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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8-2006 08:2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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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大家想想看,感情,爱情都是靠着感觉走的,而不是靠着“因为你是个男/女的”而和你在一起。
看看你们四周围,不是每一对异性恋都是美好的,当然,也不是每一对同性恋或双姓恋都是幸福的。
为什么某些国家只允许异性结婚呢?难听来说,是因为我们就是国家的繁殖机器(对不起无意中伤别人,只是个人意见).
我是佛教的,虽然读过的经书并不多,但从来没有在经书里找到"同性恋违反天规",只要不做伤天害理的事!不知其它宗教是如何?
正如大家所说的,"法律是人定的,规则是人定的".已经21世纪了,为什么还是有那些古老的想法?
当然,异性恋是比较好,但同性恋,我们也不可鄙视吧!
同性恋就是因为受到外界一些人的反对而感受压力,为什么大家就是不能用比较开放或正常的眼光看他们呢?
如果你们身为人父母,你们希望有个听话尊敬你的同性恋孩子,还是一个天天让你痛心懊恼的异性恋孩子呢?
往往好多同性恋者就是因为为了父母亲的感受,而让自己活得更没有自信,更痛苦.
别那么自私,别因为个人的不喜欢而伤害到他人.不需要给与鼓励,但也不需要排斥,我们不得不顾虑其他人的感受.
*支持 ng2363424 的说法! 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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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8-2006 1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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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0 天然82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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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就归异性恋多~
不好的就归同性恋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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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06 12:1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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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06 12: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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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性向问题,没什么好争辩或讨论吧?!
尊重他人的选择是必要的,毕竟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包括自己的所作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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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6-8-2006 05: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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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06 09: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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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某镇的某个人 于 25-8-2006 11:56 PM 发表
= =
好的就归异性恋多~
不好的就归同性恋多~~
哈哈!可以這麽說吧。
其實也沒什麽好怕的啦,能夠接受就接受咯,不能的話就遠離點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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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2006 09:3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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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urney 于 26-8-2006 12:37 AM 发表
个人性向问题,没什么好争辩或讨论吧?!
尊重他人的选择是必要的,毕竟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包括自己的所作所为。
什麽“性”問題啦,這邊純粹是討論同性戀問題,而不是你同性性行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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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2006 01: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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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g2363424 于 13-8-2006 12:48 AM 发表
第一句好像真的没有歧视同性恋嘛,不错不错。可是为什么接着会说:
请问yunsiew4ever你有看过人家有了男朋友或女朋友后很开心的和人分享自己的喜悦吗?你有看到到处都有异性恋的人搂搂抱抱,好像怕人家 ...
你是一个非常极端的同性恋分子,
我不再想和你谈下去,
因为真理不是越辩越明,而是根本不会有结果...
白费我的力气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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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9-2006 06: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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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okfolio 于 2-9-2006 01:56 PM 发表
你是一个非常极端的同性恋分子,
我不再想和你谈下去,
因为真理不是越辩越明,而是根本不会有结果...
白费我的力气而已.....
在我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想请问为什么1,2的答案为"是"的话,那接下来的不必再答了呢?我支持同性恋是毋庸置疑的,你可以在我的回帖中的到答案,是吗?
至于2,为什么如果我是同性恋就不必回答3,4,5 的问题呢?
你觉得同性恋的人智慧有限,无法定义人权,解释为什么世间存在两性,和解释什么是自然定律吗?
还是你不想和同性恋的人通过cari 沟通?认为有辱身份?
请你解释你的问题!
因为你的问法让我觉得你心目中认定某些事只有异性恋可以回答,而等同于对同性恋的歧视!就好像如果你问我-你是男人吗?是女人就不必回答了,我不和(愚蠢的?)女人讲话的。那我不管是男的女的都不会回应你的问题,因为你性别歧视!
所以在我回答3,4,和5之前,请解释为什么你会说“如果1,2的答案为"是"的话,那接下来的不必再答了!!”
/
谢谢
Ps: 我是异性恋。有兴趣分享我的爱情故事吗?好甜蜜哦。。。不过如果你有兴趣,我也不大愿意分享,因为我不想做到“不要做到好象拍片这样,好象怕人不知道”(说给yunsiew4ever 的)
我等了你3个星期,没有回答,最后就说我是一个非常极端的同性恋分子?请问这是在论坛因该有的礼仪吗?
这里没有人说我是非常极端的同性恋分子,更何况我是绝对的异性恋。
我是站在人权的角度为同性恋的权利和社会地位辩护!
此外,真理究竟是不是越辩越明,根本没有绝对的答案。
我承认之前有些回帖我的语气不是很好,但那不影响我要表达的内容。
如果您不愿意接受更仁慈,更全面,更公正的人权观,
那我说什么,也是白费我的力气而已,而且根本不会有结果...
如果您无法接受,只能说您是反对人权的极端分子!
请从新思考自己对人权的定义。 谢谢,祝安康。
[ 本帖最后由 ng2363424 于 3-9-2006 06:46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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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6 06: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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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题目的显示,我不明白要谈论什么。
因为题目是:同不同性恋?
我刚刚用了一个小时来看这里每个人的帖子。
因为不能回帖,要不然,我回的帖,已经很多了,因为我有很多话要讲。
回到题目那里,
同不同性恋,不是他们选的。
我听到同志朋友说同志的圈子比较好玩,所以我选择进入同志圈子?
这是错的想法。
我本身是同性恋,可是因为我是孝顺父母的,父母要我娶老婆,所以我娶了老婆,不是同志了,但是黑影一直在身边。
这也是错的。
我的好友,他是直的。他跟这里的天然82,有点一样。他也是不喜欢同志动手动脚,不要在他面前娘娘,不要喜欢上他等等。
其实作同志的,应该告诉自己不可以喜欢上直佬。
同志的我,有个很要好的男性朋友(直的),我没有喜欢他。
有时候我们还会约各自的男朋友女朋友见面喝茶。
其实直佬有他们的想法。
而且反对,歧视,不接纳同志的,大多数都是直男性。
很多原因吧。。但是我怎样讲也是改不了他们对我们的想法看法。
所以没有必要再说之前会员们所讲的一切了。
我也是像no3no4一样,自小缺少父爱。
我的父母亲,很喜欢吵架。
一当他们吵架,我就怕了。
看了很多会员们在这里谈的,有些很可笑,有些很毒,有些接纳,有些无聊,有些有意思,可是大家就一直讨论着,没有什么结果的。
辩论。。。就是辩论。
不要以身攻击,就可以了。
Peace...
[ 本帖最后由 2033 于 14-9-2006 06:28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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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9-2006 11: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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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然82 于 1-9-2006 09:30 AM 发表
哈哈!可以這麽說吧。
其實也沒什麽好怕的啦,能夠接受就接受咯,不能的話就遠離點咯。
我能接受啊~
没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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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06 06: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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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又如何??
爱情,似乎没有男女之分。。
不能因为我们生长在“男女结合”文化,而反对了别种“同性相吸”的文化生活。。
爱情,是怎样产生的?
所以,只要结合了种种的因素。。。而当这些因素都碰面的时候,早就已没有了男女之分。。。。。。。。
毕竟,互相吸引的,是那些“因素”而不是表面上的“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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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06 10: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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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字要我说出感想?同性恋的存在是事实,但是不可以被鼓励,就和烟草那样。你们可以去吸,但是广告是不可以打的。(也因为烟草的影响力太大了,所以全世界都不给打广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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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9-2006 11:2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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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coLyric 于 16-9-2006 10:56 PM 发表
六个字要我说出感想?同性恋的存在是事实,但是不可以被鼓励,就和烟草那样。你们可以去吸,但是广告是不可以打的。(也因为烟草的影响力太大了,所以全世界都不给打广告了)
烟草是不好的,
众所周知。
同性恋好不好,
就因人而异。
当你把烟草和同性恋放在一个点上一起说,
也就说你认为同性恋是不好的了~~~
所以还是认为不应该把两者相提并论。
P/S:同性恋并不在说鼓不鼓励,如果你不是同志,我们大家现在鼓励你,你会去爱上同性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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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7-9-2006 10: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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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coLyric 于 16-9-2006 10:56 PM 发表
六个字要我说出感想?同性恋的存在是事实,但是不可以被鼓励,就和烟草那样。你们可以去吸,但是广告是不可以打的。(也因为烟草的影响力太大了,所以全世界都不给打广告了)
不能用来比较。
你好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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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06 06: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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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反对,不支持。
不支持,违犯因为自然规律。
不反对,因为尊重个人自由。
违犯自然规律,不应该用动物来衡量。
因为人和动物的分别是智慧。
动物与同性进行性行为不应被参考为范例。
就如动物与父母亲进行性行为一样。
如果你认为不违反自然规律。
你应该也认为与父母亲进行性行为一样不违反自然规律。
人的脑袋很奇怪,他会告诉你什么是违反自然规律。
当然,或许同性恋是例外。我不知道。
同性恋不应用动物来参考。
我在某方面是支持进化论。
每一代都有不一样的基因变异。
在道德规范上也是不停的进化。
今天我们不认同 同性恋是因为多数人反对。
当同性恋融入多数人的生活,
同性恋就会被认同。
好或坏难说。但一定是进化的过程。
我只能说同性恋者赶上人类进化史的潮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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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06 09:4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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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nonymous_briz 于 18-9-2006 06:38 AM 发表
不反对,不支持。
不支持,违犯因为自然规律。
不反对,因为尊重个人自由。
违犯自然规律,不应该用动物来衡量。
因为人和动物的分别是智慧。
动物与同性进行性行为不应被参考为范例。
就如动物与父母亲进 ...
没人是想拿动物和人来比的,
是很多异性恋者很喜欢拿,
动物都是异性相吸,
这是自然和必定遵守的事,
而其他人才会拿出动物界的同性相吸的事件来反回他们。
动物与同性进行性行为不应被参考为范例。
你上面那句也可以加入"动物与异性进行性行为不应被参考为范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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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06 09: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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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超级丑八怪[-_-] 于 18-9-2006 09:47 AM 发表
... 动物与同性进行性行为不应被参考为范例。
你上面那句也可以加入"动物与异性进行性行为不应被参考为范例"了
没有错,在某层面上是不应该的,如口交等。
只有真常的性行为被认为不违反自然规律。
因为在这生态中,如果哪一个生物不进行真常的性行为将被淘汰。
人类与动物不同的是智慧。
所以说“动物与异性进行性行为”不应该拿来比较。
违反自然规律的性行为或许带来更多刺激。
不反对但不应该被鼓励。
比如,你可以进行违反自然规律的性行为,
但是不应该完全代替自然规律的性行为。
不反对一些人是同性恋。
但不鼓励所有人类都是同性恋。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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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06 09: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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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9-2006 10: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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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肉做的
人是有感情的...我宁愿做爱也不开战...不管同性恋,异性恋还是双性恋都好,只要我的原则是'不伤害他人'便是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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