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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09: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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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老公家人如何加油添醋了?他家里没有人喜欢你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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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09: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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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你的文章,你老公所做和所说的,我都还可以接受(其时他很幼稚),但一点我无法接受的是。
他竟然可以骂你是贱人,你竟然还能嫁给他。
如果你是贱人,那他不是更贱吗? 贱人娶贱人。
如果你是贱人,当初为什么要和你注册??? 你逼婚吗?
很过分的男人,和打女人的男人没什么分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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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09: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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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猫爱上狗 发表于 18-8-2013 06:29 PM 
呵呵,我们没有互相诅咒对方的家人,但是我老公时常喜欢说一巴盖死你,然后我就会说乱棍打死你,然后 ...
好像搞笑的漫画的画面 很快乐的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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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09:5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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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不要再抱著能改變男人的想法了,除非男人自己願意改變,不然你花一輩子都不可能改變男人
女人,一段好的婚姻,是雙方都能互相成長,並且看到自己的存在價值,彼此尊重;而不是一方愛得卑微,一方愛得狂妄
他一方面嫌你賤人,另一方面卻和你註冊,那他不就是等於犯賤?去娶一個自己嫌棄的女人
我總覺得會嫌棄另一伴的人,眼光都不是很好,因為如果他眼光好的話,他怎麼會跟自己嫌棄的人在一起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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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09: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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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dre23 发表于 18-8-2013 05:07 PM 
我老公一直都很嫌弃我的,说我什么都不会,这个又不好,那个又做不好。
说我幼稚,一大堆的。
我自己是 ...
他不爱你。
我在哪一个帖子里有说过:
一个女孩,她在帮男友洗衣服,晒衣服时,她男友一直批评她,晒衣服哪里是这样晒的?你以后怎样做人家老婆?批评得一文不值。(新加坡组屋)可是却一点也没有帮忙的意思。
后来她和他分手了,遇到另一个男人,她再跑去男友家洗衣服,晒衣服时,她男友用很心疼的语气说:傻瓜!晒衣服不是这样晒的!你会掉下去的!(新加坡组屋)以后这些我来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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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09: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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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雨 发表于 19-8-2013 09:50 AM 
女人,不要再抱著能改變男人的想法了,除非男人自己願意改變,不然你花一輩子都不可能改變男人
女人,一段 ...
是的,他会认为,我可怜你才跟你在一起,你犯贱,给我践踏也是应该的,你没有资格反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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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0: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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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因为尊重而生爱,如果轻视,只会生厌恶。如果再这样下去,别说你无法再容光焕发,只会暗淡下去,你都越来越厌恶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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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0: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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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一样事情,以前曾看过有网友说注册不到一年是可以申请无效的,是吗?
那么楼主就不需要担忧自己变成离婚妇了,而且还可以让那个男人知道自己其实不需要被他践踏的,再说,若此男是真心爱楼主的话,应该会极力,努力,用力的守行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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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0: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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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楼主的问题:婚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IMHO,(要先声明的是:我的婚姻观是比较传统的。。不像时下流行的要什么二人世界的。)婚姻最主要是保护下一代可以健康成长的社会制度。
如果没有这个制度,男欢女爱。。吃亏的主要是女人/小孩罢了。
所以通常有问题的婚姻,我都会鼓励女人尝试生个一男半女。。看看男人成为父亲之后,会不会对生命、对另一半、对其他人有所改变。
问题是你老公一点都不尊重你。其实你应该跟他讲:你嫌我下贱,却娶了我,你等于在嫌弃自己的妈妈、婆婆、姐妹等女人。
最后,虽然你父亲对你老公说的话没错,可是如果还有下次,叫你爸爸不要当着其他人面前讲你老公,也不要在你面前那样讲。有些男人自尊心膨胀,接受不到别人的批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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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0: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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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血天使 发表于 19-8-2013 10:22 AM 
突然想到一样事情,以前曾看过有网友说注册不到一年是可以申请无效的,是吗?
喔!是吗?真是好消息!如果是真的就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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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0:5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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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貝
@便便
@小冲
@墨者
@黄色小叮当
@cef_careu524
@=[Zone]=
@jackieyip
@郑克柔
@kasioz
@被李小龙打
@鸡笼坡人
突然想到听听男生的意见,可能可以让楼主更加知道要怎么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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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0:5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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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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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叶 发表于 19-8-2013 10:45 AM 
喔!是吗?真是好消息!如果是真的就太好了!
我也不清楚,只是曾经看过网友这样的回帖,可以尝试去询问看看。
不过,我上网search了一下,发现了这个。
婚姻与离婚法令(非回教徒婚姻法令)在我国非回教徒婚姻法令下,1982年3月1日之后,婚姻没注册等於无效1982年3月1日,新法律(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实施后,只有在“婚姻注册官”主持下所举行的婚礼,才能使男女双方结为合法夫妻,注册结婚后,男女任何一方,在婚姻持续期间都不能再和其他人缔结有效的婚姻(一夫一妻制),重婚者将犯重婚罪。在婚姻法令生效前(即在1982年3月1日),根据华人传统风俗结成的婚姻,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婚姻,这等婚姻必须被视为已在婚姻法令下注册,并且必须继续有效,直到因为其中一方逝世、离婚或被法庭宣判婚姻无效而被解除。但是在1982年3月1日后,法律硬性规定,只是依据婚姻法令注册的婚姻,才被视为合法的婚姻。也就是说,华人再也不能只举行华人婚礼而结成合法夫妻,因为没有注册的婚姻是无效,不被法律承认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在婚姻法令生效后,我国华人只能根据一夫一妻制结成夫妻。任何在婚姻法令下正式结过婚的人(不论是根据华人传统风俗或任何法令结婚的),都不能在婚姻持续期间,和其他人再次涉及婚嫁,不论该等第一次或第二次的婚姻是否在我国境内或境外结成。如果再婚,就要面对重婚罪的指控,罪名成立,可被罚款或判坐监最高达7年或两者同时执行。在重婚下的第二次的婚姻必须是无效的,这等“妻子”在该男人逝世而未立遗嘱时,将无权继承其遗产。01/03/1982华人传统婚礼合法不合法注册结婚
注册结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其中一方必须为马来西亚人。
2.男性必须达18岁,女性必须达16岁。
a.年龄介于16至18岁之女性必须先向首席部长/州务大臣/注册局总监申请结婚准证请准结婚。
b.不足21者,需经过以下人士的书面同意
i.父亲
ii.若父亲逝世,母亲方有权利替代
iii.若是被领养者,则由养父替代,若养父逝世,则由养母替代
iv.若双亲逝世,则由监护人替代
v.若没有监护人,则需向高等法院请准结婚
c.当注册结婚时,双方必须未婚。
d.双方必须没有亲密家庭血缘关系
e.双方并非同性别。
f.双方必须是出自于自愿结婚。
离婚
根据我国的离婚法,离婚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双方同意离婚结婚的男女双方在注册结婚的两年后,经过双方的同意、联名申请离婚,此等离婚不需提出特殊理由。1982年以前的婚姻,即使是未经注册而是根据华人传统婚俗而结合,也必须到律师楼办理离婚文件向高等法庭请准离婚,才能离异(在报章上刊登离婚启事来解除婚约是无效的)。
2.单方面申请离婚只有经过其中一方的同意,而另一方并不同意的情况下提出申请者,必须提出正式的离婚
理由--双方的婚姻已经破裂到无法挽救的地步。
以上述理由提出申请者,必须以下列事实为根据:
a.配偶与他人通奸而导致你无法与他生活在一起。
b.配偶的行为举止使你无法与他生活在一起。
c.连续二年遭配偶遗弃。
d.与配偶分居达二年(a, b及c必须经“婚姻调解庭”的调解失败后,才能正式向法庭提出申请)
3.任何一方向法庭申请要求宣判婚姻无效在下列任何情况下,一项在1982年3月1日婚姻法令生效后结成的婚姻必须是无效的:
a.其中一方已婚,其原有婚姻还有效,而其原配仍然在世
b.其中一方是在十八岁以下或不同意结婚
c.与结婚之人有血统关系
d.与结婚之人是同性别
e.配偶性无能
f.任何一方不合作,无法完成婚姻生活
g.不是出自于自愿结婚,而是因恐吓,错误,精神不正常等原因而答应结婚
h.结婚之时配偶患有性病
i.结婚之时女方已经怀有他人的孩子
离婚的处理
离婚必须经过律师向高等法院办理,经高等法院的判决才属有效。
在谕令离婚时,必须经过以下二个阶段:
1.在听审后,高等法院将发出暂时离婚令。
2.在得到暂时离婚令的三个月后,将此暂时令申请改为绝对之离婚令。(在得到这绝对离婚庭令后,离婚者才可以再婚)
结论
在1982年3月1日新法律(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实施后,注册结婚的结果是:
(一)此婚姻是合法和受承认的,并且一直延续至高等法庭判决取消婚姻或准许离婚或其中一方死亡。
(二)双方皆不可以重婚,也就是说多夫制或多妻制都是被禁止的。(三)离婚或取消婚姻后,有关的赡养费、孩子(如有)的监护权和婚后财产的分配权力等都获得保障,若有任何要求可通过律师向高等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宣判
不晓得楼主是否能以红色这两点去申请注册无效,毕竟(F)也算是楼主现在面对的情况吧,再来(g)嘛,要闹僵的话可以参考一下。
至于青色两点,我现在才知道原来配偶性无能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哦!
咦?才看到这个
本帖最后由 浴血天使 于 19-8-2013 11:13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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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1:1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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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_mm2 发表于 19-8-2013 10:55 AM 
yak蕉啦
看了都火! 这些不尊重你和你家人的男人要不得了啦~
快快把手续搞掂啦~ ...
我发现不晓得干嘛现在很多女人能忍受另一半骂自己贱货的,之前有一个贴主也是被男友骂贱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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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1:1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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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一年,認識都不很深,吵架當飯吃的狀況底下,你還去搞註冊?
我很爱我老公,我觉得婚姻是一辈子的,我真的不希望我们会离婚收场。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問題是,你老公好像不很愛你。他還很不成熟,説話也不會經過大腦去思考,所以根本還不適合做一個有家庭的男人。
他平时对我很好的,因为很爱他,也很想我们婚姻能够长久,所以一直以来我都把他在生气的时候说的话当时气话。过了我就没有放在心里了。
他会常常批评我,说我比某个女生都还要差(那些比例的女生,都是很滥交的。)
一個不懂得尊重他的老婆、處處批評自己老婆的男人,其實是直接在講他自己的choice很爛。抱歉,是的,他是直接影射你很爛。這個叫平常對你很好??真是OMG。你有多少自尊給他踐踏?
又是一個天真的女人,天真的以爲自己是天下無敵有魅力到可以令男人為自己改變的女人。又是一個OMG。
你是有父母生的,何必讓一個男人把你踩到如低地泥?你就算本身不懂得自愛,沒自尊,也要替你父母想想,留一點尊嚴給他們。
現在你們都那樣的吵吵鬧鬧了,只是爲了這些小到如灰塵的事。改天搞個婚禮,生個孩子,你有更大籮的委屈要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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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1: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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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dre23 发表于 18-8-2013 05:07 PM 
我老公一直都很嫌弃我的,说我什么都不会,这个又不好,那个又做不好。
说我幼稚,一大堆的。
我自己是 ...
不懂得欣賞自己所選的女人,處處踐踏,我很不明白爲何他會肯娶你。
我就來曬一下。。。。一個愛你,欣賞你的人,會把你當成珍寶那樣來呵護。你跟外人談話,他會笑吟吟的以欣賞讚嘆的眼光望住你。你辦事的能力,他會給于高超的讚美。你買衣服,他會提供得體的意見。他懂得什麽對你好,什麽是不好的。你的憂慮,他會給于適當的安慰。你的家人,他會尊重,就算真的有所批判,也是等兩人靜靜相處的時刻才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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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1: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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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dre23 发表于 18-8-2013 08:22 PM 
背负着离过婚,不要说找新的恋情,家人也是会被指指点点的。
可能,我只是拿着这个当借口吧,不舍得还是 ...
現在什麽時代了?沒有孩子而離婚才算是萬幸。
我佬把我當成寳來疼le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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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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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血天使 发表于 19-8-2013 11:10 AM 
我发现不晓得干嘛现在很多女人能忍受另一半骂自己贱货的,之前有一个贴主也是被男友骂贱货。
現在太多女人,天真的很“恨嫁”,爲了可以風光的把註冊/結婚隆隆重重的擺上FB。。。秀秀下。。。所以沒太多思考就貿然結婚去,哪怕沒了自尊沒了自我。感嘆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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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1:2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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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_area
我也是这样觉得,啊不过给楼主看看资料也好,起码将来被凌虐到一个地步的时候,心里有个谱嘛。
希望楼主的爱真的能让这个男人改变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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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8-2013 11: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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