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PeterTan 于 7-7-2012 01:50 AM 编辑
回复 1188# haleruya565
李常受的组织却认为子就是父,子成了那灵,他们认为圣灵在基督复活时才出现,当基督受浸时,圣灵的位格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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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大大的谎言, 完全不真实. 希望你不要再以讹传讹, 继续犯这无心之罪.
让我们看看基督教研究院调查的成果, 他们引用李氏本身的话语与文字,说明李氏的三一神神学立场. 恳请注意蓝色的字, 这些才是李氏说的.
基督教研究院调查的成果:
不仅如此,从李氏论及三一的整体教导来看,我们可以清楚看见,他将父、子、圣灵看作三个有分别意识和意志的中心,或说三者是在亲密的主从关系中,彼此永远相联的“我”。例如李氏在解释约翰十章三十节(我与父原是一)时写道:“父与子虽然是‘一’,二者却仍然有‘我’和‘父’的分别。这一点不能忽略,因为一忽略了,就会成为形态论者(modalist)。” 李氏在别处又深入地论及:离了三一神,就没有永恒;他说:
在已过的永远里,当父与子交通的时候,当父爱子的时候,当子被三一神所预定的时候,灵也在那里,因为灵乃是永远的灵,永世的灵。
行传二章二十三节说,基督是按着[三一]神的定旨被交给人。……在神格的三者之间有一个会议,借着这个会议,立了一个定旨。……
……因此,三一神在已过的永远里,就已经在交通、爱、预定、作工并拣选。
对于我们独立的研究所观察到的点,水流职事站媒体主任魏尔克利(Chris Wilde)的说法完全正确,他说:“人之所以批评李常受关乎三一的教训,几乎都是因为选择性地摘录他著述中强调三一神在经纶一面之运行的部分,但是对于他在著述的其余部分,甚或常在同一段话里,所作之完全平衡的陈述,却只字不提。 ”
李常受的确将子与父和灵视为一,但不是形态论者混同的看法:
在神的计划,神行政的安排,神的经纶里,父取了第一个步骤,子取了第二个步骤,灵取了第三个步骤。父定计划,子来完成,灵来应用子按照父的计划所完成的。……父定了这计划之后,子来完成这计划,但祂是同着父(约八29,十六32),并凭着灵(路一35,太一18、20,十二28)作这事。现在子已经完成了父所有的计划,灵就来取第三个步骤,应用子所完成的,但祂是作为子并同着父作这事(约十四26,十五26,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17)。借此,当神圣三一的神圣经纶完成的同时,神圣三一的神圣存在,就是祂永远的同时并存和互相内在,仍保持完整,不受破坏。
李氏进一步地澄清,并反对形态论(亦称“父神受难论者”,因为他们的信仰暗指父在十宁架上受难):
在神经纶的第二步,就是完成的步骤,是子作了一切的工作。我们不能说,父同着子并凭着灵作了完成的工作。也不能说,那灵作为子同着父完成了父的计划。我们只能说,子同着父并凭着灵作了一切的工作,来完成父的计划。我们也不能说,父成为肉体,父在肉体里生活在地上。不仅如此,我们也不能说,父上十字架,为着救赎我们而死;也不能说,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是父耶稣的血。我们必须说,这血是神的儿子耶稣所流的 (约壹一7)。我们既不能说,父在十字架上受死,也不能说,父从死人中复活。
因此,实情乃是,地方教会将子与父和灵视为一的发表,大多是在经纶三一运行的背景之下,并且有圣经相同的陈述为基础。这些例证遍布福音书,尤其是约翰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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