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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再嗥月

【第一季联想大乱斗】共14题,120篇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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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09 08:3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不再嗥月 于 22-5-2009 12:37 AM 发表
结果,肉麻浪漫的《twilight》被我冷藏了


做得好

我昨天也在kino扫了整套伊坂幸太郎的书,有20%。

愿肌肉男与你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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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2-5-2009 05:40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82# Scaredcloud 的帖子

做么酱紫讲 = = …… 我从《twilight》也偷师了不少东西涡~
等有很多时间我还是会看下去的 XD

伊坂幸太郎……《魔王》是不是很好看(貌似有漫画版)?有比《死神的精准度》好看吗?(虽然其实两本我都没看过


wolverine拍续集吧!!!!!(我不是很感兴趣看其他变种人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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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5-2009 05:5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83# 不再嗥月 的帖子

《魔王》没有中文版
无能为力
听说和《蚱蜢》有关
如果是的话,应该很好看
因为《蚱蜢》超好看的(说三种类型的杀手的)

看他的书,要从第一本开始,因为有时候会有crossover的
所以,要从《奥杜邦的祈祷》开始看



那个wolverine,听说会拍weapon x,未来版的
希望可以落实

[ 本帖最后由 Scaredcloud 于 22-5-2009 05:55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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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3-5-2009 12:0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84# Scaredcloud 的帖子

杀手???哦哦哦哦~ 还是超好看的杀手???

那么……


就…………


借我看吧 XD (不过还是等半同人志的稿交先…………我已经有迫在眉睫的感觉了



weapon X ,朝期待(其实我没听说过XD)
logan, u r the best, u r the man………………



说到crossover……remind了我某些事情呢 莫非已经…………

[ 本帖最后由 不再嗥月 于 23-5-2009 12:06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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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09 12:3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史書 嘴唇 眼睛

降頭術

        外表看起來平平無奇的破舊公寓單位,木門已經布滿污跡,上面還粘著不知何年何月貼上去的春聯,“花開富貴”四個字只剩下“花開富”是看得到的,就連裡面有沒有人住都成疑問,但又有誰想到,裡面正在進行著最古怪,最噁心的試驗?

        阿茲是個胖子,這是任何人從他的外表就可以清楚看得出來的事實,但從來就沒有人猜得到,他其實是一個警察,一個連走樓梯都會氣喘的警察。

        阿茲其實就是破單位裡面的試驗執行者之一,另一個參與者名字叫“哈山”,除了是試驗者,他本身也扮演著白老鼠的身份。不要以為他是被逼的,哈山身高將近一百九十公分,年輕,健壯,不是阿茲這種胖警察所能夠威脅的,成為白老鼠,完全是他自愿的。

        其實說到自愿,阿茲何嘗沒有爭取過?不論說道打架,還是身世,他都不是哈山的對手,甚至於試驗重要的筆記——“史書”,都是屬於哈山的家傳物品,嚴格來說,在這場試驗當中,阿茲只是充當跑腿的身份,雖然他其實也跑不太動。而阿茲參與這件事的好處就是,可以成為第二隻白老鼠。

        “到底怎樣了?我們已經進行很久了,難道一點進展都沒有嗎?”阿茲有點不耐煩了,畢竟試驗已經進行了幾個月,他還沒有看到任何預算中將會出現的好處。

        哈山還是一臉冷靜,他慢慢翻閱著那本“史書”,那是一本歷史非常悠久的書本,從外表看起來非常不起眼,就像是一本很舊的日記本,但封面上寫著的標題卻是可以讓人感到心驚動魄的,上面以他們的母語寫著:“史書.下冊——降頭術手記”。

        “降頭術...降頭術是我們祖先的偉大結晶...你以為會那么容易讓我參透的嗎?”哈山說道,但他卻忘記了,降頭術其實是由苗族傳下來的,甚至連他們的祖先也忘記了這件事。

        “可...可是我們已經付出那么多了,難道連一點法術也施不出來?!”
       
        “唉...我也不明白...降頭術已經失傳那么久了,到底它是怎么樣施法的,我也全然沒有概念,只能從史書上的一些記載來推理,研究...”

        阿茲的肥臉上面寫著“絕望”,他沒力地說道:“所以連我的簡單要求,‘愛情降’都沒有辦法施法了?”

        哈山表現出鄙夷的眼神,一轉即過,接著說道:“也不是說完全沒有進展,就是缺少一些原料...”

        “什麽?”阿茲激動地說道:“還不夠?我已經前前後後幫你找了幾十種難以取得的原料了!你以為這種事很容易進行?”

        “小聲點...”哈山也知道自己必須依賴阿茲的身份,在當時的社會,警察就是王,這是連三歲小孩子都知道的道理,甚至連小孩子玩遊戲,已經不玩警察抓賊,改玩賊抓警察了。

        “我知道很難取得,但這是施法的必須程序,書上就是那么寫的。”
       
        但阿茲似乎越說越氣了,他說道:“那么那個試驗呢?你說先由你來進行,為什麽到現在都還沒有成功?”

        “還不是一樣的原因,缺少施法的原料啊!”哈山的眼神歪了歪:“上一批原料需要至少多一倍的分量。”

        “多一倍?!你是說我還需要...再偷死人的器官?!”阿茲似乎快要崩潰了:“二十歲女孩的眼睛!嬰兒的嘴唇!男人的耳朵!你以為這裡每天有那么多死人啊?!”

        “你的腦筋可需要再靈活一點...”哈山走向阿茲,搭著他的肥肩膀,說道:“死人...是可以製造的...”

        阿茲雖然笨,但也理解這句話的道理,他眼睛似乎變得比較紅了,如果不是已經失傳了,他還真的以為自己已經中了“催眠降”。

        “你肯定這個試驗,值得我這樣冒險?”
       
        “當然...你看看這裡。”哈山把史書湊向阿茲,“這裡寫著‘飛降’,看到嗎?這就是這最高深的降頭術,你看‘說明’這裡,寫著...最高深...難...降頭術...基礎...什麽的。難道你不希望自己能夠飛起來嗎?”

        阿茲眉頭皺了一下,問道:“可是這些字都看不清楚了,你肯定寫著的是要眼睛,嘴唇什麽的嗎?”

        哈山有點心虛地說道:“我當然肯定...不然,我怎么可能冒險去修煉這個高級的降頭術?”

        阿茲感到疑惑,突然,他扯開了話題:“對了,為什麽我總覺得你的頸部有一道紅線?圍繞著你的頸部一圈?”

        哈山說道:“有嗎?我怎么看不出來?”

        阿茲接著說道:“我總覺得這裡寫的不是飛降...比較像是...飛頭降...”
       

24-5-09        12.17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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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5-2009 06:13 AM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是一个很奇怪的房子,我记得的。
漆得全部都是黑的,不过他说,这是为了能够吸收所有的光。
犹记得,那时的他,正托着腮,倚着书桌在看着《清照全集》。
“有什么事吗?“他眼角稍微的抬一抬,淡漠的气质。
“我……我是老王介绍过来的。”我把一张纸放在桌上,那是老王千叮万嘱说一定要先把这个交给他过目。
他穿着轻便的黑色浴袍,很随意,乌黑的长发撒在浴袍上,衬得他那白皙如玉的脸蛋更显艳丽。
比女人还要漂亮的男人啊,我那样想。
“老王?“他有了一点反应,抬起头端详了我一下,然后拿起了纸张翻开来看:“你姓什么?“
“严。“
“点绛唇。”他呢喃起来,我这时候也看到了纸张里面写些什么了,是一首宋词。
点绛唇,我记得是一个词牌,下面还写了一些字,不过由于距离的关系,我看不清楚。
“哼。”他冷哼了一声,转身从后面的书架找东西。
我现在才注意到他的书架里面有很多古朴的书籍。
然后我看着他从最上方的地方拿出了一卷绢书。
“哼,还给我那样古老。”他拿着称量了一下,翻开了书来看。
“严识愁吧。”看了一看绢书:“父辈三女三子,你父亲是排名第四。”
“每一房都只有一个男丁,其中一个就是你。你父亲是最小的一房,你也是所有同辈里面年纪最少的。”
“你……”心中惊讶莫名:“你为什么都知道。”
“因为这是“史书”。“他看着绢书,轻叹了一声:“而我是“史官”。“
“史书?”我哪有什么资格名留青史啊?
“嗯,别问了,你越问只会越来越乱。”
“老王倒是平时没什么作为,不过久不久就会来一个好的。”他轻笑了一下,把绢书卷起来:“老王跟你家的交情很好吧。”
“嗯。”我应道:“我们每一年都会找他占算流年。”
他看了我一下,那眼神清亮透彻,看得我呆了一下。
“难怪他还帮你写了。”他说了这样一句话:“不过这没用吧。”
“听着,我要你做一样东西。”他坐回自己的位子:“写一首点绛唇。”
“词牌?写来干嘛?”我疑惑。
“写就是了。”他拿起《清照全集》,继续地看了起来:“写好了就找我,尽快。”

X                                  X                                    X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什么事,就那天就按照平时那样找老王卜算流年。谁知道算到一半老王在那边直喊有妖气有妖气,说我今年很危险。然后就在批命纸那边龙飞凤舞写了一些字,之后知道是那他帮我写的“点绛唇”。他告诉了我一个地址去见一个人,只能一个人去。
之后就见到他了。
说不出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当然一见面就知道我的名字和家宅就已经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了。
我在网上找着点绛唇的格式,看着,虽然自忖自己 的中文造诣还不错,只是写一个词还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平仄平平……”当我那碎碎念的时候,后面一双手臂环了过来。
“森,我在用功啦。”我那样说。
“不管。”后面出现一把声音:“陪我玩。”
“好啊。先帮我写完这个东西。”我在电脑上写了四个字。
“哎呀~算命先生的话你都相信。”后面的声音充满性感,男性独有的体香慢慢的靠拢过来。
“他知道我的一切,这无法解释。”当我那样回答的时候,后面的人已经在轻咬我的耳朵,然后他那灵活的舌头正在拨弄我的耳垂,慢慢的,可是又湿润的让人兴奋:“别……”
“那可以是老千的伎俩。”森的舌头已经侵入了我的颈项,手也沿住背后慢慢的移去我的腰际,用着若紧若轻的力道慢慢的抚摸,轻轻的一抓,把我的衣服撩了一点起来:“如果太神奇,才不应该相信吧。”
同一时候他的森已经伸入了我的衣服里面,肆意的抚摸,而他的嘴巴也攻陷了我的嘴巴,舌头放肆的在里面交缠。
“陪我玩。”森用着俊俏且带着雄性的脸庞对着我,抱着我的腰提起我说:“我等不及了。”
我匆忙的关起电脑,却发现刚刚按错了指令,连那四个字都没有存下来。
算了,下次 再写吧。
“你还没有写?”话筒传来他的声音。
“还没有。”每次要写的时候,都很奇妙的被打断了……嗯,被“很重要”的事情打断了。
“已经一个星期了。”他说:“要我主动联络的,你还是第一个。”
“我……”
“你要活命你就写,我为什么要管你的死活?”嘟的长响,对方挂了电话。
看着电话,奇怪的感觉油然而上。
活命?这个字眼让我异常的不安。心中思忖,秘书进门来,说今天的会议取消了。
“所以老板你有两个小时的空档。”秘书问道:“要冲个咖啡给你吗?”
“嗯?”我重新打开点绛唇的格式网页:“好啊,谢谢,我正要提神想东西呢。”
X                                      X                                          X
“你要出去?”森赤裸着半身,拿着枕头看着电视:“不要啦,我要你陪我看现场直播。”
“有很重要的东西要给。”我挥舞了手上的文件,为了诚意,我还用毛笔写了一遍。
“不要出去啦~”
“很快回来。”我不理他,门开了正要出去,忽然一个大力推向门口,“磅!”的一声把门关上。
“我说不要出去。”只见森的手按在门上,一脸冷森。
“你干嘛?”我一时间意识不来。
“我说,不准出去!”他的脸渐渐狰狞起来。
“你当然不希望他出去。”忽然门后传出一把声音。
我和森大惊,望向后方。
忽然门发出一串拥有奇怪节奏的敲门声,忽断忽续,忽短忽长,同时间也在不同的部位敲动。
然后最后一下敲门声一敲,大声且响亮,跟之前的声音合起来,忽然我的耳膜感到一阵震动。
森则一阵怪叫向后退,一个翻身,站在沙发上。
那不是一个普通人说做就做的动作。
而门被开了,走出了一个人。
是他。
黑色的长发,黑色的装束,和白皙的脸庞。
“你……”
“我不喜欢人家你你声叫我,我有名字的。”他冷冷的:“我叫尺幽。”
还真的是一个怪名字。
“刚刚那是禹步。”森舔起他的手,这时候我看到他的指甲渐渐变长:“想不到你可以那样用。”
尺幽拿起他的雨伞,得意的道:“谢谢。”
“我只是执行我的任务而已,为何要阻扰?”
“你以为你对着的是谁。”尺幽冷冷的道:“我是“史官”。”
“我不要回去!”森忽然怪叫起来,渐渐的,他变成了一只白毛狐狸:“我要留在人间!”
“你已经逾期逗留了,史书记载你只能够夺走10条人命。”尺幽说道:“数目已经够了。”
“人命?”开什么玩笑:“你们说人命?”
“人命。”尺幽淡淡的道。而森……白毛狐狸则别过头。
“你们为什么能够把人命那样轻描淡写的挂在嘴边啊!”
“因为那是你们先祖跟妖怪的契约。”尺幽的眼睛凝望着我:“每一代夺走一条人命,来换取财富和权力。那是你们跟妖怪定的契约,一共十代。所以你们每一代都会有一个男人有婚外情,然后跟了情妇走,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他指着白毛狐狸。
那是我老爸。
“森!”我对着白毛狐狸大喊:“是你害死了我的老爸?”
白毛狐狸还是别过头。
“我是见证你们跟妖怪立约的史官,我的任务就是要把你们都记载起来,而且加以控制。”
“银狐约限已到,奉史书之记载,将其回收。”尺幽说道:“依解约书之言,伏诛银狐。”
“把那首点绛唇拿来。”
“不让你们得逞!”白毛狐狸大叫,向我们冲去。
尺幽冷哼一声,把雨伞打开,向前一推,劲风刮起,把白毛狐狸逼退。
“不要给他!识愁!不要给他!”白毛狐狸向我喊道。
“你杀死了我老爸,你害了我的家庭。”我咬牙,把文件递了出去。
“很好。”他一手拿过文件,一手拿着雨伞再次逼退白毛狐狸。
“白月凄凄。”尺幽开始诵唱了。
“青青冉冉秋风起。引狐鸣递。男子挑灯睨,荡起春意。淑女眼黯闭,不知礼。苟为野侣,十世沾泣涕。”
“解约!”一阵强烈的光芒亮起,覆盖了整间屋子。
光芒退了以后,只见白毛狐狸被一个结界压在地上,那个结界犹如薄膜,上面浮着文字,是我写的点绛唇。
“这是你脑海深处的文字,是世世代代在出生的时候就刻在你们的血缘的文字,是不会磨灭的,只要愿意写,就写得出来。”尺幽说道:“只有这些文字才能够解约,功能就好象现在的密码那样。”
他拿起我写点绛唇的纸一挥,结界和文字都被吸进纸里,连带白毛狐狸的光芒。
纸上多出了一个狐狸的图腾,然后我看见眼前的白毛狐狸的神采全都消失了。
“它的妖力已经被我取走了,已经不成威胁。”尺幽说:“你想要处置他吗?”
“我……”说着,我就看见眼前的狐狸用着幽怨的眼神看住我,让我顿时说不出话。
“我……只是在执行任务而已。”它气息微弱:“你是第十一个,我本来也不打算杀了你。”
“我只是想留在这里。”它的声音越来越弱:“因为,这里有你。若需要你的命,我可以等你老死,然后我一直都陪伴着你身边。”
“只是……”说道这里它已经没有力量在说多一个字了。
我走过去,看着他:“你说的,都是真的?”
它只能眼睛眨一眨。
我摸一摸他的皮毛,只感受到呼吸的起伏。
可是那个节奏是我一直都很熟悉的。
我抱起它,轻轻的抚摸,感受。
良久。
“尺幽。”我问:“我可以再立约吗?”







“……要代价的。”

[ 本帖最后由 12341234 于 24-5-2009 06:17 A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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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09 05:1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ora_wu 于 24-5-2009 12:33 AM 发表
史書 嘴唇 眼睛

苗族的降頭好像和本地的降頭是不同的。
而且的確沒有錯,飛頭降是真的降頭朮中最高層的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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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5-5-2009 08: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88# HBHo 的帖子

原來是不同的嗎?真是不好意思。我關於降頭術的認識大都是從衛斯理小說而來的,因為我記得他講是苗族的蠱術流傳到東南亞后變成降頭術。

從小就聽說過飛頭降,以前我們晚上都是不在外面掛衣物的,怕會擋到飛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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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6-2009 11:05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79# 不再嗥月 的帖子

纯粹来吠两下~
是说……我朋友们都说我的部落格很“深奥”
竟然和你说的 “需要一点心机才能明白” 的我的写作风格,不谋而合。
我……哎。

加油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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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6-2009 12:41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90# Irumi 的帖子

心机??
我真的是说“心机”而不是“心思”吗?


我想我或许打错字而不自知了那么长一段时间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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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09 01:40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91# 不再嗥月 的帖子

应该是我打错,哈哈。
嗯,心思。
文字深奥难懂的家伙……我果然思绪复杂爱兜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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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6-2009 08:02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92# Irumi 的帖子

思绪复杂爱兜圈,写出来的故事才能把读者卷进去呵~
(当然也有怎么转也吸不到人进去的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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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09 01:13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像这样的旋涡,有时候我可以看15分钟以上



大家来做简易旋涡,别想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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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6-2009 05:56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94# Scaredcloud 的帖子

您真闲~ XD

最近看回自己的联想答案,非常怀念我的刑警二人组
斗鱼和美人鱼也渐渐有浮上来的倾向了
but……
心机重重的BL师生组,虽然写出来会很满足,可是却不尽然是自己喜欢的一类。
想得复杂了呢我 ,转啊转的,沉不下去,浮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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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09 08:0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95# 不再嗥月 的帖子

我還在等着你的答題

話説,我回來了,大家安安~。
要繼續忙碌,於是繼續潛水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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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6-2009 10:3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96# layzicfish 的帖子

光阴似箭,你回来了

我也希望能早日答题,但日久生疏果然是真理 ,偷懒久了,连看回自己以前写的,都会觉得怀疑,为什么当初写得出来

把乱斗凉着先,随意地来乱讲一下吧:
“大家会参考写小说的技巧和守则吗?”

我不曾刻意去寻找指导如何创作故事的资料,不过无意间看到的话,都或多或少会记下一些实用的,然后学以致用。虽然说,单靠技巧是写不出灵魂的 ,可是起步晚加上资质平庸以下如我,却不得不靠一些别人教的技巧来生产故事。不晓得,大家除了多看小说从中学习,是否会去寻找技巧的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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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4-6-2009 10:44 PM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我在九把刀官方论坛看到的——
范达因的推理守则,算是一种写推理小说的技巧指导吧,看得我直点头……

范達因的二十條推理守則:

一、解謎之際,讀者務必擁有與偵探平等的機會。所有的線索得記述清楚。

二、除凶手對偵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該刻意欺騙或以不正當詭計愚弄讀者。

三、故事情節當中不宜添加戀愛性的趣味,以免不合理的情緒擾亂純屬知性的實驗。我們要的是將凶手送上正義的法庭,而不是將一對苦戀的情侶送上婚姻的聖壇。

四、偵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員不可搖身變成凶手。如此等於拿一分錢銅板,說它是五元金幣一樣,這是不實的陳述。

五、控告凶手,必須通過邏輯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沒有合理交待和動機的嫌犯自白。以後者的方式破案,無異是故意驅使讀者到一個不可能找答案之處搜尋,等其失敗之後再告以「你費盡周章搜尋的東西,其實一開始就在本人囊中」。此類作者的態度與惡作劇同樣惡劣。

六、推理小說必須有偵探,偵探不偵查案情就不能稱之為偵探。偵探的任務是搜查一切可能的線索,再根據這些線索找出那個故事一開始時犯下惡行的人。如果偵探不能經由線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終結論,那就如同偷看算術課本書後解答的小學生一樣,不算真正解決了謎題。

七、推理小說中通常會出現屍體,屍體所顯露的疑點愈多愈妙。缺乏凶殺的犯罪太單薄,份量太不足了,為一樁如此平凡的犯罪寫上三百頁也未免太小題大作了。畢竟,讀者所耗費的時間精力必須獲得回饋。美國人本質上比較富於人性,因此,一樁凶狠的謀殺案會激起他們的報復之念和恐懼心理,他們希望殺人者受到法律制裁。所以,當一個「惡毒」的謀殺案發生時,再溫厚的讀者都會懷抱滿腔正義熱忱來追捕凶手。

八、破案只能通過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說而言,魔術、求神問卜、讀心術、降靈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為禁忌。一個根據理性的推理故事,讀者才有公平的機會參與鬥智,但若和神異的世界競爭,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緝凶,讀者等於在起跑點就註定輸了。

九、偵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說,負責真正推理緝凶的主角,就像古希臘戰爭劇中的解圍之神deus ex machina一樣,是獨一無二的。為解決一個謎題而搬來三、四名偵探,只會分散閱讀的樂趣,打亂邏輯推理的脈胳,更會不當剝奪讀者和偵探公平鬥智的權益。偵探人數超過一名,讀者會弄不清誰才是他真正的競爭對手,這就像讓一名讀者單挑一支接力賽跑隊伍一樣。

十、凶手必須是小說中多少有點份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說,凶手必須是讀者有興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說進行到最後一章,才將罪名加在一個陌生人,或一個無足輕重的角色身上,那等於是作者自承無能,不配和讀者鬥智。

十一、那些做僕人的,比方說管家、腳伕、侍者、管理員、廚師等等,不可被選為凶手。因為這樣的凶手太明顯了,太容易被找出來,這樣的處理實在無法令人滿意,讀者也會覺得浪費時間。凶手必須是值得花時間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懷疑的那個。要是凶手果真是某個卑微的奴僕,那作家實在沒必要把這種故事寫成書,讓世人銘記於心。

十二、就算是連續殺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當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謀,但務必只讓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責任,讀者的所有怒火必須集中於單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推理小說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組織、幫會或黑手黨之類的犯罪團體,否則作者等於在寫冒險小說或間諜小說。一件完美而懸疑的謀殺案,若被這麼一大批人馬攪和的話,那可就無可挽回的完蛋大吉了。當然,推理小說中的凶手仍應該有他正當的逃命機會,但如果讓整個龐大秘密組織為他撐腰(如無所不有的藏匿地點或大批人馬的保護),那顯然又太過頭了。相信一個有自尊心的一流凶手,在與偵探對決時,不會讓自己披上一身無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場。

十四、殺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須合理且科學。也就是說,推理小說不允許採用偽科學、純幻想或投機的機關裝置,舉例來說,謀殺案的死者被才發現的新元素如超鐳所殺,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極其罕見,甚至是作者憑空想像的毒藥害死,這也不行。一個推理小說作家必須限制自己在毒藥方面的想像力,所用的毒藥不得逾越尋常藥典的範疇,如果作者天馬行空於想像世界,漫無禁忌翱翔於不存在的時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說的界限了。

十五、謎題真相必須明晰有條理,可讓有銳利洞察之眼的讀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後,讀者若重讀一遍小說,會清楚發現,破案的關鍵始終擺在他眼前,所有的線索也無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

如果他跟偵探一樣聰明的話,不必等到最後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當然了,這樣的讀者的確是存在的。我對於推理小說所持的基本理論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說的架構寫得夠公平合理的話,要讀者無法自己發現答案是不可能的。

可以預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讀者和作者一樣機靈。若是作者有足夠的運動精神,犯罪的計畫和線索都在書中誠實描述出來的話,這些敏銳的讀者就可以和書中的偵探一樣,經由分析、推理和消去法將嫌犯指認出來,而這正是這場遊戲的趣味所在,這也可以解釋為什麼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學的讀者,對於看推理小說不會感到臉紅的原因。

十六、推理小說不宜過於重視長篇大論的說明章節、關乎橫生枝節的文學性饒舌、極其精緻的性格分析、與「氣氛」的營造。於罪案的記錄與推理上,這些事宜所佔地位並不重要;它們將抑止情節的進行,導入不合乎主要目的的問題。

推理小說的主要目的在於提出問題、並加以分析、成功的導向結論。當然,為了故事真實生動,適度的說明與性格描寫在所必須,一個推理小說作者如能將其文學方面的才能發揮至創造出逼真的現實感,並引起讀者對出場人物與問題的興趣和共鳴,則記錄一椿罪案所必要的正當而適切的「純文學」技法應數足矣。

推理小說乃冷靜而莊嚴的工作,讀者所以執而讀之,並非被文學性的修飾、文體、美麗的寫景、或者字裡行間流露的情趣所吸引,而是出乎頭腦的刺激與智能活動,正如彼等狂熱於球賽乃至字謎遊戲那樣。於紐約波洛大球場如火如荼進行的棒球賽中,關乎大自然之美的演說,絲毫無助於提高球迷對這場殊死戰的興趣;在縱橫字謎遊戲的關鍵中夾以語源學或用字法之類的講解,只會使正在努力的試圖將字彙正確的加以組合起來的解謎者焦躁不耐。

十七、不可讓職業性罪犯負擔推理小說中的犯罪責任。至於那些闖空門的小偷惡棍所做的壞事則是警察的責任,不是作家和傑出的業餘偵探的事,這類犯法的事是屬於刑事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應該出自教當中某個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聞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在推理小說裡,犯罪事件到最後絕不能變成意外或以自殺收場,這種虎頭蛇尾的結局,等於是對讀者開了一個不可饒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買了這本書,發現裡面的內容全是騙人而要求退錢的話,任何公正的法院都會站在他那邊,而將這位欺騙了忠實讀者的作家予以嚴懲。

十九、推理小說裡的犯罪動機都是個人的。至於國際陰謀和戰略的政治遊戲是屬於另外一種小說,舉例來說,像是特務組織之類的故事。謀殺的情節,必須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讀者的日常生活經驗,使他們壓抑已久的慾望和情緒有所宣洩。

二十、以下列出幾項常用的方法,這些方法都已經被用爛了。一個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說家通常都不會再次使用,因為所有的推理小說迷對於這幾種方式都再熟悉不過了。誰要是用了它就等於是承認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創意。
a. 從案發現場所留下的菸頭,和嫌疑犯所抽的香菸品牌做比較,藉此找出凶手。
b. 假裝受害者的鬼魂顯靈,嚇得凶手自己招認。
c. 偽造指紋。
d. 用假人來製造不在場證明。
e. 因為狗不吠,表示闖入者是熟人。
f. 一個無辜的人被認為是凶手,結果原來他是凶手的孿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長相極為酷似的親戚。
g. 用針筒注射或是在飲料中於入迷藥。
h. 警察破門進入一間上鎖的房間之後,謀殺才真正開始。
i. 用相關字來測試是否有罪。
j. 使用密碼或密語,最後被偵探識破。

[ 本帖最后由 不再嗥月 于 4-6-2009 10:56 PM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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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6-2009 11:42 PM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個問題很有趣,但我實在有點難回答你呢。

我是會參考,偶爾會去看看,怎麽寫才不會犯下一些可笑的錯誤。
但實際上寫起來的時候,我卻又會完全忽略這些守則和技巧。
純粹就是跟隨感覺在寫而已。

有空的時候,再深入談這個話題^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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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6-2009 12:44 A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98# 不再嗥月 的帖子

這個守則我看過,不是很同意,樣樣跟住法則豈不是限制了創意?例如他說不能運用「非自然現象」,我一來就想到《死了七次的男人》。或許這些法則已經過時了。

“大家会参考写小说的技巧和守则吗?”

好的就會參考,壞的就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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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5-6-2009 01:29 PM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99# layzicfish 的帖子

噗~ 你的回复让我想到:“你是真的很美,可是我燃不起对你的兴趣”  XD


回复 1200# sora_wu 的帖子
有时候看了这些守则才会后知后觉,原来以前自以为很创意的桥已经是一种被记录在案的死桥了
所以,看了未必就是要跟,也算是提醒自己不要去跟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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