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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3: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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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FIISSHH 于 20-4-2007 03:04 PM 发表
香蕉王,
昨夜你的帖本来写着不想把事闹大,这件事就这么结束。
那时还觉得你明白事理的。
可是今早你却去修改了,
要我出示证据来证明我有劝说网友。
要我出示证据当然没有问题。
但是你的态度让我觉得不能纵容你了。
你的态度太恶劣了,我的宽容有限。
之前已经说过,希望小事化无。
所以封帖后,要大家和和气气,没再去追究任何事。
可是香蕉王似乎很不满意,一直咄咄逼人。
既然给大家的优惠让你们这么不满意,
我可以给你们两个选择。
第一个就是跟之前一样,小事化无,大家和和气气继续混论坛
版主,如果你觉得我是在咄咄逼人的话。。。我也没办法!我只能说,我并没有在逼你们!我只是要知道清楚事实的真像罢了!你现在给的条件。。。更本就没给我们一个理解事情的权力!一就是把事情不了了之,二就是大家一起遭殃。。。
我的态度恶劣?难道要大家还我们森州版的网友一个清白或争取公道都不行吗?
我知道现在我这个回复,你也是在认为我的态度恶劣。。。而来反驳你!
之前我的确是想把事情放下来的。。。可是,当我想了一想,就觉得还是有很多的疑点存在!
所以才会把那个回复给更改掉。。。
既然酱子。。。就把这件事情给放下吧!毕竟我也不想看到大家受到对付。。。
我也不想再最究下去了。。。反正都是没有答案的。大家从现在开始,就别再题这事了!
我保证我也是不会再插手这件事。。。
至于半夜闲帖那边的,我也是不会再去回复的。。。麻烦版主把我之前在那边的回复给删掉。。。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香蕉王 于 20-4-2007 03:52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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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3: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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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警长的儿子 于 20-4-2007 03:41 PM 发表
OK..既然你出到警告了!!我的最后要求是:希望该名会员向我道歉,那就没事了!
够料! 不要再争吵料!我已经放弃料!
你也是见好就收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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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3: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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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警长的儿子 于 20-4-2007 03:41 PM 发表
OK..既然你出到警告了!!我的最后要求是:希望该名会员向我道歉,那就没事了!
如果要道歉,你也需要道歉。
要对ALEXLYN道歉,要对我道歉,要对你骂过的人道歉。
如果你选择这个,
我就视为你选择第二选择,
因为你不肯息事宁人,要追根究底,那么就跟第二选择的做法没两样。
我已做出让步了,
你为何还耿耿于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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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3: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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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FIISSHH 于 20-4-2007 03:48 PM 发表
如果要道歉,你也需要道歉。
要对ALEXLYN道歉,要对我道歉,要对你骂过的人道歉。
如果你选择这个,
我就视为你选择第二选择,
因为你不肯息事宁人,要追根究底,那么就跟第二选择的做法没两样。
...
好了!我现在也是作出我的让步。。。
请你们好停止了!别再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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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3: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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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囧rz 于 20-4-2007 01:29 AM 发表
看他一臉窮酸、印堂發黑、八字眉、鬥雞眼、麥可傑遜的鼻子,
應該是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丑時
不過說真的啦﹗這句話看了也難怪警長的兒子會生氣﹐畢竟把一個人醜化。
不過既然話都已經說出口﹐事情都已經發生﹐只希望那個人可以集點口德﹐為自己說的那番話反省一下.....
OK啦﹗大家就別再吵了﹐再吵下去對誰也沒有好處﹐而那人也是不可能會來道歉的。就算了吧﹗下回就井水不犯河水﹐看不順眼的就別踏進人家的帖子搗亂..攻擊..灌水..就好﹐同時也希望某些人不要假惺惺來這裡交流﹐另一邊廂又在那邊數這裡的不是﹐這樣就可以風平浪靜了。 希望大家交流是憑着“誠意”兩個字﹐而不是“假意”﹐大家就做個朋友吧﹗![](static/image/smiley/default/biggrin.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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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3: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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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辣椒王 于 20-4-2007 03:51 PM 发表
OK啦﹗大家就別再吵了﹐再吵下去對誰也沒有好處﹐而那人也是不可能會來道歉的。就算了吧﹗下回就井水不犯河水﹐看不順眼的就別踏進人家的帖子搗亂..攻擊..灌水..就好﹐同時也希望某些人不要假惺惺來這裡交流﹐另一邊廂又在那邊數這裡的不是﹐這樣就可以風平浪靜了。 希望大家交流是憑着“誠意”兩個字﹐而不是“假意”﹐大家就做個朋友吧﹗
嗯。。。说得没错!有道理!下次就别再重犯了!没人希望常常看到酱子的事情出现。。。
更何况这里的人,之前更本就没有对他们做过什么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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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3: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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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香蕉王 于 20-4-2007 03:46 PM 发表
版主,如果你觉得我是在咄咄逼人的话。。。我也没办法!我只能说,我并没有在逼你们!我只是要知道清楚事实的真像罢了!你现在给的条件。。。更本就没给我们一个理解事情的权力!一就是把事情不了了 ...
你肯好说,
我当然愿意。
其实我发现事情一开始就是因为一个叫paiseh的会员惹起的。
这个人是谁?我也不知道,应该不是混社区的。
后来pigzz觉得你们很嚣张,就去说鸟话,让事情更加严重。
我已经骂pigzz了,你们不觉得他后期完全没有参与骂战了吗?
全程你们的鸟话也是很够力下。
所以过后陆续出现一些奇怪的人煽风点火,我相信双方面的人都有。
最后就是三个会员一起去灌水。
这个时候气氛缓和,甚至最后还跟你们交朋友。
我给你们两个选择的用意是。
第一选择--因为追究起来,费时费力。
然后大家都没有好处。而且一开始只是小事,为何要搞大。
你有你的公道,他有他的清白。
追讨起来没完没了,更伤和气,何必呢。
第二选择--如果真的要追讨责任,为了公平起见,赏罚要分明,只能这样了,
不然这个吵没有罚这个,那个时候吵不公平,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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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4-2007 0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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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要那人道歉是不可能的﹐只希望那個人講話經過大腦一下,畢竟他將來都是有兒有女的,誰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被人詛咒吧﹗
事情就告這一段落﹐我要說的是如果不是某位網友進來叫我“收爛蕉皮”﹐這件事情就不會發生了﹗由此可見事情是由誰引起的?
好好反省吧﹗
不要反過來咬我們一口!
謝謝﹗![](static/image/smiley/default/smile.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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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4-2007 04: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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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FIISSHH 于 20-4-2007 03:59 PM 发表
其实我发现事情一开始就是因为一个叫paiseh的会员惹起的。
这个人是谁?我也不知道,应该不是混社区的。
后来pigzz觉得你们很嚣张,就去说鸟话,让事情更加严重。
我已经骂pigzz了,你们不觉得他后期完全没有参与骂战了吗?
...
他當然沒有參與了啦﹗因為用分身上來了嘛﹗![](static/image/smiley/default/lol.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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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4: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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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真的要事情完结,
不要再说鸟话。
不然互结心结,问题还是会发生。
那么第二选择反而更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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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4: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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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警长的儿子 于 20-4-2007 04:03 PM 发表
他當然沒有參與了啦﹗因為用分身上來了嘛﹗
你又来自我猜测,自我判定了。
不要再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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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4: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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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FIISSHH 于 20-4-2007 03:59 PM 发表
你肯好说,
我当然愿意。
其实我发现事情一开始就是因为一个叫paiseh的会员惹起的。
这个人是谁?我也不知道,应该不是混社区的。
后来pigzz觉得你们很嚣张,就去说鸟话,让事情更加严重。
我已经骂p ...
paisei?什么时候出来的会员?
其实他们在那边聊天,都是习惯了哈拉的态度来回复。。。我们可不觉得有嚣张的成分。。。
那现在怎样?版主是要和我们平息掉事件还是什么?
不过,我已经踏出第一步了,接下来就是要看版主你如何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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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4: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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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警长的儿子 于 20-4-2007 04:03 PM 发表
他當然沒有參與了啦﹗因為用分身上來了嘛﹗
好料。。。你好是像不会看上面的贴子的是吗?
还再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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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4: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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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香蕉王 于 20-4-2007 04:06 PM 发表
paisei?什么时候出来的会员?
其实他们在那边聊天,都是习惯了哈拉的态度来回复。。。我们可不觉得有嚣张的成分。。。
那现在怎样?版主是要和我们平息掉事件还是什么?
不过,我已经踏出第一步了 ...
自己本身当然不觉得嚣张。
可是外人就不是这么看了。
还记得大包事件吗?
一群人大谈特谈色情话题。
我去制止了,还封帖。
可是另一头继续开帖聊,无视我的存在。
直到我下狠话,才会收敛。
这件事情还不够嚣张吗?
我当然希望平息事件,对全部人都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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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4: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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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FIISSHH 于 20-4-2007 04:11 PM 发表
自己本身当然不觉得嚣张。
可是外人就不是这么看了。
还记得大包事件吗?
一群人大谈特谈色情话题。
我去制止了,还封帖。
可是另一头继续开帖聊,无视我的存在。
直到我下狠话,才会收敛。
这件事情还不够嚣张吗?
我当然希望平息事件,对全部人都好。
大包事件?我好像都没听过。。。
可能是当时我还没有注册的关系吧?
既然版主希望把事件平息。。。那就把它给结束吧!
从现在开始别再谈这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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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4: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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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香蕉王 于 20-4-2007 04:16 PM 发表
大包事件?我好像都没听过。。。
可能是当时我还没有注册的关系吧?
既然版主希望把事件平息。。。那就把它给结束吧!
从现在开始别再谈这个了!
那么就此结束。
往后别再讨论这个课题。
先说明,
无论暗讽还是明说,
我都会采取行动。
总之这真的是小事,没必要耿耿于怀,
大家不要去在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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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4: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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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啦没事啦....表提过去了的事料....一切恢复回以前那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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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4: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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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FIISSHH 于 20-4-2007 04:21 PM 发表
那么就此结束。
往后别再讨论这个课题。
先说明,
无论暗讽还是明说,
我都会采取行动。
总之这真的是小事,没必要耿耿于怀,
大家不要去在于了。
好。。。现在开始恢复到已往的面貌!大家到此为止!
[ 本帖最后由 香蕉王 于 20-4-2007 04:31 PM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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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4: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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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FIISSHH 于 20-4-2007 04:21 PM 发表
那么就此结束。
往后别再讨论这个课题。
先说明,
无论暗讽还是明说,
我都会采取行动。
总之这真的是小事,没必要耿耿于怀,
大家不要去在于了。
希望你会‘大功无私’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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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4-2007 05: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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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大家就把之前的事忘得一干二净吧!
别搞坏了整个论坛的气氛!
散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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