是一个佛教徒,很虔诚的!村里人如果不知道那种事都会去问他,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但我还是很听他的话,很相信他……直到那天,我又经过那地方,并且又记起当年的事……

那年我九岁,读小学二年级,因为在农村,家离学校很远,所以我经常很早就去了,有一天,我心血来潮,我走了一条平时很少走的路,那条路有经过一件大屋,我们那大屋是很少住人的,都是用来供奉牌位的,我那时还小,不懂,原来我们那有个风俗,就是经过那种大屋都要拜拜,像拜佛一样,然后要告诉他,你是谁?住在哪里?是谁家的孩子?

因为那时还没人告诉我那,所以我经过那件大屋时,只是怕怕地走过,什么也没做,什么也没说,那时小,只知道那是用来住死人的,所以跑得飞快!

后来,我到了学校就开始头晕,很厉害的晕,还一直吐,老师把我妈叫来,他们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以为我是生病,然后就带我去看医生,医生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给我开感冒的药,可是我吃了药,还是一直吐,后来,爷爷来了,爷爷觉得很奇怪,就问我中午从哪去上学,我告诉了他。

爷爷就对我妈说:“你去看看那条路有没有大屋?还有有没有那种刚死不久的人?”妈妈了然地走了。

一会儿,妈妈就回来了,她告诉爷爷:“有大屋,是前不久才死的人,就是那个傻子!”

傻子是一个人,他其实是我表哥,但是很疏远的那种,我从来没见过他,他那时才死不久,听说是被火车撞的!

爷爷说:“哦,那就是了,你拿根香,到大屋前去拜拜,然后就跟他说,那是自己人,还是小孩不懂事,叫他别见怪!还有要谢谢他对丫头的问候!”

我们那将那种事叫“问”,大人说,那是人家热情,想知道这是谁家孩子啊?因为我们那儿的人都很注重宗室关系,都要明白谁是谁的谁!

妈妈照着爷爷说的做了,我的病马上就好了!

后来,我听说,“问”是我们这一种很经常的事,问的人生前是怎么死的,被问的人就会出现他的症状!但如果去告诉那人,一些他想知道的事就会好了,至于他想知道什么,那要看你能不能猜到了,不过一般来说,那灵都不会伤人的!

自从经历了那件事之后,我只要从大屋经过,我就会很虔诚的拜拜,然后告诉他,我是谁?是谁家的孩子?所以,我就再也没被“问”过!

我还听说一件很特殊的事,那是发生在我一同学的妈妈身上的,我也是才知道不久,因为我们那,这种事是不能乱讲的,我也是我婶婶叫我以后要注意什么事时,告诉我的!

我同学的妈妈很漂亮,特别是年轻的时候,更是一朵花似的(婶婶讲的),那是据说,她在一天晚上回家的时候,看见有个人在很阴暗的地方,在拜什么东西,当时她没注意,就从那人的旁边走过,什么事也没做就过去了,然后回到家就疯了,一个大姑娘,裸着身子在喂猪,还边唱歌,旁若无人似的……

并且从那以后,时好时坏,清醒的时候,她就不知道她干了什么了,后来,她因为有这病,没人敢娶她,只能嫁给我同学的父亲,我同学的父亲很丑,当时的姑娘都不嫁他!不过自从结婚后,我同学的妈妈再也没“发病”过!

我婶婶告诉我:“以后如果见人在黄昏的时候,在阴暗处拜的话,你就别从那儿走过,如果,一定要走过的话,就扯掉纽扣,或者拔根头发扔掉!”

我问为什么,婶婶很生气地说:“叫你做就做,小孩子问那么多干什么啊?”婶婶从不对我生气,那次除外!

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还是很相信婶婶的话,并且一直照做……

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我们农村人一直很相信那些东西的存在,并且很虔诚地对待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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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4:4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擦 背



澡堂里空荡荡的,老李愁眉苦脸地坐在一张小方凳上,眼睛虽然望着那台十四寸的小电视机,演的是什么玩意却是完全没注意。

厚重的遮风帘突然被掀开,一股冷风滚进澡堂,只穿了一条贴身短裤的老李连打两个重重的喷嚏。但他顾不上揉揉自己酸得难受的鼻头,只是赶紧对进来的客人点头哈腰地打招呼。

刚进来的客人裹着一件粗旧的军大衣,将整个身子都藏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个苍白的手指,拈着一把小小的弹珠锁。老李眼尖,一眼便看见那军大衣领子上配衬的短毛都秃了好大一片。

唉……又是个穷人……

不过象老李家这样的破旧老式澡堂子也别指望有什么豪门贵客会上门,除非老李家的澡堂也能象街对门的情人谷浴业那样,无论什么时候都有几个漂亮的小妞守在门口,一有客人进门便莺莺燕燕地拥上去。

那位客人用眼角扫了扫满脸堆笑的老李,无动于衷地开始脱衣服。

老李连忙迎上去,巴巴结结地接过小锁,为客人打开存衣箱。

好瘦的男人!

客人慢慢脱去全身的衣服,露出一身排骨,背上竟有偌大一条刀疤,从左肩一直拉到右腰,那扭曲的疤痕把老李吓了一跳!

老李不禁皱了皱眉头,据他的经验,越瘦的男人便越容易吝啬,看来要让面前这位客人肯多出五块钱擦个背,难!

那男人的头发有些蓬乱,眼睛也躲在长长的头发下,只在偶尔的时候,才会冷冷地瞟过老李一眼,那冰冷的目光刺得老李浑身不自在。

男人跨进大池,老李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今天这破锅炉又罢工了,一池水早已变得温温吞吞。

还好……那男人并没有在意这已经有些发凉的池水,安安静静地泡在大池正中。

老李长出了一口气,恭恭敬敬地守在一旁,只等男人站起来。

男人泡了一刻,便起身向淋浴龙头走去。老李急了,上前两步大声喊道:“大哥!擦个背吧,保证伺候得你舒舒服服的!”

男人扭头看了老李一眼,冷冷地丢下一句:“不用。”

“大哥试试嘛,俺的擦背手艺没得说,保证让你满意!”老李又叫了一嗓子。

男人一点反应也没有,接着向前走。

“大哥你先来试试,不满意不用给钱,觉得还行就随便给个三两块!”老李的声音里已经带着点哭腔。

终于,那男人停住了脚步,回头看看老李,向老李的木头擦背台走来。

老李心里一阵激动!第一百个!老李终于又做成了一笔生意,整整五个月了,这是第一百个愿意擦背的客人!一想到家中急切盼望着他归去的孩子,老李的鼻子就有些发酸……

好冰冷的身子!这是刚泡过澡的人吗?老李刚把手贴在男人身上,就打了一个冷战!不管这么多了,擦背要紧!老李拧干男人的澡巾,开始用力在男人的身上擦拭。

“大哥,轻重如何?”

“还行……”男人的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老李放心了,搓、捏、揉、捶、擦,老李终于集中全部精神,拿出浑身解数施展在男人身上……

“好!起!”老李不轻不重地拍打了一下男人的屁股,表示擦背已经完工。

男人缓缓坐起来,总算满意地咧咧嘴,起身走开。

老李背着手,站得笔直,目送男人走开,他只想小心一些,别让那男人看见他手中的东西。

他手中紧紧地抓着一张苍白的人皮……第一百张完整的人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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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5:0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鬼手拖你下地狱



西郊风光别墅区十一号的女主人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隔壁小澄新是最后一个见到小俊成妈妈的人。

俊成爸爸报了案,警察来调查,找到了五岁的小澄新了解情况。

一提到俊成妈妈。小澄新显得害怕极了,经过澄新妈妈的配合闻讯,小澄新说出一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

“俊成妈妈被他家地板下伸出的手拉到地板下面了……

“那天下午,我去找俊成哥哥玩,刚走进他家院子,刚好看见……

“俊成妈妈坐在客厅看电视,突然从她脚下伸出一百只手来……不是一百只,是……六只,“不,八只……也许十只吧,反正很多。

“那些手抓住俊成妈妈的脚,往下一拽,俊成妈妈就不见了,就这样。

“我亲眼看见的,我没撒谎。”

记者闻讯赶来,用棒棒糖哄着小澄新又叙述了一便事情经过。

一夜之间,小澄新成了明星儿童,他们的所居住的别墅区成了著名小区。

虽然街坊邻居、新闻报道、记者调查报告都对此事件抱以一定怀疑态度,但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一个五岁的孩子,还不会撒谎,即便是撒谎,也不可能编得出哪么离奇的故事。”

别墅区用地过去曾是一片乱坟岗……这就难怪了。

风光别墅区还有大半别墅没有卖掉,那些本来预交了购房款的人,纷纷跑来退款。

西郊还有大量新开发的小区楼盘待售,所有打算购新房的业主都开始关注新楼用地的历史,历史最终被挖掘到明朝末年,清军入关,军曾在西郊屠杀过六万汉人。

于是,整个西郊楼盘价格暴跌。

北郊新区的楼盘也风声鹤唳,有人追索北郊历史,最终查到宋朝末年,元军曾在西郊屠杀过六万汉人。

于是,北郊新房大崩盘。

A城是B省经济中心,A城房价下跌,殃及B省各地楼市。并且迅速祸及邻省,甚至导致股市受震。

两个月后,俊成妈妈打电话回家了,要求与俊成爸爸离婚,并告诉小俊成,我已经给你找到新爸爸了。

“可是,为什么小澄新说你被地板下的怪手拉到了地底下?”俊成哭着问妈妈。

“哦,有这事?哈哈,可能是因为那天他来找你玩,踩了我家院子里的草皮,我吓唬他说,再踩我家草皮,地下的鬼手就拖你下地狱……”

小孩的确不会撒谎,都是大人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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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5: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鲜红暗红



李老伯看了看守在窗子边上的媳妇,叹了一口气。*

几天前,他们一家搬往新家,不料却在半路出了车祸,他,老伴和媳妇都平安无事,可儿子李子却失踪了。儿子失踪后,媳妇便每日如一的站在窗边,呆呆的望着远方。李老伯知道,媳妇是在等儿子回来,他自己何尝不想呢?只是这种情况,儿子怕是凶多吉少呀!

李老伯走到窗边,对媳妇说道:“利鹃呀,别看了,再看,李子也回不来呀!”媳妇没有回话。自从车祸以后,媳妇和老伴都怪怪的,每天都板着个脸,也不怎么说话。这也难怪,儿子不见了,哪有道理不难过的,自己也只不过在强颜欢笑而已。他向下看去。楼下人来人往。

人可真多呀!李老伯在心中暗暗地感叹。

这个小区才建起不久,没想到已经住满人了。而且有好大一部分人穿着十分老土,有些甚至好穿着文革时期的草绿色军装呢。与这个高档的小区显的格格不入。

突然,媳妇打开门冲了出去。李老伯来不及多想,也跟了出去。媳妇到楼下后,冲向了一个蓝色的人影,紧紧地抱住了那个人影。

啊,难道?李老伯感到喉咙一阵梗塞。他跑过去一看。儿子!果然是儿子,失踪了几天的儿子又回来了!这时的李老伯多么的想拥抱儿子呀!可媳妇正抱着儿子呢。“没关系,没关系,以后日子还多着呢!”李老伯暗暗地对自己说道。

回到家中,媳妇扶着看起来脸色苍白的儿子坐在沙发上,李老伯也跟着坐了下来。

一阵沉寂

李老伯首先打破了沉默“李子,这些天,你去哪里那?”儿子说道:“我昏迷了几天。”“哦”。房间又陷如了一片沉寂之中,完全不象儿子回来后应有的喜庆。李老伯又瞟了瞟媳妇。平时活泼的媳妇这时居然安安静静的,依然没有什么表情。

“咔嚓”门开了。李老伯一看,原来是老伴买菜回来了。“老婆子,快看,儿子回来了!”“哦”老伴应了一声声,声音中带着一丝欢喜,面部却没有一点表情。

李老伯心中突然腾起了一阵恐惧。

“老婆子,帮我切一下菜!”正在做饭的李老伯对客厅喊道。

老伴进来后,开始切菜。李老伯继续做饭。

“老婆子,切。。。”李老伯话说道这里,突然呆住了。老伴正在一刀,一刀地切菜,也在一刀,一刀地切着自己的手指。可她却似乎没有感觉一样,而且,从她伤口上流下来的血,是暗红的。怎么可能?李老伯回过神来,一个人被刀切了怎么可能没有感觉?而且一个大活人的血,怎么可能呈暗红色,应该是鲜红才对呀!

他不敢再往下想,但他又不能不想。就这样,他带着这个问题过完了一天。

夜深了,老伴早已入睡,可李老伯始终睡不着。终于,他坐起来,作了一个冒险的决定。他要一探究竟!他想,既然老伴白天被刀切了没感觉,那今天晚上他要用刀割开老伴的手!

李老伯拿着刀颤抖着在老伴手上划了一条口子。拿着手电照去。果然,老伴伤口中流出的血果然是暗红的!而且,血还很粘!就象一个死去多时的人!

李老伯跌跌撞撞的跑向儿子媳妇的卧室,他要告诉儿子这个惊人的发现!

打开门,李老伯彻底蒙了。儿子媳妇的脸居然是溃烂的!溃烂伤口中流下的血,是暗红的!!!

怎么会?李老伯跌倒在地。这时,他猛的想起没搬家是有邻居告诉过他,这个小区曾经是个墓地。李老伯的精神彻底的崩溃了。他拿起刀,疯狂的朝自己的胸口上捅去,连捅了十几刀,却没有一滴血。

“让我来帮你吧!”身后响起儿子的声音。

一阵黑暗李老伯醒来后,全家人出现在眼前。

“欢迎回来”李老伯笑了。

后记

“小王,快来看呀!那起特大车祸的唯一辛存者也死了!”“是呀,真惨呀,听说那一家人正要搬往新家呢!”“是呀,听说当场死的那几个脸都没了!”“还有呀,当场没死的那个送入医院时已经脑死亡了!昨天心脏也停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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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5: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阴



在我古老的家乡,村民信神仰仙,他们立神庙,问仙娘(既巫婆),使我很小的时候,便相信鬼神的存在。

仙娘们会一种法术,如果你非常想念已故的亲人,可以让仙娘婆帮你还阴,可以让你看看他(她)在下面过的好不好,当然,仙娘婆还会跟你签一张“生死合约”,因为“下”去可能会发生特殊情况上不来,呵呵!

有一位妇人,丈夫因病去世后,一直过的不如意,于是就请仙娘婆送她“下”去跟丈夫相会,开始仙娘婆不同意,必竟人命关天,万一上不来,可就是名副其实的“杀人犯”呀,可经不起妇人的苦苦相求,再加上妇人自愿立了“生死状”,仙娘婆终于答应了她的请求。

还阴那天,我们几个小孩子连晚饭也顾不上吃,早早地跑去“仙娘婆”家等着看热闹,游戏终于开始了……

仙娘婆用米散成一个圈,让妇人坐在中间,头上顶一条白手巾,口中念念有词,不一会儿,妇人好像睡着了,仙娘婆继续念,妇人开始说话了。

“哎哟,我看见公公了,他拿了一条棍子打我呢,哎哟,好痛,公公,不要打我呀”

仙娘婆问,你问问他为什么打你。

“嗯,他说,我不该到这里来,要我回去。”

“那你让他带你去找你丈夫呀,说找到了就回去了”

“嗯,他让我去花园找”

“有个婆婆在向路人送水喝,我好渴,也想喝一碗”

仙娘婆急忙说道,千万别喝,一会儿就不喝了,赶快去花园吧。

“哦,我到了花园了,好多花,好多树哦”。

仙娘婆说,你看看莲姑有几朵花?

(注释:几朵花既代表几个小孩,白花代表女孩,红花代表男孩)

“我数数,2朵红花,4朵白花”仙娘婆又说,你再仔细瞧瞧

“哦,怎么有些花树枝叶茂盛,有些树又布满蜘蛛丝,病焉焉的”

仙娘婆说:枝叶茂盛是表示该花树的人年青有为,事业有成,枯黄老死之树是表示该花树的人正处于疾苦或其它苦难当中。

“哦,怎么有些人在垒花根,有些人又在刨花根“?

仙娘婆说:那是因为有的人在为自己的亲人垒花根,让他们生活得越来越好,有些坏小鬼,专做坏事,刨别人花根,让别人生活的不得安宁。”

仙娘婆说,快去找你的人呀?时间不多了。

哦,我找不到呀?

仙娘婆说:“你问问呀”

“哎呀,傻姑,你怎么还在摘茶叶呀”

仙娘婆说:人生前做什么死后仍做什么。

“呀,我看见他了,他在织粪箕,呜——”

仙娘婆说:你干嘛哭呀。

“他不理我”。

你叫他呀“他打我,好痛呀,比公公打的还痛,快来救我呀,好痛,好了,好了,你别打了,我回去我回去……”仙娘婆急忙准备着回阳。妇人在地下又哭又滚,一次次说着,别打了,别打了,我回去,我回去,再也不来了”。

大约过了十五分钟,妇人全然醒来,回阴圆满成功。

只是,再问妇人,竟什么都不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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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5:0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敲地板的手



小黄最近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为了方便,在离单位不远租了间一室一厅的房子,此房带装修有七成新。刚开始的工作很忙,回家都11点多了,小黄总是倒头就睡。一个月后,所有工作都上手了,正点下班后,和朋友一起泡泡吧,诉诉苦。

一日,在酒吧与朋友分手后,小黄独自一人回家,那日有些微醉,没有冲凉,便躺到床上。迷迷糊糊间,听到地板有人敲打的声音,小黄打开灯,寻视了一遍,没有发现导常,就继续睡了。敲打的声音不一会又响起,小黄不耐烦地用被子蒙上头就睡,心想明天一定要问问楼下人,三更半夜,敲些什么。伴随着一下一下有节奏的敲打,小黄睡着了。

第二日一早,小黄便敲响了楼下的门。大约敲了5分钟,隔壁的阿婆打开门“敲什么呢,这间屋子还没租出,没人啊。”

“没有?可昨晚谁敲了一夜。”

“我老婆子可同听见什么声音。”老太婆关上了门。

小黄唠叨了几句,也就去上班了。

可到了晚上睡觉,那种觉闷的敲打声又出来了。还好第二日是休息日,小黄只能打开电视,将声音开大,就这么过了一夜。

第二日,一肚子火气的小黄找来了管理员,非得让他找开那间没租出的房间。

管理员打开门,小黄头一个冲了进去。结果,只能目瞪口呆。这竟是一间毛坯房,哪会有什么人敲打。不死心的小黄继续问了左邻右舍,大家一致说没听见怪声。无奈之下,小黄只能回房。看着地上铺的地板,越来越觉得不可思议。这几晚,敲打声明明是从楼下传来的,可空闲的房间,谁那么无聊?

想着,睡意袭来。没想到一觉醒来,已是晚上。随便找了些东西填饱肚子,小黄搬过椅子坐在房间里等着声音的出现。21点正,椅下的地板传来熟悉的敲打声。小黄一个箭步冲下楼再次让管理员打开空房,依然空无一物。

“你在寻什么开心啊。”管理员不满道。

“有人,一定有人。”小黄自言自语,突然一把拉住管理员:“跟我上去,你自己听听,一定有。”管理员被小黄硬是拉了上去。二人坐在房内,一片漆黑,静得可以听到彼此的呼吸声。突然,清晰的敲打声划破寂静。小黄猛地跳起来。

“开灯,快。”管理员惊呼。

小黄打开灯,敲打声立即止住。

“你跟我下楼,一定有人恶作剧,这次非得找到他。”小黄叫道。管理员却一动不动地盯着地权看,然后回头望着小黄,一字一句道:“你有没有发现,这地板很高,比普通人家的高。”

“那又怎么样?”小黄不耐烦的问。

“很高,很高。”*

“那是装修风格,你到底去不去抓人,再慢又要让他跑了。”管理员并没有理睬小黄的叫嚷,只是顺着房间走了一圈,拿起桌上的水果刀,开始挖地上的木板。

“你疯了。”小黄拉住他。

管理员却推开他,继续挖。

“啪——”一声,长条的地板被折起拉断。

“你到底在做什么?”小黄搬过管理员的身体,看见他那张脸变得说不出的恐怖与惨白。

管理员指了指地上,颤动的唇发不出一点声音。小黄的视线顺着他的手一看,整个人完全僵住,充满血丝的眼里布满恐慌。拉开的木板下面一只女人的手掌。

苍白的手显然是被药手泡过,没有腐烂也没有臭味,就这么孤伶伶地躺在地上。

小黄再也抑制不住尖叫起来。

警察合力搬开了所有的地板,下面是具被肢解成十三块的女尸,却独独少了头。死者是一然叫华的女子,是一月前失踪没有下落的沈某的妻子。

二个月后,沈某终于说出自己失杀死妻子的事实,事后,怕运尸被人发现,就想了这种办法处理了妻子的尸体,并带着她的头。丢到了河里。

小黄最终退掉了房子,辞了职,搬回与父母同住。

在后来的有一天,一只包裹箱放在他家的门口,箱上没有注明任何发送地址,只简单地写了小黄二字。小黄打开包裹,里面有一个用黑布包住的东西及一封信,信上像是用血写成的三个字:谢谢你。依然是没有注明地址和发信人。小黄打开黑布,在看清东西后,眼前一黑,昏死过去。

黑布里裹着的,是一颗腐烂的,女人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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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5:17 PM | 显示全部楼层
死亡体验



本来我也没准备把卡车往另一个方向开去,所以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那时候我将卡车开到了一个三岔路口,我看到一个路标朝右指着——千亩荡六十公里。我的卡车便朝右转弯,接下去我就闯祸了。这是我第二次闯祸。第一次是在安徽皖南山区,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个时候我的那辆解放牌,不是后来这辆黄河,在一条狭窄的盘山公路上,把一个孩子撞到了十多丈下面的水库里。我是没有办法才这样做的。那时我的卡车正绕着公路往下滑,在完成了第七个急转弯后,我突然发现前面有个孩子,那孩子离我只有三四米远,他骑着自行车也在往下滑。我已经没有时间刹车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向左或者向右急转弯。

可是向左转弯就会撞在山壁上,我的解放牌就会爆炸,就会熊熊燃烧,不用麻烦火化场,我就变成灰了。而向右转弯,我的解放牌就会一头撞入水库,那么笨重的东西掉进水库时的声响一定很吓人,溅起的水波也一定很肥胖,我除了被水憋死没有第二种可能。总而言之我没有其他办法,只好将那孩子撞到水库里去了。

我看到那孩子惊慌地转过头来看了我一眼,那双眼睛又黑又亮。直到很久以后我仍然记得清清楚楚。只要一闭上眼睛,那两颗又黑又亮的东西就会立刻跳出来。那孩子只朝我看了一眼,身体立刻横着抛了起来,他身上的衣服也被风吹得膨胀了,那是一件大人穿的工作服。

我听到了一声呼喊:“爸爸!”就这么一声,然后什么也没有了。那声音又尖又响,在山中响了两声,第二声是撞在山壁上的回声。回声听上去很不实在,像是从很远的云里飘出来似的。我没有停下车,我当初完全吓傻了。直到卡车离开盘山公路,驰到下面平坦宽阔的马路上时,我才还过魂来,心里惊讶自己竟没从山上摔下去。

当我人傻的时候,手却没傻,毕竟我开了多年的卡车了。这事没人知道,我也就不说。我估计那孩子是山上林场里一个工人的儿子。不知后来做父亲的把他儿子从水库里捞上来时是不是哭了?也许那人有很多儿子,死掉一个无所谓吧。山里人生孩子都很旺盛。我想那孩子大概是十四五岁的年龄。他父亲把他养得那么大也不容易,毕竟花了不少钱。那孩子死得可惜,况且还损失了一辆自行车。

这事本来我早就忘了,忘得干干净净。可是我儿子长大起来了,长到十五岁时儿子闹着要学骑车,我就教他。小家伙聪明,没半天就会自个转圈子了,根本不用我扶着。我看着儿子的高兴劲,心里也高兴。十五年前小家伙刚生下来时的模样,真把我吓了一跳,他根本不像是人,倒像是从百货商店买来的玩具。那时候他躺在摇篮里总是乱蹬腿,一会儿尿来了,一会儿屎又来了,还放着响亮的屁,那屁臭得奇奇怪怪。可是一晃就那么大了,神气活现地骑着自行车。我这辈子算是到此为止,以后就要看儿子了。我儿子还算不错,挺给我争气,学校的老师总夸他。

原先开车外出,心里总惦记着老婆,后来有了儿子就不想老婆了,总想儿子。儿子高高兴兴骑着自行车时,不知是什么原因,神使鬼差地让我想起了那个十多年前被撞到水库里去的孩子。儿子骑车时的背影与那孩子几乎一模一样。尤其是那一头黑黑的头发,简直就是一个人。于是那件宽大的工作服也在脑中飘扬地出现了。最糟糕的是那天我儿子骑车撞到一棵树上时,惊慌时喊了一声“爸爸”。

这一声叫得我心里哆嗦起来,那孩子横抛起来掉进水库时的情景立刻清晰在目了。奇怪的是儿子近在咫尺的叫声在我听来十分遥远,仿佛是山中的回声。那孩子消失了多年以后的惊慌叫声,现在却通过我儿子的嘴喊了出来。有一瞬间,我恍若觉得当初被我撞到水库里去的就是自己的儿子。我常常会无端地悲伤起来。那事我没告诉任何人,连老婆也不知道。后来我总是恍恍惚惚的。

那个孩子时隔多年之后竟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叫我难以忍受。但我想也许过几年会好一点,当儿子长到十八岁以后,我也许就不会再从他身上看到那个孩子的影子了。与第一次闯祸一样,第二次闯祸前我丝毫没有什么预感。我记得那天天气很好,天空蓝得让我不敢看它。我的心情不好也不坏。

我把两侧的窗都打开,衬衣也敞开来,风吹得我十分舒服。我那辆黄河牌发出的声音像是牛在叫唤,那声音让我感到很结实。我兜风似的在柏油马路上开着快车,时速是六十公里。我看到那条公路像是印染机上的布匹一样在我轮下转了过去。我老婆是印染厂的,所以我这样想。可我才跑出三十公里,柏油马路就到了尽头。而一条千疮百孔的路开始了。

那条路像是被飞机轰炸过似的,我坐在汽车里像是骑在马背上,一颤一颤十分讨厌,冷不防还会猛地弹起来。我胃里的东西便横冲直撞了。然后我就停下了车。这时对面驰来一辆解放牌,到了近旁我问那司机说:“这是什么路?”那司机说:“你是头一次来吧?”我点点头。他又说:“难怪你不知道,这叫汽车跳公路。”

我坐在汽车里像只跳蚤似的直蹦跳,脑袋能不昏吗?来我迷迷糊糊地感到右侧是大海,海水黄黄的一大片,无边无际地在涨潮,那海潮的声响搅得我胃里直翻腾。我感到自己胃里也有那么黄黄的一片。我将头伸出窗外拼命地呕吐,吐出来的果然也是黄黄的一片。

我吐得眼泪汪汪,吐得两腿直哆嗦,吐得两侧腰部抽风似的痛,我想要是再这样吐下去,非把胃吐出来不可,所以我就用手去捂住嘴巴。那时我已经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条宽敞的柏油马路,不久以后我的卡车就会逃脱眼下这条汽车跳公路,就会驰到前面那条平坦的马路上去。

我把什么东西都吐光了,这样一来反倒觉得轻松,只是全身有气无力。我*在座椅上颠上颠下,却不再难受,倒是有些自在起来。我望着前面平坦的柏油马路越来越近,我不由心花怒放。然而要命的是我将卡车开到平坦的马路上后,胃里却又翻腾起来了。我知道那是在空翻腾,我已经没什么可吐了。

可是空翻腾更让我痛苦。我嘴巴老张着是因为闭不拢,喉咙里发出一系列古怪的声音,好像那里面有一根一寸来长的鱼刺挡着。我知道自己又在拚命呕吐了,可吐出来的只是声音,还有一股难闻的气体。我又眼泪汪汪了,两腿不再是哆嗦而是乱抖了,两侧腰部的抽风让我似乎听到两个肾脏在呻吟。

发苦的口水从嘴角滴了出来,又顺着下巴往下淌,不一会就经过了脖子来到了胸膛上,然后继续往下发展,最后停滞在腰部,那个抽风的地方。我觉得那口水冰凉又黏糊,很想用手去擦一下,可那时连这点力气都没有了。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看到一个人影在前面闪了一下,我脑袋里“嗡”的一声。虽然我已经晕头转向,已经四肢无力,可我知道发生了什么。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力气重又回来了,我踩住了刹车,卡车没有滑动就停了下来。

但是那车门让我很久都没法打开,我的手一个劲地哆嗦。我看到有一辆客车从我旁边驰过,很多旅客都在车窗内看着我的汽车。我想他们准是看到了,所以就松了手,呆呆地坐在座椅上,等着客车在不远处停下来,等着他们跑过来。可是很久后,他们也没有跑过来。那时有几个乡下妇女朝我这里走来,他们也盯着我的卡车看,我想这次肯定被看到了,她们肯定就要发出那种怪模怪样的叫声,可是她们竟然没事一样走了过去。于是我疑惑起来,我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眼花了。

接着我很顺当地将车门打开,跑到车前看了看,什么也没有。又绕着车子走了两圈,仍然什么也没看到。这下我才放心,肯定自己刚才是眼花了。我不禁长长地松了口气,这样一来我又变得有气无力了。如果后来我没看到车轮上有血迹,而是钻进驾驶室继续开车的话,也许就没事了。可是我看到了。不仅看到,而且还用手去沾了一下车轮上的血迹,血迹是湿的。我就知道自己刚才没有眼花。于是我就趴到地上朝车底下张望,看到里面蜷曲地躺着一个女孩子。然后我重又站起来,茫然地望着四周,等着有人走过来发现这一切。

那是夏天里的一个中午,太阳很懒地晒下来,四周仿佛都在冒烟。我看到公路左侧有一条小河,河水似乎没有流动,河面看去像是长满了青苔。一座水泥桥就在近旁,桥只有一侧有栏杆。一条两旁长满青草的泥路向前延伸,泥路把我的目光带到了远处,那地方有几幢错落的房屋,似乎还有几个人影。

我这样等了很久,一个人都没有出现。我又盯着车轮上的血迹看,看了很久才发现血迹其实不多,只有几滴。于是我就去抓了一把土,开始慢吞吞地擦那几滴血迹,擦到一半时我还停下来点燃了一根烟,然后再擦。等到将血擦净后我才如梦初醒。

我想快点逃吧,还磨蹭什么。我立刻上了车。然而当我关上车门,将汽车发动起来后,我蓦然看到前面有个十四五岁的男孩,穿着宽大的工作服骑着自行车。那个十多年前被我撞到水库里去的孩子,偏偏在那个时候又出现了。

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尽管眼前的情景只是闪一下就匆忙地消失了,可我没法开着汽车跑了。我下了车,从车底下把那个女孩拖了出来。那女孩的额头破烂不堪,好在血还在从里面流出来,呼吸虽然十分虚弱,但总算仍在继续着。她还睁着眼睛,那双眼睛又黑又亮,仿佛是十多年前的那双眼睛。

我把她抱在怀中,然后朝那座只有一侧栏杆的水泥桥上走去,接着我走到了那条泥路上。我感到她软软的身体非常烫,她长长的黑发披落下来,像是柳枝一样搁在我的手臂上。那时我心里无限悲伤,仿佛撞倒的是自己的孩子。我抱着她时,她把头偎在我胸前,那模样真像是我自己的孩子。我就这样抱着她走了很久,刚才站在公路上看到的几幢房屋现在大了很多了,但是刚才看到的人影现在却没有出现。我心里突然涌上来一股激动,我依稀感到自己正在做一件了不起的事。

我仿佛回到了十多年前那次车祸上,仿佛那时我没有开车逃跑,而是跳入水库把那男孩救了上来。我手中抱着的似乎就是那个穿着宽大工作服的男孩。那黑黑的长发披落在手臂上,让我觉得十多年过去后男孩的头发竟这么长了。

我走到了那几幢房屋的近旁,于是我才发现里面还有很多房屋。一棵很大的树木挡住了我的去路,树荫里坐着一个上身赤裸的老太太,两只干瘪的乳房一直垂落到腰间,她正看着我。我就走过去,问她医院在什么地方?她朝我手中的女孩望了一眼后,立刻怪叫了一声:“作孽呵!”她那么一叫,才让我清醒过来。我才意识到刚才不逃跑是一个很大的错误,但已经来不及了。

我低头看了看怀中的女孩,她那破烂的额头不再流血了,那长长的黑发也不再飘动,黑发被血凝住了。我感到她的身体正在迅速地凉下去,其实那是我的心在迅速地凉下去。我再次问老太太,医院在什么地方。而她又是一声怪叫。我想她是被这惨情吓傻了,我知道再问也不会有回答。

我就绕过眼前这棵大树朝里面走去。可老太太却跟了上来,一声一声地喊着:“作孽呵!”不一会她就赶到了我的前面,她在前面不停地叫喊着,那声音像是打破玻璃一样刺耳。我看到有几头小猪在前面窜了过去。

这时又有几个老太太突然出现了,她们来到我跟前一看也都怪叫了起来:“作孽呵!”于是我就跟着这些不停叫唤着的老太太后面走着。那时我心里一片混乱,我都不知道自己这么走着是什么意思。没多久,我前后左右已经拥着很多人了,我耳边尽是乱糟糟的一片人声,我什么也听不进去,我只是看到这些人里男女老少都有。

那时候我似乎明白了自己是在乡村里,我怎么会到乡村里来找医院?我觉得有些滑稽。然后我前面的路被很多人挡住了,于是我就转过身准备往回走,可退路也被挡住了。接着我发现自己是站在一户人家的晒谷场前,眼前那幢房屋是二层的楼房,看上去像是新盖的。那时从那幢房屋里窜出一条大汉,他一把夺过我手中的女孩,他后面跟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接着他们一转身又窜进了那幢房屋。他们的动作之迅速,使我眼花缭乱。

手中的女孩被夺走后,我感到轻松了很多,我觉得自己该回到公路上去了。可是当我转过身准备走的时候,有一个人朝我脸上打了一拳,这一拳让我感到像是打在一只沙袋上,发出的声音很沉闷。于是我又重新转回身去,重新看着那幢房屋。那个十来岁的男孩从里面窜出来,他手里高举着一把亮闪闪的镰刀。他扑过来时镰刀也挥了下来,镰刀砍进了我的腹部。那过程十分简单,镰刀像是砍穿一张纸一样砍穿了我的皮肤,然后就砍断了我的盲肠。

接着镰刀拔了出去,镰刀拔出去时不仅又划断了我的直肠,而且还在我腹部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于是里面的肠子一涌而出。当我还来不及用手去捂住肠子时,那个女人挥着一把锄头朝我脑袋劈了下来,我赶紧歪一下脑袋,锄头劈在了肩胛上,像是砍柴一样地将我的肩胛骨砍成了两半。我听到肩胛骨断裂时发出的“吱呀”一声,但是打开一扇门的声音。大汉是第三个窜过来的,他手里挥着的是一把铁鎝。那女人的锄头还没有拔出时,铁鎝的四个刺已经砍入了我的胸膛。中间的个铁刺分别砍断了肺动脉和主动脉,动脉里的血“哗”地一片涌了出来,像是倒出去一盆洗脚水似的。

而两旁的铁刺则插入了左右两叶肺中。左侧的铁刺穿过肺后又插入了心脏。随后那大汉一用手劲,铁鎝被拔了出去,铁鎝拔出后我的两个肺也随之荡到胸膛外面去了。然后我才倒在了地上,我仰脸躺在那里,我的鲜血往四周爬去。我的鲜血很像一棵百年老树隆出地面的根须。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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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6-8-2013 05:2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尸 池



夜像看不到边际的黑色丝绒幕布一般,令人绝望地下陷,让我一点透不过气来。我蜷缩在办公室里的那张满是污迹的沙发上,四肢冰凉,浑身颤抖。薄薄的木门紧紧闭着,房间里充斥了来苏水与福尔马林药水混合的怪异气味,走廊外传来了断断续续忽高忽低的哀伤的哭泣声。那似乎是婴儿在绝望地哭泣,细小如野猫在吟叫,阴冷的风嗖地一声从破了一半的窗户里灌了进来,这婴儿的哭声立刻被阴风割裂得若有若无。而我继续蜷缩在沙发上,身体颤抖得更厉害了。

1

我是被表弟的电话惊醒的,他说马上到解剖楼来找我。

表弟比我小十岁,在学院里教病理学,我很羡慕他,每天可以穿得干干净净衣冠楚楚站在阶梯教室的讲台上,拿着麦克风给三个班的学生讲大课。而我就没有这么幸福了,我也算是医学院里的老师,不过只是解剖实验课的助教,说是助教,其实就是在解剖楼里做些打杂的事。比如说做离体兔肠应激反应实验时,教学生怎样用榔头对兔子执行死刑;又比如说,面对骨骼标本,教学生怎样分辨胫骨与髌骨;又比如说根据“上房下室左二右三”的口诀教学生辨认左右心室左右心房。

在我的助教生涯里,做得最多的事就是把泡得已经呈粉红色的尸体从尸池捞到解剖台上——那尸池可真大,长三米宽三米,连深度也是三米。尸池里灌满了福尔马林,散发的气味常常会令第一次走进解剖楼的学生呕吐不已。当然,对于我来说,这气味早已经让我习惯了,我并不认为福尔马林的刺激性气味与尸体的腐臭味混合后,会令我的胃部有任何不适。不过搂着全身滑腻蘸满药水的的粉红色尸体的确也不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

另外一件每天都要做的事,就是做一个解剖楼的看守者。每天晚上,我都住在一间废弃的办公室里,喝着老白干,听着楼外的风声,然后慢慢进入梦境。

表弟在接近午夜的时候来到了解剖楼,他大叫了几声后,我走出二楼的办公室,小跑着通过了充斥着穿堂风的走廊,然后下楼为他打开了紧锁的铁门。我一看到表弟差点没认出他来——他双眉紧蹙,眼眶深陷,头发湿漉漉地纠缠在一起,手里提着一瓶金六福,看上去神情黯淡,没有一点精神,哪有医学院第一麻辣教师的风范?

我打趣地说:“老弟,怎么了?让女鬼勾了魂?”表弟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别说了,哥,上去陪我喝酒吧。”

我们上了楼,才发现刚才我走出办公室时,竟不小心把门带上了,而我却没带钥匙。表弟见了,说:“没事,我们随便找个屋喝吧。”

我缩着脖子看了一眼冷冰冰的充满来苏水与福尔马林气味的走廊,然后对他说:“这幢楼里,没锁的房间只有解剖室。”是的,只有解剖室没锁门,那间屋里全是泡得变成粉红色的尸体,又有谁会来偷尸体呢?

毕竟表弟也是医学院临床医学毕业,读书时就见惯了各种各样的尸体,所以他并没有表示反对,和我一起走进了解剖室。

解剖室靠最里面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水泥池——长宽高都是三米的尸池。尸池前是一张张长课桌,上面摆着或高或低的玻璃瓶,瓶里盛满了福尔马林,药水里浸泡着各种器官。我和表弟随意找了一张课桌坐下,我刚找了两个玻璃杯,表弟就对我说:“你把这瓶子放一边去,我见了觉得心里瘆得慌……”

我看了一眼,这桌子上摆着一个玻璃瓶子,瓶子里是一个还未成型的婴儿,组织早就僵化了,但婴胎的一双眼睛却很大,就如一对死鱼眼一般,直勾勾的盯着表弟手里的金六福。我哑然失笑,然后将玻璃瓶扭转了180度,只留了个只有几缕稀疏发丝的后脑勺对着我们。

我给表弟倒了一杯酒,然后问:“究竟发生什么事了?瞧你一副落魄的模样。”

听了我的话,表弟的身体剧烈地颤抖了起来,脸颊两边簌簌地滑下几行汗液。他哑着声音,颤栗地说:“哥……我……我……我杀了人!”

2

表弟告诉我,他刚才杀了陈洁。陈洁我是知道的,她是表弟系里大三的学生,面容姣好,身材火爆。在学生之间不止一次的非官方评选里,她被推为了系花,即使连我这么一个常年都闷在解剖楼里的中年人,都知道陈洁的存在,就足以证明她的名气有多大。但我的确没有想到,表弟竟然和陈洁搞到了一起,而这事还没有传得沸沸扬扬,看来表弟的保密工作也做得不错。可他为什么会杀了陈洁呢?

表弟的脸涨得通红,他吞吞吐吐地说:“是这样的……我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就是用来和陈洁幽会的……激情的时候,她喜欢我绑着她……还喜欢在高潮的时候让我用手掐她的脖子……”表弟猛地喝下一杯酒,然后剧烈地咳起了嗽。我拍了拍他的后背,等他平静下来时,继续说,“今天我们还是这样激情的,等我也平静下来时,扔给她几团纸巾,她却依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我摸了一下他的颈动脉,才发现她已经死了……”

听完表弟的话,我无话可说——他实在是玩得太过火了。我怔怔地站在课桌前,表弟一把抱住我的腿,大声地叫了起来:“哥,只有你才可以帮我了!你帮帮我吧!”

表弟从小就在每个方面都比我厉害,我除了在年龄上比他大十岁以外,就没有任何地方可以超过他。他的成绩比我好,人长得比我帅,虽然我们在同一所大学里担任老师,但他却在最好的系里执教最重要的课程,而我却在解剖楼里美其名曰“助教”,实则干着扛尸体的苦力活。但这并不妨碍我一直宠着他,毕竟他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现在他出了事,我不帮他,谁帮?

我定了定神,问他:“你和陈洁的事,知道的人多吗?”

“基本上没有人知道,事实上,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也就两个来月。她还有其他男人——我们也就是玩玩而已。”表弟答道。

“今天晚上陈洁去你那里,有人看到吗?”我又问。

表弟摇了摇头,说:“没有人回看到的,她是天黑透了才到我那里去的。”

我点了点头,已经想到了解决的办法。我从表弟的手里抢过了酒杯,然后说:“够了,别喝酒了,现在你必须保证足够的清醒与体力。走,我们去你那里!”我拉着他就走出了解剖教室。

表弟在校外租的房并不远,在校后的一个小山丘上,而在那个地方的校园围墙,有一个豁口,正好可以让体格健壮的人翻身而过。表弟之所以在这里租房,正是考虑到了这个豁口,平时他可以睡上一个懒觉,然后在快上课的时候抄这条近路。

表弟领我进了他的房间,我一眼就看到地上那具赤裸的陈洁的尸体。陈洁呈大字型仰面躺在了地上,脸色发青,嘴角渗出几丝白沫。我将她的尸体翻了过来,她光洁的背上已经沉淀了不少青色的淤斑,我知道那是尸斑,因为重力原因血液沉降而成。我转身对表弟说:“还愣着干什么?快给她穿上衣服!”

表弟手忙脚乱地为陈洁的尸体穿上了衣物,等穿好后,我又为她凌乱的衣物稍作整理,然后将剩下的金六福倒在了陈洁的身上。

表弟问我:“哥,你这是干什么?”

“带她回我那里——解剖楼!”我冷冷地答道。

“为什么在她身上洒酒?”

“万一回去的路上碰到巡夜的保安,就说送喝醉的人回家。”我继续答道,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我与表弟两人一起左右架着陈洁的尸体,跌跌撞撞地向学校围墙的那处豁口走去。陈洁活着的时候是个体态轻盈的瘦弱女孩,没想到她死了后却显得这么沉重。还好我和表弟的体格都算好,所以带着陈洁的尸体翻过围墙豁口,虽然经历了一番周折,但也算有惊无险。穿过校园里的一片小树林,我们看到了那幢孤零零的黑色砖石建成的小楼——解剖楼。

3

架着陈洁走进解剖室,刚才洒在她身上的金六福,令得我和表弟都是一身酒味。我把陈洁扔在了长桌上,然后向表弟努了努嘴。表弟疑惑地问我:“干什么?”我冷笑道:“把她的衣服全剥掉!”

等表弟剥完了陈洁身上的衣物,陈洁已经如一块冻死猪肉一般,横陈在了冰冷的解剖台上。

我则从解剖教师的储物柜里取出了一套手术刀,走到了陈洁的尸体面前。表弟见我拿着手术刀,大骇,他问道:“你要干什么?”

我笑了一笑,说:“我们要让陈洁永远消失,所以必须清除她在世上的一切痕迹!”

我的工作是从陈洁背上的尸斑开始的。冰冷的刀尖挑破陈洁背上的皮肤上时,我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我记得上一次动刀解剖尸体,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时我还和表弟现在一样年轻,刚进医学院的解剖楼时,还报着一腔激情。但是解剖学教研室的那几个老学究却一直认为我只有一个专科学历,所以不允许我动刀。这十年来,我被他们排挤到一边,看着有本科甚至硕士学历的解剖老师在学生面前得意地做着表演,我却只能拿着铁钩从尸池里钩过一具尸体,然后扛在肩膀上,任那滑腻的福尔马林从我的背上滑过,我再把尸体重重地扔在冰冷的解剖台上。不过今天,我终于能再有一次机会亲手解剖一具尸体了,所以,我非常兴奋。

我敢说,看了别人十多年的解剖课,自己虽然很久没有亲手动刀了,但是刀一刺入陈洁的皮肤,我马上就有了感觉。

我轻轻摇动手腕,随着我的刀尖滑过,有着尸斑的那块青色皮肤立刻被我挖了下来。我将这块小小的皮肤放在解剖台上,又将解剖刀切了过去,几刀划过,这块皮肤组织瞬间就变成了碎块。在表弟目瞪口呆的目光中,我将皮肤组织扔在了解剖台旁边的水池里,然后扭开了水龙头,在水流的作用下,皮肤组织旋转着流进了下水道。

将陈洁背上带有尸斑的皮肤全割下来,再切成碎块冲到下水道里,足足花了接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接下来我有点累了,就对表弟说:“来,你去把陈洁的脸皮剥下来。”

表弟犹豫了片刻,然后还是走到了我身边,从我的手里接过了解剖刀。他虽然很久没动刀了,但毕竟是临床专业出来的科班生,他的手法很是娴熟,解剖刀从陈洁的颈部划过后,又在她脸上纵向划过几刀,然后他拎着陈洁的脸皮就揭了下来。

陈洁的眼睑也随着脸皮的剥落而不见了,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直盯着天花板,脸上的肌肉凝结着干掉的血,红彤彤的,没有了嘴唇遮挡的牙齿暴露出来,看上去竟像是在微笑。我看到了陈洁的微笑,心里竟有些隐隐的颤栗,我冲了过去,抓起解剖刀,用刀柄狠狠地砸向那些牙齿。表弟问:“为什么还要砸烂牙齿?”我狞笑着回答:“别忘了,每个人的齿模都是不一样的,就和指纹一个道理。”

没有了背上的尸斑,也没有了脸皮,就连牙齿也被敲光了,我和表弟还把尸体上任何有特征的地方都清除殆尽。解剖台上的这具尸体,如果我和表弟不说,永远没有人知道这会是陈洁。

我扛起了陈洁的尸体,走到了长三米宽三米高三米的尸池边,然后将她重重地扔了进去。在泛起一圈白沫后,陈洁沉了下去,我知道,过不了多久,陈洁的尸体就会变得和其他尸体一样的粉红颜色,到了那个时候,她的尸体也会因为比重的原因,慢慢浮出尸池。我也知道,每次解剖用的尸体都是由我来挑选,在最近两年内,我是不会用尖利的铁钩,钩到陈洁的尸体。

4

我和表弟冲走了陈洁所有的皮肤碎块后,又清理了解剖台上的血液,陈洁的牙齿则被我埋在了解剖教室窗台外的那盆绿箩花的花盆里。

干完这一切,我和表弟都虚脱地坐在了地上。表弟问我:“哥,你这里还有酒吗?我想整一点。”我这才想起,那瓶金六福已经全洒在了陈洁的身上。我在解剖楼里还准备了一些酒,不过都是一般的老白干。表弟一见到我拿着的酒,就猛扑了过来,仰头狠狠喝下了一口。看着他的胸口猛烈起伏,我知道今天他实在是太紧张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却一点也不觉得紧张,反而觉得有些过瘾!

看着表弟喝得这么过瘾,我也开了一瓶老白干喝了起来。我和表弟不停地干杯,不停地朝自己的身体里灌进酒精浓度甚高的老白干。没过多久,当瓶里的烈酒所剩无几时,我的眼神已经变得迷离起来。恍惚中,我索性躺在了解剖台上,呼呼大睡起来。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忽然听到了一阵奇怪的低吟声,像是野猫在窗外叫春,忽高忽低,又更像是婴儿在哭泣。

我翻身下了解剖台,看到表弟还在沉睡。我一把将他摇醒,大叫:“我问你,你他*的是不是把陈洁的肚子搞大了?”

表弟过了一会才回过神来,他搔了搔脑门,然后说:“是的,前几天她给我说怀孕了,找我拿了一千块钱去堕胎,谁知道是不是真的。”

我骂道:“你刚才怎么不说?你知道不知道?怀了婴儿的尸体扔进尸池里,会激发怨气,胎儿会变成婴灵作祟的!你听——听到婴儿的哭声了吗?”解剖室外的走廊传来了婴儿的哭声,“呜呜呜——呜呜呜——”哀号声不绝于耳,几缕冷风从破了一半的窗户灌了进来,与这哭声夹杂在一起,声音变得诡异无比。

听了我的话,表弟的身体不住地颤栗,他恐惧地问我:“那可怎么办啊?”

我气急败坏地说:“还能有什么办法?把陈洁的尸体捞出来,然后剖开肚子,把那小孩的胎盘取出来!还不能让这婴灵投胎转世,只能让他永世不能超生。我得把这胎盘泡进福尔马林,放进玻璃瓶子里,这样就不会再有婴灵作祟!”

表弟和我一起走到了尸池边,我拿着铁勾翻着池子里的尸体,一具具尸体浮了上来,一具具尸体又沉了下去,池中不停翻涌起白色的气泡,泡沫破碎后,难闻的福尔马林与尸臭夹杂的气味扑鼻而来。我早已习惯了这气味,但表弟却很受不了,掩着鼻子站在了远处。不管我怎么用铁钩翻找尸体,都找不到陈洁的那具没有了脸皮与牙齿的尸体——一定是沉底了!

“哥,怎么办?”表弟焦虑地问道。

我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说:“那还有什么办法?下池子捞去!”

表弟听了我的话,一脸恐惧,颤声说道:“哥,这池子有三米深,我不会游泳……”

我不屑地说:“别怕,哥哥我下去捞!”说完,我就脱去了全身的衣物,赤条条地跳进了尸池里。

尸池里的水很冰,我一下去就浑身不停颤抖。我双脚踩着水,向水池中间游去,刺鼻的气味几乎令我睁不开眼睛。到了我估计陈洁下沉的地方,我憋了一口气,然后闭着眼睛沉了下去——我不敢睁眼,福尔马林实在是太可怕了,我怕它会灼伤我的眼睛。

我的双手在水底摸索着,终于,我摸到了一具滑腻的女尸,背上千疮百孔,脸上血肉模糊,嘴里空然无物——一定是陈洁!我拽着陈洁的尸体向池边游去,短短的三米,却因为前方太多不知名的男尸女尸,而让我费尽了全身的力气。等我游到池边的时候,我竟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了。我趴在了池边的水泥台上,一只手拽着陈洁的尸体,一只伸向空中,大声叫道:“弟,快拉我上去!”

表弟冲到了我的身边,抓住了我的手。我依赖地放松了身体,也许是因为水不仅有浮力,同时也有拉力,我只觉得身体往后一倒,然后听到扑通一声水响。我呛了一口福尔马林后,立刻清醒了过来,也许是因为死亡的逼近吧,我竟在几乎虚脱的时候凭空生出了莫名的气力。我挣扎着钻出水面,游到了尸池边上,用手抠住了水泥台。回过头去,我看到表弟正双手伸在水面外,胡乱摇晃着,他整个人都没在了水中,头发就像湖面上的水草一般浮在池中。

我知道表弟是不会游泳的,可我却再也没有力气去拯救表弟了。我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表弟在福尔马林尸池中奋力挣扎,然后停止动作,最后慢慢沉了下去。我的眼睛里嗪满了泪水,表弟,我的表弟啊,就这么在我眼前没入了尸池里,最后也变成了一具尸体。

这时,我又听到了一阵忽高忽低的婴儿哭泣声,这哭声里似乎还夹杂着一点笑意——是婴灵在报复,它在为看到了表弟的死而感到快乐!也许,下一个就是我了,婴灵也一定会因为看到我的死亡而快乐无比。但我又怎么能让它得逞呢?我的手指紧紧抠了尸池的水泥台,一点也不松劲,但我的脑海却变得越来越麻木,甚至空虚。我学过医,当然知道,这是休克昏迷的前兆。我努力地咬着牙,告诉自己不要松弛自己的神经,但我的眼前却一篇漆黑……

5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天还没有亮,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只觉得右手抠住水泥台的手指已经是钻心的疼痛,而左手还依然紧紧拽着了陈洁的尸体。此刻我的身体已经恢复了力气,我翻身爬出了尸池,然后使劲将陈洁的尸体拽出了池子。

我一把将陈洁的尸体扛在了肩膀上,走到解剖台边,重重地将她扔在了解剖台上。我如炬的双眼瞪向了陈洁,这时,我突然一惊,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这具尸体已经变得粉红,背上一块一块通红的疮疤,是皮肤被割破后露出的下面的肌肉。脸皮已经没有了,嘴里的牙齿也被一颗一颗敲得精光。但这绝对不是陈洁,因为陈洁的尸体还没有这么快就变成粉红色。

我将这具女尸翻了个身,然后看到了她的肚子。在她的小腹处,有一个丑陋无比的大洞,此刻正向外涌着暗黄色的福尔马林液体,从洞空望去,可以直接看到空洞如也的腹腔与悬吊的子宫——她真的不是陈洁。

当然,我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她的名字在现在已经没有提及的意义了。她是十年前,临床学系的校花,她在当时一个炎热的夏日莫名失踪了,学校也报了案,警方但却无从找起。所有人都不知道她去哪里了——只有我知道。

在那个炎热的夏夜,她来到解剖楼,找到了作为解剖楼看守者的我。她哭泣着告诉我她怀孕了。我好言安慰她,终于,她也相信我会对她负责。当天,她住在了我的办公室里,我与她一次又一次地温存。在最后一次温存的时候,她被我送到了天上去——不仅仅是说她达到了快乐的颠峰,在那个时候,我的双手也掐住了她的脖子,然后渐渐加力,让她在最快乐的时候飞进了天堂。

因为,我劝她堕胎,却拿不出手术的钱。

也是在那间解剖室里,我毁掉了她身上的皮肤,揭去了她的脸皮,还敲掉了她所有的牙齿,然后将她扔进了尸池里。那个夜晚过去后,常常当我蜷缩在办公室那个充满污迹的沙发上时,都会听到忽高忽底的婴儿哭泣声。我想起了以前听过的关于婴灵的乡野传说,我害怕了,真的害怕了。我将她从尸池里捞了出来,然后剖开了她的肚子,将那尚未成型的婴胎取了出来,泡进了盛满福尔马林的玻璃瓶里。这婴胎虽然还没成型,但眼睛却非常大,把它装在玻璃瓶里,那双眼睛依然像只死鱼眼一般死死地盯着我。就在今天早一点的时候,我和表弟在解剖台前喝酒时,表弟还被这双眼睛吓了一跳。

我看着眼前这具尸体,拍了拍胸膛,告诫自己:“没事的,不会有事!那婴胎已经做成了标本,永世不能超生,怨灵也没办法奈何我。现在我要做的是把她的尸体扔回水池,然后把陈洁的尸体再捞出来做个剖腹小手术。”

我扛着这具粉红色的女尸走到了尸池边,然后转身,勾腰。我想,只要自己做出这个动作,女尸就会自动地滑进尸池里。可我没有想到,这女尸泡得发涨像胡萝卜一般的手竟勾住了我的胳膊。我没注意到,就当女尸滑进尸池的一瞬间,我身体一个趔趄,重心一落,然后身体冰凉——我这才发觉,我竟莫名其妙地落进了尸池!我想要游回去,却不住地呛了几口福尔马林,这浓烈的气味烧灼着我的喉咙,我竟觉得自己浑身发软,使不出一点力气。

我想要游到池边,却绝望地发现自己的身体在渐渐下沉,就像有一只看不到的手在牵扯着我的双腿。当福尔马林液体漫过我的双眼时,我痛苦不堪地闭上了眼睛。当福尔马林液体漫过我的双耳时,我又听到了忽高忽低的婴儿哭泣声。

“呜呜呜——呜呜呜——”

6

天亮了,解剖学教研室的老师上了班,却发现助教神秘失踪。同一天,学校也发现临床医学的老师,也就是解剖学助教的表弟,也失踪了。同时失踪的还有这个老师的学生,据说与他有暧昧关系的陈洁。

校方报了案,警方立案后侦察了两个月,终因没有任何线索而将此案悬挂了起来。

解剖楼是不能没有看守者的,一个留校的毕业生被分配到了解剖教研室担当助教,同时也要在晚上看守解剖楼。这个毕业生在解剖楼里呆了两天,就向学校的物业管理投诉,说一到了晚上就会听到“呜呜呜”的响声。物业管理在检查后,告诉他,这只是因为解剖楼与附近女生楼的水管相连。水管因为年久失修,女生楼那边的学生一用水,这边的水管也会“呜呜呜”地叫起来。

这个物业管理人员还笑着说:“你听,这声音像不像婴儿在哭泣?”

这个毕业生咧开大嘴,答道:“像,还真是像啊!”

物业管理还很耐心地查到了当解剖楼的水管鸣叫时,究竟是女生楼里哪间屋在用水。那间屋正是陈洁所住的寝室,据说那间寝室在十年前还失踪过一个女生。女生之间传说这间寝室是鬼屋,没有人再愿意去住,校方也很无奈,只好把这间寝室辟作了储藏室。

自从这间寝室不再住人后,解剖楼再也没响过类似婴儿哭泣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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